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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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1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现行管理体制; 根本途径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影响后代人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是既实现经济发展的目标,又实现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和谐,使人类社会能够延续下去,永远得到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从更高、更深的层次上看待环境和发展的问题,是当代人类对自身庄严责任的深刻认识。

1 现行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1.1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的运政管理机构都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各种经费开支都来自于运管费的征收,所以,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只有运管费和罚款返还。根据交通部、财政部的《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规定》,运管费的使用范围涵盖了运管机构的所有开支范围,并须按比例上缴。然而在运管费的收缴工作方面却存在着许多的实际困难:有些经营业户法律意识淡薄,经常存在偷、逃费的现象。

1.2 由于长期以来运政部门多数分属地方各级政府管理,但不占政府财政预算,因而成为一些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安排人员的好去处,以至于人员冗杂,素质偏低,表面上许多人员手里拥有各种文凭和证件,实际上真正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少之又少,有些执法人员甚至连最基本的文件、文书都无法制作完成,又怎么能够自如地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开展工作。

1.3 长期以来,运管工作主要依靠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进行管理,难以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道路运输市场格局,人为设置障碍,致使跨区域的客货运输不协调、不统一。例如道路运输证年审时间、收罚执行标准上的不统一等,这一切都给道路运输经营者带来极大的不便。特别是运政部门在着装上的不统一,很容易引起运输业户的误解,而曾一度的卸装问题更是给运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执法工作难以开展。《道路运输条例》为道路运输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然而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由于存在各种因素,执行力度很难到位,因此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仍然任重而道远。

1.4 根据《道条》赋予的运政部门职责是对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施管理,行使着法律所赋予的行政许可、管理、运输安全的监管职权,然而实际上这些管理职权由于体制管理问题却并未能真正履行到位。

2 道路运输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2.1 制定和完善促进公路运输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公路运输业的法律法规贫乏、层次低、体系不健全的局面长期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就是与国内其他运输方式相比,也相对滞后。目前出台的《公路法》,仅仅适用于公路基础设施,而铁路、民航、水运都有关于营运的法律。在行政性条例方面,全国许多省、区、直辖市都出台了公路运输管理条例,但全国性的条例至今还未出台,这种局面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路运输业的发展,使各级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时缺乏高层次的法律依据。所以建议国家,尽快启动道路公路运输业的立法程序,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公路运输业法律匮乏、层次低的局面。为此提出以下建议:首先,颁布《公路运输管理条例》和《运输车辆管理条例》,在时机成熟后,出台《公路运输法》和《车辆法》;其次,交通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述法规条例以及WTO条款,清理现有条例、规定和办法,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形成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

2.2 完善公路运输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交通部可以借鉴日本等国的一些做法,对车辆、资金、场地、人员提出相应的数量要求,车辆没有达到一定数量的,不能进入公路运输市场,资金、场站、人员要求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也不能进入市场,做到严格限制。在建立准入机制的基础上,要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对资质达不到要求、发生严重违法行为和特大、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公路运输经营者,要责令其退出市场,收回有关公路运输经营证照,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公路运输年审管理办法和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公路运输经营者一年的经营行为、资质等进行审验和考核,不合格者,要按照市场退出机制的要求,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其经营资格,从而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2.3 加强公路运输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加强公路运输生态环境建设,切实做好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工作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工作,避免和减少不利影响,制定符合《土地法》要求的激励政策,保护生态环境,控制和减轻公路运输对环境的污染。在公路的规划、设计、建设及营运的各个环节,都应珍惜国土资源,努力减少耕地占用、植被破坏、水源污染等负面影响;充分利用荒地减少水土流失;公路建设中应尽量恢复公路沿线的植被,并通过公路沿线的绿化,建设具有与地方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公路绿化走廊。结合各地气候、地理地质条件,本着从实际出发的要求,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中,允许有一定的选择范围,避免过度刚性,以减少对土地资源不必要的占用。

2.4 加强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加大公路运输人才培养力度,建立交通运输重点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加强对公路运输管理干部、技术干部和全行业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公路运输职工的整体素质。对重要专业岗位实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对公 路运输行业责任重大、专业性强、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专业岗位,实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保证从业人员的素质符合规定的标准。开展公路运输行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与岗位任职培训和考试共同构成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教育体系,因此确定行业继续教育的目标,以新技术、新工艺为基本培训内容,加快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

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筹、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资源不足、运营不规范、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接送学生车辆的标准化和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创新模式,提高接送学生车辆运营质量。成立校车服务公司,对政府购置的校车组织运营,在教育部门指导下,合理确定车辆服务学校、服务学生、服务年限,实行独立核算、公司化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将审验合格的接送学生车辆纳入校车服务公司管理,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校车标识、统一办理手续、统一组织检测、统一缴纳税费、统一考核管理,不断优化运行线路和站点设置,提高车辆运营质量和效益。

(二)加大投入,扩大接送学生车辆运营资源。

一是政府投资购车。区政府投资300万元购置标准校车,重点解决山区镇、贫困村接送学生问题。先期购买10辆校车,9月份开学投入使用。根据试点运营情况,再购买10辆校车。根据车辆运营情况,区财政每年给予定额补助。

二是鼓励村居购车。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积极鼓励村居购买校车,连续三年每年确定30辆名额,按照区、镇、村居分别负担1/3的原则,对村居购车给予补助。村居购车须经服务学校和当地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门审核把关,确保所购校车达到相关要求标准,严格按照运营线路接送学生。

三是实行补贴政策。对纳入全区统一管理的接送学生车辆,区财政每年拨付60万元,根据运营线路、里程、路况等因素,对运营车辆给予成本补贴,以控制或稳定学生乘车费用;区财政每年拨付30万元,对接送学生车辆年审检测费(每年100元/车)、燃油费(每年1000元/车)、承运人责任险(30元/座,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给予补助。同时,通过政府统一采购,降低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费用。

(三)规范管理,确保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

一是建立车辆信息档案。教育、交通、交警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将接送学生车辆纳入常规管理工作中,建立车辆及车辆所有人、驾驶员档案,做到行驶证、驾驶证、保险、检验、资格审查“五证”齐全。

二是规范运营秩序。实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往返信息卡制度,建立车主或低年级教师跟车值班制度,严格定人、定车、定座、定线、定时、定检的“六定”制度,坚持做到“五不准”即不准超员、不准超速、不准随意停靠、不准更改线路、不准搭载其他人员,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有序运营。

三是加强教育引导。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学生签名承诺等方式,教育学生拒乘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自觉抵制交通违章行为。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制定全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考核办法,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营车辆和违章车辆。区财政每年拨付20万元作为考核奖励基金,根据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营及监管情况,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考核,年底对车主及驾驶人进行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孙月东任组长,区教体局局长牛少健、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永亮、公安分局政委吴英亮、交警大队大队长范德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3

开车的农五师路政队队长告诉记者,这里原本都是弃耕地,由于没有路已弃耕多年。自沙塔公路修好后,沿线的八十一团、八十二团、八十九团、九O团已收复弃耕地达20万亩。

农五师交通局局长赵刚,上世纪70年代当过兵,后复员到农五师交通部门工作。曾经当过驾驶员、修理工、交通科科长的他,对路有着深厚的感情。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农五师的每1米公路都有他的脚印。

1985年,第一次公路普查时,农五师能够纳入国家交通部公路统计里程的只有150公里的砂石路。“‘九五’期间,农五师11团场有8个团要绕行博乐市才能到达乌鲁木齐市。”赵刚说,“八十二团每逢下大雨,职工都要穿着高筒雨鞋出门。从八十二团到农五师师部没有4个小时是不可能到达的,而现在只要1个小时就足够了,高筒雨鞋也成了职工家里的‘收藏品’。”

近几年来,农五师的公路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截至2005年,农五师已建成公路1533公里,其中沥青路面976公里;建成了“三纵一横”公路主骨架。“一横”,即精博公路,全长91公里,连接八十二团、八十六团、八十九团、九团,经师工业园区到师部,形成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农五师两小时经济圈。“三纵”则是指沙塔公路、塔黄公路、托五公路。

赵刚说,近年来,按照农五师党委确立的依托国道、省道,打通“三纵一横”公路主骨架,加密团场公路网,实现通团公路上等级、通连队公路“黑色化”、连部道路硬质化的公路建设目标;实现了新型工业园区建在哪里,公路就建到哪里;团场小城镇建设到哪里,公路就建在哪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到哪里,公路就建在哪里;职工危旧住房改造到哪里,公路就建在哪里;人们出行旅游到哪里,公路就建在哪里。同时,积极推行团场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让职工群众出了家门口就能走上沥青、水泥路,乘上方便车,享受到交通发展带来的实惠。

公路建设对团场职工的物资交流起到了很大作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九O团职工用“小四轮”运输葡萄,当职工们把葡萄拉到博乐市时,很多葡萄已经被颠烂了。精博公路修好后,公路修到了葡萄庄园,职工不用出家门就可把葡萄销售出去,前来订购葡萄的客商络绎不绝。“从采摘到运抵广州市场,只需两天时间,这是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赵刚感慨道。

“沙塔公路通了,咱离当百万富翁的日子也不远了。”在八十三团西线承包土地的“土地老板”们说。

沙塔公路是2000年修建的跨年度兵团重点工程,该公路横跨博乐河南北,贯通4个团场。以前,由于交通闭塞,八十三团虽然从1987年起就大量引进外资进行土地开发,但大批开发出来的土地很快成为弃耕地,团场也因此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如今,沥青路通到了家门口,昔日的弃耕地又成了抢手货。谢荣璋在修建沙塔公路之初就看中了路边的一块面积达780亩的弃耕地。他投资30万元种起了甜菜,2001年就初见成效,当年获纯利润20万余元。几年下来,老谢的收入已非常可观。

5年来,农五师各团场积极筹措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在征地拆迁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广大职工群众主动投工投劳参与公路建设和养护,自愿担当公路建设质量和路政管理的义务监督员,促进了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施工、监理队伍提前介入,有效地保证了“民工建勤”修筑公路的质量;针对通连公路建设项目分散、涉及面广、投资少、技术管理力量薄弱的情况,采取利用老路基、“宽基窄面”就地取材和“大项目带小项目”、宜沥青则沥青的办法,降低了工程造价,保证了建设质量。

“十五”期间,农五师累计完成公路建设投资9.8亿元,是“九五”时期的4倍;建设公路727公里,且建设质量不断提高;公路养护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道路运输周转量8.15亿吨公里;运输业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十五”期间,农五师的公路建设实现了5个“历史性的跨越”。

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十五”期间,农五师公路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年均保持近两亿元,公路通车里程达1533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面976公里。先后建成了沙塔公路、汇河公路、怪石峪公路、通团油路、通营(连)公路及连队内部道路,使100%的团场、70%的营、连通了沥青、水泥路。具有农五师特色的两小时经济交通圈、旅游圈基本形成。2005年,全兵团第一条收费公路――精博公路的启动,标志着农五师公路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道路运输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建立了以农五师客运站为中心、以农五师运输产业联社为龙头的运输市场;形成了长、短途搭配、辐射团连的垦区客运网络;建立了以师、团大宗货源及信息为主要内容的货运配载网络。全师新建客运站10座、货运站两个,所有团场通了客运班车,团场到连队客运通达率达60%,基本解决了职工、学生乘车难的问题。

公路养护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十五”期间,农五师制定了《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通过开展公路养护管理年和养护达标活动,初步建立了师、团、连三级公路养护体系和资金筹措模式。大力推行公路养护“责任到团、分工到连、任务到人”的责任制度,对全师公路养护范围进行了确权划界、登记造册。该师11个团场养护管理均通过兵团达标验收,并建立养护中心1个、种植基地1个、砂石料基地1个,购置了养护机械设备16台(套),确保了养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交通发展规划编制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结合农五师交通实际,该师编制了《公路发展长远规划》,完成了全师交通“十一五”公路建设规划、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确定了“十五”期间公路建设达到基本适应,“十一五”期间达到基本满足,“十二五”期间达到适度超前的规划目标。规划的总体思路与国家“十一五”即将实施的全国农村公路“5年千亿元工程”改造规范紧密结合在一起。

兵地融合实现了历史性跨越。5年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与农五师党委结合本地实际,共商兵地交通发展大计,充分利用地缘优势,携手打造区域两小时交通圈、经济圈、旅游圈。做到兵地交通发展、规划、建设一盘棋。通过与当地政府、运管、交警等部门协调,合署办公,为运输企业增效益创造条件。2005年,经过兵地有关领导和州、师交通部门的共同努力,八十三团沙山子客运站对当地客运进行了统一管理。这成为兵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典范。2005年,农五师投资近千万元建设的长达17公里的塔(八十九团)乌,(乌图不拉克乡)公路全面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再次谱写了兵地共同发展交通事业的新篇章。

“十五”期间,农五师的公路建设还实现了几个“进一步提升”。一是进一步提升了交通运输保障和监管能力。成立了以师长为组长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制定了《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整合了286台社会车辆,健全了组织机构,落实了应急车辆,配备了通讯设备,师客运站还配置了行包安检仪。该师配备了12辆路政执法巡查车和5台轴载仪。新建公路全部安装了安全警示牌,弯道及高路堤路段安装了警示桩,三级以上道路全部标线。二是进一步提升了公路建设管理能力。制定了《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所有公路建设项目始终坚持前期工作程序化、项目管理透明化、施工过程规范化、检查验收标准化。三是进一步提升交通科技创新能力。先后将坚土酶固化技术、风积沙在公路垫层中的应用、土工织物对路基的加强作用等科技成果,用于农五师各不同地质路段,同时创造性地将.“民工建勤”工作在招投标中作为强制性要求予以明确。该师已有168人次参加了全国及兵团组织的行业培训,其中6人进入兵团公,路建设专家库,17人获得公路监理证书,15人获得了公路试验检测资格证书,21人获得了公路建设项目经理证书。

“十一五”期间,农五师交通行业将继续树立“大交通、大物流、大循环”的发展理念,坚持“建、养、运、管”协调发展。

“十一五”期间,农五师公路建设的目标是公路基础设施总投资8亿元,新建和改建公路总规模500公里,全师所有通营以上公路等级化,所有的连队道路硬质化。到2010年,该师公路里程将达2100公里,路网结构将更加合理。

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4

着力政策法规建设

城市公交的发展离不开法制建设,健康持续的发展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

目前,辽宁省仍然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明确全省城市公交的管理体制、管理职责、管理依据。这就迫使辽宁省应该提前准备,多方调研和听取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出台《辽宁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辽宁省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补偿办法》等相关法规的准备,并且配套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配套规章等,使省级法律法规的出台落到实处。

为了加强全省城市公交行业的管理,监督督促全省各市、县公交行业管理机构和企业,省级管理部门应该科学规划、论证制定全省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服务标准和诚信考核,通过各种体系的建立,来对各市(县)城市公交的发展情况进行详细的指导。

城市公交系统规划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公交系统运力规划、公交系统网络规划和公交系统运输组织与服务规划。作为省级城市公交管理机构的重点是公交系统运输组织与服务规划的制定、指导,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制定辽宁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规划,为全省城市公交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力度,通过完善行业规划,强化宏观调控,确保市场基本平衡。

印发《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纲要》,编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立大运量公共汽车与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之间的合理结构和增长比例,确保各类公交车辆协调增长,明确城市公共客运设施建设的要求和时序,明确各市县城市公交规划的标准要求,为城市公共客运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加强下属机构单位管理

为加强对市、县城市公交的管理,首先应加强市、县行管部门的考核,制定可行的城市公交评价指标,在引导全省各市县城市公交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进一步调动全省各市县的积极性。指标首先可以包括城市公共交通指标和社会经济指标两大指标类型,其中城市公共交通指标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两大类。

省级管理部门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设定权重对各市(县)的城市公交一个整体评价,也可以进一步细化制定可行的评价标准,包括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各种服务指标等,对全省各市县的城市公交评价进行排名、考核,以促进各市城市公交发展的积极性。

省级城市公交管理部门在制定全省城市公交规划的同时,可以适当参加市级城市公交规划,主要在其评审、制定方面进行适当的了解。对各市县财政投入数量,每年新增城市公交线路里程、车辆更新度、站牌建设数量等要素进行科学的计算,根据平均加权确定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技术经济评价模型的分数。

全省制定基本的城市公交服务标准,联合省工会等精神文明建设单位开展全省优秀驾驶员、从业人员评比等文明创建和规范化服务活动,不断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对城市公交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排放要求做明确规定。

建议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等纳入全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接受岗位培训,提高从业素质。对车辆加强安全检测与维护,逐步增强科技含量,安装gps等装备,在借鉴客运班线运输车辆管理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公交客运车辆管理标准依据。实现辽宁省公交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加强企业诚信考核管理,尽快把城市公交企业诚信考核纳入行业管理,结合行管部门的考核以及企业自身特点,借鉴班线客运企业诚信考核管理办法,完善出台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尤其突出对城市公交企业的安全和服务两方面的诚信考核力度,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市县整体城市公交系统评价的组成部分。

加强部门间合作

城市公交由于其特殊性以及与城市居民的密切性,决定其管理难度,且城市公交涉及到大量的政府投入、财政补贴、城市规划、运行安全等工作,与政府多个部门都有密切联系,这就需要行管部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管理范围与深度,积极寻求政府的支持,加强横向管理部门的联系。众多的规章、政策的实施需联合多个部门或者以政府的名义贯彻执行。

明确界定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以及相关交警、城建、规划、财政、国资委、物价等部门在城市公交管理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建立长效机制。定期与政府部门沟通,寻求政府部门的最大支持,能够制度化尽量制度化,建立定期会议联席制度,由政府部门同意组织。

城市公交管理的统一,首先应对许可文书、审批程序、处罚案卷等进行标准的统一,增强全省行管部门在城市公交管理方面的业务素质与法律水平。省级公交管理部门的法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编写城市公交管理、许可、处罚等案例以及相关标准统一文书、案卷模版。

根据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察各市管理情况,同时调研城市公交发展的实际问题,总结各市好的经验,在全省能推广的就统一推广,具有地区特色的也给予肯定。定期召开全省城市公交协调会,听取各市县的管理意见,加强纵向的沟通。对其全省行业管理部门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从根本上提高其素质。做到辽宁省城市公交管理可统一的统一,可借鉴的借鉴,建立严格的标准,提升城市公交管理水平。

正确处理城市公交争议问题

城市公交行业管理由以前的多部门管理,统一归通部门管理后,面临较多矛盾和问题的理清,这就需要交通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多年管理交通运输的经验下大力气进行研究明确。

尤其是推动道路客运与城市公交的协调发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实施。城市公交只是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一部分,其轻轨、地铁、brt、城际铁路、客运班线运输、出租车客运、私人交通的相互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存在众多理论和实际上的矛盾。

许多运输方式的运营范围、运力配置、网络布局、换乘体系、运输管理权限的分工与配合需要省级管理部门联合市级管理部门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协商、研究确定,为城市公交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制定各种运输方式运输交叉、重合地区矛盾解决的应急预案与措施,尽快厘清具有模糊、争议的问题。

明确县级公交管理体制

目前,辽宁省县级城市公交管理,基本都是采用班线客运兼运营的模式,城市公交的具体管理模式没有采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扩大,居民出行需求的提高,城市公交的供给须提前满足,由于居民出行的需求和城市经济发展的需求是连续的,而城市公交的供给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车辆更新等,使供给具有跳跃性,需要行业管理部门提前理顺关系,明确目前经营县级城市公交的经营者经营模式必然面临着向城市公交化运营的改革。

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优化审批环节,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并联审批服务效能最大化,为建设单位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是一窗受理的原则。建设单位在资料准备完备后向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窗口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对并联审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送审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对不符合送审条件的进行退回并告知原因。

二是同步办理的原则。受理后,窗口向建委机关相关科室、单位发放并联审批审查表并分派相关资料,建委机关相关科室和单位受理申报材料和并联审批技术性审查表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技术性审查意见并按照工作程序返回窗口。

三是责任到位的原则。建立配套的并联审批各项管理制度,要求窗口、相关科室和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做到严格按时限取件、阅件、审件、送件,对填报的各类表格进行整合归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时办理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确保窗口内部、窗口与相关科室、单位运行规范高效。

四是限时办结的原则。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发证。在规定审批时间内,相关科室、单位没有及时反馈技术性审查意见的,窗口视为技术性审查通过。

五是一次性告知的原则。在建设单位首次到窗口时,窗口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的申报要求;在建设单位申报的施工许可资料初审不合格时,要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资料初审不合格的原因和事项;在各科室、各单位反馈的技术性审查意见为不合格时,应在审查表中注明不合格原因和事项;在建设单位申报的施工许可审批不合格时,要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审批不合格原因和事项。

二、并联审批内容

将原来分别到多个科室、单位办理的施工许可审批的8项前置办理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8项前置事项具体如下: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2、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3、建筑工程安全报监;4、建筑工程质量报监;5、市政配套责任书;6、园林绿化配套建设申请手续;7、市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8、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三、并联审批流程

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从建设单位完成工程招投标阶段工作后开始接受申报,分受理申报、并联审批、办结发证三个步骤:

(一)受理申报。建设单位在市建委窗口领取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清单,根据清单要求准备相关申报资料,资料准备齐全后,提交建委窗口。市建委窗口在收到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初审。经过初审,决定受理的,打印受理通知书;对资料不符合要求尚需要增补修改申报资料的,决定不予受理,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补齐的材料。

(二)并联审批。受理后即进入审批程序。行政许可窗口向相关科室、单位发放《并联审批审查表》,并分派相关资料,同时通过网上审批程序,分配审批任务。相关科室和单位在收到申报材料和《并联审批审查表》后,不需要考虑各相关科室、单位间相互前置条件,而是实施并联审批,同步办理。期间,需现场踏勘的由行政许可科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进行一次性现场踏勘,填写现场踏勘意见。行政许可科汇总各相关部门和科室意见反馈,如需申请人补充资料或整改等,由窗口统一通知申请人。在资料齐全合格、现场整改达标后,报各分管领导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具体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送到窗口汇总。在审批流程中,要充分利用市行政审批中心电子审批系统办理许可审批事项,做到从受理到审核、批准、办结全过程的网上审批,确保审批效能规范化、高效化。

(三)办结发证。并联审批完毕后,审查合格的项目在市建委窗口即时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市政设施配套建设责任书》、《园林绿化配套建设责任书》、《园林绿化配套建设申请表》、《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市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等相关并联审批的证件。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不合格原因和需要改正的事项。

四、并联审批申报资料

建设单位应一次性提交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相关的申报资料如下: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综合申报表,主要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申请表》、《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书》一式两份、《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一式四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一式四份、《市市政设施配套建设申请表》一式三份、《市政设施配套建设责任书》一式两份、《园林绿化配套建设申请表》一式三份、《园林绿化配套建设责任书》一式三份、《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表》一式两份、《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一式两份、《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一式四份;上述表格均可以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首页“行政审批模板下载”、(市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直接下载使用。

2.土地使用证;

3.用地红线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总平面图;

6.建设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7.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经审查合格的绿化工程施工图纸;

8.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9.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

10.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意见书;

11.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纸、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临时设施搭设(设置)计划(提供临建设施阻燃合格证,档设置方案);

14.建设单位已预付给施工单位所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相关记账收据凭证复印件及支付计划;

15.专项安全施工设计(方案、措施),有深基坑的基础用提交具有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方案(图纸),基坑支护图纸审查意见书及支护、开挖专家论证;

16.已安装塔吊的检测合格证书;

17.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18.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9.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0.经审查合格的总平面图、管线布置图、道路竖向定位图;

21.工程项目各单体建筑的中水设计图,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防汛设施施工图;

22.施工区域的综合地下管线图和《地下管线技术数据证明书》;

23.建筑垃圾运输申请企业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24.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25.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道路散流物体运输营运标志牌复印件;

26.消纳场所管理单位出具的同意消纳证明;

27.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凭证;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网上并联审批

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6

一、国外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市场准入管理

即使在完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欧、美、日等经济发达国家,汽车维修、检测设备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仍然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欧、美、日等国家对汽车维修检测设备生产、销售和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认证管理(美国UL认证、欧盟CE认证、日本整备认证等)和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为保证汽车维修、检测的产品质量,欧、美、日等工业发达国家建立了汽车维修、检测设备的系列标准,严格实现标准化管理,如检测设备的检测性能、具体结构、检测精度等都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检测设备的使用寿命周期、技术更新、计量等也有具体要求。以日本为例,汽车的维修、检测工作由国土交通省(相当于交通部)统一领导。日本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法”和其实施细则开展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型式认定工作。通过实施产品质量检验和认定制度及配套技术的标准化,日本的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市场规范、有序,不仅提高了产品检测准确性、效率和故障诊断率,也保证了汽车维修质量。

国外重视安全性能和排放性能的检测,如美国规定,修理过的汽车必须经过严格的排放检测方能出厂对排放检测用仪器设备实行型式认证,维修企业使用的安全作业设备如举升机进行安全性能认证。在德国。交通部负责制定汽车排放检测设备的测试标准和市场准八条件,并负责管理,对其它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则完全由其委托的汽车检测机构控制市场准入。汽车维修、检测设备都必须通过有关机构的产品认证,才被允许使用。

欧、美、日等国家实行的汽车维修检测设备管理制度不但适用于本国。也适用于国外进口的设备。由于我国举升机、汽车喷烤漆房、轮胎拆装机、车轮动平衡机等产品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现已批量出口到欧、美等国,但必须通过进口国的认证或满足标准要求,我国企业获得的欧盟CE认证证书(见图1)。

为保障安全,美国和欧洲部分国家除对汽车举升机等产品实行生产许可和准入制度外,还对其使用年限做出规定,美国政府规定汽车举升机的使用年限为5~6年,产品使用者应按照规定及时更新设备,并使其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二、我国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市场准入管理

笔者从事汽车维修、检测设备的检验工作,在工作中接触很多维修、检测设备企业要求给他们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检验,弄得我们不知所措。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这些企业对我国汽车维修、检测设备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缺乏了解。

1 我国实施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市场准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我国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框架内逐步完善。这些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和GB/T 16739.1~2-200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等。

交通部在[交公路发(2002)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中(第15条)提出:“引导汽车维修检测诊断设备行业健康发展。重点是促进其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完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以及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等。加强汽车维修检测诊断设备标准化建设,对涉及安全、环保、节能的汽车维修检测诊断设备开展型式认定工作,建立完善汽车维修检测诊断设备市场准入制度。”

2005年1月1号实施的国家标准GB/T16739.1

.2-200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中也规定了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配备的检测、诊断设备要通过型式认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在京环保气宇[2002]282号《关于汽油车简易工况检测设备环保型式认证技术条件的通知》要求,通过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型式认证的汽车排放检测设备,方可进行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检测。各省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对汽车排放检测设备,包括汽车排放测功机、汽车排放分析仪、烟度计进行型式认定的要求。

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4号《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要求,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必须通过型式批准。未列入本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型式批准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器具的型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而进行的行政许可活动,包括型式评价、型式的批准决定。

2 我国实施的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市场准入管理方式

我国国情及体制决定了我国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市场准入管理方式,我国实施的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可以归纳为5个层次(表1):生产许可证制度;产品认证制度(包括3C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型式认证(计量设备还要通过型式批准);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行业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第三方检验。

(1)生产许可证制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为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配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实施的一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是政府依法对产品质量实行强制管理的一项行政许可制度。国家严格控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范围,只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列为许可证目录的工业产品才开展许可证检验工作,目前汽车维修、检测设备暂时未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对汽车举升机等设备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

(2)产品认证

产品认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规定。产品认证是由依法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依据有关的产品标准和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工厂审查和产品检验,对符合条件要求的,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以证明该产品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活动。获准认证的产品除接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外,免于其他检查,并享有实行优质优价、优先推荐为国优产品等国家规定的优惠。由第三方的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认证,已成为许多国家保证产品质量的一种普遍做法。产品质量认证分为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实施自愿性产品认证。

自愿性产品认证的范围是对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范围之外的产品,国家认监

委按照国家统一推行和机构自主开展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市场需求,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开展。目前,已纳入交通产品自愿性产品认证的汽车维修、检测设备(见表2)。

(3)型式认证(计量设备还要通过型式批准)型式认证即专门的组织或机构对特定使用功能产品的产品设计、生产管理等环节进行审查,并对产品安全、质量性能进行检验,同时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管理手段。对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市场,提高产品质量、防范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产品型式认证与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有相似性,即都对产品性能、生产、使用环节进行必要的质量审查、质量监督;同时又有不同之处,产品生产许可是国家对重要商品实行的强制性管理制度,而产品型式认定更多是行业主管部门为规范市场、管理,对本行业使用的产品进行准入管理的一种制度。

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型式认证是涉及安全、环保、节能的汽车维修检测诊断设备进入特定市场的“市场准入证”。只有取得型式认定产品,才能在特定使用部门(如汽车维修企业、检测站)使用。这样做,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和监督,便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汽车维修与检测设备生产企业提高对质量安全的责任感。目前,已纳入型式认证的汽车维修、检测设备(见表3)。

(4)国家、行业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条。“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国家、行业抽查制度是国家或政府部门对产品或行业实施质量监管与引导的延续,具有政府行为和行业监督特征,并具有计划性,可作为上述质量管理方式的补充,以弥补区域性市场准入带来的局限性和形成的管理真空。国家、行业抽查的技术依据为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经对部分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实施监督抽查。其中,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交通部汽车保修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汽车举升机进行了行业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分别为40.9%和45.0%。

(5)第三方产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