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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走向范文1
统筹城乡发展,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之路,是东部发达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江苏省昆山市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使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广大人民群众。
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和布局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前提。我们打破城乡界限,把927平方公里市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并从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小城市和特色镇、新型社区、自然村落五个层面加以推进建设,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城市化率达到68.7%。在产业布局层面,我们坚持制造业立市,形成以昆山开发区为龙头,以出口加工区、省级高新区为重点,以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制造为主导产业,以光电、可再生能源、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基地为配套的产业集聚格局;坚持服务业强市,形成以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小城市为依托的多样化、集中化发展格局;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以产业化提升农业,加快海峡两岸(昆山)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对城市的生态支撑力。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发展的差距在基础设施方面尤为明显,要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就必须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统一考虑、统一布局、统一推进。在实践中,我们对重大基础设施做到城市和农村统一布局谋篇,集中实施一大批交通、电、气特别是生态环保工程,努力优化人居环境。全面完成区域组团供水,实行全区域饮用水深度处理,做到“一个龙头”供水;农村垃圾实行“村收集,镇集中(转运),市处理”,做到“一个炉子”焚烧发电;加大水环境治理保护力度,建成污水处理厂24家,全市工业污水处理率达10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7%;积极实施“畅流工程”和“三清工程”,去年削减湖泊围网养殖1万多亩,疏浚清淤河道230公里,完善了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了“水清、水活、水畅、水生态、水安全”。
推进城乡就业社保一体化。城乡就业社保一体化的有效推进,能够从根本上解除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的后顾之忧,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民生问题。我们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和服务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同等的就业机会,并享受同等的就业优惠政策;政府每年拨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为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统一“买单”,显著提升了劳动者素质,其中获得国家级职业资格证和特殊工种(岗位)证书的达到40%以上,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在非农领域实现就业;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并轨步伐,建立健全以低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征地补偿、拆迁补偿为主体的农村“五道保障”,全市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达99%以上,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在保障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引导他们积极履行应尽义务,促进农民工与市民共处一地、共创繁荣、共建文明,拉近了农民工与市民的心理距离,增强了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管理一体化。我们以村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载体,坚持公共服务的设施建设和产品供给并重,强化行政管理、日常便民、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社会安全和党建活动六大服务功能,形成城乡一体、日益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农村居民“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出镇有人代”。坚持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市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和“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机制,在全市城镇全面推行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做到城市化推进到哪里,城市管理就跟进到哪里。
社会经济走向范文2
关键词和谐社会;经济活动的动因;第二只看不见的手
中图分类号:F014.36 标识码:A
和睦共存、和谐社会是人类几千年的梦想,但人群中富有与贫困两极分化的矛盾始终在困扰着我们。最初的经济活动动因从推动效率增长出发,也在助长着贫富两极分化。而贫富两极分化成为社会矛盾及动荡的滋生源。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动因能否走向与推动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一致性?既推动效率的增长,又趋于消减贫富两极分化,并且其过程具有内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展开探讨。
一、经济活动动因的嬗变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个人或组织行为的动因决定了其活动的目的与方向,也影响着其活动的效果。亚当・斯密认为,“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们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1]。”最初的经济活动的动因在于人利己的本性,每个人都在拼命的追求自己的利益。在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前提下,每个人或组织在欲赚取利润获得财富时必须选择社会所需要的产品进行生产,必须想办法提高劳动生产率及降低成本,必须向市场提供质量性能更好,价格更低廉,服务更周到的产品,才能通过销售达到目的。通过市场竞争促使资源向效率更高的方向流动。每一个人获取财富的过程也是促进整个社会财富和福利增加的过程。亚当・斯密称作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更有效的促进社会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2]。”社会利益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而存在与增加的,追求个人利益是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最终必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亚当・斯密所处的时代包括之前,人类社会生产力低下,以致食物匮乏,缺少必须的生活资料。同时,人们的活动范围狭小,社会组织散乱,生存有着较大的问题。为了生存,人们必须与同类争夺食物以及其它生活资料。人类生存的环境和为了生存的行为导致产生利己自私的心理。这种心理通过前人行为语言及思想的熏陶被后人传承。久而久之,就赋予了人类一种普遍的利己自私的品格。对经济物质利益的不断追求成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最初的动因。但这种利己自私的品格并非先天获得,例如生活在各种物质供给充分满足条件下的儿童,缺乏在群体生活中去抢占食物及其它生活品的动因,而更多的是关注周边舆论对自己行为的评价。二十世纪开始,伴随着科学技术和管理的进步,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人们拥有的物质财富迅速增加。较少或不再为缺少食物威胁生存而忧虑。当人们的食物及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时,多占有食物及生活必需品预防饥饿保证生存的欲望消失了。随着交通、通讯和互联网等的快速发展,人类拓宽了视野,加强了相互的沟通。人类社会组织日趋完善,文化和心理素质快速进步。社会分工及商品交换更加深入普及,消费者选择商品的主动权在增加,多数人的话语权在增加,社会更多的注重了对人本身的关注,逐步的改变着原来由于食物短缺威胁生存等条件下形成的心理。利己自私心理渐渐淡化,而欲获得他人重视和尊崇的心理渐渐增强,加上社会宣传及文化教育等的引导,一种生存与发展过程中的利他心理逐渐形成与强化,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社会经济活动的动因。但是,在经济活动中,伴随着利己心理的延续作用,利他心理的形成及稳固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会呈现两者并存,交叉作用,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形成两种经济活动的动因及过程。例如,汶川地震后的捐赠行为会影响到公司的形象,因此具有一定的广告效应,所以捐赠行为不仅仅是企业出于社会责任的利他行为,也可以是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商业行为。捐赠行为存在提高声誉以获取广告效用的经济动机,其产品直接与消费者接触的公司比其他公司捐赠数额平均多出50%[3]。反映出捐赠活动既是利他行为,也是扩增自身利益的利己行为。
二、第二只“看不见的手”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在充分满足了食物及其它生活资料的需要之后,人们所拥有的物质财富越来越多,致使个人心理形成的环境大为改变。为生存而争夺或占有物质的环境条件消失了,一种生存逼迫的利己心理的形成及强化过程中断了。由于文化思想的延续性,利己心理还会长期存在,但正在被利他心理逐渐替代。物质享受需要得到满足的人,紧接着出现的是心理的需要,而心理需要大多与周围人的关系相关。要想获得尊重等某些心理感受就要有一种行为,这种行为能够博得相关周围人表达出对其行为的期望达到满意的意见,这种满意程度提高的意见的反馈使个体获得欲争取的心理感受。在过程中的这种行为多为利他事件的发生,成为人由利己心理向利他心理转化的过程。久而久之,人们就会形成一种稳定的利他心理,这种利他心理成为实施经济活动的基础。人类社会走出饥饿贫困阶段时,就从追求生存的需要走向追求心理感受的需要。当人们在物质财富充分满足时,就会感到物质享受不过如此而已,内心就会产生对物质享受本身的不满足感,产生一种对心理欲望的追求,萌生利他方面的意念,通过利他行为获得心理的与享受。人们追求这些心理感受的过程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过程。获取这种心理感受的欲望也可以通过社会文化教育的熏陶,宣传广告的灌输,责任感的树立,以及名誉地位形式设置的引导等进行激励与强化。利他将渐渐地成为人类未来的凸显和稳固的品格。人们为了获得心理的满足,为了获得美好的感受而去努力工作。通过对个人心理满足的追求而展开各种活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追求个人或群体心理的满足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出发点,以利他为前提的个人心理满足的追求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促进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第二只“看不见的手”在产生与发展,其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和壮大。
三、生产力的发达程度决定了社会发展的趋势
生产力低下,物质贫乏,生存环境恶劣,特别是食物的缺乏是利己心理产生的基础。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丰富,生存环境条件优越是利他心理产生的基础。因此,着眼于以人为本的大力发展生产力应是人类社会始终不渝追求的目标。在利己心理主导下,对经济利益的不断追求是人们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的动机,这一过程的不断强化会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系列矛盾。在利他心理主导下,对美誉度、知名度的不断追求成为人们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的动机,这一过程能够促使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没有利己心理的存在,人类社会早期就难以快速发展生产力;没有利他心理的出现,人类社会就难以实现和谐发展。二者依次产生与发展着,推动着人类社会向前。在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为基础的社会经济运作模式下,当生产力极不发达,生活资料匮乏时期,人们以追求生存的利己心理为动力展开经济活动,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高度的阶段,随着食物的满足及物质财富的丰富,威胁生存的压力消失了,追求心理满足渐渐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从而逐步形成以利他心理为动力展开经济活动,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人类心理由追求利己转向追求利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二者呈现过程中的交叉融合,渐次迭代的趋势。因此,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这两只“看不见的手”将共同的指导与牵引着人们去工作劳动,去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参考文献
[1] 亚当・斯密.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下卷[M].郭大力,王亚男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25.
[2] 亚当・斯密.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下卷[M].郭大力,王亚男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27.
[3] 山立威、甘犁、郑涛. 公司捐赠与经济动机[J]. 经济研究,2008(11):51-60.
社会经济走向范文3
任何法律的功能都是法律自身本质的体现,同时也是该法律的特征和覆盖范围的执行手段,对于经济法也是如此。由于我国的国情所限,经济法在我国制定颁布和发挥作用的时间不长,这就使得业界人士对于法律的释义理解存在时间上的不完备;同时,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发展阶段,地域广大,各地区发展程度不一,国情较为复杂,也进一步增加了对经济法释义和施用的难度。这些因素,都对于经济法在社会中功能的发挥起到了不利影响。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等一系列经济举措的实施,我国已渐渐步入了世界发展大国的行列,被誉为最有发展潜力的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外界经济活动对于我国本土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日渐深刻这一影响既有有利层次,也有不利层次,这就对经济法在社会经济中的调节作用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而这也正是本文的写作目的。在下文中,作者将从基础到发散,较为详细的阐述经济法的社会经济这一功能模块及其作用。
二、功能定义及目的
目前学界对于何为经济法的功能定义不一,尚未形成统一清晰的认识,很多人常会混淆功能和作用这两个本质不同的问题。对于法律而言,功能是指属于整体活动中的某一部分对于完成整体活动所起的作用,强调部分和整体的关联;而作用则是指不同作用对象之间的相互影响。前者对于整体的生存具有必要性,是整体活动维持的动力。依据这一规范,可将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作如下定义:所谓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是指法律制定者出于维护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制定了相应经济活动行为规范,并以国家层面手段保障实施,以期通过这一规范的作用,实现社会经济的积极发展结果。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功能具有两个特点:首先,任何功能都是法律本质的体现,在本文中,具体则是指经济法是为了调整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活动而制定实施的;其次,功能的发挥具有明确的作用对象,在本文中,具体是指我国现阶段的各项社会经济活动,至于其中再加以细分的法律细则,由于篇幅所限和与主题关系不紧密,本文中不予讨论,读者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查阅。
三、功能模块及架构
(一)整合功能
市场经济自身具有竞争机制,遵循优胜劣汰的自发法则,这对于社会经济实体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然而对于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而言,任其分化而不加以控制,会造成财富过度集中、贫富两极分化,乃至引起社会的不安和动荡,因此,需要从国家层面加以控制和疏导,这种控制可分为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且以后者为主。通过法律调节,国家一方面可以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有效发展;另一方面,对于市场经济自发性、盲目性、分散性的缺陷,可以从法律层面予以克服,以维持社会经济整体发展。如通过优惠投资税收政策扶持中西部落后地区产业发展,通过反垄断法遏制寡头市场等等。这些都是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有效整合。
(二)再分配功能
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提到,国家机器的一项重要作用就是社会资源的再分配。由于各经济实体地位及能力不平均的客观现状,市场经济具有财富自发集中的趋势,这一趋势在一定程度内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活力,但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对市场及社会稳定产生危害,故此需要经济法律予以控制。这里描述的再分配是指不平等主体之间利益的分配,它是以国家政府为表现形式的公权力以强制力保障执行的财产和利益的转移行为。这一行为从国家层面出发,具有以下要点:提供国家运行所必须的经济基础;修正平等主体之间由于非市场因素导致的分配不足;保障市场机制的正确有效运行。通过再分配,可以使社会资源得到更加合理充分的利用,促进社会整体经济水平的改善。
(三)维护公平功能
这一功能与之前两项相辅相成,并通过之前两项表现出来。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决定了其严厉的弱肉强食机制,在出发点不统一的前提下,后来者很难打入既有市场,这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存在负面影响,也不利于产品质量的改善和提高。经济法的维护公平功能体现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性,具体则表现为公平机会,公平使用规范,公平分配,公平的社会保障。而目前我国在社会公平方面上存在较大不足,如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城乡户籍不同导致的社会保障不公,公有与私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不平等。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依靠经济的自发性,而必须要有法律制度的有效协调,才能从社会层面维持大多数社会群体的生存发展权利,促进整个社会的统合和共同发展。
(四)信息更新功能
信息是决策的关键因素,这在如今信息技术爆炸的时代尤显其重要性。正确的信息可以导致正确决策,进而引发正确有效的经济活动,从宏观角度来讲,表现为社会资源的有效合理分配和使用,而错误的信息会导致错误的决策,对决策者个人而言,是经济活动的失败,从社会角度而言,是资源的不合理低效使用。在这方面,国家以法律规范强制信息披露,有利于增加不同经济活动主体的地位对等性,促进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市场的整体发展。如国家通过《证券法》强制规定上市公司财务情况的信息披露,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鼓励经济主体中的相互监督。良好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一个社会经济发展良好的重要标志。
(五)利益导向功能
现代经济理论的基础,是人类经济活动的自发行和自利性。人的一切社会活动,从根本上说,是受内在生物需要和社会需要的驱动,具有趋利避害,追求代价最小化的自主性。这一具体要求以三个角度表现出来,第一,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以自身利益为第一考量的;第二,人是理性动物,在一定社会环境中,受条件所限,会综合利用所得工具和手段,力求以最短途径抵达目标;第三,有以上两条可看出,人的自发逐利性本质会不断走向混乱无序,所以必须要有适当的法律制度来进行规范和疏导,以实现群体层面上的利益最大化。具体而言,就是通过法律,对于一定的经济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或是对一些经济行为予以禁止和惩罚,来传达政府层面对于经济资源走向的调节信号。经济法以及其他一切法律的根本意义,是保证社会整体发展的协调有效,对市场经济的过度倾向予以遏止和分流,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产业资源过剩,经济发展失衡,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统一,最终实现经济法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和谐的终极目标。例如我国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法》,就是通过优惠的税收和工商政策,促进资本向中小企业发展方向的集中。
四、总结
社会经济走向范文4
关键词:经济犯罪;处刑;原因;目的;实质
中图分类号:D924.3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4-0291-02
一、经济犯罪处刑变化的原因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教导我们要用联系的、发展的、矛盾的视角去分析问题。我国经济犯罪处刑的变化不是空穴来风,它有着一定的社会原因。下面将对经济犯罪处刑变化的原因作一简要分析。
(一)我国经济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自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经济的发展接触越来越多,这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由于一开始我国刑法对经济犯罪采取重刑化的态度,致使我国经济发展受到颇大的困扰,使一些市场经济主体不敢放开了干,怕触犯刑法。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化的加快,对经济犯罪采取重刑化的态度会严重束缚经济的发展,不对经济犯罪采取一定的措施和刑罚又会破会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阻碍经济的发展,所以在折中的条件下选择采取改变经济犯罪的处刑,使经济犯罪处刑不断轻化。经济犯罪处刑的变化不但是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人权主义的发展
人权是人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和主体资格。尊重人权和保障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趋势。在现时代,人权具有全球性话语的地位,人权状况成为评判行为合法性的普遍标准。人权观念得到人类文化多样性的认同,人权制度也得到国际社会的法律支持,由此带来当今各国、各地区、乃至全球的人权事业的大发展。我国也不例外,不但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法律体系,也全面加强国内人权法制保障。把保护人权也写入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中。随着人权主义的发展,对人的生命进行深层次考虑,意识到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我国也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于是,全球范围内开始关注刑罚对人的惩治力度,逐步走上轻型化的道路,这对我国刑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世界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中国的发展必须融入到世界之中。法律国际化的发展促使中国的刑法必须摒弃传统的重刑化思想,接受轻型化的刑法处罚。我国的经济犯罪处刑在这样的环境下不断发生变化。
(三)国际立法思潮的影响
国际上一种新的立法思潮会对各国的立法实践造成莫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的立法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立法思潮的影响。国际上取消死刑,实施轻型化已成为各国法学家的一致观点,尤其是对不剥夺他人生命权的犯罪更应该取消死刑。所以,我国的刑法处罚中也越来越多地取消死刑,轻型化。我国经济犯罪处刑受国际立法思潮的影响不断地走向轻型化,死刑现基本不再是经济犯罪的刑罚,也提升了经济犯罪的标的额。
(四)我国传统的重刑化刑事政策面临困境
20余年以来,我国一直实行重刑化刑事政策。但从现有的社会状况以及逐年上升的刑事审判案件来看,我国并没有有效控制经济犯罪,且通过对相关官方公布的数据分析我们很明显地发现,经济犯罪的发案增长率远远高于刑事案件的整体发案增长率;在经过若干次的严打之后,经济犯罪的高发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由此可见,重刑化刑事政策对于经济犯罪的控制效果并不理想,我们需要对经济犯罪的刑法处罚进行一定的改观。
二、经济犯罪处刑变化的实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法治文明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经济犯罪处刑也不断地呈现新的趋势和走向。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之上,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到经济犯罪处刑变化的实质所在。只有在充分了解实质的情况下才会明确法律制度的走向和其变化的社会需求性以及法治进步性。
(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经济犯罪是为了规制社会经济发展的秩序,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我国刑法对经济犯罪的规定在整个刑法中占有重大的比例,这充分说明了刑法对经济犯罪规制的重要性。相比较而言我国刑法颁布之初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较大,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重刑化思想的影响下我国经济犯罪处刑相当严重。但是秩序和自由自古就是法律的冲突所在,重刑化的处刑非常有利于经济秩序的保护,但是这也会伤害或者抑制经济主体的主动性,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区域合作越来越频繁,抑制经济主体商自由发挥的法律措施非常不利于经济的自由发展,所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刑法对经济犯罪的处罚不断地进行调整,经济犯罪处刑不断地发生变化。
(二)法治文明化的体现
现阶段体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法治文明程度的标准,除了法制建设的完善程度和法律规范化的程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人民对法律的拥护程度和法律对人民权利保护的力度。我国刑法颁布之初,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对很多的罪都实行重罚,死刑是一个应用比较多的刑种,我国的法治文明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随着依法治国思想的提出,我国的法治文明化进程不断加快,与国际法律的发展也逐渐接轨,我国的法治文明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我国刑法中有很多不与法治文明化相符的内容。为了法治文明化的速度进一步加快,与法律国际化的思潮相吻合,我国便积极出台刑法修正案以达到法治的目的。刑法修正案对刑法法规的修正是我国法治文明化进程的一个很好见证,尤其是废除已不存在的罪名和降低相应罪名的法定性等,充分体现出我国法治的文明化。
(三)权利观念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治建设不断前进,普法教育的广泛开展使我国民众的法治思想不断得到提升,广大国民开始审视自己的权利,充分认识到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国家公权力必须保障公民的权利,只有在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会积极拥护国家的法律,国家公权力得到很好地落实。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刑法已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需要,重刑思想已使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到法律的牵制。尤其是经济犯罪以剥夺人的生命为刑罚的制裁方式得到很多人的反思,这样的惩治方式是否合乎立法的初衷,是否达到法律制裁的社会目的。在社会发展的同时,我国的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权力和权利的解析更加清晰化,权利观念深入人心。这就要求我国的经济刑法不断进行修正以达到目的。
三、经济犯罪处刑变化的目的
刑法的应受惩罚性是有一定的社会目的,是为了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经济犯罪是为了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公私财产。经济犯罪处刑的不断变化是有一定的社会目的和法治目的。
(一)适应经济的发展,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经济刑法是为了保护我国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模式、经济发展方式、经济主体等都会有新的变化。但是,由于法律是对未来社会的规制,在当下法学家们不可能完全预测到未来社会的样子,因此,法律往往具有滞后性。其次,为了人们行为的常态性和稳定性,法律必须具有稳定性。法律的稳定性和滞后性有时候适应不了社会发展的需求。经济刑法也一样,在某些时候会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刑法修正案和刑法理论对此作出调整,改变经济犯罪的罪名、处刑等以适应经济的发展,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保护人权,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国的人权发展一直是国际上乐道的话题之一。早先,我国的人权保护确实不及国际上某些发达国家,但是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我国的人权发展也逐步走向新的境地。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也将保障人权写入其中,这说明我国的人权事业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我国的普法教育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使权利观念深入人心。社会意识具有独立性,有时候会先于社会存在而发展,有时候会滞后于社会存在,法律作为上层建筑也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它的滞后性会侵害广大民众的权利,导致宪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切实保障。刑法是惩罚犯罪的法律,对公民的权利保护具有终局性,因此刑法必须与时俱进,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促进人权的发展。所以,我国刑法修正案需要对不适合社会发展的刑法法条需要修正,以达到法律保障的饱和状态。
(三)惩治罪犯,保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公私财产
依据我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犯罪必须具备两个本质属性:一是具有社会危害性;二是应受刑罚处罚性。我国刑法是运用公权力对犯罪进行惩治保护刑法应保护的法益。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中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中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中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经济犯罪不断呈现出新的犯罪形态,为了更好地保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公私财产,经济刑法理应不断进行修正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和公众对刑法保护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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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走向范文5
关键词:低碳经济 绿色 人力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10(c)-0000-00
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来源于企业管理实践,面对低碳经济发展的全球趋势,研究如何从“人”这一基本要素出发,构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从而推动企业管理实践走向管理走向“绿色、和谐、以人为本”,并最终促进经济增长从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就具备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
1 低碳经济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1 对人力资源主体的影响
低碳经济是为了在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实现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涵盖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工业革命以来的高碳经济还是绿色经济,本质上都是通过“人”这一能动性要素创造价值和社会财富的人力资源经济,其中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在于“人”,而低碳经济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宏观影响则主要是对人力资源主体的影响。传统的工业化生产及城市化进程,为人类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在传统高耗能高投入的发展特征下,人力资源主体是以工业生产领域的产业工人为主的;而在低碳经济时代,人力资源主体则是以集中在新能源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代表的知识工作者。因此,低碳经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当顺应低碳经济发展的趋势,人力资源主体的变化,必然带来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变化。
1.2 对人力资源管理目标的影响
在传统经济增长模式中,由于产业结构及具体企业发展的差异,很多企业仍然停留在以“事”为中心的管理阶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无法完全摆脱作为企业管理辅助职能的地位,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也被单纯的认为仅仅是为企业经济效益服务。在低碳经济时代,由于人力资源主体的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必然要转向以“人”为中心。因为只有以人为中心,加强对知识工作者的管理,企业才能占有更多的知识,并依托知识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因此,低碳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应该是有效整合知识工作者的知识积累,为知识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知识工作者利用自身知识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1.3 对人力资源管理内容的影响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以“人”为中心的特点,决定了其管理内容必然是在考虑企业或组织工作目标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员工个人性格、能力、特长及发展要求等,以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实现企业或组织与员工个人的双重发展。在低碳经济时代,由于企业或组织被赋予了更多的社会与生态责任,因此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也必然会发生变化。具体而言,低碳经济时代的人力资源管理需要更多的融入“绿色”“低碳”“和谐”等理念,从“人”这一根本要素出发,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各个具体环节(如招聘、培训、绩效考核与激励等)强调“绿色”“低碳”“和谐”的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整合整个价值链,以适应不断出现的新技术带来的高度不确定性竞争环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本身不仅要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本身的利益,更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 基于低碳经济的绿色人力资源管理概念
2.1 绿色人力资源管理概念的界定
本文将绿色人力资源管理定义为 :以低碳经济为基础,融合绿色经济理论、和谐管理管理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及生态系统理论的有关思想;通过构建绿色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解决以往人力资源管理中不注重环保、和谐发展等“非绿色”与“非和谐”问题;改善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外环境(如外部生态环境与内部管理环境),促使人力资源管理从传统的职能管理迈向系统管理,开发和培养具备“绿色”“低碳”“和谐”思想的人才,并合理安排人才的使用;推悠笠祷蜃橹的宏观管理走向“绿色”“低碳”“和谐”,并最终促进经济增长从粗放式增长向低碳集约型增长的一种人力资源管理的新模式。实施绿色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是从社会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最根本要素――人的角度出发,将传统人力资源管理从各种人性假设的前提下解放出来,更加注重以人为本,通过对“人”这一要素的管理,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从而促进社会经济从传统高碳粗放式增长向低碳集约式增长转变。
2.2 绿色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与特征
绿色人力资源管理强调“绿色”“低碳”“和谐”的特征,是与低碳经济时代社会经济增长模式的特征相吻合的 ;绿色人力资源管理从企业或组织的微观角度出发,但着眼于宏观层面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效益的实现 ;绿色人力资源管理在不否定以往人力资源管理各项职能的前提下,系统的分析如何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能环节融入“绿色”“低碳”“和谐”的思想,在兼顾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同时,也更加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与和谐。绿色人力资源管理具有明显区别于传统人力资源管理的三大特征:
(1)绿色性。绿色思想的核心是环保、无污染、低排放的原则。绿色人力资源管理仍然遵循绿色思想的基本观点,注重对各类资源的节约利用――也包括对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的各种非必要消耗。因此,绿色人力资源管理的绿色性必然要体现在要求员工关注企业的社会环境责任、绿色企业文化的建立,同时倡导低碳健康的办公方式以及关注企业内部运转与外部信息交换的整体健康。
(2)生态性。自古以来,人的活动就是处于一定自然生态环境与社会生态环境中的。尤其是在一定的文化、制度、经济的社会生态环境下,人这一社会科技与经济发展最根本要素才能够得以体现和发挥自身功能。因此,人力资源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发展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在绿色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下,人与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生态环境发生物质、信息、能量的交换必然要体现生态性,以求得整个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
(3)和谐性。绿色人力资源管理企业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可以通过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比如实现信息沟通便利和无纸化办公,达到缓解生态压力,节约能源的目的。企业内部环境的和谐则是指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这种和谐状态是以“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的人本管理,主要通过绿色企业文化来塑造健康的员工心理、积极的工作态度、员工之间和睦稳定的人际关系。
3 绿色人力资源管理实施措施
从绿色人力资源管理的定义和内涵可以看出,绿色人力资源管理需要解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的“非绿色”与“非和谐”问题。因此,首先需要对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绿色化,然后在此基础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能活动融入“绿色”“低碳”“和谐”的理念,并最终通过各项职能活动的实现企业绿色人力资源管理。
3.1 企业内外环境的绿色化
企业外部环境是指企业所处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及生态环境等。企业外部环境的绿色化,需要政府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为企业转型创造有利的大环境。在经济建设上要通过政策引导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 ;在文化建设上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和倡导“绿色”“低碳”“和谐”的发展观念和生活理念 ;在社会建设上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与生态责任意识,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在创新能力建设上,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发和应用各种新能源技术与工艺,生产绿色产品或提供绿色服务。
企业内部环境是指企业内部物质环境、文化环境等。企业内部环境的绿色化,需要企业从资源配置、研究开发、生产营销、客户服务等方面都要从低碳化的角度出发加以考虑,因地制宜地制定出与企业经营外部环境特征相匹配的战略计划及其实施方案。同时,企业要建立绿色企业文化,审视自身所处的行业,了解行业技术革新的方向,在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树立起“绿色”“低碳”“和谐”的理念,并建立企业绿色品牌。
3.2 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绿色化
培训与开发环节的绿色化,要求企业对员工的培训需要包含企业社会责任、生态责任及和谐发展思想等方面的培训。使公司每位员工牢记公司的生态责任与社会责任,梳理企业与社会、生态和谐发展的思想。企业进行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时要注意培训信息要简单明确、培训以非正式的形式,多次分开进行,M量使用企业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来支撑培训与开发。企业培训与开发要注意保持创新和主动性。
4 结语
绿色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并不否定传统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而是通过对企业内外环境及人力资源管理各项职能的绿色化,来有效改善企业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非绿色”“非和谐”的弊病,为企业创造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良好环境,更重要的是能够有力地推动企业转型,最终促进社会经济的“绿色”“低碳”“和谐”发展。当然,绿色人力资源管理的提出毕竟时间尚短,绿色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及过程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杨光. 绿色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的绿色化[J]. 管理评论,2003(10):8~10.
社会经济走向范文6
关键词:路线比选、工程技术、社会经济、自然环境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公路线形设计是受各种工程技术、经济因素影响并与社会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道路设计人员在公路选线设计过程中,特别是在具体某路段的路线比选时,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路线方案往往感到无从取舍,本文作者从自身承担多年公路路线设计的经验,来对公路路线比选进行探讨。
一、公路路线比选的工程技术因素
1、技术准备
完成一条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必须精心勘察、精心设计、按全面质量管理要求、结合沿线自然条件、充分吸收国内外公路建设的成功经验。大家都知道,公路建设技术标准高、工程艰巨、涉及面广,应结合中国的公路设计规范,统一按照测设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测设。
2、工程可行性研究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对各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比较,定量地分析和论证。总体设计是设计阶段的重要部分,设计阶段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总体设计是在预可研、工可研阶段的基础上,再经多方面的研究而审查确定的设计原则,如主要技术标准、桥涵结构形式、测设要求、服务设施、养护工程等。
3、路线方案要求
公路路线设计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路线走向,二是线形设计。前者是路线方案的选择,后者是如何在平纵横三方面进行综合设计。同时也对路线线形设计如何合理利用地形、保证线形的均衡性进行全面考虑,特别是公路在路线方案选择上,更要着重考虑公路线形的平纵横三个方面的综合设计,以确保各个元素之间的协调一致。
4、路线方案比选
⑴平面路线选择
路线方案的选定首先确定大的控制点,然后应根据地形、地貌等条件合理布线,使所选定线形自然流畅,能与地形、地貌相协调,与河流、道路、管线等相配合,做到既经济合理,又尽量减少干扰与拆迁。如在滨海地区或在大江、大河两岸水网地区,公路上的构造物很多,如何确定桥位至关重要。不能片面地照顾桥位而使路线迂回太长,致使线形不畅,出现桥头急弯或过弯而影响行车质量。在山岭重丘地区,路线一般布设选取在较大的河沟、台地,选走山阴还是山阳、河左或河右是路线方案选定的重点。特别是在北方寒冷地区尤为重要,这对节约工程量和保证运营质量至关重要。
⑵纵横断面设计
纵横断面线形设计是公路的纵横断面设计在路线方案确定过程中是应首先考虑与研究的重点,切忌先定平面后定纵横面线形的错误做法。只有当纵横断线形在地形图上放坡通过后,再定平面线形,并检查平、纵、横线形的各项指标是否达标与合理。在山岭重丘地区,特别是在崇山峻岭处更应首先考虑纵向线形的设计。由于公路线形设计是平纵横三个方面的综合设计,不能重此薄彼,因此,在公路路线设计特别作好纵横向线形设计,又要对路线的各点、各段落的横断面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设计,以免造成平纵面线形设计的返工。
二、公路路线比选的社会经济因素
1、社会经济因素
公路路线比选不仅要考虑工程技术方面的因素,而且更应该考虑社会经济因素,所以对公路路线比选的社会经济因素应提出其具体的方案,该方案主要为社会经济评价,可为设计人员利用社会经济因素选择路线方案提供方便可行的方法,共同促进我国公路社会经济评价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经济评价主要包括工程经济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两个方面,下面就工程经济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来探讨公路路线比选。
2、工程经济评价
在市场经济时代,公路路线设计的工程经济评价,不仅侧重于初期建设投资的多少,简单地以此来评价工程的经济性和合理性进行比选。而且要从长远考虑,这样的工程经济评价和比选结果才是完美的。工程经济评价作为公路路线方案选择的重要评选依据,它是判别工程项目局部方案经济优劣的一种手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国民经济评价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路建设的市场化,对于公路设计从养护、运输和社会效益的成本角度提出了新要求,这也是公路建设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不仅要从工程经济评价来确定路线方案,更应从国家利益的宏观角度来看,快捷、高效是针对公路运输能力的总体要求。由于公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及其带来的巨大社会经济效益,便是这种要求的直接体现。
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影响公路养护、运输成本和运输能力快捷高效的关键是路线方案设计。在进行路线方案比选中,很大程度上就是决定对于关键节点采取何种运行方式。期间可以把针对关键节点的路线方案分为绕避和穿越两大类。通常情况下,对于路线关键节点,无论是集镇、地形复杂或者地质不良路段等,采用穿越方案往往意味着高额的投资。而绕避方案则会导致路线里程、运输养护成本的增加,以及社会效益的降低。因此在公路路线方案设计中,在不影响路网规划和路线大走向的前提下,某路段可采用穿越或绕避两种方案。如何根据公路等级以及两方案的不同投资和不同里程,包括预测交通量等诸多因素,分析计算各方案的后期费用,决定取舍,使路线设计更加科学合理,这样路线设计才符合我国的人名的根本利益。
三、公路路线比选的自然环境因素
1、环境保护要求
公路路线的比选不能仅局限于满足工程技术原则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还应重视保护沿线的自然环境,实现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沿线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评价公路选线的合理性是公路路线比选的重要环节。
2、土地占用和拆迁
由于我国是一个农民占大多数的国家,土地是农民们的立身之本,因此土地尤其是耕地,是我国极其宝贵的自然资源。筑路占地会加速减少本已不多的耕地,加剧对剩余耕地的压力。因此选线时尽量少占用耕地。同时在公路建设的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前,需对部分居民以及企事业单位进行拆迁与再安置。
3、对生态平衡的影响
公路运输线路长,其间会穿越各种生态系统,如:各类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栖息地,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成片林地与草原,水源区,湿地等。地球上的绝大部分生物,尤其是对地面动物,都生活在这些区域,但公路是一道屏障,起分离与阻隔的作用。由于公路的这种效应,分割了动物的活动领地,公路在穿越或接近这些地区时,有可能影响到这些地区的生态平衡,破坏自然资源。
4、造成环境污染
公路路面的径流水会造成附近水体的污染,主要是由于货物运输过程中在路面上的抛撒,汽车燃油在路面上的滴漏及轮胎与路面的磨损物,当降水形成路面径流时,就挟带这些有害物质排入附近水体。公路建设同时会带来大气污染,施工中主要是扬尘和沥青烟,投入运营以后主要是由机动车辆排出的空气污染物引起的。因此在公路路线比选时因考虑公路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尽量避免对水体等自然资源造成污染,同时考虑选用尽量少占森林的路线。
四、结束语:在公路路线比选时,应充分考虑工程技术、社会经济条件和自然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这样的路线方案才是合理和科学的。
五、参考文献
[1]孙克东,《山区公路路线方案设计》,山西建筑,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