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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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范文1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建设厅和市建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如在防高坠方面,加大了施工现场钢管脚手架的推广使用,架体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在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各种证件齐全、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用电方面,基本淘汰了木质电箱,做到了“三相五线”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专项治理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今年我市建筑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省建设厅《二四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

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20xx年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除继续开展对施工围墙、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外,还将开展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和市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为:

一是塔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实行“一机一档”;

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拆模前,其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钢管脚手架专业搭设的覆盖面;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动房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措施方案;五是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管,要把市政工程纳入安全报监和监理的范畴,市政土方和管线敷设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三、实施综合治理,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要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应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范文2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2004年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除继续开展对施工围墙、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外,还将开展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和市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为:一是塔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实行“一机一档”;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拆模前,其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钢管脚手架专业搭设的覆盖面;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动房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措施方案;五是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管,要把市政工程纳入安全报监和监理的范畴,市政土方和管线敷设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范文3

一、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

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使其真正发挥效益,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的发展和扶贫成效,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和严查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行为,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开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方式

范围。根据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计划,今年开展对20xx年、20xx年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造福工程”,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残疾人资金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

方式。以县为单位,采取“四个结合”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二是项目检查与资金检查相结合;三是监督检查与加强整改相结合;四是总结经验教训与完善管理相结合。

三、开展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

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为7月。认真组织学习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县及部门的专项治理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明确专项治理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总结,10月下旬将

总结材料报市老区与扶贫办,市老区与扶贫办将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并牵头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总结总结,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提出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县相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和部署,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班子。具体检查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充分利用各部门自身监督检查力量,更要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

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老区与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其他部门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总结分析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经验,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的建议意见。

纠风部门负责对各有关主管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查促纠,针对危害资金安全的突出问题,查处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的行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符合投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民族工作部门

负责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范文4

根据省州安监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督促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__县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安委会主任李宏才任组长,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罗国彪和县公安局副局长和永顺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综治办、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防办、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县交通警察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罗国彪兼办公室主任。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1.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录相厅、歌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

5.

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宿舍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在人员密集场所常闭防火门上,应当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用语;在公众聚集场所应当采取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四、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抽查监督四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1月—5月)。自本文件下发后,各单位、各乡镇要召开人员聚集场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和检点进行通报和工作部署。各主管部门、各街道要制定出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5月1日前,各单位、各乡镇要将专项治理组织计划、动员部署情况上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526222)。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8月)。在广泛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推动单位按照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此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后,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要分别向教育、卫生、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属于商贸行业人员聚集场所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向行业管理部门写出自查情况报告;属于宾馆、饭店、旅馆、商场、市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应向专项治理办公室写出自查整改报告。截止时间为8月14日。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9月)。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要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应当依法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行政或纪律处分,直至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要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四)抽查监督阶段(10月—12月)。各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工会、文化、工商等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依法严格治理。10月22日前,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五、专项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对存在专项治理第一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二)对存在专项治理第二项、第三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三)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经安全评估确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立即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迅速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

(四)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专项治理第四项第一款内容方面问题的,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拆除;对拒不拆除的,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有关执法部门。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五)对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六)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决定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及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七)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决定。

(八)在执法检查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他。对于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中发现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特别是对20__年专项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也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 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将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工会、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交警、民政、工商等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有关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各单位、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板报和报刊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强化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专项治理中,鼓励采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范文5

一、计划编制原则:

1、按照国家、省年度稽察工作部署,加大政策宣传和检查指导力度,推动市县稽察规章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2、按照中央、省、市扩需监督和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抓好中央投资预算内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和贯彻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双公示制”制度;

3、按照省年度稽察工作统一部署,抓好(2012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2012年度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二类项目专项稽察和省基建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4、充分发挥各级稽察机构作用。

二、稽察方式方法:

按照市年度稽察工作计划,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实地稽察;实地稽察采用全面稽察、专项稽察相结合,实地稽察主要采取听、看、查、核、谈等方式进行。组织好县市之间交叉检查,市县配合、上下联动,发挥县级稽察机构作用。

三、稽察主要内容:

1、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执行,项目法人落实,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资金到位和使用管理,工程进度,竣工验收制度执行等情况;

2、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贯彻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双公示制”制度等情况。

四、稽察项目范围:

1、2012年新增中央投资(未开工建设或未完工)项目;

2、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

五、稽察项目名称:

(一)2013年度下达稽察工作计划,尚未稽察的部分项目

(二)2013年下达中央投资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

1、城市建设: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西部政策县供气设施建设项目,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含省基建投资)建设项目,贫困县及严重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2、社会事业:2013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赣县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章贡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南市街、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3、农林水类:2013年度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南康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林业血防工程,油茶产业发展试点县项目,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4、交通公路:信丰至定南细坳公路(定南县);

5、节能减排:2013年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龙南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瑞金市、于都县城区截污干管工程,定南县利丰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窑炉改造项目;

6、高新产业:2013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7、能源发展:2013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范文6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职业病防治法》和总局一规定四办法为依据,按照整治一个行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推动一批企业科技进步、制定一套先进适用技术标准的总体要求,以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为主线,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注重源头管理,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监督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夯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基础性工作,力争使我镇的职业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工作;创建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1家。

(二)继续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木制家具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达到90﹪。

(四)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签订率达到98﹪。

(五)不发生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三、主要工作

(一)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深入推进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1、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暨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考评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见附件1)完成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任务,全镇创建1家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今年是国家安监总局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最后一年,所有企业都要完成基础建设;今年也是我镇创建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的深化之年,各社区、村,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和镇安办要采取有力措施,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各社区、村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未完成基础建设活动的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借力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列出工作计划,积极协调上级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加强对未完成基础建设活动的用人单位的指导与服务,做到服务与执法并进,限定时间完成基础建设活动。督促用人单位对照《考评细则》,加大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

2、镇安办要会同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把创建职业卫生规范企业作为基础建设的示范单位,及时召开推进会,组织专项培训,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标准,做到不走过场;要及时收集基础建设活动工作信息,大力宣扬用人单位好的做法,营造良好的职业病防治氛围。

3、工贸规模以上企业要率先垂范,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对照《考评细则》,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三同时制度落实、基础建设、健康监护等工作,全面、系统梳理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超标作业场所,列出治理计划,加大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投入,确保作业场所得到根本治理,控制和减少职业病新发病例。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意识。

各社区、村,镇安办要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拓展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1、积极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初次取证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要对2009年以来已取证培训且满三年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其中,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再培训纳入安全复训中一并培训考核,非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再培训可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进行。

2、加强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各社区、村,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和镇安办要结合基础建设活动,指导、督促各用人单位抓好企业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通过师傅带徒弟、实际操作等有效做法,把职业病防治知识与日常管理措施结合起来,增强职业卫生培训的针对性与实用性,使从业人员熟悉职业病危害及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各用人单位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案、建立完善培训档案记录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教育效果。

(三)重视源头管理,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事中和事后监管。

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重点抽查,督促用人单位新、改、扩建和技改项目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法定义务,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职业卫生监管,切实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控制和减少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针对本地老旧企业,要采取查漏补缺、分类指导的方式完善职业卫生三同时补救措施,对2012年6月1日前立项建成投产且具备控制效果评价条件的企业,要督促企业进行控制效果评价,对不具备控制效果评价的企业要督促其进行现状评价,对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以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

(四)继续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木制家具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木质家具、水泥制造、石材加工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工作。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要落实各项工程治理措施,督促用人单位持续投入整改,以达到治理要求。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回头看,回头查,摸清木质家具行业现状,对已整治企业,要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防控能力;对新建木质家具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开展整治工作,使作业场所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2015年11月30日前,所有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都必须达到国家安监总局木质家具企业专项治理标准;对正在建设的木质家具企业,必须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严格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积极配合工会,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

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机制在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今年,县安监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将在高危行业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和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以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为基础,凡在网上进行申报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完成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

(六)加大事前检查力度,继续强化监督执法。

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总局一规定四办法,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坚决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入现场)要求,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暗查、暗访。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以作业现场的执法检查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对不重视、不整改、不治理的违法违规企业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一规定四办法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处罚。

(七)精心准备,高标准完成职业危害防治评估、职业病危害申报及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

1、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今年,国家安监总局将开展第二轮职业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安监局《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罗安监[2015]8号)要求,确定参加评估的用人单位,组织相关技术力量上门做好指导工作。要针对参加评估用人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县职业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各社区、村要参照国家安监总局进行评估的方式、内容和主要指标及办法,在第二季度先期进行自行评估。

2、加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职业卫生统计工作。持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变更申报,规范申报项目和内容,做到全覆盖。组织用人单位学习贯彻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开展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要按照《省安全监管局煤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要求,把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部署,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让用人单位统计人员熟悉统计操作流程,确保统计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和镇安办要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和本地实际,调整工作思路,把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要确保监管人员的稳定,进一步强化职业病防治的监管职责,充分调动安监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无盲区、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