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经营情况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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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经营情况报告

景区经营情况报告范文1

一个时期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营销观念和营销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全国农资流通渠道进一步放开,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活动已不是传统的“采购加供应”,农资市场出现了经营渠道纷杂,以农村供销社为主渠道独家主宰农资市场的局面,已成为历史,现已变成农业服务部门、生产企业、个体等多头经营的格局,其中尤以个体经营占据了市场的大壁河山。在经营中,为了各自的利益,他们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积极占领农资市场这块阵地,在农资货源上早做准备、扩大品种、增加数量,在价格上采取薄利多销策略,在服务中没有官商作风,将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直接送到农村、田头,农民在农资市场竞争的新格局中,真正得到了实惠。

一、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基本情况

近年来,国家对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的限制减少,经营主体多元化。随着农村供销社和农资部门的深化改革,农资经营渠道进一步放宽,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002年以来,我区加大了对农资经营市场的管理,多次开展清理、整顿,保证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全区农资货源充足,价格趋向平稳。

2002年,我区农业生产资料经营销售总额达到10503万元。在我区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有17家,全区农业生产资料经营门点数达386个: 2、全区化肥销售总额7056万元,其中包括:(尿素、磷肥、25%复合肥、碳酸氢铵)尿素销售额要占总额的三分之一,有门点178个,其中有个体批发24个,其它以零售经营模式进行交易,进货渠道都是从在彭水的厂商处批发购进,暂无连锁经营企业进入。 4、全区饲料及添加剂销售总额1650万元,其中:(育肥猪料、蛋鸡饲料)占大部分,有经营门点159个,其中有个体批发37个,暂无连锁经营企业进入,大都以批发、零售经营模式进行交易,一般在重庆、成都、荣昌进货。

5、全区兽药销售总额124万元,有经营企业3个,经营门点118个,其中有个体批发3个,暂无连锁经营企业进入,大都以批发、零售经营模式进行交易,一般在重庆、成都、荣昌进货。

6、全区渔机渔具销售总额3万元,有经营门点7个,都以个体零售方式进行交易,暂无连锁经营企业进入,一般在重庆、湖南交易市场进货。

景区经营情况报告范文2

(一)游览(25分)

1.入口处、停车场:提升景区入口处的环境,专用停车场建设及完善:布局合理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符合生态理念,并有专人值管和管理制度,无脏、乱、差现象;

2.在主要景观处增设游客休息设施,如观景的亭、台、廊,有游客休息的椅凳;

3.对景区的交通工具及时维修、保养,杜绝破损、无法使用等现象;

4.导游全景图:正确标识出所有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全景图;

5.景物介绍牌、标识牌、公共信息符号设置合理,在重要集散地、叉路口、主要景物等处设置,并做好街区和中山中路的景物介绍牌、标识牌统一工作;

6.各类介绍牌、标识牌、公共信息符号设计美观、实用,材质良好,外形统一,形成特色,制作精美,无脱落、无毛刺、无腐蚀等,且图文规范,有四国语对照;

7.宣传资料种类齐全,包括公开正式出版的导游图、明信片、画册、音像品,科普读物等,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加、调整宣传资料;

8.导游(讲解):提升导游服务水平,与5A级景区标准接轨,要求导游员或讲解员均应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于30%。要求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有文采。导游服务具有针对性,强调个性化。

10.景区内合理设置各类公用电话,使用良好、无破损;

11.游客接待中心:维护好游客中心的设施、设备,无破损、无法使用现象,有专人接待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旅游信息;做好游客接待工作,接受游客投诉、咨询,提供导游服务,配置婴儿、老人、残疾人专用工具。

(二)旅游安全(20分)

1.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与景区各单位签订责任书,签约率应达100%。

2.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做到形式多样,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制订适合景区管理的相关制度(如:游客保障、服务质量、公共卫生、交通管理等);制订防火、防重大突发性事件(火灾、爆炸、中毒)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做好安全防范,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全年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社会治安案件发生。确保景区平安、稳定;

4.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完善信息反馈、履职报告、检查督促机制;景区举行重大活动应及时将安全保障方案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发生各类案件及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景区内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游乐设施和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司炉工、电焊工等)应建立安全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好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工作。

(三)环境卫生(10分)

1.景区秩序良好,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地面无污水、无剥落、无明显污迹;建筑物墙面整洁,无剥落、无明显污迹;

2.市政设施、绿化、亮灯工程、户外广告管理良好。街区市政设施、绿化有专人管理,市政设施能有效使用,无破损、失效现象;绿化无枯死、折损现象发生,定期修剪,保持美观;亮灯设施得到妥善维护,并有专人控制,防止损坏、偷盗现象发生;街区户外广告与景区风格吻合,位置合理、外表美观,无污渍、无破损;

3.垃圾、废弃物管理得当,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垃圾清扫器具美观整洁,垃圾箱外观整洁、美观,与环境相协调,数量充足、布局合理;

4.吸烟区和非吸烟区管理措施明确,管理行为到位;

5.餐饮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具、饮具等分类存放、消毒处理,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

6.厕所管理得当,及时维修,卫生、整洁、无异味、无破损。在中山中路有机更新工程中,做好旅游厕所的选址、设计工作:内部设计与外观坚持“以人为本”“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两大原则,不片面追求豪华,注重厕所的方便实用。厕所内装置符合旅游厕所要求,设置背景音乐,摆放绿色的盆栽,增加无障碍的设施。同时,旅游公厕注重生态环保,建设节水型健康厕所。

(四)旅游购物(5分)

1.工艺亭管理

(1)制定完整有效的工艺亭管理制度,并配置专人专职管理;

(2)艺人着装规范、持证上岗,要求统一营业时间,并定时、定期按景区要求表演技艺;

(3)做好工艺亭的维护和保养,无污渍,无破损,清洁美观;

(4)艺人介绍牌美观、大方,内容真实、准确;

(5)在经营上,每个工艺亭有显著特色,突出民俗性、艺术性、可看性、可购性,不出现经营品种雷同。

2.店容店貌管理:

(1)规范和整治老街风格特色不协调的街面装修、广告、空调、招牌和旗幌等;

(2)保持店容店貌整洁、美观以及商店外立面的清洁,做到广告内容文明健康,张贴规范;店内装饰突出老街特色,商品陈列井然有序;

景区经营情况报告范文3

坚持旅游产业“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解决旅游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切身利益,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区旅游局成立专项工作机构,由分管局长牵头,各科室参加,按如下分工履行职责。

综合科:负责通知、方案等文书的拟订与下发,调度工作进展,汇总工作情况。负责景区、星级饭店及餐饮有关检查工作。

质监所:负责旅行社、导游及旅游市场的全面执法等检查工作。

三、重点内容

(一)非法经营行为

1、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其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接待服务能力的要求。

2、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行为。

3、无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

4、景区,宾馆、饭店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称谓的,或虽已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使用等级标志、称谓不实的。

(二)违法经营行为

1、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2、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

3、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4、旅行社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

5、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

6、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在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7、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

8、旅游经营者未及时将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告的。

9、旅游经营者使用的车辆、船舶及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

10、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仍在继续经营的。

(三)打非治违宣传

1、建立完善“党组(委)领导、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旅游安全工作格局,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网格化工作责任体系。

2、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法制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积极参加政府安监、公安消防、卫生检疫、行业安全等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培训,全面加强旅游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和游客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3、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实际,以国家旅游局统一编发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手册》和《旅游安全管理培训系列丛书》为指导,旅游政务网开通网上“旅游安全应急”宣传专栏,分设旅游安全应急出行警示、宣传培训、常识讲座、隐患举报、安全咨询等专题,充分利用网络手段,扩大旅游安全应急宣传的受众面,提高游客安全出行意识。

四、工作步骤

结合当前我区旅游工作的实际情况,此次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前)。

各旅游企业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排查治理阶段(6月21日至7月31日)。

区旅游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于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要严厉打击,坚决关闭取缔,对证照过期的旅行社要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取证的,予以关闭,严厉查处旅游行业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且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并在当地媒体予以曝光。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9月1日)。

各企业要查找本单位“打非治违”的工作漏洞,开展全面的“回头看”,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并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

景区经营情况报告范文4

伴随着我国旅游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与配套功能的不断健全,旅游景区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与作用逐渐凸显出来,并已经成为我国旅游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但是,旅游景区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凸显出一些管理性问题,例如:缺乏有效的财务策略与规划、有效的经营活动逐渐减少等。据相关统计数据资料显示,我国旅游景区企业的收入虽然连年增长,但是成本的增长率已经超过了收入的增长率,并且在财务信息的分析报告中显示出,利润指标也在逐年下降,这表明:在旅游景区业务提升的情况下这种状况是不正常的,旅游景区的财务管理活动暴露无疑。

二、旅游景区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旅游收入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呈现出上升的趋势,旅游行业整体发展前景呈现出良好的势头,但是,在旅游业高速发展的今天,其在管理中的问题也逐一暴露出来。例如:很多旅游景区缺乏对景区内资源的计划性利用,缺乏明确的财务管理目标,使得旅游资源在开发的过程中出现过度利用而被破坏的现象。再例如:还有的旅游景区只是将盈利的方式定位在多收取门票上,缺乏多种经营的发展模式;还有的旅游景区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与监督手段,最终导致景区内的财务管理工作混乱,对景区经济效益的提升造成了障碍。下面就以鼓浪屿景区的各项财务指标为例来分析在现阶段我国旅游景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偿债能力指标状况分析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所谓短期偿债能力主要是指企业以流动资产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它所反映的是企业偿付日常到期债务的能力。下面为景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的计算结果:2012年,流动比率为1.33,速动比率为0.43;2013年,流动比率为1.07,速动比率为0.37。一般而言,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越高,则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强。据上述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景区的流动比率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但是速动比率较低。这主要是旅游行业受到季节性的影响比较明显,通常旅游高峰期集中在8个月的时间内,因此,景区受淡季的冲击也比较明显。长期偿债能力指标主要是指企业对债务的承担能力和对偿还债务的保障能力。分析长期偿债能力主要是企业的债权人、投资者、经营者、企业的相关方都较为关注的问题。下面为景区资产负债率及产权比率的计算结果:2012年,资产负债率为0.38,产权比率为0.62;2013年,资产负债率为0.52,产权比率为0.91。一般来说,产权比率不仅反映出负债人所提供的资本与所有者提供的资本的相对关系,并且反映出企业的自由资金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因此,它又是用来衡量企业的负债经营是否安全有利的重要指标。可见,这一比率越低则说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的权益也就越有保障,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小。该比率小于1时,应该是具有偿债能力的。上述数据指标说明景区自2013年后资本结构与财务结构状况略有下滑,在今后的经营中抵御风险的能力下降。

(二)营运能力指标状况分析

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景区流动资产率及总资产周转率计算结果如下:2012年,流动资产周转率为1.704,总资产周转率为0.316;2013年,流动资产周转率为0.955,总资产周转率为0.169。一般而言,流动资产周转率越快则相对而言更加节约流动资金的占用,资金的盘活更快,企业的资产投入能力将得到扩大。通过与全国相关数据的对比可知,景区的营运能力指标基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资产的使用效率较高,运营能力也较强,但是,与2012年相比,2013年该指标有所下滑,这说明景区自2013年以来在资本利用与运营情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受旅游的季节性影响导致的。

(三)盈利能力指标的状况分析

盈利能力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率三部分内容。2013年景区净资本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的计算结果如下:2013年净资本收益率为1.221%,总资产收益率为0.966%,主营业务利润率为3.716%。通过上述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景区由于受季节影响,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指标,如果该3项指标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则表明本企业的利润获取能力较强,盈利能力的提高也必将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旅游投资热潮,可见,本景区的发展前景良好。但是需要努力实现投资的环境建设。

三、旅游景区财务管理的有效措施

综上所述,我国旅游景区的财务管理整体状况并不理想,在盈利模式、财务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这就要求旅游景区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尽快提高旅游景区的盈利能力与水平。

(一)明确财务管理目标

目前,我国旅游景区的财务管理目标尚不明确。这就要求各旅游景区必须先明确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目标,财务管理应努力实现景区经济效益与各项支出之间的平衡关系,在保证旅游景区偿债能力的同时确保旅游景区的持久、健康发展。另外,各旅游景区还应高度重视对经营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在加速资金周转的同时全面提升景区的获利能力、资金使用效率、盈利水平。旅游景区除了在发展中高度关注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外,还必须重视其所承担的社会效益与责任。因此,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时,在社会上树立起稳定的、良好的景区形象,为景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树立风险管理的新理念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的到来,我国的旅游业竞争不断加剧,旅游业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旅游景区也不例外。风险管理新理念的树立将有效的帮助旅游景区有效的防范并规避各种财务风险的发生,从而实现景区的平稳运营。这就要求从财务管理人员到景区的高层领导,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支持,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投资项目进行预测,以提高投资的科学性、可行性,避免在投资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景区的财务人员与领导者必须抓住机遇,紧跟时展的步伐,锐意改革创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容应对各种风险的发生。

(三)加快景区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发展

景区经营情况报告范文5

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员提出的全市旅游行业“政风方面3个问题、行风方面8个问题、旅游发展方面4条建议,我局印发了《旅游业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意见整改方案》(x外侨旅发[XX]105号),分解落实了整改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现就整改情况小结如下:

、旅游政风方面

问题1:自驾游的散客已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应增加更多自驾旅游线路等。(责任单位:各区县旅游局,督办:市局市场开发科)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对全市旅游资源深入开展了线路踏勘和调研,从年初开始由局领导带队,邀请并组织全国各类旅游规划、策划公司、旅行社老总及电视媒体、自驾游媒体等参与线路考察,分别对我市生态旅游线、名酒文化线、红色文化线、历史文化线的涉及的主要旅游景区、城镇和道路进行了详细踏勘,并与涉及到自驾旅游线路的各级政府进行了座谈研究,全面掌握旅游线路的基础资料,形成可行性报告。截止XX年8月底,我市已完成旅游线路编制43条并纳入四川省千条旅游精品线路,在完善自身旅游线路的基础上,与全省川南旅游环线进行了对接,并将我市四条旅游精品线路纳入了全省精品旅游环线。

问题2:旅游行政部门对待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也应加强服务意识。(责任单位:各区县旅游局,督办:市局旅游执法支队)

整改情况: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加快“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所辖区内的各涉旅单位,了解旅游企业遇到的“急、难、愁”问题,在规范旅游企事业单位管理、发展壮大旅游企业,创星升a等方面主动为其指导,同时我局通过旅游政务网、编印《办事须知》、政务上墙、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等形式,为企业和市民提供准确、有效的服务。

问题3:应当多深入旅行社,了解并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它们的需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旅游局,督办:市局旅游执法支队)

整改情况:

我市现有旅行社20家(其中,一级旅行社1家,二级旅行社6家),19家旅行社门市部,6家国际旅行社分社。

市、区、县旅游局经常深入旅行社调研,针对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能解决的,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及时协调或上报。截止XX年8月底,我局针对旅行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了以下工作:

1、努力提高市民文明出游和理性消费意识。在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机场、车站等旅客集散地张贴、陈列和免费赠送《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上千份,在各景区设置引人注目的标语牌、宣传画和公益广告,在门票、旅游指南和导游图上增加文明提示,让游客进入景区就感受到文明旅游的氛围,使旅游文明行为潜移默化、深入人心。积极利用媒体传播文明旅游知识。通过《xx日报》、《xx晚报》、xx电视台、xx旅游信息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重要意义,使文明旅游深入人心。

2、加强宣传促销,为企业搭建参加各类推广促销活动平台。今年我局积极组织涉旅单位参加全国性宣传促销活动,共组织涉旅企业14家,参加各类宣传促销活动7次,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接待旅游咨询万余人次。

3、增加旅游车辆,解决旅行社用车难的问题。积极与市交通局和市运管处协商,通过努力,首先我们解决了旅游车辆到泸后上车点人的问题,现在旅游包车到泸后不用再去运管所点人头;其次解决了游客反映强烈的旅游车趟次签单检查和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包车牌的办理程序等问题。成立一家专业旅游客运公司(现有车辆14辆,在11月前再增加8辆以满足市场需要)的问题目前正在推进中。

4、规范旅游市场,引导各旅行社规范经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县旅游局负责所辖区域内旅行社的管理,市旅游局对全市旅行社进行规范管理。今年以来,我们通过5月底开始的绿盾行动ⅵ,对旅行社及门市部和国际旅行社分社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零负团费等问题进行了检查,截止XX年8月,全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400余人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0余条,检查导游ic卡33张,从而规范了旅游市场,引导旅行社合法经营。

二、旅

游行风方面

景区经营情况报告范文6

1.强化产业规划实施。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旅游建设项目,需经市旅游局许可或备案后方可实施,促进旅游项目有序建设,切实提高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

2.加大规划编制支持。围绕“一中心、三大核心景区”旅游空间布局,按照系统化、特色化、品牌化的要求,不断编制完善旅游发展规划体系和景点开发规划。由政府部门负责编制的规划(可研报告),通过市政府组织会审(审查)后,编制经费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由非政府投资主体负责编制的规划(可研报告),经市政府组织会审(审查)后,编制经费按3万元/平方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规划补助经费最多不超过20万元。

二、鼓励多元投入,提升产业基础

3.鼓励支持非政府性资金投资旅游产业。遵循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鼓励支持非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旅游产业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景区(点)的经营权租赁和功能性配套建设项目。

4.推动景区(点)经营权租赁。引导鼓励非政府投资主体租赁景区(点)经营权。租赁景区经营权的,市政府实行“一事一议”。租赁景点经营权的,其开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部分、1000万元-2000万元部分、2000万元以上部分,市财政按1%、2%、3%的比例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自租赁经营权之日起,其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以上年度实缴数为基数,对超基数地方留用部分,前三年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后三年给予减半补助。

5.支持开发建设新景区(点)。鼓励支持非政府性资金投资开发建设新景区(点),其开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内部分、2000万元-3000万元部分、3000万元以上部分,市财政按1.5%、2.5%、4%的比例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自投入经营之日起,其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地方留用部分,前三年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后三年减半补助。

6.鼓励投资建设星级饭店。鼓励非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旅游饭店,加快提高旅游接待能力,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参照执行第五条政策;新建饭店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在批文有效期内,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由市财政分别按20%、40%、50%的比例给予扶持。

7.加大旅游交通投资支持。促进旅游运输企业车辆更新,增强旅游运输能力,提高运输安全保障。对旅游运输企业购买新旅游车,单车价格在40万元以上、报市旅游局备案、且在我市营运3年以上的,经交通、旅游部门审核认定后,按车价的5%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

8.增强旅游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对旅游重点建设项目,确保满足建设用地需求;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根据项目经营性质,其供地方式及供地价格实行“一事一议”。金融机构对重点旅游企业的贷款,要优先给予安排。

三、强化产业配套,提升服务水平

9.促进景区(点)品牌升级。鼓励支持旅游景区(点)品牌创建、提升,不断增强对外影响力。被国家旅游局评定机构新评定为AAA、AAAA、AAAAA级景区(点)称号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10.提高旅游饭店服务水平。鼓励支持旅游饭店创星,提高接待档次。被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旅游饭店,由市财政局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升星的按同星级标准给予补足);被评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餐馆,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升星的按同星级标准给予补足,与评钻级酒店不重复奖励)。鼓励四星级及以上饭店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合作,对引进或委托全球300强、国内20强的著名酒店集团进行管理,其委托管理期限在3年以上的星级酒店,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励。

11.做优做强旅行社。激励市内旅行社做大地接业务,对年组织游客1000人以上的,其超过部分按5元/人的标准,由市财政给予奖励;景区(点)对旅行社的奖励,由景区(点)管理机构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对新获得全省百强旅行社、全国500强旅行社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在江开设国际旅行社,开展境外游客接待业务,对接待境外游客来江景区(点)旅游的,市财政按1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自营业之日起,其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地方留用部分,由市财政二年内给予全额补助。支持旅行社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委托,全程办理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接待、考察等活动,旅行社开具的发票可作为正式报销凭据。

12.扶持做大旅游特色商品店。支持做大旅游特色商品店,引导游客在江消费。经市旅游局认定挂牌的旅游特色商品店,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经市财政局认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13.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和引导“农家乐”旅游景区(点)建设、农业旅游商品开发和农家旅馆、农村特色餐饮等旅游服务产业的发展。对年接待旅游团队3000人次、5000人次以上的星级农家乐,经市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的奖励;被新评定为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点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3万元,被新评定为衢州市级农家乐特色村、点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新获得农家乐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经营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00元、4000元、8000元的奖励(升星的按同星级标准给予补足);对新获得省特色旅游村称号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公共环境的提升。

四、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发展实力

14.加强对产业发展的领导。强化旅游产业在第三产业的主导地位,坚持市领导及部门领导挂联旅游产业重大项目制度。完善市旅游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建立旅游产业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

15.加大市场营销力度。鼓励、支持景区(点)、旅行企业加强对外营销宣传,组织参加各类旅游交易会,积极开拓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对参加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大型旅交会(全国旅交会、省旅交会、华东旅交会等),由市财政给予摊位费100%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景区(点)、旅行企业自行参加其他旅交会,经市旅游局批准,由市财政给予摊位费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支持旅游企业到市外电视、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制作营销广告,推介*旅游产品、线路,经市旅游局批准,由市财政给予版面广告费30%的一次性补助。

16.鼓励引进专业人才。景区(点)引进旅游高级专业人才,并在企业服务一年以上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2万元/人的补助;招聘旅游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服务企业三年以上,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万元/人的补助。旅行社、星级饭店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并在企业服务一年以上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2万元/人的补助;招聘酒店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服务企业三年以上,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万元/人的补助。

17.开设旅游绿色通道。支持旅游运输公司开通AAAA级景区至杭州、上海等目标市场的旅游班线车,经市交通局、旅游局审核,给予免缴线路费;对来江参与重大旅游活动的旅游车,经市旅游局确认,免收市内收费站通行费;允许旅游车进入市区,公安(交警)部门主动做好引导工作。

18.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9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作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后视财力情况力争逐年有所增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政府投资旅游项目的建设和贴息,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以及旅游业发展和优惠政策的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