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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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管理办法

噪声污染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环境噪声 污染性质 特征 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F84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270-01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到环保、公安、园林规划、工商、交通、铁路等多个部门,管理对象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1、环境噪声污染的性质

1.1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型污染

噪声污染是声音能量在环境中的过量释放而造成的,其污染的范围与噪声声能所能波及的范围相一致,其污染的程度与噪声源的声能强度成正比关系,噪声源强,则污染重;噪声源弱,则污染轻;噪声源消失,则污染停止。

1.2 噪声污染是一种感觉性公害

噪声污染只有当噪声声源通过传播媒介与人的听觉相联系的时候,才构成危害。而且对同一强度的噪声,由于人们的身体素质差异、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的不同以及人们所处环境的不同而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应,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程度的危害结果。

1.3 噪声污染是一种暂时性的危害

噪声污染随噪声声能的产生而产生,随噪声声能的消失而消失。虽然噪声也能随声音能量的传递而在一定时空范围内传播,但绝不会像其他污染物一样在环境体中积累、遗留和迁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只限定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一旦时空发生转移、变化,则该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也就消失。

2、环境噪声源及其特征

城市环境噪声从产生噪声的行业性质和来源上讲,可分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其噪声来源及污染特征见表1。

3、环境噪声控制对策

从声源的性质及污染特征可以看出,噪声的控制应从源强控制、传播途径控制、受声点保护等三个方面着手。城市噪声的具体控制对策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各类噪声源的日常管理

3.1.1工业噪声。坚持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拥有造成噪声污染的设备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同时,要求工业企业在技术改造过程中,必须选择低噪声设备。

3.1.2建筑施工噪声。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内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在城市噪声敏感区域内,如居住文化区、疗养区,禁止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除外)。特别是在中、高招期间,考场周围白天也要禁止施工。

3.1.3交通噪声。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对整车噪声超标的,不得发给行车证。对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所配备的警报器要严肃安装使用制度,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公安部门应根据市区内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行和禁鸣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3.1.4社会生活噪声。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各音响门店及营业性的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区域的控制标准。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隔声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否则,文化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3.2 编制噪声功能区划

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是依法保护和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强化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和创建“安定小区”的重要依据和前提。

3.2.1根据现状调查及监测数据,对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状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确定城市噪声污染等级。污染等级可以用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指数PN来衡量。

3.2.2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类标准使用区域的技术规定,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照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区划范围和各噪声区划单元。

3.2.3在征求城建、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及实施方案。

区划方案一定要结合城市的声环境特点及城市总体规划,既要注重城市现状的主导功能,又要结合城市的近远期规划,具有一定的现实性与长远性。这样可以使区划在具体执行当中,不会因城市发展而变化很大,维护各标准适用区域的相对稳定性。另外,各区划单元应充分以街道、河流、绿地等自然地貌为边界,界限分明,便于今后的环境监督与管理。

3.3 依法治理老污染源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声源普查结果,对于固定源中源强较大的设备,应根据《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办法》,由当地环保部门起草报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可以采取安装减震基座、消声器、隔声门、吸声材料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值,实现达标排放。如果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或经环保部门验收不达标者,应当依法进行关停或限期搬迁。

如果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噪声源消除噪声污染的,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危害减少到最小程度,并与受害个人或单位达成协议,经当地政府批准,采取其他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措施。

3.4 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

在城市噪声功能区划的基础上以保护人群为目的,优先选择环境噪声污染重、人口相对密集、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做为建设“噪声达标区”的区域,经过强化噪声管理,使得区域内环境噪声水平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对区域内各噪声污染源有具体和完善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规定。

3.5 结合城市绿化,扩展降噪措施

试验表明,声波在传播过程中,通过高于声线1米以上的密集植物丛时,即会因植物阻挡而产生衰减。一般情况下,针叶林带能使频率为1000Hz的声音衰减2.8~3.5dB/10m;高30cm的草地为0.7dB/10m;阔叶林带的声衰减值对于不同的声频率在1~5dB/10m。因此,在城市绿化中多种植树木,提高城市绿化率,将有助于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噪声污染管理办法范文2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环境噪声的管理,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达标区是指通过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综合整治和强化管理,分别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指标和区域要求的区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已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域内一切企业、事业、机关、学校、部队等单位和个人以及驶入该区域内的各类车辆,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基本标准:

(1)达标区的区域环境噪声(包括各功能区噪声)声级,不得高于达标区建成时的分贝数。

(2)达标区的固定噪声源排放的噪声,达到所在区域厂界标准,但不得低于达标区建成时的水平。超标在五分贝之内的噪声源数,不得大于达标区建成时数量。

(3)达标区内的建筑施工噪声,夜间除特殊工艺经环保部门批准施工外,必须全部达到场界标准。所有建筑施工工地都须有有效的噪声管理制度及措施。

(4)道路交通噪声和内河航运交通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的标准,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第四类功能区标准值。

(5)对社会生活噪声,坚持执行各项管理措施。各固定性社会生活噪声源排放的噪声,必须达到所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五条环境噪声达标区实行分级管理。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辖区内噪声达标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各类噪声源的专业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各环境监测站负责各类噪声源的监测。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每年复测一次。固定噪声源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每年复测二次。建筑施工噪声随时监测。并按《**省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监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向本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由环境保护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年度噪声达标区建设及管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噪声达标区所在区域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对本区域的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及其它噪声的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范围内群众对本地区的社会生活噪声实施监督。

第二章固定噪声源管理

第六条厂界噪声达标的单位,必须制定噪声管理制度,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维修保养噪声治理设施,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第七条由于生产工艺改变、产品结构调整、工时、班时变动等原因造成噪声源增加,移址或增、改设备,致使环境噪声变化的单位,应及时向环保部门重新申报登记,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经监测验收,重新达到厂界噪声标准。

第八条经过验收合格的噪声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闲置不用或变动。

第九条对噪声达标区验收时遗留及新增的未达厂界噪声标准的噪声源,必须限期进行治理。经限期治理仍达不到标准的要实行关、停、并、转。

第十条噪声达标区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止产生新的环境噪声污染。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十五天内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施工单位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期限,排放噪声的强度和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机械(如打桩、锯板、拌料、破碎等机械和振捣器等)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和施工方法,排放的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第十三条在噪声达标区内,禁止使用高噪声强振动的锤击式打桩机和振动式打桩机,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市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每天22:00时至次日6:00时,在达标区内,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经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公告附近居民。

第四章交通噪声管理

第十五条公路路政和市政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和清除路面障碍物,对挖掘和损坏的路面及时进行修补,以保持路面平整、畅通,降低机动车辆行驶噪声。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应装置有效的排气消声器和符合规定的喇叭,保持整车技术性能良好,部件紧固。行车噪声要符合国家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GB1495—79)。

第十七条在噪声达标区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使用高音、怪音和气喇叭。鸣低音喇叭时,应短鸣,不准长鸣、滥鸣。夜间行车以灯光示意,任何时间不准用喇叭叫人、叫门等。消防、救护、警备和工程抢险车辆,除执行紧急任务外,禁止使用警报器和警铃。

第十八条禁止拖拉机在噪声达标区内行驶。特殊情况须经公安交警部门批准,凭准行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九条进入城区河道的机动船舶,应装置有效的排气消声器,必须按规定使用声响声号。船舶必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进入城市港口区域,所产生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城市港口及江河两岸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11339-89)。

第五章社会生活噪声管理

第二十条在噪声达标区内的学校、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使用大功率广播喇叭。使用音响器材因过大音量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必须遵守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禁止商贸单位(包括个体经商者)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大声响的音响设备招徕顾客。

第二十二条新建和新设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三条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和在室内开展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街道办事处要发动居委会,对居民的家用电器产生的噪声进行管理。

第六章奖罚

第二十四条对在创建噪声达标区,巩固和完善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其它有关法规给予处罚。

噪声污染管理办法范文3

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监管,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预防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重点污染源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系统,由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组成。

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监控中心是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备连接用于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计算机软件和设备等。

第四条自动监控系统经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数据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要求按照统筹规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需要自动监控的重点污染源,制定工作计划。

第六条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参与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核实自动监控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三)对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监控管理;

(五)核定自动监控数据,并向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和上级环境监察机构等联网报送;

(六)对不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的排污单位提出依法处罚的意见。

第七条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指导自动监控设备的选用、安装和使用;

(二)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比对监测,提出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的意见。

第八条环境信息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指导自动监控系统的软件开发;

(二)指导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核实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技术规范;

(三)协助环境监察机构对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运行进行维护管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动监控系统的义务,并有权对闲置、拆除、破坏以及擅自改动自动监控系统参数和数据等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二章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

第十条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合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当根据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建设自动监控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自动监控设备中的相关仪器应当选用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指定的环境监测仪器检测机构适用性检测合格的产品;

(二)数据采集和传输符合国家有关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的技术规范;

(三)自动监控设备应安装在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的排污口;

(四)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应当合格;

(五)自动监控设备与监控中心能够稳定联网;

(六)建立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自动监控设备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环境保护部门可以给予补助;监控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由环境保护部门编报预算申请经费。

第三章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十四条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自动监控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自动监控设备的使用、运行、维护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三)定期进行比对监测;

(四)建立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

(五)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当及时检修并向环境监察机构报告,必要时应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报送数据。

自动监控系统由第三方运行和维护的,接受委托的第三方应当依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自动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监察机构批准同意。

环境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排污单位的报告之日起7日内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的,视为同意。

第四章罚则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现有排污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项目未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或者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责令停止主体工程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

(二)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

(三)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环境噪声排放自动监控系统,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5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噪声污染管理办法范文4

昭苏矿位于素有“油菜之乡”、“天马之乡”、“避暑山庄”、“中国的瑞士”之称的新疆伊犁自治州昭苏县境内。从矿井设计之初,就立足高起点,高境界,确定了矿井建设必须严格遵循“环保与矿井建设同步,矿井建设与生态建设统一,矿区发展与区域发展融合”的开发思路,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整个矿井建设之中,实现矿井发展、保护生态共赢,努力建成“环保型、节能型、生态型”的绿色矿山。要打造环境美好型矿井,真正做到“出煤不见煤、矸石不升井、垃圾不落地、污水不外排”的绿色矿山,必须做到以下八个结合:

一、必须与安全生产相结合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最大幸福就是保证生命安全。试想一个没有安全保障的矿井如何有精力、有能力建设美好型矿山,因此必须把安全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下大气力,加大措施,落实责任,强化薄弱时间、地点、环节、人物“四薄”的排查管理,正确处理主动违章、被动违章关系,运用“筛子理论”抓好重大隐患的处理,确保矿山不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杜绝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保证矿山的安全持续发展。

二、必须与生产建设相结合

作为煤矿最大的经济效益来自产量的提高。明年,昭苏矿将按照集团公司、能源公司的要求实行矿井转型,标致着昭苏矿筹建工作的基本结束。矿井在通、压、排、提四大系统设计要科学规范,巷道布置、顶板支护、掘进工艺、采煤方法、设备选型、运输方式等诸方面力求先进,合理配置,达到现代化装备水平,在1700水平形成后,矿井进入全面生产时期,合理组织生产,努力增加产量,尽快达产。

三、必须与效益最大化相结合

建设环境美好型矿山,需要资金投入做保障,而资金的来源就是矿井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作支撑。一是积极开拓煤炭市场,扩大销售份额,实现产销平衡。二是强化煤质管理,从生产源头抓起,严格落实煤质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块煤率;同时加工适合当地需求型煤。三是强化资金预算管理。本着“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效益优先”的原则,全面控制好资金的正常使用,确保矿建、土建、安装、安全、投资等资金的正常需求。四是强化材料管控。从计划编制、进货验收、入库登记、台帐、审批发放等方面跟踪管理,严格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五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整个矿井人员保持在200人以内,培养复合型人才,减少工资费用支出。五是加强用电管理,采取效能高、低损耗的新型供用电设备,最大限度地降低电费支出。

四、必须与职工的素质相结合

实现环境美好型矿井,人的因素至关重要,起决定性作用。不断加强职工环境意识教育,发动职工为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献计献策,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与自己的专业、岗位有关的环保知识,开展环境保护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攻关”的“五小金点子”活动,提高每个人的环保技能和控制污染技能。倡导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环保的好习惯,使全矿职工人人为保护环境尽职尽责。

五、必须与制度完善相结合

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和机构,专门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下设综合管理组、环保技术组、项目建设组、卫生绿化组等4个专业环保工作组。要完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环境目标管理办法、锅炉烟气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绿化管理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等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考核落实情况,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极大地推进绿色矿山的建设工作。

六、必须与矿井转型相结合

为适应矿井转型,要立足高起点,努力建设生态矿井,打造绿色家园。坚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工作思路,对水环境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地表塌陷、生态恢复及绿化等环境因素进行综合治理,积极采用井下矸石充填技术,使井下产生的大部分煤矸石全部在井下巷道内充填,对少量的矸石作为路基材料或平整场地之用,井上不设矸石山,避免矸石长期风化所造成的污染。煤炭升井后经运煤走廊筛选煤仓装车,在井上、下所有的转载点全部装设喷雾设施,对少量落地煤进行封闭管理,周围安装喷淋装置,进行洒水灭尘。对运煤道路进行硬化,所有到矿拉煤的车辆必须带蓬布,有效避免运输过程中煤尘飞扬的现象。针对矿山周围全是绿色植被的现象,在设计上,合理布置井筒、储装运系统、生产建筑、生活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挖掘量,珍惜每一寸草地,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七、必须与科学治理相结合

要严格遵守国家环保规定,对水环境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地表塌陷、生态恢复及绿化等环境因素进行了综合治理;为减少污水排放,发挥污水处理站作用,对井下排放出来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在井下设立矿井水处理站,对井下水采用“斜板予沉压力投药管道混合折板絮凝斜板沉淀消毒”处理工艺,达到国家标准;将主扇风机房设在地下、对出风口进行治理改造、引进全国最先进的环保型压风机设备等措施,使扇风机房旁的噪音达到规定要求;对部分大型设备在电流的转换过程中产生的谐波也进行了综合治理,使各项监测指标都达到了标准要求;对通风机、压风机、锅炉鼓、引风机等空气动力型噪声设备,全部安装消声器。对水泵、离心式风机等设备安装时设减震基础,并做隔声处理,以保证噪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噪声污染管理办法范文5

一、物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教育不再满足于对知识的获取和积累,学习不只是对知识的记忆,学生不能仅仅具备读写、计算能力。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是高素质、高起点的,他们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道德意识。如果在物理教学中结合教材内容,通过生动活泼的教学活动,引导学生注意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往往能形成良好的学法气氛围,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物理来源于生活,又应用于生活,所涉及到现实生活中的许多法律法规问题。所以,在物理教学中有机的渗透法制意识是法制教育很有效的一条途近,也是培养学生法制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物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原则

(1)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三贴近原则是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初中法制教育既要遵循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体现法制教育的特点,适应中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采用通俗鲜活的语言、生动的典型事例,体现教学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增加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法律知识教育与法治实践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了解和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实践当中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素质。

(3)整合性原则。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特别是初中物理课教学中;与各种教育活动相结合,融入到教育活动中;与必要的专项教育相结合,形成多角度、宽领域、复合式的法制教育格局。

三、物理教师应具备的法制素养

(1)提高思想意识,增强法制进课堂的紧迫感。物理教师要不断地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深刻地意识到法制教育是教师的法定责任,是落实素质教育、德育的必然要求,是教学教育性原则的具体贯彻;物理教师要深入实际,了解初中生的心理发展动向,法制知识的缺乏,增强法制知识进课堂的紧迫感;结合新型人才的培养需要,把法制知识贯穿于物理教学课堂中。

(2)物理教师要形成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习惯 。法制教育是一个长期性的教学过程。所以,在物理教学中,教师要不断增强责任心,增强法制教育的主动性,把物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变成自觉的教学行动和自然的教学习惯。每次备课时,要认真挖掘教学内容中所包含的法制知识,在教 学有“机”可乘时,融入适当的法律法规。久而久之,便会习惯的把法制知识和物理学科教学融入一体。

四、初中物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策略

(1)利用教师自身的行为渗透法制教育。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行。”教师就像是学生的一个样板,教师怎么做,必会引导学生也这样去做。有时候,千百遍地说教不如一抹暗示性的眼神、一个示范性的动作、一句不经意间的话语。可以这么说,学生的许多良好的道德品质都是教师在潜移默化中教给的。因此,要使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教师就必须做到身正。

教师的行为渗透,不需要讲很多大道理,只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小事中来透射好品质。比如说,整洁的办公室,可以让学生明白自己的地方干净也能给别人带来美感,明白“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道理;看到扫帚倒了,随手扶起,就是告诉学生爱护公物也是一种美德;面对别人的无理吵闹,教师能平和对待,可以让学生明白平和的心境也是一种素养;对别人的困难能乐于相帮,能使学生明白“雷锋精神并不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的”……

(2)利用课堂授课渗透法制教育。利用声现象与噪声污染,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如在教学 “声现象”中,声的概念为:从物理学角度,噪声是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凡是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以及对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都是噪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住宅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分贝,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分贝。住宅卧室、起居室(厅)宜布置在背向噪声源的原则。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时,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让学生来理解噪声的两种定义和噪声污染的相关法律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噪声的定义。同时,学生也更愿意遵守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学生守法教育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3) 开展课外学习活动渗透法制教育。物理教师应充分挖掘物理自身和物理教育过程中的人文因素,积极参与对学生完整人格的建构。物理教学中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有利于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和学生人格的建构。在课外学习活动中,教师要通过充分挖掘物理教材中与法制教育目标有联系的因素,引入与法制有关的知识、原理、技能,使学生对法制教育问题有所理解,在此基础上变为学生自觉的意识和行动。

例如,在眼睛和眼镜的教学中,针对很多学生近视戴眼镜的情况,可渗透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引导学生去检测自己的眼镜是否合格,并自觉进行维权行动。

又如学习能量和能源时,结合能源的开采和使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大气污染的问题,让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环保,依法行事,成为环保小卫士。

只要充分驾驭教材,就能悟得育人真谛,探寻到知识教学与法制教育的最佳融合点。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学习的主人,教育的对象,法制教育工作必须既遵循学生认知的规律,又要符合思想教育的规律,只有找准渗透点,法制教育才能直透心田。

噪声污染管理办法范文6

一.引言

在建筑施工时采用节能思想是降低建筑耗源及提高室内的居住环境舒适度的重要方法之一。随着我国最近几年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很多新型的节能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我国的建筑节能事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建筑耗能的不断上升,建设高速发展这使得建筑中的噪音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给人们的正常工作及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建筑施工的单位就因建筑噪音问题经常同周围的居民发生矛盾纠纷,从而使得因建筑噪音而带来的投诉日益上升。城市化的建设加速,经济快速发展,道路交道也越来越本文由收集整理发达,机动车越来越多,也给临街的住宅的住户带来非常严重的噪音污染。施工产生的许多噪音通常是来源于工地施工设施。这些噪音通常分贝相对较大大,与此同时还有不少的单位会因为赶工期而连夜的施工,造成了周围居民根本无法正常的休息,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噪音污染。因此,在建筑设计的同时综合考虑噪音的控制及建筑环保节能具有非常现实而重要的意义。

二.建筑节能及噪音控制的重大意义

在建筑节能方面,不管是在夏季的隔热还是在冬季的保温,建筑的耗源主要是因为房屋屋顶、门窗及地面以及外墙面的导热和渗透。在此我们通常把这些统称为围护结构。围护结构传热和其传热系统有密切关系,系数越小证明传热越慢,反之成立;气流渗透和建筑的密封性关系很大,密封越好,则渗透性越低,由此可知传热系数较小,切密封性较好,则有利于室内的保温及隔热,从而节省能源的消耗。在噪音的控制方面,则指的是围护体的隔音效果,为了确保建筑达到噪音标准的要求,就要求围护结构具有良好的隔音性,以此来抵挡外界噪音所以,建筑的密闭性对外面的噪音也有重大的影响。

三.建筑节能和降低噪音的方法

在加强对有关施工单位进行环保的法规方面,政策的传导及教育十分重要,要使施工单位十分明确对建筑噪音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提高施工单位绿色环保的意识,使他们能够充分认识建筑噪音给居民及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建筑时,采取最有效的措施降低噪声污染,以此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将噪音污染降低至最低水平。在建筑施工中,切实将噪音控制形成制度化管理。每一个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环保部门做好登记注册,将工程的规模和工期以及易产生噪音设备的设置位置进行申报,并且加大对于施工噪音的检测力度,强化现场检查和管理工作。

目前施工噪音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国家颁布了有关防治噪音污染的条例法规,各级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做具体规定如下:在开工15 日之前,施工单位需向项目所在区域的环保局提交噪音申报登记手续;在进行施工时,要将建筑施工环保牌悬挂在工地明显位置,并且做好环保负责人及电话号码的标注,提示公众监督;在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噪音排放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超标排放的单位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缴纳超标费用,减少或避免再次超标,造成噪音扰民。针对为了赶工期在夜间施工的现象,政府也做了相关规定,禁止施工单位夜间在居民区或者医疗区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以免产生噪音及环境污染,从而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国家对建筑施工的工具及设备做了相关限制和规定,凡是违反规定拒保或者是故意错报施工噪音排放申报的施工单位,不按时缴纳超标排放费用的施工单位,拒绝环保部门检查监督或夜间进行违反规定作业的施工单位,给予媒体曝光及严重处罚,有甚者吊销其施工许可证。

四.建筑绿化对噪音的控制和节能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因此大量的工业化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污染,危害着人们的健康,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减少和消灭污染源头。因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科学技术的限制,消灭这一根本性的源头还需要很长的过程和时间。植物作为人类自然环境的创造者,是改善目前环境污染的重要法宝,因此,扩大绿化建设要做好对园林植物的相应选择和对本地条件的合理性应用。在园林植物上应该选择本土化的植物为主,节约运输费用,可以适当选取一定的观赏性高且适应能力强的外地植物,在设计时应遵循自然生态的生长特性进行有效的科学搭配合,创造出自然的绿色景观,以此来净化空气,美化居住环境。合理应用就是尽量的少动土方,最大限度的利用原有地形地貌进行绿化,这样做不但显得绿化环境自然真实,而且在资金方面降低了投入成本。在降低噪声污染方面,可以在建筑物同噪音区之间,种植高大的灌木和乔木树种,或者铺设草坪,由此形成浓密的绿化带以便降低噪声干扰。

五.房屋结构对噪音的控制和节能

在实际的应用中,节能与隔音通常能够综合处理,一举两得。下面分别从入户们、室内门窗和外墙等围护结构的选材和构造来分析如何能够同时有效地控制能耗和提高隔音效果。

1.入户门

在入户门设计中,大多采用多功能防盗门,其具有保温、隔音和防盗的作用。这种门的中间一般是用玻璃棉等保温材料进行填充的,具有很好的保温和吸声的作用。除此之外,门缝和窗缝的处理,对于保温和隔音也有很大影响,一定要做好密封处理,防止空气的渗透。

2.室内门窗

门窗的大小对于能耗方面具有很大的影响,因门窗朝向的不同,窗墙比对能耗上的影响也不同。随着建筑风格的日新月异,大的飘窗和落地窗受到越来越多购房人的青睐,使得现在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增大,随之而来的是外墙传热系数需要更小,才能达到一样的节能效果。在隔音方面,窗墙比越大,隔音效果越差,反之,亦然。因此,适当的缩小窗墙比对节能和隔音来说更易满足建筑要求。在门窗材料的节能方面,原始的木质材料、断桥铝合金和塑料要优于铝合金。由于木质材料存在热胀冷缩易变形的问题而被日渐淘汰,断桥铝合金在成本造价上较为高昂,因此,铝合金仍然是目前使用最为普遍的窗体材料,另外在窗体中镶嵌中空玻璃,不仅能提高节能效果,而且对于隔音也有不错的提高效果。

3.外墙

目前建筑外墙多采用空心砖为主,把20-60 厚度的膨胀聚苯板增加在分层里,这样的材料构成外墙的保温结构,以此满足建筑节能要求。现有的建筑砖墙厚度强,墙面密度大,隔音比较好,可以满足建筑的隔音要求。

六.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