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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整治报告范文1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徐英杰、书记王咏才为组长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立了交通整治工作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将此项工作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具体措施,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随后,召开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人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要求各地教育局、各学校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按照市教育局的指示精神,各县(市)、区教育局都明确了一位副职领导为责任人,负责本次交通整治和指导学校开展护导教育等工作,各市直学校都明确了一位校领导为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校开展教育、护导、举报等工作。
二、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市教育局积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部门协调,共同整治,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重点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版权所有
1、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类学校结合德育工作,结合生命安全教育,结合自我保护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和引导,使广大学生家长认识到良好的校门交通安全环境需要各方的共同配合,接送孩子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整治工作中,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类学校都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积极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有力的配合了本次交通整治工作。
2、加强学校内部交通安全整治,确保校园内部交通安全。学校门口实行交通管制,要求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学校用车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辆安全,对严重违章肇事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加强对出租校舍、场地的管理。各有关学校对学校校舍、场地出租情况进行了清理,杜绝将学校场地出租给无证无照经营户。
4、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校门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主动与当地公安、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本单位(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尤其是学生宿舍在校外的学校,要与交通警察部门紧密配合,建立起联防共防机制。各学校门口值勤护导的教师不仅要做好学生进校、离校时的护导工作,还要配合交警、交通协管员做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维持工作,发现门口存在交通安全问题或对劝说不听的乱设摊等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同时,各学校还积极配合市交管部门提出的整顿省会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师生安全出行的7项举措,设置了家长等候区、落实了斑马线、警示牌等各种标志。目前,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三、建立报告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为及时反馈交通整治的成果,我们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周报制度,每周定期将本地区、学校的整治情况报告教育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道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部门、单位和学校,要按照《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领导的责任。
通过几个月来的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学校、幼儿园门卫对车辆、人员出入管理不严格,登记措施落实不够好;上下学学校护导教师有时不到位,家长接送孩子时有时不能按照指定位置等候;一些学校对治安隐患的排查还不够深入,整治后仍有反复;对本次交通整治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果,防止发生反弹。
交通安全整治报告范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力开展集镇道路疏堵治乱,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保全乡道路畅通有序。
二、时间安排
从年5月2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
5月21日至6月15日,宣传发动和动员部署阶段。
6月16日至10月10日,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
10月11日至10月31日,检查验收阶段。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场所:集镇、农村客运车站;
(二)重点路段:公路以及农村支线公路;
(三)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客车、校车、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以及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道路交通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质性的效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五、工作措施
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客运企业及驾驶人教育整顿、严格路面执法和事故多发路段治理、逃逸案件侦破等方面全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要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整治行动始终,继续大力营造宣传氛围。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配合,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体。要在客运场站、主要路口和集镇等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的场所,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间,悬挂、张贴和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口号,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牌,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要集中报导和展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剖析典型案例,对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车辆管理、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窗口都必须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
(二)严格执法,整治道路通行秩序。相关部门要配合交警大队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在公路重点整治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超车、客货混装、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搞好道路维护,确保交通安全畅通。配合好交通、公路部门加强道路改建维护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下大力气进行隐患整改,对危险路段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在公路沿线设立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此次整治行动的紧迫性、重要性。相关部门领导要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导,亲自上路执勤,把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管控。要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综治办要动员一切力量,利用一切装备,加强路面管控,把人员、装备全部摆布到重点路段上,形成严查严管态势。
交通安全整治报告范文3
为深刻汲取近期辖区交通安全事故沉痛教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彻底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实现三轮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道路交通隐患问题明显解决,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行为蔚然成风,坚决杜绝三轮车等车辆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车辆安全:辖区内所有三轮车、两轮车
(二)道路安全:场镇、国省干道、乡村社道路
(三)驾驶安全: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非法从事客运、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车辆安全大摸排。
以村(居)为单位,开展辖区车辆大摸排,包括:营运机动车、摩托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逐一核查上述车辆牌证、驾驶人和车主基本信息,建立台账,督促车主在7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退回商家或作报废处理。[责任单位:交管岗、各村(居)]
(二)开展道路安全大整治。
按照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职责分工,镇交管岗负责将辖区县道交通安全隐患上报区行业主管部门,并负责乡道安全隐患排查。村(居)负责村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交管岗、派出所、各村(居)]
(三)开展驾驶安全大查处。
根据我镇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严查三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员、非法营运、报废车辆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用好村(居)劝导员,村社干部上路劝阻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从重处理无牌无证、货箱载人、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交管岗向派出所提供车辆底数台账,方便派出所执法检查。[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岗、各村(居)]
(四)开展专项宣传。
驻村领导要及时组织村“两委”班子、小组长和群众代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各级近期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指示安排,带头宣传文明驾驶、安全驾驶。交管要精心整理有关道路交通的音视频和宣传资料,分发各村。驻村组长和队员积极指导所驻村宣传工作。各村(居)充分利用“村村响”、居民微信群、朋友圈等媒介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在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横幅。在签订《承诺书》的同时对三轮车等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点对点”宣传教育。[责任单位:交管岗、各村(居)]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日至7月31日)。
摸清上述车辆底数,登记造册。逐一签订责任书,动员及时注册登记、退回商家或作报废处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协同派出所开展路面检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上述车辆一律扣留,一律依法处置。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深化上述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严查各类违法行为,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建立长效监管和劝导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
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深刻汲取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惨痛教训,充分认识到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
(二)扛牢责任。
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认真排查、据实填报、务实劝导,此项工作纳入镇对村(居)考核。交管岗要做好指导督促,并配合公安部门执法检查。驻村干部要下沉一线,积极协作。
交通安全整治报告范文4
一、整治任务
(一)整治对象。重点整治以下十类非法违法行为:无船名船号、无相关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非法参与运营及未随船携带有效船舶员证书、证件航行的;无证驾驶或不适任驾驶船舶的;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的;非法渡运汽车的;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航行的;加油船非法违法经营或货运船舶超载航行的;渡口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严格的;非法修造船舶的;港区、航道内从事养殖、种植以及工程船等其他破坏通航环境和秩序的;依法应当审批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活动未经审批的。
(二)整治内容。一是开展乡镇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所有乡镇渡口必须依法设置,必须设立永久性《渡口守则》牌、安全警示牌及停航封渡水位线,必须明确客船的起止点和中途停靠点。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基础台账,认真落实定渡口位置、定渡船、定航线、定乘客数额、定管理责任的“五定”渡口管理办法。清理整顿渡口审批和渡船、渡工持证情况,取缔非法渡口和无证无照客渡船,严厉打击非法渡运汽车行为。二是开展船舶超载专项整治。港口和码头经营者不得为船舶超载货物,严格执行签证制度,把好监督关。三是开展通航环境专项整治。
(三)整治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乡镇船舶、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积极推广落实乡镇船舶“区管乡包村落实”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乡、村、船主安全责任制,实行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月度例会制度。二是建立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其中年均日渡运量100人次以上或高峰客流量300人次以上的渡口、短途客船集散地,要实行航次签单发航制度。要坚决执行“六不发航”制度:船况不良不发航;证照不齐不发航;乘客超载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不穿求生衣或不带浮具不发航。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签单发航制度,聘请合适人员作为签单员。乡级人民政府要保障签单员工资等有关经费,督促签单发航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三是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按照“电信建设、政府租用、海事使用”的办法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系统和渡口渡船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年均日渡运量300人次以上的重要渡口实施实时视频监控。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海事视频监控中心,对重要渡口渡船实施实时监控,维持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6个月,自年11月24日至年4月30日,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年11月24日至30日)。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二是按照本方案协调落实相关办事机构和人员。三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日至年3月20日)。一是现场排查。对辖区水域中前述十类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为分类整治提供依据。二是边查边改。对乡镇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限期整改;对非客运载客行为和其它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规范整治。三是完善和建立相关制度。着重完善我区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和实施乡镇渡口签单发航制度,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四是重点打击。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其非法违规行为的、及累次重犯的经营者资格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三)整章建制阶段(年3月21日至31日)。认真总结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吸取经验和教训,对实践证明已不适应的管理办法、制度机制、工作方法,予以修改完善。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经验、好办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复查迎检阶段(年4月1日至3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于年4月1日前,对照本方案完成自查自纠,并提出复查申请。区人民政府组织对各乡镇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迅速组织整改,直至任务完成,确保按期通过省、市政府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按照职责要求,区直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组织实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临湘海事处:负责辖区内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配合政府搞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陆城地方海事局:负责内河交通、船舶安全检查,履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切实把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督关。
公安分局:负责水上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水上黑恶势力。
区安监局: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资金。
区畜牧水产局:负责抓好渔船的监管。
区工商分局:负责核准水上交通运输的营业执照,查处无证经营、假证经营和过期经营等非法行为。
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依据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四、总结验收
交通安全整治报告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交通部门主抓,安监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预防综合机制,进一步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现根据《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89号)要求,今年下半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突出六个重点: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三要突出重点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的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六要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通过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并比去年明显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有所下降,严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恶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及工作职责,深入研判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当前影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问题,主动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明确整治目标,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措施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分类函告、限时申报阶段和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考核验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会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县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对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安监部门要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积极联合司法、教育、新闻主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车管、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开展阵地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严把车辆报牌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加强车、驾管业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上报政府并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公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的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名单。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大对有关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加大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公路建设项目概算,落实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按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无牌、无证、报废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加强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实施培训,负责汽车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
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管理,确保施工运输生产安全。要督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概算,按照“三同时”要求有效落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城区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职责范围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整治。
住建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公交汽车安全设施配备。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教育部门要监督指导各类学校落实校区道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各类学校校区内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车档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打击各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和检验资格许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财政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必需的工作经费。
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新闻主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司法局、广电局、旅游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农机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成员,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日常事务。综合整治工作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区域的整治,明确整治方向。县政府决定对今年来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比例较大的乡镇及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较多、监管较为薄弱的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实行重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超常规的办法、创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死亡率降下来。
(三)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任务。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考评细则》、函告单、达标时限等文件送达每一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务必做到一家不漏;要严格督促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认真做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交通运输、交警、安监部门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要对2010年以来发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道路运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要坚决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点车辆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的谋划和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重点车辆(私家车、摩托车、校车、土方车)安全隐患和各类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继续抓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坚持依法严管,集中力量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适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过街横道不让行人、“黑校车”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严查“黑校车”,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车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校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从严整治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蓬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扭转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通知》(政文〔〕131号),由住建局牵头,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的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省、市两级确定的8处事故隐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务必从关心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关爱生命的角度出发,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财政上要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务必在年底前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完毕。对今后排查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都要分级挂牌督办,并形成机制。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并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要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道路的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至农村的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建设。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进一步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进行排查与完善,清理整治不规范的标志标线,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交运局要把整治驾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制定一套严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严格组织考评,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逐年减少驾校数量,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
(七)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对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卡在关口外,从本月起,每个路口由高速交警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派人进行联防联动,24小时值守,严把车辆上路关。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强化路面勤务管理,严查高速公路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即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超速等违法行为。
(八)突出宣传造势,营造整治氛围。一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综合整治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氛围。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车站、学校、景区景点、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公交车车内广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规知识。三要建立健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机制以及公务用车、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抄告制度,震慑违法行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教育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九)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管理办法。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把考试关、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要建立数据平台、提供便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档案,利用手机信息平台,为客货运驾驶人提供临时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况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况通报等相关信息服务,增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意识。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含农机驾驶人)、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培训许可证件经营、租赁经营、挂靠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存在超员20%以上、超速5O%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管理制度》、《市道路运输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考核办法》要求,从源头上把好运输安全生产关,从机制上建立营运驾驶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凡新招聘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都应进行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企业要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客运、公交企业要根据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报告提示驾驶人员的注意事项和技术考核的综合评定意见,对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差异进行分类,根据驾驶人员的差异分门别类建立档案,按照驾驶人的安全、技术、应变能力差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驾驶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经营资质关,对所有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危货企业、客运场站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停业或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置安检仪,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检查台帐记录。严格“两部一局”规定,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三级及以下的公路,严禁班车夜间发车。坚决做到道路路况不明的、车辆状况不好及已出现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不发班。站场合理设置消防栓和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要设置通用标志及照明设施,安排专人现场调度指挥,疏导营运客车进出站场停车、发车,保障旅客上下车通道安全畅通。公安、交运、安监、质监部门要对客运车辆的定期检查情况、安全技术状况、GPS系统安装使用情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凡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交强险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交通安全整治报告范文6
“三大攻坚战”开战伊始,**同志就积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10。18”全国、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攻坚战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省厅、州局的部署上来,把开展此次攻坚战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能自觉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和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学习,勤于钻研、锐意进取,能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宗旨,不怕苦、不怕累,全身心地投入到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战中。
一、着眼全局,服从领导
二、立足岗位,真抓实干
在“三大攻坚战”中,**同志立足工作岗位,积极、主动、认真参与了各项交通安全保卫、交通安全防范、路面巡逻监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善于学习、善于做群众工作,能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对待人民群众热情服务有耐心。
1、攻坚战开战初始,在交通、运政、稽查、工商、客运、城建等部门联合开展的联合整治宣传活动中,**同志积极参加了利用县城区的社区公共活动场所、农村宣传园地张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图片,利用农村有线广播传播交通信息、交通安全常识,利用农村集市贸易日组织农民观看事故案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等宣传活动共7次,并认真履行职责,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八条措施”,深入中、小学安全片区进行交通安全授课,认真组织中小学校师生观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共3次,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
2、在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员整顿攻坚战中,**同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把确保安全作为衡量客运企业经营资质、衡量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衡量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的唯一标准,加强与交通部门的密切配合,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强化职责,同心协力做好客运车辆违法超员载客行
为的整治工作。他参加了对客运企业及其所属车辆的安全状况、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进行的全面检查工作,进一步梳理和补充完善了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档案,全面落实、完善了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在配合好大队创新客运源头管理机制的同时,**同志主动放弃难得的休息时间,结合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每周五定期深入客运企业,向司乘人员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和公安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通报辖区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客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授课共3次,6个课时,参加受教育人员280人次,联系挂钩客运车主及驾驶人“面对面”的交流谈心8人次。
3、在道路通行秩序整治攻坚战中,**同志紧紧抓住重点线路、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重点车辆等“三大重点”,在加强自身执法素养、技能的同时,将所学活用于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路面的管控能力。他积极参加了逢“五”、逢“十”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着力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查处,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其管控路段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同时,深入公路沿线的村庄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乡镇村组,针对赶集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通过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的危险性,深入做群众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强化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坚决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三大攻坚战中,**同志共上路出勤59天,查车681辆,查出各种违法行为19起。
三、责任为先,锐意进取
1、建立完善了公路危险路段基础台账。通过在全县范围认真细致的排查,**同志共参与排查出19个安全隐患点段,并详细记录了危险路段的道路名称、位置、成因及相关图片,研究制定管控措施。同时,会同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确定根据危险路段整治的难易程度,列出分批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期限,实地勘验,深入了解,保证了调查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整治工作的实效性。19个安全隐患点段现已整治18个,尚有1个在整治中。
2、在打好“攻坚战”、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同志服从大队安排,积极参与了城区道路通行调研,形成了《**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意见》上报县委、政府,现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漆划、增设、改造工程已经全部结束,增设道路交通标志标牌77块,漆划道路交通标线21。3公里,城区面貌及道路交通秩序大有改观,城区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