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检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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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检查报告

公司安全检查报告范文1

一、行动安排部署

公司领导对此次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在接到上级文件的第一时间,立即组织人员对文件,进行了研判和分析,并组织下发了分公司的专项活动方案,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务必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行动内容、明确实施步骤,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二、行动开展情况

(一)分公司工程养护科、养护工区以及隧道站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对太凤高速全线辖区的公路隧道,临水临崖、桥隧相接、长大下坡、急弯陡坡、团雾易发以及连接线的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并建立台账,责令专人按照时限进行整改。同时针对隧道紧急电话、照明、通风、消防系统以及紧急救援系统进行了着重检查。

(二)分公司路政大队一是规范施工管理,严格施工审批,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范要求对涉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监管。同时,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实际,制作了具有无碳复写功能的《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养护作业区安全整改通知》,有效加强了施工监管痕迹化管理工作。二是对所有涉路施工单位开展作业前安全培训。此外,为了做好施工期间的道路安全和人身安全监管工作,组建了与施工安全员及管理员的施工信息报送群,便于巡查人员及时掌握施工信息,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整改。三是做好开工后的现场监管检查工作。针对开工后的现场管理对施工单位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施工现场标志标牌摆放必须符合国标,涉路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安全服,现场安全员确保24小时不间断巡逻;二是抓好施工区域的卫生管理,做好施工垃圾、废弃材料的及时转运工作,做到不过夜;三是做好施工期间路产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路产设施完好无损。路政大队累计为14家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施工监管56次,纠正违章施工17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0次,督促现场整改10次,有效保障了施工路段的通行安全。四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治超政策宣传工作,引导货运企业和驾驶员规范装载、合法运输,联合高速交警严把超限入口检测关,对货车超限超载、抛洒遗漏等问题进行整治,保障了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三)分公司收费管理科着重对收费机电设备、设施进行了排查。逐一对各收费站以及监控中心的供电线路、供配电设备等进行巡检,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转,收费工作顺利开展。

公司安全检查报告范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目标

第四条

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五条

对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

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

第七条

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

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九条

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

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四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

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

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

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

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

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要求:

(一)公司所属各矿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

(二)安全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危害(隐患)、查“三违”、查落实为主;

(三)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

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第十七条

各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

第十九条

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备查。

第六章

危险作业管理

第二十条

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二十一条

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第二十四条

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

员工劳动安全纪律

第二十五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

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第二十七条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条

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

应急救援与救护

第三十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

第三十一条

为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

第三十二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第三十三条

公司所属各矿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伍,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建立救护队的公司,必须与当地区县煤炭部门所属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负责矿山应急救护工作,把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纳入地方防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公司所属各矿应当建立与当地政府、煤业集团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络沟通机制。

第三十四条

一旦发生公司事故、灾害,自下而上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授权由安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组临时决断。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

日试运行。

公司安全检查报告范文3

2012年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下称《核安全检查报告》)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下称《核安全规划》)。半个月后的6月15日,环保部网站公布了上述两个文件的全文。

国务院常务会议后的次日,即6月1日,新华社播发系列文章,其编者按直言:“核电重启箭在弦上,开闸在即。”6月5日,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核股份)的上市环保核查也被环保部放行。中核股份计划融资1700余亿元,将可能是2012年A股市场上最大的IPO之一。

重启核电,显然是全国乃至全球关注的大事。

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3?11”核事故后五天,中国国务院于3月16日召开常务会议,并作出四项决定:一是立即组织对全国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二是切实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三是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四是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这四项决定被称为中国核电“国四条”,据此,在《核安全规划》获准之前,中国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彼时至今,全球核电形势一再变化,停建或停止运行核电站的西方国家一再增加,日本甚至于2012年5月进入一个无核电之夏,举国讨论是否彻底放弃核电。在此背景下,中国核电建设如果真的如外界所称,“已重启在望”,其影响不可估量。

不过,财新记者采访发现,最新调整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下称《核中长期规划》),并没有同《核安全规划》一并接受国务院会议审查,而前者才是中国核电重启真正的闸门。

多位核电专家和业内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核安全规划》是核电行业回暖的必要条件和清晰信号,但业界和民众更加关心的核电项目建设速度、核电装机量规划和内陆核电布局等问题,还需修改中的《核中长期规划》来回答。

但《核中长期规划》何时,目前局势仍不明朗。中国核电重启,显然尚未真正到开闸之时。

重启不易

长江边的江西彭泽核电项目,已停工一年又三个月。近日似乎峰回路转。去年核电“国四条”后,通过选址阶段环评,前期工作已经平掉一座山头的彭泽核电站,也在暂停之列。随后,这块已经安静下来的大工地却一直话题不断。经历了对岸安徽望江县的“上书”抵制(详见本刊2012年第9期“核电上书风波”),遭到中科院院士何祚庥的强烈反对,还经历了国内媒体关于内陆核电站存废的大讨论。

但《核安全规划》通过后仅四天,2012年6月4日,ST赣能(000899.SZ)、赣粤高速(600269.SH)均公告称,中电投江西核电有限公司,即彭泽核电项目投资方,拟向股东按持股比例增加资本金4亿元。该两家上市公司各拥有江西核电的20%股权。

次日,中核股份上市环保核查获通过。该公司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核集团),中核集团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央企名录上排名第一。

股市的反应还不止于此,早在5月28日就有市场传闻称核能建设将重启,核能板块由此大涨三天。江苏神通累计涨幅达15.1%,其他个股如二重重装、中核科技、沃尔核材等“涉核”概念股也随之上涨。市场分析人士更在近期开始推荐买入、增持核电相关股票。

然而,在外界一片热闹中,中国核电业内并无欣喜之声,显得异常沉默。

一位中核集团内部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中核集团谋求上市由来已久,2010年的中核股份的成立即是上市准备的关键一步,此次通过环保核查,应该只是顺水推舟的一个步骤。

上述中核人士表示,中核集团内部对于此次《核安全规划》的通过反应平淡,并认为《核中长期规划》调整后的,才是中国核电复苏的关键所在。

《核中长期规划》最早于2007年10月,当时对于核电发展的设想为,到2020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4000万千瓦。但随着中国核电发展,原来的规划已经不适应社会变化,尤其是福岛核事故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明确将调整《核中长期规划》提上日程,围绕中国核电的建设规模和速度的讨论也由此愈加热烈。

据新华社报道,2012年5月10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钱智民在“2012年中国核能可持续发展论坛”期间表示,《核中长期规划》和《核安全规划》已经通过国家能源局的审议,并上报到国家发改委。

然而,在5月3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核中长期规划》并未出现,仅是《核安全规划》获得通过。

一位接近核电决策层的不愿具名的专家称,中国核电发展的春天没那么快来,或许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

该专家认为,日本核事故之后,中国内陆普通公众的核恐慌心理加重,2012年初彭泽核电项目引起望江县政府“上书”反对,就体现出了民意左右政策的力量。

当前决策者对民众的核恐慌极为在意,“出于维稳的角度,放行核电恐怕没有那么快”。

此外,在国际上,核电重启重建已成为政治问题,中国当前也正值政府换届的敏感时期,这让决策者对何时重启会表现得十分慎重。

煎熬与热望

在日本核事故之前,中国核电行业的发展正如同一辆加速前进中的列车。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范必曾经撰文指出,在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前,中国业内对2020年核电装机规模的预期普遍超过7800万千瓦,大多数核电业主和配套企业甚至按照装机1亿千瓦以上制定自身发展规划。

但截至2010年底,中国在役核电装机容量为1080万千瓦,加上在建的,全部装机容量仅1696.8万千瓦。

日本核事故发生之后,中国核电列车也骤然急踩刹车。至今,“国四条”所带来的效应已逐渐显现。

“有些项目已经等不及了!”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科技委副主任顾忠茂告诉财新记者,例如湖南的桃花江核电项目,目前处境就十分尴尬,该项目据说“前期已经投入了38亿元”。

类似项目还包括位于沿海的江苏田湾二期工程,辽宁徐大堡项目等,这些项目在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前拿到了“小路条”,即可以开展前期工作,包括设计、“五通一平”、关键设备采购的许可。但目前“大路条”,即项目审批遥遥无期,前期的巨额投资被拖着。

顾忠茂表示,“国四条”影响之下损失更加直接、更惨重的,是核电设备的供货商。一年多的项目停顿,正将他们拖入窘境。

国外核电供货商同样受到波及。某核电建设集团内部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核电项目的关键设备多从国外订购,预付款通常只有5%到10%,签合同下订单后,供应商开始生产并承担大部分成本。“这些设备的价格,动辄几亿元人民币,一旦出现客户反悔的情况,供应商损失巨大。”

上述人士表示,“国四条”出台后,已出现了国内某待建核电项目以“不可抗力”为由,希望终止设备订购合同。但已经在生产的国外供应商,并不认可政策突变属“不可抗力”,双方正寻求通过国际仲裁解决争议。

安全不容忽视

日本核事故发生以后,中国进行了一场漫长的核安全检查,但检查结果的却一推再推。

根据最终于今年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核安全检查报告》,中国核电设施在总体有保障的前提下,也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该报告显示出,中国核设施在应对引发福岛核事故类似的极端自然灾害事件时,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秦山核电厂尚未制订严重事故管理导则,秦山第二核电厂、岭澳核电厂、田湾核电厂,仅具有可以应对某些特定严重事故的规程。

位于四川汶川地区附近的高通量工程试验堆抗震设计标准偏低。据媒体报道,该试验堆距离汶川地区仅120公里,在2008年的“5?12”汶川大地震发生时,该试验堆曾经手动紧急停闭。报告认为,该试验堆需按照新的抗震要求进行重新评估,必要时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其安全裕度。

对此次安全检查作出的“总体上有保障”的结论,多位业内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认同。他们同时认为结论“正面”,利于重启。

原国际原子能机构副总干事钱积惠向财新记者分析称,这次安全检查使得待建的核电站的冗余度和造价进一步提高,以降低本来就属于小概率事件的堆心融化的概率 。

不过,在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高级顾问杨富强看来,这个安全检查的结论有些过于轻描淡写。他认为,安全检查的时间之长,过程之反复,检查出的问题应该不止那么简单。

中国目前是在建核电站最多的国家,而之前专门从事核电工程建造的工程人员并不多,“一下子上这么多工程,不见得每个工程队都是合格和有资质的。”杨富强说,曾有核电监管官员向他透露,中国的核电项目在基础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核电研发、制造、建设和监管力量跟不上,在近年较快的核电发展中,容易造成安全隐患。范必也曾撰文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指出,目前有限的核电研发设计分散,影响安全技术的标准化和推广应用,一些工程建设和装备制造企业安全意识不够强,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重大质量问题时有发生。

杨富强强调,核安全的结论仅证明中国核电项目的技术水平没有太大问题,但核电项目的安全与否,并非完全由技术决定。

监管体制隐患

杨富强对财新记者表示,中国核电安全潜在问题在于体制和管理方面。他表示,历史上几次大型核电站事故,均有安全管理因素在其中。而中国的核监管体制、应急反应以及核安全文化,都让人担忧。

财新记者发现,早在2010年5月4日,长期从事核反应堆风险评估分析和核能政策法规研究的周赟,就在国际期刊《能源政策》(Energy Policy)杂志上,撰文质疑中国的核电监管体制。

周赟是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贝尔弗科学与国际事务研究中心的研究员。他指出,国家核安全局是环保部的下属机构,而大型国有核电集团则属于国务院直管,这样的设置限制了核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再者,国家核安全局,没有自己的研发部门来制定技术标准,对于现行法律法规不能覆盖的技术情况无法做出评估判断。

在日本核事故发生之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改变核监管体制,一个大方向是加大核监管机构权重,直接置于中央政府之下,如日本即将成立的新机构即是如此。但中国的改变显然不大。

2012年“两会”期间,杨富强所在的NRDC通过两名人大代表递交了题为《中国核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议》的建议书,但目前暂无反馈信息。

建议书中提到,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中国的核电主管机构发生了一些调整,包括国家能源局增设核电司、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增加相应的机构和人员等。但中国的核电安全监管在独立性、权威性等方面,仍难以应对挑战。

监管人员的缺乏也是制约监管能力的一大因素。范必曾表示,中国核安全监管能力严重滞后,国家核安全局和国防科工局从事安全监管的人员数量不足,监管人员待遇远低于核电站工作人员,这种现象增加了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难度。

公司安全检查报告范文4

根据厅党组会议决定,为深入开展全省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省厅将分片区组织督察组,用一周左右的时间深入各地进行隐患排查活动的督导、协调和服务,以确保排查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督导内容

――在排查项目上,必须突出“四大重点”,即:突出加强拱桥、在役病危桥和在建高墩大跨桥梁、长大隧道的安全检查,突出加强设计、施工特别是支架撤除等方案的安全审查,突出加强挂蓝、架桥机、支架、围堰等临时大型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突出加强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必要时责令停止施工。

――在排查方法上,必须坚持“六查六看”原则,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努力将涉及安全质量的每个环节都排查清楚。

对在建桥梁,主要是:一查立项审批,看基建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有没有做过安全评估论证;二查勘察选址,看对桥墩平台的地质条件是否经过了科学勘测,地质资料是否准确,是否安全可靠;三查工程设计,看设计原则是否合理,是否对拱桥等桥型的质量、安全有保障性措施;四查工程施工,看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是否严格控制工程原材料和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如何;五查工程监理,看是否监管到位,尤其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是否严格把关;六查项目管理,看是否落实了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是否存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对各地区境内在役桥梁,主要是:一查是否明确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二查是否对桥梁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并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资料;三查是否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养护维修;四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超限超载监控和治理;五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六查是否按规定建立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港口、码头、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运输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二、分组安排:

三、工作要求:

1、督导时间安排在8月27日至9月2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

公司安全检查报告范文5

《财经》记者了解到,有关核电发展的安全规划,正由国家核安全局和国家能源局分别牵头起草,核安全局负责的是核安全规划,能源局则负责核电安全规划。从目前已完成的规划讨论稿看,双方的编写思路和关注焦点并不完全一致。

“中国不太可能出台两部核安全规划,我估计,两个部门编制的规划最终会合并为一部。”参与核安全规划讨论的环保部核安全和环境专家委员会委员郁祖盛向《财经》记者表示,或者由国务院合二为一,或者先合并再提交至国务院。乐观预计,规划的最终公布将在明年一季度。

知情人士透露,核安全规划对在运、在建、拟建核电站分别要达到的安全要求给予了明确规定,而核电安全规划则回避了这一问题。

“按照核安全局目前编制的规划安全要求,二代技术反应堆已经没有发展前途,不会再建了。此外,对在建核电站的安全标准也提出了很多新规范。”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新建项目可能要求全部使用AP1000技术。

对此,参与能源局核电安全规划讨论的专家不予置评,该专家强调,获得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即获颁小路条,包括设计、“五通一平”、关键设备采购等),而未被核准开工的项目目前已超过10个,其中5个已于3月1日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因福岛核事故被紧急叫停,其中4个为二代改进型技术。

“不是说不建就能不建的,这些工程的设备订货都已提前三四年完成,现在改反应堆型的话,怎么改?”该专家分析说。

这也正是两份安全规划的大分歧之一。核安全规划旨在构建国家核安全管理体制并确定清晰的技术路线,核电安全规划则着重突出核电运行、建设、设备供应、基本安全、设计验证等内容。

郁祖盛介绍,核安全局和能源局相关人士将于8月召开沟通协调会,讨论磨合各自的方案内容。“双方都有这个诚意,要进行内部协调。尽管很难说谁听谁的,最后就看谁说得更有道理了。”

究竟是全部选择AP1000,还是允许压水堆技术路线下的多种堆型齐头并进?

按照“国四条”要求,所有停建和拟建核电项目,均须待核安全规划公布后方可重新审批,无论技术之争结果如何,这些项目都将重新评估,而这也将影响到中国核电产业发展的长期格局。

AP1000争议未了

美国西屋公司的AP1000反应堆,是第三代核电技术中最具代表性的堆型,也是目前压水堆技术中唯一的全非能动堆型。

不过,从2006年中国决定引进之日起,AP1000就一直伴随着激烈讨论,甚至强烈质疑。在正在编制的两部核安全规划中,这一争执再次被凸显出来。

核安全局编制的核安全规划讨论稿中对在运、在建和拟建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运和在建项目需重新考核其在地震、水淹、长期断电等突发状况下的应对措施,若不符合要求则需做硬件修改;如果修改不现实或不可行,则允许加强管理措施来弥补,如临时电源、应急电源准备等。若仍无法达标,就再进行风险评估,评估不合格者必须停运或停建。

对拟建项目则制定了更高安全标准,要求其对上述严重事故的预防必须纳入到设计基准中,不再允许通过加强管理措施来实现。

郁祖盛告诉《财经》记者,“说实话,现在运行的核电站是扛不住福岛这样的事情的,但新建项目就要求你扛得住。”目前,在运的13台核电机组全部采用二代或二代改进型技术,装机容量达1080万千瓦。

这也意味着,若要“扛住”福岛核事故的灾难级别,新建核电站将全面采用三代技术。若再对“非能动”提出要求,新建项目全部上马AP1000技术则成为唯一选项。

可就在福岛核事故发生之后,即便在AP1000原产地美国,AP1000的安全性也遭遇质疑。

5月20日,美国核监管委员会(NRC)公告,确认AP1000存在的一些技术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其中最核心的是,AP1000安全保护壳的设计能否遏制事故条件下的压力峰值。在公告中,NRC称已对西屋公司提出明确要求,直到得到满意证明之后,才会对其颁发设计认证证书。

此后,国家核能动力学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原主任温鸿钧撰文质疑AP1000的安全性,表示如果批量建设AP1000核电站,将埋下安全隐患。

郁祖盛解释,鉴于“9・11”的教训,美国对核电站设计建造增加了抵抗大飞机冲撞的法律要求,因此AP1000的安全保护壳才会被质疑存在安全漏洞。而在中国,法律上并没有防大飞机冲撞的规定,故并不存在保护壳的安全性问题。

Frost & Sullivan咨询公司能源与电力系统分析师曹寅指出,AP1000在局部安全标准上没有通过NRC审核,并不代表其不安全。核电站堆型安全不安全,根本上还需通过实践来验证。

缺乏运营检验正是AP1000的最大软肋。2006年决定引入AP1000时,当时在场的国务院高层领导曾在会议上发问,既然AP1000是成熟技术,为何当今世界上没有一台建成投入运营?当时在场的包括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在内的AP1000支持者们没有给出答案。

目前,浙江三门和山东海阳正在建设四台AP1000机组,这也将成为AP1000在全球的示范机组,其中三门1号机组预计于2013年发电,其余三台则计划在2014年和2015年发电。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员会研究员冯毅表示,机组至少需要运行一年才能证明是否可行,既然是示范工程,投产后需至少更换一次核燃料才能了解堆芯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才能证明AP1000是否能大面积商用。

“新批项目全面采用AP1000的可能性太小了。”冯毅对《财经》记者说,“这是工程规律,需要一个验证过程,不是说你把谁搬出来就能决定的。”

中核集团科技委常委专家张禄庆认为,国家应该统一核电厂的堆型,而没必要也不可能统一核电站机型,后者随着核电技术发展不断改变。中国早在1983年就已确定了压水堆路线,就像每个汽车品牌下有不同型号汽车一样,应该允许达到三代技术要求的各种机型并肩发展,包括AP1000、EPR、俄罗斯三代技术,以及国内自主研发的三代技术。

“经济性也是考量核电站技术的重要指标。”张禄庆说,如果只用AP1000,目前设备国产化率只有20%左右,而采用中广核、中核自己研发的三代技术,设备国产化率至少可达80%。

然而,福岛核事故的发生还是给二代和二代改进型技术蒙上了阴影,也在客观上逼迫中国尽快在技术路径上作出选择。

曹寅表示,如果中国继续上马二代或者二代改进型核电站,可能会遭致地方政府或反核人士的反对。如果直接上三代,起码在设计理念和理论测算上,安全性更胜一筹。

国核技有关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福岛核事故之后,全世界包括中国在内,会大幅提高核电站的设计基准和安全标准。以此看来,只有AP1000才能满足新的要求。“并不是因为选择AP1000才放弃二代技术,而是在新的形势和安全标准之下,二代技术面临淘汰。”

不过,即使最终出炉的核安全规划明确新建核电站必须采用三代技术,也并不意味着AP1000会成为新批准核电站的唯一机型。张禄庆表示,虽然当前国家更倾向于采用AP1000,但中核与中广核并不会放弃自身的技术研发。

“核安全规划只会提出必须满足的核安全要求,而如何满足这些要求,则是核电设计单位的职责。”张禄庆介绍,目前中核与中广核自主研发的三代技术,即结合了能动与非能动的要求。

安检评估仍待结案

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之后,3月16日,国务院颁布“国四条”,要求开启对国内已运行和在建核电站的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从5月份开始,由核安全局、能源局、中国地震局联合组织的检查组负责,清华大学原校长、核电专家王大中担任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专家介绍,此轮检查共涵盖11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外部自然事件叠加或组合情况下的应对;防洪抗震措施完备性;严重事故的预防和完结措施是否合适;应急组织、应急储备、应急协调指挥能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等。

《财经》记者获悉,8月初,28个在建核电站的安全检查已全部结束。

在运和在建核电站的现场检查结束后,接下来,检查组将进行综合分析和讨论,由核安全局为主要执笔人撰写相关报告,在主要结论和观点经过核安全专家委员会确认后,再提交至国务院。安全检查报告可能分为在运和在建两部分编写,其中会提出具体的纠正行动。

《财经》记者获悉,目前,在运核电站安全评估报告还没有完成。

“国四条”中明确规定,要用最先进的标准进行核电站安全检查,但在真正的检查进行当中,“最先进的标准”几成空文。原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副总工程师汤紫德直言,安全检查“敷衍了事”。

《财经》记者了解到,此次安全检查的大致程序是:每个核电站在福岛核事故后按照核安全局要求首先进行自查。检查组抵达现场后,先由核电厂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报,而后检查组专家再分若干组,分别进行文件检查、现场检测、分析讨论等。

一位检查组成员说,平均每个核电站的检查时间大约是三天到五天,“但这个检查还是很有用的”。

也有专家质疑此次检查仍然不够充分。郁祖盛介绍,福岛核事故后,欧洲与美国也同样展开了核电站的安全检查,但他们留给业主的时间一般是三个月到四个月,需要对各项指标进行极限能力测试,测试完成后还需提交详尽的检查报告。

核安全局仿照法国做法,给核电企业提供了一份涉及11个方面的安全检查提纲,但内容比法国方面简单得多。

郁祖盛表示,“我们这里一个电厂一般就待三四天,每个电厂有四五个堆,平均一个堆能有多长时间?”

“首先时间太短,看的东西太多,走马观花是看不出什么来的。其次,没有硬性标准进行规范,只是原则上进行分析,然后讨论。”汤紫德认为,检查过程较为短促,很难说这次检查是到位的。

中广核从事核电站工程建设的人士则认为,公众对核电有担忧,“国家进行检查也算是给公众一个交待。”

郁祖盛直言,“我们可能有点急于求成,或者更多的是形式主义,弄几十个专家到现场待三四天,像我这样的就算干了一辈子核电,到电厂只待三天的话,连东南西北的门朝哪开都搞不清楚。”

前述检查组成员未对此次检查结果作出评价,仅强调,“结果需由三部委来定调,他们会给出全面、综合的评价。”

在这位专家看来,中国核电站的安全措施有充分保障,不过,随着国际安全标准不断提高和福岛经验陆续反馈,也仍有很多方面需要做进一步的努力。

决策层善意、及时的安全检查指令在执行中流于形式,而更让人担心的是,核电运营中的怠忽态度亦显现出来。

一位核电站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核电站年度发电任务越来越重,留给两台机组的计划外停机检修时间已缩短到三天到四天。出了小问题后,上面给出的意见是“允许在当前状况下运行到下一次计划大修”。

监管体制短板难补

多位专业人士提醒,中国现行核电安全的监管体制,也多有不适应之处。

郁祖盛表示,中国整个核电的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从福岛核事故上便可反映出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多头管理,二是效率低下。

按目前体制,对运行核电站进行管理的是三个部门,包括作为行业主管单位的发改委下属的国家能源局,管理核燃料的工信部军工局及其常设机构国家核电应急委员会,以及环保部下属的国家核安全局。

郁祖盛透露,福岛核事故期间中央电视台的“权威”,其信息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确认,到最后出来时,“已经过了至少一个星期”。

福岛核事故期间,上述所有管理机构均各自向国务院汇报信息,但没有谁是权威机构,最后均须国务院在听取了多方汇报之后,再汇总作出决策。

郁祖盛还表示,在目前的核电管理体系中,各核电集团的利益分歧和矛盾更加凸显出来,且得不到有效沟通和协调,因此中央政策在企业落实的实践当中,往往会打折扣。

业内人士指出,核电站的运作,需要可靠和透明的监管,需要运营者与监管方之间的制衡,以及高标准的建设质量。但实际情况是,在这些问题尚未解决之前,中国就已快步进入到核电高速发展阶段。

郁祖盛指出,即便受福岛核事故影响,中国“十二五”期间不再审批新的核电站项目,当前在建核电站发展速度,也已经是“跃进”了。

2007年,中国政府将核电从“适度发展”调整为“积极发展”。是年,国务院通过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提出,到2020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4000万千瓦。

倘若没有福岛核事故发生,中国核电建设可能还会提速。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曾计划,调整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将2020年的目标提升到8000万千瓦以上。

《财经》记者获悉,这一规划将与核安全规划一并推出,发展目标可能调至7000万千瓦左右。

冯毅表示,根据“国四条”规定,只有在完成核电站安全大检查,调整完善核电中长期规划及出台核安全规划后,新核电项目才会放行,新的核电项目审批可能要延至明年下半年。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林伯强对《财经》记者指出,即使核安全规划和新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新核电站项目在审批和项目落实方面,也存在变化的可能性。

林伯强说,中国在未来新增核电项目时,至少面临两个方面的巨大压力,一方面是政治压力,在全球都在缩减核电的时候,中国不可能自己一家还在大踏步前进。另一方面则是经济压力,随着核电站在安全方面的投入逐步增加,核电经济性面临大考。

按照福岛核事故前中国规划建设的核电站计算,到2015年,中国将每年新建五个核电站反应堆。若核安全规划明确采用三代技术建造新核电站,则意味着今后的五年至十年中,中国每年将建造至少五个AP1000核反应堆。

公司安全检查报告范文6

2018年安全工作总结及2019年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1月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同仁:

大家下午好!

2018年,水电集团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省水务厅、省国资委以及海控总公司等各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面对在建工程施工标段点多、线长、面广现状,公司以创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标准化为依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履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公司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目标,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制度,明确和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分级风险管控体系,突出做好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管控,积极推进公司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8年,在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正常可控,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现对2018年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9年度安全工作进行计划部署,具体如下:

一、2018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一)明确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我司成立了安委会,下设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质量安全部,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委会每季度均召开安全专题会,讨论和研究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并计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均形成会议纪要并由质量安全部负责督促落实;二是每年初我司均与各部门和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要求各单位和各部门、各班组等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并把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各参建单位年终考核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目标考核和奖惩。2018年公司共与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签订了46份安全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是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对26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完善了《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物体打击应急预案》等13项专项应急预案;三是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根据人员的调整,及时对公司安委会成员、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抢险救援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补充。

(三)加强防范,做好汛期防汛、防台重点工作。在汛前,各单位均编制了年度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公司组织成立了防洪度汛领导小组,落实防洪度汛应急物资,并组织开展了防洪度汛演习,制定了防汛防风值班计划。防汛防台期间,我们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三防、国资委等上级部门的防汛防台指示,做好汛期、台风期的应急值守,加强现场重点部位检查与巡查。2018年防御超强台风“山竹”过程中,公司领导保持24小时值班,深入工地一线对防风防汛工作进行检查及部署,妥善安排转移人数达2235人。

2018年在我司及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成功防御了“山神”、“贝碧嘉”等五次强台风影响,以上台风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重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2018年共组织开展了“危险源辨识与宣贯”、“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等11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培训或受教育达764人次,共76学时,通过一系列安全生产培训活动,“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及新员工培训、全员教育培训达100%。针对红岭灌区工程参建单位众多特点,督促各单位对进场人员全部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五)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公司积极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文化建设活动。2018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在红岭灌区工程、大广坝灌区工程等在建四个项目开展了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司领导深入一线“送清凉”,组织利用板报、横幅、标语、集会、视频、宣传手册、咨询、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六)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高度重视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2018年,针对季度、节前、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及建省30周年期间及等重点时段、防台防汛等均由各领导带队组织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工作,本年度共组织开展安全检查18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共278项,截至目前各责任单位均已进行整改闭合。同时,公司各建管部根据各片区工程施工特点,不定期对各施工标段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此外,2018年共接受水利部、省水务厅、总公司等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共10次,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均已进行整改落实。

(七)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各参建单位针对工程施工营区、作业场所及主要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工作,建立了《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价、分级管控手册》和《重大危险分级管控手册》,根据辨识评价的安全风险及重大危险源等级,分别制定了具体监控措施、明确了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监控记录表,要求各单位对本标段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出现变化时,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处在可控范围。

(八)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开展实地演练,真实地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演练效果,有效提高突发事故应急能力。2018年6月29日,在红岭灌区东干Ⅳ标5#隧洞进口组织开展了一次隧洞防坍塌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公司各参建单位及海控总公司各下属单位320人参加了观摩并进行了指导。这也是我司组织规模最大、参加演练人员最多、受教育单位人员最多的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同时,结合工程实际,2018年组织各单位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消防应急演练等各项安全应急演练有21场次,每次演练均制定了演练方案、演练记录及演练总结评估,起到了“演练一次,警醒一批,影响一片”的目的。

(九)积极应对、妥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制定了《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明确了事故报告、调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并建立事故台账。针对红岭工程东干Ⅳ标“12.2”事故,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召开事故处理紧急会议,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各上级单位。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与通报批评,对各单位起到一次警示教育。

同时,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十)积极开展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2016年7月,公司正式启动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创建工作,并将其纳入每年度重点工作。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公司依托项目建设管理,认真对照水利部有关安全生产规范办法要求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从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职责、制度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现场管理、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及完善,于2018年9月底向水利部提交了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及评审材料,12月28日,公司项目法人一级安全标准化通过水利部最终评审,成为海南省水利行业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到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持续改进。为使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规范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评定会议,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根据评定会议形成了年度的安全标准化评定报告,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计划,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改,不断持续改进,实施PDCA循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公司共有红岭灌区、大广坝灌区工程、红岭田间工程及松涛春江水库补水工程等共4个项目22各施工标段,同时,省内十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也即将开工,工程项目遍布整个海南岛,施工点多、面广,参建单位多,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管理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施工标段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薄弱,存在重进度轻安全情况,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场习惯性违章依然存在,作业人员未挂安全带、未戴安全帽、未戴绝缘手套等现象屡屡发生;

二是部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控力度不够,如个别现场深基坑、高边坡、高排架、临时用电等施工重点作业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个别施工现场施工材料、施工垃圾堆放混乱,文明施工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安全管理资料不规范,整理归档不及时。个别单位监理日志、施工日志未记录安全隐患问题,存在安全培训资料不全,安全检查资料未签字等现象。

四是部分单位未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走过场,存在检查深度不够、整改问题未闭环、检查频次不足等现象;

五是存在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等现象。

三、2019年度安全工作要点

(一)主要安全工作目标:

1、“四无”目标,即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爆炸事故发生;

2、不发生超过急性工业中毒3人以上和财产损失超过5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无新增职业病病例;

4、全员教育率达100%;

5、“三类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隐患整改率达100%。

(二)重点工作: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签订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与各部门、各班组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2、根据水利部最新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导则,在2月份完成公司在建工程的安全风险及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工作;

3、突出重点,各单位继续深化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工作,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加强对工程项目隧洞、深基坑、暗涵、高空作业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并做到隐患整改率达100%;

4、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评定小组,组织一次各单位相关人员对2018年度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的检查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评定报告,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改完善;

5、各单位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触电、火灾、爆炸、特种设备等各类突发险情,补充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或专项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同时结合工种特点,开展相关的现场处置演练;

6、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要依法做好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定期组织对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健全员工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杜绝发生职业病;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各单位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大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月”、“安康杯”等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8、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和奖励机制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同时不断创新考核与管理办法;

9、贯彻落实海控总公司制定的《施工工地管理办法》、《三(四)级用电柜等临时用电管理办法》等十二项管理办法;

10、积极配合做好部级、省级及海控总公司等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