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金融安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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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金融安全

经济金融安全范文1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金融安全;影响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7.29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7-66-02

一、导言

经济全球化是指资本、商品、服务、信息以及人才超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流动和扩张的现象。经济全球化的表现形式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跨国公司为主体,最终发达国家是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当今世界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发展,世界经济已成为一体,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脱离世界经济孤立存在,国家间的竞争也已不再是军事力量的对抗而是经济实力的较量,国家的国际政治地位也逐渐取决于其经济地位,一个国家要想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作用,必须有强大的国内经济实力做后台。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是一把双刃剑,对我国经济发展既是机遇,同时也是挑战。在经济安全中金融安全至关重要,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速度加快,银行、国际资本、汇率和金融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越来越影响我国金融安全,国家迫切需要制定一系列措施应对金融风险。

在当代,金融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经济运行中的各种关系都可以反映为金融关系,金融可以反映和调控经济的运行状况,因此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金融安全首先是金融体系的安全,其次是货币资金流通的安全以及一个国家在面对内外冲击的时候保持本国金融及经济不会受到重大损害(吴成颂,2005)。金融安全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机制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对经济持续发展起着稳定器的作用(郑柏清,2011)。

二、我国金融安全问题的影响因素

我国的金融长期处于政府的监管下,在经济全球化下怎样抵御风险至关重要。在现阶段,发达国家控制了国际金融交易,往往千方百计把风险转移给发展中国家,我国开放了金融市场后,发达国家更容易把金融风险向我国转移。

(一)银行

银行等机构长期处于国家的保护之下,往往是体现了政府的意志。改革开放后国家对银行进行了多项改革,但银行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最终目标尚未实现。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资银行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涌入国内各大中城市,外资银行的优势资金、先进技术、金融创新、管理理念,加重了我国银行业间的竞争,国内银行为了吸引客户,不得不降低贷款利率提高存款利率,最后导致银行的经营成本增加,利润减少。

(二)信用

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仍然处于缺失状态中,银行的不良贷款多,社会对金融体系信心不足。在政府行政干预下,银行贷款给经验不善的国有企业,一些企业借改制的名义逃避债务。导致我国银行不良贷款增多的原因很多,如贷款人的骗贷、银行的投机冒险行为、资本市场不够发达使得银行的融资负担过重等等,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国家的体制政策因素,二是银行自身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不善(徐大建,2010)。

(三)资本市场

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发育阶段,金融体系不成熟,国际游资即“热钱”为了投机不断涌入,但其目的仅在于短期投机盈利,炒作对象往往是股票、期货和房地产,较少进入实体经济。进入中国的国际游资的后果必然是扰乱金融市场,使国内金融资产价格上涨,证券和房地产价格出现泡沫。同时,一旦国内经济有风吹草动,这些热钱便迅速流出,极大的影响了经济的稳定性。

(四)汇率

发达国家为了转移国内经济危机,迫使人民币汇率大幅度变动,人民币的升值预期加大,对我国的出口贸易造成极大影响,进而影响就业和社会稳定。此外人民币升值还涉及政治问题,增加了国家调控经济的难度。

(五)人才

金融从业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金融人才,人才储备和管理技术不善。尽管国家培养了大批金融学专业人才,但专项培训和知识更新较少,不能满足金融快速发展的要求。

三、解决我国金融安全问题的对策

(一)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如果我国的经济环境良好、金融体系健全,那么金融安全就高,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就强。保持经济稳定增长,避免大起大落,是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根本保证。发展经济以增强国力,“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抗击金融风险的能力,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解决好国有银行的遗留问题

要求国有银行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如实披露经营情况,正确化解掉不良资产。同时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迅速适应经济全球化下的竞争方式。

(三)完善对外资的管理

外汇管理局、海关等部门要加强对外资的管理,控制资金进入股市、证券或者楼市等非实体经济,引导其投资向实体经济。

(四)制定国家金融法规

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金融政策的制定,要慎之又慎,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法律是保障金融安全的最适当的武器之一,健全的金融法制体系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

(五)对金融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培养适合时代要求的金融创新人才,不仅要求业务上熟练,更要求对国家的责任感。

(六)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所产生的金融衍生品不断增加,我国的金融监管更加复杂化。发挥中央银行的调控功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系,防止泡沫经济。从当前主要监管业务、干预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转向使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七)加强区域合作

经济全球化决定了一国金融与它国联系的紧密性,因此要加强金融安全,不能仅靠一国的力量,各国共同行动,协调货币政策是至关重要的。同时,要重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在维护金融安全上的协调作用。

(八)加强国家干预

政府对市场进行适度干预,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重点扶持重要的产业,同时政府要建立金融安全预警制度和金融安全应急机制。

参考文献:

[1] 吴成颂.我国现阶段金融安全的影响因素与对策[J].现代管理科学,2005,(10).

[2] 郑柏清、周先波.金融安全、全球化与经济增长: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经验[J].南方经济,2011,(07).

[3] 徐大建.我国的金融安全问题与金融监管对策[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0,(06).

经济金融安全范文2

关键词: 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3-0052-03

一、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的现状

目前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从形式上看是多层次的。从性质上讲,有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从服务范围看,有全国性的、区域性的和地方性的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社;从组织形式看,有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也有股份制的商业银行,还有合作性质的信用社。更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正在发生着积极变化:中国农业银行已明确继续姓“农”,并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其未来业务发展的重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在进行业务转型,从以前单一的粮油收购贷款转为全面经营多种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在成为资金回流的渠道,并将开展国债质押小额贷款等业务;由央行牵头组建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在试点之中;建立村镇银行的改革试点即将落实。这一切均表明,形成实质性、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已经成为下一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主线。但从另一方面看,由于欠发达地区地理、历史、观念等诸多原因,在体制上、管理上、经营上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给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安全运行埋下隐患。

二、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风险的表现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加剧

近几年来,由于企业发展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农村金融机构(以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的贷款质量和赢利能力都出现了下降趋势。各级政府虽然已经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来减少金融风险,但农村金融机构的营运中仍潜藏着较大的经营风险。从流动性指标来看,全国活期存款的比重(农业银行)从 2002年的80.65%增加为2004年的87.48%,而同期中长期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则从55.75%上升为64.30%,资产来源的短期化与资产运用的长期化之间的矛盾日益凸现。从安全类指标来看,逾期贷款比重、呆滞贷款比重和呆账贷款比重3个指标都有所上升,农村金融机构的坏账风险有逐渐上升的趋势。从效益类指标来看,全国农业银行2004年的税后资产利润率为 0.0499%,而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机构基本处于亏损状态。利润率过低也说明金融机构的长期风险有所增加。政策性金融机构方面,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状况同样不能让人乐观,其可持续性经营问题受到威胁。

(二)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居高不下

截至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含改制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资本净额达1037.18亿元,资本充足率达 5.89%;全国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3851亿元,不良贷款率 17.53%(扣除专项票据置换因素,实际为21.23%)。农村信用社风险已相当严重。表1是广西省平乐县某信用社2001至2004年贷款情况表,2004年贷款总额为1693万元,呆滞款项合计869万元,不良贷款为51.32%,远远超出银监会制定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42%的红色警值,情况另人担忧。

(资料来源:2007年,中国农村金融调查,韩俊等著)

(三)农村金融资产盈利性差,农村金融风险与收益逆向变动

追逐利润是资本的本性,农村金融风险作为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一种机制,它的损失是相对的,风险与收益是同向变动。但是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基本情况来看,金融交易呈现高资本投入和低资本回报的异常状况,即风险与收益的逆向变动。这是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和金融机构的政府垄断性,致使这种违背经济规律的现象时常发生。在实际操作中,农村金融机构为了提高自己的盈利水平,往往对信用较高、风险较小的贷款(以农村居民贷款为主)实行高利率,而对有些贷款要求,即使明知其风险较大,但是迫于行政压力、人情关系或者是由于自身的腐败行为,常常提供优惠利率,使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高风险,低收益”的现象。

(四)资本充足率过低

资本充足性是衡量金融机构经营状况是否稳健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满足这一条件的前提下,金融机构的资本既能应付坏账损失的风险,又能保证金融机构正常运作达到盈利。因此,为了保证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都要求金融机构达到一定的资本充足率,中国人民银行也对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金融机构提出了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的具体要求。但是,大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根本达不到这一标准,如果以农村信用社为例,2004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不足总社数的30%。据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调查,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在2%以下,由于资本充足率过低,导致许多农村信用社面临巨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不同程度地存在

有些金融机构由于存在错误的价值观和政绩观,为了追求小集团利益或者眼前政绩,缺乏市场调查和科学的分析决策,甚至丧失原则,违法违规进行经营操作,如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的行业发放贷款等;有些金融机构由于缺乏对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研究,违反程序进行操作,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不坚持“三查”制度、授权授信制度、担保抵押制度等。

(六)农村非正规金融风险

随着农业银行大量撤并其在农村的分支机构,实行从农村到城市的战略收缩,农村经济对于资金的大量需求刺激了民间金融、地下金融的迅速增长。在欠发达农牧区,农牧民借款主要用于种养殖业的简单和扩大再生产,但是由于农牧业产品的特殊性(如产品的单一性、趋同性、周期性等等),随着我国农村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农牧民面临着一系列的市场风险。

此外,由于目前对民间金融监管的相关法规还不完善,民间金融活动出现了一些诸如诈骗、恶意逃废债务、高利贷等,从而影响农村正常金融秩序。在欠发达地区的地下金融市场,因经营形式单一、经营手段强硬,引发问题较多。因此在日益活跃的我国民间金融领域已经积累了一定程度的风险。

三、欠发达地区金融风险预警机制设想

(一) 建立农村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思路

一是建立一套能够科学、合理、敏感地反映金融风险状况的监测指标体系,然后根据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以及参考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确定各指标的预警界限值;二是事先确定的数据处理方法或模型,对各指标的取值进行综合处理,得出金融风险的综合指数和相应的风险等级;三是用灯号来显示金融风险状态。即金融风险预警系统主要由指标体系、预警界限、数据处理和灯号显示四部分组成。

(二)欠发达地区金融风险预警机制设想

农村金融风险预警方法应从宏观和微观的定性判断和定量测算两方面进行,完整的预警机制应由预警、识警和警情处理构成。限于篇幅,我们这里侧重于微观的定量监测,警情处理另文著述。

1 建立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指标体系。要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首先要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指标体系。主要由数据指标体系、预警界限、数据处理和信号显示四个部分组成。

(1)确定监测指标。从宏观上看,应包括整个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的流动性、资产安全性、盈利能力、经营管理、重大案件对金融业的冲击、金融业成长、金融业增长质量和效益以及宏观经济运行绩效等方面的指标。金融风险监测指标体系要融金融指标、经济指标、社会指标于一体,并能够及时识别各类风险的警情、警兆、警源及变动趋势。

从农村金融机构自身角度来看,构成农村金融的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含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农村金融风险预警监控主要应围绕金融机构经营行为、业务管理、风险防范、资产安全,进行定期业务分析、信贷资产质量评价、保险标的风险评估、资金运用风险评估,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预报(这里的监测预报是指正规农村金融机构)。根据《巴塞尔协议》中规定的风险指标以及人民银行制订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预警指标,本着简明实用、可操作性强的原则,采取针对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特点有松有严的灵活策略,结合国际国内农村金融风险预警成功经验,从流动性、盈利性、充足性、安全性四个方面考虑建立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预警指标体系(见表2)。

分类风险度计算公式:

警值越小风险越大分类风险度=(警值/ 标准值)×权重

警值越大风险越大分类风险度=(警值/ 标准值)×权重

(2)确定合理的预警界限。预警界限指金融指标的数据变化达到可预兆发生金融危机的这一水平。从金融危机预警研究的成果看,有的金融指标在国际上已经有公认的预警界限标准。例如,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协议》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定为8%、短期外债/外债总额接近或超过25%就是危险信号,等等。对于没有明确的国际公认的预警界限指标,可以参照本国或参照经济、金融背景相似国家或地区在金融稳健时期各项指标的数值,并根据历史上发生金融危机过程中有关指标数据变化情况来分析测定。

(3)根据不同的警情制定灯号显示。为了直观地预报不同类型的警情,可以结合国家统计经济监测预警的做法,对警度采取类似交通管制的绿灯、蓝灯、黄灯、红灯信号来分别表示正常状态(60%以上)、低度风险警戒(60%--45%)、中毒风险警戒(45%--30%)、高度风险警戒(30%)以下不同等级的警度。我们这里蓝色表示已经存在风险,黄色警值表示已经出现一定的金融风险,金融机构需要提高监控力度,采取动态监控,及时反馈信息,并采取一定措施,尽可能地化解风险。红色警值即重度风险警戒,表示金融机构的风险已经很大,此时应采取一级警戒监控,提防随时可能出现的可能严重影响金融机构的事件。

2 建立欠发达地区金融风险综合分析制度。重点分析的内容有:(1)加强对具有全局性风险隐患的经济、社会因素的分析。(2)加强对信贷投向的监测分析。分析信贷资金的流向和流量,密切关注信贷投向较多行业的发展周期、发展前景、贷款使用情况、不良贷款增减变动趋势等,及时揭示信贷投放的行业风险。(3)加强对跨市场风险的分析。综合分析整个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风险状况,揭示金融市场的风险隐患及房地产等其他市场风险积聚情况,深入分析金融市场风险的传播途径和方式。

3 建立欠发达地区金融风险预警通报制度。一个有效的监管机构必须能保证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渠道,包括各个部门之间的横向信息渠道和各个上下级之间的纵向信息渠道畅通无阻,使得金融机构的每一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信息传递责任。通报制度应由银监会制定和执行,对欠发达地区金融风险的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形成预警信号,并将预警信号向外传递和通报,以遏制风险扩散,这也是中央银行“窗口指导”的一种方式。

参考文献:

[1]郭河彬,2006: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形成与化解[J].金融理论与实践第4期。

[2]韩俊等,2007:中国农村金融调查[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

经济金融安全范文3

    一、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从现有资料来看,国外学者对金融安全的概念尚无统一的界定。这表明,对金融安全的概念进行具体和明确界定较为困难。同时也表明,经济安全的内容涉及到与一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众多的要素的安全,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经济安全中金融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国外学者通常都将金融安全放在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系统中来探讨。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应当说相关的研究仍在起步阶段。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界定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王元龙,1998)和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梁勇,1999)。

    1.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

    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所谓金融安全,简而言之就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

    对金融安全概念的上述界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进行界定。金融可以理解为凡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把金融安全的概念界定为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并强调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这实际上是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其次,反映了金融安全概念的广泛性。要进行货币资金融通、从事信用活动,就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是由五个基本的要素所组成:一是金融制度,具体包括货币制度、汇率制度、信用制度、银行制度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度、利率制度、金融市场的种种制度,以及支付清算制度、金融监管制度和其他;二是金融机构,通常划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类;三是金融工具,是指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文书等,其包括的范围极为广泛,从传统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直到期货、期权和种种金融衍生工具的标准合约,金融工具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是金融活动的载体;四是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发行和流转的场所,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及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五是金融调控机制,是指政府进行政策性调节的机制,金融调控机制的内容包括决策执行机构、金融法规和货币政策。既然金融安全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毫无疑问,在金融安全概念中理所当然包括了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运行的安全。

    再次,将金融安全的概念置于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讨论。金融全球化的影响具有两重性,金融全球化在大大提高国际金融市场效率、有效配置资源、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加大金融风险和引发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为人们重视金融安全问题不断地敲响了警钟,也为人们在金融全球化潮流中维护金融安全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经验教训。正因如此,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概念时特别强调一国对外金融的安全,认为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问题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需要指出的是,强调对外金融的安全,并不意味着忽略内部金融的安全,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对目前的开放经济体而言,内外部经济往往是交织和融合在一起的。过分强调外部均衡的能力和状态而忽略内部均衡的状态来谈金融安全可能有失偏颇。其实,这种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中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内外部金融安全,因为货币资金融通既可以是在国内金融市场进行,也可能是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

    2.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

    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从概念的源泉看,安全本来是国际关系学的概念,因此需要从国际关系学基本概念出发,结合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给金融安全下定义。抽象地说,金融安全是对“核心金融价值”的维护,包括维护价值的实际能力与对此能力的信心这两个紧密相关的方面。梁勇博士认为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核心金融价值”和该价值所维系的金融安全。

    首先,“核心金融价值”是金融本身的“核心价值”,主要表现为金融财富安全、金融制度的维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正常运行与发展。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本身(当然包括王元龙所说的货币资金融通)的稳定和金融发展的安全,这也是对金融安全最普遍的理解和最常见的金融安全问题。

    其次,“核心金融价值”是受金融因素影响的国家的“核心价值”,表现为国家的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受金融因素影响(包括危害和维护两种情况)程度。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领域对国家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的维护,即把金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看成是对国家安全的支撑。

    第三,“核心金融价值”是国际金融运行中本国的“金融价值”,其内容除了避免金融财富外流、外来冲击危及国内金融制度与体系进而危及经济、政治和军事安全外,主要是“金融主权”。这种“金融主权”是控制金融体系的力量,保持对国内金融运行和金融发展的控制。这是前两个层次的自然延伸,既包括金融本身的安全,也包括金融对其他领域安全的影响。之所以在前两个层次之外特别强调对金融体系的外来冲击,这是在金融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外部因素冲击国内金融体系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并且金融全球化赋予金融安全以更大的紧迫性。

    根据对“核心金融价值”的解释,这种观点认为,国家金融安全是指一国能够抵御内外冲击保持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即使受到冲击也能保持本国金融及经济不受重大损害,如金融财富没有大量流失、金融制度与金融体系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状态,维护这种状态与能力和对这种状态与维护能力的信心与主观感觉,以及这种状态和能力所获得的政治、军事与经济的安全。

    郑汉通博士和雷家骕博士对金融安全的概念也作了类似于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的界定。郑汉通认为,所谓的金融安全,即一国金融利益不受侵犯,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不受破坏和威胁,金融体系能抵御各种金融危机对其的侵害。反之,当一国金融利益受到侵犯,金融体系不能正常运转,面对各种各样的金融危机毫无抵抗能力,就是金融不安全。

    雷家骕认为,所谓金融安全,主要是指金融领域能够通过利用各种手段抵御和消除来自内部及外部的各种威胁和侵害,以确保正常的金融功能和金融秩序。

    3.对金融安全概念的再认识

    从国内外学者对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概念已有的解释来看,要准确界定金融安全的概念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金融的含义与主要内容。金融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金融运行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而金融体系则是由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调控机制所组成。

    二是安全的含义。安全是指在宏观上不存在威胁,在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安全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行为,如安全措施与安全机构。

    三是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对经济安全问题的研究始于冷战结束之后,而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安全观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提出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可将金融安全的概念进一步界定为:金融安全是指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在其金融发展过程中具备抵御国内外各种威胁、侵袭的能力,确保金融体系、金融主权不受侵害、使金融体系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一种态势。

    二、金融安全概念的内涵

    为了准确理解金融安全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探讨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之间的相关性及重要区别。

    1.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

经济金融安全范文4

1、资本的非法流出入对我国金融安全的负面。

对外开放促进了我国经济、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对外依存度的提高表明我国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国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为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总体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对外开放过程中,有很多因素对我国的金融安全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其重要表现就是资本的非法流出入。对我国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增加宏观金融调控的难度、降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容易造成金融泡沫、增加金融风险。

2、经济全球化对我国金融安全造成的风险。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我国传统金融的落后运营模式在同国外先进的金融营运模式的竞争中明显要处于劣势,而且现有的宏观调控手段也很难达到一体化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我国的经济、金融对外开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在大力提高国内宏观经济、金融调控能力的基础上循序渐进。

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金融安全的挑战。

要充分认识到对外开放金融市场对我国金融业产生的压力和冲击。一是尚未完全走向企业化经营的国有商业银行系统尽管其分支机构众多,但它们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经营能力、技术条件等方面无法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大银行相竞争,一旦允许外资银行大量进入并放开人民币业务的限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面临一些优质客户流失的严重问题。二是在金融开放条件下,市场利率必然要取代官定利率,现行的非市场化汇率决定机制也必将面临考验。三是随着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的不断开放,资本的自由流动将给我国经济、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带来许多难题,大量短期资本的流人和流出就会对我国的金融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4、资本账户开放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冲击。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资本转移限额的要求必将放宽、对外商企业属于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管制将放松、对居民在国外持有的外汇资产额度管制也将放松,这些无疑都会增加资本账户管理上的难度:一旦长期资本大量流入,迅速增加的资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和利用,再加上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增加,会刺激金融资产价格的过度上涨,进而促使经济泡沫化,最终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脆弱化、甚至崩溃。

5、国际游资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每天国际金融资产交易量约为贸易交易量的80倍。带有游资性质的短期资本已经超过10万亿美元,每天有相当1万亿美元的游资在全球资本市场上寻找归宿。在我国,由于金融法规还尚未健全、安全监管能力还不足以应付外界风险,因此,一旦大量的国际游资冲击我国金融市场,势必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引发金融恐慌。

6、金融对我国金融安全提出新的课题。

随着全球机的迅猛发展,网上银行、网上金融已经成为现实。在国际互联网上,银行与客户可以不用见面便能完成日常业务往来,它消除了时间和地域的差异,改变了传统的金融业务运作模式,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但同时也应看到,作为开放性质的因特网,其安全程度正日益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威胁。近些年,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网上银行系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袭,这些事实都清楚地告诉我们,越是高新技术越存在受到侵扰甚至瘫痪的隐忧。

我国的网上银行业务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尚不完善。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信用卡系统、结算系统等多个重要的银行业务系统随时都面临着被不速之客袭击破坏的危险。我们引进了先进的网上金融技术,但配套的风险防范制度和安全预警系统还需要和中国国情逐渐结合,在这期间,金融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7、金融装备落后、国产化程度低是我国金融安全的重大隐患。

首先,我国银行化的平台大部分从国外引进,从根本上来说是不安全的。我们可能过多地注重电子化所带来的收益和便捷,但注注容易忽视我们所使用电子化平台大部分是从国外引进过来的。由于这些平台软件并末公开源代码,其风险防范能力强弱便无从得知。第二,我国金融电子设备的核心技术大都是从国外进口的,使金融安全的基础极为脆弱。在我国金融电子化的过程中,和其他行业的设备引进过程一样,提出“以市场换技术”的思路,但在金融电子化的过程中,无论是整个金融系统内的操作平台,还是电子支付系统等核心技术,都对国外技术的依赖性越来越大,这种结果导致我国金融安全的基础极其脆弱。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在于,在金融设备引进的过程中,一直是消费行为的引进,一般是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直接引进,故他们关注的是消费技术,而不是研制开发和设备技术。因此,我们没有向汽车制造业等行业那样,扶持起自己的金融设备研制开发和生产力量。

8、金融监管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金融安全的需要。

从我国、金融国际化进程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金融监管的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金融监管的组织机构、人才队伍、技术手段等都与金融监管的要求还有差距。金融监管制度、监管水平还不完全适应我国金融安全的需要。

9、金融法制建设与保障我国金融安全的要求不完全相适应。

金融、法规是我国实施金融监管、保障金融安全的法律依据,也是金融监管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入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在实践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我国金融立法任务仍然很重,在某些立法方面明显滞后,同我国的金融改革和保障金融安全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从各国金融实践看,随着全球以金融自由化、国际化、一体化为特征的金融变革不断发展,各国的在金融立法上尤其更重视管制、监管力度和尺度的把握。亚洲一些新兴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正是没有意识到借助法律手段和力量、在利率自由化和开放国内金融市场的基础上强调有效监管,从而整个国家经济缺少必要的“防火墙”,暴露出金融法制尤其是监管法规上的严重缺陷,这些缺陷在遭受冲击时暴露无遗,成为引致整个金融危机的机制性因素。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正视这一,通过大力加强金融立法,实现金融有效监管,规避机制性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鉴于我国在金融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国际上的经验教训,我们对金融安全问题必须超前对策,做到趋利避害。

(一)成立专门金融安全研究和决策机构,制定金融安全政策和标准。由于金融安全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因此保障金融安全的工作应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要在对国内外、本外币市场的充分研究之后,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和金融安全政策,用国际化的标准来衡量执行的情况。只有这样,我国的金融安全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大投入,研究开发金融电子化的软件平台和金融电子设备的核心技术,提高金融装备的国产化水平,夯实金融安全的基础。针对我国在金融电子化的软件平台和金融电子设备的核心技术完全依赖国外进口的现状,我国在注重金融安全的过程中,应大力加大这方面的投入,通过扶植自己的

技术力量和生产能力,提高金融装备、尤其是核心设备的国产化水平,真正夯实我国金融安全的基础。

(三)加强金融安全法制建设,提高金融监管机构监管水平,及时消除金融安全隐患。东南亚金融危机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那就是:此次金融危机尽管起因于外部的货币投机冲击,但是从根本上讲是一次自源性的危机。它是货币危机、银行体制危机、债务危机、清偿力危机的综合表现。而金融安全法制建设的落后,正是这次金融危机的根源所在。因此,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我国应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健全、完善金融法律体系,逐步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金融规范化、法制化环境,尽快改变金融市场重要法律、法规不全,某些重要金融活动无法可依的现象,同时还应加强研究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问题。理顺政府与和银行的法律关系,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和银行管理体制改革。要强化金融执法问题。坚决执行市场准入、从业资格和分业经营等制度。要赋予国家金融监管机构以应有的权力,并使之在运作上保持独立性。必须充实金融执法队伍,提高金融执法人员的素质。严厉惩治金融犯罪和违法、违规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大案、要案上升的势头。

我国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条件下的监管制度,借鉴《巴塞尔协议》,强化金融监管:在监管对象上,由侧重于对银行机构的监管转变为对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管;在监管范围上,由针对性监管转变为全方位监管;在监管方式上,由阶段性监管转变为持续性监管,从一般行政性监管为主转为依法监管为主,从注重外部监管转为注重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为主;在监管手段上,由现场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非现场检查为主;在监管信息上,由注重报表数字的时效性,转变为注重报表数字的真实性;在监管上,从注重合规性监管转向注重风险性监管。

经济金融安全范文5

关键词:国际金融风险 中国金融安全 影响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12(a)-0234-02

在金融自由化、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下,我们不难看到国际金融领域所蕴含的金融风险也正以几何倍数的形式在不断的增长。尤其是现如今我国对外开发步伐不断加快,更是使得国际金融领域所蕴含的风险越发深入中国,并成为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重要方法。所以,如何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则尤为重要。以下笔者即结合个人的实践研究经验,从金融安全理念入手展开探讨,提出国际金融风险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及其防范对策,以期为更好地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做有益的参考建议。

1 金融安全理念

金融安全是指一个国家对内外金融风险冲击所具备的地域能力,是面对突发性金融事件而具备的自我修复、自我稳定能力,并且能够通过一系列的金融风险控制手段将金融危机控制在临界状态以下,从而最大限度的确保国家金融制度、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金融安全具备4个基本特征,分别是:金融机构经营的稳定性、金融运行的有序性、金融运行的有效性、金融运行的可持续性。而正是这4个基本特征构成了一个严密的不可分割的整体,也只有这4个基本特征共同具备,才能够确保一个国家的金融是安全的。

2 国际金融风险对中国金融安全的影响因素

2.1 金融全球化导致我国金融安全的可控性不断减弱

金融全球化使得金融冲击形成了“多米诺骨牌”效应,也就造成了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出现金融动荡势必都会对全世界造成波及。与此同时金融全球化又会大大加快这些金融危机的传播速度,从而给国家的金融安全造成巨大的冲击。尤其是我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对资本的转移限制早已被大大放宽,而这无疑大大的增加了对金融账户的管理难度。一旦有大量资本长期流入,迅速增长的资源又不能得到有效配制与利用,势必会刺激金融资产价格的过度上涨,进而促使经济泡沫化,最终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脆弱化、甚至崩溃。

2.2 衍生金融工具的快速发展也给我国金融安全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虽然衍生金融工具的快速发展早已给全球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但同时也给全国的金融体系带来了巨大的不安全。尤其是纵观近些年来所发生的国际金融风波,我们可以发现,不少国际金融风波的发生都与衍生工具投机失败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正因如此,面对时下,我国金融机构中越来越多的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这一事件更是在一定程度上给金融机构的金融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并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2.3 国际游资与信心危机是影响我国金融安全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国际游资是指那些并没有固定的投资领域,投资只是为了追逐高额的短期利润,而游走于各个市场的短期资本。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国际游资就像是一匹脱了缰绳的野马,一旦流入资本市场,势必会对我国正常的、有序的金融秩序造成十分巨大的不利影响,产生金融泡沫问题,进一步加剧金融风险。与此同时,在金融危机的传播过程中信心危机往往起着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这是因为一旦消费者的信心出现缺失,那么金融资产势必会在一片抛售声中被迫迅速贬值。因此,也可以说信心是维系金融资产价格甚至存灭的重要因素。

2.4 国际金融体系是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重大潜在危机

国际金融体系作为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重要潜在外部危机,会给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带来十分不利的不安定因素。这不仅仅是因为当前国际金融规范仍存在一定的矛盾与问题。而这些矛盾与问题在国际金融市场处于较低发展阶段时,虽能够保证国际金融规范与秩序的正常运转,但是一旦金融市场走向全球化、一体化,那么原有的国际资本流动规范势必会出现诸多问题,矛盾也会日益加剧。与此同时,国际货币体系与金融全球化矛盾的日益尖锐,这些问题无疑会给我国的金融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潜在外部危机。尤其是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的核心原则仍然是如何维护并且推动国际多边自由汇兑,严重忽视了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防范,并且还缺乏应有的国际协调,更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3 确保我国金融安全,防范国际金融风险的具体对策

3.1 构建中国金融安全网

众所周知,我国不少银行的系统之中都存在大量的呆坏账,而正是这些呆坏账的存在大大的提高了金融风险。一旦我国公众受到国际信息危机的传染,那么极有可能会诱发挤兑行为。因此,结合我国的基本情况,构建中国金融安全网,以培育公众信心则尤为重要。首先,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高金融机构的安全性;其次,建立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维护公众对国内金融机构的信心,避免金融领域的大范围波动,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最后,建立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意R和活力。

3.2 始终保持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可以说现如今保持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不仅仅要从经济能够持续发展这个角度进行认识,更要从如何维护金融安全的高度进行认识,也只有如此,才能够增强自身的风险抵抗实力,勇于与国际投机者相抗衡,这也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最为基本的条件所在。所在,我国应该始终维持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解决经济缺陷,坚决杜绝泡沫成分。

3.3 拥有充足的外汇储备

正是因为政府一旦对金融市场进行行政手段干预就会给金融市场造成长远的破坏,所以,政府只能采取市场手段去对付国外投机者,而这就需要政府拥有充足的外汇储备,也只有如此,才能够进一步维护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才能够确保金融安全。所以,政府必须结合实际国际,拥有充足的外汇储备,这也是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所在。因此,在外汇储备上要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角度去执行。

3.4 进一步加强国际协作

现如今各国的金融联系越来越紧密,并且体现出高度的趋通性。因此,为了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风险,维护中国的金融安全,“必须加强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各国中央银行的协作,互融资金,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机制”,来促进我国金融业稳健运行,保障我国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4 结语

综上所述,该文笔者通过对国际金融风险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其防范对策展开探讨,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人们更加清楚的认识到,在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对自身金融业放松管制的同时,国际金融领域所蕴含的风险也正悄然而至,并成为冲击自身金融安全的关键因素所在。所以,在金融全球化发展这个国际环境下,更要不断的维护我国自身的金融安全,从建立中国金融安全网,充足外汇储备等诸多方面入手,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做好防范并且化解国际风险,从而确保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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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金融安全范文6

一、外资银行进入与金融安全:对已有研究的述评

金融安全,简而言之就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范畴。外资银行对金融安全的影响,是通过对东道国本土银行和金融市场稳定性的影响来传导的。一国银行体系的健康与稳定都将直接影响该国的金融安全。

外资银行进入是外资银行和东道国共同博弈的结果。在外资银行进入是否会危及东道国金融稳定的问题上,目前学术界还没有明确的结论。一些学者认为,外资银行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的经济波动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因此外资银行母国的经济波动可能会通过外资银行传递到东道国,进而对东道国的外资贷款,甚至整个经济活动产生影响。例如,20世纪90年代日本资本市场和房地产业出现了泡沫,随后爆发了银行危机。为了应对母国的经济问题,在美国的日资银行缩减了对美国市场的信贷规模,对当时美国房地产业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Goldberg和Kinney发现美国的宏观经济变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美国银行在拉美、亚洲以及发达国家分支机构的信贷数量。而且,由于外国投资者对于东道国市场不熟悉,他们可能在东道国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迅速撤出东道国,致使东道国的金融市场危机恶化并难以摆脱。另外,外资银行进入会加剧东道国银行业的市场竞争,可能导致部分国内银行转向高风险客户和项目,成为银行业市场不稳定的诱因,所以外资银行进入必然构成东道国金融市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也有一些学者对此持有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外资银行进入会促进东道国资本积累和资本配置效率的提高,增强银行体系的稳定性,提高东道国的金融监管水平,有利于东道国的金融安全。由于外资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其母国,东道国经济波动对外资银行影响不大,因此与东道国本土银行相比,外资银行可以提供更为稳定的信贷资金,有助于增强东道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Bonin & Huang认为,由于外资银行的资金投入期更加类似于长期投资而不是短期投机资本,而且外资银行的经营与东道国的金融稳定息息相关,要受到东道国监管机构的监管,外资银行恰恰是东道国经济稳定器,而非助长资金外流引发或加剧金融危机。

在东道国金融体系发育不够健全或开放之初,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对带有垄断性低效率特征的东道国本土银行业“注入一针强心剂”,其金融“技术溢出效应”具有着明显的正外部性;而且外资银行尚未能站稳脚跟,其微观战略一般会顺应东道国的需要以谋求发展的机会。因而在此阶段,外资银行对东道国银行体系稳定性一般都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我国目前就处于金融开放初期,所以学者们对我国现阶段外资银行的研究也都显示积极的效果。

从对已有研究成果的回顾,不难发现,以往的研究大部分是从理论的角度探讨外资银行进入对金融安全的影响,而对这种影响的传导机制涉及很少,事实上,影响的传导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影响的方式和影响的程度,因此本文试图从影响的传导机制这一视角来探讨外资银行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二、外资银行不同进入方式对我国金融安全影响的传导机制

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影响一国银行业的风险,进而影响国家的金融安全。但是外资银行对东道国金融稳定性乃至金融安全的影响因其进入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目前,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的方式主要有4种:开设分行、与中资银行建立合资银行、参股中资银行、设立独资银行。外资银行中的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这两种银行一般称为外资法人银行),则是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国投资者和中国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其资本水平与我国要求的风险水平一致,主要是受我国的监管,带来的风险隐患较小。故本文重点讨论外资银行分行和外资银行参股对我国金融安全带来的影响。

(一) 外资银行分行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传导机制

分行是指外国银行在东道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外国银行在东道国境内的延伸和组成部分。外资银行分行主要通过对国内银行的影响和作为国际资本流动的渠道对我国的金融安全产生影响(见图1所示)。

图1外资银行不同进入方式对我国金融安全影响的传导机制

1.作为国际资本流动渠道对我国金融安全产生的影响

首先是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一个国家的货币政策是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而银行业是货币政策产生效应的主要对象。货币政策的真正实施,通常要求在货币工具、操作目标(如利率)、中间目标(如货币或信贷总量)和政策目标(如稳定物价)之间存在相对稳定的关系。而这些工具和目标需要通过银行传导才能对实体经济起作用。外资银行分行通过干扰货币工具的实施来降低国内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当政策工具与目标之间的正常关系变得越来越难以预测的时候,金融风险的程度也就越来越高。外资银行分行作为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结点,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国外金融市场,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的贷款受其存款来源的制约比较小,它们既有从国际金融市场融通外汇资金的优势,同时也能够方便地从国内银行获得人民币资金,所以货币政策对外资银行贷款的控制能力较弱。外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完全不受中央银行管制,外资银行市场份额的增加实际上意味着不受利率管制的金融业务量增大,结果必然会降低中央银行利率管理的有效性。由于同业资金不要求缴存存款准备金,因此外资银行的发展也会削弱准备金制度的有效性。这些都会使得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由于外资银行的存在而难以有效实现。如我国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目标,提高利率,缩减贷款规模,但是利率水平的上升会导致全球化的银行通过将资金从利率低的国家转移到利率高的我国,集聚资金进行利率与汇率的投机活动,这样使货币政策的初衷落空。

其次是对我国资产价格的影响。外资银行分行与其总行或其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分支机构之间,可采取联行的方式调入或调出资金,从而成为现阶段外资银行的主要外币资金来源,这部分进入的外币可规避我国严格的资本管制。外资银行分行还可以通过吸收人民币存款和银行间拆借市场获得充足的人民币,使得当企业或保险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需要时,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来从事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间接兑换,通过该途径,境外的外汇就实现了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兑换。这样长久大量的资本通过外资银行流入到我国的证券市场或房地产市场,一方面可能使资产价格上涨形成泡沫,另一方面的影响是基础货币的增加,不仅增加银行坏账、汇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而且直接威胁金融体系的稳定。

再者,作为危机时资本外逃的渠道,外资银行因为资金的调度受境外总行的影响,我国监管当局对其母行的风险难以检测和控制,一旦外资银行母行发生危机或母行所在国经济衰退,风险会马上波及到其在我国的分行,这样一方面我国存款人债权清偿不能得到保障,另一方面通过银行之间的经济往来,也会对我国国内的银行业的经营产生影响。

2.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首先是对我国银行流动性的影响。随着外资银行市场份额的扩大,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外资银行将逐渐分流中资银行的资金来源,对中资银行的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鉴于中资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已经很高,流动性损失会恶化国内银行的风险状况,通过抛售资产增强流动性会使流动性不足的银行变得资不抵债,甚至可能导致银行危机。

其次是对我国银行客户来源的影响。在我国,外资银行以其资金成本低、贷款开发能力强、贷款质量高的优势,与我国银行在信贷市场上竞争,外资银行将挑选盈利性强和财务状况好的大企业客户,而很少会将信贷分配给中小企业。外资银行的“摘樱桃”战略使得在信贷市场上,效益差和信用度低的高风险客户以及政策性业务留在国内银行,出现“逆向选择”现象,从而提高银行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水平,增大体系的不稳定性。

再者是对我国银行业务的影响。外资银行以低价格提供比国内银行更有竞争力的产品,会挤出国内银行市场的参与者。它们从中资银行手中夺取赢利业务,不赢利业务则都留在中资银行。这种竞争带来的最直接的后果是声誉好的客户选择了价格低且多样化的服务,国内银行非审慎的信贷活动增多,中资银行产生坏账的风险增加,盈利下降甚至转为亏损,当这种情况成为较普遍的现象时,金融风险会急剧上升,危及金融安全。

(二)外资银行参股对我国金融安全影响的传导机制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改革与开放,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制以及地方性及民营银行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银行以参股中资银行的方式进入我国银行业。外资银行以参股方式进入我国银行业,一方面会对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但另一方面也必然会给国内银行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对金融稳定产生负面影响(如图1)。

1.外资银行参股的股权变化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目前外资银行参股的份额比例较小,但外资股东的动机和意图与中国政府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出发点难以完全一致,因此客观上存在对中国金融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可能性,我们丝毫不能对其在宏观上冲击或威胁中国金融安全的可能性等闲视之。虽然《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非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合计达到或超过25%的,对该非上市金融机构按照外资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但是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外资银行仍然可以获得中资银行的绝对控制权。以深圳发展银行为例,2007年6月底,第一大股东新桥投资的持股比例为16.68%,而且其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均很低,虽然外资入股比例低于20%,但新桥投资仍可以拥有绝对控制权。而且,现有的法规对外资银行在国内的“境内金融机构”(可以是外商独资商业银行)收购国内银行股权的比例并无具体的25%上限规定。因此,外资银行完全可以通过国内的分行或者法人银行进行必要的股权收购。控制权决定了决策权,获得控股权的外方董事有权定夺贷款的规模与投向,并且尽量不与纯外资银行的利益冲突。当企业对于外资银行的贷款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时,外资银行变相的控制了企业的融资,影响企业的安全。

2.外资银行参股情况下,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外资银行参股中资银行的目的是以少量的资本金分享贷款收益,在目前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参股的外资银行获得资本利润和货币增值的双份收益。所以,外资银行为将收益自由输出我国,有通过政治手段迫使中国政府加快对资本项目的开放,并在开放过程中或开放过后,进一步促使人民币升值的利益动机。但是我们可以预见到,当人民币升值到一定幅度的时候,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其一的出口必将受挫,出口的下降有可能导致经济增长放缓,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恶化。而国内银行面临在经济增长较快时期的贷款会出现坏帐的风险和客户“逆向选择”带来的双重风险,银行危机产生的概率提高,此时如果有外资抽逃,则会使得宏观经济进一步恶化,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会进一步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外资银行可能会动用本国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迫使人民币大幅贬值,从而使得中资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进一步大幅缩水,而此时外资银行会重新进入中国的银行和股票市场,以低廉的价格并购中资金融机构。这种资本流入刺激经济增长,直到经济过热,资本流出,导致本国经济被国际资本“剪羊毛”的教训在其他的国家发生过。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巨额外国游资冲击各国金融体系,致使很多金融机构走到了倒闭的边缘。在危机发生之后,不少西方巨型金融公司以低廉的价格收购了一些亚洲国家的金融机构,进而控制整个金融银行体系。墨西哥和阿根廷就是在危机中整个金融银行体系受到外资银行的全面控制,经济发展陷入被动局面,这就是我们最为担忧的金融不安全因素。

3.参股外资银行撤资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国际银行业的经验特别是国外银行股权跨国并购的众多案例都表明,外资银行的短期行为确实对一国金融体系造成冲击或产生不良影响。虽然我国的法律规定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外资银行2-3年内不能撤出,但是并未规定不能撤出,当外资银行参股国内银行一段时间之后,发现更好的投资对象或者银行经营不善时,外资银行有可能采用出售股权方式撤出,这必将给银行的经营带来不确定性,加大银行金融风险。

三、金融开放条件下保障我国金融安全的政策建议

由上述分析可见,外资银行作为国际资本的流通渠道给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带来很大的影响,作为国内银行的竞争对手,他们也会给我国银行业带来不可避免的冲击;参股的外国银行对国内银行股权的蚕食会导致国内银行决策方面的变化,外资银行的逐利本性带给我国银行控制权和资产价值的变更,都构成了我国的金融不安全因素。要有效的降低或规避这些潜在的或已经存在的金融风险,我国政府和银行业需要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1.加强对外资银行资本流通的监管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以外资银行为载体的资本的跨国流动给我国的金融安全带来的影响最大。作为国际资本流通的渠道,外资银行分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币政策实施的有效性,提高了资产市场的价格,拓宽了资本外逃的渠道,所以政府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对外资银行分行的资本流动加强监管,这种必要的资本管制对于维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给资本外逃增加一个额外的逃避成本,减少资本外逃的数量,减少宏观经济中潜藏的危机根源,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金融市场剧烈波动。并且规定外资银行的外币贷款利率和准备金率与中资银行一致,减少因政策工具实施不利引起的货币政策失效。同时对参股的银行要控制持股的比例上限,及时逐个评估国外战略投资者是否发挥作用并且检测和限制其短期投资行为,降低因外资银行的短期投资行为给我国金融安全带来的影响。另外,从经历过金融危机的东南亚和拉美国家的经验可以得出:过快推进银行业外资化和资本市场开放,会加大一国的金融风险。所以我国的银行业和资本市场要稳妥、渐进、有序地开放。

2.提高外资银行的进入门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外资银行是否会威胁所在国的金融安全,要看准入的外资银行与所在国经济增长和金融市场间的关系。对所在国依赖性强的外资银行会从所在国的经济发展中受益,当所在国经济出现问题时,往往会积极地配合解决问题。因此,要重点选择那些在经济出现波动时能够发挥积极稳定作用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要引进那些与我国经济密切相关的国家的银行。在此基础上选择实力强的银行,因为外资银行资力的强弱与其经济效益的好坏并不总成正比,以单一的注册资本金或营运基金标准来衡量跨国银行的资质,难以实现“选良弃莠”的目的,因此,本文建议借鉴新加坡的作法,在规定注册资本和营运基金标准的同时,只允许世界排名。这样可以引进信誉卓著的外资银行,但是由于外资银行受母国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所以在选择外资银行时也要避免国别来源过于集中。

3.加强对外资银行参股股权变化的监管

外资银行以参股国内银行的形式进入,以少量的资本金通过放大贷款额度获得了较大的收益,而且这种形式也规避了其在我国经营网点设施方面的劣势,所以外资银行有扩大参股比例的动机。对于中小商业银行和股权分散的银行,由参股到控股的改变则达到了外资银行对我国银行业市场的蚕食,进而形成与国有银行的竞争,危及我国的金融安全。所以,我国政府应对外资银行直接或间接获得国内银行的股权,进行严格的审批,牢牢把握住我国银行业的控制权。对于参股目的为短期投资的外资银行,对其撤资要进行严格的监控和审批,避免因股权波动带来的银行风险。

4.提高国内银行竞争实力

没有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在银行业全面开放的情况下,中资银行在面对竞争时有可能失去对银行业的控制权,这是威胁我国金融安全的真正隐患。所以提高我国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势在必行。我国银行要有效利用外资参股对于改善公司治理产生的积极作用,引进外资银行先进的经营理念,建立高效的组织,提高自身创新和风险管理能力,只有我国银行增强自身竞争力,才能避免在银行业市场被挤出,才能降低外资银行进入对金融安全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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