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普查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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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普查方案

市政设施普查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全面进行整治。依法督促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落实*街道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街道隐患整治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的市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街道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消防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日常工作由*街道办负责。*街道办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的范围

主要以*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制鞋业、纺织服装业、印刷业、公共娱乐场所等为整治重点。

(二)整治的重点

按照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重点普查整治以下火灾隐患:

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2.消防设施不足、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影响公共安全的;

6.设置在住宅楼内的厂房、公共娱乐场所;

7.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

排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消防应急照明不足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5)管理方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违章使用明火的。

(三)整治的目标

通过普查整治,增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员工防火灭火知识普遍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明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措施有力,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四、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步骤

在市落实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各司其职,采取单位自查整改与依法督促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整治标准,坚决消除存量火灾隐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制订方案(20*年11月)

*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街道、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实际,加强工作调研,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方法和要求。要明确责任,将普查整治工作落实到各部门,落实到个人,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负责的方式,由街道办和职能部门人员包干到街道、到社区、到村。

(二)动员部署(20*年12月)

市政府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张贴通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范围、标准、措施和要求。同时,设立隐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街道办要通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形式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下发实施方案,整治期间,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普查整治的重要意义,从而积极主动地配合参与整治工作。

(三)调查摸底(2009年1月—2月)

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逐一登记,分别建档造册,通过调查摸底,及时摸清基本情况,切实掌握底数,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措施。

(四)自查整改(2009年3月—8月)

自查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检查与整改并进的原则。*街道办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指导帮助社会单位,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并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1.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整改期限和督促责任人。

3.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4.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5.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

6.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限期整改复查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动态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予以处罚。

7.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或拒不执行停产停业等处罚决定的,有可能发生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采取封、关、停、迁、拆等强制性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8.对火灾隐患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难点问题,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协商解决,并落实专人负责,有关工作情况要建立专档备查。

(五)重点整治(2009年9月—11月)

由市落实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重点整治制鞋业、纺织服装业、印刷业、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对未能整治或者整治不彻底的依法进行处理,确保整治效果。

(六)验收总结(2009年12月)

市政府将组织由有关市领导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验收检查和督导工作组,适时组织对*街道开展整治情况逐级进行督促验收。在检查验收和督查中,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存在的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

五、职责和任务分工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街道办具体负责,公安、安全监管、建设、工商、监察、劳动、质监、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广新、卫生、体育、旅游、人防、市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1)为政府拟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对*街道办、市直有关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3)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4)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5)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6)依法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给予相应的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报请市政府决定;(7)综合掌握辖区普查整治情况,为政府向上级草拟普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街道办负责:(1)成立专门工作组,制订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度表,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并跟踪落实;(2)结合以往各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隐患排查工作,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范能力;(3)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4)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强化“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基础组织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四个基础建设,彻底扭转“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消防基础设施滞后、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状况,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5)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普查整治工作进度情况,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监、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广新、卫生、体育、旅游、人防等部门要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确定的职责,完成好本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任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普查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向市公安消防大队反映。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此次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街道办、市直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既要坚持依法办事,也要想方设法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避免矛盾激化。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消除重点场所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要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吸取以往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建立完善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发现举报机制、行政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治理长效机制,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机制。

市政设施普查方案范文2

二、老旧楼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局将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旧城区780栋,400万平方米住宅的规划方案设计工作,做好二道河沿河和建设大街两侧建筑界面综合整治规划方案,提供形象设计依据。

三、城区地下管网普查准备工作。2002年以来,我市再也没有进行大面积补测改、扩建和新建的各种管线,地下管网实时动态数据收集库工作已中断七年,管网普查失去了连续性,普查成果应用失去了实时依据,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地下管网普查工作需要多个相同部门协调进行。为此,建议市政府加大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力度,夯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规划局于明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尽快启动我市地下管网普查,使地下管网普查数据库正常地发挥效用,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专项规划。包括城市景观规划、城区绿化系统规划、城区道路规划和“十

二、五”近期建设规划。

五、棚户区改造工作。明年将二道沟、三道沟作为棚户区改造重点。

六、数字城市建设。按照“数字XX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设计书“的要求,明年重点完成城市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和基础测绘工作。

七、建立GPS卫星服务站。推进XX市城市化信息建设工作,建立4个GPS连续运行卫星参考服务站。

八、建设规划展览馆。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城市总体规划要向社会公示,扩大公众参与规划的透明度,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推进规划行政公开,做好批前公示,规划成果公示和规划行政许可审批公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阳光规划”。同时,也可以充分展示XX城市形象和良好风貌。为此,建设规划展览馆势在必行。建设规划展览馆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和沙盘模型,向社会展示城市规划。作为“数字城市”试点城市,需建设信息平台办公面积1800平方米,与规划展馆捆绑联建。

九、几条城市道路的规划。规划的重点是:完善绕越线西昌立交与滨江西路、新华大街的连接。提出绕越线与城市干道的连接规划方案。福明路、文明路、光复路道路性质做相应调整,重新确定道路红线宽度。滨江西路性质做相应调整,货运车辆及其配货站调整到城市出入口及绕越线上。延伸滨江东路(佐安河口至二道江桥)规划。

市政设施普查方案范文3

(一)强化规划统筹,提高城镇化水平。

1、加强规划策划,落实“两轴三圈”空间战略。

(1)策划打造“两轴”,开展重要节点规划。在南起老城及河口、北至西江新城滨江带区域,以新城快线和河杨公路为依托,做好“两轴”(精品生活服务轴和高端产业联系轴)策划。一是开展区域范围项目、功能、形象策划,推动新旧城区联动、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如加快“云谷”整体概念性规划暨城市设计的编制,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现已完成现状地形图(1:500)的测绘,修改完善了“云谷”交通组织图、启动区效果图、整体效果图和总平面图,组织开展了“云谷”整体概念性规划暨城市设计的招投标工作;加快新城快线的建设和形象设计,对新城快线余村段(南起新城快线与324国道交叉点,北至新城快线分叉口)进行优化设计,制订了余村周边地区景观优化设计方案;对云浮东站周边及各条出入主干道进行系统的规划设计,突出宣传平台的作用,兼顾实际需要以及整体协调,使东站站场及周边一带的功能配套既实用、便民,又有品位、时尚。二是提早谋划“两轴”范围要发展的建设用地。将按省住建厅部署,开展“十三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加强与云浮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做好云城组团北片区、西片区以及西江新城沿江片区、中央商务区以北片区、河杨公路热电联产健康医药产业基地等“两轴”可发展的建设用地控规编制工作。其中,已与云城组团北片区控规中标单位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技术咨询合同;云浮市健康医药产业园发展规划与详细设计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新城中央商务区以北片区控规、文化艺术中心片区控规划正修改完善。

(2)统筹“三圈”相关规划。一是组织编制中心城区重要法定规划。目前根据行政区划的调整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对西江新城总体规划、六都组团分区规划及六都组团启动区控规进行梳理、调整,把云安区的商贸金融、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居住、行政服务等功能向西江新城集中,强化西江新城的公共服务功能,增强服务环境吸引力。南园启动区总体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批前公示及专家评审会等系列工作,正在修改完善。南园西片区控规近日再次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二是跟进云浮新区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批、报备工作。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已印发实施,并于6月12日与新区低碳生态发展规划、水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上报省发改委备案。三是强化专项规划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充分发挥“三规合一”优势,加快新城公共设施、道路竖向、市政管线综合等专项规划编制。其中,新城市政综合管网专项规划已于5月18日上报市政府审批,待按市府办意见补充批前公示环节后再报;已完成新城公共配套设施(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现正修改完善;新城电网专项规划已于3月1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现正修改完善。

2、强化规划引控,推动现代生态城市建设。

一是组织开展云浮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构建科学合理、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生态安全格局。已完成生态控制线调研工作,《云浮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印发,6月30日确定中标单位为深圳市北京大学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云浮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联合体)。二是统筹规划西江岸线资源,形成了《西江云浮段岸线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研究报告》(包括现状图、规划布局图、管理办法),现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同时配合西江码头整治工作。三是加强新

城北湖启动区项目规划对接,严格对北湖景观设计、标高进行把关。目前正在细化完善景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四是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标准划定新城东山森林公园范围,推进公园规划设计,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工程。目前已划定东山森林公园控制范围,并提交市林业局作参考。五是统筹编制相关规划。修编中心城区云城组团“三旧”改造规划,灵活用好棚户区改造和空间管理政策,推进旧城成片连片改造,现正对规划修编成果进行公示。六是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在全市域内谋划好资源配置、城市等级、产业布局等功能,构建产业发展、城市发展、土地利用三者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统一的规划体系。目前已落实规划经费。3、健全规划制度,规范城区建设管理。

一是强化依法规划建设。组织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原钢铁厂“三旧”改造项目相关调整事项等6个议题。二是制定切合实际和适合发展的规划技术标准,结合《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通则》,修订《云浮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已完成二次征求意见,现正修改完善。三是积极配合省派驻云浮城乡规划督察员开展工作。配合到各县(市、区)进行调研,协助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接访群众规划投诉。目前,已综合形成《云浮市历史建筑保护情况报告》及《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情况表》报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并按省、市的要求,制定了《云浮市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的实施方案》,现正上报市政府审定。四是健全完善规划管理体制。针对规划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总结“三规合一”试点工作以来的实践经验,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已形成了调研报告初稿,现正在修改完善。五是以作为省遥感监测执法工作试点城市为契机,配合做好我市城市总体规划遥感监测图斑核查及违法图斑处理工作。

(二)配合项目建设,加强规划服务。

全力配合省、市重点工作、项目,完善市政等各项基础设施,依法、高效办理规划业务,为中心城区提质提供规划服务。今年以来办理市国土规划局来函的业务案件117宗,其中用地规划业务40宗,工程管理业务10宗,市政道路业务7宗,其他业务60宗;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30项,竣工验收测量29宗、放线测量16宗、市政管线测量4宗,完成了云谷项目2.4平方公里1:500全野外数字化地形测量。在用地选址方面,认真做好云浮新区互通立交工程、民办三立凤凰学校等选址工作,积极配合各类征地留用地和拆迁回迁地的安置及道路排水设计,对已审批的“三旧”改造项目进行规划对接核实并动态跟踪管理。在市政交通方面,配合金山路北段、乐谊路西段等道路贯通工程建设,调整完善金山北路(东方路至星岩四路段)及牧羊路、城区污水管网(恒大城至龙华路段)规划线路,核实清云高速跨沿江路规划方案、广梧高速增设云浮新区互通立交等项目规划,修改完善《云城区国道324沿线企业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及环境整治规划(广梧高速云浮东出口示范段)》,配合完成市区新建道路命名。

(三)深化“三规合一”,夯实规划基础。

着力深化“三规合一”,逐步完善地理信息空间数据收集机制。一是加强地理信息平台建设。重构委内业务系统结构,开发基于b/s模式的规划展示系统,测试完善地形图数据规整工具软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及控规数据整理与数据建库系统等功能,优化“三规合一”应用系统平台,不断完善基础数据。二是夯实中心城区规划信息基础,努力争取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工程专项试点。已形成“一张蓝图”试点工程方案送审稿,并于4月底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住建厅。三是建设集现状与规划成果、规划审批数据于一体的、统一的、完整的“一张蓝图”数据库平台。收集整理更新四组团规划信息数据、规划方案,重点更新新城云谷启动区、新城快线二期和中央商务区的大比例尺地形图,基本完成六都组团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规整入库,为规划编制、审核提供技术支持;完成了云浮市中心城区gps-d级控制网和四等水准测量项目建设;通过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整理各部门数据,形成各部门数据库结合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规划报建审批系统建设,完成相关规范及数据建库的流程梳理和标准制定,完成思劳启动区三维空间建模等工作。四是配合市直部门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前期调研准备工作,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新城市政管网规划已完成初步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现正修改完善;积极配合市城管局草拟我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已完成初步方案,待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住建厅;召集相关管线单位进行市政管网普查动员,5月2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普查工作方案。五是开发利用好城建档案。上半年共整理著录城建档案资料1100多份,装订入库220多册,整理其他资料250多份,接受办理查阅资料170多次,提供利用120多卷。

(四)加强指导协调,强化技术服务。

充分发挥全省“三规合一”试点市的先行优势,指导开展各类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冲突问题,提高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的效率。一是加强与云浮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的对接,配齐配强驻新城规划工作小组,专责协调、对接新城规划编制、实施等工作,主动提供规划咨询服务。二是积极开展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已完成郁南县“三旧”改造规划编制征求意见稿,安塘街总体规划送审稿和安塘街消防设施专项规划及镇安镇总体规划和镇安镇片区控规,天堂镇消防设施专项规划初稿;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帮扶完成我市1条生态文明村、1条贫困村的建设规划。三是配合市重点工作开展。配合开展2016年生态文明示范镇、村督查工作,配合各县(市)开展工业园区产业集聚申报工作;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调派了8名干部参与园区建设、“三旧”改造、宜居建设、市道路贯通工作。

我委下半年将强化职能,以攻坚的劲力、改革的措施、实干的作风,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规划编制研究。

一是根据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加快编制中心城区“十

三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通过这个法定规划进一步梳理、细化各重点发展片区、项目的具体建设安排,同时也解决个别建设片区、项目突破城市总体规划的问题。二是对新城近期重点连片区域进行总体一体化的规划设计,形成“总规--控规--专项规划--项目设计”良性互动的规划体系,系统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用地布局、道路设计、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问题,强化给排水、道路竖向、管线综合等市政专项规划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拟于10月完成规划成果。三是完成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年底前完成生态控制线详细划定、调研、建库等工作。四是加快新城相关规划设计,尽快完成《新城快线线位规划调整及沿线土地储备规划》、《云谷深化规划及设计》、《云谷功能延伸区城市设计》、《“一带两区”景观环境提升(含道路市政)》、《水景中轴的建设策划》等。五是围绕全市2016年重点工作,抓紧完成西江新城总体规划、转移工业园启动区总体规划和六都组团分区规划以及一批已经启动了的控规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六是启动云浮市新型城镇化规划招标采购。七是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编制部门“十三五”规划。(二)加强规划技术支撑。

一是做好省、市各类重点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及规划建设工作。二是配合市国土规划局办理各项业务案件。三是积极配合市国土规划局、云城区政府做好各类征地留用地和拆迁回迁地的安置及道路排水设计等工作。四是继续配合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交通局等做好管线普查、市城区市政道路贯通、各高速公路与市政道路的规划建设衔接工作。五是积极配合、协调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参加各项村镇学习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对各县(市、区)村庄整治进行技术帮扶等。六是加强与云浮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的对接,为园区招商、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依据。七是筹备召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计划在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框架下成立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市历史建筑咨询、审议和评定等相关工作,完善历史建筑认定审批程序。

(三)深入推进规划信息化。

一是规整地形图数据。继续开展四组团原有地形图整理入库,推进新城快线周边用地和“两轴”片区地形图测绘及入库工作,计划年底完成中心城区约300平方公里的基础底图,为规划编制、管理及基础设施规划提供依据。二是完善地理信息标准建设。在使用中完善全市大比例尺地形图采集及入库标准和更新制度,完善规划编制数据入库标准。争取年底前申报相关标准并争取获得奖项。三是落实三维建模工作。计划开展“云谷”片区三维建模工作,逐步推进西江新城三维模型建设,并计划年底前完成。四是推进市区管线普查工作。配合市牵头部门,计划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资料,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五是统一规划信息化管理模式。计划引进佛山市的先进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和经验,并向四个组团规划管理部门推广,利用规划“一书三证”管理信息系统和规划项目总平面及建筑单体审核入库系统,将规划审批管理信息及时收集并入库,实现统一的规划管理信息化模式及信息收集系统,解决规划管理信息不畅、资料分散和混乱等问题,同时整体提高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市政设施普查方案范文4

一、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结合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秋季行动,以“三合一”为重点,彻底清查和整治“三合一”场所,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普查整治的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我市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194号)、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和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75号),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一)“三合一”违法现象。“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标准厂房和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二)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三)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四)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用近六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初至11月下旬)。

市安委办负责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对各地各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乡镇、街道及其直属单位要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切实抓好本地和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各地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级各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无主管部门单位和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的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在*年11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宣传普查整治的意义、重点和存在问题。要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下旬至*年3月中旬)。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普查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市公安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普查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对本地的情况进行检查。

县级政府负责组织直属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当地政府,由公安机关分级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凡是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设置家庭住所的,全部按规定列入整治范围进行整治。整治后的企业员工宿舍与车间仓库完全分离。对确实不具备消防安全的“三合一”企业,在“关、停、改、防、搬”的基础上,采取“拆、封”等措施,落实联合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将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库分离,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安全场所;必须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安装点式烟雾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并保质保量安装到位;必须保证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员工集体宿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保证在事故状态下,人员能够安全、快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对于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场所要一律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对不符合消防条件、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要做到整改一家,复工一家,决不允许带着安全隐患复工,凡是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上报上级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各地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普查整治的进展情况于每月10日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各县(市、区)安委会要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普查暨“三合一”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稽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当地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当地政府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特别是对久拖不改的“三合一”场所,必须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总结阶段(*年4月上旬)。

*年3月下旬,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向市政府上报总体工作情况。市安委会在对各地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分析后,提出下一阶段整治火灾隐患的对策建议,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落实整改目标和责任,并由各级政府负责督促落实。*年4月上旬,由市安委会牵头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火灾隐患普查暨“三合一”场所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发现和查处普查整治措施不落实的情况。

市政设施普查方案范文5

一、普查目的

1、摸清我县城市园林绿化的底数,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准确详实的基础资料。

2、规范我县城市园林绿化统计口径,提供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及图片资料。

二、普查范围

县城规划区内所有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其它绿地、立体绿化和古树名木等。

三、普查内容

1、公园绿地:包括各类公园、游园、街头绿地、绿化广场等绿地的面积及植物群落结构。

2、生产绿地:包括国有、集体、个人经营的为城市绿化生产的苗木、草坪、地被花卉和种子的圃地面积,在圃苗木品种、数量。

3、防护绿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绿地的面积,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等。

4、附属绿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即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特殊用地中的绿地。包括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对外交通绿地等。

(1)道路绿地:道路的长度、宽度,行道树的品种、规格、数量、覆盖面积、株行距;分车绿化带、中心绿岛、人行道花坛花带的长、宽、面积,及其内的乔木品种、规格、数量,灌木品种、数量,草坪品种、面积。

(2)单位附属绿地:包括机关、团体、学校、医院、部队、企事业单位附设的绿化用地的面积,乔木品种、规格、数量,灌木品种、数量,草坪品种、面积,绿地外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单位院内的公园绿地单独记录、统计。

(3)居住区绿地:包括各种居住区、居住小区、家属院内的绿地面积,乔木品种、规格、数量,灌木品种、数量,草坪品种、面积,绿地外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居住区内的公园绿地单独记录、统计。

5、其他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水源保护区、城市绿化隔离带、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的面积,乔木品种、规格、数量,灌木的品种、数量。

6、立体绿化,包括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的植物品种、面积。

7、古树名木的品种、数量、树龄、冠幅、管护情况,制作图片资料。

四、普查精度

乔灌木的普查精度要达98%以上,色块、花卉、草坪的普查精度要达95%以上。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城市园林绿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张云江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小磊、县建设局局长王桂林、县建设局副局长戚雅萍任副组长,县建设局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长徐维红等同志为成员,负责统一部署、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城市园林绿化普查工作。

普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建设局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长徐维红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园林绿化普查的协调、组织等工作。

六、普查方法

1、在县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部署、统一规定、统一标准、统一行动。

2、以实地调查、测量为主。

3、抽样检查、核对。

4、统一汇总、整理。

七、普查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09年6月23日至7月12日)

主要工作:制定具体的普查工作计划和普查办法,做好宣传动员,建立各级普查机构,落实人员,将普查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组织培训,印制普查表,落实普查经费。

2、调查阶段(2009年7月13日至11月30日)

主要工作:组织人员现场调查、丈量、测算,并填写登记表,上报县园林绿化管理所(联系电话:0315-4123312)。

3、普查资料的汇总、整理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3月30日)

主要工作:普查数据整理汇总、普查数据抽样复查、普查资料的编印归档和分析应用。

4、完成园林绿化普查工作

八、普查资料质量控制和审核

为了确保本次普查资料的质量,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好质量关:

1、严格按照普查工作方案和有关普查说明的要求进行普查,做到不重不漏,避免计算过程出现错误。

2、建立质量责任制,层层把关,保证普查数据的质量。现场调查人员认真填表,核对无误后,签字上报。

3、在数据汇总录入计算机前,园林绿化普查办公室对普查数据按统一程序进行逻辑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九、保障与措施

市政设施普查方案范文6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和一起来看看吧

按照文件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真开展系统内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制定《城市管理执法局防汛自查工作方案》,明确基层各单位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相关排查内容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影响安全度汛问题,提出应急处理意见或整改方案,并限期解决。

二、认真开展汛前排水防涝设施巡查和维护

对防汛重点设施进行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一是对城区各桥洞、匝道、低洼路段以及排水泵站、排水管线等市政排水设施进行排查,全面进行清淤、疏通和维护,并在低洼路段设置排水明泵,做到汛期排水畅通。二是对易积水路段周边路灯、控制箱等配电设施进行安全排查,防止积水时发生漏电事故;三是对城区穿堤涵闸进行排查,调试维护启闭器,确保汛期正常运转。四是对城区各类雨水井、检查井进行排查及时清掏维护维修。五是对城区易形成内涝的区域进行重点踏查,研究制定解决办法与应急处理措施。六是对垃圾填埋场、公园景区进行排查,确保汛期正常运转。

三、做好城市内涝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细化各项防汛预案,重视“技防”,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对城区主要排水闸门、城区易发生内涝地点安装监控摄像头,做到实时监控。

四、做好汛期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拟在汛期储备编织袋3万条,铁线5吨、救生衣210件、发电机10台,水泵59台,各种抢险应急车辆38台。为了确保汛期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组建了21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

五、加强防汛值班工作实行联动机制

进入汛期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将加强与气象部门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沟通,时刻关注天气形势和天气预报,遇恶劣天气和出现险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防汛排涝,并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

六、积极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工作

1、积极申请资金,推进雨水泵站建设工程,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雨水泵站总投资额2119万元,现已经申请到位资金1098万元,项目争取年底前建设完工。

2、开展城市管网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城市排水管网现状,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1、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排查发现,2处位置,汛期易发生内涝。针对这2处地点,城管执法局汛期将采取专人监管,拉警戒线,打开井盖,加快排水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康美大道南湖一号附近处易涝点将在2020年底规划兴隆大街管线铺设完成后可解决,辉发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易涝点将在2020年底泵站建设完成后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