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培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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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培训

交通执法培训范文1

为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努力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省厅决定开展新一轮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交通系统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水上安全监督、船舶检验、航道行政、公路规费征稽及交管站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本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以基本法律法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行政执法的基本知识为主,辅之以交通疑难案例评析、军训和交通职业道德培训等。

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

交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公路法》、《港口法》、《道路运输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员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复议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公路规费征稽管理条例》、《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港口管理办法》、《湖北省交通行政执法管理规定》、《湖北省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定》以及新出台的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等。

不同的执法门类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

三、培训时间

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于2007年底开始,至2009年底结束,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对全省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轮训一遍,每名执法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四、培训方式

岗位培训原则上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即省厅主要负责组织各市(州)、县(市)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的培训;省厅各业务管理局分别负责高速公路执法人员、各市(州)、县(市)业务管理机构领导干部、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新进执法人员的培训;其它执法人员的培训由各市州交通局委负责组织。培训结束时,培训人员必须参加由省厅统一命题,由培训单位组织的闭卷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补考还不及格的,收回行政执法证。培训结业证书将作为下次换发执法证的重要依据。

五、培训的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是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交通行业管理,提升交通管理形象的需要。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把培训工作作为交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体系,一并检查,一并考核,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交通执法培训范文2

心理培训讨论式教法案例式教法情景模拟式教法一、教法改进的背景

随着职工教育培训越来越得到重视,专门针对各个职业领域的“如何进行心理疏导与调适”的相关课程需求不断加大,指导着心理学教学研究逐渐向具有专业特点的应用心理学的方向上发展。经调研发现,职工压力大、心理冲突多,有强烈希望在职业培训课程中安排心理课程的愿望,希望心理学课程可以为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心理学方面的专业指导。调研发现,不管是哪个领域的职业培训,首先,都重视自己的家庭心理保健;其次,是个人心理健康的关注,而工作难题的心理化解一般是排在第三位。但是,如果以职工领导干部为主的培训班,第三点会得到提升和重视。说明现代职工重视自己的生活品质,希望呵护家人,希望释放压力,希望获得幸福、轻松、愉快的工作心理体验的需求明显。

当我们反思各行各业职场今年发生的具有社会影响、造成社会危害的事件,的确给职工的管理带来了新的难题,职工间的情感互动处于相对警戒、相对对立的消极状态。心理疏导与心理调适可以起到缓解痛苦、调节情绪、整合人际系统、鼓舞士气的作用,还能引导人形成正确的态度,塑造良好的社会行为,帮助人们获得生理与心理的安全感。心理调适技术是社会和人类的一种智慧,目前,除了心理专家提供的心理疏导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外,专门针对职工职业管理特点的心理疏导与调适方案还鲜为学者所涉猎。在职业心理学课程上的应用,以前也都单纯从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的角度去诠释。专门针对各职业特点的心理培训一直以来由于受专业领域限制,心理学培训教师会采用回避或减少授课时间比例的方法应对。为了突破这一瓶颈,弥补这一短板,教法更新,到逼出具有符合各行各业职业特点的心理调适课程是一个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的教学思路。

二、教法的创新与应用

教法创新具体主要体现在教学的组织形式与效果上,主要是在心理培训的过程中将讨论式教法、案例式教法、情景模拟教法相结合的综合教学模式,最大程度地调动学员的参与意愿,激发学员的参与热情,鼓励学员群策群力,共同寻求解决问题,促进形成具有本培训班职业特点的心理疏导与调试的路径与方法。具体操作思路为:

(一)运用讨论式教法

鼓动与激发内动力,由学员自身产生渴望交流的动力是关键。具体做法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引发学员对于问题的关注。如通过画面和语言引导学员的注意力关注到本职业的日常事件上,引发学员对于自身所处职业环境的联想和回忆。第二步,鼓励学员在大脑中迅速整理出自己日常中职业困惑事件,希望交流解决的案件类型。第三步,是采用小纸条的方式,让学员把自己的想法或渴望交流的问题以标题的形式写出来。教师迅速地在课堂上进行整理分类,现场公布分类情况和热点问题。这一环节是转换学员课堂参与情绪的关键。学员在这个环节会打破互相观望,打破交流戒备,打破讨论抵触心理。人的心理有害怕别人窥探自己,对别人的世界却充满好奇的普遍心理现象。渴望化解自己的困惑,却害怕自己的缺点被人发现。但若发现别人和自己的想法有类似和相同的情境后,公平心理随机产生,讨论的欲望就升级了。

组织讨论要根据学员的班级人数与能力做事前准备和现场判断相结合的方式。50个人的班级可以分成4个大组,每组的人数在12~14人之间。每组指派组长和记录人员。有的可以是上课之前就分好组,有的由于受教室条件的限制,可以采用课间休息时搬动桌子现场成型。当然,如果教室为桌椅固定的阶梯教室,这种讨论式教学形式会大受限制,效果也非常有限,可考虑采用其他教学模式弥补。

竞争表现是激发学员热列讨论的关键。因为教室在分组讨论实施前已经给小组讨论思路铺设了适当的心理准备,所以分组讨论可以说每个成员都已经是有备而来,都不觉得无从思考,也都心理清楚,本组的讨论结果同样也会在全班面前展示,能否拿出有力的案例,能否讨论出化解案例困惑的途径,是展示本组学员的关键性内容,成就动机会促进思考和团队协作的动力产生。

教师根据各个小组讨论的进行情况,收集相关信息,发掘在课堂上可以展示并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例,尤其还应设置一个评审小组,小组成员2~4人,对案例的代表性,可展示性以及职业应用进行筛选和评估。评审组成员的设定可在课前做好适当的角色沟通,也可根据教学现场的情况进行指派。

(二)应用案例教法

标准实施步骤包括提前一到两周的学员自行准备阶段,分小组讨论阶段,小组集中讨论发表阶段以及总结阶段四个步骤。受职业培训时间的有限性决定,虽很难完整实施案例式教法,却可承接讨论式教学成果,将本组讨论集中决定的案例进行整理、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每组指派代表对于案例进行发表意见,最后由学员进行总结和评价。

当然,有的时候,也可以教师根据自己的调研,直接拿出真实的案例,让学员分组后通过不同的角度,深度剖析案例以及提供解决的建设性意见。然后,再由小组的代表人物发表本组的分析报告,以及提出的建设性意见。

(三)实施情景模拟式教法

交通执法培训范文3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制部门建设的意见》,我局经县编委批准设立了政策法规股,建立了以周宗华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执法单位也落实了专兼职的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健全了法制机构的组织体系,保障了法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今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实施“请进来,走出去”的战略,开展法制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到外地学习,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三月份,我局举办了为期2天的法制培训班,聘请了省公路局的副处长、同志和市交通运输局的李国进科长分别对《行政强制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进行授课,全局120余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局机关、基层站队等一线执法骨干人员分别参加了交通运输部、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许可培训班、行政强制法培训班、超限超载治理培训班。

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局政策法规股人员认真备课,亲自给基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授课,详细阐述《行政强制法》出台的背景、立法过程及其重要意义;详细解读了《行政强制法》的条款。同时局政策法规股人员经常深入执法一线,检查指导执法案卷制作情况,当面对一线执法人员制作的文书进行点评,面对面的进行交流,当面指出执法人员制作文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制作文书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督促执法人员当场改正。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制作案卷的水平。

我局通过法制培训和外地学习,全县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交通执法人员进一步做到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文书规范,规范贯穿交通行政执法全过程。从而进一步提升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树立了良好的交通形象。

三、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执法责任,扎实推进形象建设

年初,我局与两个执法单位签订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重大处罚备案审查制度、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执法案件评查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

我局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交通窗口,统一受理交通行政许可、道路运输证件办理等相关交通运输业务,实行“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各所、站、队、服务窗口严格落实“六公开一监督”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执法公示,推行服务承诺制,坚持做到“执法身份,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处理结果,举报电话”六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还修订了便民服务措施,热情为运输业户提供方便服务,简化办事程序,随到随办,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服务功能。

严格落实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始终坚持路面执法人员整理搜集证据,案件处理中心提出处理建议,法制机构把关,分管领导审查,重大复杂案件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案件评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是树立交通运输部门形象的客观要求,是做好“三个服务”的前提条件。我局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厅、市局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按照实施步骤,全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于2014年11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式IC卡执法证件,2012年6月底执法服饰全部统一。站所外观规范化建设也在按规划进行实施,其中百善交管站已改造完成。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严格执法,微笑服务,无公路“三乱”现象发生,树立了良好的交通运输形象。

四、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交通运政许可事项60起,其中许可设立二类维修企业6家,三类维修企业15家;设立道路运输企业17家;更新客运车辆22台。2012年以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42起,其中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件26起;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案件8起;超限运输案件308起;共计罚款人民币71万元;对违法驾驶员266人记2530分。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责令纠正或者予以撤销的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与打算

交通执法培训范文4

论文关键词 交通警察 执法 妨碍 预防措施

交通警察肩负着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职责,每天都要直接面对众多的交通参与者。近年来,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妨碍公务行为日趋严重,拒绝、妨碍交通警察执法的情形屡见不鲜,威胁、围攻、漫骂、甚至殴打、伤害交警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分析妨碍交通警察执法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并对妨碍交警执法行为的预防措施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助于确保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交通警察的人身安全。

一、妨碍交通警察执法行为的认定和产生原因分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交通警察执法行为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将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到具体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相对人,并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而妨碍交通警察执法行为,则是指行为人拒绝、阻碍交通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拒绝,是指行为人拒不服从交通警察的指令;阻碍,是指行为人不但不服从交通警察的指令还采用暴力或者非暴力手段干扰交通警察执法的行为。

在道路交通活动中,下列行为均属妨碍交通警察执法公务行为:

(1)在道路交通管理活动中拒绝、阻碍指挥疏导的;

(2)在道路上拒绝、阻碍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处理的;

(3)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生法律效力的拘留、吊扣、吊梢机动车驾驶证处罚裁决拒不执行的;

(4)拒绝、阻碍公安交通管理人员依法暂扣车、牌、证和有关证件、物的;

(5)交通事故发生后一方当事人违法扣留另一方当事人车、牌、证件、人员、货物的,不听从事故处理人员劝阻的;

(6)违法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传唤或家属、亲朋等阻碍传唤的;

(7)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交通警察进行困攻、漫骂、殴打的;

以上几种情况在交通警察现阶段的执法过程中均时有发生,特别是前4种行为出现尤为频繁,对交通警察的正常执法造成了严重影响。上述行为的产生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产生的,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主观因素

从主观方面来看,一是交通警察整体专业知识水平不高,虽然目前全国公安队伍中,民警的文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真正具有交通管理专业、法律专业学历的民警却只占一小部分,大部分人在工作中无法有效做到文明规范执法,而且由于培训不及时,覆盖不全面,导致部分民警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了解不足;二是少数交通警察在交通管理业务工作中执法随意性较大,重实体、轻程序,不按法律原则办事,以言代法、以罚代教、以罚代刑时有发生,有时不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重破坏了法律的严格、公正性;三是基层交通警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些交通民警有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执勤时行为不够规范,有时较为随意,警惕性不高;四是警力不足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受限于交通管理部门人员编制、人员流动机制等原因,在基层交通管理部门警力不足,或者说一线执勤警力不足,队伍老龄化问题严重。在基层警队,除去领导及各种内勤、窗口等二线人员以及高龄、病休人员,能够参与一线路面执勤的民警只占一小部分,但要承担最繁重的工作,因此很多地方使用协勤人员甚至临时人员直接参与执法,导致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增多。

(二)客观因素

从客观方面讲,一是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不能够清楚的认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颁布施行后,由于宣传力度的不足等原因,造成群众对执法活动的理解不够,遵章守法意识不强,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所应负的责任和义务认识不足,有的群众分辨不清情与法的关系,从同情弱者的角度出发,片面同情被处罚人,使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无法获得足够的支持;二是较差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个人素质,一些人在交通出行过程中只关注自身利益,缺乏公民意识,只片面强调权利,不愿接受管理,没有公正心和正义感,只要触及自身利益,则认为是警察找事,而不是在维护他的人身安全,有的甚至辱骂、攻击民警,有些围观群众不但不制止,还集体起哄,煽风点火;三是缺少必要的法律保障,我国法律对警察执法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刑法》、《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执法环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现行法律对警察执法的保护作用显得有些不足。

(三)体制因素

从体制方面来看,一是目前部分基层交通管理部门只在工作部署和业务管理上接受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在办公经费、人事任免等方面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党委领导,基层交警部门在此种管理和领导机制下,在一

定程度上对交警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影响,容易出现执法工作缺乏系统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上级命令执行困难、交警支队培训得不到充分支持和保障使交警的职业教育培训组织培训流于表面,得不到很好落实等问题;二是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在对警察教育过程中,过多地强调了警察的责任和义务,否认和忽视了其正确行使权利的教育,这种重义务、轻权利的片面性教育,造成民警对自我保护的权利认识不足,加大了妨碍交通警察执法行为的发生。

二、妨碍交通警察执法行为的预防措施

面对日益恶化的交通执法环境,应从立法上、保障上、宣传上等多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针对措施,提高全社会的守法意识,严厉打击妨碍交通警察执法行为,保障广大交通警察的执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一)完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为交通警察执法行为提供法律保障

应当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参照国际通行的对警察执法遇到威胁时赋予警察强力自卫权的做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或者研究制定全新的《警察权益保护法》等针对性法律法规,明确赋予人民警察更大的执法自卫权,为民警正常执法提供充足的法律保障,并刑法中将警察与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区别对待,当警察受伤害时,对加害警察的犯罪分子予以重惩。其次,应当充分重视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和危险性,建立和完善警察权益保障机制,加大对警察因公受伤、致残甚至牺牲的补偿和抚恤力度,提高相关待遇。

(二)加强对交通民警的培训力度,形成长效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现有培训工作基础上,采取集中、分散、轮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交通民警培训、教育力度,有针对性的强化实战技能,要形成长效机制,最好定期采取脱产的方式,保证每名民警的学习时间,使民警增强学习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主动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文化修养。通过培训,使多数民警做到业务精通、法律精熟、技能精湛,在面对人民群众时,能够晓之以理,与执法对象良好沟通,使其能够相互理解、主动配合,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拒不配合的情况时,能够沉着冷静、机智,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维护法律尊严。

(三)完善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机制,增强执法透明度

进一步加大对现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使群众熟悉法律法规,了解执法程序,在明白自身享有权利的基础上,明确自身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违法所要承担的责任,从而理解民警执法的现实意义。在宣传手段上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例如通过与属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的联系,通过对单位相关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形成长效机制,产生示范带动作用,逐渐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整体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四)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争取群众理解

加强交通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使民警端正执法思想,从思想上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打牢思想基础,从规范值班、值勤、出警、执法等每个环节入手,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环境。完善培训考核机制,使民警熟练掌握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掌握法制信息、动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以法服人,执勤执法注意严格依照程序,对待群众主动热请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从而获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五)规范警务、勤务活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中“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等规定,支持民警在职权、义务和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要以对党、对人民、对民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民警的维权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不参与任何超出法定职权范围的警务、勤务活动,避免激发党群关系矛盾,影响警民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交通警察只要是依法行政,就应理直气壮,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技巧,提高自我安全意识。

(六)加大投入、改善装备,保障民警安全执法

交通执法培训范文5

(一)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优化交通法制环境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适应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需要,积极争取出台《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条例》已列入省人大2008年正式立法计划,省厅和省高管局等单位要积极开展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力争上半年上报省政府,争取年内由省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二是为进一步解决道路运输辅助业法规不健全、市场不规范的问题,适应道路运输发展的需要,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湖北省道路运输辅助业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办,省厅和省运管局要积极配合省法制办做好修改和相关协调工作,争取年内出台。

三是为进一步促进水运事业发展,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省厅和省港航局要抓紧做好《湖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争取列入2009年省人大立法项目。

四是及时做好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工作,维护交通部门的合法权益和交通法规体系的统一性。

五是及时做好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备工作;做好法规咨询、解答等日常工作。

(二)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倡行执法便民理念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不断完善网上公示内容,大力推进交通电子政务,提高交通行政服务效率,努力塑造湖北交通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管理形象。

二是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逐步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年内要实现100%的基层交通执法部门的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

三是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时限办结制,把服务贯穿到执法工作中去,真正做到服务为民。

四是畅通举报投诉咨询渠道。通过畅通举报投诉咨询渠道,加深与群众的联系与沟通,有效改善政府形象,确保做到每一起投诉、举报、咨询有处理、有结果、有回复。

五是研究制定执法便民新举措,推行人性化执法。推广管理和征稽进社区、进村组的做法,使规费征收寓于执法便民的服务之中,不断扩大社会面,确保执法管理和规费征收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市场、进乡镇。年内各有执法职能的单位都要总结执法便民的措施和效果。

(三)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锻造过硬执法队伍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完成交通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在做好执法队伍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换发交通行政执法证。对不在执法岗位、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执法考试或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一律不予换发执法证,把好执法人员准入关。

二是实行执法人员动态管理。省厅年内将对全省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对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适时掌握执法人员的动态信息。

三是加强交通执法标志和标识管理。对全省交通系统执法标志和标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适时按交通部要求统一规范。

四是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按照执法人员三年岗位培训的要求,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培训实施方案,落实培训基地和培训教师,并要在年内完成30%的培训任务。各单位要继续抓好执法人员的学历教育,确保“十一五”期末所有执法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是大力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忌语》和《禁令》的各项要求,在4月中旬前集中开展一次排查整治活动。每个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都要进行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采取预防和整治措施。省厅将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忌语》和《禁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每个执法人员能记、能背、会用。对违反《忌语》和《禁令》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四)努力提高监管质量,充分发挥落实执法监督责任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组织开展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和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及文明执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不断规范交通执法行为。省厅将在第三季度开展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做好自查、迎检和材料上报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省厅将统一执法案卷卷宗,并将于9月份开展执法案卷交叉评查活动,促进执法案卷进一步规范。同时,省厅将统一规范行政执法委托文书文本,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主体。

三是继续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部印发的《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搞好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在部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联系点的基础上,确定省厅行政执法责任制联系点,及时总结推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和落实交通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复议工作程序,提高行政复议质量,确保行政复议受案率达到100%,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复议于民”。

五是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年内各单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1-2次行政执法评议活动,要将执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列入评议内容,注重发挥好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五)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厅年内将组织开展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调研,并选择武穴市、武当山市交通局作为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开展文明执法主题活动。针对行政许可、征收、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执法主题活动,省厅将适时制定下发全省交通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用规范制约执法人员行为,改进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交通形象。凡不文明执法、野蛮粗暴执法、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在年终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推进执法微机管理系统的运用。推进运管、征稽、高速公路执法微机管理,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

四是运用科技手段,强化执法的科技含量。推广随州运管部门利用监控手段取证的方式,不断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执法效率。

五是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尽快研究制定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开展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广,有效解决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

(六)努力提高宣传实效,充分发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组织开展“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活动和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基层、法律进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普法的宣传范围,努力增强普法宣传的效果。

二是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植典型、总结经验、宣传先进,通过抓点促面,不断提升我省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三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和法制培训等制度,省厅将适时组织两期交通部门领导干部和法制部门负责人培训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交通各级、各系统年内都要有针对性、有计划性地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制讲座。

四是进一步做好2008年奥运法制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这一主题,精心组织策划奥运法制宣传活动,自觉将奥运法制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指标。

交通执法培训范文6

一、抓组织、强化领导

交通法制工作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的社会形象。市交通局领导对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今年上半年,根据局人动和分工调整,我局及时调整和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领导小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重新确定章行远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纪委苏达生书记分管法制工作,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上半年,针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目标,我们研究制定了年度法制工作计划,为保证计划的实施,市交通局召开了一次全市交通系统法制工作会议,总结了半年来法制工作,布置了下半年工作任务,并根据5、6月份省交通厅和交通部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及时研究布置了各级行政执法机构迎接执法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保证了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坐客行风政风热线,市交通执法机构领导通过广播电视媒体,认真解答群众关心的交通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我市交通执法队伍还在电视台先后进行了2次为期两周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市运管处与延平区运管所针对城市出租车管理召开了听证会,并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到车辆集散地,逐车逐人进行广泛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确保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理解交通、支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

我局还在全系统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提高广大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积极性。先后通过规范武夷山市运管所、延平区路政所行政执法典型资料和图片,展示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风采。同时,充分利用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对违法行为不能为、不敢为的制约机制。

三、抓教育,提高素质

搞好法制工作,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交通队伍。我局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交通队伍,今年初,市交通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南平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定》,从思想品质、文化素质、能力素质、行为规范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此规范约束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提高道德情操。上半年,结合交通部执法检查,我们要求各级执法机构抓好三个教育: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每个执法人员牢记交通部规定的执法忌语和七条禁令,把服务车主,奉献社会做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同时深入开展“温情服务”活动,杜绝了“话难听、事难办、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二是抓培训教育,制定了干部职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举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学习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市交通局还举办了“南平发展我知道”知识竞赛,将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等相关知识纳入竞赛内容。三是抓廉洁自律教育,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我局印发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奖惩制度》、《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6项制度。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我局要求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徇私情,不贪赃枉法,树立了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

四、抓规范,依法行政

执法严格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执法部门的形象。基于这种认识,我市交通系统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作为突出的重点难点工作来抓。

1、严格资格认证。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件和执法标志的管理。全市763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取得省政府行政执法资格;20*年全市683名执法人员通过了省交通厅培训考试,重新换发了新版交通部行政执法证,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与此同时,我们结合"十五"交通教育扶贫任务,狠抓干部职工队伍文化水平的提高,鼓励大家通过自考、函授等方式参加全国高等学历教育。截至目前,全市交通系统执法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达66%,另有21%在读大专或正在参加学历教育,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认真依法办事。为了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和审批环节,增强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今年7月1日起,随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的设立,市交通局以及所属的各交通机构将所有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和核准项目均按规定进入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目前,除地方海事局设立分窗口外,其他执法机构包括交通局机关、道路运政、公路路政、交通质监许可审批项目均已采取授权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人员办理。

3、规范执法行为。20*年结合交通部行政执法证换发新证和新版法律文书启用,抓好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全市交通系统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6期,有752人参加执法考试,真正做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学习知识,掌握本领,提高水平。通过今年上半年执法检查看:执法队伍在办案过程中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实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法律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尤其是通过规范教育,都能按省厅统一规定,使用规范的新版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有的执法机构还开发行政处罚电脑制作软件,把行政处罚纳入信息化管理。上半年来没有发现超越权限和职能的处罚行为,没有发现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为,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撤销案件。

4、执行罚缴分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绝大多数行政执法机构与当地银行签定了罚缴分离协议,但个别县(市、区)与银行在罚缴协议上存在分歧,银行收缴方感到交通处罚量小,工作量大,开户难,有交通执法机构代缴现象。

5、完善档案管理。我们把各级交通执法机构的建档立卷工作,作为检查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的重要内容来抓,把每年的执法案卷析作为考核执法机构的重要依据,通过监督检查,确保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材料齐全、字迹清楚、表述准确、文书规范,档案健全。

五、抓监督,杜绝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