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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家庭教育培训范文1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离不开妇女的参与、妇女的智慧、创新,农村妇女素质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全面提升她们的综合素质,已成为全社会和谐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余姚市妇联以培养新型农民为己任,“越位思考,定位工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走出“三八”线,以社会发展大局为背景,积极寻找与社会各界联系的衔接点与切入点,全面开展农村妇女素质工程,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妇女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发展意识,提高综合素质,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生活质量和生活品位。
现状篇:夯实基础,形成妇女教育培训新格局
——底子掌握清。为了有利于学习培训活动组织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市妇联要求各基层妇代会组织对本村(社区、居)的女性的基本情况做到个个清。年起,为切实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了五星级妇代会创建活动。其中即要求基层妇代会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女党员、女代表、女能手、巾帼志愿者、全体妇女群众等群体的基本档案,促使基层妇女干部对本辖区内每个妇女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女性劳动力的培训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要求制订了相应的分类学习培训制度、计划。
——阵地建设广。为确保妇女学习培训有地方可学,市妇联要求各基层妇联、妇代会重视资源的整合利用,除了乡镇(街道)劳动力培训中心主阵地外,切实加强基层妇女组织的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学校、家庭教育妇女教育点、远程教育接收点等。目前,全市已建有216所妇女学校,957个妇女家庭教育点,305个远程教育接收站点。这些阵地在组织农村妇女开展素质工程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同时,我们还积极借助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256所家长学校,女性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教育培训阵地等,加强妇女素质的综合培训。
——培训形式多。为满足不同层次农村妇女在求知和就业发展方面的需求,我们要求基层妇女组织因地制宜,大胆创新,逐步形成了提升女干部能力的综合型培训、提升广大女性文明素质的知识型培训、促进就业转移的的技能型培训等培训模式,努力做到多管齐下,将知识传授与科学导航相结合,将提高自身素质与就业上岗培训相结合,将基本技能培训和订单、定向培训相结合,努力提升广大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
——培训内容丰富。面对基础素质参差不齐的众多农村妇女,我们坚持因人而宜,在农村妇女中开展以转变观念、提高素质、技能和创业能力等为主题内容的多层次、多门类、多样化的综合素质培训。近年来,全市各基层妇女组织开辟了计算机、家政服务、农家乐、插花艺术、缝纫、文明礼仪等30余种不同门类的培训课程,努力实现素质培训、科技致富、文明礼仪,绿色环保、科学教子、普法维权等“六进”农家。
——专家队伍优。为努力提高学习培训效果,近两年来,我市妇联组建了多个专家队伍组织。一是加强与大专院校的联系和合作,邀请高校有关专家组建高校专家技术指导队伍,目前全市有獭兔养殖、名茶培植及制作等方面的高校专家技术指导队伍10支;二是健全完善市镇两级科技指导服务中心、服务站的市内各级专业技术培训队伍,全市有科技指导服务队伍23支;三是组织专业大户形成专业技术帮扶队伍,目前全市有蜜梨种植、水产养殖等专业技术帮扶队伍8支;四是邀请全市40余名教育专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教子有方”专家组织等;五是巾帼志愿者队伍由法律工作者、教育、卫生等部门组成。
——培训实效好。20年,我市各级妇女组织主办、协办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250余期,培训妇女2.1万余人次,有近万名妇女就业;组织开展远程网络培训600余场,受益妇女近3万人。市镇村三级妇女组织共组织各类短训讲座农业新技术等知识讲座、咨询120多场次,发放各种资料5多万份。
特色篇:务实创新,打造妇女教育培训新阵地
——以各类政府培训中心为主阵地,促进农村女性就业、创业
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用足用好政策资源,联合乡镇(街道)社保中心因地制宜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农村妇女转产转业。近两年,共有3.7万名女性接受培训,近万名妇女实现再就业。如朗霞街道妇联培训的100名缝纫工全被当地一家公司录用;泗门、梨洲等乡镇(街道)开展丝袜花的制作培训,培训妇女150多人,现有近100人在为企业加工丝袜花。
二是整合就业服务中心资源,为农村富裕女劳动力创业就业服务。利用大岚镇的丹山家政服务中心,阳明街道的就业咨询服务站,梨洲街道的巾帼就业服务站,临山镇临浦村的村级巾帼家政服务站等资源,开展职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供职业咨询,介绍岗位,今年已服务近5000名妇女。如临山镇临浦村巾帼家政服务站,首期培训的50名农村女家政人员,在结业典礼上当场被当地企业一一雇用;丹山家政服务中心培训的大岚保姆,在宁波、余姚两地供不应求,出现了一保姆难求的局面。
三是开展实用技术等综合能力培训。充分利用各级培训网络、阵地资源、依托各类专家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实用技术,法律知识,文明礼仪,农业生产新知识、新品种、新技术,生产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相关技术知识,农业经营管理、市场贸易和信息收集与应用等方面知识培训等,开展手把手的技术传授、经验交流等互助活动,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
——以远程教育网络为平台,提升妇女综合素质
一是定方案抓试点。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开展,市妇联把通过远程教育开展教育培训作为提升广大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和致富能力的重要途径。成立了农村妇女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余姚市农村妇女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对妇女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措施、方法和步骤进行了明确,形成了完整的运用远程教育开展大规模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的工作方案。为推动全市农村妇女远程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市妇联还由主要领导亲自主抓,确定了试点乡镇、街道,邀请远教办技术人员上门进行技术指导,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逐步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学习计划、工作措施,健全教学组织、活动登记、信息反馈等制度,在全市普及推广。
二是建阵地强保障。市妇联把建设妇女远程教育阵地,提高组织保障能力作为落实农村妇女教育培训效果的重要环节,分别在市、乡镇(街道)二级妇联设立了农村妇女远程教育辅导中心,在村一级结合妇女活动中心、妇女学校等建立农村妇女远程教育辅导站,并延伸到“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双学双比”女能手和妇女家庭教育点20余个。目前,305个远程教育接收站点遍及全市各个村、居、社区,并已开始向有关妇女家庭教育活动点、文化中心户延伸,以确保远程教育对全市农村妇女的教育覆盖面。
三是重质量求实效。为提高教育实效,确保广大农村妇女能“进得来、坐得住、学得会、用得上”,市妇联针对当地农村妇女需求特点,收集了妇女维权、科技致富、妇幼保健、社交礼仪、家庭教育等各类课件12部,20余小时,并制作了以案说法、妇女维权、反暴力等法制宣传课件。年9月、07年3月,市妇联还分别邀请省家庭教育专家朱棣云教授、杭州市委党校马晓秋副教授作“家庭教育”、“妇女维权”等专场报告,高质量的培训讲座,同时惠及全市10000多名妇女。全市各乡镇、街道妇联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广泛组织农村妇代会委员、女干部、女党员、妇女代表、女能手、女能人、外来妇女骨干等利用远程教育开展教学活动。各村也相应制定了各自的学习培训计划,如市凤山街道胜一村妇代会,计划通过远程教育每年对全村1500余名妇女进行1遍轮训,目前,该村妇女已基本接受1次培训。
——以女性创业组织为依托,发挥培训辐射效应
一是利用女性创业示范基地,开展实地培训。如依托市科农獭兔场这个省级女性创业示范基地,一改常规培训理论与实际脱节的弊端,把课堂设在了獭兔养殖基地中,学员历时一个多月学习包括配种、养育、常见病预防和治疗以及兔皮的采收等所有实际养殖技术,使学员学到的技术更具有实际操作性。如:本地实地培训的6个女能手都发展了养兔业,其中苗美娣已有年出栏獭兔10000多只的规模。
二是利用妇女专业合作社,开展行业技术培训。如黄家埠镇果蔬专业合作社,由龙头企业——银树蔬菜有限公司为社员统一供种,统一技术培训,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户科技致富能力;杭州湾兔业专业合作社每年组织社员进行兔业信息交流、养殖技术培训,提高周边农户的养殖技术,推动了一方产业的形成。
三是利用女性创业技能培训中心,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如余姚市女性创业技能培训中心,依托市欣农兔业有限公司开展裘皮深加工培训,第一期培训100人都将在该公司就业。
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女性创业示范基地、科技示范基地6个,两年来,已开展各类专业技能培训2000余人次,其中市科农獭兔场共培训来自全国各地的兔农300多个。
——以家庭教育活动为着力点,导航现代生活新理念
一是充分发挥妇女家庭教育活动点的阵地作用。妇女家庭教育活动点是妇女代表联系户制度的深化和完善,是按照“地域相近,便于联系,便于服务,便于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宝塔型组织网络,以妇女代表、妇女骨干、妇女积极分子为中心户长的每个“袖珍型”培训基地,有相对固定的10—12户妇女家庭参与,以其教育规模小,灵活性强,对应性强的特点,深受广大妇女的青睐。在教育培训中,我们充分发挥这块阵地的作用,要求基层妇联、中心户长通过充分听取广大农村妇女的意向,采取因群而异、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针对不同的年龄和文化层次,采用不同的教育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妇女群众培训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教育内容的安排上,除每逢中心工作时,必须及时传达市、镇、村的中心工作,宣传沟通,营造氛围外,其余相关的家庭教育等科普知识按类别进行针对性培训,注重实际需求,收到较好效果。
二是充分发挥主题性活动的家庭现代生活理念导航作用。自去年以来,市妇联着眼提升妇女群众的综合素质,在广大农村家庭中积极倡导现代生活新理念。通过编发宣传资料、组织法律进村、开展法律电视大赛、制作维权专题片等方式,倡导学法守法理念;通过发放“知荣辱,扬新风,共创和谐家园”全市家庭倡议书,组织“知荣辱,扬新风,共话和谐家庭”电视论坛,开展“十佳新余姚人家庭”评选活动等,倡导家庭和谐理念;通过组织东风小学“1+6节能环保进家庭”主题现场会,开展“绿色家庭”评选活动等,倡导家庭环保理念;通过组织科学营养生活方式咨询活动,开通“教子有方”家教心理咨询广播热线等,倡导科学生活理念;通过组织“文明余姚”组合型单亲家庭陶艺大赛,开展“浦发之约”困难母亲家庭子女冠名助学活动等,倡导全社会团结互助理念。
探索篇:正视不足,寻求妇女教育培训新举措
——调查研究,了解存在不足
一是农村妇女教育培训普及面还不够广泛。虽然各级妇联和教育、科技、劳动、农业等相关部门千方百计为农村妇女教育培训提供服务,但由于农村妇女人多面广,且文化层次及经济发展程度参差不齐,教育培训环境差别很大,目前,其接受教育培训的普及面还不够广泛,甚至还存在着教育死角。
二是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经费缺乏。由于有些乡镇(街道)行政村对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的认识程度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开展教育培训所需的经费难已得到保障,限制了此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是农村妇女教育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约束。农村妇女教育培训涉及面广,妇联、教育、科技、农林都担负着相应的教育职责,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影响了各种教育资源的充分整合和合力的形成。
——积极探索,寻求良方举措
一是要大力加强面向社会,尤其是广大妇女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性别平等意识及妇女自我发展意识的觉醒,培育“四自”精神,帮助妇女转变观念,增强接受教育培训、学习的自觉性,以实现“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转变。
学校家庭教育培训范文2
关键词:亲职教育;联合教育
亲职教育(Parents education),又称为家长教育或父母教育,是指对父母实施的教育,其目的是通过使父母了解儿童教育的现念,掌握科学有效的教子方法,从而成功胜任父母角色要求,提高家庭教育水平。[1]现代社会中人们对家庭教育所寄予的期望越来越高,与之不相适应的是父母科学教育观念、教育能力和方法的欠缺和不足,因此,在日益强调教育者专业化职业化的今天,父母作为儿童成长过程中重要的教育者,主动接受亲职教育,成功获得教育素质,显得非常必要。
目前,亲职教育在国外许多国家都得到重视和发展,而在中国,虽有着优秀的家庭教育传统,但亲职教育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都极不完善,亟需吸取有益的国际经验。本文试通过阐释英国家校联合教育的状况和特点,为我国的亲职教育的开展提供些许参考和借鉴。
一、英国家校联合教育状况及特点
家校联合教育(Combined education)是指通过建立家庭与学校教育机构的密切联系,加强两者之间交流、互动,开展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使两者之间有效配合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的教育合作方式。英国的家校联合教育发展水平较高且成效良好,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特点:
1、强调家校双方的义务意识,从法律上确立家长的教育责任
英国政府从20世纪中期即开始针对家长教育采取政策措施。在1988年颁布的教育法令中从法律上确认学生及家长的择校权利,并规定地方教育机构要为父母提供教育培训课程,以提高教育儿童的水平。从1996年起,政府规定凡将子女送到公立幼儿园的家长,都要与幼儿园签订合同 ,承诺将与幼儿园合作教育子女,幼儿园和家长双方都要承担各自的义务。2000年开始在全国推行家长教育令,规定不良青少年的家长必须参加教育课程。2003年同时又引入家长教育合同,赋予学校申请使用这两种方式对某些问题学生的家长进行教育的权利。[2]由以上政策中,不难看出英国政府一步步确立了家长在家校联合教育中的教育责任,通过法律的手段,加强了学校和社会对亲职教育的支持。
2、学校设立专门的服务部门,提供开放的家庭社会服务
英国的公立小学大都设有家庭中心,为孩子们和家长们组织活动。[3]在每周特定的时间,家庭中心会向家长和儿童开放,孩子们可以参加由专业教师组织的各项活动,父母们则可以参加各种活动和讲座,如父母论坛、健康保健、安全急救、家庭美食等课程。中心还会定期为一些全职母亲做职业辅导,并允许附近的孩子和在校学生一样使用学校的各种设施。总之,学校用这种对附近社区家长们提供开放性的服务的交流互动方式,对建立家庭和学校之间的积极关系非常有益,这种开放式的服务对学校也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3、学校由具有行业资格认定的专业人员承担亲职教育工作
英国的学校教育系统如幼儿中心、托幼中心、开放性大学和继续教育大学等都提供亲职教育培训课程。[4]在这些教育机构中,负责指导培训家长的学校老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都由受过专门训练的、具有行业资格认定的专业人士构成。这些从业者不仅具备如心理医生、社工、青少年服务资格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还必须达到英国家长教育服务从业标准,这个标准针对不同层次的家长教育服务的具体要求设计,涵盖从较低要求到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要求,总体上包括能与家长、同事和社区建立并长期维持积极有效的关系。
4、重视家长的主体性地位,注重家长的需求和评价反馈
英国在家校联合的亲职教育中,非常重视家长的主体性。2007年政府在每一位家长都很重要的报告中就强调,政府在家长培训活动中的工作重点,就是为家长自信参与儿童的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这一立场是在充分尊重家长的权利、自主性和自由选择基础上的。所以英国学校对家长的亲职教育工作不是一个从上到下的指导过程,教师和家长也不是简单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关系。家校联合教育中指导的前提条件是对家长能力的充分信任和自由选择充分的尊重,让培训去适合家长而不是让家长来适应培训。亲职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让家长更加自信自然地胜任现代父母角色。[5]
二、我国亲职教育存在的问题
1、父母对子女期望高,对亲职教育的意识不足
我国传统上重视家庭教育,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在大多数父母观念中都存在,但对自己是否要接受专门的教育指导却不以为然。有关调查显示,有44.9%的学前儿童父母表示从未参加过亲职教育,[6]而更多数的父母完全没有意识到在当家长之前,有必要去学习如何当父母的职前培训,而只是当教育子女中出现问题时,才去寻求解决方法。当前我国还有不少家长对自身的教育角色有推脱或回避的倾向,把教师当成是教育孩子的主要依赖者,忽视自己的教育责任和能力。
2、亲职教育对象缺乏针对性,形式单一,内容零散
我国亲职教育的层次不清,教育对象缺乏针对性,如对父母的职前培训组织少,对不同家庭结构环境、不同家庭类型需要、不同文化观念需要的区别培训少,分类指导不足。亲职教育形式上也比较单一,主要方式就是通过地方家长学校和学校机构合作组织,把父母集中在某个会场或教室里聆听专家讲座,缺乏针对性的辅导和具体方法技术的训练,教育效果不大。在内容上,我国的亲职教育尚未形成规范系统的内容体系,学校亲职教育讲座主题大多是关于儿童教养的普遍性问题,[7]偏重知识传递,忽视实践技能的提高。其他途径的亲职教育也存在较大随意性,缺乏整理规划和有机联系。
3、家庭、学校、社会在亲职教育方面缺乏协调合作
现代父母文化水平普遍较高,但对儿童发展规律、科学育儿方面了解并不多,往往到出问题才看书或咨询求助,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较多。学校机构尚未承担其亲职教育的主要责任,对亲职教育认识不足,开展有限,要求家长配合适应的多,针对性的教育辅导少,实施的途径少。社会层面一方面,政府未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有效的资金支持,成立的家长学校与学校教育机构联系不足,对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另一方面,缺乏专门的亲职教育指导机构,对家长实际需求和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和统一规划,对市场上一些家长教育市场缺乏规范管理。
三、英国家校联合教育对我国亲职教育的启示
1、加强立法,强化责任,提高认识
现代社会家庭结构发生变化,新的教育问题层出不穷,世界各国都越来越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纷纷加强亲职教育方面的立法。我国可以学习借鉴英国政府的做法,把亲职教育提高到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明确亲职教育的重要地位,加快对家庭教育及亲职教育的立法进程。建议出台相关法令,明确家庭与学校在儿童教育过程中的分工,规定父母必须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包括接受亲职教育、参与学校活动、为学校提供服务等内容;学校机构也必须依法组织各种亲职教育活动,提供亲职教育的课程,加强家校联合中的亲职教育。[8]立法中还应该有保障亲职教育顺利实施的有关配套机制,例如如何建设培训管理队伍,资金筹备与投入、监督评价机制建立等。
2、开拓家校联合教育的渠道,积极推进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合作
必须认识到学校在实施亲职教育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以及社区在亲职教育方面的有力条件。在我国当前的现实条件下,比较可行的方法是以家校联合教育为亲职教育的主要渠道,让学校成为亲职教育的主要基地。学校为亲职教育提供一定活动场所,组织丰富多彩的亲职教育活动,定期召开亲职教育研讨会座谈会,并联合社区举办父母指导交流会,向当地家长提供开放性的亲职教育指导。社区管理在我国发展比较成熟,在城市可以充分发挥社区区域范围较小,各项功能相对齐全的条件,利用广播、报纸、宣传栏等有效地做好公众的思想认识动员,并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协调各方面力量,创设社区父母学习小组、教育咨询中心等方式,积极为亲职教育服务。
3、重视家长的主体性地位,注意评价反馈
笔者认为可以借鉴英国联合教育的做法,前期政府委派专门的评估机构设计科学的调查方案,对父母教育需求做深入调研发掘,以此作为学校、社区和专门机构确定亲职教育内容、形式的基础,然后根据分类教育和分层教育的指导原则,根据家长不同的需求和特点,采用多样化的教育指导方式。如在内容上,可以鼓励学校及高校科研机构根据七部委颁发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9]开发亲职教育的系列教材、指导手册,完善教育指导理论;在方式上除常见的家长教育讲座、家长交流会等形式,还可以组建父母互助小组,完善个案咨询与辅导服务团队等。
4、提高亲职教育从业人员的专业性
从业人员的专业性程度是制约亲职教育实效的关键因素。通过学习借鉴英国的经验,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思考:一是成立国家级或省级育儿辅导学院等专业机构,结合地区实际水平,综合负责地方亲职教育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培养专业人员;二是继续推行我国在2006年就已开设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这一新职业,[10]对直接从事亲职教育的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咨询类人员、学校教育工作者等进行培训考证;三是规范市场,提出严格的从业标准,保障亲职教育指导者的知识能力和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1] 邱书璇,林秀慧等.亲职教育[M].台湾启英文化事业有限公式出版,1998.
[2][4] 田丽丽.英国政府新近推动的家长教育培训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3] 卢浩.英国的家长――学校组织[J].中小学管理,2002.11.
[5] 王艳玲.英国家校合作的新形式――家长担任教学助手现象述评[J].比较教育研究,2004.7.
[6] 田栋天. 我国学前儿童亲职教育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7] 陈钟林. 谈发展我国的亲职教育[J].青年研究,2000.8.
[8] 冯丹.中美两国亲职教育实践的差异性探析[D].曲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学校家庭教育培训范文3
一、当前家庭教育疲软现状的概述
通过调查分析,当前我国家庭教育疲软状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心切性
主要是受中国传统的望子成龙家教的影响,使得家长们对子女不切实际的过高期望。于是在家庭教育中不遵循教育规律,急功近利,揠苗助长,过早地超前教育,过盛地超荷教育。或教育的片面性,重视知识忽视能力,重视特长发展,忽视全面发展,重视谋事培养,忽视做人引导。一旦教育结果与家长的期望值存在差距时,便施以简单粗暴型教育方法,恨铁不成钢。这种心切型的教育状况,主要使家长们对孩子的教育失去了应有的理性,因而教育很难成功。
(二)随意性
这种状态的家长们,首先是过于突出遗传因素,认为孩子的成长决定于先天素质,因而有“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打地洞”的说法。其次,有些家长们由于深受封建宿命思想余毒的影响,认为“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长大后发展趋向早就由上天授命。再是,这种家长们片面遵循自然发展规律,认为孩子本应顺其自然,随波逐流。在这种随意性家教观念下,即使他们的孩子在自然成长中催生成问题学生,甚至长大后成为歪才、怪才,他们也觉得心安理得,因为他们为孩子认了命。
(三)放任性
这种家教状态的主要表现是对孩子过分溺爱,对孩子百依百顺,娇生惯养。这种教育方式主要存在于独生子女家庭和主要由爷爷奶奶带养孩子的家庭。这些家庭的家长们对孩子只有生活上的照料,只有宠爱,匮乏教育约束。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普遍存在狭隘、自私、惟我独尊、好占上风的心理。
(四)推诿性
这种家庭的家长们错误地认为,他们对孩子只有抚养、监督的责任,而“教育”应是幼儿园和学校的事。于是,他们只顾对孩子生活上的照料,而忽视对孩子的教育。尤其当孩子进入幼儿园和学校后,他们有如释重负的轻松。他们根本不能主动配合老师教育孩子,如果孩子一旦言行出了偏差,或者学业成绩跟不上,他们便认为是幼儿园和学校没有尽职尽责。这种家庭教育常常与学校教育脱节甚至背道而行。这样的教育很容易产生问题学生。
(五)无能性
这种状态中的家长们一般科学文化水平不高,教育素质不强,于是对孩子教育无能为力。他们缺乏科学育儿的知识和能力,更没有辅导孩子学习的本领。他们虽有管教孩子的心,却不能尽管教孩子的力。他们常常只有简单粗暴的方法管教孩子,甚至采取的方式方法还有悖于孩子发展规律,对孩子进行误导,使家庭教育功能产生畸形。(六)、无奈性。这种家教状态表现的不是因为无能而无奈,而是因为家长们忙于生计、立志创业而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他们因为家庭和孩子要忘命地工作挣钱,抓住机遇创立自己的事业。这样,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无心和无力照顾孩子,使得这样家庭环境中生长的孩子缺乏家庭教育而留下缺陷。
二、应对家庭教育疲软现状的主要对策思考
(一)进一步加大舆论导向力度,切实提高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有关部门应该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电脑网络等媒体做舆论工具,广泛宣传鼓励,倡导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让广大家长真正懂得,家庭教育既是摇篮教育,也是终身教育,是我们对孩子的一切教育的基础。每一个人的社会化,不仅需要家庭的哺育,更需要家庭的教养。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优化孩子心灵的催化剂,不良的家庭教育容易催生问题学生。只要家长们的认识水平提高了,他们就会焕发教育孩子的热情,努力学习和探求家庭教育知识,合理处理对孩子的教育和其他工作的关系,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和终身教师。
(二)改善家庭教育疲软现状需要国家的政策扶持和法律保障
对待家庭教育,国家可以参照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最近提出加强学前教育力度等办法,制定相关政策,健全教育法规,使我国家庭教育能健康有序发展。比如,在制定“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中,适当加大家庭教育因素,多方面进行政策扶助,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家庭教育发展。譬如,为了督促广大家长成为合格的“家庭教师”,国家可以建立一个“家庭教育资格证”考试制度,对不同社会层次和不同年龄层次(可分为“80前”和“80后”两个层次)的家长,分别要求考取初级、中级或高级证书。对获取合格证者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能达标者,可从他们结婚生育、务工上岗、社会分配等方面给予限制。对有些严重失职者进行适当处罚,对违法犯罪者进行坚决整治。
(三)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家庭教育进行归口管理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应是三位一体,家庭教育也应像学校教育一样,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就目前情况看,笔者认为,家庭教育可归口教育部门管理,比如各县可在县教育局设立家庭教育股,县关工委、工会、妇联等部门紧密配合,建立一个家庭教育网,将全县家庭教育功能落实到实处。
(四)规范家长学校管理,建立强有力的专家型家庭教育团队,全面提高广大家长的专业素质
目前,不少地方在中小学校建立了家长学校,各校的学生家长可以通过这种形式作为配合学校教育子女、学习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的平台。但是,很多家长学校管理欠规范,没有很好地发挥职能。有时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培训,也缺乏专业性和系统性。今后,学校可以确定专职人员对家长进行培训辅导。专职人员应该通过自学或者参加高一级培训,具备家庭教育辅导能力。今后,大学也可以设置家庭教育专业,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目前,如果学校教师中腾不出这样的人手,可以聘请退休教师和退休干部作为专职人员,负责家长学校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如果有了规范的管理,有专职专业教师,有系统又切合各地实际的辅导教材,家长们在这样的条件下接受培训,肯定会得到提高。
(五)建立完善家庭教育督导评估机制,保证家庭教育得到健康发展
国家应把家庭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范畴,制定科学的督导评估方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对家庭教育工作考核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各地要建立奖惩制度,对重视家庭教育,业绩突出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家庭教育出色的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可评为“家教能手”、“标兵”等给予推介。对不重视家庭教育,完不成考核指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惩罚。
学校家庭教育培训范文4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家庭教育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和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影响。
第四条家庭教育遵循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参与、政府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家庭教育义务。
第六条推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是政府、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妇联)负责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民政、卫生和计生、公安等部门,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庭教育相关工作。
第九条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为本市家庭教育日。
第二章家庭实施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为习惯和身心健康教育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成员应当共同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传承良好家风,构建平等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十三条父母应当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父母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者机构教育未成年子女;
(二)通过各种方式与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监护人和学校联系交流,了解掌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定期与未成年子女团聚;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接受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参加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组织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主动与学校沟通未成年子女学习、生活情况,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的,双方应当继续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一方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时,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养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养子女、继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
第十七条未成年子女应当接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参加学校和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
第十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可以向学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妇联、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反映、投诉、求助,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单位和组织应当及时处理: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使未成年子女置于无人照看或者危险状态的;
(二)采用暴力、侮辱等方式实施家庭教育的;
(三)因父母死亡、失踪、重病、重度残疾,或者父母双方服刑、强制戒毒及其他情形不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前款所列情形,或者未成年子女认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有损自己身心健康的,可以向相关单位和组织反映。
第三章学校指导
第十九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职工业务培训内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队伍。
第二十一条教师进修培训机构应当将家庭教育课程纳入师资培训计划。
鼓励师范院校和其他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设置家庭教育专业或者课程,开展家庭教育研究。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交流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咨询和辅导。
中小学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两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幼儿园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三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
第二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照要求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联系和沟通。
未成年人在学校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不良、不当行为的,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法告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告知后仍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学校应当向其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通报情况。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有困难的,学校应当及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中小学、幼儿园及师范院校应当协助当地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第四章社会参与
第二十五条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第二十六条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鼓励医疗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孕妇学校、新生儿父母学校,开展公益性早期家庭教育指导。
第二十七条履行监护责任的寄养、助养机构或者家庭,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对寄养孤儿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照料,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其户籍所在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将其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情况纳入监护评估内容。
第二十八条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将家庭教育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为职工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父母、其他监护人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支持。
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二十九条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组织,应当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十条设立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或者提供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的,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三十一条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
第三十二条鼓励依法设立家庭教育基金会或者家庭教育基金,支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
鼓励单位、个人向家庭教育基金会、家庭教育基金和家庭教育社会组织捐赠。捐赠人的捐赠支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第五章保障激励
第三十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建立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第三十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优先向孤残、留守、流动、遗弃、流浪、单亲或者父母服刑、强制戒毒等未成年人家庭和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救助和指导服务。
第三十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家庭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家庭教育人才培训计划,组织编制家庭教育培训教材,培养家庭教育专门人才。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大纲,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阶段、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生活环境等情况,分别确定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第三十六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
第三十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营造家庭教育文化氛围。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以专题节目、专题报道、专栏、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经常性、公益性宣传。
第三十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入学、招生、住房等政策措施,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就近入(托)学、参加考试、居住。
第三十九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事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督查评估制度,对家庭教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家庭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工作体系,每年开展四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处理家庭教育求助申请。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单位和组织依法予以劝诫、批评教育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依法予以训诫、告诫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第四十二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未依法登记,或者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负有家庭教育指导、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和组织有以下情形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不落实家庭教育政策和措施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家庭教育经费的;
(三)因工作失职致使家庭教育经费被骗取的;
(四)未成年人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求助,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怠于行使职权或者互相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行为。
学校家庭教育培训范文5
关键词:智障儿童;家庭教育;先锋作用;教育策略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儿童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和谐的全面发展,就是两个‘教育者’――学校和家庭,不仅要一致的行动,要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无论在教育的目的、过程还是手段上,都不能发生分歧。”事实证明,家长成为学校教育的参与者、合作者、促进者,对孩子的成长大有益处。笔者所在的学校是本市唯一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如何发挥家长在智障儿童教育中的先锋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学校家庭教育现状
学校办学近五年来,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不断融合、摸索中,笔者发现现阶段家庭教育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家庭教育态度不一。大多数智力落后儿童的父母不能正视现实,存在两种错误教育倾向:一种是过分溺爱、娇宠,另一种是厌恶嫌弃、态度粗暴。家长教育水平参差不齐,教养态度不一,这些都影响家校合作制度的建立,甚至容易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形成冲突。
(二)家长文化素养不一。父母文化素质是决定家庭教育环境的重要方面,一般来说父母文化素质越高,越可能为子女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越能为培养子女创造力提供有利的条件。本校80%的智力障碍学生来自农村,家长的文化素质高低不同,在智力落后儿童家庭教育采取的方法、技巧上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三)家庭成分的复杂、多元化,给家校合作制度带来了难度。学校有8.5%的智障儿童来自单亲家庭,5.7%的学生家中父亲或母亲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碍。残缺家庭的增多、隔代教育的问题、家庭经济条件制约等也影响着家校合作制度的构建。
二、以理念为先导,提升广大家长的认识
长期的工作中,笔者深感家庭教育的不足会对学生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很多同事都有这样感叹,学生在校三星期的教育抵不上七天月假的影响;学校教育家长不理解,这给教育带来不少阻力;部分家长把孩子交给学校就完全依赖学校,忽视了自己才是孩子的第一位教育者的职则。家长在人才观、教育观、家校合作观等方面,与学校教育存在差异和不一致的情形,这些矛盾处理不好,就深深影响着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和谐合作关系。通过分析,学校每位领导、教师感到确实有必要对家长的家庭教育给予指导,使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的育人方法。
(一)组建家长委员会
组建家长委员会,目的在于进一步密切家校关系,沟通教育信息,提高育人水平,从而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起支持、参与和监督作用。通过工作实践,新学校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模式确定为:“学校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两级级机制。推过自荐、班主任推荐、民主推荐,选拔热心学校和家庭教育工作、有奉献精神的先进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委员会,以唤醒其他家长的同情心、现身说法等方式积极协助学校调动其他家长参与到智障儿童的家庭教育中来,效果显著。
(二)班级家长会
家长会可以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掌握孩子发展情况,了解学校教育现状,能够及时沟通家长、学生和学校的思想感情,排除教育中消极的因素。结合学校每月放月假家长来接学生的有利时机,由班主任精心设计家长会内容,就学生本月在校的点滴进步、努力方向、下月学习计划等详细向家长阐述,并与家长面对面进行交流,对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困惑共同探讨,提出有效的、科学的教育策略。
(三)家长培训班
现阶段,学校内家庭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智障儿童家长面对智障孩子往往感到手足无措,他们需要得到外界的协助和指导,使他们能够有目的地对治理落后儿童进行教育和训练。
针对家长的这个需求,学校根据家庭、家长的实际,利用家长来校接学生的时机,合理安排适当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培训班。培训的内容不仅有由教育经验丰富的老师主讲的教育实践策略,例如如何培养孩子的卫生习惯、如何对有攻击的孩子进行教育、学生回家如何延续学校培养的良好习惯、如何培养智障孩子沟通交往能力等与智障儿童成长息息相关的具体教育方法指导的内容,还邀请本市市医院儿科专家主讲儿童家庭康复方面的实践技能、邀请法制副校长就智障儿童法制教育观念的培养进行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的辅导员结合智障儿童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行全面、深刻地剖析。一次次的培训、讲座帮家长们明晰了对孩子教育的方向及方法,在家长中普遍反响较好。
学校家庭教育培训范文6
【关键词】班主任 家庭教育
家庭是儿童和青少年成长的第一环境,家长是孩子们的第一任教师,也是他们的终身教师。家庭环境是否和谐、家长教育的方法是否科学以及家长素质的高低,都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面对新时代更加富有个性的学生,作为连接学生、家长和学校的桥梁,班主任必须提高自身素质,采取多种形式,科学指导家庭教育,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进而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
一、提高自身素质――班主任指导家庭教育的基础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中小学生成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特点,这不仅给中小学班主任的工作提供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
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中小学班主任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应有一定的认识。如何才能更加科学地指导家长搞好家庭教育,对许多班主任来讲,还是一个崭新的课题。这就需要班主任更新自己已有的知识储备,提高指导家庭教育的能力。首先,确立正确的学生观、人才观、教育观,认可学生的潜在性、差异性和主动性;其次,加强对社会学、心理学等知识的学习,提高在具体情景下指导家庭教育的能力;再次,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中的问题研究;最后,还要学会平等地与家长进行交流和沟通。
二、主动与家长沟通――班主任指导家庭教育的前提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有着学校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班主任应主动与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
班主任与家长沟通时首先要尊重家长。一个班几十位家长,各自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学识和阅历,尤其是文化水平较低的家长,他们更需要得到班主任的帮助和指导,不断改进教育子女的方法。其次,班主任与家长沟通时要清楚与家长的关系是平等的,不能以教育者、救世主自居,否则必然引起家长的反感。当双方对学生的教育出现不同意见的时候,教师要保持耐心,心平气和地与家长进行交流,使家长能够协助自己作好学生的工作,提高教育实效。
三、确定科学的指导内容――班主任指导家庭教育的关键
家长文化水平的高低,并不能完全代表其家庭教育的科学与正确与否。但是,一些家长不懂教育规律,不了解孩子的心理,不知教育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严重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作为班主任,应积极从以下几个方面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1.指导家长树立现代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育理念是父母教育素质的核心,对家庭教育的目标、方向以及父母的教育行为起着制约和指导作用,也是影响家庭教育质量的决定因素。教育理念至少包含儿童观、亲子观、人才观、教子观等四个方面。树立现代教育理念的最根本目的在于,让家长明白教育的核心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培养健康人格,要把人格的培养视为家庭教育的重点。
2.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这是教育理念和教育行为的综合体现。班主任应使家长明白,最重要也是最科学的教育方法至少有五点:相信孩子是千差万别的,要找到适合自己孩子的独特方法;教育孩子的前提是了解孩子,了解孩子的前提是尊重孩子;教子成功从培养良好习惯做起;父母身教重于言教;让孩子在体验中和群体中长大。
3.指导家长形成健康的心理。父母心理健康才会给孩子以积极的影响。现代家庭教育中的一个错误倾向,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期望过高,甚至完全脱离实际。班主任要提醒父母,这种过度竞争的心理是不健康的。现代的成功观是人人可以成功,成功就是发展,就是选择,就是和谐。使家长在以身示范前提之下,引导孩子力求做到认识自己、悦纳自己、控制自己,由自知、自信而自强,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稳定情绪。
4.指导家长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这是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石。生活方式不仅仅是吃饭、睡觉和运动,还应当包括人际交往和兴趣爱好等内容。良好的生活方式是孩子形成健全人格的摇篮。班主任要提醒父母,人受环境的影响非常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切都是从童年开始的。在养成孩子良好的生活方式方面,父母的榜样作用尤为重要。
5.指导家长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这是家庭教育成功的必备条件。当前家庭教育的突出问题不是教育,而是关系,父母往往过于关注教育,却忽略了良好亲子关系的培育。因此,班主任在家庭教育指导中,应当特别关注亲子关系的状况,引导父母理解好的关系胜过许多教育的道理,帮助家长建立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和相互学习的亲子关系,使家庭教育过程充满理智之爱。
四、采取多种形式――班主任指导家庭教育的必备条件
家庭教育是科学,也是艺术,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培训来实现。班主任可以针对不同层次的家长、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科学的理念与方法,介绍家庭教育的经验。
1.举办家庭教育培训班。针对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家庭教育培训班,使家长举办家庭教育的基础知识,掌握学习科学的教育规律。培训内容要贴进实际,寓理论于实践中,寓一般于个别中,注重典型引路,使培训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
2.召开家长会。家长会是班主任与家长沟通的重要方式,也是班主任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形式。要改变过去家长会由班主任唱独角戏的做法,采用家长沙龙、亲子互动、家校心灵对话等新形式,交流经验,探讨热点,提出建议,缩短亲子之间的心灵距离,反思自己的行为,引起家长的共鸣,将家长的支持变为有效的教育力量。
3.采取家访、家校联系本进行个别指导。针对不同家庭的学生,班主任还可以通过家访、家校联系本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
此外,科技的发展也为班主任拓展家校合作的形式创设了一个新的平台。班主任可以创建班级网站、教育blog、班级QQ群、公共邮箱等或通过校信通和家长沟通,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
五、讲究指导的语言艺术――班主任指导家教的有力保障
家长们来自不同社会阶层,其素质、家庭背景各不相同,他们对于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方式肯定有不同理解。班主任在与家长沟通时,除了要以个人的品质、学识赢得家长的接纳外,还要讲究语言艺术,坦诚大方、认真求实、谦虚灵活、深入浅出地将科学的教育规律、丰富的育人知识等介绍给家长,用风趣、幽默、委婉的语言获取家长的信任与理解,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要想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提高教育的效率,班主任必须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采用多种形式抓好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帮助家长走出家教误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职能作用,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教育的同步、同向与整体优化,使其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形成教育的合力,最终让阳光照耀每个家庭,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宝祥.新时期中小学班主任培训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