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范文1

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作2009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对公司2009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0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09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09年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公司的盈利计划。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在2009年里,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09年1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限责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报告》和《***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2、200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和《****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监事会对2009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公司于200**年**月通过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元,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元,扣除上述投入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应为****元,实际余额为****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元,原因系:(1)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元,尚未用募集资金补回流动资金;(2)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元。目前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项目计划,无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09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关于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公司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设备,转让价款**万元,该项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2)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承租****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大楼,从事出售索道票、各类旅游商品及部分办公用地。该项交易租金价格按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3)公司与****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委托进口协议,委托****有限公司进口索道配件,合同预算分别为**元和**元,需支付的手费****元和****元,本期支付预付款****元。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进口协议,委托****有限公司进口8人座单线循环脱开式抱索器吊箱索道,报告期内向****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元,其中包括100万元费。上述交易按市场定价,交易公平、合理。

(4)根据公司与****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水电服务协议,****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水电服务,报告期内共支付水电费**元。报告期内****投资有限公司租用本公司大巴车,共向本公司支付租车款****元。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09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有限责任公司

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范文2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2号令)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府〔〕8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指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经营者,即资产经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一)依法考核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并按照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资产经营公司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

(二)分类考核原则。按照资产经营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和类型,资产经营的属性、特点和难易程度,实行相应的分类考核;

(三)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经营者经营目标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年度奖金挂钩。

第二章经营目标的确定与考核

第四条考核方式。

资产经营公司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考核采取市国资委负责人(授权人)与经营者签订《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以下简称“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方式进行。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双方单位名称和负责人姓名;

(二)考核内容与范围;

(三)考核的时限;

(四)考核的主要依据及指标;

(五)考核与奖惩;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七)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八)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年度经营目标考核指标包括经济指标、任务指标与特殊指标。

(一)经济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利润(按权益计算)和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等主要财务指标。

(二)任务指标由市国资办根据资产经营公司所处行业和特点,综合考虑反映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大任务目标、经营管理水平、发展能力、工作重点、社会稳定等因素后确定。

(三)特殊指标主要考虑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责任目标。

(四)经济指标、任务指标和特殊指标的具体指标在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中确定。

第六条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签订程序。

(一)预报年度经营目标建议值。由资产经营公司和经营者在考核期满后60日内按照市国资办年度经营目标要求和资产经营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目标建议值,并将目标建议值和说明材料报市国资办。

(二)核定年度经营目标值。市国资办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资产经营公司运营环境,对年度经营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与资产经营公司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报经市国资委同意后加以确定。

(三)由市国资委负责人(授权人)与经营者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

第七条市国资委成立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市国资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人事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程序。

(一)考核年度结束后,资产经营公司和经营者依据完整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对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资产经营公司和经营者应于考核期满后30日内将总结分析报告报市国资办。

二)市国资办对资产经营公司的保值增值率和净利润等经济指标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需要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任务指标和特殊指标的考核,由市国资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考核。市考核小组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结合资产经营公司和经营者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及其他经审查的统计数据,形成经营者年度经营目标考核与奖惩意见。

三)经市国资委同意后,市国资办将最终确定的经营者年度经营目标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各有关资产经营公司及其经营者。

第三章资产经营公司年度奖金分配

第九条根据考核的原则,按照资产经营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和类型,资产经营的属性、特点和难易程度,实行相应的分类考核指标,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励。其中:各项指标的具体项数、数值和权重按照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特点在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中确定,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奖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奖金=基本奖金×目标考核分值/100

基本奖金以当年机关奖金为基数实行上下浮动。年确定为8万元。

第十条特别奖惩:指对资产经营公司和经营者完成重大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或造成重大失误与损失的惩罚。

(一)资产经营公司当年需要嘉奖的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市国资委批准。

(二)资产经营公司在当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经营者予以相应的失效惩罚:

1.资产经营公司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对经营者年度奖金实行必要扣减;

2.经营者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严重违法违纪,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流失的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定,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对经营者年度奖金实行必要扣减;

3.重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未按规定程序申报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按规定追究责任外,对经营者年度奖金实行必要扣减。

第四章年度奖金的管理

第十一条年度兑现奖金的范围和分配系数。资产经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分配奖金系数为1资产经营公司领导班子副职的分配系数原则上为度奖金兑现时间在市国资办下达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结果后实施。

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范文3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一)为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发挥财务部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合理调配和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意识,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特签署20**年度财务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①定期上财务报告:月度报告于次月15日之前提交;季度报告于季度结束20日内提交;中期报告于7月20日前提交;年度报告于次年元月30日前提交;

②准确、完整提交财务报告,明晰各项债权债务。

二、职责: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规划和收支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执行情况;

2、审核公司计划内的资金使用;

3、控制生产经营成本,压缩各项成本、费用开支;

4、开辟财源,筹措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进行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降低消耗、节约费用,确保公司利润指标的完成;

6、评审公司经济合同,并监督执行;

7、分析公司经营成果,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措施;

三、义务

本部门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甲方利益,全面完成本责任书第1条规定的部门目标;

本部门人员应弘扬企业文化,传递企业精神,贯彻执行三标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端正作风,诚信做人,维护公司声誉;及时协助项目部回收工程款,确保资金运转、减少坏帐损失;向总经理或股东会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或不定期向相关领导报告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及时进行决策;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本部门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甲方章程、规章制度及本责任书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目标奖惩

1、本责任书的落实完成情况考评结果与浮动工资、年终奖金挂钩。

2、在目标考核中,对不能完成目标计划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公司有权进行调岗、降薪及劝退处理。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本责任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八、本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总经理签署:

年月日

目标责任人签署:

年月日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二)范文1: 财务部目标责任书

根据公司20**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的要求,加强各项工作目标及措施的落实和成本控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结合财务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年度财务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销售收入全年实现5000万元。

2、回款率确保95%,力争100%。

3、融资3000万元。

4、错帐率为零。

5、做好全年度企业运营分析、成本核算及经营过程中

产品及工程成本控制。

6、确保成本目标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目标要求:

1、负责公司所有财务的把关,监督和核算管理工作,按月及时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供会计报表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表,按年度向股东会做财务决算报告,为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做好财务保密工作。

3、组织实施财务监督,促进企业的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工作,对公司的耗费和经济效益做出正确、及时的反馈。

4、负责对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盘存及账簿的管理、核算和监督公司各项财务物资的收发存以及保管和使用情况。负责公司的成本核算、设备折旧、费用摊提、原材料报损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安全。

5、做好项目资金的执行计划,及时调整项目资金预算及实际执行情况的差异。负责对项目负责人每月经济责任执行情况的详细考核,并做出季度、年度兑现数额。每月及时向销售部门提供工程项目的财务费用和回款数据,服务销售工作。

6、每月定期检查现金出纳的库存现金和往来账目是否相符,检查材料会计输票的及时性和对各部门目标的经济责任考核的准确性。

7、负责对工商、税务、银行等职能部门组织的检查、年审、审计、转贷及交办的表格、报表的编制工作,处理好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

8、对企业投放的新产品做好成本核算,提出产品投放指导价格。

9、做好融资工作及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10、做好本部门信息上报及与公司其他部门的相互配合工作。

11、做好安全生产(包括资金安全和生产安全、做好公司的保密工作)。

三、奖罚办法:

1、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岗位管理要求的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同期部门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评定,每季考核兑现。

2、每季度考核完不成任务者,给与警告或免职。

3、违章造成工作损失或失职造成工作损失者,承担50%经济责任。

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范文4

1、目的和意义

为加强集团的经营管理,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预算是所有以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反映的有关企业未来一段期间内全部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行动计划与相应措施的数量说明。预算管理是指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追加调整、修正、检查及考核等管理方式的总称。公司预算管理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以资金管理为重点,全面控制公司经济活动的一种管理方式。

3、预算期间:年度预算期间与会计期间一致,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预算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集团及所属各公司。

5、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

5.1确定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5.2明确集团所属公司内部各部门预算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5.3对集团所属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和分析。

6、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量入为出,综合平衡;效益优先,确保重点;全面预算,过程控制;权责明确,分级实施;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7、预算的内容:预算内容包括业务预算、财务预算、专项预算及其他预算。

7.1业务预算:是指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营业务的各种预算。具体包括成本预算、工资福利预算、销售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等;

7.2财务预算:是指一系列专门反映企业未来一定预算期内预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各种预算的总称,具体包括现金预算、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7.3专项预算:

包括资本投资预算与筹资预算;

7.4其他预算:包括党、工、团、妇联等预算经费支出。

8、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集团建立由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各预算责任部门构成的三级预算管理体系。

8.1集团董事会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集团所属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审批年度预算方案及其调整方案。

8.2集团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总裁及所属公司总经理、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及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向董事会提交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组织考核与监督预算执行。

8.3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集团所属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负责预算的编制、初审、平衡、调整和考核等具体工作,并跟踪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8.4集团所属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内部核算单位为预算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做好公司财务预算的综合平衡。

8.5集团所属公司各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班组之间的预算管理权限,必须划分清楚,做到权责明确。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相应的机构或专人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的预算管理工作。

9、预算管理组织的组成、职责及部门目标

9.1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总经理副主任委员:副总经理委员:厂长、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执行秘书:财务部经理

9.2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9.2.1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及方针;

9.2.2审查公司各部及生产厂的初步预算并讨论建议修正事项;

9.2.3协调各部门间的矛盾或分歧事项;

9.2.4编制、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的年度预算;

9.2.5环境变更时,经营方针的变更及预算的修正;

9.2.6向集团上报本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表和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9.2.7根据集团批准的公司年度预算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的相关经营管理政策规定。

9.3主任委员职责:

9.3.1负责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年度经营规划;

9.3.2负责平衡公司各部门的业务预算;

9.3.3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9.3.4核准上报公司与预算相关经营管理政策和规定;

9.3.5审批公司各部门预算执行相关业绩考核。

9.4预算执行秘书的职责:

9.4.1提供各部门编制预算所需的表单格式及进度表等;

9.4.2督促预算编制的进度;

9.4.3编制、审核、汇总各部门的初步预算并提交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

9.4.4提出预算执行建议事项,向集团董事会报告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9.4.5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

9.4.6监督各部门切实执行预算有关事宜;

9.4.7对公司各部门拟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提出评审意见;

9.4.8其他有关预算执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9.5公司各部门预算执行责任人的职责:

9.5.1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各部门年度工作规划即业务预算;

9.5.2编制、修改、拟定并递交本部门业务预算;

9.5.3向公司财务部提供部门业务预算及相关预算资料,如部门工作规划关键资料、材料消耗定额、工时定额、设备产能、各部门人员岗位编制及薪资标准等;

9.5.4执行本部门业务预算;

9.5.5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报告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9.5.6根据公司年度业务预算指标起草、修改和拟定上报本部门的经营管理政策和规定;

9.5.7其他有关预算执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10、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10.1公司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0.1.1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

10.1.2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目标;

10.1.3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10.1.4公司确定的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10.1.5以前年度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10.2公司预算的编制程序:

10.2.1集团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

10.2.2财务部根据公司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于每年10月下旬制定印发公司预算编制纲要,确定公司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方法和要求;

10.2.3公司各预算责任部门按照统一格式,编制本部门归口管理业务的下一年度预算草案,于每年11月10日前送财务部,年度预算必须同时分解到月度预算;

10.2.4财务部对各项预算责任部门提交的预算建议方案进行初审、汇总和平衡,并就平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协调,提出初步调整的建议,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司下一年度预算草案,于11月25日前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上报集团董事会;

10.2.5经集团重事会对公司年度预算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后,财务部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后重新上报集团董事会审批。

10.3公司预算的审批程序:

10.3.1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应于11月25日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下一年度预算草案。对未能通过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的项目,有关预算责任部门应进行调整;

10.3.2经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后的预算草案,应于12月10日前报董事会,董事会原则上在12月20日前审批预算;

10.3.3公司预算草案经董事会审批后,由财务部下达公司各预算责任部门执行;

11、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11.1公司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预算责任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各预算项目在实际执行中进行

11.2公司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筹融资活动的基本依据。

11.3预算内资金的拨付报销

11.3.1预算内资金拨付报销的基本条件为:

11.3.1.1预算责任部门下达的计划或签署的审查意见;

11.3.1.2合同正本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1.3.1.3经审批同意准确填写的《付款申请单》或《费用报销结算单》;

11.3.1.4按照财务制度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凭证。

11.3.2预算内资金拨付报销的程序:由资金使用单位或预算责任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或《费用报销结算单》,并附相关文件、合同或资料,送财务部审核,按公司授权审批权限审批后,办理拨付报销手续。

11.3.3预算内资金支出,由财务部根据资金的周转情况和项目进度情况拨付。合同或法律文件规定支付时间的,按规定的时间支付。

11.3.4财务部建立预算资金拨付台账制度,各预算责任部门建立预算执行台账,每季度末与财务部核对。

11.4预算外资金的拔付报销:预算外资金拔付报销的基本条件除了11.3.1规定外,预算必须先进入追加调整程序,再进行付款申请和费用报销审批。

11.5预算追加调整程序:

11.5.1公司正式批准执行的预算,在预算期内一般不予调整。但当产品改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调整、公司发生重大经营管理事故等原因时,可以申请预算追加调整。

11.5.2预算追加调整由责任部门提出,经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上报集团董事会批准。超预算金额10%以内由集团财务总监审批,超预算金额10%以上由集团董事长审批,超预算10%以上但金额较小的由集团财务总监审批。

11.5.3经批准的预算调整金额仅适用于报销,但不涉及年度或月度预算报表金额的调整,预算对比分析与考核仍按原批准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目标为准。

11.6公司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各预算责任部门应于每月终了12日内将预算执行分析报告送财务部。财务部全面分析每月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提交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和集团财务审计处。由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

11.7年度终了,各预算责任部门应清理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需结转下年度安排的本年未执行完的项目及金额,送财务部初审、汇总后,由财务部编制当年的公司预算执行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批。预算执行报告一经审批,对未提出在下年度继续安排的未执行完预算项目予以注销。

12、预算修正

12.1预算修正的条件: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原因等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在目标偏离值达到20%以上时,公司预算委员会可以在年度中期即每年6月份进行预算修正。

12.2预算修正的基本原则:

12.2.1目标一致原则,即预算修正事项不能偏离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的要求;

12.2.2讲求效益原则,即预算修正方案在经济上应当能够实现最优化;

12.2.3责任落实原则,即对常规事项产生的预算执行差异,应当责成预算执行单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2.2.4例外管理原则,即将预算修正的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不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差异方面。

12.2.5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

12.2.6收支平衡原则。

12.2.7节约就是创收原则。

12.3预算修正的程序:

12.3.1预算修正可以由公司预算目标责任人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情况向集团董事会提出修正申请。

12.3.2公司财务部对申请修正事项提出预算修正方案,上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报董事会审批;

12.3.3集团董事会对公司提出的预算修正事项实行逐项审查、充分论证后审批通过。公司按修正后的目标值执行下半年度的经营预算。

12.3.4财务部对集团董事会批准的预算修正项目进行监督执行。

12.3.5公司其他责任部门按批准的预算修正值严格执行。

13、预算的考核与监督

13.1公司建立预算考核制度,公司预算考核的具体政策由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

13.2公司预算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由财务部会同人事部门进行。

13.3公司建立预算责任人制度,各预算责任人为各预算责任部门的负责人。

13.4公司建立年度预算执行评价制度,根据年初预算与年终预算执行结果的差异水平对各预算责任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13.5公司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和追加、修正必须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

13.6公司建立预算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财务部负责对各预算责任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稽核各部门资金的收支、财产的盘点、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确认。

14、预算执行审计检查:为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由集团财务和审计处组织实施,不定期对各公司的预算执行过程实行监控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预算报销的正确性、预算追加调整流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超标准定额报销、预算执行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各公司总经办是否按规定进行人事行政可控费用的登记控制等方面进行检查,预算执行跟踪及整改的及时性有效性等。

14、本规定由集团财务和审计处负责解释。

1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范文5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07年拍卖企业年度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皖商建字〔2007〕779号)和《关于开展2007年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皖商建字〔2007〕788号)文件的要求,为规范拍卖企业和典当企业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我市拍卖和典当企业规范发展,现将我市2007年拍卖企业和典当企业年度监督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卖企业年审工作

(一)年审对象:2006年底以前设立并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二)年审内容

1、《安徽省拍卖企业经营资格监督核查暂行办法》规定的事项;

2、对《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3、拍卖企业2007年度审计报告所附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须加盖审计单位的公章)。

(三)时间安排

从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2月29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1月20日,由拍卖企业自查,准备核查材料及证照,报关市商务局。

第二阶段:从2008年1月21日至2008年2月29日为市商务局核查时间。

二、典当企业

(一)年审对象:2006年底以前设立并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二)年审内容

1、典当行注册资本及出资人变更情况;

2、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其他变更情况;

3、典当行财务状况;

4、典当行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情况;

5、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规范经营情况;

6、全国统一票的使用情况;

7、典当行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8、省商务厅规定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

(三)年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1、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2、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表要加盖审计单位公章)

3、《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5、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四)时间安排

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由典当企业自查,准备核查材料及证照,报关市商务局。

第二阶段:从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为市商务局核查时间。

三、有关要求

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范文6

根据《行政许可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9年水路运输行业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市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者的经营行为,维护水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者利益,促进水运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2009年水路运输行业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2009年水路运输行业核查工作圆满完成,决定成立*市2009年水路运输行业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运处,具体负责全市2009年水路运输行业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

二、核查时间

从2009年2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

三、核查范围

在我市辖区内设立并已取得水路运输(含港澳航线)经营资格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船舶、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国内及港澳航线船舶业、客货运〈客运站〉业),国际、国内船舶管理业的经营人。

四、核查内容

(一)核查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1、经营人在*年度遵守国家水路运输法律、法规及交通主管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核查有无超越经营范围和违章经营的行为,核查船舶有没有被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水上交通检查站)作出水路运输违章处罚后未前往接受处理或还未处理完的案件;2、核查水路货物运输发票和水路运输服务业发票的使用情况,以及有无违反规定使用票证和单据的情况;3、核查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是否超出业务范围,使用水路运输服务发票违章经营水路货物运输的情况,是否按时上报“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情况报表”等情况。

(二)核查水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主要核查企业的经营资质现状,重点检查组织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满足《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2号)所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和《关于贯彻实施〈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交水发[*]141号)执行。

(三)核查经营人的经营资格。重点核查运输船舶有关证书是否齐备、有效。在*年度有无违章行为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从2009年1月1日起,客船、液货危险品船不得再接受委托经营。核查水路运输服务经营人的经营许可证。

(四)核查水路运输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检查经营人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反走私工作落实及签定反走私责任书情况、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以及落实情况等。

五、办理核查应提交的资料(含纸质资料及电子版)

(一)国内航线水路运输经营人及其所属船舶办理核查的资料。

1、《国内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者(2009年)年度核查报告书》(见附件1);

2、《水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原件;

3、《船舶营业运输证》原件;

4、运输船舶营业运输证核查登记表;

5、*年水路运输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6、*年度生产经营财务统计报表(资产负责表和损益表);

7、*年1-12月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港澳航线水路运输经营人及其所属船舶办理核查的资料。

1、《国内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者(2009年)年度核查报告书》(见附件1);

2、交通主管部门的有效批准文件复印件;

3、《水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原件;

4、《广东省交通厅港澳航线船舶营运证》原件;

5、运输船舶营业运输证核查登记表;

6、*年水路运输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7、*年度生产经营财务统计报表(资产负责表和损益表);

8、*年1-12月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水路运输服务业(国内及港澳航线船舶业、客(客运站)货运业)经营人年度核查须提交的资料。

1、《国内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者(2009年)年度核查报告书》(见附件1);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

4、*年水路运输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5、*年度生产经营财务统计报表;

6、*年1-12月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7、*市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

8、*市水路运输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

(四)国内、国际船舶管理业企业经营人须提交的资料

1、《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原件;

2、船舶管理业经营情况报告(包括企业成立时间、经营项目、经营的具体情况)。

有关应提交的表格可从*市交通局网页上下载(网址:)。

六、核查部门及分工、程序

在斗门区内设立的水路运输(含港澳航线)企业及其所属船舶到斗门区交通管理所(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57号,电话:5212387)办理初审和缴清*年度水运费手续,在金湾区内设立的水路运输(含港澳航线)企业及其所属船舶到金湾交通管理总站(红旗镇广安路10号,电话:7796633)办理初审和缴清*年度水运费手续,其他水路运输(含港澳航线)企业、原部属企业或原部属企业控股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船舶和全市的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含客运站)到市水运处(香洲梅华西路62号交通大楼服务大厅,电话:2263181、2512098)办理核查手续。

斗门、金湾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水路运输(含港澳航线)企业及其所属船舶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征收清缴*年度水运管理费,同时负责将全部资料和征费收据复印件集中交由市水运处统一办理核查、签章及换证手续。

国际船舶管理业企业所提交的核查材料由市水运处初审后报省交通厅,经审查合格的公司,由省交通厅在《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加盖“广东省水运管理年审专用章”。

七、核查签章

经核查合格的内贸船舶,核发《船舶年审合格证》,签注核查时间、发证日期,有效期至2010年4月30日止(不超过营运证的有效期),加盖“*市交通局水路运输管理专用章”。其他审查合格的经营单位(含港澳航线船舶)在其相关证件(副本)背面加盖“广东省水运管理年审专用章”,审验有效期统一为“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止”,但不能超过相关证件的有效期。

为确保船舶的正常营运,在其上缴营运证核查期间,市水运处根据需要发给《营运船舶年审待理证》,有效期不超过30天(不得超过2009年4月30日)。

结合本年度的核查,统一换发经营者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具体工作按交通运输部厅水字[*]91号文执行。

八、其他要求

(一)各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含客运站)和国际海运辅助业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填报有关统计表格。在规定的核查时间内持合格的文件资料到指定的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凡逾期不办理核查手续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二)各交通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年度水路运输管理费的清缴工作,任何单位和部门均无权减免经营单位应缴纳的水路运输管理费。

(三)各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含客运站)和国际海运辅助业企业应当就本企业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共同为促进水运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四)负责办理核查手续的各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达不到要求的,核查一律不得通过。严禁执法人员、;严禁借核查之机为无经营资格的船舶滥发《营业船舶年审待理证》;严禁将用于违章处罚的《船舶营运待理证》当作《营运船舶年审证》使用。

(五)核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合理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六)通过核查工作巩固近年来的航运市场整顿成果,进一步规范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及时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故不参加核查或拒不接受核查的经营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水路运输行业核查工作要继续与打击走私活动配合进行,对海关认定走私行为且证据确凿的,按照《广东省水路运输反走私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处理。

(八)认真做好水运基础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工作。通过此次核查,删除和注销已退出水路运输经营的企业和船舶,做好有关水运基础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准确地掌握水运企业、水运服务企业、运输船舶等水运管理基本情况。

(九)凡未参加或未通过年度核查的企业、营运船舶和被取消经营资格的公司或船舶,其资料除上报省交通厅外,还将通报所在地工商、税务、海事等相关部门。

以上通知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