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情况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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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情况汇报

工程结算情况汇报范文1

__*分局20__年在建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自查自纠

工作汇报

根据市局纪委“关于对全局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执法监察活动的通知”(萍路纪字[20__]13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分局20__年度在建工程廉政监察工作得到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对市局开展的在建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活动,我分局领导非常重视,作为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好落实。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分局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公路、纪检、财务等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在建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党政齐抓共管,专职纪检监察员严格监督把关,各业务科室认真落实岗位职责,确保了十三项自查自纠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齐抓共管,认识到位。

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分局领导及时召集分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及分局工程管理人员在班前会上进行了认真学习,将文件精神、活动内容及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个人,首先从思想认识上使大家对这项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切实强化全体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工程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廉洁意识。

三、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我局20__年重点工程项目主要有:319国道安保建设工程、萍六线五陂下油路罩面大中修工程及萍麻线油路罩面大中修工程。其中319国道安保工程完成防撞墙1500余米;铺筑水稳硬路肩10.8公里;摊铺路肩油面10.8公里。完成萍麻线大中修工程2公里,完成机械摊铺油路罩面6.6公里计59400平方米。萍六线五陂下油路罩面1.5公里。

针对以上工程,10月13日至10月23日,分局分局执法监察领导小组依据工程建设中所签订的“双合同”内容,针对在建工程项目中有无质量安全问题、工程建设资金使财务结算过程中有无违规问题以及工程建设廉政监察落实情况等十三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从自查自纠工作来看,我分局319国道安保工程、萍六线五陂下油路罩面大中修工程及萍麻线大中修油路罩面工程项目均无违规违纪情况。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均严格按照上级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及交通建设项目执法监察规定严格监督,严格程序,严格管理,纪检监督参透到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预结算等全过程,在上级的工程检查验收中,我局的在建工程质量优良,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分局的所有在建工程均是先立项后开工建设的。并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进行招标议标,在建过程中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坚持“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合同”一起签。与此同时,分局还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确保了工程建设廉政管理制度的严格落实,有效预防了工程建设中建设资金使用、财务结算、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违纪现象的出现。

在此基础上,我分局还对在建工程进行了建档管理,强化了在建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今年,我分局对每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标投标、公示、合同签订、工程款使用、材料采购、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等每一过程都建立了管理档案,确保了在建工程管理程序合法化,廉政监督科学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

通过这次在建工程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我分局工程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强化了在建工程的纪检监督力度,强化了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了在建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同时,确保了我局在建工程项目质量,树立了公路建设工程廉政形象,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全国公路检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工程结算情况汇报范文2

一、检查情况

(一)招投标方面。

所检查的8个项目均按核准的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进行招标;备案资料较为齐全;未发现化整为零和规避招标情况。

(二)合同管理。

8个项目的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一致;合同均送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合同价与中标价均一致;除县交通局至旅游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延期外,其余7个项目合同工期与中标工期一致;均明确了违约清场条款;中标人均缴纳了履约保证金。

(三)压证管理。

8个项目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施工、质检负责人的资格证原件均在建设单位压证;项目管理人员按投标文件作出的承诺委派,2个项目的管理人员变动后均履行了变更手续;均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行业主管部门均开展了压证施工监督检查。

(四)转包分包。

8个项目检查中未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主要部分、关键部分均由中标单位完成。

(五)施工管理。

检查中发现,县交通局子石路项目除主要技术负责人在现场外,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均不在现场,调查时反映以上人员中秋节后未及时返回;县城防洪堤工程(一标段)由于在停工期间无法了解相关情况,其余6个项目施工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施工、监理单位均履行投标文件承诺;子石路施工日志填写不规范,资料管理混乱,县城防洪堤工程(一标段)由于在停工期间未查阅到项目相关资料,其余项目资料较为齐全。

(六)变更管理。

除县交通局县至旅游公路水毁恢复工程(竣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县教育局沙石多幼儿园项目增量未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外,其余有设计变更、增量增项的项目均按规定履行了变更审批手续。

(七)资金管理。

8个项目均按规定程序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资金均按合同约定直接支付到中标人约定账户;已竣工的项目中除县林业局综合林场危旧房改造已结算正在准备财务决算外,其余竣工项目正在编制结算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建设单位对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性认识有了新提高,多数单位能执行规定要求,各行政主管部门也开展了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少数建设单位对标后管理暂行办法未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未严格执行标后管理有关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二是个别行政主管部门履职不够主动。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经理、总监、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不在现场、安全措施不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情况未按规定严肃进行处罚。三是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监管不力。个别项目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由于人员少、责任心和专业知识的缺乏,难以做到对施工过程的有效监管。四是个别项目存在工程设计变更、增量增项报批不及时。五是工程结算(决算)送审不及时。一些项目未能在竣工初验后一月内收集完善工程资料送中介机构进行结算,个别项目拖延时间较长。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配合县监察局(招监办)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履行标后管理各项规定,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的宣传。深入宣传标后管理暂行办法,做到建设单位人人知晓。

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该处罚的要依法严处。

三是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尤其是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知识的学习,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工作质量、安全和进度。

工程结算情况汇报范文3

去年末至今年春,按照省政府稽察工作的总体部署,我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黑龙江省部分县、市城市供水、垃圾及水利灌区共计七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稽察。通过这次稽察,我们看到各市、县政府及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把稽察项目工作摆上了议程,通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积极配合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做好稽查项目检查工作,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都成立了专门班子抓项目建设,基本建立和完善了领导督促重大项目责任制,强化了项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稽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省发改委已在今年2 月份发出了通报。

从今年开始,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稽察后续工作,加大了对存在问题项目通报、处罚以及整改复查的力度。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稽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今后将陆续派出稽察组,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等类项目进行专项稽察工作,而且更加注重拓展专项稽察的范围,稽察的深度和专业度也会高于以往。

为了更好地配合国家及省级稽察组的工作,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应该高度重视稽察工作,根据责任分工,细化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在迎检前,要着手做好资金到位、投资完成、开竣工等基本信息节点统计工作,并着重围绕项目审批程序、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进度质量等内容严格自查,有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在迎检时应该做到本项目与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完成情况相符合;投资计划与项目现场情况相符合;主汇报与从汇报的口径相符合;说明问题与佐证材料相符合。要以稽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把项目组织好、推进好、实施好,以高质量、高效益的建设成果,助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为了进一步提高稽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规范稽察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根据《国家重大项目稽察办法》、《招标投标法》、《会计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2003年制定了《国家重大项目稽察要点和工作底稿(试行)》。现各级稽察组对国家重大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稽察,基本上都是以它为依据和蓝本的。稽察时,一般采取听取项目建设单位建设情况汇报,查阅项目有关文件和资料,实地察看工程进度、质量和现场管理情况,必要时采取约谈、延伸稽察等方式。

现根据各级稽察工作的要点谈谈稽察的主要内容大意及各单位需准备的相关资料。

一、稽查的主要内容

1.项目审批程序执行情况。

2.项目法人责任制执行情况。

3.勘察设计情况。

4.招标投标情况。

5.开工准备情况。

6.施工和工程进度情况。

7.设备材料采购情况。

8.工程监理实施情况。

9.工程质量情况。

10.财务管理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二、项目单位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2.建设项目法人的设立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法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为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建设项目法人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行政事业单位为国有资产年检证)。

5.建设项目施工图纸。

6.建设项目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

7.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批复文件。

8.城市规划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

9.建设项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10.建设项目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

11.建设项目工程(设备)的招投标文件。

12.建设项目工程(设备)合同。

13.建设项目土地征迁合同及执行情况的相关资料。

14.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建筑施工、监理、设备材料合同。

15.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材料。

工程结算情况汇报范文4

一、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完成**年度年终结转工作

一是组织完成了全市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年年结和***年新帐套升级工作。按金财工作框架和金财工程建设“五统一”的原则,在各业务科的大力支持及配合下,完成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年数据年结。二是建立了****年预算内、外新帐套,财政国库支付系统和总帐及其业务要素与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总会计无缝对接;协调了银行、人民银行相应完善财政业务管理。三是完成了对各市各预算单位的对帐,使新帐套按时正常启用。

二、强化发展意识,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起步早,基础好,国库收付制度改革已履盖全市所有的预算单位和乡镇财政所,管理程序规范,支付渠道畅通,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2008年我们在巩固过去成果基础上,突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规范了十个乡镇中心学校零余额帐户的设置,并全部与市国库收付中心网络联接,其支付程序与乡镇财政所采用同一模式,通过网络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这种运行模式有利于确保学校财政行为规范,有利于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深化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了预算单位工作效率。

二是督促一级预算单位连接国库支付网络。截止5月底,共有46家预算单位与国库支付系统网络联接,方便了预算单位数据查询,促进了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信息的快速交流与传递。

三是加强与各银行沟通与协调,保障支付渠道的畅通和资金及时到帐,避免因资金积压而影响预算单位用款,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支付的跟踪查询制度,及时督促银行及时划帐清算;研究、探索建立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日常监控、问卷调查和受理投诉多种渠道,严格银行考核。

三、强化效率意识,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消费制度

公务卡结算消费是收付中心今年的工作重点。上半年我们一是做好公务卡消费结算改革的宣传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宜都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印制了公务卡知识宣传册400多份,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发放到行政事业单位,广泛宣传使用公务卡的积极作用和改革的重要性;二是率先在本局开展试点工作,为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推进公务卡积累经验。我局作为先行试点单位,于元月22日将第一批27张公务卡个人卡,发放给每个持卡人,局领导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强调了使用公务卡的有关具体要求,使公务卡结算消费在全市率先启动。三是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我市推行公务卡的工作情况及工作思路,为稳妥地推进公务卡改革少走弯路,专程到省厅公务卡试点县黄梅实地考察,虚心学习成功经验,改进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积极。四是组织召开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工作试点单位工作会,与市人行联合印发《宜都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安排部署了全市公务卡结算试点工作,对市直试点工作安排了日程表,对公务卡的开设及财务报销程序等业务以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了培训。目前,正在与方正春元公司联系国库支付系统的网终升级和对上的网络联接,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传递,起到动态监控的作用,为全市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做好准备工作。

四、强化和谐意识,搞好局内各科室的配合与协调

为预算单位做好方便快捷的服务,我们积极与各业务科室衔接好资金拨付的各个环节,简化办事程序;为保证每月20日前全市统发工资支付到个人帐户,提前与各科室联系,提前下达计划指标,保障工资的按时支付;对大额专项资金支付,在审核相关资料的同时,进一步与业务科室核实用途,并由业务科室签字盖章,保证专款专用,保证资金支付零误差。

工程结算情况汇报范文5

按照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包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发动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级干部切实抓紧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采取措施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对涉及的企业、在建和已建施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做到清查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头,发动全镇包村干部、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组干部主动参与到清查工作中来,采取企业主动汇报与群众检举的方式对辖区内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清查。同时,进一步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企业和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指导和帮助农民工知法、学法,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结果

经过周密的部署,对我镇范围内的涉及的在建项目、已建项目逐一排查,经排查我镇实施的项目未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解决拖欠民工资问题,事关广大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省、市、县历来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我局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工程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因民工讨薪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全面治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存在问题

1、领秀城一期5#、9#楼存在欠薪的现象,5#楼因基本完工,开发商按节点工程款支付到位,劳务方工人以工程完成为由要求支付工资。目前以达成协议十月底支付。9#楼抹灰工以工程量完成为由要求支付工资,应付58万余元,经协调已支付40万元,剩余部分十月底付清。

2、多扶佳韵国际6、7#楼,因工程未到支付节点,工人要求支付工资,应付工资30余万元,开发商支付十余万元,欠20万元,3#楼欠民工工资70余万元,6月份开发商给施工方支付50万民工工资未发放到民工手中,劳监大队已移交公安协助处理。

3、金硕广场因换施工负责人,导致5-8#未给前期工人结算,原负责人一直联系不上,工人工资未能按时支付,13#楼据金硕广场提供资料,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到位(含以门面抵工程款部分),施工方因资金紧张,欠民工工资130余万。

4、政府投资项目,四河治理、海绵城市等工程均存在欠薪现象。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201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17〕1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工程担保。

1.担保公司根据工程担保需求,派驻3-5名工作人员,如项目发生代偿风险时,担保公司应积极主动地共同处理相关事宜,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力争妥善解决。若出现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项目代偿赔付,担保公司在第一时间赔付代偿款项,并切实履行应尽责任,做到见索即付。

工程结算情况汇报范文6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2016]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10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 [2016]101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关意见的通知》(渝交委路[2016]63号)和涪陵区交委《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的通知》(涪交委发[2016]398号)和2017年7月10日市交委有关农民工资专题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司立即会同项目各参建单位针对重庆港龙头作业区一期工程、重庆港龙头作业区二期工程、重庆港龙头作业区土地整治工程(一期一标段)三个在建项目的农民工使用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就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施工企业作为农民工使用主体责任单位,正在编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落实人员机构等制度体系,并设立清欠办公室落实责任人员,监理及业主单位监督管理落实情况,要求其必须在2017年7月20日前完善办法的编制和人员机构的组建。

2、2017年7月20日前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严格按照重庆市重点水运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按期按比例扣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专款专用。

3、针对农民工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预防因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4、施工企业正在如实记录完善农民工花名册、劳动考勤、合同签署、农民工进退场、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台账,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确保用工实名制。

5、施工企业正在对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施工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个人工资账户,以减少施工企业延迟拨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

6、施工企业正积极和银行对接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企业依据用工实名制台账、月工资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我司审定,并将工资款项拨付至农民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

7、施工企业已完善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相关信息并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的位置,以保障农民工在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劳动者依法有序的维护自身权益。

8、施工企业正在完善对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签订工资结算承诺书和退场协议书,形成闭环台账。以预防引起不必要的劳务工资纠纷。

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司本月底前将针对自查自纠的具体内容尽快落实到参建单位且定期的组织对施工企业建立的农民工实名制、现场作业农民工身份信息等、劳动合同签、劳动考勤、工资计酬、工资结算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落实实名制的应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对未落实用工实名制、不签订、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据不改正的及时依法移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通过本次“农民工工资”自查自纠活动,在今后的工程建设活动中我司将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