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矿山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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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应急预案

地下矿山应急预案范文1

一、基本情况

市有采石企业24家,其中22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家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自去年9月份以来,由于全运会、国庆60周年、元旦、春节等大型活动或节日相继到来,多数采石场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在应急管理工作上,全市24家采石场每家均不少于1名专职应急救护员,并且都与市4支区域性的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护协议。

二、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合力量,成立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

为提高非煤矿山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我们按照“布局合理、反应灵敏、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原则,在采石场数量相对集中的4个镇街,对应急救援力量与装备进行区域整合,先后成立了木石镇、柴胡店镇、南沙河镇、东沙河镇等4支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伍。救援队长由镇副安监中队长担任,具体负责日常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将自辖区内采石场的大型工程机械、救援装备予以登记造册,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救护队伍少、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各应急救护队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由救援队员及采石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通报相关事故案例,学习安全规程,开展巡回检查,协调救援演练,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签订协议,明确队企之间的救援关系。

为了激发救护队伍的积极性,我们按照“就近结对、有偿服务”的原则,积极敦促所有采石场与4支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目前所有22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全部于与4支救援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援协议;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家采石场也于今年与木石镇非煤矿山救护队签订了协议。各救护队根据每个采石场的规模,定期收取一定的费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所在采石场据实支付。

(三)跟踪指导,强化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结合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新办证工作,我们对全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逐一进行了修订完善,对救援人员进行了充实和调整,进一步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同时,我们组织专业人员对《市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修订,并报市政府备案,8月,被收录到《市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

(四)未雨绸缪,搞好救援队伍预防性检查。

4支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认真组织,精心制定预防性安全检查方案,采用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熟悉救援环境与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相结合的形式,每年至少2次派专业人员深入各采石场进行预防性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隐患、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和“三违”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采石场和镇安监中队,及时监督整改。对一些重大的安全隐患,则由安监中队、采石场及专业救护队联合商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处置方案,报市安监局批准后,由采石场抓好落实。超级秘书网

(五)加强演练,提升非煤矿山应急救援能力。

为督促采石场强化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救援能力,去年,我们先后在木石镇、柴胡店镇、东沙河镇分别举办了3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演练做到了组织指挥到位、资金物资到位、演练程序到位,全面检验了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检验了应急联动指挥工作机制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护队的抢险救灾能力。

地下矿山应急预案范文2

近期,湖南省、重庆市、山西省连续成功处置了3起煤矿事故。由于反应迅速、组织得力、救援方案科学,共有22名被困矿工获救生还,取得了很好的战绩。现将有关救援情况通报如下:

*年4月16日,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黄丰桥镇阁前村长城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井下当班31人中19人安全升井,12人被困。事故发生后,株洲市及攸县人民政府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调集邵阳国家级排水基地、湖南省矿山救援长沙基地及株洲市矿山救护队和大量装备物资投入抢险救援。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湖南煤矿安监局、湖南省煤炭工业局迅速派员到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工作。为了尽早救出被困人员,在一级排水能力不足、更换和增加水泵又时间太长的情况下,指挥部召集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决定将一号暗斜井和+52m水平积水排至二号暗斜井下部,保证了抢险不间断进行,赢得了时间。经过近110个小时的紧张排水、清淤和搜救,成功救出3名被困矿工。

4月20日,重庆市彭水县三义乡杉木沟煤矿发生大面积顶板垮塌事故,8名矿工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彭水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以县长为指挥长的抢险指挥部,迅速调集彭水、石柱两县矿山救护队,展开抢险救援工作。重庆市安全监管局、重庆煤矿安监局等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协调、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在巷道大面积严重冒落的情况下,指挥部组织专家论证后,决定沿冒落区和实体煤壁相联处挖掘小断面巷道,组织有经验的老工人现场指挥挖掘和支护工作,同时加大对事故区域的供风量,为被困人员供氧。经过200余名救援人员36个小时的连续奋战,掘进救援巷道68米,被困的8名矿工全部获救。

4月22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长宁镇木凹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3名矿工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临汾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抢险指挥部,组织临汾市矿山救护大队、乡宁县救护队、木凹矿和相邻煤矿近300名矿山救护队员和工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山西省安全监管局、煤炭工业局、山西煤矿安监局迅速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紧急协调调集排水设备加快排水进度。24日8时矿井排水结束后,发现通向被困人员地点的巷道交叉处被钢轨、溜槽及其它杂物严重堵塞,清理十分困难且危险性较大,指挥部及时修改抢险方案,决定同时掘进小断面绕过冒落区。由于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大大缩短了救援时间。经全力抢救,有11名被困矿工获救生还。

总结分析近期救援工作取得的成绩,充分体现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一案三制"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主要经验是:一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成功救援奠定了基础;二是政府、部门、企业反映灵敏、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为成功救援提供了保证;三是救援队伍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善战斗,为成功救援发挥了关键作用;四是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和专家的技术支撑为成功救援提供了科学保障。

上述三起事故救援,成功地抢救了22名矿工,减少了事故对社会造成的创伤,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了贡献,体现了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作用。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对参加上述三起事故救援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希望各地加强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水平,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

二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抓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提高预案质量,切实保证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保证预案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形成健全完善的预案体系。

三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提高能力,促进政府、部门、企业间的协调配合以及应急准备工作和应急管理职责的落实。

地下矿山应急预案范文3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以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继续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是做好非煤矿山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二是非煤矿山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继续推进尾矿库关闭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复产复工。

1.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主动作为,因矿施策,落实防控责任,疫情防控不到位不生产。

2.会商研判,科学调度,联防、联控,共同施策,严格验收程序,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有序推进企业复产复工,确保疫情防控、生产两不误。

(二)落实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细化岗位责任制,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公告、班组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描述确认等制度。

2.强化岗位风险辨识,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严格全员安全培训。

3.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有机融合,在创建标准化时,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考核内容,未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矿山企业,标准化一律不予验收。

4.加强企业基础信息管理,强化信息报送。各企业要完善基础信息,及时更新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标准化证书和“三同时”相关数据,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月底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上报安全基础科,确保信息准确。

(三)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严防“桃花水”。受极端天气影响,去冬今春,我市降雪较大,随着春季气温回升,大量积雪融化,地势低洼、受水害影响的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和尾矿库企业要制定防治“桃花水”工作措施,加强现场巡查,严防露天矿山滑坡、地下矿山淹井和尾矿库溃坝、漫顶事故的发生。

2.加强汛期安全监管。汛期来临前,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尤其是辖区有尾矿库的,要落实“库长制”和尾矿库企业、所在村屯、镇领导、包保干部“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有效防范因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震等各类自然灾害引发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好防汛度汛工作。

3.科学研判事故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针对非煤矿山企业“十类”易发、高发生产安全事故,以固有风险较大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为重点,开展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动火作业、顶板管理、防排水、提升运输设备管理、漏电保护装置及电器设施保护接地的专项执法检查。

3月底前,组织防排水和外包工程管理工作专项检查。6月底前,组织漏电保护装置及电器设施保护接地和不按设计生产、安全距离不够专项检查。9月底前,组织通风系统专项检查。12月底前,组织动火作业和顶(底)板管理检查。

企业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设施,严格落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

4.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尾矿库)监管。落实《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非煤〔2016〕5号)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停产、停建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加强领导带班和专人值守工作,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加强应急管理,妥善处置险情。

(四)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对仍在使用的,企业要立即停产,限期整改。

2.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地下矿山企业在开采技术条件和生产作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推广使用凿岩台车、铲运机等机械设备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减少人员操作,增强企业机械化、自动化的水平,切实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加强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的维护和使用。督促企业设立专人对“两个系统”进行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两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最大、可靠的技术保障效能。

(五)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

1.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评审和报备工作,将报备表报安监站备案。

2.督促企业建立本企业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增强本企业的应急救援能力。

地下矿山应急预案范文4

(2020年)

2020年以来,大柳行金矿在金创集团公司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集团、事业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坚定“双零”目标不动摇,不断提高责任意识、管理意识、执行意识、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使用水平,开展“三废”达标治理、标准化巷道改造等各类专项活动,同时,全力以赴推进奄口矿区安全设施建设,补充完善各类基础资料,为安全验收打好基础。为了不断总结经验,查缺补漏,更好地做好下步安全工作,现将2020年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层层落实责任 夯实安全基础

1.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1-12月份,生产安全责任工亡事故为零,突发环境事件为零,重大设备和交通事故为零,实现了安全环保双零目标。

2.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1)管理体系方面: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并根据情况变化对设立及人员配备文件进行更新下发。

(2)基础管理方面:及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单位规章制度、生产工艺等变化对规章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对安全环保责任状进行了分解签订,共签订责任状463份,签状率100%。

(3)安全会议方面:每月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会议,均留存会议记录。

(4)教育培训方面:2020年1月份制定下发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五类关键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1-12月份根据培训计划组织了各类安全环保培训,累计培训6127人次(外委施工2215人次)。组织参加烟台黄金技校各类安全培训班203人次。

(5)安全检查方面: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全矿安全环保大检查,1-12月份累计查处隐患1256条,罚款16余万元,安全奖励15万元。

(6)较大隐患整改方面:“较大隐患整改”指标中,“进一步摸清矿山周边不明区域水文地质资料”,该项目内容暂时无法开展相应工作;土屋尾矿库后期坝坡比问题暂时未彻底解决,按照当前筑坝方式,待达到设计坝高时,后期坝总坡比可达到1:3.5,但仍达不到设计要求值1:4.0。

(7)专项整治方面:根据集团要求编制了局部通风专项整治方案,正在按照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目前正在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开展岩石质量分级及支护措施方面的研究,支护设计随采掘工程设计一起设计、一起会签、一起施工和验收,截止2020年12月份,支护投入355.3895万元;2020年新增电瓶车2.5T2台,铲运机3台,扒渣机2台,现保有铲运机22台,电机车5台,电瓶车15台,扒装机20台;装运作业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根据集团要求编制了局部通风专项整治方案,正在按照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采掘工程顶帮支护再治理活动,对以前的支护欠账进行补账,自6月以来没有产生新的欠账。

(8)安全环保投入方面:1-12月份安全投入完成形象进度1266.18万元,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153.85%,环保投入完成形象进度284.1万元,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100.39%。

(9)安全环保科技创新方面:暂无创新项目。

(10)“三同时”手续办理方面:

奄口矿区改扩建项目进入试运行与整改阶段,预计明年6月底验收。7月份,完成了燕山矿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经过专家审查,已在网上录入相关登记信息。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顺利延续。

(11)“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面:

不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有效运行,5月份燕山矿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过了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评估认定。9月份,重新对土屋尾矿库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在平台上公示。

(12)绿色矿山建设方面: 燕山矿区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分数955分,实地核查评估975分,因为生态红线原因,未进入绿色矿山名录。奄口矿区将在取得安全许可证后,立即着手准备绿色矿山建设评估工作,2020年在地面硬化、绿化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13)生态环保方面:

“三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废综合处置率达100%在矿部建立了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储存间。4月21日,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有效期至2025年4月20日。

(14)领导下井带班方面: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记录台账。1-12月份主要负责人累计下井24次,安全总监下井带班48次。

(15)职业卫生方面:

健全完善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对全矿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共建立完善了304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含离退休人员);每月定期对井下作业面进行粉尘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2020年8月委托淄博圆通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年度检测,各项指标正常。9月下旬委托山东黄金职防院对全矿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共317人次;组织外委施工单位人员体检570人次,接害人员体检全覆盖。

(16)标准化建设方面:958竖井7中、10中开展了标准化巷道建设,现已完成,并通过了烟台事业部的初步查验,下步将参加集团内部评比。同时,事业部也检查了958提升班组、选矿厂车间等“双体系”示范班组(车间)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2月27-28日,组织专家对燕山矿区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评审,最终得分84.1分,符合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目前完成了选厂、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近期将提交烟台市应急局,审核通过后报至省应急厅待组织评审。

(17)应急救援方面: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去年9月修订一次应急预案,由于新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已下发,在2020年11月份组织应急预案修订,正在组织备案。

在矿部和尾矿库设置有应急物资库,各分矿在仓库内储存有应急物资,定期对应急物资库内的应急物资进行盘点和检查,及时进行维护和补充。

2020年1月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留有培训记录;于六月份组织奄口矿区突水应急救援演练,定期进行演练,留有演练记录,演练采取现场演练和桌面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8)行政处罚方面:1-12月份,未受到国家和地方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及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深入开展矿井通风和顶板支护专项治理

一是对通风系统进行梳理,对一些废旧巷道和采场出矿穿进行封堵,降低风流紊乱状况。二是对局部通风状况进行摸排,建立通风设备设施台账。三是购置了风速、温度检测仪器,定期对井下通风情况和温湿度等参数进行测量,建立了检测台账。四是专门对局部通风进行设计,计算作业面需风量,合理选择风机型号和安装位置。五是在巷道规格允许的情况下对距离较长的掘进巷道更换大功率风机,用直径600mm风筒代替原来400mm风筒,增加通风量。至2020年12月,大柳行金矿正常运行的主扇风机2台;辅扇6台;局扇16台,通风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2020年6月份开始,按照集团关于开展《关于开展顶帮支护再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了采掘工程顶帮支护再治理专项活动,一是对以前的采掘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欠账清单,制定补欠计划,根据计划进行补充支护,填补欠账。二是完善支护设计,支护作业必须与工程设计同时设计、同时会签、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及时工程岩石变化调整支护设计。三是根据每月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制定支护计划,严格按照支护设计和支护计划对采掘顶帮进行支护作业。四是完善支护台账,每月末各分矿将支护台账报送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生产部,将汇总后形成全矿当月的支护台账。截止至2020年12月份,全年累计完成锚杆支护22720根;网片14943㎡,穿带2835条,喷浆185.768m3,浇筑182.87m3,投入资金309万余元,保证了采掘工程顶帮安全。

(三)丰富多样,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月活动

6月份,按照集团、事业部及金创公司安全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订了《大柳行金矿安全月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发动全员大力开展安全月活动,宣扬“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活动主题与安全理念。期间,我们开展了教育培训、张贴悬挂宣传资料、安全演讲比赛、安全大检查大整改、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无小事建言献策等各种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预案演练过程中,蓬莱市副市长及应急、国土部门等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导、点评,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了演练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与建议。

(四)强化汛期隐患排查与治理

1.矿部成立了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检查小组,研究制订全矿防治水方案及防透水预防措施,检查、指导、督促全矿防治水工作。

2.汛期前,分管设备领导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对全矿井下排水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公示,责令责任单位按规程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满足排水需求。同时,委托淄博鸿德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各矿井50余台水泵进行了定期检测,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3.制订下发了《探放水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水害防治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井下采掘作业面必须配备探放水设备设施,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超前探水眼,保持水沟畅通,通讯完好,防堵水材料配备到位。

4.安全、保卫部组织人员对地表废弃井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巡查,发现一处封堵一处,防止地表水流入井下。

5.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对井下空区、废川、废巷进行了排查,特别是与其他矿山矿井的贯通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及时充填、封堵,防止积水。

(五)定期全面开展设备设施检验检测工作

3月份,委托检测提升机(绞车)16台、防坠器13台;5月份,委托检测排水泵52台、空压机25台;11月份,委托检测罐笼18台,对空压机储气罐进行了全面检验检测与压力试验,对燕山、奄口矿区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测与鉴定。提升钢丝绳在更换悬挂前均进行了检测试验。

(六)加强尾矿库现场安全管理

土屋尾矿库已堆筑11级后期子坝,安全运行8年。今年在十级子坝设置了坝体浸润线人工难测设施和干滩长度、坡度在线监测设施,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坝体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实时监测,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七)切实做好冬季“四防”防范工作

地下矿山应急预案范文5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结合上级要求和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巩固和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为有效载体,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矿山安全基础工作,提高矿山本质安全生产条件,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落实安全治理措施和责任,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条件;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持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监管人员,完善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矿山和地质勘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规范安全监管程序;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防范事故风险和减少事故损失;加强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依法打击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矿山。

二、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机构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要认真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投入、监管机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各涉矿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特别是有地下矿山的镇办,应进一步调整充实矿山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矿山监管监察和执法所需的车辆和装备;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建立起能够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的基层矿山监管网络,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有效防范各类矿山安全风险。

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机构,切实落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矿山企业应重点制定完善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准确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四、继续推进源头治本战略,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条件

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与“打非、治违”结合,与“三同时”审查结合,与许可管理结合,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条件。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和国土等有关部门要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盗采行为,整顿违规生产矿山,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矿山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力度,严把矿山安全准入关,从源头上杜绝规模偏小、工艺设备老化等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进入市场;要实施动态监管,敦促矿山企业依法组织矿山生产经营,不断保持和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大对现有矿山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对存在隐患的矿山,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现状评价和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与安全评价、安全现状评估结合起来。

五、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推进企业持续改进

(一)开展巷探地质勘查项目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掌握巷探地质勘查项目,建立安全设施情况基本档案。研究规范巷探地质勘查项目安全监管秩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目前已经备案的在探项目,一律限期补办审查手续,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和超期限、超工程量的探矿行为,持续改进我市地质勘查项目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提高勘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二)继续开展采空区安全专项治理。采空区治理对于防止发生地表塌陷,减少地质灾害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国土部门要在采空区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全面普查地下开采矿山采空区现状,特别是老旧采空区的分布情况。要建立起动态的采空区治理图示制度,全面清晰反映采空区的分布状况和工程最新掘进情况。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设计和技术要求采取充填、加固支护、重点监护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消除采空区安全隐患。

(三)继续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以消除安全隐患、消灭小型尾矿库、规范尾矿库监管为主导方向,巩固尾矿库专项整治成果。在去年尾矿库治理的基础上对剩余废弃尾矿库进行再排查再治理,制定整改措施,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限期完成隐患治理;继续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的尾矿库。严格尾矿库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不得投入运行;服役期已满的尾矿库,运营企业应当履行闭库程序,有关部门要依法提请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用尾矿库要限期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推广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对库区水位、降水量、泄洪量、浸润线、水平和垂直位移等实施监测。

(四)深化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治理。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是矿山生产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易发群死群伤事故。要在年提升运输系统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的基础上,深化提升运输系统安全专项检查治理。要按照新颁布的提升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标准规范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要求,扩大检验检测范围;督促矿山企业加大提升设备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力度,把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措施做实做好。

六、加强和改进矿山安全技术管理,推进实施科技兴安

(一)建立和完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地下开采矿山企业、地质勘查单位、中型以上露天开采企业应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山必须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机电、地质、测量、通风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负责制定矿山年度灾害预防计划,严格制定并执行防治重大灾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配备相应的人员和监测设备,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要定期组织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着重分析矿山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采空区情况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加强尾矿库、采空区、边坡等技术管理工作。重大事故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大安全科技投入,推广先进工艺技术,加快矿山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矿山安全保障水平。1.巩固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和露天采石场分台阶开采工艺工作成果,加强开采台阶要素检查,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露天采石场分台阶开采工艺与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开采设计审查和安全许可工作相结合,与日常动态监管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源头和生产过程安全监管,防止形成较大的安全隐患。2.试点推广应用先进的尾矿库监测手段,采用包括现代通信手段在内的多种方法实施对尾矿库的监控,以实时、准确地反映库区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坝体隐患、预防发生事故,保障尾矿库安全运行。3.试点应用矿山地下开采人员定位系统。在有条件的矿山试点推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以实时掌握井下人员的动态,对下井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生险情时准确了解人员位置,及时取得联系,科学实施救援。4.试点应用采空区岩音监控系统。在采空区顶板安装岩音报警系统,收集冒落岩石信息,进行声光报警预警,有效预测岩石冒落现象发生,为人员撤离赢得时间,避免造成人员伤亡。5.试点应用生产系统运行自动化和远程控制。在有较复杂生产系统的矿山,选择条件比较好的企业建立内部数字化信息平台,实现供电、提升、通风、排水、压风等系统的自动化、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通过风质、风量等信息自动检测判断,消除事故隐患,以减少下井作业人员,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

七、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安全生产门槛

在现有工作机制下,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整顿规范矿产开发利用秩序工作的目标、责任和完成时限,在保护资源和规范开发秩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矿山安全生产门槛,鼓励有实力并且管理规范的矿山企业实施并购、参股,引导个体工商户逐步退出矿山经营,显著提高我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八、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矿山企业应建立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每月现场检查的次数。地下矿山应确保每天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加强现场管理。企业应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危害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

安监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执法工作。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标准、要求,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要提高执法检查能力,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保证执法检查的客观性,提高执法的权威性。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九、加强矿山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对新录用的地下矿山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新录用的露天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及其有关部门要重视非煤矿山安全培训工作。要检查矿山企业落实全员培训情况,定期举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等安全生产培训班,组织涉矿基层政府安全分管领导、安监人员和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矿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掘施工队伍负责人等矿山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各矿山监管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技能。

十、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及其安监部门要整合社会资源、制定激励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支撑体系四项建设,用两年时间显著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一是培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要广泛吸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资源,充分利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和咨询等中介机构,在事故调查、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组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要吸收熟悉非煤矿山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责任感的同志。要明确专家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要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三同时”审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水平的提高。三是加强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要按照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等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要利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进行法规宣传、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等,努力为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及时提供工作指导和服务。四是加强矿山安全监管装备、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安全监管装备投入,逐步提高配备标准,努力解决监管手段缺失的突出问题,配齐矿山定位定量监测、井下气体检测等等仪器仪表,保障正常监管执法工作需要。

地下矿山应急预案范文6

*年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立足事故预防、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体制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实战能力,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进一步提高救援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而努力。

*年主要工作目标是:事故救援方面:增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对事故救援的现场指导和资源协调调度,进一步提高事故救援整体效果。应急预案方面:进一步健全覆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管理,强化预案演练,提高预案质量,发挥预案作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省、市(地)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实现所有省(区、市)建立应急指挥机构、70%的市(地)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间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部际协调应急机制,建立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预警机制。体系建设方面:矿山、危险化学品国家级基地项目立项,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项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启动建设。法制建设方面:贯彻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条例相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

*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共47项):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制定推进方案,交流工作经验,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年实现所有省(区、市)和70%的市(地)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重点县和重点企业设有专门机构。

2.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地)级应急指挥机构间以及国家、省、市(地)级应急指挥机构与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和国家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间的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传递和通报机制,切实做到指挥有力、反应灵敏、行动迅速、施救有效。

3.理顺和建立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责权统一、有利管理、有利指挥、有利施救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地人才储备、技术储备、装备储备、培训演练等功能,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应急救援区域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强有力的区域协调联动能力;制定国家投入形成的矿山、危化品基地资产管理办法,以资产管理为纽带,强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部门协调机制,对有关部门之间应急协调配合的内容和程序做出具体规定,充分发挥相互间的协调功能,加强信息通报、工作交流、情况沟通和支持合作,增强合力,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同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

5.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部门与气象、海洋、地震等相关部门协同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报、预警、预防和救援机制;加强值守应急,及时掌握重特大险情信息和情况,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为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提供保障。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与矿山等专业中心的工作机制。

7.加强医疗救护与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矿山事故、化学事故医疗救护网络,形成快速响应、相互补充、协同作战的医疗救护体系。

二、加强预案管理,提升预案质量,完善预案体系

1.通过落实责任、逐级推动、典型引路和示范指导等措施,进一步健全针对各类事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推广预案管理典型经验,深化预案管理。

2.加强预案的报备、审查和协调工作,贯彻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衔接性和可操作性。

3.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预案评审标准,规范预案管理程序,完善预案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预案数据库,提高预案管理水平。

4.加强预案宣传、培训,编制预案简明手册和预案管理教程,使各级应急管理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真正了解预案、掌握预案。努力推进预案常态化管理。

5.按照“突出重点、不求大求全,注重实效、不流于形式,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应急演练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及时总结演练工作经验和教训,推广好的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适时修订预案。切实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的目的,以提高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和处置能力,提高救援效果,减少因盲目施救扩大事故。

三、落实“*”规划,推动科技进步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明确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抓紧国家级矿山、危化、排水基地立项和建设工作;组织对57个国家级基地进行中期评估;组织编制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同时,各地及基地所在企业要加大对基地建设的投入,搞好配套建设,全面提高区域作战能力。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与速度,实现建设目标。

2.各地及骨干救援队伍所在的企业,要加强本地本单位骨干救援队伍的建设。制定骨干救援队伍的建设标准,按照体系建设规划提出骨干队伍规划意见,加大投入、加强建设、加快步伐、早日达标。

3.加强应急信息系统建设。组织编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重点解决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问题。以市级应急资源数据库为基础,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依托,加快推进国家、省、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体系建设,优化整合资源,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

4.按照《“*”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针对煤矿瓦斯事故救援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特点,选择国家级救援基地,制定建设标准,启动两个方面救援基地示范项目建设。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水平。

四、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搞好事故救援和预防工作

1.进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要做到快响应、早出动,强化组织指挥,依靠专家决策,科学制定救援方案,有力有效施救,尽力减少损失。要加强事故救援指导协调工作,对较大以上事故要跟踪了解救援情况,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调动资源和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组织各类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和特殊作用,积极投入到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当中,除参加本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外,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配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到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参与排查治理隐患。

3.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职责;选择重点区域,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要岗位和关键部位的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基础上,实现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互联互通,在监测监控基础上建立预警体系。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安委办[*]1号)文件精神,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自然灾害隐患排查、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

5.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赋予其职责,明确检查内容、标准、程序和奖惩制度,推进应急救援队伍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重点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6.积极参与各类安全检查和督查,在检查督查中注意发现总结应急管理方面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以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在调查中了解有关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

五、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1.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班中增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内容,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普及,增强忧患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自觉履行职责和义务。

2.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出台的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和促进;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在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体现应急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3.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和制度建设,着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调研起草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矿山救援基地建设标准》、《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管理办法》、《国家投入的应急救援资产管理办法》等与条例相配套的应急管理法规和标准。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4.组织开展对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明确应急管理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管理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等方面情况的专项检查督查,通过检查督查,促进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着手调研制定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员劳动保障制度、政府应急准备金制度、企业救援队伍提供社会服务、预防性检查等相关工作经济补偿办法和企业、社会物资用于应急救援的补偿办法等应急管理有关经济政策,为应急管理工作快速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经济保障。

6.贯彻落实《突出事件应对法》和《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申请建立应急救援奖励基金,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激励机制。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整体水平

1.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两个负责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监督,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总体工作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同步推进。

2.掌握社会应急资源,以市级应急资源数据库为基础,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各种应急资源数据库、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事故救援案例库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数据库、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及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为有效开展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要加强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业务建设,提高指挥协调能力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3.建立事故救援正反两方面案例的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及时对参与救援的每起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定期对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汇总分析;组织对矿山、危化、海上搜救、隧道施工等事故救援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总结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通过总结、分析和评估,找出规律和特点,注重用经验指导工作,用教训推动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做好年度事故救援工作总结评估和事故趋势分析工作。

4.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资质管理,做好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通过资质认定,促进素质提高;出台和完善标准,推进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提升各类救援队伍尤其是中小队伍的标准化水平。

5.推动矿山和危化等高危行业的企业按要求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各地在工业园区和企业集中地区建立专业救援队伍,与国家级基地和骨干队伍共同形成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组织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与没有专职队伍的危化品企业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都有救援保障。

6.努力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镇、进村屯、进企业、进学校;落实基层乡(镇)、村和中小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确保有人管,又会管、管得好。

7.办好第七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选拔优秀救援队伍参加第六届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先进经验,提高我国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拓宽宣教渠道,创新宣教形式,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办好应急指挥中心网站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动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开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刊、专版、专栏和摄制专题节目,编印知识读本、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普及应急救援知识。

2.以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各种媒体集中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主要制度;分层次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研讨班、讲座会。

3.认真搜集总结和宣传报道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路和典型示范作用。

4.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完善应急救援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应急救援培训教材,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人员、救援队伍指挥员培训,组织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骨干力量赴发达国家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队伍自身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内涵,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围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易发期”我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特点,认真探寻和把握规律,强化理论创新,指导工作实践,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原则为统领,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2.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加强理论武装,提高理论和政治思想水平;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提高业务素质。

3.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抓好制度落实,形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4.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忧患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

5.搞好评优表彰工作。认真做好*、*年度事故救援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各类救援队伍及其指战员的选树、表彰工作,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