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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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范文1

四川省纤检局召开研讨会加强质量监管工作

日前,四川省纤检局召开关于加强校服、纺织面料及学校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工作研讨会。传达了2015年全国纤检系统学校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专项会议精神,详细交流了各地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监管工作经验,深入学习讨论了《重点监管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并提出了具体修改和完善意见。会议要求床上用品集团采购质量控制工作,一是做好优质服务,尤其要做好技术服务和质量把关;二是代表政府行使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三是保证廉洁行政的底线。(来源:四川省纤检局)

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成功举办“针织服装新标准解读”全国巡回研讨会

近日,广州院分别在广州、深圳、上海、福建等地成功举办5场针织服装新标准解读研讨会,共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400多家服装企业,1000多位技术代表参加。研讨会针对《针织T恤衫》(GB/T 22849―2014)等近期实施的新针织服装产品标准结合质量案例进行解读,并对针织类服装标准修订内容的趋势进行了归纳分析。会上,代表们就日常工作当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与该院技术人员进行沟通讨论,并对此次“针织服装新标准解读”全国巡回研讨会给予了高度评价。(来源: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

重庆市纤检局开展科技宣讲进社区活动

近日,重庆市纤检局组织技术专家走进汪家桥社区,为社区居民开展科技宣讲活动。重庆市纤检局技术专家为社区居民精心准备了纤检知识课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服装常见的不合格问题,为居民直观地展示合格和不合格服装的区别,并发放了《黑心棉的识别》、《如何选购蚕丝被》、《如何选购羽绒服》等宣传资料,详细解答了居民关于服装保养、维护等问题。此次活动受到了社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得到了社区领导的高度评价。(来源:重庆市纤检局)

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范文2

通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行动,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企业在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促进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做到“依法生产经营、保障安全条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执法检查内容

(一)开展企业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以及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维简费提取、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标准提取并执照规定使用。

(二)开展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三)开展执行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依法从严查处无证上岗、未按照规定培训即上岗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义务制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从严查处安全投入不到位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开展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期整改情况。

三、执法检查时间

从2013年6月至12月10日,集中开展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任务分工

县安全监管局成立三个检查小组(详见附件),不定期抽查监管范围内企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不定期抽查辖区、行业(领域)监管范围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形式,是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明确分工,合理调度,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有力、有序展开,取得实效。

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范文3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广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继续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规定、四办法”为主线,结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抓好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活动,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推动《职业病防治法》和《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要突出抓好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生产、储存)、建材(陶瓷、石材加工等)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内容主要参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职业卫生业务文件ZW—JB—2013—002)执行。

煤矿职业卫生监察执法可参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重点检查内容见附件3。

(三)突出查处重点违法行为。在全面检查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没有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的;

2.没有向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

3.建设项目没有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的;

4.工作场所没有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没有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设置警示标识的;

5.没有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6.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的,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没有为劳务派遣工发放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的;

7.没有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的,没有按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四、方法步骤

(一)检查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县市安监部门全面排查,县市区交叉检查,市级抽查方式进行。要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为主的形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自2014年6月开始,至2014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为3个阶段:

1.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各地要根据执法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搞好调查摸底,明确检查用人单位名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执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地执法检查方案及执法计划于6月底前报市局。

2.全面执法、整改治理阶段(2014年7月至10月底)。按照重点检查内容,对用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问题严重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3.认真总结、巩固成效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底)。各地执法检查任务要在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对开展活动情况要认真进行书面总结,并如实填写《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台账记录表》(附件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执法情况统计表》(附件2),做好执法信息的汇总分析,产煤地区要另行填报《煤矿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情况统计表》(附件3)。各地将总结报告及三张表格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活动市局成立“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陈秀全副局长任组长,由职业健康科具体负责。各地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定执法检查专班,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执法检查计划,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各地要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协调推动。要做好与各职能科室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范文4

一、 精心组织,落实机构

为了保证大春粮食收购专项执法检查顺利进行,我局及早布置安排,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在检查开始前,局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学习《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文件,要求依法行政,敢于执法,严格执法,对违反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 周密布置,确保实效

为了保证大春粮食收购执法取得实效,我局周密布置,制定了大春粮食收购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20__年9月10日至10月30日,检查范围:粮食经营者收购场所、网点,检查方式:采取抽查方式,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此次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有无粮食收购许可证,二是在收购场所是否明示证照,三是收购原粮质量卫生情况,四是收购者执行国家粮油收购政策,五是是否建立经营台帐,六是粮食经营者报表报送情况。并将开展执法检查时间和内容通知粮食经营者。

三、 突出重点,加强整治力度

为了确保种粮农民利益,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今年我县大春粮食收购专项执法检查以粮食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对略坪、金山、鄢家、新盛等重点检查区域内的个体收购者进行抽查,检点内容是否在收购场所是否公示、是否建立经营台帐及报送经营统计报表,对于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__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的经营者,依法给予查处,进一步加大粮食收购市场整治力度,确保我县粮食收购有序健康发展。

四、执法检查开展处理情况

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2021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科技兴安,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安全监管六个指导性意见”,突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重点,狠抓企业安全标准化,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继续保持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严控各类事故。2021年,继续保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零事故”、“零死亡”,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全县非煤矿山监管单位的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在册非煤矿山14家(监管单位名册见附录1)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1175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带薪年假)×直接从事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数量=(365-52×2-11-15)×5=1175个工作日(2021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带薪年假15天;直接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为5人)。

(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日(296个工作日)

1.防汛、应急值班42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48个工作日。

3.非煤矿山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安全培训相关资料整理、统计、归档40个工作日。

4.市、县级机关安排的其它工作45个工作日。

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核查。接到矿山存在隐瞒重大安全隐患、违法非法生产行为等案件查处55个工作日。

6.全年机动勤务42个工作日,

7.上执法系统24个工作日,

(三)非煤矿山执法检查工作日(879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的主要任务

(一)非煤矿山执法检查主要任务

1.非煤矿山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露天采石场重点检查台阶是否符合要求,修路上顶是否符合要求,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2)地下矿山重点检查提升、运输、通风、防排水、供配电等系统是否满足生产要求;是否按国家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及治理;是否制定隐患排查分级标准、隐患排查岗位清单及奖惩制度,是否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销号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是否按要求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3)尾矿库按“一库一策”监管制度,重点排查排洪系统、排渗设施、在线监测和各类观测设施、坝体、库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相关要求;汛期物资准备情况;应急演练情况等。停产尾矿库是否在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值守、看护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2.非煤矿山露天采石场进一步推进“五化”

矿山“五化”,即:开采规模化、安全生产标准化、非煤矿山开采机械化、安全管理科学化、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三项监管(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类监管和微信助力监管)工作,地下企业继续实行“煤矿化”管理和推进“六大系统”建设。

3.非煤矿山继续执行“站栏”管理模式

企业每半年(1月及7月上旬)向申请“站栏”并经审查后批准。地下矿山每季15号前向县局申报“站栏”并经审查后批准。对未批先施工,未形成“站栏”系统先采矿,超过“站栏”范围作业的,一经发现,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

4.大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周旬月(7.15.30)隐患排查机制。继续执行露天采石场隐患排查纲要“10条”、铁矿“20”条要求分别对各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执法检查中要突出隐患排查整治这个重点,对排查的隐患,严格“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人、方案、资金、期限、防范措施)实施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进行交办督办,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执法处罚、停供民爆物品、停止电力供应等行政强制手段予以推进。

5.加强“双随机”监管。

6.加强矿山图纸更新工作

地下矿山需每半年更新及向提供一次技术图纸资料:即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对照图、中段平面图或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避灾路线图等图纸;露天矿山需每半年更新并向提供技术图纸资料:即年末矿山开采现状平面图及剖面图、矿区地形地质。未能按时提供的,将指定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完成技术图纸资料的绘制(相应的费用由企业支付)。

7.落实领导跟班制度

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全年落实领导跟班制度,跟班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

执法检查采取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和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年对全县非煤矿山监管领域检查按照执法检查计划表进行,检查达到100%。

(四)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取缔关闭和死灰复燃以及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现象。

二是重点查处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重点治理“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加大执法力度

对于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按程序给予行政处罚。凡是一年内发生事故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责令停产整顿,并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给予上限处罚;凡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企业安全生产资料建档通用要求》、《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必须给予经济处罚。

(六)加强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班组建设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写非煤矿山班组长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加强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创建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活动。

(七)认真做好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特种工种和全员培训工作。配合局培训工作安排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配合市安监局对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特种工种的培训工作。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后上岗制度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对存在没有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严肃处理。

六、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

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制定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三)复查

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相关乡(镇)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联合执法

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县安委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七、执法检查安排

以月为单位开展计划执法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对非煤矿山进行节前的安全大检查。

2月份开展非煤矿山复工的安全检查,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3月份集中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安全管理执法检查、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行业摸底大检查等工作。

4月份开展非煤矿山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复查总结、开展第二季度露天采石场企业落实年度生产计划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进行整治和执法、加强雨季三防专项检查等工作。

5月份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执法大检查。

6月份开展对乡镇和县级部门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开展半年度安全检查、综合分析上半年工作运行情况、及时进行工作调整和纠偏、内业整理和归档、完成局目标管理任务5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7月份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执法检查。开展第三季度安全检查;组织召开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乡镇分管领导、安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

8月份对非煤矿山组织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

9月份开展非煤矿山排土场专项检查。

10月份开展非煤矿山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开展第四季度安全检查;

11月份开展非煤矿山职业卫生防治专项检查,配合执法大队案件查处扫尾。

12月份开展对乡镇和县级部门进行综合监督检查。(1)开展节前全面安全检查;(2)初步形成年度总结;(3)组织召开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整理内业资料,归档;(4)制订年度执法监管工作计划;(5)执法案件个案程序审查

八、工作要求

1.在现场监管执法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该立即纠正,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达到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做出执法文书记录和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现场监管执法中,开展联合执法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充分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职能,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的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范文6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和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提升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二、检点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道路客运、货运运输企业,特别是自去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客运和货运企业,检查的重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应急组织的建立情况;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情况,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重点是驾驶人员、押运人及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

6、近2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7、执行国家有关行业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企业认真听取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查阅制度、培训、记录和考核等相关资料。

2.突出重点,随机抽查。提前制定检查方案,采取针对性检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大型客运企业。

3、实地座谈,现场考核。采取现场提问、考核、问答等方式,考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检查企业培训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4、督促整改,推动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指令,限期督促企业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切实推动企业消除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从10月18日开始,2012年月1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2日)。县安委会决定成立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小组,由安监局牵头,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工商局和农机中心配合,抽调专人,迅速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和隐患治理阶段(10月22日至12月22日)。要在12月22日前,分别对全县所有的道路运输企业按照这次执法检查的内容要求全面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从严从快监督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22日至2012年1月10日)。对全县所有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各相关检查单位要对这次专项执法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并做好材料整理和上报工作。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执法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