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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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制度

药物制度范文1

1实施初期面临的问题

1.1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相关政策尚不完善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涉及目录遴选、生产供应、招标配送、定价、使用、报销、补偿、监督管理等一系列环节。目前,从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等,但有关各个环节的具体措施依然不够完善,地方配套文件也较为滞后,缺乏指导性的具体规范和实施细则,例如如何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如何规范省级招标采购、如何引导和管理配送企业、如何保障补偿到位、如何加强监督管理等尚需中央和地方尽快采取相关举措,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的可持续实施。同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农村卫生改革的重要环节,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人员绩效工资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完善等各项改革息息相关,因此当前农村卫生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的完善程度也将影响基本药物制度在农村能否顺利实施。

1.2基本药物招标和配送机制尚不健全

调研中,一家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反映,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该地区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询价采购联合体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即6~7位乡镇卫生院院长组成一组,一位院长任组长,其余几位任组员,在区县内实行询价采购。凡是具有资质的供应企业都可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乡镇卫生院联合体按照中标的价格实施网上采购,通过药品采购软件报送药品采购计划,由供应商或配送商确认后直接配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该地区由省集中招标采购,30个乡镇卫生院与省招标的15家配送企业签约,15家配送企业实施分工,负责不同种类的基本药物的配送。通过比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发现,该地区的307种基本药物中,有186种基本药物价格不降反升。另外,调研的另一省2个乡镇卫生院反映,省内成立了基本药物“三统一”办公室,负责推进全省基本药物的“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统一‘零差率’销售”。但是该省选择的配送企业数量有限,一般1家配送企业负责1个县的配送任务,配送费用仅占配送药品价值的5%。由于这2个乡镇卫生院地处边远山区,路途崎岖,配送难度较大,加之人口居住分散,药品所需数量较少,有的村卫生室1次仅配送200元的药品,造成配送成本较高、配送周期较长(一般3~7天),且配送种类不齐全,影响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正常开展,甚至给群众看病造成困难。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重要环节。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但是目前西部农村地区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依然面临一些难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省没有统一、具体的招标采购细则和配套文件,也没有明确的招标采购数量,许多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一味的压低价格,结果既没有量的优势,也没有利润保障,中标企业的积极性就调动不起来,最终影响规模效应的形成,也影响基本药物的供应和配送。二是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由于各省都有药厂和配送企业,鉴于地方经济利益的考虑,往往招标的生产和配送企业都是本地企业,同时1个县由1家配送企业负责,容易形成垄断,缺乏公平竞争,也影响了配送效率的提高。三是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奖惩机制。对于一些基本药物由于成本高、利润低而不生产的“废标”现象和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尚需加强监督管理和实施奖惩机制。

1.3基本药物利用尚不充分

调研发现,目前西部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普遍存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同居一堂的现象。究其原因,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和省(区、市)增补的药物品种基本能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但是目前基本药物品种的结构,严重影响了基本药物的利用。据一家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反映,约有1/3的原有居民常用药没有覆盖在基本药物目录内,如三九胃泰、三九感冒灵、吴太感康、乌鸡白凤丸等;约有1/3的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几乎没有被使用,如抗寄生虫病药、精神病治疗药等。一方面,基层医务人员对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没有真正理解,并且在目前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药品收入依然影响医务人员的个人收入,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的收入;另一方面,居民用药习惯难以改变,尤其是一些慢性病患者,长期服用某品牌的药品,如果更换成其他药品,一时难以接受。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稍高,一些居民宁愿不报销也愿意去药店买到自己认可的常用药。同时,基本药物的实施也因各种原因正逐渐激化医务人员和居民的矛盾。

1.4国家基本药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我国大医院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50%~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则达80%~85%,药品的利润率高达28%[2]。如果政府按15%的药品加成率给予补贴,与基层医疗机构原有的药品利润相差甚远,因此补偿机制的完善成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正拟采取3条途径来补偿:一是增设药事服务费。目前,我国对药事服务费的定性以及药事服务费的收费模式和标准也都没有具体的规范,在这样的情况下,实施药事服务费存在很大的风险。由于药事服务费是在取消药品加成后对居民收取的费用,因此居民完全有理由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药品加成费用,抵触情绪将会增加,不利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3]。二是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高、精、尖技术服务较少,技术水平较为薄弱,因此调整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显得不甚合理。三是增加政府投入,开展绩效考核。调研地区基本药物补贴主要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按照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7∶3的比例,支付在编人员工资,绩效部分按照年终考核统一支付。据反映,实施绩效工资后,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有所下降,对此有些不满;绩效工资所占比例较小,似乎出现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大锅饭”现象,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乡镇卫生院负债严重,原来依靠拖欠配送企业的药品回款维持运转,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尚未中标的企业开始追要债务,出现了“对簿公堂”的局面;配送回款周期较短,西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药品周转资金困难的现象。

2针对实施初期存在问题的建议

2.1完善政策制度,推进农村卫生综合改革

农村卫生是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对于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农村地区的实施是当前农村卫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各方应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农村的可持续实施。一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居民就医提供良好的环境,也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利用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管网,规范农村医药市场,统一农村药品购销渠道,坚决打击贩卖假药的“游医”,平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周边零售药店的价格,减少不公平竞争,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三是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定价、使用、报销、补偿、监督和奖惩等相关政策制度,使得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营造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政策环境。

2.2利用现代医药物流手段,规范基本药物招标和配送

2.2.1由国家部委牵头建立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的全国标准建议综合各方意见,制定标准,精简招标程序,并制定出统一、具体的招标采购细则和配套文件,在此基础上各省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细则中应包含价格、配送周期、报价周期、采购的品种和数量等内容,企业在知道用量有多大的情况下,根据利润率进行报价,使价格体系更趋于合理。同时有标准可依,可减少政府直接干预市场,减少权力寻租、商业贿赂[4]。同时,招标过程中,不能“唯价是取”,将价格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应该充分考虑药品质量和配送实力。

2.2.2利用现代物流手段,提高基本药物配送能力现代医药物流是一种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体系,依托一定的物流设备、信息技术和进销存管理系统,有效整合流通渠道上下游资源,通过优化药品供应配送环节中的过程,减少流通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物流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效益化。现代医药物流通过全国性医药物流配送的网络信息化平台,达到对药品流通的高效率、高效益、低成本[5]。当前,针对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路途崎岖,药品需求量小,可以试点实力较强的物流企业与配送企业联合配送,承担距离较远、份额较小的基本药物配送;也可试点由配送企业在县或乡建立中转站的方式,解决配送周期较长的难题。当然,目前西部农村地区5%的配送费用较低,配送企业积极性不高,一般配送费用为5%~10%,可以根据配送成本适当调高配送费用,由政府给予补贴。

2.2.3建立招标配送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奖惩机制药品招标配送是药品流通市场的命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加大对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对中标而不生产药品的企业征收违约金并取消其参加药品招投标的资格;对能积极提供基本药物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等。对于配送不及时、配送周期过长的企业吊销配送资格;对配送能力较强、配送手段先进且配送积极性较高的企业给予政府补贴。

2.3适当调整药品目录,促进基本药物有效利用

2.3.1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药品目录基本药物遴选过程中,不能单纯依靠权威专家和知名医师的投票决定,应该结合不同地方常见病、多发病等流行病现状,及不同民族、不同人群的用药习惯,赋予地方一定的权限,合理调整基本药物目录结构,促进基本药物科学、合理利用。

2.3.2建立监督机制,规范基层医疗服务用药行为首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对于非基本药物的撤柜行动制定时间表,明确截止时期。同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考核,对于逾期仍销售非基本药物的机构,减少政府财政补贴。其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于基本药物的补贴,引导农村居民利用基本药物。再次,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使之熟悉基本药物目录,改变处方习惯,用基本药物逐步替代非基本药物。

药物制度范文2

关键词:基本药物制度;影响;制药企业

一、背景介绍

1、什么是基本药物

我们国家给出的定义:基本药物①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基本药物因其作用的特殊性具有以下特点:1.一定数目而且疗效相当的药品。2.能够被大众普遍使用,满足公众基本需求。3.药品必须随着公众需求的改变而改变。总之,基本药物是为了满足多数人甚至全部人生病需求的药品,是不以盈利为目而且不具任何排他性的公共物品。

2、为什么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地区发展差异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体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利于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

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的企业行为

(一)制药企业的基本情况

1、制药企业性质

企业所有制情况在调查问卷的设置中包括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国有、股份制、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其中股份制为47%,42%私营,外商独资11%。

2、制药企业规模

对于制药企业规模情况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和计算企业在职人数以及总资产的最大最小值、平均值、方差、标准差得出。其中,方差和标准差越大,代表各个样本数据的离散程度越大;相反,越小代表离散情况越小。再结合平均值,平均值越大,方差和标准差越小,说明样本中企业规模大,也意味着企业综合实力强。

图表1制药企业规模情况分析

通过上表,我们可以得出,某省制药企业规模参差不齐,规模小而且数量多,具有一定规模而且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只是少数。

3、企业生产的药品情况

调研企业90%都在生产基本药物,多数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种类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除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低于16%的企业可以生产两到三个省增补的基本药物,极少企业可以生产多省增补的基本药物。此外,只有三家企业在生产的全国独家基本药物产品,绝大数企业生产的药品属于全国多家生产。

4、药品的目标市场

制药企业在药品目标市场方面差别不大,产品基本都能供应到三级医院、三级以下医院和药品零售企业。

综上所述,各制药企业参差不齐,规模小数量多整体综合竞争水平不强;多数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集中在化药和中成药,生产的基药种类基本属于国家基药目录内,少数企业能生产国家基药目录和全国各省增补的基药种类;产品供应遍布各类医疗机构。

(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企业的应对

1、基本药物招投标相关情况

50%企业在招标过程中中标不理想,只有不到20%的企业达到理想的中标情况。同样作者还发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80%的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利润率是降低的,只有10%的企业基药利润率是提高的。当然基本药物利润率降低的原因有很多,如国家出台基本药物的指导价、国家对于基本药物配送及其质量的监控、市场竞争的变化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的变化等等。但是“低价中标”原则以及招标过程中种种规定和要求致使企业不能中标引起的基药利润率变化也是不容忽视的。

2、低价招标后的药品生产及配送

招标采购中采用“唯价格低”原则,这样很容易让中标企业从成本下手千方百计去满足低廉的价格,最终使企业失去产品二次开发和质量标准提高的积极性。在被问及低价中标是否合理时,绝大多数企业都会回答不合理,而且这样做绝对会影响药品质量。得出这样的结论无可厚非,企业以利润为生存的根源,所以产品的低价竞争将会直接减少企业的利润。但是低价中标这是竞争的一种方式,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方式之前,低价中标原则将会持续。企业只能致力于开发降低成本的方式,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获取利润。如若不成功,将会成为这场竞争中的牺牲者。

在配送方式的选择上,制药企业不约而同选择配送公司,只有极少数企业选择自行配送。在配送方式的选择中,企业考虑最多的还是运输覆盖面和运输成本,其次为运输安全性和运输质量。现今基药的利润率越来越低,企业也会极力削减其他成本,运输成本如各类包装费,装卸费,保价费等等将会首当其冲被考虑。

3、效益最大化原则下的企业选择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给制药企业带来了很多新的挑战,迫使企业千方百计降低成本、适应新的招投标方式、熟悉电子监管码的使用等等。企业若是不能从容的应对这些改变,将会在这次医改的浪潮中丢掉自己的市场份额,最后被“彻底洗牌”。所以,制药企业只有在积极应对基本药物招投标尽力确保基本药物的市场份额,然后努力争取非基药市场份额。

三、建议

基本药物制度是保障国民基本需求、为大众谋求福利的普惠制度,同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牵扯面广,如财政、卫生、药监等多个国家部分协调合作,才能推进其顺利实施。而药企负责基本药物的生产与供应,是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和根基,因此药企更应该配合国家各个部门来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第一,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第二,药品生产企业务必确保药品质量,积极应对招投标,完善药品配送。第三,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注解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9年8月18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参考文献

[1]胡善联.基本药物政策研究[J].中国医疗前沿,2007,(01):30-31.

[2]杨佳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概览及思考[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08,(12):47-49

药物制度范文3

三次巨变 基药制度在调整中趋于完善

总结基药制度实施一年来的概况,卫生部基本药物管理处处长王雪涛表示,基药制度实施一年来共经历了三次巨变:药品招标、差额补偿、药品增补,而这三点又恰恰是保障基药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

基药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涉及面之广,难以穷尽。由于配套政策和实施经验的缺乏,实施过程中问题和考验层出不穷。例如,部分地区的个别基本药物品种竟逆市涨价;部分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的基层医疗单位因差额补偿不到位,一度出现无法支付员工工资的局面;在部分医疗发达地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满足不了社区卫生服务需求,患者只能无奈回流到大型医院就诊……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表示,任何政策在实施中都需要不断调整,正视问题,逐步完善解决是必由之路,我们有决心也有把握解决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基药制度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其优势和效果在许多国家已经得到充分验证,我们的方向坚定是不移的。

一年来,基药制度实施跨越了多个里程碑,尽管是在艰难中前行,但成效有目共睹。基本药物补偿是基药制度顺利实施的核心问题,今年3月,国家提出根据不同经济条件,积极探索各种因地制宜的补偿机制,补偿资金由国家、地方政府等共同承担。中央财政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已拨付医改资金801亿元,其中,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资金高达534亿元。目前云南、湖南等地率先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偿。基础较为雄厚的省份,如江苏采取按单位级别进行定额补贴的方式。这些方式行之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11月印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所有的基本用药都列入甲类药物,由医疗保险统筹支出,不再设自付比例。并严格规定医保药品先甲类后乙类的使用原则。

各省普遍对基本药物实行单独的集中招标采购,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逐步成为指导原则。另外,针对药品招标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近期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促进基本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基本药物主要品种销量居前20位的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应达到80%以上,实现基本药物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这一政策实施将会带来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格局的巨大变化。

2009年8月公布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允许地方为满足不同的需要,在国家的基本目录外增补药物。目前,北京基本药物中西药增至519种;江苏增至599种……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完善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郑宏表示,“基药制度经过一年多的实施和调整,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目前全国60%以上的省市开始实行基药制度,多数实施了零差率销售,大大降低了患者的医药费用,这将为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推进奠定基础。今后,无论是人力,还是物力,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基药制度的推进力度。

・小提示・

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基本药物”的概念。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医疗机构联动 医生深感基药带来的利好

北京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内科教授霍勇表示,一年多来,无论在三级医院,还是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对于基药制度都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从认为基本药物只适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目录”,到认识到这是一个涉及全行业的“医疗制度”,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北京协和医院心内科教授严晓伟说,“以往很多医生认为基本药物与三级医院没关系,只有使用高精尖技术、创新药才能体现三级医院的水平,基本药物就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其实不然,三级医院同样需要基本药物作为支撑。这是一项涉及全面基本医疗保障的系统工程。”

严晓伟指出,三级医院医生在处理危重症和疑难病时,首先想到的是高效的治疗手段,而把成本放在次要位置。但对于目前危害最大的慢性系统性疾病,长期药物治疗是根本,性价比高的基本用药正是针对这一类疾病。例如冠心病居目前中国死因首位,其首要病因是高胆固醇血症,长期服用他汀类药物降低胆固醇是预防冠心病发生的重要手段。以往他汀类药物普遍价格较高,影响患者依从性,但停药带来的复发恶化又给患者带来更沉重的经济负担。此次在基药目录中包含了辛伐他汀这一类针对病因的预防性用药非常必要,发改委对辛伐他汀的限价也是非常及时合理的。以往由于价格昂贵,冠心病患者只能在三级医院处方辛伐他汀,随着该药品价格降低,目前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也能顺利续方,这就合理分流了患者,有效提高了整个医疗系统的效率。

对此,基层医生也深有体会,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成都医院的陆戴明说,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多针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在社区医院实施零差率销售,以往到大医院就诊的慢性病患者开始选择到社区。这不仅增加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量,大医院的就诊压力也随之得到缓解,实现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济宁市市中区安居镇医院院长姜杰还有更深的体会。他说,基药制度的实施让社区医生更有尊严。基药制度实施后,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而且占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药品的80%以上。社区医院实施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与收入脱钩,社区医生的工资由财政支付,社区医生卸掉了为医院创收的压力,全部精力放在了社区患者的常见病慢性病的管理与康复上,老百姓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有了全新的认识。医患之间建立相互信任和密切互动,医生的职业荣誉感增强,这是社区医院长远发展的原动力。

任重道远 需要各方力量并肩推进

郑宏说,基药制度刚刚在我国施行一年,为医疗卫生服务带来的新景象显而易见,社会医药卫生服务成本将逐步下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工逐渐明晰。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基药制度的推进不单单是医疗监管机构的责任,需要制药企业、医务人员等多方力量共同推进。

对此专家也有深刻认识,霍勇表示,医生是基药制度推进的发动机。任何疾病,医生的意见都是患者选择治疗方案及使用药物的关键。基本药物疗效确切、安全可靠、价格合理,对于慢性病常见病,医生应当首选基本药物。医学需要终生教育,除专业技能,这一特殊行业对于政策的理解和接受也需要不断的学习。

行业协会也对此积极支持,由中国医师协会倡导的“心航程-胆固醇全程管理基层行(官方网站lipid.省略)”的项目在全国展开。正如陆戴明说,在这个培训活动中,他不但得到专家的在线指导,也对政策法规有了及时的了解;不仅给患者看好了病,也帮他们省下了很多医药费用。一面面锦旗饱含着社区居民对他的认可。

药品生产企业的配合也是基药制度这项复杂工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基本药物限价,利润减少,集中招标采购使得药品利润空间进一步被挤压。生产成本不断上涨,低价会不会影响基本药物的质量?利润大减的企业在产品相关学术信息的支持上会不会减少?这些都是基本药物生产供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中实力雄厚的外资企业的表现非常引人关注。仍以辛伐他汀为例,默沙东公司在基药制度实施之初就率先响应发改委的政策,高调宣布降低其原研辛伐他汀(舒降之)的价格高达52%,引起业界震动,为此四川省卫生厅在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站上对默沙东提出了公开表扬。

药物制度范文4

 了解      基本了解      不了解

 

 

  2、您现在参加的是哪类医疗保障?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其他类型医疗保险      无医疗保险

 

 

  3、您觉得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是否给百姓带来实惠?

 很实惠      部分实惠      不太了解      没感觉

 

 

  4、您觉得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在哪方面最应进一步完善?

 在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价格进行公示      基本药物品种过于单一,应进一步扩大      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偏高

 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范围      其他

 

 

  5、您购买药品,觉得哪里最实惠?

 区级医院或综合性医院      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      非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药店

 

 

  6、您认为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后医疗服务(医护人员积极性)如何?

 提高了      降低了      没什么变化

 

 

  7、您认为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经营收入影响大么?

药物制度范文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07)06―0262―02

抗菌药物对人类的健康水平的提高和生命安全的保障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和减少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本文旨在探讨在我国抗菌药物严重滥用的情况下建立监管滥用抗菌药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1 抗茵药物滥用的现状

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滥用抗菌药物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据统计,我国门诊感冒患者约有75%使用抗菌药,外科手术则高达95%。WHO调查显示,中国住院患者抗生素药物使用率高达80%,其中使用广谱抗生素和联用两种抗生素者占58%,远远高于30%的国际水平。WHO曾发出警告:世界各国滥用抗生素使一度可以治疗的疾病变得难以治愈。

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使用量、销售量列在前15位的药品中,有10种是抗菌药物,我国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费用占总费用的50%以上(国外一般在15%~30%)。据有关部门统计,药物不良反应在住院病人中发生率约为20%,其中1/4是抗生素所致,每年由于滥用抗生素引起的耐药菌感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百亿元以上。

金黄色葡萄球菌对青霉素的耐药率在20世纪40年代仅为1%,而现在已超过90%。20世纪80年代喹诺酮类抗菌药上市时,临床致病菌对这类新型抗菌药物十分敏感,耐药菌几乎为零,但经过20年的使用,临床致病菌对这类抗菌药的耐药率迅速上升,大肠杆菌对其的耐药率已高达70%,幽门杆菌的耐药率则升至82%。抗菌药物的不良作用会使身体器官受损,而且滥用抗菌药物将会破坏体内的正常菌群,使病菌耐药性增强,最终导致疾病无药可治。

2 抗菌药物滥用的原因

2.1 医生方面

医务人员对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医疗知识没有及时得到更新,选用抗菌药物与适应证不符;经验性用药过多,用药前做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过少;选用广谱抗生素偏多;联合用药日趋复杂,用药配伍不当;预防性用药疗程过长;忽视长期大量应用抗菌药物会引起的毒、副作用;受经济利益驱使,执业医师随意开具抗菌药物处方,使用高价抗菌药物。

2.2 患者方面

许多患者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已习惯于有感染症状时,就自行购买使用抗菌药物。还有很多人误以为新上市的、价格高的药就一定是好药,因此盲目使用抗菌药物。自恃“久病成良医”的人随意用药,助长了抗菌药物的滥用。即使在医院中,也有患者会向医生直接点名索取抗菌药物。有调查表明,30%~90%的成人患感冒时会向医生索取抗菌药物。

2.3 社会方面

滥用抗菌药物不仅仅是一个医学问题,除了医生诊疗水平及患者缺乏医学知识这些医学因素外,在中国,药厂生产抗菌药物相对过剩,药品流通渠道混乱,无序竞争严重;医药不分、以药养医导致医生乱开药、开贵药;抗菌药物品种繁多,商品名、别名不断增加,造成消费者由于分不清药名而滥用抗菌药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法》尚未出台,执业药师的指导作用和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抗菌药物属于处方药,按规定不准在大众媒体广告,而企业为了生存,就以违规广告、送回扣、价格战、产品说明书少讲药品副作用和不良反应等方式,千方百计将抗菌药物卖到消费者手中;卫生、药监、物价部门监管力度不够。这些因素都使滥用抗菌药物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3 建立监管抗菌药物滥用的法律制度探讨

在我国,现有的药事和医事法律规范已经对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作了相应的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规定“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都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规定“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但是,这些法律规范是针对所有药品的,而对于抗菌药物来说,这些法律规范就缺乏针对性,没有形成一个完整有机的系统,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更没有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所以也就无法很好地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抗菌药物滥用依旧得不到彻底制止。

为了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遏制抗菌药物的滥用,部分省市采取措施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如江苏省卫生厅于2003年6月11日下发了《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规范》将常用抗感染药物按性质的不同划分成一、二、三线,对执业医师的抗感染药物处方权限作了详细的规定。《规范》同时对抗感染药物的使用率进行了限制并将其列入医院质量的管理范畴,严格规定三级医院须小于65%,二级医院须小于50%。上海市卫生局于2007年1月公布了“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实施细则(试行)”,并从3月起正式实施。浙江省卫生厅出台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方案》提出了抗菌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与要求,还把抗菌药物分成一线药物、二线药物、三线药物,对每种药物进行归类,并对每线药物的使用权限作出规定。目前,《方案》已在浙江省各大医院实行。但是由于这些《规范》或《方案》等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相应的处罚规定,实施起来也就大打折扣,未能完全收到预期的效果。

药物制度范文6

掇刀区总人口24.72万人,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7个,共有医务人员752人。其中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3家,即团林铺卫生院、麻城卫生院、掇刀人民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有1家,即区卫生防保站。改革前,我区两家卫生院和区防保站有编制医务人员216名,此“两类单位”共有干部职工216人,其中在编在岗112人,在编不在岗61人,在岗不在编43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通过采取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督导考核机制和询价采购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区政府协同区编办、财政、卫生等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加强宣传动员、细致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合理核定编制并确定了绩效工资总量,按规定科学测算了补偿资金。两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卫生院今年2—5月医疗收入104.9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0%;门、住诊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46%、9%。从目前情况来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效明显。全区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门、住诊人均药品费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8%、50%,让群众从中真正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二、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虽然总结了一些经验,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没有先例可以借鉴,同时受到方方面面客观因素的制约,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统筹问题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改革工作前,两所卫生院共负债430多万元,加之两所卫生院欠缴养老保险金达7年之久,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440多万元,卫生院要承担化解债务和实施改革的双重任务,自身压力很大。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办法,需财政补助437万元,而乡镇卫生院欠缴的养老保险金以及分流人员经济补偿金也需要由政府统筹解决,政府财政压力很大,难以承受。

(二)人员分流问题

两所卫生院此次参与改革总人数为216人,已核定编制169人,应分流47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乡镇卫生院收入减少,两院平均每日减少2100多元的药品收入。在业务收入锐减而财政资金又不能完全弥补的情况下,卫生院只能预发职工部分工资,这将影响职工工作积极性,造成人心不稳,使原本存在的人才流失问题更加严重。而村卫生室由于不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范围内,处于“两难”的境地。部分乡村医生年龄偏大,存在着青黄不接的现象,养老保险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在不断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卫生事业大发展,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惠及群众的同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的发展影响很大。职工后顾之忧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导致分流工作难度增大,极易引发矛盾和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三)药物控制问题。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之前,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价格较低,主要是因为卫生院与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协商定价,在多家药品企业竞争的情况下,卫生院可以自主选择服务较好、价格较低的企业配送药品。改革后,我区配备使用的药品有230个品种,376个品规。此次增补的118种非目录药品,真正适合基层卫生院使用的药物只有50种左右,还是不能满足临床需要。如小儿感冒药、护肝针剂、阿奇霉素针剂、阿昔洛韦针剂等都需要补充。实施药品招标后,大部分药品挂网价格比原来进价高,约占70%。如克林霉素注射液、左氧氟沙星注射液、阿莫西林胶囊、青霉素注射液等药品网上挂价都高于原来采购价,克林霉素注射液网上挂价比原采购价高375%。有些药品网上挂价比原来零售价还高,约占20%。如克林霉素注射液、阿莫西林胶囊、青霉素注射液等药品比原来零售价高,这一情况直接导致了基层医院药物供需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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