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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情况汇报范文1
根据《关于转发<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通知>的通知》(惠市编办〔2017〕105号)要求,我局认真研究,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做好推进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工作,现将落实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组织基本情况。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县已进行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158家,其中社会团体11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6家。16年社会团体需年检合格的有5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年检合格的有29家。
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况。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组成部分。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总目标是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实现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转变、资源从分散到统筹转变、流程从脱节到衔接转变,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减轻法人和其他组织负担奠定基础。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将原由民政部门核发法人登记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民政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改革后,社会组织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截止2017年11月30日,已全部完成2015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社会组织129个统一信用代码转换工作,并换发新证78 个。
三、社会组织信息共享情况。依托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和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2016年2月起,已全面启用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年检等。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县社会组织信息网向社会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社会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设立登记日期、住所、登记机关、登记状态和注册资金等。各地可登陆链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者登录民政部官网、链接到中国社会组织网,点击进入民政部或各地的查询链接,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社会组织名称或登记证号),便可查询社会组织基本信息。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从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审批难等问题出发,切实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基本共享工作,完善信息采集归集制度办法,做好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促进相关信息条块联通,确保信息共享纵向贯通、横向协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和个人信息泄露补救制度,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及公民个人隐私。
事业单位改革情况汇报范文2
省政府苏政发(2002)147号文件下发后,苏州市政府于2003年7月以106号文件批转了5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由于2003年苏州市实施大范围的乡镇区域调整,客观上放慢了改革的进程。之后的一个阶段,尽管大多数市、区已有一些动作或考虑,但总体进展不快、力度不大,对照全面落实省、市文件明确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2004年4月,市农林局和市编办又联合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推动了落实工作。现将苏州市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地的改革进展情况,
文件下发以来,各市、区的农业部门进行了调查测算和方案构建工作,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编制、人事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取得了一些进展。综合各地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已发文明确了性质和编制,包括张家港市、常熟市、吴江市。张家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市委在《关于合并镇机构编制调整和人员分流工作的意见》中对农技服务机构的性质、编制和人员分流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了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由差额改为全额拨款,核定编制191个(改革前在编在岗208人,分流任务较轻);农业局下属的镇畜牧兽医站分设为镇畜牧兽医站和镇兽医卫生监督所。镇兽医卫生监督所为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6名,所需人员从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中调入。至今,“三定”工作已全部到位。常熟、吴江两市在政府或编办的文件中规定了编制精简比例或数量,全额拨款的定性问题基本解决,目前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第二种是处在制定方案、积极争取阶段,包括昆山市农业局、太仓市农林局、吴中区水产畜牧局。昆山市农业局、太仓市农林局已拿出了初步的测算方案,但目前仅停留在与编办、人事部门的商量之中。吴中区水产畜牧局所属的区镇畜牧条线,初定区级建立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所核定编制18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乡镇畜牧兽医站其余人员确定为差额拨款。
第三种是目前没有新的动作,包括吴中区的农林一块、相城区、高新区等。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苏州市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机构的定性问题。定性问题是决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由于各地对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全民事业单位”定性上的不一致,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市、区的情况各式各样,有的作为全额拨款、有的实行定额补助、有的采取自收自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长期困扰农技队伍建设的问题,市政府在106号文件中作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承担为农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但是经过近两年的改革,这个政策并没有普遍落实到位,大部分市、区还停留在方案的设想和制定阶段,真正在政策上明确并实际执行的只有2-3个市。全市尚只有25%左右的乡镇是将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对待,这当中绝大部分还只是在编在岗人员的基本工资由财政列支,奖金福利等还只能在年终通过多种方式争取预算外资金给予一定的补助,还有75%左右的乡镇对农技推广中心(站)是实行定额补贴、差额拨款,财政上一般只核发每人每年5000-6000元,这点钱基本上仅能支付养老和医疗等保险费用。矛盾特别突出的是乡镇畜牧兽医、农机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基本上都是作为自收自支对待的。
二是工资待遇问题。目前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总体上存在工作经费匮乏、人员收入偏低、横向差距拉大的问题。第一、拨款标准不一。主要表现为同样性质的在编在岗人员:(1)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差别悬殊,高的乡镇核拨达4万元,低的乡镇仅5000元,使得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工资都无法兑现,据统计,标准在4万元以上的乡镇占8%,2-4万元的占45%,1-2万元的30%,1万元以下的占17%。(2)同处一个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对不同专业的人员拨款标准也不一样。有一些乡镇,原来对从事种植业的标准高一点,从事多种经营的标准就低一点,从事畜牧兽医、农机服务的甚至一点都没有,象这种类型的乡镇,要占到全市的70%左右。第二,收入明显偏低。与同镇横向事业单位比较,农技人员收入明显偏低。对全市所有乡镇逐个排比对照,只有25%左右的乡镇的农技人员在工资报酬方面,与经济服务中心基本相当,有50%左右的乡镇差距在1万元以上,还有25%左右的乡镇不到本镇经济服务中心人员收入的一半,个别市、区的少数乡镇的畜牧技术人员年收入不足1万元。同全社会事业单位人员收入水平相比,乡镇农技人员的收入增幅明显偏低。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年均增幅在10%以上,而乡镇农技人员到去年底的平均年收入只有2万元左右,基本上没有增长,30%左右的乡镇不仅没有增长,甚至减收。第三,资金缺口严重。由于财政核拨的经费十分有限,绝大部分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都存在着严重的资金缺口。现在只有10%左右的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能够做到资金紧张平衡,70%的乡镇资金缺口额都在50-100万之间,还有20%的乡镇正常的工资开支跟服务性支出都无法维持,有的甚至连基本生活费都无能为力按时发放,个别乡镇的农技推广中心(站)拖欠职工工资达半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也拖欠了好几年。
三是服务能力问题。由于上述两个问题的存在,导致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的为农服务能力不断衰退,与当前农业发展、农民需求的距离拉得越来越大。具体表现为:农技人员的服务技能跟不上。尽管农技人员的队伍比较庞大,但是由于长期无法补充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又得不到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近三年来,乡镇农技人员有机会参加培训的比例都不到10%,使得队伍老化、知识老化的问题十分突出,难以适应新阶段农业服务的要求,农技服务的装备手段跟不上。乡镇合并后,服务半径成几倍扩大,一般的乡镇在50平方公里以上,特别大的乡镇接近200平方公里,在这样大的范围里,受基本的交通条件和信息服务手段的限制,农技服务面临新的挑战。农技服务及时有效跟不上。在乡镇一级服务能力明显减弱的情况下、村级服务体系也基本荡然无存,再加上广播喇叭断线、又尚无新的现代化传播设施,不少地方的农技服务事实上出现了空白、断档、滞后的现象。
三、下阶段着力做好的主要工作
建设好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将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把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实事抓紧落实到位。当前,各级对“三农”工作都高度重视和十分关注,体现和落实在行动上,就应把农技推广中心,(站)建设作为一项实事工作来抓,坚决克服不同程度存在的那种“忽视”、“短视”甚至“歧视”等不正确、不公正的做法,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推动全市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重塑形象、再创辉煌。
二要切实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要重申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中心(站)在性质上为国家设在基层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该行政区域的农业公益,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在编制上,要按照耕地面积大小和产业规模确定合理的编制数,我市确定一般乡镇20-25名,大的乡镇30-35名,专业技术院校毕业的农技人员的比例要确保50%以上;在经费上,编内人员经费和推广事业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按规定对编内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乡镇财政对农技推广中心(站)经费要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将各项收费收入与财政拨款全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实行零基预算集中支付的方式。与此同时,要一并落实村级农技人员。安排每个村一名村级农技人员,负责公益性农技推广普及工作。
事业单位改革情况汇报范文3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18]31号),经省编委审定,中央编办备案,本次我省将9个镇纳入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范围,三塘镇为衡阳市唯一一个纳入改革的镇。为认真贯彻落实湘办[2018]31号文件精神,加强对三塘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湘办[2018]31号文件主要精神
(一)改革总体目标
在第一批3个试点镇的基础上,全省选择部分经济发达镇开展改革,用3年左右时间,努力将经济发达镇建设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职能科学、精干高效、人民满意的现代新型城镇。
(二)改革任务
1、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权力下放、权责相称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逐步实施、持续完善”的原则,参考《湖南省赋予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通用目录》,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将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等相关权限赋予经济发达镇。
2、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优化经济发达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控制在10个以内。探索经济发达镇和开发区镇区管理、机构合一体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市县政府部门派驻在经济发达镇的机构,原则上应下放,实行属地管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上级主管部门派驻镇政府的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其主要负责人任免等重大事项应先征求经济发达镇党委和政府意见。
3、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经济发达镇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所有下放、委托给经济发达镇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整合现有的站、所、分局力量和资源,由经济发达镇统一管理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经省政府批准以经济发达镇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
4、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在机构编制限额内,赋予经济发达镇灵活用人自主权。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对经济发达镇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党政正职,可在职数规定范围内提拔为上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并继续兼任现有职务。
5、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实行差别化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县级政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逐步明确经济发达镇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对下放给经济发达镇的事权,要给予相应财力支持;要积极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财政政策;建立财政激励机制。省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经济发达镇的支持力度。经济发达镇的各类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将其列入项目实施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在经济发达镇设立分支机构。
6、加大相关资源配置支持力度。科学合理确定经济发达镇的建设用地规模。重点做好经济发达镇先进制造业和生产的用地保障。支持和鼓励经济发达镇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稳妥进行土地整理、荒地和废弃地开发利用,着力提高土地利用率。
7、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公用设施投资和运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投入。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
(三)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里成立省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编办主任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农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统计局、省政府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是坚持因地制宜。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四是坚持积极稳妥。2018年年底前,纳入改革范围的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报省编办备案后组织实施。加强年度评估考核,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淘汰机制。
二、几点建议
根据湘办[2018]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深入推进三塘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及时汇报。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统一各单位思想,形成工作思路。
(二)成立领导小组。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成立县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改革工作,交流改革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协调相关事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由 任组长, 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统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电子政务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三塘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编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召开改革座谈会。由县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一次全县深入推进三塘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领导小组成员、涉及有改革任务的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座谈会主要是请各相关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就三塘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改革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
(四)开展调研活动。为积极稳妥推进该项工作,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各类突出矛盾,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从全省第一批3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镇,选择去其中2个镇现场参观学习,就社会管理权限、财政体制、综合执法、用人机制、机构设置、县镇职责关系及当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交流取经。参观学习由县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事业单位改革情况汇报范文4
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政务公开领导部门的部署,我街道自1999年开始在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现结合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我街道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办事公开工作有利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做好公用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我街道主要做法是: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此,我们要求公用事业单位,提高对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意义的认识,自觉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二是找准重点部门。在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环境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这些单位都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最容易引发矛盾或滋生腐败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当说,抓住了这些部门,也就抓住了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的关键和要害。
三是抓好部署,着重落实。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制度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确保办事公开全面真实;二是要不断丰富办事公开的形式,切实提高办事公开的效率;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办事公开的制度建设,保证办事公开规范运行;四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用事业单位改革,增强公用服务行业的发展活力。
二、创新制度,规范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行政许可制度,保障“有章可循”。为规范办事公开制度,我们把办事公开制度与依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把办事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内容,要求各部门根据职责的不同,设立了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办事项目、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二是加强评议考核,保障“有章必循”。通过年度考核,群众评议和内部评议等多种形式,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重点与全面考核相结合、内部自查与外部考核相结合,确保办事公开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全面化、规范化。
三是健全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目前各公用事业单位都能按照公开内容要求,及时向群众经常性、阶段性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各种动态信息。
四是开设服务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各公用事业单位不但设了办事公开服务中心,还开设了服务热线,及时解答、处理和反馈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五是抓好公用事业单位的内部公开。各单位开辟了服务监督热线,建立了领导和职工代表交流对话制度,设立了举报箱,规定了领导接待日,有效地落实了办事公开工作。
三、紧密结合实际,开创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的新局面
做好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这项工作,就是要按照公正便民、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内容,完善制度,创新形式,强化监督,最终达到发展民主、转变职能、增强活力、促进和谐的目的。联系我街道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是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全力抓好落实。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等与是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部门和单位,也是公开的重点单位,对这些公用部门的办事公开工作,一定要采取强有力的综合措施,抓得紧而又紧、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如教育要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主线,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卫生要围绕解决看病难,以及开单提成、重复检查、收取红包、开高价药等问题,以药品价格和医疗检查价格为重点推行院务公开,切实改善和维护好医疗市场秩序。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用事业单位改革,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公共服务行业发展活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此外,还要全力抓好行使执法职能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其行为,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确保全面真实。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努力实现全面、全程公开。一是各公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明确办事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做到公开的内容具体、细化,既能让群众看得明白,也能准确反映群众的实际需要。二是公开的程序要便于操作,既符合公用事业单位的实际,又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疑虑。三是既要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决策和办事过程,营造公开透明的办事环境。
三是构筑公开平台,提高公开效率。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使政务公开更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同时,要通过设立公开栏、新闻媒体宣传、构筑综合平台以及推行社会公证、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
四、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为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政务公开和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高度关注的工作。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一,加强领导,纳入日程。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将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加以推进。
第二,理顺机制,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协调)小组,并建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督察调研活动,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完善的信息传输和工作指导体系,确保渠道畅通。
第三,完善制度,务求规范。在坚持已建立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使办事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紧制定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保证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事业单位改革情况汇报范文5
关键词: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建议
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认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转变理财观念,创新管理手段,自觉维护财经法纪,确保财务活动的正常运转,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一、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是基础
制度建设是财务管理各项工作的基础,基层事业单位应及时做好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其在规范、保障、指导、制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完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
完善岗位职责制度,是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基层事业单位由于编制较少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财经法规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会计岗位的设置存在诸多问题,为各类案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基层事业单位应根据经济业务的需要合理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出纳、会计、稽核和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一要岗位分离:会计工作、出纳工作以及财物保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人负责。二要账钱(物)分离:会计管账,出纳管钱,财物保管员管物,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三要票章分管:财务票据和财务印鉴要分人保管,严禁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鉴。
(二)加强财务审批报销制度建设,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得到合理控制
1、建立健全“一支笔”审批经费制度。明确单位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的领导、主要领导等岗位审批经费的范围、权限与责任,按照逐级审批的原则规范财务审批程序,防止多头审批经费。
2、严格票据审核关。报销的原始票据,须据实填写品名、单位、数量、金额等内容,并加盖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对无单位名称、无开票日期、无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字迹或印章不清楚,伪造、变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票据,一律不予报销;杜绝白条抵账以及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单据入账;汇总开具的购物发票,必须符商家提供的购物清单;禁止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各项费用。
(三)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制度建设,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事业单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共服务机构,主要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要把社会效益始终放在工作的首位,如果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就违背设立事业单位的初衷。各级编制机构要严格事业单位的设立,对确需设立的事业单位,财政部门应对其经费给予基本保障,而不能以所谓的“开源”、“增效”、“收入分配改革”等为由去逼其去搞所谓的“创收”。近年来,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由于经费不足和其他利益驱动,把双手伸向了社会与民争利,出现了一系列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严重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滋生了许多腐败现象,社会民众和广大企业反映强烈,影响十分恶劣。因此要从根本上遏制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乱摊派,必须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有一个正确的定位。
基层事业单位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一要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编制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年度预算,并按规定的报送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二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财经纪律,各项收入的来源应合法、合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进行收费并使用财政、税务和物价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或收据。三要将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严禁收不入账,私设小金库。四要实行收支两条线,各项收支要按年度预算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使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强化货币资金安全防范意识
货币资金是流动性较强、控制难度较高的资产。货币资金失去有效控制就容易产生贪污、受贿、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行为。
1、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发现超储,及时存入银行,以保安全。不准坐支现金,侵占、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
2、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应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公务卡支出信息纳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实行监控。严格控制个人借款和现金支付。
3、出纳人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会计每月应直接从银行领取对账单位(不得由出纳领取)并与开户银行、出纳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库存现金日记账,做到账账、账款相符。
4、财务人员应对应收款及暂付款项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五)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克服“重财轻物”、“重采购轻管理”等思想,变“资金”观念为“资产”观念。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单位购置、变卖、报废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资产保管人员要按规定及时登记财产卡片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账目核对,确保“账账、账卡、账物”相符。建立健全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奖优罚劣,充分调动资产管理者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效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益。
(六)加强财务分析制度建设,提供优质的会计信息
财务分析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单位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单位经费使用效益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一要不断完善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体系,使之适应财政改革的需要。二要加强财务分析的信息化建设,使财务分析软件系统更加完备。及时为单位领导,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的会计信息资料。
二、加强财务管理,领导重视是关键
第一,基层领导干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观念。要充分认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第二,基层事业单位领导要改变工作作风,转变理财观念。一要高度重视和强化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定期听取财务工作情况汇报,分析财务管理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加强检查督促。二要强化民主理财意识,实行阳光理财,自觉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吸收采纳合理化建议,定期公布财务账目。
第三,基层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自觉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增强按章办事的自觉性,形成主动支持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监督的良好氛围。在执行财务制度面前,不搞特殊化。
三、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是保证
(一)加强财务队伍建设,为依法理财提供人才保证
财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基层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上级主管和业务部门要结合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对基层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财务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计划,自觉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考试,全面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基层事业单位要为财务人员学习创造一定的条件。
(二)财务人员要牢固树立“敢讲真话,不做假账,实事求是,恪尽职守”的职业操守
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统一性和严肃性。在原则问题上丝毫不退让,在工作标准上丝毫不降低,在执行制度上丝毫不含糊。
在我国由于管理体制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不健全造成了相当一部分财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证。特别是在企业,尤其是在一些制度不健全的中小企业,一些坚持原则,不做假账的财务人员,根本就没有市场,被当作“异类”,而善于做假账的,却被尊为“资深人士”。一些企业为了达到应付政府不同部门检查、偷逃税款、申报政府专项资金等目的,甚至做了几套假账。会计账目的舞弊造成了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如何有效保障财务人员合法权益,让财务人员不做假账,将是我国财务制度建设的一项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系统工程。
在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因为坚持原则而遭受打击报复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财务人员为了维权走过的路往往是曲折和艰辛的,付出的代价往往也是沉重而刻骨铭心的。因此,为了确保基层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议将基层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移交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直接管理,财务人员的任命、奖惩等由上级部门决定,同时打破体制的限制,及时把原则性强,业务素质过硬的财务人员调配到重要的会计岗位上,让优秀财务管理人员够脱颖而出。
(三)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加大财务监督力度
各基层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内部审计对会计管理工作进行动态监督。上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基层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检查。对基层事业单位乱支滥用、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任意挥霍国有资产、损公肥私、假公济私、挪用公款、贪污被盗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任莉芬.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思考[J].宁夏党校学报,2006(5).
2、张洁.关于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探讨[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3).
事业单位改革情况汇报范文6
根据*字[20*]4号《关于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调研内容及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强化、弱化、消失的职能。
1.强化的职能:随着乡镇职能的转变,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适应为“三农”服务、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职能在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形势要求,由工作重点从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的管理型政府向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的服务型政府转变。
2.弱化的职能:对企业生产的参与管理和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干预在进一步减弱。
3.消失的职能:现在乡镇政府征收农业税、婚姻登记并办理结婚证的职能已消失。
二、农业税取消前后乡镇主要工作的变化,目前,难点和重点工作是什么?
农业税取消前,征收农业税是乡镇的主要工作,干部的大部分精力主要用于征收农业税;农业税取消后,乡镇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工作重点,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目前,许多乡镇由于各种原因债台高筑,政府发展经济经费得不到保障,使得有些项目无法落实,这是工作难点之一;其次,计划生育是乡镇工作的难点,也是重点工作。农村“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陈旧观念还没有完全改变,偷生、超生现象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镇经济的发展。
三、乡镇事业单位应如何设置、改革?
乡镇党政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的变化和乡镇规模大小,可设置2个综合办公室或只设综合性岗位。乡镇政府一律不设执法队伍。乡镇人大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日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或设置专职岗位承担。
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一律收归乡镇政府。乡镇事业单位的改革按照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整合乡镇事业单位,乡镇不再设立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乡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事业性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设置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最多不能超过3个(含单独设立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地方,乡镇可以不设事业性综合服务中心,由县(市)按专业整合技术力量,分区域设立事业性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事权、人权和财权统一上收到县(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乡镇卫生院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可以分设,也可以合并,实行资源共享。
县(市)职能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实行县(市)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县(市)为主。派出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领导干部由派出部门提名,征求乡镇党委意见,按干部管理规定任免。经费由派出部门核拨。
在如何改革方面,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转变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适当调整乡镇在经济管理方面的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为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富余劳动力转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整合事业站所,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区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事业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建设适合新农村建设的事业站所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做到既减轻农民负担,又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公益性事业机构要强化服务功能,经费由财政保障。经营性的事业机构要强化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要积极探索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实现形式。可以将事业站所改制为经营实体或中介服务组织,由乡镇政府通过项目招标、签订合同、政府采购等方式向其购买服务,使财政拨款逐步由“养人”为主向“养事”为主转变。也可优化整合现有事业站所,将功能相近的事业站所合并,实行综合设置。具备条件的要打破行政区域范围,根据农业区划特点,按片区设置乡镇事业站所,使公共资源更好地发挥功能,做到既减轻农民负担,又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监督查处制度和奖惩制度。上级机关要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取消形式主义的达标评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