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工作情况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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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工作情况汇报

失业保险工作情况汇报范文1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并轨”工作严格顺利进行,根据曹市长的指示精神

,劳动、财政、国资组成联合工作小组,逐户深入各企业,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作了大量工作。我们联合工作组的重点是抽查与检查相结合,及时沟通、协调有关“并轨”工作的具体事宜,认真审核企业的“并轨”方案和补助资金申请报告;按照87号文件要求,对“4555”和30年工龄人员,逐个审查个人的提前退养申请;对和“4050”人员,逐个审核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对3949人员,逐个审查其与企业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对政府补助资金作了严格测算,7户企业的人员和资金需求基本情况如下:

1、以上7户企业滞留中心人员总数为1035人,其中“4555”人员38人,30年工龄196人;“4050”人员181人;“3949”及以下人员620人。根据87号文件规定,经过审核,“4555”和30年工龄人员申请提前退养233人;“4050”人员申请政府代缴社会保险费177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592人。

2、对于“4555”和30年工龄中在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文件规定,申请提前退养后,必须退出公益岗位,这类人员有57人。其中:交通协管员30人,园林管护员19人,河道管理员7人,环卫工1人。

3、根据计算,以上7户企业共需政府补助经济补偿金296万元、奖励资金300.6万元,两项合计为596.6万元。由市财政局在“并轨”协议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有关企业。对于“4555”、30年工龄和“4050”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由市劳动保障局各有关社保经办机构在6月30日前审查核定后,由市财政局及时向各社保经办机构拨付。

到目前为止,尽管只有7户企业签订了“并轨”协议书,还有15户企业没有签订,我们也知道,签订协议书之后的工作还有很多,工作量还很大。“4555”和30年工龄人员需要测算退养金和政府代缴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集体部分;“4050”人员需要计算政府代缴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集体部分和个人部分);以上资金核定后,原创:需要财政分别向各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拨付,以保证“4555”和30年工龄人员能够切实按照87号文件实现提前退养,“4050”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前的社会保险费能够切实按照文件规定得到落实;另外,还涉及到退出公益性岗位、档案移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失业保险所等等很多问题。但我们有信心在各位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圆满完成我市的“并轨”工作任务。

二、下步工作开展计划

1、认真总结首批“并轨”工作的经验,使“并轨”工作更顺利进行。同时按照“并轨”协议书中的规定,由市财政局于协议签订后5日内向各企业拨付有关资金。

2、对各企业对“并轨”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其余15户企业,我们已经排定了工作日程,争取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

4、对“4050”人员需政府代缴的社会保险费,“4555”和30年工龄提前退养人员的退养金和需要政府代缴的集体部分社会保险费进行计算审核,并由市财政及时向各社保经办机构拨付。

失业保险工作情况汇报范文2

您好!首先我代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对您前来调研视察劳动保障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现将近年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抓大、创新、务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劳动保障机构逐步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有班子成员9人,局机关内设机构18个处(室),现有人员68人;局属事业单位20个,其中正处级单位1个,副处级单位12个,正科级单位7个,局属单位职工1*3人。

(二)劳动保障职能不断加强。2002年1月,劳动保障部门职能进行重大改革,在原劳动局的基础上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赋予社会保障全新职能。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业务概括归纳为四个方面:统筹城乡就业再就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企业、机关事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六项经办业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工资、监察);加强劳动保障能力建设(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服务管理)。

为适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近年来,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建设不断调整。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社会保险稽查大队,为“五保合一”征缴、稽核打下坚实基础;经市政府批准,将所辖的9所技校进行资源整合,整合为4所高级技工学校,已建成两所,另外两所正在加紧筹建;新成立了工伤保险处和处两个行政机关处(室);市失业职工管理处升格为副处级*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为全面加强劳动保障干部能力建设,组建了*市劳动保障干部培训学校;积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经国家劳动保障部批准,与法国劳工协会联合组建中法*社会保险培训中心。去年,投资2亿多元的8大工程建设进展迅速,今年年底有望全部竣工。

(三)基层组织建设扎实稳固。近年来,我市劳动保障事业之所以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基层建设比较扎实。全市70个街道办事处的539个社区和99个乡镇的224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起劳动保障所(站)。除郑东新区外,全市15个县(市)、区共建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723个,配备工作人员1943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664人。

(四)“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加快。经过近3年的努力,全市建立起了四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通过劳动保障网络和劳动保障管理应用系统建成的社区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劳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管理、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空岗统计及求职等多种服务功能。*市劳动保障信息异地数据容灾备份中心筹建工程已经完成了选址和征地工作。社会保险各险种经办机构计算机系统及数据整合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五)劳动保障工作成绩突出。我市曾被评为全国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三级政府、四级管理、城乡一体化”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被国家劳动保障部称为“*模式”,并多次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向全国推广;医疗保险改革不断创新,在全国率先为4.3万名国有困难、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办理大病统筹,受到黄菊副总理的特别关注,《人民日报》等20多家媒体进行采访,劳动保障部向全国推广这一成功经验。惠及全市253.8万名城镇居民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经过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已经出台,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全市各界的广泛关注;由省人大通过的《*市失业保险条例》在全国省会城市处于领先地位;工伤保险与地方医院联合建立的工伤保险康复中心,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被全国20多个城市学习借鉴;技校资源整合取得突破性进展,*市高级技工学校、*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市商业技工学校分别晋升为技师学院;劳动和劳动仲裁工作连续四年捧回全国大奖,去年11月,在组织的“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国先进典型报道中,我局工作经验受到人民日报、中央电台、河南日报等16家中央和省主流媒体的采访报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多次获得全国殊荣;近年来,我市劳动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18个省辖市中处于“领军”地位,去年,中国劳动保障报在头版头条先后4次大篇幅报道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创新经验和做法,全国先后有70多个大中城市的兄弟单位来郑学习交流经验。这是我市劳动保障历史上前所未有的。

(六)高层领导关注*劳动保障工作。去年2月至10月,国家劳动保障部胡晓义、张小建、王东进、刘永富、华福周和农业部副部长范晓建六位部长,先后到我市调研劳动保障和农民工工作,对近年来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短短8个月的时间内,先后有六位部长来郑调研工作,这同样是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特别是六位部长通过调研得出一个共同结论:*劳动保障工作之所以取得显著成绩,主要得力于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局领导班子务实创新的结果。去年12月15日,徐光春书记在视察我市劳动保障工作时,亲切勉励全市劳动保障工作者一定要不辱使命,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保障线,筑牢安全网”,努力使人民群众都能够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福祉。

二、去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06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按照“十一五”规划和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诚信务实、坚持形象推动,抓和谐,抓发展,抓创新,争一流。为全面实现劳动保障事业跨越式发展,局党委经过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项重大目标,40项创新目标。经过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2006年目标任务全部提前超额完成。

统筹城乡就业,“双12万”就业计划超额完成。2006年全市实现城镇人员就业再就业12.55万人,占省定目标的105%,占市定目标的104.5%;小额担保贷款完成7276万元,超额完成2006年6000万元的计划目标。全市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3.9万人,完成市定目标的115.8%;

社会保险工作在改革中稳步推进。截止去年底,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66.4万人,离退休职工20.6万人;新增扩面参保人员7.9万人,实际征收养老保险费20.4亿元,分别占省、市定目标的143.7%和140.7%;计划和实际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9.9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8.5%,社区管理率达到90%。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16.5万人,离退休人员4.87万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5万人,超额完成了省、市定目标任务。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6.62万人,完成市定目标的100.73%。全市参加失业保险职工85.5万人,完成省市目标的1*%,累计征缴失业保险费2.87亿元,完成省市目标的179.4%。全市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累计达到43.85万人,完成省市目标的101%;工伤保险费实际征收43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87%。全市共稽核各险种缴费单位9533户,涉及参保人数104.35万人,查出少报缴费基数6.35亿元,稽查补缴及清理各险种欠费7692万元。

全市社保基金运行管理情况良好。去年6、9月份,财政部和国家审计署分别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检查,认为*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完整。去年10月1日以前,已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此次调整待遇惠及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共182801人,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78元;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和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在经过大量模拟测算后,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已按规定上报省劳动保障厅审定。

积极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去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6254户,涉及劳动者67.32万人;追发工资6245.95万元,促缴社会保险费金额3170.81万元;劳动监察结案率100%;建立完善“四级网络、三级责任”的工作模式,全市共接待职工来访41150批66170人,占全市量的53.8%;接受劳动争议申诉1237件,受理案件870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依法监督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我市各类企业共有职工91.*万人,已签订劳动合同82.27万人,签订率达90%。强力推进“平安计划”,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宣传服务活动有声有色。去年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大力开展了以“服务职工群众、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服务活动,取得显著效果。12333电话咨询服务进农村、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系列活动,为广大职工群众送去就业岗位、致富信息和法规政策,使20多万名群众受益;局领导和机关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多次做客省市媒体,接听群众热线,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疑难,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目标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去年,局党委将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连同年初确定的重大目标、创新目标和八项重点工程、413项业务目标全部编印成册,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还成立了重大目标、创新目标工作领导小组和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对各项目标任务、工程建设进行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督查,统一考核,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

(二)努力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推动城乡一体进程

采取领导、典型、能人、创业、培训、政策“六带动”措施,全面促进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促进就业功能,加大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使劳动保障工作向社区延伸;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群体再就业;以项目带动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去年11月,我局成功承办了2006年河南省创业成果展示暨项目推介会,吸引7万多人到会寻找创业“金钥匙”,成交意向金额达1.12亿元;创新工作手段,积极开办人力资源“超市”,开通网络视频求职,拓展了供求渠道,提高了就业率;采取以专业培训机构为依托、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提高了失业人员就业能力。

建立组织,强化培训,提供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绩显著。充分发挥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大力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近两年,在全国建立了35个农村劳动力输出工作站,建立了全国一流的河南*农村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免费向农民工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广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成功转移农村劳动力46.5万人,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约33亿元;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实行了“培训-就业-维权”一体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制订了切合农民工实际的参加养老、工伤、医保政策,创新开展了“1+3”培训模式(即力争人使每个有求职愿望且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都能获得一项职业补贴培训,至少掌握一门专业技能并获得一项技能证书,免费提供一次就业岗位),两年来,共对农村劳动力进行专业技能培训30余万人。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适应城乡发展需要

稳步推进养老保险改革。社保基金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对欠费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资产抵押,有效清理了企业欠费。近年来,我市每年清理企业往年欠费都在亿元以上;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已涵盖了国有、集体、外资、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被征地农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社会化发放;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推进,基金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着力建立医疗保险新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了国有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长效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认真研究,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充分论证,开辟了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新途径;加强管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近年来的努力,目前,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形成了以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商业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失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切实加强失业调控,确保了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调研,解决了“农协工”参保、经济补偿金等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快失业人员再就业实习基地建设,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

机关社保在探索中发展。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新机制,一举扭转了基金收支倒挂的局面;妥善解决长期遗留的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发放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完善数据,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实行全国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创造了条件。

工伤保险工作强力推进。大力实施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平安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了全市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工伤保险工作措施;积极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和简化工作程序,制定了一系列方便农民工参保的具体方法,促进了工作开展。

(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将业务逐步向街道、社区延伸;不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采取市、县(区)联动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认真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不断扩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覆盖面,有效地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制度,狠抓了《条例》的贯彻落实,做到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积极筹建劳动争议仲裁院,会同各级工会组织设立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拓宽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渠道,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

(四)贯彻人才强市方略,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出台了《*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和《关于开展首批*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工作通知》等配套文件;加强机构建设,认定了45家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有效促进了农民工转移就业的培训工作。创新管理手段,加强政策指导,引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不断推进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有效地促进了职业培训机构健康、快速发展;积极推进市属技工学校资源整合,*商业技师学院和*交通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进展迅速;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职业技能鉴定运作程序,有效地提升了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我市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出来,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工作难度加大。劳动力供大于求的问题很难在短期内缓解,岗位少,就业需求高;再就业优惠政策在具体操作和落实上仍需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体制不顺,影响了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基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基础建设较差,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社会保障任务依然艰巨。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比较窄,扩面征缴难度逐年加大;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日渐突出,不少困难群众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社保基金总体支撑能力比较脆弱,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无力缴费,严重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潜在不稳定因素增多;一批原国有企业早期退休老职工要求解决待遇偏低等问题十分突出;机关社保工作由于缺乏足够的政策依据,推进困难,部分县(市)事业单位2%的失业保险费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三是职业技能培训力量不足。劳动力技能水平普遍偏低,高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总量短缺,局属技工学校资源整合工作困难较大。四是劳动用工管理亟待加强。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我市收入分配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还不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基础比较薄弱。五是维权工作任重道远。劳动监察和仲裁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今后仍将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六是金保工程建设需政府给予大力支持。

五、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力度,确保我市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建议将*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更名并调整规格。

(二)加大财政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的投入,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和信息中心办公用房购置改造所需1160万元资金建议由再就业资金支付。

(三)建议进一步理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体制,弥补小额担保贷款办公经费缺口。

(四)目前,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办案力量严重不足、仲裁行为与行政行为不分、仲裁体制与审判体制不能有效衔接,根据上级要求,建议尽快设立*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五)按照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五统一”的有关要求,目前我市已完成四个统一,但在统一“经办机构和人员的垂直管理”上存在问题和困难。建议市政府研究解决。

(六)为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根据省劳动保障厅要求,需要在市劳动保障局增设农村就业处。

(七)全市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问题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建议设立*市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办公室。

(八)*市第二商业技校、*市城建技校、*市化工医药技校、*市机电工业技校4所技工学校整合已迫在眉睫,由于机构设置没有明确,致使很多工作不能开展,建议市政府帮助解决。

(九)按照上级要求,目前,我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保稽核、信息中心没有办公场所,缺少办事大厅,严重影响了业务工作开展,建议将棉纺路人民银行办公大楼转为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办公场所;目前的社保大厦办公场所拥挤,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服务效率和质量,群众意见较大,建议市政府协调将紧邻社保大厦的市金属回收公司家属楼用地划归我局使用。

(十)劳动??建议市政府尽快配备。

六、20*年主要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八次、市九次党代会精神,今年,我们研究确定了“坚持创新发展,坚持和谐稳定,坚持诚信为民,坚持一流推进”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大就业、大保障、大培训、大维权、大服务、大项目工作新格局,全面推进我市劳动保障事业跨越式发展。

(一)多策并举,统筹兼顾,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进一步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实施严格的工作奖惩机制;加大力度,广开思路,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认真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实施充分就业社区、再就业援助和创业推介会等活动,继续推进人力资源超市和网络化招聘,建成*人力资源东市场。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努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落实责任,完善职能,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强化培训促进就业,积极开展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补贴性培训和各项技能培训,大力开发培训资源,继续加快*劳动保障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和市属技校资源整合,强力推进“1+3”培训模式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一条龙和一站式服务,研究完善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网络化管理;提高素质,强化管理,全面加强基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建设,高标准完成河南*农村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扩建任务,完善县(市)、区农村劳动力分市场服务功能,指导县(市)逐步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为统筹城乡就业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

(二)积极探索,狠抓落实,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功能,探索社会化管理新模式,同时,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好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做好20*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调整和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围绕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目标,完善我市企业年金制度,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新机制。按照市政府要求,20*年6月底前完成被征地农民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方案的制定;进一步做好《*市失业保险条例》及失业保险法规贯彻落实,加强失业调控,制订出台我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方案,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促进就业的新思路,研究失业保险征缴新机制;完善工伤保险体系,做好工伤救治和工伤补偿,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继续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切实抓好《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按照“统一范围、统一认定、统一鉴定、统一待遇”的原则,研究建立我市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市、县(市)、区、社区劳动能力鉴定的三级管理体系,筹建*市劳动能力鉴定体检中心;集中精力,抢抓时间,在出台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基础上,认真做好金水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络建设,力争年底在全市推行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进一步加大全市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整合经办资源,完善管理手段,规范业务规程,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大力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三年培训计划,争取20*年完成50%的培训任务。

(三)着眼大局,完善机制,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开发劳动用工管理信息网络,不断扩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覆盖面,重点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探索建立工资增长和调控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研究建立技能等级工资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健全以劳动保障、总工会、经委为主体的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落实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强化农村企业三级管理责任制和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劳动保障主办监察员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和信息网络,加大劳动仲裁机构效能建设,积极探索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成*市劳动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