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卫生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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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卫生制度

公司安全卫生制度范文1

一是充分发挥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公司工会先后建立了关于公司的发展方向、改革方案、职工培训、工资分配、奖金发放、休息休假、福利保险等方面的制度;

在职代会中落实职工提案9项,设立公开栏,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年度规划、合同履行、工资奖金分配、月份考核、晋职晋级、干部任免、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全面公开;

鼓励和引导职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充分发挥了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使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二是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公司工会认真执行用工劳动合同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公司全体职工逐个签订了劳动合同,对职工的劳动报酬、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待遇等1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集体协商,进一步完善并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

积极贯彻“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绩效挂钩”的分配原则,实行“同岗同薪、异岗异薪”的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以劳动技能、强度、责任、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效益工资制,建立工资分配平等协商机制、职称评审评定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节假日加班支付加薪工资制等。

三是全力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公司工会根据职工的需求,开展了职工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到了“月月有、次次新”;

不断完善图书室、活动室、健身房、羽毛球场等活动场所建设,购进10余种健身器材、100余种图书、订购30多种期刊,不断丰富文化阵地内涵,建立了宣传文化走廊,悬挂14块宣传挂图,文化建设氛围日趋浓厚。

四是严格执行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为采样工、制样工、化验工、煤场工人以及保卫稽查人员发放了冬、夏两季共计26个品种的劳动保护用品,在质量、数量等方面均赢得了职工的满意;

公司安全卫生制度范文2

关键词:社区;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结合油田企业生产的特点,阐述了油田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必要性,根据OHSAS18001的标准和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其他行业的经验,提出了油田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和注意事项。

1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意义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完全套用了环境管理体系的模式,是一套严谨、系统性强的管理体系,可以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促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科学化、标准化。(2)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益。OSHSMS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将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纳入企业总的管理体系之中。对企业或公司的生产运行实行全面的整体控制,在内部建立一整套有效和不断改进的管理体系,从而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和意外损失,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3)提高企业形象,打破贸易壁垒。发达国家为了保持贸易上的优势,设置重重贸易壁垒,将环境保护、人权、劳工安全状况涂上商业色彩。

2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必要性

油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使用许多高毒物料作为原材料或辅助材料,如苯、甲苯、氰化钠、硫化氢等,急性职业中毒和慢性职业病多发。职业中毒主要以急性硫化氢中毒为主,并且还与岗位工种有关,其中以司泵、维修、防腐为主,这3种行业共21例,占总数的84%。因此要做好职业健康防护,杜绝和减少职业健康事故发生。实践研究表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为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在大型油田企业中推行实施是可行的,对提高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有较好的作用。

3构建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3.1学习与培训。由最高领导层牵头,培训管理技术骨干,包括班组长、技术人员、科室主任等熟知体系标准要求的人员。参加有关认证中心或咨询机构组织举办的OSHSMS知识培训班,并获得OSHSMS内审员资格证。然后由他们再对岗位骨干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考核。

3.2初始安全健康评审。M织评审小组,以班组为单位针对整个生产过程各个环节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采取危害性预先分析法和全过程分析法对生产全过程进行安全健康情况进行评审,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包括有生产过程中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收集包括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1-2001)和1996年ISO/TC67的SC6分委会所ISO/CD14690《石油和天然气工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草案)等在内的适合本行业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标准文件及规章制度。组建初评小组。由最高管理者任命一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主持初评工作。经协商选一名员工代表参与初评工作,由体系推进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初评工作。初评小组具体评审人员包括:设备、设施、动力能源、消防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其次,确定初始安全健康评审范围,最终确定初评范围。最后采用现场观察、面谈、询问、监测、资料及文件评审形式,对初评内容实施评审。采用危害性预先分析法和全过程分析法,综合运用工艺过程分析法、现场观察法、头脑风暴法及资料统计分析法,辨识企业活动的危害事件及因素,结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给出反映实际不安全缺陷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性的不同等级评价准则。收集评估现行管理制度;对事故、危害事件资料进行分析、评价;对相关方的意见、要求及员工建议进行分析;评价分析管理制度和其它体系中相关内容的差异。

3.3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策划。建立定期汇报制度,由基层选派代表和高层参与会议,会议中领导听取各管理者及专家的意见,将资源作为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评审、变更管理和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根据初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信息、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信息,设立相应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绩效改进型目标。依据辨识和评价出的紧急情况,编制应急预案与响应程序,程序包括:确定应急情况;设立应急指挥、交流、抢救组织架构和职责;编制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应急与善后处理、应急宣传、程序评审更新。发生事故后,应先启动应急程序,紧急处置事故,处置结束后转入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4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与实施。按照要求建立文件化体系,包括各类规章制度中整理的相关管理性文件;编制的事故紧急预案;编制控制危险的实用性作业指导文件三部分。文件资料应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还要便于查询与定期评审,并且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文件化完成后,应经过程序规定的方式批准和。颁布实施时召开动员大会,对整个体系内容进行大致的描述,并组织该体系的学习工作。在贯彻过程中可以采用如召开培训班、专题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条件允许时应定期对职工进行考核,以保证体系切实落实。

公司安全卫生制度范文3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维护本单位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稳定。由企业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与以公司工会为代表的公司全体员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企业的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企业支持工会贯彻执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设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小组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

第二条 本单位参加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基层工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 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将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纳入企业的主要议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

第四条 企业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第五条 企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

第七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对新工人和调岗工人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第八条 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本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和上报。

第九条 本单位成立由行政、工会代表组成的集体合同条款检查小组,定期检查条款的履行情况。

第十条 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年。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各一份备案。

甲方:××××公司 乙方:××××工会

公司安全卫生制度范文4

【关键词】矿物棉,安全防护,调查,建议

TheSurveyonStatusquoofPreventionandProtectionIntheProductionandUseofMan-madeMineralWoolsinChina

LiuGongzhi,GengFeng,WangYinsheng,DenYunfeng

(NationalCenterofSafetyScienceandTechnology)

Abstract:Thestudycarriedoutasurveyonthecurrentsituationofthesafetyandhealthpreventionandprotectionintheproductionandtheuseoftheman-mademineralwoolsbasedontherequirementoftheILOCodeofPractice,SafetyIntheUseofSyntheticVitreousFiberInsulationWools(glasswool,rockwool,slagwool).Baseontheanalysisofinvestigationinformation,thestudypresentsthekeyissuesandrelevantrecommendationsaboutthesafetyintheuseofman-mademineralwoolsinChina,whichlaysafoundationforformulatingtherelevantcodeofpracticeinChinaandpromotingtheimplementationofILOCodeinChina.

KeyWords:MineralWools,PreventionandProtection,Survey,Suggestion

随着人造矿物棉的广泛应用,其对人体潜在的健康健康亦越来越受到国际上有关组织的关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国际癌症研究会(IARC)曾评价过其致癌性,欧盟就其刺激性和致癌性进行过分类,独立专业组织——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ACGIH)曾就其致癌性进行过分类。基于国际上对人造矿物棉大量的毒理学研究,以及部分发达国家成功实施的有关人造矿物棉的安全作业规程,国际劳工组织(ILO)于2000年1月在日内瓦召开了三方专家联席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安全使用合成玻璃纤维隔热棉(玻璃棉、岩棉和渣棉)实用规程”,并准备在世界范围内采用这一规程。

我国人造矿物棉工业自80年起发展异常迅速,作为新型保温隔热材料在工业设备保温、建筑等领域使用非常广泛。为促进其安全使用,2001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际劳工组织在北京举办了有关研讨会,来自政府、工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及生产使用企业的参会代表就ILO实用规程在我国推行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会议充分肯定了ILO实用规程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建议在国内开展人造矿物棉生产与使用行业安全防护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以ILO实用规程为蓝本,制定出我国相应的实用规程并推广实施,以促我国人造矿物棉的安全使用。

遵照此次研讨会的建议,为初步了解我国人造矿物棉粉尘危害防护现状,2001年8月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在通过广泛的行业资料调查的基础上,对人造矿物棉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开展了安全防护现状的抽样调查,生产企业分别选择了2家玻璃棉、2家岩矿棉和1家耐火纤维生产企业;这5家生产企业皆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典型企业,有集团化的股份上市公司、合资企业、国菅老企业及上规模的乡镇企业,其生产规模在6千吨至1万6千吨。人造矿物棉使用企业的现场调查集中在3家电力建设公司中进行。电站建设中的火力发电站的炉墙、汽轮机本体、附属设备、管道、电除尘器、燃油系统等都需要进行大规模的保温,使用的保温棉种类多、数量大。调查内容主要围绕ILO实用规程的要求开展。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我国人造矿物棉安全卫生防护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为制定我国相应的实用规程、促进ILO实用规程在我国的应用打下基础。

2我国人造矿物棉粉尘危害防护现状

2.1企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现状

所调查的生产企业大多建于8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通过技术改造、新增生产线或与外商合资,生产能力大幅提高,在行业中皆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和生产经营管理能力。而所调查的人造矿物棉使用企业——电力建设公司,都是原国营企业改制而来。所有这些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具备了比较完整的安全卫生作业管理制度和规定,基本涵盖了人造矿物棉粉尘危害防护的各项要求。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修规程、作业场所防尘规定、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个体防护规定及作业(车间)现场清理规定等。有的企业已建立了质量和环境等现代管理体系,并正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工作。

2.2劳动保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版权所有

公司安全卫生制度范文5

日本“产业安全和健康”的发展历史

日本的产业安全发展大致经过了5个阶段:1945~1955年为第一阶段,1956~1970年为第二阶段,1971~1985年为第三阶段,1986~2000年为第四阶段,2001年以后进入第五阶段。5个阶段分别有以下特点:

第一阶段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成为战败国。在此后的10年中,日本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面对这种情况,日本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于1947年成立了劳动省,各都道府县成立了“劳动标准办公室”和“劳动标准监督办公室”。1947年还颁布了《劳动标准法》和《工人赔偿保险法》,1949年又颁布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如《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用具检测办法》、《特殊行业许可证办法》以及1950年的《特殊保护系统办法》,1952年的《零事故许可证办法》等。与此同时,企业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爆炸、起火等灾害以及肺炎等职业病的预防,在大公司普遍开展了2S(即“清洁”和“有序”)活动。

第二阶段1956~1970年,日本的经济高速扩张和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机器、新装备大量涌现,与此同时,生产事故数量急剧上升,新的职业病不断出现。日本生产事故的最高纪录出现在1961年,全年死亡人数为6712人,因事故离开工作岗位超过8天的人数为481684人,一些新的职业中毒、职业病开始出现。针对这种情况,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1958年制定了第一个生产事故预防五年规划,规定政府和私营机构共同承担安全生产和健康的责任;1964年成立了生产事故预防组织??日本安全生产与健康协会(JapanIndustrialSafetyandHealthAssociation,简称JISHA),下设五个行业协会:建设、陆地运输、港口、林业、矿山。

20世纪60年代前后,一系列法规开始生效。其中主要有锅炉管理、高压容器、吊车、缆绳等。同时也要求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和卫生机制,培训安全卫生职员。原来的“2S”扩展到了“4S”,增加了“清理”、“清爽”的内容。在此期间,国际合作得到了加强,1965年召开了“亚洲职业卫生大会”;1969年召开了“国际职业卫生大会”。

第三阶段1971~1985年。此阶段为日本经济繁荣阶段。政府将安全卫生工作摆在了劳动行政管理的首要位置:职业安全健康的基本法??《产业安全和健康法》于1972年颁布实行,政府提供了许多职业安全卫生设施。1975年颁布了《工作环境测量法》,1977年颁布了《化学生产企业有毒物质检测办法》,1979年颁布了《粉尘危害防止法》以及一系列配套规章。企业也采取了相应的行动,职业安全和卫生的理念已被中小企业广泛接受。在大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已经成为公司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丰富了“4S”的内容,一些公司增加了1~2个“S”,安全卫生教育已经成为新职工和一般职工的日常教育内容。从1973年开始,JISHA开始了“零事故运动”。

第四阶段1986~2000年,日本的经济出现衰退,国内商业活动停滞不前,职业安全卫生出现以下新形势:一是职业事故的数量长期处于下降的趋势,二是下降的速度日益放缓,三是死亡事故降至最低,四是越来越认识到工人健康的重要性。此间政府颁布了一些法规,如《全面提高健康计划》、《健康照护提高规则》、《防止背部疼痛规则》、《防止工人自杀办法》。1992年,颁布了《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准则》,1996年《工作场所吸烟准则》。其他主要准则有《防止交通事故准则》(1994),《机械综合标准准则》等。企业也采取了相应的行动,职业安全卫生理念已经被企业普遍接受,安全卫生与健康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尊重人类生命,健康是工人和公司的“资源”的观点已广泛形成。

第五阶段2001年后,日本社会经济状况依然严峻。日本的社会经济成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女性职员、老年工人和流动工人增多。新技术的应用、信息技术的发展、全球化经济成分的增加,以及产业结构的变化,直接导致了政府和私有成分在新世纪面临新挑战。许多熟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的工人由于年龄原因退休了,而新职员又没有全部掌握这些技术诀窍。为应对这种情况,2003年3月,日本厚生劳动省了第十个生产事故预防计划,计划的标题为:为了减少生产场地的危险和保证所有工人的安全与健康。这表明,在新世纪,日本的安全生产与健康又有了新目标。

日本的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在日本称“劳灾保险”。日本对“劳灾保险”的定义是“为受到业务灾害或上下班灾害的劳工或其遗族,发放必要的保险给付的制度。”

日本工伤认定的条件如下:

1.在规定劳动时间内或加班时间内,在业务场地内从事业务时受伤认定为工伤;但劳工在就业中因私事(私人行为)或因逃脱业务的故意行为而受到灾害时,劳工故意引起灾害时,劳工因个人私怨而受到第三者的暴行而受到灾害时,因地震、台风的天灾地变而引起灾害时发生的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

2.因事业场所的设施、设备或管理状态等引起的灾害认定为工伤。

3.因公司需要而外出从事相关的业务,虽然是离开公司的管理之下,但因为是根据劳动契约做事,所以不管做事的场所在何处,只要不是行使私人行为,而是从事一般性业务,在没有能否定其为业务灾害的情形下,一般都认定为工伤。

4.如能满足下列3个条件,原则上可认定为职业病:

①劳动场所存在有害因素。

②暴露于可以引起健康伤害的有害因素中。

③发病的经过及病态。

5.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职业伤害,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①劳工的住宅和就业之间的交通往复行为,必须被认定为是与业务有密切关联。在此情形下,为了避免迟到或拥挤而早出等;在时间上,即使跟通常的上下班时间有提前或延后,也可以认定与就业有关系。

②所谓“住宅”是指劳工所居住的家庭场所,也是劳工为了就业的根据地。因此,劳工在就业场所附近租屋,从那里上下班时,所租房屋也是住宅。如果是为了上下班而日常利用的路径,即使是复数的路径,都可以认定为合理路径。

③所谓“合理的路径”,即往返于住宅与就业场所之间的路径,即一般所认为的合理路径。

④所谓“脱逸或中断往复路径的情形”是指在上下班途中,因与就业和上下班没有关系的目的而脱离合理的路径;所谓中断,是指在上下班的路径上做出与上下班无关的行为。

关于工伤保险费率。日本的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行业费率按照行业、94种企业划分,“水力发电设施和水道等新企业”的费率最高,为14.9%,其次是伐木业等,为14.2%;煤矿11.1%;各种矿石采掘业9.9%;采石业等7.2%;铁路铺设6.8%;石灰石矿采掘业6.6%;港湾装卸业务5.3%;海洋养殖业等4.2%;其他矿业4.0%。费率最低的是烟草、钟表、仓库等行业,为0.6%。而且实行费率浮动,如果企业发生事故,并使用了保险基金,来年的保险费率就要上调。

日本的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管理体系

公司安全卫生制度范文6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地址: 性别: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互相考察、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而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超过固定期限部分,视为本条款的变更。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___(工作地点)从事____(岗位、工种)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能单方面变更经工作地点、岗位、工种;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规章制度对工作成果的考核处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不含进餐或午休时间)。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乙方因工作任务或者业务需要,必须于休假日完成之任务,甲方可以安排乙方于休假日完成任务。

3、乙方因工作任务或者业务需要,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出差完成公司任务。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标准为________元/月,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每月按甲方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薪资所得,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每月薪资定为 元

(三)、奖金:依甲方相关规定办理。

(四)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10_日前。甲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应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标准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依甲方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明确告之乙方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二)同时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乙方在合同期必须遵守如下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员工管理规范及各项管理规章。

(二)乙方因职务上所获知甲方之业务、技术、财务上之信息或机密,应尽全力维护保密且不窃取或刺探公司机密。并保证不泄露或提供于甲方以为及甲方内部无关之人员,而为竞争或图得其他不当之行为,离职后亦同。

(三)乙方持有甲方之财产职务关系所占用之各种产品、物品及文件,应与离职时交还公司。另外对甲方之设备、生产器具及公物亦应尽维护爱惜之责,不得破坏。

(四)乙方兹承诺于任职甲方期间,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为下列行为:

(1)、以乙方或者他人名义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产业。

(2)、担任所营事业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之公司或商号之受雇人、受任人或顾问。

(五)乙方于离职后之三年内不得利用甲方之机密信息及客户一切往来资料为乙方或他人从事或者经营与甲方直接竞争之产品及相关业务。

(六)乙方兹承诺切实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时,愿依甲方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_______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九)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若甲乙双方就补签或续订合同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视同合同延续,在视同延续期限_______月内,双方仍未签订新劳动合同,则视同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如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领取到证明____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八条附则

(一)劳动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