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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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范文1

关键词:依法治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一)可落实高校发挥其自

在高等教育法的规定中,大学从成立时就有相应的法人资格,大学拥有一定办学的自。法律赋予了高等学校的自力是对于他们本身治理的一种肯定。

政府对大学管理都是需要严格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如果把外部力量所控制的范围减少,那么大学自主教学、科研等范围则会有相应的扩大。由此可见,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对高等学校进行一定的管理、指导,而学校根据法律、内部章程规定来自己治校,这自然也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最基本基础。

(二)有利于规范学校内部管理

高校内部管理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点。大学内部机构设置、行政权力、各自权利关系等等问题,都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进行规定、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的大学内部章程,需对上述事项都进行细致的划分,并且把章程作为内部管理作为主要的根据,依法治校的客观要求,坚持依法治校,并且明确管理、被管理者权利义务,规范学校内所有人的行为,对保护学校的整体发展非常有利。

(三)明确政府、大学关系

大学是独立的法人个体,这也就意味着政府与大学间本身是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这让大学与政府处于一个平等的交流平台。教育法律的完善让政府可对大学的权利与义务做出明确规定,把过去政府通览大权的现象丢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对高校行为的过度干预,让高校有自由发展的空间。

二、当前依法治校与现行大学制度相冲突的原因

(一)政府未给学校更多的自

实际上,《高等教育法》已确定了高等学校拥有几大办学的自。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进步,但是政府和高校间,每一项权利在界定上是不明确的。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是存在非常多的困难,在客观上,学校经费来源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这样就让法治治校难以落后到实处。例如,教育法有明确规定,高校在学生招生、专业调整方面,有着自己的自,但是,因为我们国家多数高等学校主要办学经费来源政府,这让他们在招生或专业调整时,只能根据政府的标准来进行招生。

(二)未发挥高校的自

因为很长时间以来,政府对高校都直接控制的,高校也自然将自己看成是政府的附属品,总是习惯被动接受命令,慢慢地,高等学校丧失了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意识、目标,缺少自主教学、科研和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未能构建起自我发展与管理的机制。法律在赋予大学权利时,这也对大学本身素质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客观上,都要求大学有能力对这些权利有着行事的权利,同时承担有关义务。

(三)章程不规范

有一些学校所设定的章程内容和法律规定是相违背的,而有一些学校更是连自己的章程都没有设定。而章程的不完善、缺失等问题都会让内部依法治理成为形式主义,造成高校的学校内部管理随意,不具有法制性。最近几年,常常出现大学生高校的案例都是因为很多学校在规章制度上和法律不相符合或有矛盾。

再加上,很多学校只是把大学的章程看成是一种形式主义,未能对章程的作用、地位认识并明确,制定的过程也往往非常马虎,未能进行深入的研究,所以对撰写规章制度缺少必要性及可行性。因为,这样所拟定出来的章程本身就没有多大的作用,不应具有法律效应。

三、依法治校视域中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

(一)加大相关的教育与立法

完善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是依法治校的基础,也是政府管理高等学校的根据。加强教育的立法,把现代大学制度相关问题归入到法制的轨道上来,为了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打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确保制度建设的进行。因此,一定要加强教育立法方面的工作,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对促进政府教育管理部门的观念转变有利,提升管理者的相关意识,明确管理者的权利、义务,由法律上确保大学法人的实体地位。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拟定新法的时候,要和社会发展实际有机结合,对落后的法律、法规等要及时地修改、调整,让法律可以与时代接轨。例如,《学位条例》由1980年制订至2004年才开始有所修改,其中隔了二十多年的时候,而修改至今,也有了十年时间,其中的一些条例与当前社会并不相符,实用性被降低了很多。因此,可以考虑实际需求,对其进行完善、修订。

(二)让高校构建起自主意识

大学实际上是法人的实体,可以对学校有自主的自理权,自觉处理学校内部的事务。同时,是最大限度选择和外部环境的互通方法。其核心是自主配置大学所有的资源,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同时获得发展、生存。所以,大学一定要走出自己的小圈子,自主开设志业与课程,提升教学的质量,同时尊重学生的选择,给他们提供高效率的教育服务。而这些自利应该是大学、社会的双向选择。

例如,大学管理是借用法人治理结构来确保大学办学的独立地位,提升内部管理的科学与民主化,但并不是将企业的用人方式直接运用。大学法人治理构建方式要以大学的学术组织为思想,根据其属于与发展规律来构建,最大限度地避免大学外部的不良社会因素的干扰。

(三)拟定好各面学校章程

依法治校在高校学校内部,首先表现出根据有效大学章程进行内部的管理,大学章程把高校内的治理融入法治的轨道中。大学章程根据法律规定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的各个内部、外部的关系。所以,成为大学取得合法自主管理权的根据也成为我们国家依法管理的方式,成为政府、大学间的平台。因此,大学章程制订要符合相关的程序,同时要保证在实施的过程中有一定的有效性。

四、结束语

依法治校是高校行政管理的要求。构建起现代化大学制度是坚持中国社会主义办学的方向,而依法治校则是构建起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大学的创办人员与大学的所有人员都要构建起相关的依法治校理念,以法律作为根据,规范学校的管理,提升管理效益。

参考文献: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范文2

[摘要]大学廉政文化建设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认真总结和提炼大学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实施途径,突出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提供制度保障和教育阵地,进一步完善许价体系。高校应该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引导下,积极推动师生参与学校管理,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学生党员培养、学生社团活动、大学诚信体系建设当中,开拓廉政文化建设的互联网平台,从而进一步推动大学廉政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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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现代大学制度 大学 廉政文化

[作者简介]白致铭(1975-),男,吉林白城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廉政建设。(北京 100191)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童编号]1004-3985(2015)20—0040-0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必然要在大学、政府和社会三股力量的博弈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这一制度变革的结果是“建立一种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多元合作管理模式,形成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在这个过程中,高校文化建设,尤其是廉政文化建设,无疑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廉政文化建设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德、英、日等发达国家的大学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要点包括大学自治与政府管理有机结合、提倡学术自由、强调民主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等。其丰富的制度建设和创新经验,是现代大学制度内容的主要来源。美国教育家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曾说:“大学像其他人类社会组织一样,处于特定时代总的社会结构之中而不是之外……它是时代的表现。”大学制度是最重要的教育资源之一,其内涵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变化,而大学的文化传统则是大学制度的基础。无论是以柏林大学为代表的欧洲模式,还是威斯康星大学所践行的美国模式,都脱胎于适时的大学文化传统。没有“学术自由”的观点,就没有古典大学“教授治学”的制度;没有“服务社会”的思想,就不会有现代大学董事会的产生。

大学廉政文化是大学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现存环境中师生员工对廉政的道德认知和价值取向,是廉洁从政的先进思想道德观念及其影响下形成的廉政制度、法律规范、组织、体制、机制、意识形态的总和,是以校园为主要活动空间,以领导为关键、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以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指导思想的一种群体文化。校园廉政文化是大学内的一种思维观念,是大学组织内协调与控制的隐性力量,对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有着重要的影响。在一个缺乏廉政文化的校园内,很难产生高效的现代大学制度。

二、大学廉政文化建设要统筹规划

廉政文化建设是所有教育机构都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应该在认真总结归纳既往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究廉政文化建设的特点、规律及方法、制度、载体等,将科学的理念与方法内化为具体的行动,以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第一,大学廉政文化建设要突出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高校廉政文化是廉政文化与高校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它以先进的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廉政制度为保障,以高校的校园文化为载体,教育和引导师生形成敬廉憎腐的良好风尚。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廉政文化核心价值不能背离的基本原则,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但最重要的是认真总结我党近百年来的具体实践并深入挖掘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文化建设具有传承性,要做好大学廉政文化建设,就要积极从我国的传统文化人手,从改革开放的实践人手,找到师生认可的突破口。进入21世纪以来,尤其是十之后,我国社会发生了较大变化,社会风气更加开放,民主法制思想深入人心,为大学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很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大学廉政文化建设需要教育管理部门提供制度保障。大学廉政文化建设与大学制度建设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大学制度建设引领廉政文化建设,大学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制度建设。高校为维持其正常运转和教学生活秩序而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具有大众认同度的传统习惯,是国家法纪和学校要求在高校校园的条文化和规范化,是党和国家的制度文化在高校日常管理和办学体制中的具体体现。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过程中,政府与大学的依法定位、学术组织的建立健全和章程建设的不断完善,都将对高校廉政文化建设产生本质的影响。大学制度建设要突出诚信体系的建设,这不仅仅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需要,更是大学的核心任务。

第三,大学廉政文化建设需要教育管理部门进一步开拓教育阵地。高校校园文化中,廉洁文化虽然不以主导性文化的形式存在,但其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有着独特作用,在高校文化育人中具有重要地位。校园文化是廉洁意识培养的有效载体。大学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对象是教师和学生,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因此必须在廉政文化建设的平台上有所创新。首先,要进一步丰富课堂等传统的教育途径,既要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题讲座的作用,也要精心编排和组织,与其他课程内容相结合,增强协同性。其次,要突出社会实践在廉政文化教育中的作用,鼓励学生深入社会,积极参加各种调研活动,建立学生社团。最后,要广泛借助各种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的作用,通过传单、报纸、杂志、书籍和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全方位地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第四,大学廉政文化建设需要教育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廉政文化建设不是高校校园文化的主体,同时具有滞后时间长、显效慢、评估难等特点,但这并不代表就不能评估。马娟认为,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去拟定测评指标,按照投入强度、推进力度、直接效果和社会及经济效益4个方面建构评价指标体系。重视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以及所取得的实际成果的具体测评,结合运用网络与信息技术、心理分析、社会调查、数据统计等方法,评估廉政文化建设的效果与效率,为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与对策建议提供科学、合理的量化依据。

三、大学廉政文化建设要积极践行

文化建设必须附着于合适的载体,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因此,高校必须抓住时机,在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的初期,将廉政文化理念灌注其中。

第一,要积极推动师生参与学校的运行管理。当前,高校中已经建立了诸多师生参政议政的平台,如教代会、职代会、学生会等,应该进一步发挥这些平台的作用,为师生参与学校管理创造更多的机会。要引导和鼓励教师承担更多的管理责任,尊重学术自由和学术自觉,把学术权力落实给学者,让教师亲身体验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要切实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增强工作自信,坚持行政权力必须围绕学术权力、服务学术权力,协调大学内设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服务于学校的发展。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保证廉政思想在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各个环节中体现出来,让学生在得到知识的同时获得道德的熏陶。

第二,要建立并完善学校的诚信体系。诚信体系是社会的基石,更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促进剂,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校园诚信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协同推进。学校诚信体系中的监督和惩戒机制既是对失信师生的鞭策,更是对守信师生的鼓励。要通过学校诚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杜绝学术造假、考试抄袭等不良行为的出现,对于学术造假、行为失范的教师要坚决清出教师队伍。要建立相应的机制,鼓励学生申请免监考等守信行为,要在奖学金发放、优秀生评选等方面采取一票否决的制度。诚信体系建设要坚持公开、民主的原则,以制度为保障,让失信者受到惩罚,让参与者受到教育和奖励。

第三,要加强对全体教师,尤其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政文化教育。教师的师德师风直接影响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廉政文化建设要立足新常态下的社会现实,围绕从严治党的时代课题,紧扣教书育人的中心任务,对现实问题给出符合时代特点的解答和引导。党政领导干部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要通过集体学习、个别谈话、现场实践等方式,加强自身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普通教师要提高学术道德素养,避免剽窃他人著作、虚构实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要树立和宣传教师中的优秀代表,以榜样的示范作用促进教师廉政意识的加强,影响和促进大学生廉洁意识的养成。

第四,要在学生党员群体中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宣传力度。大学生是高校的主体,在校学生党员是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要从战略高度把廉政文化教育作为重点工作,落实到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当中。首先,要把住入党关。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是确保学生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在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过程中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并将其作为重要的考核标准。其次,要引导学生党员进行自我教育。青年学生具有很强的求知欲,要针对学校和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引导学生运用分析问题,增强自我判断和自我约束能力。最后,要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严格支部组织活动。要选配好支部书记,严格落实各项组织制度,通过组织活动,发扬党内民主,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增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

第五,要充分利用学生团体开展廉政教育。学生社团在学生中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可以作为学生和学校之间沟通的桥梁,也可以成为学校宣传教育活动的阵地。首先,要积极扶持各种学生组织,增强学生组织的管理能力和独立性,提高学生社团的公信力。其次,要在廉政教育工作中注重调动学生社团的主观能动性,采用市场规则,以立项申报的方式确保宣传效果。在项目确定上,既可以是有关廉政教育的专项宣传,也可以是大主题下的子项目。最后,要有意识地打造廉政教育的宣传品牌,提高宣传的影响力。校园内的文化艺术活动、社团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都有可能成为廉政教育的宣传品牌。

第六,要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新的传播平台。大学生是互联网的积极参与者,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是提高廉政文化宣传效果的必然选择。要制作适合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作品,紧贴网络热点,加强师生的参与和互动,使廉政文化建设平台上的内容更全面、更及时,交流更方便、更灵活。要注重扶持具有影响力的教师甚至学生或学生团体,充分利用自媒体对亚文化传播的促进作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互联网不仅仅是宣传教育的平台,也是诚信体系的承载平台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考核平台,有利于营造更好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注释]

①《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教育规划纲要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187.

②(美)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现代大学论[M].徐辉,陈晓菲,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26.[

参考文献]

[1]杜方波.现代大学制度:大学改革的根本选择[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7(4).

[2]黄金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探析[J].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

[3]商植桐,张红建,王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强化廉政文化力的作用[J].黑龙江省高等教育,2014(7).

[4]唐华生,叶怀凡.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J].攀枝花学院学报,2009(4)。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范文3

关键词:现代大学制度;学科评估;制度分析

2010年颁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高等教育制度也逐渐进入大众视野,不断被人们了解和认知。然而,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部分,如何有效地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完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相关研究尚不够深入。2012年,由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组织的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结束,评估结果在国内高等教育界产生了很大反响。结合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学科评估还面临着许多的挑战,需要进一步改进。本文以我国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为例,探讨现代大学制度下的学科评估工作的改进,这对推进专业评估制度、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概念界定及制度构建

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需要以现代大学制度为基础。目前我国对“现代大学制度”无一致界定,一般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宏观或者高等教育体制方面,主要涉及大学与政府、社会、大学间的关系;二是微观或者说大学自身层面,主要涉及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其核心是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1]

1.宏观方面

我国现代大学制度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是为了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宏观上的简政放权、微观上的激励搞活一直是改革的主旋律。尽管过去没有明确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提法,但它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一脉相承的。[2]

2000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指出,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大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可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需要科学的政府与学校关系,需要有法制意义的大学章程规制学校内外部各种关系,以创建出可以使教师专心学术工作、能够培养出优秀人才的健全机制,使现代大学的人才培养和科研能够极大地满足社会。

2.微观方面

大学作为学术性组织的本质特征决定了现代大学制度更加注重“学术性”,学术发展离不开自由的学术批判,因此“学术自由、教授治校”是西方大学制度一直坚守的底线。学术自治与学术自由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鲜明特色与本质特征,只有在坚持这一本质的前提下,学术人员和行政人员通力合作才能使大学保持其独特功能,即追求真理和满足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二、评估制度与现代大学制度的相关性

现代大学制度以促进大学的高度社会化、发挥大学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为背景,要求大学在保持学术自由的同时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与社会建立更为密切的关系。

评估制度与现代大学制度的相关性首先在其一致的价值取向。大学的本质是学术自治与自由,根本价值取向在于知识的传承与创新。现代大学制度是大学价值存在的实践保障,也是对大学进行变革起支撑作用的动力机制。[3]而高校教育评估是为了弄清高校发展状况并据此提出改进意见,是对高等教育办学活动进行价值判断的有效途径。[4]因此,评估作为高校发展的监督评价制度,以其特有的功能维护高校的学术自治与自由这与现代大学制度在价值取向上具有一致性。

其次,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大学制度的背景下,教育评估在确保教育质量的举措中举足轻重。从高等教育所处的外部环境来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对高校的影响力不断增强,政府则转变为更多的依靠立法、评估等手段间接管理高校。[5]这使得高等教育的质量和质量评估间的关系更加密切,评估逐渐成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高校学科评估的问题解析

1.高校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缺陷

自2002年开展学科评估以来,每次评估都会在总结上一轮学科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程序和指标体系做适当的调整和改进。纵然如此,指标体系设计仍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学科的社会服务功能受到忽视。如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状况、专利和科技成果的转化率等都没有出现在评估体系中。二是指标体系忽略了教师的教学职能而过于强调教师的学术成果和科研成果,这使得高校教学水平受到严重影响。三是指标体系设计过于重自然科学、轻人文社会科学。有关自然科学学科的指标设计相对完善,而有关人文社科学科的指标设计则相对不足。

2.高校学科评估机制不健全

当前高校学科评估机制中,学科评估主要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承担,其主要问题体现在:一是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缺失,从评估的本质要求来看,好的评估强调利益相关人的角色参与。作为利益相关人之一的学校、教师、学生,理应参与到学科评估中去,应增加学校自评,学生和教师评价环节;二是现行评估机制缺乏一个独立、公正、专业的中介机构的参与,评估结果将缺乏公信度。

3.学术声誉调查的主观性较强

学术声誉调查是让同行专家根据个人经验来做判断,因其依靠专家个人的主观因素较大,这种评价往往很难取得一致性的结论。在已进行的两轮学科评估中,学术声誉调查采取了简单的邀请一定数量的同行专家就各一级学科点进行打分的方式,其结果难免会掺杂一些人为因素,主观性较强。

四、现代大学制度下完善学科评估的思考

1.不断优化评估指标体系

学科评估应该与不同类型的学校与学科结合起来,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科设置有性对的指标体系,形成特色评估。对于不同层次的学校,重点高校或者一般院校,研究型大学或者教学研究型大学,其办学目的和宗旨并不相同,对此应采用不同指标。不同学科,即使属于同一个门类,性质上也存在明显差异,对于不同性质的学科类型,指标体系设计也应在体现出一定的区别。

2.提高社会参与度

在我国,政府是学科评估的主要参与者,学科评估人员主要由专业研究人员、行政领导等组成。这样的评估必然会收到一定的行政干预的影响,出现评估不公正现象。同时,某些评估人员由于知识体系与经验的不足,在评估中也会出现不科学没有信服力等现象。因此,应逐步改变这种政府主导的现象,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社会参与度。

3.建立高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

建立高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既是要保证学科质量的需要,也是要保障现代大学制度下高校办学自的需要。我国的学科评估制度改革应该不断改进外部评估,同时建立起高校内部的质量保障机制,这样才更加的有利于学科的发展和大学制度的完善。高校作为学科质量的内部保障主体,应积极开展学科自评,建立一套完整的高校学科自评体系,以促进学科建设,促进现代大学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1]张应强,蒋华林.关于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理论认识[J].教育研究,2013,11:35-43.

[2]马陆亭.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到现代大学制度建设[J].中国高等教育,2013,21:19-22.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范文4

1. 人才培养模式问题。当前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要与高校陈旧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矛盾是制约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一个“瓶颈”。如广东的制造业比较发达,而且处在一个产业转型时期,达到了较高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的组织方式、分工方式也越来越精细化了。但我们的一些理工科高校及专业在人才培养上仍然是用传统的制造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等)来培养学生,而且为了应对扩招后生均占有教育资源的减少,许多高校采取统一培养、大班教学这种粗放式的培养模式,导致人才培养的规格比较单一,这种企业生产和产业转型需要的精细化与人才培养模式的粗放式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导致一方面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另一方面企业、用人单位找不到适应需要的人才这一“悖论”现象。教师教育方面也存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对教育教学改革、新课程改革回应不够,甚至滞后的问题。据《金融时报》报道麦金赛咨询公司的一份调研报告称,教育模式影响中国产业转型,缺乏训练良好的毕业生,已经妨碍了中国经济的增长和发展更高层次的产业。该研究报告认为“中国学生的教育模式使他们难以学到跨国公司所需要的实用技能和团队精神。大学教育采用的是理论化的局限于书本的和老师传授的方法”,它建议应当提高大学与企业之间的“联合机制”,让毕业生能够学到公司所需要的各种技能。

2.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问题。思想解放的一个重要落脚点就是制度的改造和创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涉及到高校的内外部关系,具体而言就是高校与政府、高校与社会和高校内部的诸关系。如何建立起体现科学、民主、法治、人文精神的现代学校制度是我们需要下大力气探索的问题。大学的现代制度建设,首先要在外部管理体制上有所突破,依法使高校真正成为能够面向社会自办学的法人实体,同时高校自身也建立起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高校内部关系则要通过制度改造与创新,充分体现民主的精神,确保学术自由,并平衡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体现法治精神的就是学校章程,尽管法律上早就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有自己的章程,但广东许多高校没有自己的章程。

3. 办学效率问题。由于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国家“大一统”的管理体制,再加上大学的传统,大学办学对效率这一概念一直是比较淡漠的,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计成本,我们往往注意的是产出,而没有去探究是用多少投入取得这样的产出;二是计量模糊,尽管教育中的许多成本(投入)、成果(产出)是不太容易或不适宜去计量的,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做任何的计量。缺少效率意识的结果导致了在高校办学过程中一方面经费紧张,另一方面浪费严重的现象。如有调查表明,高校科研经费真正用于科研的不到20%,这还不包括科研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所造成的隐性浪费。所以,要切实建立起高校办学效率的考核指标、监控和问责机制。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范文5

一、新建本科院校内部控制的现状及特点

(一)决策层对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视程度不足 由于新建本科院校是从办学层次较低的专科升格而来,学校的本科意识、大学意识欠缺,加之多数领导对财经法律知识了解的较少,许多高校领导只注重教学和科研工作,对内部控制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个别领导甚至认为内控只是财务部门的事,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的积极性。一些高校虽然也有部分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却没有得到有效地执行。有的领导违背已制定的内控措施,按个人意愿越权行使管理职能,更有甚者,极少数领导在财务管理、招生、基建、修缮、采购等重要工作中,大肆贪污受贿,内部控制完全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

(二)新建本科院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制度建设是内部控制的基础。由于升本时间短,管理水平较低,许多院校在对外合作、投资、招生、大型采购及基建修缮等重大经济活动方面没有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甚至财务内控也相当薄弱。有的院校现有的制度主要是财务部门制定的,多数是资金管理和报销审批方面的管理办法,涵盖范围太小,内部控制制度不全面、不完整。

(三)学校内部审计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 绝大部分新建本科院校未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许多学校即使在有关部门(如纪委)下设了内审二级部门,但内审职能远未能全面实现(比如全面开展财务收支审计、预决算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工程决算审计、专项审计、内控评审、领导离职审计等)。同时,内审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技术结构不合理,致使内审工作无法全面展开,内审的监督和建设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四)财务部门内部控制建设亟待加强 会计内部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最重要部分。会计信息是否真实正确,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关系到学校和各级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但许多新建院校由于受财务人员编制不足,专业素质不高等影响,出现不相容岗位职责划分不清晰,授权审批、授权处理程序不明确,不合法的兼岗现象突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等现象,导致财务秩序较乱,内部财务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尤其是许多新建本科院校开始试行财务二级管理,采用网络化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处理会计业务,财务管理日趋复杂,如何加强会计岗位的合理设置,保证各岗位互相牵制、相互印证,以及如何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都处于薄弱环节,财务内控建设亟待加强。

二、新建本科院校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意义

(一)学校提升办学质量与水平,强化内涵建设的需要 新建本科院校规格提升后,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面临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提高科研水平,强化学校内涵建设,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体系等重大课题,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干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需要 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就是要加强内部机构、内部岗位的相互牵制、相互制约、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这必将对加强廉政建设,保障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促进学校健康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三)强化经济管理风险意识,防范经济风险的需要 新建本科院校作为独立的法人,是市场经济中一个负有独立经济责任的主体。当前各学校面临日益复杂的外部经济形势,在对合同签订、联合办学、基本建设和修缮、大型采购、对外投资等重要经济行为中负有重大的经济责任。为防范经济活动中的重大风险,加强各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已经刻不容缓。

(四)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的需要 加强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实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促进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防止会计人员舞弊的发生,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加强财务对内部各岗位以及对外的监督,将有效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新建本科院校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落实责任 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内部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着学校整体的管理水平,学校领导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在实施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对学校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各项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减少经济活动的风险。

(二)大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融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体系 建立和完善内控规章制度,推进内控工作不断规范化、科学化,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要形成“以制度管钱”、“以制度管事”的监督约束机制。各新建本科院校应根据自身办学规模和特点,按照“严格、适用、全面、合法”的原则,建立健全包括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招投标制度、对外投资制度、联合办学制度、物资采购制度、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制度、财务审批及授权审批制度、财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保证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合理划分,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并在实践中根据出现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修正或者制定新的内控制度。

(三)严格落实责任,维护内控制度严肃性 在学校的经济活动中,必须严格贯彻已有的内控制度,按照规定执行各项规程。任何部门和任何人只能在制度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决不能超越其职权范围,所有教职员工均应负责和维护制度的有效实施,并接受制度的制约和监督。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和问责机制,一旦发现违反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

(四)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内部审计是高校强化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内控制度执行效果的重要手段,既可以监督会计制度及其他各种内控制度的运行,也可以促进各职能部门提高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为了实现内审职能,必须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此外,必须加强内审人员的培训力度,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全面提升审计质量。鉴于目前大多数新建本科院校因升本及扩招导致基本建设和大型修缮比较集中,应重点在基建、修缮方面做好审计监督,以减少资金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教育经费合理有效使用。

(五)突出财务部门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财政部已于2001年颁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对外投资》、《担保》等6项具体控制规范,这是学校制定校内内控制度尤其是会计内控制度的主要依据。

当前,新建本科院校快速发展,资金流量急剧增加,财务环境日趋复杂,必须建立严格清晰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严格会计人员管理,合理设置会计机构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加强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尤其要科学严密设置会计电算化岗位,科学设计业务流程,加强计算机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使会计人员在精通本专业业务的同时还要熟悉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资产管理,基建修缮管理等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努力实现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会计转变,以更好地发挥财务对经济活动的监督作用,为学校整体的内部控制建设发挥核心作用。

总之,新建本科院校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各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保障学校各项经济活动规范化、科学化运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范文6

关键词:大学章程;现代大学制度;关系辨析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40-0228-02

在现代大学制度的兴起与发展背景下,大学章程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和载体,其设立、健全和价值实现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制定与实施大学章程,是大学发展与众多问题解决的核心,是大学内外关系能否得到合理优化的基础,是大学能否高速有效发展的前提。对大学章程的研究是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组成部分,大学章程的制定、内容的选择、价值的实现等都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通过对大学章程与现代大学制度的关系辨析,分别罗列出大学章程的特点与现代大学制度的特点,并将现在大学制度与大学章程对比分析,得出现代大学章程与大学制度为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现代大学制度依托大学章程而不断发展。

一、现代大学制度下大学章程建设的理性追求取向

工具书中把“章程”的定义为“书面写定的组织规程或办事条例”[1]。定义中“章程”是特定组织制定的通过对组织内部责任和义务限定以便于自身运营的规章制度的总称,包括对组织的性质、宗旨、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活动规则、纪律等重大方面的限定。大学章程被认为起源于中世纪的“特许状”,是指为保障大学的办学自主和管理自主,高等学校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文本的形式自主制定的、确立大学地位和内外部关系的、有关办学的根本问题和基本事项的规定,是对教育权利、义务和利益进行调整和规范的规范性文件。1999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中强调“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要提高依法管理学校的意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制定、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照章程依法自主办学。”可见,大学章程是一个纲领性文件,是高校内部的“宪法”,不同于具体的规章制度,包括高校办学宗旨、主要任务、决策机制、治理结构等重大的、基本的问题。大学章程以学校自主制定的形式提交,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核确立其自身的法律地位。大学章程的本质属性是调整大学内外部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而不局限于高校内部权益分配。它的目的是实现大学自主管理的法定权力,扩大高校的办学自,实现依法治校。近现代的大学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变化,使得大学与所在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既有密切的关系,同时又相对独立。尤其是在政治上实现了政教分离,在西方的文艺复兴之后,理性摆脱了宗教成为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理论基础。对于理性的追求奠定了知识在大学中的权威地位,使科学的发展更加繁荣。就目前来看,无论哪个国家,无论它的政治、经济和宗教有多么不同,都需要有大学这样的组织来对知识进行分析、批判、继承和传递,并在这个过程中实现对知识的理性追求与探索。也就是说大学组织是各个国家用来关注知识和促进知识传播的地方,不难从某个国家的大学找到大学章程建设中重视和体现大学对理性追求的细节和理念,理性追求是各国大学章程建设的方向,这使得中美大学章程有了比较研究的基础。

二、现代大学制度下大学章程建设的自治及学术自由取向

自治随着大学的产生而产生,是大学的原生精神。最初的大学具有行会的相关性质,在社团组织中运行相关制度,形成自治管理。大学只有拥有了自治权,才能保证其在政治、经济、文化中的相对独立地位。大学的自治精神决定了现代大学不会成为任何权力的附庸。以美国大学为例,美国大学重视在法律文本中体现自治的理念,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认为知识是大学自身的目的而不是达到目的的手段。一旦大学成为某个国家或者组织的工具,那么大学就难以忠诚于自己的本质。大学就应当保证自由研究的精神,为师生提供有益于思维、学习和创造的环境。而我国大学的建立自开始,自治思想始于北京大学。在现代大学制度下,我国的大学章程建设中都蕴含着自治的理念,并且以规章的形式将其表现出来。同时,大学的学术自由思想伴随着大学自治产生和形成,它以制度的形式体现着大学办学的精神、价值和信念。应该说,大学章程作为一种制度规范,与学术自由的取向是完全契合的。

三、现代大学制度下大学章程建设的社会责任取向

大学不仅从社会获得权威和支持,还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这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大学不应当仅仅维护自身的自治与学术自由,或者以追求真理为自身的导向,还应当注意社会责任的体现。大学可能会因为担负社会责任而忽视学术自由和追求真理的本质,但是应当注意把握好度,即大学对于社会责任的履行必须以维护学术自由权利、保证学术水平及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等为前提。因此,各个国家的大学建设都在寻求尊重学术自治自由和体现社会价值的均衡点,这一点体现在对大学章程的建设和修改中。大学的社会责任在真正意义上说不是被动接受或者是对约束的顺从,而是积极主动构建,对社会的道德和进步进行引导,体现大学价值。在大学章程中,体现着大学作为社会组织在为社会培养合格公民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立足于社会实际,着眼于社会发展,对现实社会充满人文关怀,在追求美好、批评现实的同时增进自身反省,进一步促进自身对于真理的追求和对于独立的坚持。现代大学制度下对大学章程的制定要能够体现这一点。

四、现代大学制度的特点分析

现代大学制度相对于传统大学而言具有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内在逻辑性。大学制度的内在逻辑性是指大学根据自己特定的社会职能与功能并遵循规律而运行。因为大学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大学不仅仅要考虑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要重视外部对于自身的价值评判。现代大学制度应当能够使制度思考、设计与设置和大学的内在逻辑性相一致,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大学功能,遵循办学理念并贯彻学术精神。

2.结构合理性。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多种规范的总体,在构成的层次上、职能上、形式上都有多角度的划分。各种制度相互协调发展才能形成结构明确、调理明晰的制度体系结构。现代大学制度体现着结构的合理性,能够充分运用制度实现大学的系统化管理。

3.最佳效果性。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目标是达到最佳效果,在专业化管理的前提下实现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分离,激励大学不断提高其学术水平,多多取得大学学术成果,使大学的学术教育资源可以实现效果最优化,实现办学目标和预期的教育效果。

五、大学章程的特点分析

大学章程的特点与大学章程的性质相适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程序法定性。大学章程具有法律地位。大学章程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规范性文件,其制定本质为保障大学的依法自治,使大学的基本及重大决定可以有法可依。大学章程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办学者的意志。“它的本质是对学校内部以及与大学有关的利益的调整和分配。”[2]大学章程颁布之处就集中体现了其法律地位。就其地位来看,大学章程相当于我国的宪法,处于母法的地位,具有最高权威。

2.内容纲领性。大学章程使大学可以依法办学,确保学校有法可循,并通过协调大学内外的要素关系,保证校内管理体制的实施。同时大学章程在规范大学重要机构职能、规定大学规章制度和办学规则中,具有统领地位,高于学校其他的规则制度,要求学校所有组织及成员必须依此执教,完成教育教学的各项规定,是大学精神的法律体现,是大学规章制度的最高行政准则。

3.行为指引性。大学章程的法律地位从其确立之时生效,依此指导大学内外部的行为规范。对于大学外部而言,大学章程指导着大学与社会的关系,确立大学的社会职责,对于内部而言,大学章程保证着大学的实施效率,只有大学及其内部人员依据大学章程规定办学教学,才可以确保大学的有效提高教学效率,完成教学要求。

六、现代大学制度与大学章程的关系辨析

现代大学的依托为现代大学制度与大学章程。现代大学制度是大学为了确保校内各项组织与机构可以正常运行并保证各组织机构实现目标原则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囊括了大学内部各项管理规则与规范条例。大学章程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体现,是现代大学内部各项规则条令的总体要求,两者之间有紧密的联系。一方面,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能够体现大学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实现大学自主管理,加强对大学自治的民主监督,加大社会参与力度;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大学章程的实施,确保大学获得合法的法律地位与相应的大学自,同时大学章程规范着大学内部各项组织机构的基本管理制度,明确大学内部各项组织机构的治理机构,明确现代大学的主体性,使大学可以有法可依,依章办学。此外大学章程对大学外部的各项条例也有明确的规范,规范了社会和政府参与大学事务的渠道与方式,加强了大学与社会外部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大学的办学自与对外权,保证了大学内部各项组织机构的有序发展与大学外部各项事务的依章办事,提高了大学学术发展的效率水平与大学对外社会联系中的大学自利。当然,大学章程作用的发挥同样需要具体的规章制度的配合,大学章程同其他规章制度共同构成大学的制度体系。

虽然现代大学制度与大学章程有着紧密联系,但两者是不同的。从本质上看,大学章程是大学的根本“母法”,是最基本的规范性文件,学校可以据此完成各项规章制度章程;从内容上看,大学章程是对学校的重大的、基本的问题进行的规定,大学制度还包括对学校的具体事务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较为具体,如岗位责任制度、学校例行会议制度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