行政检查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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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工作总结

行政检查工作总结范文1

一、转变执法观念,扎实推进民行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加强民行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民行检察工作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窗口”。针对新一年的民行检察工作如何开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民事纠纷也不断增长,人民群众维护司法公正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今年院党组对民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创新民行工作思路,分管领导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多次深入民行部门,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性意见,要紧紧围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加大民行检察监督力度,严格执行高检院《民事行政办案规则》和重庆市院民行办案程序,制定完善工作计划,为全面完成目标考核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学习,提高民行监督工作水平。

民行检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民行检察队伍,否则这项工作就没有后劲,就会给民行工作带来影响。我们结合今年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中政委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学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和维护司法公正的信念,充分发挥民行监督职能作用。我院民行干警在任务重、困难多、无经费、人员少的情况下,仍然积极主动扎实工作,坚持边学边干,不断加强学习和实践,更新知识结构和提高执法水平,创建学习型科室,积极学习法学理论和各种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民行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民行检察工作的需要。

三、文明执法、文明办案,服务大局。

民行检察工作既是一项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的工作,又是一项处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的“民心工程”,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是检察机关联系社会的重要窗口之一,在实践中我们结合民行检察工作的特点,充分认识到检察人员自身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重要意义。在执法过程中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做到文明礼貌接待当事人,帮助他们学习、理解有关法律知识,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让人民群众有理有处讲,有冤有处伸,让申诉人深切感受到检察权关是他们的贴心人,同时加快办案速度,避免“迟来的公正”,提高执法效率,特别是对有影响的案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在办案中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我们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工作方法上耐心听取耐心讲解,并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民事权利,由此人民群众都愿意到检察机关来申诉、来咨询,开创了民行工作的良好局面。

在我们所受理的民行申诉案件中,没有一件重复上访和集访案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同时,民行科服从院里的统一调派,抽调业务骨干到侦查第一线参与办理了一起大要案件近一月有余。

尽管今年的民行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相差甚远,在今后的民行检察工作要继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增强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行政检查工作总结范文2

2009年我县按照省、市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长为副组长,县纪工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招商引资局、县畜牧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负责督促县直各部门纠正本部门存在的行风问题。两个重点评议系统也相应的成立了领导小组。县纠风办下发了《关于印发2009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且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遵循职业道德,推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创新举措,搭建平台。今年,我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来开展,各参评单位先对自身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议,写出自评报告,县纠风办组成评议组深入被评议部门检查督促。为让群众关注行风,群众参与纠风,干部转变作风,使行风评议深入千家万户,县三个重点行风评议单位均开展了面对面的评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县畜牧系统收到群众方面意见建议共4条,县政务服务中心收到意见和建议2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收到群众意见建议共条,三个单位都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分析,制定了整改和限期督办措施,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面对面评议这一反映民情、民风、民意的平台。使被评系统各单位负责人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主动接受他们的评价和监督,调动群众参与行风评议的积极性,拉近行风评议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促进政府职能部门转变作风、接受监督,在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以评促纠、纠建并举。我县将行风评议以开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在广泛座谈、问卷调查等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将县畜牧系统、县政务服务中心纳入今年行风评议的重点,县纠风办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出工作计划,并分阶段进行监督检查。为确保评议质量和效果,明确对本年度被评为不合格的部门,将被列为纠风重点整改单位;经评议问题较多的单位,将列为明年行风评议的重点。评议结果作为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评先创优的评比条件,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评议单位紧紧围绕效能建设,重点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提高职业道德等方面开展行风评议。被评单位通过民主评议促进行风建设,完善职业道德规范,认真纠正存在行业作风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了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同时,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力求达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务求实效”的目的。 二、重点评议单位评议情况

(一)县畜牧系统评议情况 针对反馈和自查自纠得出的意见和建议,县畜牧系统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进行整改。在整改和总结阶段,畜牧系统聘请行风评议代表,按照畜牧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测评方案,对畜牧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进行了评分,通过民主测评和考核测评,综合满意率为93。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评议情况 (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整改情况

认真围绕上年行风评议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开展工作,通过测评,综合满意率达92.6。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机关作风还需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是完善行风评议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通过征求意见表梳理归纳,今年重点对3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聘请评议代表 三、取得的经验和努力方向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使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方向明确、目标具体,为扎实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供保证。

2、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业作风,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行风建设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勤政为民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水评,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

3、将行风评议工作与机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措施,使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依法严格化、程序分开化、行为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使行风建设工作“看得见、摸得着、有成效”。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被评单位自查自纠力度不够,不能从深层次上查找问题;二是被评单位对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宣传不够,没能很好地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没能很好地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纠风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好,使之收到实效。

行政检查工作总结范文3

一、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各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召开辖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制订具体工作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督促、收集、整理测绘单位上交来的自查材料,并按照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被抽查、抽检单位名单,组织监督检查人员深入测绘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其中,南宁市、柳州市、北海市、来宾市、贵港市等五个地级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本辖区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做得比较出色。全区质检工作会议结束后,这五个地级市国土资源局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地籍与测绘管理科全面负责开展辖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指导、组织和监督好辖区测绘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落实、人员到位、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运作有序。

但是,个别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本辖区测绘监督检查工作中,起步晚,工作滞后。贺州市至今仍没有上交本辖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崇左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由于撤地设市工作影响,在机构确定后没能及时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本项工作;桂林市辖区的35个测绘单位中,有11个测绘单位没有上交自查材料。对没能按要求开展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部门,今后仍要“补课”。

二、测绘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在开展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全区绝大部分测绘单位都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测绘质量自查组织机构,落实专职人员。组织开展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及其产品质量的自查工作,按要求上报自查材料,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本单位测绘质量的抽查抽检工作。

从抽查的情况看,广西地图制图院、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桂林市测绘研究院等五个单位的自查工作开展得比较认真。这些单位专门成立了由法人代表担任组长的自查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自查计划,认真地开展自查工作,并按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期上交自查材料。自查材料真实全面,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被抽检产品质量都达到了其所持测绘资质等级要求。

但也有极少部分测绘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的,经过统计核实,现对17个尚未上交自查材料和1个质量管理体系评分不合格的测绘单位给予署名通报(详见附表1)。

三、测绘质量体系监督检查情况

在*3年广西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我区甲、乙级测绘单位中绝大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测绘资质等级要求,建立专门质量检验机构和配备质量检验人员,建立了比较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广西地图制图院、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广西第一测绘院、广西第二测绘院、广西交通勘察规划设计院和广西电力勘察设计院等单位,还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保证和提高了测绘成果的质量。

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大部分丙级以及绝大部分丁级测绘单位的测绘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单位没有专职质检人员,有的质检人员如同虚设,测绘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环节不按有关规定执行,这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测绘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本次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抽检,抽查了广西第一测绘院等5个甲级单位、梧州市城乡建设规划勘察测绘院等5个乙级单位和20个丙丁级单位的30个测绘产品项目,抽查结果全部为合格品(见附表2)。

从产品的整体质量来看,5个甲级单位和其中的3个乙级单位生产的测绘产品质量较好,丙、丁级测绘单位生产的产品测量方法正确,测绘精度良好,但与要求提交的成果资料清单的项数相比,资料完整性有所欠缺。

五、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

*3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是列为*4年测绘持证单位资质年审的依据之一。因此,对这次质检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进行认真地整改。

1、个别未上交*3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的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在4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交到自治区测绘局国土测绘处。

2、各地级市辖区内若还有测绘单位未上交自查材料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汇交,并于在4月1日前将测绘单位补交的材料上交到自治区测绘局国土测绘处。

行政检查工作总结范文4

一、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实施情况

*3年2月29日,国家测绘局以国测国字[*3]1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国统一开展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区测绘局将此活动作为履行测绘质量监督职能、规范测绘市场秩序和实施测绘行业管理的一项具体行动列入了年度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

(一)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

区测绘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3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全国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如何开展*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成立了由黄俊华局长为组长,陈仲怀副局长、周宁邦助理巡视员为副组长,国土测绘处、行业管理处、广西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及广西测绘档案资料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召开全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3年4月11日,我局在南宁市召开*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全区14个地级市国土资源局的分管测绘工作的领导以及41个甲、乙级测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黄俊华局长在会上传达了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对测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测绘局长会议精神,并对全区测绘质量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测绘质量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贯彻实施新《测绘法》,依法推进测绘质量管理工作;三是要求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测绘资质持证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我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宣传发动,明确工作任务,保障工作条件,落实组织机构,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个监督检查工作的完成。

陈仲怀副局长传达了全国测绘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实事求是地通报了近年来全区测绘质量管理工作和测绘产品质量情况,提出了今后加强我区测绘质量管理和做好今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同时全面部署*3年广西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3、区测绘局测绘质量管理部门加强组织和指导,开展监督检查

为了做好*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区测绘局国土测绘处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研究制定了《*3年广西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评分标准》,为我区开展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评价依据。还先后下发了7份通知,了解各地级市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比较强的行政管理工作,为了使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地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区测绘局组织了三个工作小组开展工作,第一小组负责指导地级市国土资源局对丙、丁级测绘资质持证单位的检查和抽查;第二小组负责对甲、乙级测绘资质持证单位的检查和抽查;第三小组负责对丙、丁级测绘资质持证单位产品质量的抽检。

全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结束后,第一组工作人员即下到柳州、百色和玉林等市开展指导工作。一是在各市测绘质量工作会议上,就市、县如何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强调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对市、县如何开展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如何评价测绘单位质量体系进行培训;四是对各级测绘单位如何自查进行辅导。

“非典”时期,在无法深入地市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的情况下,我局国土测绘处的同志仍然坚持通过电话联系,了解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催促各测绘单位抓紧做好自查工作。“非典”疫情得到控制后,工作小组马上分头下到贵港市、梧州市、贺州市、河池市、柳州市、桂林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等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指导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在各地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召开了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并专门为各地级市测绘单位开办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和产品质量自查的培训班,现场解答各单位提出的各种问题。

4、各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工作

按照全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实施计划》的安排,各地级市认真制定本辖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贵港市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率先召开了辖区测绘工作会议。到4月30日止,全区14个地级市国土资源局都召开了本辖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并具体部署辖区内丙、丁级测绘单位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玉林市、贵港市是全区尚未落实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的两个国土资源局,在各辖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上,两个国土资源局的领导都明确地表示:我们不能因测绘行政管理职能没有落实而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空缺,我们要自己努力,填补这个空缺,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有人抓,而且要抓到位。

为了能够更充分地了解本辖区测绘单位的测绘质量管理情况,便于今后更好地开展测绘行政管理工作,部分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向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在拟抽查的30个单位以外,允许他们根据各自辖区的情况增加抽查一部分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如玉林市增加抽查7个丙级单位和4个丁级单位;百色市增加抽查了1个丙级单位和6个丁级单位;北海市增加抽查了12个丙、丁级单位;柳州市增加抽查了7个丙、丁级单位。还有南宁市、梧州市、来宾市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也都增加抽查了丙、丁级测绘单位。在本次质量管理体系的抽查工作中,实际抽查单位数量近80个,约占全区测绘单位的30%,比原计划超出了1倍多,这充分体现了这几个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对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

但在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个别部门和少数单位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的问题。贺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至今仍然没有上交本辖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崇左市是个最新成立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确定后没有及时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本项工作,与上级部门主动联系不够,对辖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一定的影响;桂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所在辖区的35个测绘单位中,共有11个测绘单位没有上交自查材料(详见《*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5、加强信息交流,做好宣传导向

在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整个实施阶段过程中,区测绘局和地级市国土资源局加强了联系,及时了解各地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各地级市的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区测绘局国土处编写了6期《广西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简报》,下发到全区各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个测绘单位,并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给国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便其随时了解我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争取国家测绘局的指导。

为了宣传和交流各地级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我局还通过“数字广西”网站,通报各地级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以此带动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平衡发展。

(二)测绘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在全区和各地级市测绘质量工作会议后,绝大多数测绘资质持证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测绘质量自查工作,成立测绘质量自查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对本单位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及其运行情况、*0—*2年完成的测绘项目及其产品质量进行自查。例如,广西地图制图院的领导参加全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后,回到单位迅速召开院工作会议,成立院测绘质量自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法人代表担任,并制定详细的自查方案,由自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到4月底止,就有部分单位上交了《测绘资质持证单位*0—*2年完成的测绘项目登记表》。从4月下旬至6月中旬,我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受到“非典”疫情的影响,整个工作耽误了近2个月。到7月中旬,绝大部分测绘单位上交了自查材料和《测绘资质持证单位*0—*2年完成的测绘项目登记表》。

但是,也有极少数测绘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经过统计核实,全区尚未上交自查材料的单位共17个,这17个单位已在《*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中给予署名通报。

通过对上交来的自查材料进行检查和抽查,我们认为绝大部分测绘单位的自查工作是认真的,自查报告材料真实、可靠,能够如实反映本单位测绘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和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的自查工作都做得很好。但是,也有个别单位没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上交的材料过于简单,根据评分标准,被测绘行政主管部评为“不合格”,并在《*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中给予署名通报。

二、全区测绘质量综合评价

(一)测绘质量管理体系抽查情况

根据制定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评分标准,对受检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情况进行10个要素的抽查。从抽查过程中看,被抽查单位都能按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测绘资质持证单位质量体系自查表”。

甲、乙级测绘单位中绝大多数能够按照所持测绘资质等级的要求,建立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质量检验人员,所建立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制度)总体来讲,运行状况良好,能够有效地保证本单位所生产的测绘产品达到产品设计质量指标,满足客户的要求。被抽查的5个甲级测绘单位中有4个单位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另外1个测绘单位也正在进行ISO-9000贯标认证工作;被抽查的乙级测绘单位中也有通过了ISO9000贯标认证的单位,有些乙级单位也在计划开展ISO-9000贯标认证工作。

在对丙、丁级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制度)的抽查中发现,丙、丁级测绘单位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总体来说不够规范。如建立的测绘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测绘项目实施前没有编写专业技术设计书或事前指导书,测绘产品生产过程中没有质量检查措施,有的质检人员不到位,有的技术人员素质相对低些。也有个别测绘单位的自查报告材料欠真实。如个别丁级单位在自查材料中填写有兼职质检人员,但兼职的质检人员居然是由普通工人担任;抽查中还发现有个别丁级测绘单位有冒用其它单位技术人员的现象。

(二)测绘产品质量抽检情况

从7月22日开始,至10月30日止,广西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抽调5位检验人员对30个受检单位的30个测绘项目进行了抽检,其中甲级单位5个、乙级单位5个、丙、丁级单位20个。

在检验报告中,被抽检的30个测绘项目产品,全部评定为“合格品”。多数产品能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及各工程项目的技术设计书进行测绘,精度达到要求;少数产品虽然未能完全按照部颁标准,但产品质量也能满足用户要求,且产品已经使用或正在使用中。

从产品整体质量来看,5个甲级单位和3个乙级单位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好,其主要表现在测量方法先进、成果数学精度良好、图式符号运用正确、资料完整齐全。丙、丁级持证单位生产的产品测量方法正确,测绘精度良好,但与要求提交的成果资料清单的项数相比,资料的完整性有所欠缺,且技术总结,验收报告编写也不完整,多数缺少必要的技术数据。

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抽查、抽检结果详见《*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三、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测绘质量管理体系方面

从抽查结果看,我区各测绘单位质量体系绝大多数是比较完善的,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部分非独立建制的测绘单位,由于测绘专业在这些单位中属于辅助专业,忽视了测绘工作的必备条件,给其测绘队伍所配置的测绘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与其所持测绘资质等级不相适应。如没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产品检查只采取小组互查的方式,A组生产的产品由B组的人员进行检查,仅靠小组互查是不符合国家测绘产品检查验收的基本规定的,也难以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

二是大部分丙、丁级测绘单位在实施测绘项目时,没能做到先设计后生产,测绘项目没有编写专业技术设计书。

三是有部分甲、乙级测绘单位在设计、生产、检查、验收、成果上交等质量管理环节中,缺少书面记录;有大部分丙、丁级测绘单位的测绘生产、检查、验收均无记录,也没有项目技术设计书或事前作业细则,规范性差。

四是少数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质量管理制度不严,或者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有的有章不循,有的无章可循。

五是部分测绘单位因体制原因,测绘成果自测自用,或部门内部使用,缺乏外部监督,测绘产品质量难以保障。

(二)测绘产品质量方面

通过对30个抽检项目的质量分析,发现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技术设计。部分丙、丁级持证单位生产的产品,由于测量面积较小,普遍存在不重视技术设计的问题。对测绘生产中有关的技术问题未能在技术设计书中予以明确规定,随意性较大;还有些项目没有编写技术设计书,又不能完全按照部颁标准的规范、规程进行测绘,测绘生产不够规范。

二是计算说明不全。部分项目的控制成果的计算无说明,对起始成果的来源、观测数据来源,计算中使用的软件(程序)、数据模型、所需采用的改正系数等未做说明或交代不清,可靠程度难确定。

三是测绘过程不规范。部分项目首级控制点不埋石,有的埋石质量较差;部分地籍测绘项目实地不标界址点,致使地图与实地脱节,无法回放也无从检查;部分地籍测绘项目的面积量算缺少必要的检核和精度评定;丙、丁级单位生产的部分产品,缺少验收环节。

四是资料整理不完整。多数测绘项目的图面质量、整饰质量都比较好,但对相关资料整理却比较马虎,未能按照规范、规程的要求整理各种技术性、说明性文件资料;有些项目上交资料不齐全,缺计算手薄、技术总结、检查记录、验收报告等。

四、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

*3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将作为*4年测绘持证单位资质年审的依据之一。因此,对这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进行整改。

1、个别未上交*3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的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在4月1日前将总结交到自治区测绘局国土测绘处。同时要督促检查辖区内未上交自查材料的测绘单位尽快上交。

2、未上交自查材料的测绘单位,在*4年3月25日前,将自查材料交到所在的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评分不合格的测绘单位,要提出整改措施,并于*4年3月25日前上交到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由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于4月1日前上交自治区测绘局国土测绘处。

3、通过这次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发现,各测绘单位不论是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还是测绘成果质量,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各测绘单位都能本着对用户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完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测绘产品质量。

五、*4年全区测绘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1、加强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在*3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大测绘质量监督力度,开展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测绘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

2、根据国家测绘局的部署,开展对房产测绘产品质量的检查。国家测绘局正在制定全国房产测绘产品监督检查的计划。待国家计划下达后,区测绘局将结合广西的具体情况,制定我区房产测绘产品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作为今年房产测绘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据。

行政检查工作总结范文5

为充分发挥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国债资金的安全,我部决定于今年9月至11月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对部分国债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检查的对象主要是1999年以来国债专项投资的项目,重点是生态建设类、交通类、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除指定检查的项目外,各专员办在力量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适当增加上述重点类的项目纳入此次专项检查,并报财政部备案。有关涉及国债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的地方财政部门、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均列入检查的范围。

本次检查采取就地检查和异地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的内容和处理

各专员办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8〕619号)、《关于对国债专项资金违规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监字〔1999〕132号)、《关于印发〈财政监督专员办事机构对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监字〔2000〕40号),以及现行财政、财务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和处理。检查的内容主要有:(1)项目配套资金是否落实;(2)资金来源是否合理;(3)项目建设资金是否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4)国债资金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5)有关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国债资金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

采取就地检查方式的,由专员办就地处理;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的,由我部统一处理。

三、部门协调

各专员办要根据《监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监发〔2000〕4号)的要求,加强与当地监察、计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避免重复检查,对就地查出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专员办接到本通知后,及时部署此次检查工作。参加交叉检查的专员办要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组成5~6人的检查组,并选派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检查组组长,于10月10日前直接赴有关省进行检查。被检查省、自治区的专员办负责检查组的接待和联络工作,规定标准范围内的由部统一安排。

各专员办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等规定,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各专员办要注意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报告检查动态和重大违纪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属于就地检查的,专员办将工作总结报告、典型案例材料、《国债资金检查情况汇总表》等于12月10日前报送我部;属于交叉检查的,专员办将《财政检查报告》、《国债资金检查情况汇总表》、代拟的《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交叉检查的专员办)、工作总结报告、典型案例材料等于11月30日前报送我部。上报的工作总结报告、典型案例材料等一式两份(监督检查局、经济建设司各一份)。

附件:一、国债资金检查名单(就地)(略)

行政检查工作总结范文6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1、对监管对象实施行政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廉洁高效的原则,充分体现行政监管合法性、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2、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有效解决检查任性、选择执法、人情监管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2016年12月25日前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市交通运输局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实现全覆盖。

二、年度工作计划

第一季度:建立建全“一单两库一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待市政府批复后,严格已批复后的“一单两库一细则”为标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一、二季度:由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按科室职责划分,对每个监管对象(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普查,要求对企业、单位100%覆盖,100%事项覆盖。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或者严重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对要求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监管对象,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预警。针对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驾校、检测站,2017年第一季度,与春运安全检查相配合完成随机抽查事项50%,上半年配合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完成随机抽查事项100%。下半年主要对抽查不合格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和比例。

在对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资质核查的同时,抽查六家车辆综合检测站是否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高级和中级客车进行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对在用营运客车类型及等级进行年度复核。以上两项随机检查整合成一次并于上半年完成。

第三、四季度:主要以抽查为主,并结合阶段性治理如“执法大检查”“春运”“小长假”等专项整治与检查。展开相关抽查和督查整治行动,市局完成对下属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计划落实检查。

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抽查率100%,并将检查结果对社会公示。每年12月25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上报市法制办。按上级部门部署及工作需要,临时开展特定领域专项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将由牵头部门制定临时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并落实,严格落实牵头部门制定的检查计划。

三、工作要求:

总体上要按市局关于印发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抚交法字【2016】30号)的要求落实,同时还要特别强调:

(一)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二)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检查人员应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通知书》,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期限、要求、检查人员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