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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规章制度范文1
押运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部分押运员对所押动的危险货物的性质不了解,在押动途中存在着脱岗的情况,对货物的监护不力,当押运途中发现隐患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及时的处理。
2建议采取的措施
2.1加大监督检查及互控力度
(1)严把验货关。对需要进行运输的货物,需要对其品名进行严格的核对,然后拍照存查,同时需要逐一的开箱进行检查和拍照,从而保证品名与货物相符(2)严把货物来源关。运输企业对于所运输的货物,需要对其货物品名、包装方法、货物的流向等相关信息进行掌握,对于需要托运的货物要对货物的来源进行摸底,从而做到心中有数。(3)严把货物品名关。对于需要运输的货物,需要在运单和货标上对其品名进行准确、完整的填写,需要注明含量的还要标明含量。(4)建立健全互控制度。各岗位之间要建立完善的互控制度,这样无论在装卸、制票、外勤、受理岗位发现货物品名不符或是可疑货物时,都能及时的发现并进行检查确认。(5)规范协议签订。集装箱门到门运输及在办理货物运输的运输公司必须与签订安全协议,协议应重点明确防止危险货物匿报品名和普通货物夹带危险货物的措施、责任划分和惩处办法。对于匿报品名和夹带危险货物的托运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6)加大设备投入,逐步实现人控向机控的转变。一是在主要的集装箱办理站安装大型集装箱安全检测仪,提高对集装箱内部装载情况的监控能力。二是在货运营业站积极推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监控系统,利用信息技术从受理、承运、装车、运输、交付等环节实现微机控制。三是为外勤等主要岗位配备便携式危险货物探测仪,提高防范能力。
2.2落实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
(1)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查堵能力。培训机构要通过脱产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积极开展安全意识教育,使职工将安全贯穿于实际工作的各个环节。(2)落实规章制度,完善作业标准。一是完善岗位责任制和作业标准。二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岗位必须配备相应的规章,并定期组织对规,保证规章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一线,督促、指导职工落实作业标准,纠正违章违纪行为,使职工养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的良好习惯。(3)认真核对办理范围。在受理危险货物时要认真核对发站、到站的办理范围,坚决杜绝超范围办理危险货物运输。
2.3加强对装载危险货物罐车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罐车质量的检查。道路车辆检修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对罐车罐体焊接、探伤及安全阀、密封圈等附件的检修。自备罐车的管理应坚持经常性检查和台账式管理,液化气罐车应积极推行安全附件改造。装车前托运人应确认罐车质量是否良好,对罐体有漏裂及阀、盖、垫、仪表等附件配件不齐全或功能不良的罐车禁止使用。充装单位要建立健全充装及安全管理制度,充装前必须由专人进行规定的试验,不具备充装条件的罐车严禁充装。发站在办理交接检查时,要认真检查罐体及阀、盖、螺帽的拧固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予放行。(2)严格执行充装标准,防止危险货物罐车超装、欠装。液化气罐车充装单位在充装前、后必须对车辆进行检衡,并按规定填制充装记录。在受理承运液化气罐车运输时,要认真审核充装记录,不符合规定者不得承运。常压罐车装车单位,要在装车台位上分别安装流量计,办理托运手续时,应要求其出具电子计量单,并认真审核充装量是否符合充装标准,不符合充装标准的车辆不得承运。(3)严格按规定选用车辆。道路产权罐车限装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石油及非危险货物的重油、油。自备罐车装运危险货物,应符合相应的规定,同时还要具有技术合格证,否则将依法取消其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
2.4强化对押运员的管理
(1)加强对押运员的素质教育和日常管理。需要对押动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使其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水平,这样才能及时有效的对运输途中发生的隐患进行处置。企业应定其对押运员坚守岗位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把此项做为年度考核的标准。(2)发站应对押运人实行点名登车制度。对需要押运的货物,需要在出发时对押动人的证件及着装、备品等进行检查,一切完全任何标准后方可登车进行押动,核实押动人的身份,应该押动人登车记录簿。(3)加强途中检查。对于危险何物在押运途中,需要进行区段检查确认工作,货检人员需要对其押运人员的证件、着装等情况进行中途检查,发生脱岗及无证者,则需要严格对押运人员进行处理,同时还要对其负责的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3结束语
货物运输规章制度范文2
一、提高责任意识、完善制度保障
我司运输车辆主要涉及业务为危险品货物运输,一旦危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不仅会危急人员生命安全,更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因此,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点,2014年,为进一步确保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我们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做为工作开展的首先任务,具体从以下二个方面做足功课:
一是提高责任意识。员工工作责任意识强,会更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对于我司而言更是如此,培养员工工作的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成为我们本年度工作落实的重点,我们通过员工座谈会、安全知识宣讲会、宣传专栏、案例教训宣传册等多途径,切实宣传安全责任意识的重要性,要求员工时时讲责任、处处讲责任,并在实践工作中,按照各岗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性。同时在系统内部掀起了“讲奉献、比责任”的活动,号召广大员工向优秀员工学习,学习他们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的爱岗奉献的精神,形成了良好的“比、学、赶、超”的氛围,为我们完成全年危险货物运输目标责任奠定思想保障。
二是加强制度完善。制度是我们实践工作开展的规范依据,加强制度完善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更能够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年度,我们根据危险货物运输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或修订了39项安全规章制度,如:防患排查、行车事故、出车前收车后安全检查、费用管理、承运货物交接台账管理及出车日志,车辆GPS定位监控与应急响应,定期安全例会等管理制度,并及时办理车辆与证照的年检年审工作,真正做到了以情动人,以制度管人,以理服人,切实规范了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管理科学化目标的实现。此外,我们还根据各类运输货物事故教训和经验,未雨绸缪,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如:《应急救援预案》与《事故追究制度》等,提高了防范事故的处理能力。
二、加强学习、注重培训,努力提高内涵建设
2014年,我司十分注重激发员工的学习力度,努力通过学习提高广大员工的学习热情,积极提升自我内涵建设,如:每周抽时间进行理论安全学习,结合上周实际工作进行总结,取长补短,发现问题会上提出进行分析讨论,对不掌握的技能进行理论演练,温习爆破操作安全规程、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学习,加强了一线员工的安全技能水平,近年来,公司始终保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有力的促进了员工内涵素质的全面提高。
此外,我们十分注重员工培训工作的开展,如除召开每月的安全例会外,根据管理与实际情况,我们还积极开展每个季度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切实实现了员工“四个转变”: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变;由粗乱、被动到精细、主动的转变,此外,公司还从拨出职工教育专项培训经费,用来加强员工从业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并对公司其它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与上岗资格证的人员实行奖励,通过培训,广大员工的实际操作技能得到了全面提升,如:公司执行董事曾国胜同志通过自学与培训,取得了注册安全工程师与中国爆破协会、省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上岗资格证。
三、加强宣传,形式多样,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2014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开展的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努力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责任性,如:我们组织开展了“五好员工”、“安全文化五进”、“三高管理者”等活动,通过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撰写安全广播稿等形式倡导安全文化,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将《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张贴在安全宣传栏上,公司工会在生产月中还组织各从业人员家属召开座谈会与邀请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抢答赛,组织从业人员观看事故警示片等活动,从而达到“人人学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目的,以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案例教育广大职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促进我司车辆安全生产运输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四、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成安全目标责任
2014年,我司危险货物运输实现了全年安全事故零记录,违章交通事故零记录的“双零”佳绩,全年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实现了安全、规范、高效、有序,完成了全年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目标责任。日常安全管理力度的加强是关键,具体而言主要做好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出车检查和日常保养工作。本年度里,我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为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行,我们坚持出车前车队队长必须对车辆的轮胎气压、制动系统、火星熄灭装置,导静电接地带、车辆底盘、制动、燃油等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后方可执行配送任务。此外,我们加强了对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力度,每周组织驾驶员驾车到修理厂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求车辆保持清洁,定期更换配件要汇报进行登记。
二是严格执行按章操作。在实践工作中,我们加强对押运员、装卸管理员的按章操作教育力度,坚持出车前和出车后要接受上岗安全教育与安全提醒,督促各上岗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并完善好车辆日常检查登记。不能疏忽大意,接到运输工作任务后也是要考虑好人员搭配和运输车辆及路面情况后才进行分工,每次行车前都要开上几分钟的安全运输会方可出车,要求危货驾驶员在行车时要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规定,押运员对装卸和押运卸货时要按照押运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性质相抵触的物品的分开配送,通过严格执行按章操作,养成规范的行为准则,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货物运输规章制度范文3
(1)上位法方面,2013年8月17日,国务院颁布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取消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托运人资质许可,改变了多年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源头资质管理的模式;同时将原《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200m安全距离的规定,修改为“安全防护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和《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办法》也随之失效。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进行修改,将“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修改为“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2)体制改革方面,2013年3月铁路体制改革给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方式带来了较大变化。体制改革后,铁路实行“政企分开”,撤销铁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和总公司,取消了专用线接轨许可、自备车过轨许可。总公司承继原铁道部的企业职责。
(3)管理方式方面,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总公司依法对铁路局实行统一垂直管理。总公司是铁路局的出资人,是管理型企业;铁路局是总公司的全资子企业,是经营型企业。铁路局作为市场主体承担安全生产、市场经营、队伍建设等主体责任。按照总公司机关职责分工和铁路运输管理有关规定,总公司货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国家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工作,负责危险货物新品名、新包装等新运输条件管理工作,负责批准新增爆炸品、剧、放射性物质(物品)和气体类危险货物办理限制。铁路局按照总公司有关规定,具体实施危险货物承运、装卸、运输、到达交付等工作,确认批准管内办理站危险货物办理限制,报总公司运输局公布。总公司颁布的《铁路专用线与国家铁路接轨管理办法》《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管理办法》已经明确专用线接轨采用合同制、自备车过轨采用协议制方式。
(4)市场需求方面,随着青藏铁路格拉段和拉日铁路的开通,高原铁路的危险货物安全运输问题急需解决;粤海轮渡、烟大轮渡铁路也将面对危险货物安全运输问题。此外,液化天然气(LNG)、八氧化三铀等铁路运输问题也有着较为紧迫的市场需求。
(5)运载工具方面,作为危险货物主型货车的罐车、棚车呈现出大型化趋势,70t罐车、棚车数量越来越多,逐渐成为主型车,80t罐车、棚车也已经定型生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罐式集装箱大量涌现。
(6)运输包装方面,随着技术进步和新材料出现,推陈出新的步伐在加快,如电石、氯酸钠软包装等。总公司和铁路局主动适应这些变化,创新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思路,由政企合一体制下的经营管理、市场监管一体化的模式向纯粹的市场经营管理模式转变,即自身的角色由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向纯粹的“运动员”转变。作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自觉接受铁路监管部门的管理,在安全和守法的前提下,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运输服务。同时,作为国家骨干铁路运输企业,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和专用线(专用铁路)企业,托运人、收货人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必须兼顾安全和效益,安全与市场并举。因此,按照总公司的统一部署,货运系统着力探索建立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新模式。
2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
2.1全面创新管理制度
2014年2月,在客观分析上述变化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总公司颁布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其中,企业管理的内容得到强化,更加侧重于内部管理,明确了与客户和同式联运承运人的合作模式,以及国家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则,即: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与非国家铁路运输企业间,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与其他企业法人间,国家铁路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规范是基本遵循。除此之外,双方开展业务合作要依法依章签订合同和协议,遵守合同和协议约定。
(1)转变承运源头管理方式。将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改为办理站危险货物办理限制管理,并明确由铁路局组织对办理站危险货物办理条件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办理业务,同时从设备设施、安全检测与防护、从业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安全作业、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转变托运人、人管理方式。将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进出口危险货物人确认件管理改为协议管理,由铁路局与托运人、人每年签订托运危险货物安全协议,并上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公布。同时明确签订协议时,由铁路局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要求,严格查验托运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查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协议。
(3)重点强化对爆炸品、剧、放射性物品和气体类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在办理限制管理方面,明确新增爆炸品、剧、放射性物品和气体类危险货物办理限制时,由铁路局确认后将安全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报总公司运输局批准公布。对爆炸品、剧、气体类危险货物等运输作业实行签认制度。运输爆炸品、剧、罐车装运气体类(含空车)危险货物实行全程押运。剧、爆炸品等应加双锁,做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编号不同的爆炸品不得同库存放。整列运输剧由总公司确定有关运输条件。剧运输实行3级计算机跟踪管理。跨铁路局运输的剧,由总公司调度负责跟踪;在铁路局管内运输的剧,由铁路局调度负责。托运放射性物品、国家管制的核材料时,由托运人的主管部门与总公司商定运输条件。
(4)全面与法律、法规、规章对接。明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铁路监管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以及铁路货物运输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守《暂行规定》,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运输。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等,明确站内办理站、兼办站及与国铁接轨的危险货物专用线新建、改扩建时,由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站内办理站、兼办站和与国铁接轨的危险货物专用线企业应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危险货物储存安全条件每3年进行1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依据2010年1月1日施行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对放射性物品的定义、类别、运输容器、托运等进行规定;明确由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进行辐射监测。明确运输包装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新品名应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性质技术鉴定。
(5)落实总公司新规定。明确与国铁接轨的危险货物专用线新建、改扩建时,应符合《铁路专用线与国家铁路接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危险货物自备货车过轨运输应按照《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管理办法》实行协议制管理。明确规章中未规定使用罐车、集装箱及罐式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由所属铁路局组织研究提出安全运输条件,报总公司运输局,运输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通过技术审查后公布安全运输条件。
(6)增加危险货物运输新要求。首先,增加对高原铁路、铁路轮渡运输危险货物的规定。明确高原铁路按具体品名办理运输,运输气体、放射性物品、危害环境的物质、高温物质等性质特殊的危险货物时,由总公司组织进行试验论证研究,确定安全运输条件。其次,明确铁路轮渡不办理危险货物运输。遇特殊需求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强化新品名、新包装试运管理。明确铁路局对试运结果进行研究后,提出试运报告、新品名铁路运输条件或新包装技术条件建议报总公司运输局。总公司运输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通过技术审查后公布新品名铁路运输条件或新包装技术条件,纳入正式运输。
(7)重视货车环保。一是明确铁路局应按照管内货车自局洗刷、减少空车长距离回送洗刷和环保达标要求,新建或升级改造货车洗刷所。这要求每个铁路局至少有1个达标的货车洗刷所,达标包括设备设施、人员、管理达标,更包括洗刷质量达标、相关排放环保达标。二是在定义中增加环保元素,即:在铁路运输中,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三是从新品名入手,把好环保应急处理关。托运人办理新品名试运时,应向铁路局提交试运技术条件、事故应急预案和环保应急处理预案。新品名铁路运输条件建议应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和环保应急处理预案。四是辐射监测专业化。明确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对α,β,γ发射体的污染水平进行监测。五是重视事故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评估,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对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六是技术业务培训增加危险货物环保应急处理案例分析的内容。
(8)台账档案信息化。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基础管理由纸质台账改为信息化档案,由91种纸质台账精减为18项信息化档案。
2.2全面实施风险管理
近年来,总公司在安全工作中推行安全风险管理,并以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检查整治常态化为重点,不断深化安全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理念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得到了成功的应用。总公司将危险货物运输泄漏、撒漏,危险货物匿报品名或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危险货物设施设备不合格,安全计量不准,安全监控系统源头把关出现问题,受理承运危险货物未达到“四统一”,危险货物押运管理不到位,棉花运输燃烧8个风险点,纳入《铁路货运安全风险控制表》中,系统分析风险成因、风险后果,提出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将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危险货物,押运人违规携带危险货物、在岗吸烟生火、违规作业和擅离岗位,纳入货运安全红线管理和货运系统安全专业管理考核评价;开展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制定了《铁路货运安全检查工作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货运安全工作常态化检查机制。
2.3全面落实资金保障
落实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总公司组织铁路局健全有关机制,保证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监测设备、货车消毒和洗刷除污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防护用品的配置、运用、维护、检修,以及应急演练、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需要。
2.4实行关键时段禁、停、限、管措施
落实《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在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等铁路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的要求,总公司、铁路局在重大节假日等运输高峰期或举办重要会议(活动)期间,以及恶劣气象条件下,对爆炸品、剧、放射性(物质)物品、气体危险货物等重点货物运输分区域、分时段实行禁、停、限、管强化措施。2014年在春节、国庆节和两会、亚信峰会、青奥会、APEC会议期间,对重点危险货物运输实行禁、停、限、管措施,同时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2.5实现应急管理常态化
《暂行规定》中有“事故应急救援”单独1章、关于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创新的探索与思考温克学涉及应急管理的有18条,总公司还制订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局、站段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各相关单位(部门)建立健全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信息网络,完善预警预防应急措施。同时,各级货运部门根据货运安全日常工作和现场检查需要,配置数码相机、便携式轮重测定仪、便携式危险品检测仪、便携式探伤仪、便携式棉花回潮率测试仪、扭力扳手、限界检查尺、测速仪等相关设备,现场检查指导时将应急处置作为检点,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措施纳入职工定期培训,全面加强培训考核和应急演练管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效处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社会负面影响。2014年6月总公司运输局在济南铁路局召开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处置工作现场会,组织开展了铁路汽油罐车火灾事故应急演练;铁路局、站段(货运中心)也都组织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2.6科技创新破解难题
总公司先后组织开展了棉花铁路运输火灾防治试验、LNG铁路安全运输可行性论证研究和青藏铁路格拉段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条件的研究等多项课题,并通过了总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主要成果得到应用,棉花铁路运输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高原铁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条件纳入了规章,总公司出台了《铁路液化天然气(LNG)罐式集装箱运输设施设备暂行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条件,填补了高原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和我国铁路LNG运输空白,2013年1月青藏铁路格拉段开办危险货物运输,既保证了安全,又有力支援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7集装箱运输有所突破
在前期使用集装箱装运二级易燃固体、二级氧化性物质、二级酸性腐蚀性物质、二级碱性腐蚀性物质、二级其他腐蚀性物质和自备危货箱装运二级毒性物质的基础上,先后公布了罐式集装箱装运甲苯二胺、黄磷安全运输条件和次氯酸钙、八氧化三铀、棉花、品原料、氢氧化钠等集装箱运输条件,积极扩大危险货物入箱范围。2013年铁路危险货物集装箱运量为159130TEU、429.5万t,创历史新高。
2.8管好用好监控系统
目前,全路69个危险货物站内办理站和1233个危险货物专用线接轨站均已安装运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总公司、铁路局、站段(货运中心)3级联网,实现危险货物运输受理、承运、装车、在途、货检、卸车、交付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监控,完成由“人控”向“机控”转变,杜绝“人情办理”、“违规办理”和“办理疏漏”,实现危险货物运输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在途控制、综合管理和风险控制。同时,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运用情况月度通报制度。
3认清安全管理新形势
3.1安全要求越来越高
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注重安全规划和法制建设,出台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压力罐车、压力罐式集装箱等压力容器(含气瓶)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做了明确规定。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不断提高。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越来越大,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同时,自然灾害、社会治安等也加大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压力。
3.2环保压力越来越大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长期以来,铁路运输部门环保风险意识相对淡薄,设施相对不足,这使铁路危险货物运输面临较大的环保风险压力。
3.3市场需求越来越旺
随着国家重化工业的发展,公路、水路、民航危险货物运输的进一步规范,以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方式的转变、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铁路危险货物运量逐年呈现增长态势,新品名越来越多。铁路危险货物国际联运业务量也在增长。随着铁路新线的投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覆盖范围不断拓展。
3.4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近年来,虽然杜绝了货运责任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但也出现了调车作业脱轨,罐车、罐式集装箱罐体不良和安全附件不安全,以及货物包装不合格引发的泄漏事故。危险货物运输还存在重发送、轻到达的问题,即发送办理条件、安全管理、取送车作业严,安全问题处理、反馈和应对较为及时、有效;到达方面则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押运安全管理一直是困扰路企双方的难题,一方面押运员执行押运任务时人身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个人行为不规范的问题难以控制;另一方面押运员缺乏有效的押运和处置手段,判断问题靠眼观、鼻闻、耳听,处理问题靠手动,解决问题全凭经验和责任心。
3.5办理条件需要进一步优化
一些办理站、专用线生产设备设施陈旧,更新改造不及时,能力需要加强;安全检测监控设备功能有待完善升级。部分货车洗刷所设备设施老化,污水处理、检验和车辆洗刷质量检验相关设备不足,洗刷除污后的废水、废物达不到有关环保标准,个别洗刷所洗刷作业产生的废水、废物多次被当地环保部门抽检不达标,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6管控手段有待完善目前,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控手段仍然以人盯为主,精准管控能力不足。在用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剧货物跟踪管理系统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及办理限制查询系统3个信息系统,系统间、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集成和共享不足,重点危险货物追踪不彻底,系统功能有待完善。无损检测、物联网、智能控制、视频监控、实时监测、卫星定位等新技术的应用尚处在起步阶段,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真正实现有序可控任重道远。因此,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快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现代化步伐,在创新中解决问题,降低和化解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迫在眉睫。新形势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应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经营理念,全面创新管理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运输条件,在落实上下功夫,保安全、提质量、升效率、促营销、增效益、上水平。
4构建安全风险控制新机制
作为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服务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完成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任务、保障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是铁路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服务行业的铁路运输业,危险货物运输能力也是铁路运输重要的服务能力。要提升危险货物运输能力,实现长治久安,必须系统规划,有序推进,构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控制新机制。因此,应着重在危险货物运输规章制度、队伍建设、硬件保障、安全监控、应急处置、考核评价、技术创新和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4.1健全规章制度体系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按照“创新发展适应新常态、开创新局面”的要求,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修订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进一步优化运输条件。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和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结合《原子能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后的宣贯,适时修订《暂行规定》,制订总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安源的流动过程始终处在可控状态之中。在所有的货运营业站(包括无轨站)、货检站全部安装配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扩大系统覆盖范围,方便查询和学习,杜绝误办、错办、漏办,防止匿报品名运输危险货物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
4.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铁路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应急能力管理和建设,做到居安思危,应急有备。全面推行应急常态化管理,建成上下贯通、完整统一、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将应急预案制订、应急演练开展、应急队伍建设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考核。危险货物办理站的应急预案应细化到危险货物的具体品名。定期开展应急培训,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熟练操作、从容应对,提高基层第一反应者的救援能力。各级相关部门(单位)应做好应急资源的调查、整合和准备,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资源的数据库和调用、协调方案;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每年至少组织1次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演练。
4.3落实考核评价机制
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必须在细节和落实下功夫。以落实《货运系统安全专业管理考核评价办法》为契机,突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质量考核评价,加大管理过程和履职质量的考评力度,将干部日常管理行为与分管工作的安全实际效果挂钩,促进履职尽职;严格落实干部责任追究制。对发生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从安全管理职责制定是否合理、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是否严格执行等方面深入查找管理层面的问题,特别是对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应从严追究责任。
4.4注重技术创新
认真总结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创建具有我国铁路特色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开展铁路货车洗刷所布局优化及相关技术研究,提出总公司货车洗刷所布局优化方案,研究起草货车洗刷所设计规范,研究改进货车洗刷工艺,满足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研究提出货车洗刷除污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及纳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监控管理的技术方案。开展铁路重点危险货物途中监控技术研究,研究运用物联网、卫星定位技术等,解决剧、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和气体类危险货物等重点危险货物运输途中监控管理、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问题。落实《环境保护法》,研究建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环保应急预案体系。研究锂电池、核乏料、机器或设备中的燃料等安全运输条件,进一步提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服务能力。
4.5完善交流合作机制
世界各国、国内外各行各业都极为重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联合国搭建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分委员会(UNTDG)这一交流合作平台,国际铁路联盟、铁路合作组织也有类似的合作机制。我国也构建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现代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是我国铁路的发展方向,走出去、请进来,扩大交流和合作,追踪和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技术和管理发展动态和趋势,不断优化运输条件,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是实现互利共赢的理性选择,铁路应积极参与,丰富、完善和发展交流合作机制,主动作为、有所作为,展示更大作为。
5结束语
货物运输规章制度范文4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化治超管理体制
为了加强货物源头治超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源头治超的长效化管理体制。各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治超工作的日常监管、科技投入和长效机制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治超的良好氛围
道路货物源头治超工作宣传要围绕国务院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和我省源头治超的政策规定,采取媒体宣传、网络宣传、公益宣传和走访宣传等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形式的源头治超宣传格局,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要对源头治超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重点宣传。认真组织开展源头治超队伍专业培训,通过经验交流,达到整体推进的目的,形成全社会理解治超工作、关心治超工作、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一)深入开展进驻巡查工作。运管人员进驻和巡查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2012年3月10日前,公示重点监控货源单位名单,确定重点监控对象,选准2个进驻单位并做好进驻事项的落实工作。我区货源主要集中在区古井镇和大杨镇,其中古井镇货源以白酒及相关原料为主,大杨镇以面粉、黄沙、石料为主。根据这一特征,我局分别在古井镇和大杨镇设立两个重点驻站单位。其中古井镇货源单位驻站为驻站一组,大杨镇货源单位驻站为驻站二组。货运流动办巡查组重点巡查一般货源单位。
第二步:2012年5月1日起,重点对今年道路货物运输量达一定规模的重要源头单位实行先期驻站管理,一般源头单位实行巡查管理。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载超限及责任追究办法》、《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驻站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分批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在驻站人员进驻货源单位的同时,要积极与公路、公安交警部门进行配合,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加大检查力度,清除进驻障碍,确保进驻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决打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短途非法超限超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治超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单位要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加大治理力度,强化对储(售)沙石料场、建材市场、取土场点特别是在建施工工地拉运沙、石、土等建材运输车辆的集中治理,彻底切断短途超载的所有链条,确保行政区域内非法超限超载不反弹。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增加巡查批次,采取明查暗访和突查、夜查等手段,对一经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强化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各单位要强化联动工作机制,依托每月的安全例会,必要时随时召开协调会议,实现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协同配合,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监管措施。逐步配齐源头治超办公设备、工作装备、保障车辆(皖SJ1500),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综合信息管理,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货物运输规章制度范文5
[关键词】专用线 基础管理质量 研究
中图分类号: F25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铁路专用线也是 铁路运输网的组成部分。目前铁路运输的大宗物资大多数是在铁路专用线装车。有的铁路专用线还开展共用,吸引铁路专用线周围的运量,既起到货物集散的作用,也起到了货物的蓄水池的作用,既利于国家,也利于企事业单位。如北京局管内已开展使用的铁路专用线为1600多家,总长度为2200多公里,80%的货物都在铁路专用线上装卸。铁路专用线的管理方式为谁投资谁管理,即如果投资单位为冷库,则管理单位就为冷库。
铁路专用线的修建虽然是为解决企业或者单位内部的运输需要而修建的,但是其本身也是国家铁路网的一个组成部分。
专用线大致有两大类:( 1) 专用铁路。产权属于企业,并备有自备机车,除承担企业内大量的运输工作量外,还承担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其它货物的运输工作量,如冶金、港口、机械制造、煤炭、炼油厂等企业的专用铁路。( 2 ) 专用线。产权属于企业,但未配备自备机车,由铁路承担调车取送作业。这类企业除本企业运量外,在车站设备能力不足时,兼办与企业类似的货物品类运输。
提高专用线基础管理的重要性
铁路专用线的共用是对我国铁路运输能力的挖掘,为我国的铁路运输提供了新的动力。根据我国铁路专用线共用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铁路专用线共用对于无论是我国的经济还是铁路运输都有具有重要意义。
铁路专用线的共用对铁路运输压力进行缓解,能够保证货物的准时运到。实施铁路专用线共用的原因是各地的装卸车站缺乏装卸能力,经常出现货物误时的现象。但是在实施铁路专用线共用后,这种情况在大多数地区已经得到了改进,能够保证货物装卸的顺利进行。开展专用线共用,应坚持自愿互利、就地、就近、协作方便的原则,在人、财、物三权不变的情况下,实行统一领导,专业管理,有偿共用,各方受益的办法。凡开展共用的铁路专用线,经有关铁路局和专用线共用管理部门同意,由铁路车站与产权单位、共用单位签订专用线共用协议。
铁路专用线的共用是对专用线的运输能力进行充分的利用,节约了铁路建设资源。铁路专用线是企业为满足自身运输业务而独自建设的铁路,这就难免与其他的铁路有所交叉,所以为了节约另外建设铁路的资源,很多企业都实施了铁路专用线的共用。而且,这种共用也对铁路货场的能力不足进行了弥补,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还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现在,在全国很多货场及车站都可以看到有货物运输专用线,而且他们的运输能力也大大有所提高,货物的准时运进运出,减轻了货场存货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还具备了专业分类存储的能力。
铁路专用线的共用为货主与专用线的所有企业带来的便利。就地选择运输线路原则使货主节省了大量的运输时间,并节约了自己修建铁路专用线的费用,这种运输承包方式受到了很多货主的普遍欢迎。铁路专用线的共用使得铁路运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运输也得到了进步,而且许多新型运输方式逐渐的取代了铁路运输,但是,铁路专用线共用的实施使得铁路运输在全国的货物运输量中所占的比例下降的趋势得到了缓解,并促进了铁路运输的不断改革及发展。
4、铁路专用线的共用为专用线的所有企业和铁路部门带来了利益。在使用铁路专用线获得的利润不单单是产权单位独自获得,要将一部分分配给铁路部门,这种政策增加了铁路部门的利益。此外,铁路专用线的共用,货主主要为专用线的所有企业支付一定的铁路使用费用,实现互利。
二、专用线管理的问题
1、管理薄弱。由于多数专用线隶属于路外企业,管理人员未受过铁路货运技术的系统培训,对铁路运输安全意识淡薄,检查交接不认真,捆绑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等现象较为普遍,致使所装货物超载、偏载、偏重、装载加固不良和车门关闭不良、着火煤上车等现象时有发生。轻则增大停时、延误车辆周转,重则给铁路运输带来不可预测的事故隐患。
中间站作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中间站的货运员、站务员对企业的依赖性较强,认为有企业的运输员负责,自己只要完成交接程序就行了,并且由于对专用线作业的规章、标准等学习不够,不能起到很好的监控作用。
职工技术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专用线缺少熟悉铁路规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对需加固的货物不知道如何装车、加固、选用加固材料及装置;装载危险货物不了解危险货物的性质,不知道如何装载和防护;有些企业的押运人对货物的性质不了解,一旦发生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导致损失扩大。
交接制度不严,执行不认真。部分车站不能认真、全面履行交接制度。有些企业运输员不与车站货运人员面对面检查交接,不办理签认手续;货运人员不按规定项目检查,检查不认真等,导致隐患车辆上线。
专用线共用使管理和安全更困难和复杂。开展专用线共用,无疑是可充分利用专用线设备的富余能力,缓解铁路运能与运量的矛盾解决铁路货场设备能力不足的好途径,但由于共用工作改变了过去只办理本单位经营范围内到达的原材料、发送的产成品的状况,对共用货物的性质、特点及装载加固要求不熟悉,常出现货物装卸不畅、货车积压、停时增大的现象,使得专用线管理与铁路货物运输安全这一特殊的关系又增加了更为复杂的内容。
是作业人员间互控制度无法落实。因为参加专用线作业的企业运输人员,基本上都是临时抽调来的,大多数都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不懂得铁路作业的方法和程序,基本技能本职工作人员都难以胜任,谈何与其它作业人员进行互控。
安全与效益的位置摆得不正。由于近年来对车站任务、收人考核力度的加大,使车站产生了重效益而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当安全与效益发生冲突时,往往倾向于效益。特别是在车站任务较大,时间要求紧的情况下,就会出现明知专用线内的条件严重不符合作业安全的要求,为了抢时间、完成任务,追求暂时的效益,不惜以安全为代价,侥幸进行作业,因此安全上发生问题也就在所难免。
相关措施
加强对专用线的安全管理力度。一是与专用线单位签订“货物装车安全协议 ,明确责任。二是对专用线实行“货物装载加固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 ,对违反装载加固方案装车,造成货物“三重、一超、一脱落、一窜动 等事故者,除对其进行停装整顿外,并扣风险抵押金,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三是加强对专用线驻厂货运员监督装卸工作的管理,并且加大段、站抽查和巡视力度,车站站长、货运值班员(主任)必须坚持旬巡专用线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整顿专用线共用,争取货源回归货场。严格专用线共用的管理,坚持以安全运输为中心,因地、因线、因货制宜,本着“先站内、后站外、先路内、后路外、先机械、后人力”的原则,对共用单位进行严格审核,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对符合共用条件的专用线单位、共用单位和共用范围,经铁路局审核后,由铁路局批准,报铁路总公司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既说明原因,又提出具体的建议,并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完善措施,有标可循。车务段对铁路总公司、铁路局有关专用线管理和作业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规定进行了摘录汇总,并对车务段、中间站的一些作业办法进行重新审定,进行了完善补充,并结合车务段实际制定了专用线岗位责任制、管理办法、共用办法、交接办法等28项专用线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卡、控措施,方便路企双方专用线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学习和运用的方便,使管理和作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严格检查交接,把好装车质量关。要求车站和专用线指定业务精通的人员负责技术把关。对需按定型方案装车的货物及危险货物运输需要附的证明文件、包装标准和装载件数等,企业货运人员应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装车。对技术要求较高的,路企双方技术负责人到场监督指导,车务段抽调业务骨干到现场监督把关。
强化培训,提高企业运输员素质。专用线货运员从思想好、业务精的货运员中挑选,经全面考核后持证上岗;同时加强企业运输员铁路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并按岗位定期进行考核。
密切路企协作。车务段、中间站管理者多次与企业运输人员召开座谈会,分析专用线管理、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安全生产、制约运输效率的主要矛盾,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建立相应的制约制度,有效提高了专用线安全系数和生产效率与效益。同时站段管理者还不定期地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和专用线作业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关系。
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坚持“ 三个一”制度。第一,车站要坚持把专用线作为每月自检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进行一次专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人对车站的考核。第二,车站要切实提高对专用线的检查质量,每月由“ 专用线管理领导小组” 对所管专用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归纳,分清责任,落实到人,跟踪包保,限期消号。
加速专用线基础建设的投入。向专用线企业大力推行“货场化”管理,督促企业安装轨道衡、更改基础设施,如加大装载加固器材的安全系数等。企业无能力安装轨道衡的,车站可与企业协商,由铁路在车站安装轨道衡,设置超偏载检测仪,并收取有关费用,同时在驻有货运员的专用线配置通讯设备,加强联络。铁道部每年应留有足够的投资基金,在3 一5 年内配足轨道衡,确保专用线货车车车检斤,实现经济效益和运输安全双丰收。
专用线的基础管理是一个综合性课题,同时又是一个常抓常新的课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只要从抓基础、抓关键、抓变化着眼,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和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好随时出现的新问题,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就一定能够实现专用线运输生产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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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规章制度范文6
加强货运业自开票纳税的认定和管理,对于规范货运业市场秩序、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均有十分重要意义。由于货物运输业市场经济结构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隐蔽性、流动性较强的特点,以及在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在实施中该项工作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当今加快深化产业分工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关键机遇期,更加迫切需要解决自开票纳税人存在的问题。
一、自开票纳税人经营、纳税现状
我市认定的自开票纳税人均为汽车运输公司。表1看出,我市地税部门严格执行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把握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工作,控制认定户数。我市地税部门对自开票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实行专业化管理,严格税收管理,自开票纳税人能够按期申报缴纳税款,严格执行货运发票的领用、填开、保管、缴销等制度。
二、自开票纳税人存在的问题
针对自开票纳税人经营、纳税现状,我局抽查了B企业。从表3看出,B企业2009-2010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1.73%和、96.64%,主营业务成本占比较大。2009-2010年度的管理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和1%,管理费用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经我局对B企业实地纳税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虚增成本费用等诸多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车辆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自开票纳税人未建立车辆派车制度、车辆费用报销制度、车辆成本费用核算制度、车辆维修制度等,未设置车辆出行登记簿等等。税务人员在核查营运支出时,不能准确辨明车辆通行费、加油费等的真实性,导致虚增费用,少缴税款。
(二)购置的固定资产原值入账不正确。B公司购置车辆的固定资产原值仅记载购车原价,未包含车辆购置附加费及相关购置费用。有的没有原始购入发票、有的不能提供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入账原值凭情况说明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资料。
(三)将社会车辆变相作为自有车辆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自开票纳税人由于自身实力不足,自备运输工具较少,采取隐蔽手段将自然人新购车辆合法的计入公司固定资产账簿,挂靠在公司名下。B公司在处理这类购置车辆的固定资产账务时,其购车资金为向自然人借款,借记“其他应付款”,车辆购置发票名义上显示购买单位是公司,但实际上为自然人购置车辆,公司对这些车辆并没有实际控制权、所有权和处置权,这类车辆实质上属于隐性挂靠车辆。公司按照账面上记载的“固定资产”价值计提折旧,并作税前扣除,虚增资产,虚提成本费用,少缴企业所得税。
(四)营运车辆增减变化不及时向主管地税机关备案。当营运车辆减少时,不按规定及时向地税机关备案,造成开票额与实际运输能力不相符合,税务机关不能及时发现、处理。
(五)未按规定填报货物运输发票汇总清单。主管税务机关未能及时了解纳税人承运货物的发货人、收货人、货物品名等运输信息,不能及时比对、发现其代开发票、虚开发票等问题。
(六)虚列费用。1、虚增车辆通行费和加油费费用。由于车辆通行费发票、加油费发票仅注明发生时间、金额,不注明车牌号码,车辆通行费、加油费发票的转借、买卖问题突出,税务机关难以辨别其费用的真实性,客观上为部分纳税人虚列费用提供便利。如我局对B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其开具发票的发货人、收货人名称和地址、运输路线、运输起止地的信息与车辆通行费发票、加油费发票的信息不相吻合,甚至不存在任何逻辑性,差异明显。B公司运输客户、运输路线、运输起止地、承运货物品名等常年相对固定,但营运支出中列支大量超出合理、正常运输路线、运输起止地之外的车辆通行费、加油费。2、虚增职工人数,虚列工资费用。我局对B公司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挂靠车辆车主计入公司工资表,还以其他名义虚列职工人数,虚增工资费用,并作税前扣除,少缴税款。
(七)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企业账务处理简单,虚增成本、费用,人为控制账面利润,造成企业账面虚亏,以达到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B公司在处理费用报销账务时,财务人员在费用报销单据封面上分别替单位负责人、费用报销人员代签签名,并将费用直接计入营运支出科目,为虚增成本费用创造客观条件和便利;成本项目列支不明细,将所有成本项目全部归到一起计算,不分项目,使税务机关难以查实成本费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如B企业在营运支出中仅记载费用报销总金额,未分别列出车辆通行费、加油费、维修费、配件费、保险费、车辆年审费等明细科目。B公司营运支出中费用列支主要是车辆通行费、加油费,而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上车辆应该支出的保险费、车辆年审费、维修费、配件费等,营运支出中很少列支或根本没有列支,违背费用配比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八)发票开具不规范。部分企业由于开票人员对开具发票的具体规定不了解,在开具发票时存在填开项目不全,在备注栏不按规定填写运输车辆号码、运输起止地等,税务检查人员不能准确比对出承运货物与营运支出中列支的车辆通行费、加油费等是否相符,其真实性难以核实;其填开的发票票面上,发票金额仅有总金额,未分别写明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造成受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多计进项税额,少缴增值税。
(九)收支通过现金结算。纳税人不分结算金额大小,收支业务大量通过现金结算,不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坐支问题突出。纳税人收支业务大量坐支现金,以期逃避税务部门监管。
(十)代开发票。自开票纳税人执行“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企业所得税,开具发票时仅计算营业税及附加,而没有自开票资格的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执行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并随征所得税、印花税等,造成代开票纳税人与自开票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的实际税负差别过大。于是,个别自开票纳税人就利用这一税收漏洞,为一些没有自开票资格的纳税人代开发票,从中收取手续费从而谋利,而没有自开票资格的货运纳税人也通过自开票纳税人违法代开发票少缴税款。这样他们双方都获得了利益,而国家税款却白白流失了,这也给货运业税收管理造成了困难,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十一)国、地税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运输发票由地税部门负责印制和管理,国税部门则负责审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发票的抵扣进项税。在金税工程防伪税控系统已基本覆盖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国税、地税部门在交通运输业发票的开具、抵扣环节上仍然存在信息传递不畅这一重要障碍,使企业运输发票信息与纳税申报信息脱节,严重影响了税款的有效征收,给投机分子、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致使国家税款流失。
(十二)相关部门配合不紧密。机动车辆的车籍管理、营运资格的审批、注册登记、申报纳税等分别由公安、交通、工商、地税等部门管理,机动车辆保险则有各保险公司承保上述这些部门各自为政,机动车辆信息资源不能共同分享。地税部门对机动车辆增减变化和营运情况的信息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营运车辆税收的动态管理相当滞后。
三、完善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管理对策和建议
(一)严把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坚决不予认定。对已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重新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消。
(二)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年审制度。一是与车辆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建立车辆信息比对制度,定期交流车辆登记信息,有效防止自开票纳税人车辆挂靠现象的发生。二是对已取得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单位,由主管地税机关加强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税收管理员按月进行“营运收入与运输能力”、“运输收入与营运支出”和“发票票面上发货人、收货人名称和地址、承运货物品名、货物吨位、运输路线起止地等信息与车辆通行费发票、加油费发票信息”进行认真比对,确保企业运输业务和营运支出的真实性。严格执行年审制度,对年检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坚决取消自开票纳税人资格。
(三)督促企业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要求和督促纳税人建立健全车辆派车制度、车辆费用报销制度、车辆成本费用核算制度、车辆维修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力量配备,正确设置财务会计账簿,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明细核算各项收入和支出项目,正确申报缴纳税款,指导纳税人规范填开货运发票。对收支业务结算要求纳税人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严禁大量坐支大额现金。
(四)建立发票预警核查制度。一是根据运输市场的综合行情(车辆吨/公里运价、月平均运输里程、业务饱和度等)和上一年度、上期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参与市场营运的具体情况,测算出每吨位车月平均营业收入,结合企业拥有的营运车辆数量(吨位)及运输周期,认真比对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是否配比原则。二是设定行业预警指标。如:设置车辆承运能力与实际运输吨位预警、合同期内开具发票的单位运价与实际市场行情预警以及主要成本费用与运输收入配比预警等。三是主管地税机关定期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发票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核查。如经核查发现纳税人存在违规开具和使用货物运输发票行为的,应暂停其自开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切实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核查纳税人收支凭证,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二是认真落实好交通运输业企业所得税预警制度,加大所得税征管力度,努力缩小自开票纳税人与代开票纳税人税负差距。
(六)明确职责,强化配合,规范制约机制。为了监督纳税人自觉维护货运发票管理机制,更好地履行按规定开具货运发票的义务,增强主管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的责任心,实行基层分局局长、税收管理员、企业法人代表三级制约机制。一是责令纳税人签订《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保证书》,由纳税人法人代表签章,明确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二是地税部门内部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局长、税收管理员层层签订《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内部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七)加强业务学习。一是定期组织自开票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和税收政策规定,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二是加强税收管理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税收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