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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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县各乡镇政府及县级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立足于治隐患、抓整治、打非法、压事故,全面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基层,打牢基础,着力构建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消除一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一批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从业单位和人员,扭转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态势。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涛任组长,副县长简小雨、张承银任副组长,县*局、县交委、县监察局、县市政局、县农机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道路交通整治办)在县*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局副局长陶承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江富勇,运管所所长曾宪波、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刘华任办公室副主任,交警大队内务中队长秦祯为联络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安办〔*〕34号)要求,对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安全状况开展一次全过程、全覆盖的清理检查。对安全设施不全、道路损毁等危及安全的隐患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排除隐患;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时难以及时整治的,要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一对一”守护;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车的道路,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道路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尽量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市、县、乡镇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做到内容、标准、措施、进度和责任“五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县道路交通整治办要督促公路、市政道路主管部门对危险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督促港口道路,水库、电站坝顶、下水道路,旅游景区、农场、林场、矿山道路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管理范围内供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交管部门加大对省、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力度;督促乡镇政府加强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督促道路业主加强经营管理范围内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道路巡逻检查。

交通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营运线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隐患排查和治理;企业整改不合格的,要采取措施,强制整改。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做到隐患有人查、整改有人抓、防范有人盯。全面使用“重庆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建立台账,严格隐患登记、销号、查询管理,完善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1、加强省道和县道交通秩序管理

*交管部门每天要保持2/3的警力上路,投入所有测速、酒精检测仪和其他执法装备,确保所辖区域国、省道和交通流量较大的县道见警车、见民警。加强道路行车秩序整治,继续保持从2009年2月20日全国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对路面管控的高压态势。要在省道线进一步落实湛普(S103、S303)和懒板凳(S203)两固定交通安全检查站并设置流动检查站,在城乡结合部新城大桥、斜南溪大桥、龙河大桥设置执勤岗,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剧运输车辆逐车检查、登记,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客运车辆出站后便超载的现象,要确切掌握各客运站客流高峰时段和站外上客的主要时段和路段,安排警力加大查处力度。

交通部门要安排执法人员上路,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营运违法、违规行为。

客运企业安排人员上路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强化乡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交管大队要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做好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坚决杜绝“委托了事,监管缺位”现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乡镇、村(居)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六位一体”、“七位一体”综治力量。每个乡镇每天安排1―2个检查组上路,加强乡村道路管控,制止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要形成《工作日志》(包括巡逻检查的路段、里程、时间、纠违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备查,作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开展交通事故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

3、强化三合镇城区秩序管理

各单位要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畅通工程建设和城市升级改造的契机,进一步加大示范路段、路口建设的统筹、指导,重点指导三合镇城区建设平都大道示范路段和名山大道路口、世坪路口、新凯路口3个示范路口。

*部门要进一步合理布置警力,加大城区防控力度,严密控制城区交通、治安秩序;*交管大队要继续开展声势浩大的“09渝安”集中行动,加大对出租汽车和摩托车在城区随意上下客、乱停乱靠、超速、超载行驶、出租长安汽车不关车门行驶等影响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给予严管重罚;

市政、工商、建委、环保、*交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开展综合执法。重点整治城区车辆鸣号、乱停乱放,摊贩占道经营、非机动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全面推动城区综合治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客运安全整治

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场站安全监督,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制度;落实“三品”查堵工作;完善站场内监控及消防设施。加强包车管理,规范企业包车行为;加大校车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管理制度,近3年有重大以上负有同等(含同等)事故责任、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1年内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结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从事营运;运输企业要认真审核客运驾驶人准驾记录,不得使用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未经运输企业同意,禁止驾驶员擅自换车、顶班。

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农村非法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站点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委托执法机制,发挥乡镇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在农村客运安全、秩序、站场、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监管作用。严肃查处各类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在整治期间,对违法责任人员和运输单位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理。

交委、*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杜绝三级以下道路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和四级以下道路通行9座以上客运车辆。

(四)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整治

清理危化品货运企业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企业经营许可。清理运输车辆,检查车辆年审情况、车辆检测及审验情况、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监控设备安装及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车辆经营许可。清理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县交委牵头、*局配合,加大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危化品货物运输。规范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危化品货物运输违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驾驶员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整治

治理驾驶员培训机构存在的不在指定的场地、路线训练,训练中不按照操作规程教学,训练中教练员饮酒、脱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排行榜制度,完善驾驶员培训机构退出机制。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开展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诚信考核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完善黑名单制度和从业驾驶员淘汰机制。

(六)深入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整治

交通部门要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从《二级维护合格证》的管理入手,加强《二级维护合格证》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清理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企业经营许可。

五、工作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四查并举”的工作方式进行,即:企业自查、乡镇普查、行业部门抽查、县政府复查督查。

企业自查。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要求逐项、全面进行自查,自查率要达到100%。自查情况和隐患情况要同时报送乡镇和县两级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层层部署,宣传动员,制订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乡镇普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排查面要达到100%。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拉出表格,列出清单,报送县人民政府并抄送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行业部门抽查。由县*局牵头,县监察局、安监局、交委、农办、市政局、质监局为成员单位,组成道路交通安全抽查组,采取联合检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从2009年4月起每月开展一次督查。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发生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客运车辆群伤事故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乡镇。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内容为规模以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未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列入“黑名单”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近五年发生3人及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隐患,要督促当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及时整改,并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人。

县政府复查督查。在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和行业部门抽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复查,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工作走过场的乡镇、企业要督促整改、严管重罚,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县政府挂牌、落实“五定”措施限期整治,并逐个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复查面要达到50%以上。县安委会办公室、县督查办、县监察局等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重点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全市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要按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讲政治、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全新部署和全新要求上来,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工作全局中去重视,坚决克服厌倦情绪、麻痹思想,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事故反弹原因,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更硬、更实、更有力的对策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频发的状况,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大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各类经营违章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创建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安定稳定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转变安全监管工作方式,严把“三关一监督”关。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形势安全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运输股,詹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四、整治内容

(一)客运市场秩序整顿与规范。本次整治工作的重点是:

1、打击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和出租客运的行为;

2、打击非营运车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3、打击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行为;

4、整顿规范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在指定站点停靠、上下乘客、围城打转、甩客宰客的行为;

5、整顿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要求从事客货运输的行为;

6、整顿车辆超限、超载、超员行驶的行为;

7、整顿查处出租汽车不打表乱收费的行为。

(二)城区客运站场建设与规范。

城区客运站建设与规范的整体思路。建设维修新客运站,关闭原老客运站(一桥头),所有客车到新客运站发车,进站规范经营,预计总投资为1590万元,三年建成(该项目现已列入省“十二五”规划项目)。年由交通部门拿出工可并通过省级工可计划认定,2012年正式实施,2013年建成正式开始营运。

目前,要大力整顿城区交通环境与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客运站场经营,严厉打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建立统一、规范、有序、平安和谐、健康发展的客运市场秩序。

(三)汽车维修驾培市场秩序规范与整顿。

由于城区公路沿边特别是凤山桥公路两边都是个体汽车维修户,修理场地无足够有效的安全距离与安全措施,经常造成车辆堵塞,影响安全行车,因此,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这一问题。

1、制订规划,在汪家村划出场地,由设计部门设计汽车维修城图纸,由交通部门负责调查维修业户基本情况,牵头拿出建设汽车维修城投资预算,交县政府审查通过后,开工建设汽车维修大市场。

2、对分布在城区公路沿线的汽车维修业户进行宣传,广泛宣传在公路沿线修车,不利于安全的危害性及迁移到维修城集中修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对首批入驻汽车维修城的汽车维修业户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对他们办证办照给予大力支持,充分调动各汽车维修业户入驻汽车维修城的积极性,主动入驻维修城参与汽车维修。

3、汽车维修城竣工后,广泛动员个体汽修人员入驻汽车维修城,由相关部门及时办理证照,指导规范经营;同时,取缔城区沿公路边个体汽车维修。

(四)大力推行城乡运输一体化,实施班线客车与城市公交“零换乘”工程,方便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在客运市场整治规范的基础上,开辟至洋坪(现已有3台公交车)、至石头店(已有4台公交车)、至茅坪场公交专线,落实优质服务与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五)深化治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消除安全隐患。要努力做到治超力度不减,把治超工作与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有机结合,力求取得更好的成效。

(六)深化“安保工程”建设,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改善安全通行条件。为了加强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我局组织专班对全县公路进行了拉网式安全排查,并及时组织对危险路段进行整治,实施安全保障工程

一是3条省道计划安装波型钢钢护栏13640米,标志牌119套,振动标线417.6平方,预计投入资金298.66万元。

二是分(水)松(树包)公路、棚(镇)马(家坪)公路、远(安)烟(集)公路是我县干线公路网络的重要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三条县道对我县的经济、旅游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3条县道上需要安装波型钢钢护栏21860米,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310米,标志牌30套,振动标线75.6平方,预计总投资478.2万元。今年我局在3条县道上计划安装波型钢钢护栏11860米,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310米,标志牌30套,振动标线75.6平方,预计投资278.2万元。

三是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原则,在业务上指导各乡镇对农村公路进行维护、修复和增补。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对农村道路的肆意损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七)进一步加大路政巡查力度,突出巡点。一是坚持早出晚归,缩短中午休息时间,保证上路巡查时间。尤其是在集镇段整治巩固中,坚持三个“早”:早巡查、早发现、早治理;二是合理利用资源,将每中队人员车辆分为两组,分别巡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巡查效率;三是突出重点,重点检查非标、流动摊点、非法搭接、道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齐全有效;四是及时发现消除隐患,清除路边堆积物、移动非标,以及沿线流动摊点等。

五、整治步骤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年3月18日开始至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治:

(一)宣传教育阶段(3月18日---3月31日)

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案例评析、宣传单、动员会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要全面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同时要组织有影响的新闻媒体单位,深入到整治现场作深度报道,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1、严格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运输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全面检查运输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切实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计划,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以防事故、保安全为目的,对各类经营违章的行为采取重点整治。

3、严把运输业户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要对客运站进行监督,全面加强行业安全监督,形成严管态势。

4、按照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在结合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开展拉网式的检查和集中整治。各执法单位要合理调配执法人员,严格按规定执法到位。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5、设立专项整治督查小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我局将成立专项整治督查小组不定期深入基层,督查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整治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工作经验和存在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全面评估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现状,明确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2、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加以推广交流,并及时上报。

3、在督查中发现有违纪行为、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或整治管理不力的,将依规定对相关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宣传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意义及专项整治的目的,广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培训、以会代训、专访等多种形式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在整治工作中,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及时沟通、上报信息。

(二)认真整改,强化措施。对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章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取缔。

(三)狠抓监管、严格执法。抓好重点,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攻克难点,建立完善打击道路运输经营违章行为的工作新机制;清除盲点,进一步延伸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触角,清除死角;克服弱点,着重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行为规范,着力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