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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范文1
关键词:农村环境治理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10(b)-0061-02
近些年来,我国的农业生产率得到了显著提升,与此同时,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以及地膜等的不当处理,所造成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由于农村地区整体经济较为落后,因而很多地区尚未意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影响了农民的正常生活甚至生命健康安全也受到了威胁。农村环境污染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前我国必须要加快完善农村环境治理制度,针对农村环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应对策略,提高农村环境治理的成效,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1 农村环境主要存在的问题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环境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严重违背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涵。目前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水土流失。为了扩张生产,很多农村地区盲目地开垦荒地、林地等,使得森林资源大量减少,林地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和稳定性遭到破坏,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二是养殖业严重污染环境。农村养殖行业缺乏科学合理的布局,养殖主的环保意识不足,导致治理污染的能力较差,病死禽畜等随意处理,威胁当地农民的生命健康。三是工业生产及基础设施建设破坏农村生态。包括铁路、公路等的修建以及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发破坏了农村土地,造成了地表水污染以及土壤侵蚀等现象。四是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人们肆意地侵占资源,随意地排放农药等污染物,使得生态脆弱地区的物种大量减少。
2 农村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十分突出的情况下,目前农村环境治理问题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这也是环境治理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在农村治理环境的相关法规体系的不健全、环保基础设施的缺乏、农民环保意识的不到位以及环保治理措施的针对性不足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农村环境治理的形势日趋严峻。
2.1 农民缺乏环保意识
在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影响下,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根本的生活方式却并没有发生改变。而且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且环保宣传工作的不到位使得农民的环保意识未能得到有效的提高,在农业生产中仍然将经济利益置于环境保护之前,对于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以及后续的影响缺乏认识。农民环保意识的淡薄使得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难度大大提高。
2.2 农村环保治理资金不足
农村地区环境治理工作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且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而且短期效益不明显,因而很多地方政府不愿意在此投入资金,而更倾向于投资其他见效更快、对政绩作用更大的工程。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短缺问题越来越严重,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难以发挥引导作用。此外,农村愿意为环境治理投资的民间企业或者是个人比较少,环境治理资金的短缺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2.3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较弱
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整体较低,因而,一些环境污染控制技术在农村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应用。而且科研所以及院校等对于农村污染治理的研究热情普遍比较低,因而农村环境污染的专项治理措施目前尚未形成。农民对于化肥农药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盲目使用的行为,久而久之,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地的生产力也大幅下降,更加剧了农村环境污染。
3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更为复杂,这是因为农村环境污染的来源、污染物质、污染危害以及污染程度等都具有不确定性,污染的表现也不够直观,这使得治理对策缺少针对性,因而必须要提高对于农村环境污染的认识,通过环境治理体系以及环保基础设施的完善,提高农村环境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污染的表现形式分析其来源和出现原因,从源头上对农村环境污染进行控制。
3.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环保意识
政府要提高对于环保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环境治理宣传。例如到农村地区进行环保宣讲、树立环保模范村镇榜样、组织观看环保电影等。农村环境治理的宣传内容包括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环境污染的危害、环境污染的治理办法等,通过村民环保意识的提高,促进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实行。村委会可以向村民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在村里张贴环保宣传标语,采取环保奖惩制度等方式规范农村居民的环卫习惯。
3.2 拓宽农村环境治理筹资渠道
为了加强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力度,要完善现有的专项资金筹集机制,拓宽农村环保资金的筹集渠道。提高对于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设立农村环境治理专项基金,同时确保资金的投入到位,避免由于资金问题中断,影响农村环境治理的进程。同时,政府要做出科学合理的环保财政预算方案,通过地方税收的适当调节吸引绿色企业到当地投资,为环保资金渠道的拓宽提供必要的现实条件。
3.3 建立农村环境治理协调联动机制
农村环境治理工作量巨大且涉及范围广泛,单凭一个部门很难发挥实效,因而环保部门要主动与林业、农业、水利以及财政部门等建立联系,通过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小组的建立发挥部门间的协调作用,同时通过资源信息的整合,提高农村环保工作的效率。与此同时,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污染治理的优势向农村地区引入先进的污染处理手段,定期对当地的农村自然环境进行监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4 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加强引导,规范农村环境治理行为,将环保方针落实到实处。首先需要增加农村地区的基础环保设施,包括垃圾桶、垃圾处理站、沼气池等设施,同时注重对于居民的思想引导,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推行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政策,维护农村地区的生态系统稳定。加大农村环境治理的专项科研投入,通过项目奖励的提高促进科研人员积极性的提升,积极引入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的设备促进农村环境保护效果的提升。
4 结语
综上所述,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严重制约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村地区的健康发展。为了改变农村地区的环境状况,政府需要加大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建立自上而下的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推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实行,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差距的缩小。
参考文献
[1] 梁康康,张龙江.探索建立“技能服务型”乡镇环保机构――补上农村环境治理链条的“最后一公里”[J].环境保护,2015,143(9):51-53.
[2] 张书,王加倩.农村环境治理服务标准体系研究[J].中国标准化,2015(10):141-144.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范文2
关键词 苏南地区 农村 环境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苏南地区作为经济较发达地区,在创造乡镇企业发展神话的同时也使本地区农村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因此,从2006年开始,苏南地区开始进行农村环境治理,相关治理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给予重视。
一、苏南农村环境治理现状
苏南农村环境治理得到了江苏省、市各级政府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当地农村环境治理进行指导和规范。早在2006年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便提出了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的具体方案。2008年和2009年,江苏省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推动当地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2010年又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号召,开展了大规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对农村环境进行区域治理。
为了使本地区农村环境治理取得切实成效,苏南地区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环境治理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县(市)、乡(镇)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相挂钩,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而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农村环境治理的自觉性。同时,省政府和苏南各市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撬动社会资金进行农村环境治理。以苏州为例,根据《苏州市审计局关于苏州市2008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专项资金设计结果的公布》,苏州市2008年全年实际共筹措农村环境治理资金40693.8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1705.50万元,苏州市配套资金1523.10万元,各市、区配套资金14708.53万元,乡镇及其他自筹资金22756.76万元。充足的资金来源保障了苏南农村环境治理的顺利进行。
经过一系列农村环境治理,苏南部分农村道路硬化率显著提高,生产、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阻塞的河道得到疏浚,公共服务设施逐渐完善,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在治理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苏南农村环境治理困境
(一)治理主体单一。
苏南农村环境治理主体单一性首先体现在决策方面,苏南农村环境治理的决策主体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政府部门,当地企业、环保组织和村民并没有被囊括在决策层之内。其次,在决策的实施、监督、协调以及评估环节,各级政府部门不仅是相关决策的实施主体,还是自身工作的监督主体和成效评估主体。如《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中规定省环保厅负责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与考核,《江苏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中也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以奖促治”项目的自评估。在苏南农村环境治理的实施、监督、评估等环节,未充分发挥其他主体的作用,片面依靠政府部门。
治理主体单一一方面是由于缺乏对参与渠道的创新和有力保障,造成政府以外的治理主体参与渠道狭窄,无法主动、有效的参与到当地农村环境治理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权力过于集中,被边缘化的其他治理主体只能充当旁观者的角色。
(二)治理手段有限。
农村环境治理必须借助一定的环境政策工具,所谓环境政策工具,是指“人们为了解决环境问题或达成一定的环境政策目标的手段”,环境政策工具的实体内容为具体的环境治理行动规则或环境政策安排。我国的环境政策工具主要有三类,分别是命令控制型工具、经济激励型工具及公众参与型工具。命令控制型工具是“通过政府的行政命令以制定的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的环境行为施加影响的政策”,其动力来源于政府的权力,发挥作用的主体是政府。经济激励型工具是“通过市场力量以经济刺激的方式来影响当事人环境行为的政策”,其动力来源于与当事人环境行为密切相关的经济利益,发挥作用的主体是市场。公众参与型工具则是个人、组织等公众受到宣传、公告的引导自觉参与到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中来,发挥作用的主体是公众 。苏南农村环境治理手段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重行政控制手段,轻经济激励手段和公众参与手段。
苏南农村环境治理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了治理的目标、任务、惩罚措施等内容,而关于如何激励各级政府、企业及当地村民参与到环境治理中的规定则较少。目前苏南农村环境治理中主要的激励政策为“以奖促治”政策,但这项政策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以奖促治”政策的资金不是根据实际解决问题的需要进行下达的,而是按照资金总额进行分配的,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以奖促治”是一种短期的被动行为,问题解决了,“以奖促治”的周期就结束,不能起到长期治理的作用 。此外,苏南农村环境治理中很少利用市场的激励作用和自发调节作用,这也是囿于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经济手段匮乏。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治理中的市场激励手段主要为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是“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体现,可以使污染防治责任与排污者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但是,苏南农村环境监管机构不健全,排污收费制度很难起到应有的市场激励作用。此外,关于公众参与型工具的使用,仅为部分政府文件中提到的鼓励企业、村民投工投劳,将农村环境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张榜公布,而对于普通村民与企业如何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决策、监督与评估并未做出安排与说明。
(三)治理成本较高。
首先,农村环境问题具有分散性、不确定性,难以识别、难以量化的特点,环境问题源头难以认定、环境损害难以量化,环境监测难度大 ,这势必加大环境治理的成本。其次,苏南农村环境治理内容全面,涉及农村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公共服务设施的兴建等内容,工程难度大、头绪多,资金监管难度大,从而提高了苏南农村环境治理的成本。再次,苏南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权力层级过多,造成信息流通不畅,双向信息流通一定程度上失真。最后,在实践中,苏南农村环境治理往往采取多部门联动的方式进行,治理目标被分配到政府不同职能部门。如《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将200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下发给财政厅、建设厅等九个政府部门,这样便分散了治理力度,使资金使用无法形成合力,同时加大了协调的难度,无疑会提高农村环境治理的成本。
(四)治理效果不明。
苏南农村环境治理效果不明主要体现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如关于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苏南确立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但是部分村镇并未完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而是将收集的生活垃圾倾倒在村郊荒野,治理效果大打折扣。再如,街道两侧虽然配备了垃圾箱,但仍有部分村民随手乱扔垃圾,影响了治理效果的长期保持。这一方面是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对苏南农村环境治理重视程度不够,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避重就轻。另一方面,监管不力、村民环保意识差也是造成苏南农村环境治理效果不佳的原因。
三、苏南农村环境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丰富治理主体。
参与式治理强调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强调凡是受到某项决策影响的团体和个人都应该参与到决策的制定中来,强调这种参与不仅停留在决策制定的层面,还包括决策的实施、监督和评估,是一种全过程参与 。多元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相互交换意见,改变政府自行决策的方式,从而使决策更加科学、全面。此外,人们普遍认为,按照制度、规则,通过合法渠道的多元主体的参与就是合法的参与,通过合法参与而达成的决策自然具有合法性。这样的决策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便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能够得到公众较好的配合,从而减小实施的阻力。
苏南农村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不仅包括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还包括乡镇企业的治理、农民环保意识的提高等方面;不仅要解决现有的农村环境问题,还要完善农村环境的监测和治理成效的评估等环节;既要做好农村环境问题的预防工作,又要做好治理效果的长期保持。因此,仅依靠政府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要鼓励环保组织、企业、村民和相关科研团队参与到苏南农村环境治理的过程中来,群策群力,共同推动苏南农村环境治理朝着既定的目标推进。
(二)完善治理手段。
完善市场激励手段最根本的就是要向市场放权,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归还给市场。
在苏南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要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市场力量进入到道路硬化、垃圾处理等具体的项目中来。例如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可以授权给私人企业,政府向私人公司支付报酬。通过利用市场的竞争机制,从而降低政府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再如,对于主动参与苏南农村环境治理的企业,要在税收、水电费价格、扩建项目审批等方面提供优惠与便利,进一步完善市场激励机制与手段,引导企业自觉参与苏南农村环境治理。
(三)降低治理成本。
首先,省政府应该从苏南农村环境治理的具体实施中退出来,主要负责本地区农村环境治理的总体部署,制定清晰、长远、可持续的治理规划,明确责任主体、奖惩机制和考核目标,而将治理的具体实施下放给各市政府,允许苏南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环境治理,从而降低治理成本。
其次,鉴于苏南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权力层级过多、治理力量分散的现实困境,可以仿效中央进行“大部制”改革,由环保部门对苏南农村环境治理实施统一调度,部门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这就需要对现行环保部门进行广泛授权,调整其相关责任与职权,整合治理力量,简化治理层级,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协调成本和信息流通成本。
(四)提高治理成效。
治理本身并不是目的,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才是根本目的,治理效果的好坏则是衡量治理优劣的标尺。针对苏南农村环境治理不彻底、长期效果不明显的困境,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优化。首先,要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对苏南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视,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农村环境治理的自觉性。其次,要严格考核与检查力度,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同时要保障并创新公众参与渠道,从而使苏南农村环境治理取得预期的效果。再次,要完善农村环保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资金供应,落实长效机制。最后,要鼓励村民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中来。一方面要通过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环保宣传,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如张贴环保漫画、环保图片等;另一方面要将农村环境治理与村民切身利益相挂钩,如开展村民环境治理评优活动,对达到治理要求的村民进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形成示范效应,从而带动其他村民自觉参与当地环境治理,维护治理成效。
(作者:韩倩倩,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苏南农村环境治理;张艾荣,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村环境治理)
注释:
杨洪刚. 中国环境政策工具的实施效果与优化选择[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83-90.
李书舒,陈锐. 农村环境治理关键问题分析[J].生态经济,2012,(6):186.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范文3
一、社会资本———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的重要因素
2005年国务院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指出,我国目前存在“环境治理机制不完善、公众参与水平有待提高”等弊病,倡导从传统环境治理模式向现代模式跨越。如果说传统环境治理是政府直控下的政府加市场的二元治理,那么现代环境治理则将是市场、政府、社会等的多元治理模式。对于农村环境治理来说,如何使农村社会中各环境利益相关者成为环境治理参与者,形成多元主体共治的农村环境治理模式,这就需要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1980年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发表了题为《社会资本随笔》的短文,提出社会资本概念。他认为作为一种和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具有相同属性的“社会资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这些资源与对某种持久性的关系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这一关系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一种体制化的……集体的每一个成员拥有这些资源”。②而这些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同物质和人力资本一样能产生社会价值。社会资本从根本上说是从人与人之间和社会结构中衍生出来的一种价值资源,信任、规范和关系网络是社会资本的三个组成要素。社会资本理论提出至今,已经成为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研究领域广泛采纳并用来解释和说明各自研究领域问题的综合性概念和研究方法。这一理论之所以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原因在于社会资本作为一种“软资本”,能够促进社会组织网络之中的良好共生关系,提高政府的综合治理绩效,提高社会运转效率,激发社会持续的发展活力。在社会、人群、组织之中如果缺少了这种黏合剂,则社会合作就会出现障碍,制度效能就会出现问题。在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引入社会资本机制,可以弥补政府单向管理的不足,有效地解决人们在环境资源利用中的利益冲突,减少摩擦,增进协调合作和参与,促使人们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则,是更有效率、更人性化、更有灵活性的有效的环境治理手段。而相对于城市来说,我国农村的特殊社会状况也决定了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社会资本将成为至关重要的因素。
其一,我国农村社会“村民自治”管理模式使政府难以在环境治理中直接发挥效力。我国自1983年实行乡镇体制以来,农村的治理方式演变为“乡政村治”模式。乡以下的村落不设政权建制,而代之以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村委会根据村民意见实行社会事务的自治管理,这种管理不具备国家强制力,而是以村规民约、村民舆论、村民集体意志为基础,具有高度的自治色彩。而另一方面,环境保护并不是村民自治组织必尽的义务,农村环境保护任务对村民来说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农村环境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很容易发生“公用地悲剧”现象。
其二,我国农村社会蕴藏着大量的社会资本。虽然在现代化过程中,农村社会人口流动性加大,人际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变得疏远淡薄,但是我国大部分的农村仍然延续着传统的“熟人社会”的基本状况。曾经描述过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的社会结构特点:“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中国传统农村社会以血缘关系、熟人关系为基础构成了基本的社会关系网络。在城市化进程中这种社会结构特点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农村社会仍然以家庭、家族、亲属、熟人等关系为纽带,而所谓“熟人社会”中蕴涵的信任、互惠、合作和关系网络等社会资本要素仍然在发挥重要的作用。这些丰富的社会资本要素稍加利用,就能够在环境治理中发挥出良性作用。
二、社会资本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功能
社会资本包含信任、规范和关系网络三个组成要素。在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三者之和可以带来广泛的社会参与和社会合作,弥补传统“政府直控型”治理模式的不足,提升农村环境治理绩效。
1.规范机制
规范是对人类相互行为的约束,是人与人之间长期博弈的结果。环境治理中的规范要素,即使是没有强制力为后盾的非正式规范,对人的行为都有一种软约束的作用或凝聚的作用。而一个社会如果缺乏足够的规范作为制约力量的话,则会导致社会的管理与监督成本增加。农村环境治理目标在于农村环境的最佳治理效果,这意味着每一个农村环境利益相关者在各个方面都能够有章可循,有规则可依,使每个个体在追寻自己的环境利益时不会损害他人和国家的环境利益,而这一切,都离不开规范这种社会资本的建设。目前我国农村环境的正式规范并不健全,没有专门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同时非正式规范对于农村社会的约束力也不强,“个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观念很普遍。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农村环境治理效果。
2.信任机制
环境治理是在一定区域内发生的,并且通常是以一个行政区域为单位。生活在这一区域中的人必然与这个“共同体”发生联系。在同一空间中长期共同生活是人群不仅仅在物质生活上会发生长久而紧密的联系,在其他的方面,如价值观念、组织结构、人际互动等各个方面都会形成一定的密集的联系,从而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而这些因素恰恰是构成社会资本的基本要件。在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利益相关主体主要有政府、环保部门、企业、村民等几方面,形成或强或弱的关系网络。其中政府和村民之间是否构筑起良好的关系网络资本,对于农村环境治理效果有重要的影响。二者良好的关系网络同时意味着沟通机制的畅通、多方参与、伙伴关系和高信任水平。政府(包括环保部门和具有准政府职能的村委会)是环境治理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和治理行为的决策者、组织者和主要作为的实施者。政府在村民中的口碑与受信任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社会资本状况和信任环境。政府和村民之间是否建立了良好的环境利益协调机制、环境信息沟通网络对于农村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这种网络关系的质量与分布状况,决定了人们达成一致行动的可能性和效率。关系紧密、沟通顺畅,各主体之间信任度较高,则社会治理的效果就会较好;反之,各主体之间彼此不信任甚至敌对抵触,则环境治理的目标就很难实现。
3.关系网络机制
一个共同体中关系网络的维持、规范约束作用的发挥需要以社会信任来保证。“没有互相之间普遍的信任,社会本身将瓦解,几乎没有一种关系是建立在对他人的不确切了解之上的。如果信任不能像理性证据或亲自观察一样,或更为强有力,几乎一切关系都不能持久。”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程序化和制度化的社会,社会成员之间的彼此信任对于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至关重要。社会信任的缺失会直接导致社会危机的出现。良好的社会信任是一种风险规避机制。信任机制作为社会资本的内在机制之一,在农村环境治理中是一种比行政和市场手段更为灵活和人性化的治理手段,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治理效果。环境利益相关者彼此间信任的存在能使双方对未来有一个明确预期,并由此达成互惠合作,从而减少交易成本。规范和关系网络的构筑使社会产生良好的信任机制,三者之和等于良好的社会资本。良好的社会资本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功能。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和正式与非正式规范的凝聚,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信任,从而将农村社会各个分散的环境利益相关者的环境利益诉求、环境权益等凝聚在一起,有效地解决人们在农村环境资源利用中的利益冲突和摩擦,有效地弥补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不足。反之,忽视社会资本因素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也会直接影响农村环境治理绩效。
三、发挥社会资本效应,支持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创新
社会资本对农村环境治理的作用与功能表明,良好的农村环境治理依赖于农村社会丰富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存量丰富且分布均衡,村民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就强,对环境治理的参与合作就更容易,环境治理的效果就更好。而社会资本的缺失必然会制约环境治理的效果。因此,培育和利用农村社会资本是提高环境治理绩效的关键因素。
第一,培育运用农村社会丰富的社会资本,组织农村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环境治理。我国农村社会成员基本上处于分散、无组织的状态,他们在环境利益的竞争中实际上处于弱势地位,这对农村环境治理来说是巨大的挑战。农民作为中国最大的一个阶层,也应当有自己的环境利益组织,并能在中央和地方各级环境决策过程中反映自己的环境利益和诉求。将村民组织起来形成环境利益方面的协会来提高农民参与环境治理能力尤为必要。
第二,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制度与规范。应建立健全法规政策制度体系,认真修订完善现有与农村环境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增进其具体性。农村环境治理规范的健全也不仅是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对农村环境的各项规定的健全,更重要的是政府还要投入充足的资金和人力资源。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范文4
环境现状分析:
通过西湖村的环境调查以及其他农村的环境调查资料显示,大致可以分析得到农村的污染现状:
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得当。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现代化的商品和新的生活方式迅速蔓延到农村,各种生产、生活垃圾也快速出现。在街道上,垃圾堆随处可见。有塑料泡沫、塑料袋、碎玻璃、烂酒瓶等,不仅影响农业生产,还成为疾病的传染源,危及人体健康,破坏人们的生存环境。还有一些牲畜的放养造成了村中道路环境较差。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农村的生活污水处于无序排放的状态。每家每户的生活污水都是顺着自制的排水沟流到田地里。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时期,农村生活污水成分简单,可以自然降解。但是随着我国农村的城镇化不断发展,生活污水的成分不再简单,加上农民对环保意识的欠缺,同时也受目前经济发展水平限制,造成城镇生活环境的污染程度不断加深。据村名告知,在许鹏村的唯一的一个池塘曾经十分清澈,池内常常养有不少鱼类等水生生物,而现在,由于水污染导致,池塘发臭,池内生物腐败。
3、土地污染日趋严重。在农村,由于缺乏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公众环境意识,不是靠改良种苗提高抗病能力来提高产量,而是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遇到雨水冲刷,化肥农药便渗入地下或流入河流。农用化学品的过量使用,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同时,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并威胁到农村人口的健康。
4、空气污染日趋严重。在农村,特别是在农耕时节,大面积的焚烧作物,屡见不鲜,直接导致了空气污染严重。除此之外,工业污染也会导致空气质量下降。
农村污染原因分析:
目前的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经过分析,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就有以下几点:
1、部分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不高。长期以来,农村生产技术落后,信息资源匮乏,科学文化素质不高,农民养成了许多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譬如缺少科学种田的指导,滥用化肥和农药;卫生条件差,垃圾随处扔等等。环境意识的淡薄使农民养成了不注重环保的生产及生活习惯。
2、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在目前我国的发展形势下,针对城市的环境治理资金尚且不足,更不用说广大的农村了。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环保队伍自身建设跟上形势需要,环保机构设置滞后,缺乏有效的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许多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得不到落实
3、农村环境监管力量过于薄弱。国家环境保护的重点都在于城市的污染问题,而农村污染问题则长期没有受到重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虽然现在许多地方乡镇一级政府也建立了环保机构,设立分管领导,但是多属空架子,基本没有认真履行环保职责。
4、城市化进程中, 城市的高污染企业想农村转移。例如在西湖村周围的化工厂,浓烟四起,给村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农村环境污染改善方案:
对造成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要彻底解决农村环境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工作:
1、大力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及参与环境保护的消极性是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难度所在,所以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与治理,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务之急。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范文5
论文关键词 农民环境权 弱势群体 法律保护
一、环境权与农民环境权概述
环境权理论是人类面对严重的环境问题所提出的新型权利理论,是公民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环境权是任何人生而应具有的权利。环境权最早是在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中作为一种基本人权提出的,在《人类环境宣言》中声明“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环境权作为环境法的理论基础,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学者们作了较多研究,但是目前对农民环境权的研究并不是很多。
农民环境权,是农民享有的在健康、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的权利。农民环境权是农民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农民依靠自然环境获得其生产资料,维持生活。农民环境权问题本质上是环境正义问题,社会公平和公正问题。社会公平理论在环境问题上的体现即环境正义。依照环境正义理论要求,环境权主体享有同等环境权利、承担同等环境义务,且环境权利和环境义务相应。因而,农民作为权利主体,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环境权利和义务,具有环境参与权、环境知情权和环境请求权。然而现实中,我国城市环境逐渐改善的同时,农村环境却日益恶化,城市工业污染、生活垃圾转移到农村等现象屡见不鲜,越来越多的农民由于环境因素而导致贫困,生活和健康也受到影响。周训芳在《环境权论》一书别强调了弱势群体的环境权问题。他认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一个人都应该享有基于生存目的需要的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权,但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实际上环境法所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公民中的弱势群体所享有的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权。进而将环境弱势群体定位于生活在传统的农耕和游牧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中的土著民、部落民和在闭塞农村中土生土长的农民。黄锡生、关慧也指出“环境弱势群体是相对于经济、文化、政治弱势群体而言的,是指在自然资源利用、环境权利与生态利益分配与享有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所以,农民作为在环境资源权益的分配中的弱势群体,我国法律有必要按照正义、公平原则,及时校正对弱势群体的不正义的现象,在倡导和谐社会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今天,保护农民环境权的实现和实施。
二、加强农民环境权保护的意义
1.保障农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需要。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生命健康,一个个“癌症村”触目惊心,农民的生命权已经被蚀到了底线。如果放任这种现象,容忍农村环境进一步恶化,势必会严重打击农民积极性,不仅危及农民生命安全,长此以往将不利于社会稳定。同时,土地是广大农民的唯一的依靠和经济来源。环境污染会造成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问题,会影响农作物特别是经济作物的种植,给农民带来环境和经济的双重损失。
2.保障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维持农业持续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然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侵蚀了农业耕作的基本物质条件,使农业生产减产,农产品质量下降,严重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的需要。环境问题严重会引发社会问题,加剧社会矛盾。一些个人或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置社会利益不顾,引进污染企业或是将污染企业迁至农村,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过多的排放污染物,导致了外部不经济性的产生。农民作为弱势群体,成为经济发展下的牺牲品,是对农民公平发展权的侵犯。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必然危害农村的社会稳定,从而会严重妨碍和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我国集中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目标的实现与否与农村环境质量的好坏有着密切的关系。
三、农民环境权益受侵害的现状
上文分析了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农民环境权保护的重要意义,但是现实情况中,农民环境侵权现象十分严重:
1.城市工业污染转移到农村。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三废”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日益严重,对城市生态环境污染破坏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并加紧治理。可是,政府对农村“三废"的治理力度相对较弱。更为严重的是,为了缓和城市环境污染压力,将重污染企业迁至农村,许多地方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当地农民的生命安全,中国农村出现了一个个惊人的“癌症村”,如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杨集镇东进村和山东省肥城市肖家店村,这是对农民环境权和生存权的极大侵害。
2.城市垃圾大量涌入农村。如今,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形成垃圾围城,已不再是个别现象。位于北京昌平区沙河镇西二村东的千亩良田就变成了违规垃圾场。这是对农民生活环境的破坏,侵害了农民环境权。究其原因,是由于一些中小城市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导致城市垃圾无处倾倒。但是从城市到农村的转移不但没有实际解决问题,而且加重农村环境承受能力,农村环境不断恶化。农民和城市居民同样享有在舒适、整洁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对于农民来讲,农村和土地是他们生产和生活的全部,垃圾围城势必会影响耕地、林地等土壤的质量,长久不利于农业生产。
3.农村环境污染缺乏重视和资金投入。政府或企业将污染严重的工厂迁至农村,按照《环境保护法》“谁污染谁付费”和“谁破坏谁恢复”的法律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使用环境或破坏环境的费用和损失转嫁给社会和他人,而是应由收益者来承担保护和治理的费用。但是实际上,对于广大农村的污染补偿和环境治理投入却较少,这是对农民的环境权保护的又一次不平等。
4.农民环境侵权的救济机制不完善。农民环境权存在主体、客体和内容上的特殊性,因而我国现存的民事救济制度在保障农民享有平等的环境权上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直接影响着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功能的正常发挥。一方面,政府在农村环境侵权救济中缺位,政府环境行政立法体系和农村环境管理体系不健全;另一方面,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在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环境侵权的责任认定十分困难,这些问题使农民环境权受到损害时不易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
四、农民环境权保护的建议
1.完善政府职能,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支持,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在对农村环境治理和农民环境权益的保护中,政府扮演者重要的角色。首先,加强政府对农村环境和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其次,健全环境知情权和环境参与权的保障机制,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保护农民的环境资源权。信息不对称是农民参与政治经济社会事务的最大障碍,也是农民参与意识淡薄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农村地区,加强村务公开,强化村民委员信息的提供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赋予农民参与环境决策的权利,对于关于农民切身权益的事项,采取听证会等民主形式,听取农民的心声,让农民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的事项中去。最后,增加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建立专项资金建设环保设施,如地下排污管道和污水处理厂等。改变农村环境恶化现状,提高农村地区的污染防治能力,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保障农民环境权的实现。
2.完善司法救济制度,增加环境公益诉讼。我国的诉讼法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有与侵权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提起诉讼,这导致了许多不利的后果。我国不少农民由于自身的法制观念薄弱和畏诉心理,以及环境侵权案件的技术性和复杂性,农民在环境诉讼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造成环境侵权的司法救
济缺位。所以,针对这一问题可以增加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公益诉讼,简言之就是为了保护环境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有三个显著特征:第一,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并非利益直接受侵害者:第二,环境公益诉讼具有预防性,只要有合理情况判断有侵害环境公共利益的可能,即可提起诉讼;第三,环境公益诉讼并非独立的诉讼领域,而只是一种与原告资格认定相关的诉讼方式和手段。因而,社会环境公益团体,检察机关或是个人都可以在农民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却由于自身原因不能起诉的情况下代表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业对口的法律援助机构,无偿地向农民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3.统筹城乡二元经济一体化进程。农村环境得不到保护,农民环境权受到侵犯,从根本上来讲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长期的二元经济体制使我国重视城市环境建设而忽略农村环境治理。因而,要实现环境立法一体化,推进公共产品供给一体化。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但是偏重城市环境的保护;虽然《农业法》、《业技术推广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中涉及农村环境和农业环境,但是内容简单,没有明确的关于农村环境资源保护的法规或者条例。所以,应该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之下,统筹城市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法律体系,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将农民环境权落实在法律中,明确农民享有环境参与权、环境知情权和环境请求权。当这种权利遭受侵害时,农民可以据此主张、进行救济。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范文6
关键词:农村环境;环境治理;对策;环境污染
中图分类号:X5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为加快农村环境治理步伐,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2010年,中央和国务院了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财政部、环保部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将连片整治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方式和中央农村环保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并把2011年至2013年作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示范期,经过为期两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使农村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在农村环境治理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就农村环境污染的特殊性及环境连片整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便于以后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借鉴。
1、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特殊性
由于农村在教育上比较落后,环保意识较弱,乡镇级政府管理上得不到跟进,所以,农村居民对于农村的整体环境问题认识不深,再加上农村村民可支配性收入较少,不愿投入环境整治资金,再加上政府管理不够,基础设施不完善,使得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当前,我国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1.1 垃圾围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
农村生活垃圾主要由厨房垃圾、煤渣、废纸、废塑料、废织物、废金属、废玻璃、建筑垃圾等构成,所有垃圾未经分类收集,且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尚未建立,收集—转运严重滞后,生活垃圾弃置在路边、房前屋后的空地、山边、洼地、池塘边、河岸边。有许多多年沉积的垃圾污染环境,使大气、地表和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垃圾堆周围,夏季蚊蝇滋生。
1.2 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落后,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
农村基层组织用于环境治理工作的资金相对较少,一方面,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使的村民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建设公路、水渠等见效快、经济效益高的工程,而环境整治工程就被忽视,甚至走上“先污染,后治理”的旧路。另一方面,资金投入不足,整治项目所需资金有超过50%是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其余为省、市、县负担,配套资金缺乏,配套设施建设投资、青苗补偿、占地赔偿等导致环境整治项目难以实施。
1.3 村民环境保护意识缺乏,政府重视力度不够
通过以上的各种现状,我们可以看出,一系列的问题追本溯源,就是因为村民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够,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对于他们的生活来说是多么重要,对于他们的发展是多么的有意义。还有就是政府的重视不够,宣传和教育强度低,对于农村的环境保护的管理力度低,导致农村环境问题不断加重,而呈现出今日这种状态。
2、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2.1实施方案脱离实际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之前,编制单位首先到示范村庄进行调研,包括饮用水源地水井个数、周围环境(有无住户、农田、离公路远近等)、供水方式(自来水入户、挑水等),现有污水排放方式,周围是否有污水处理站,现有垃圾堆放、收集、处理方式,示范村庄是否有大型养殖厂、各户畜禽养殖量等等,要摸清示范区内这些情况,就需要编制单位与示范区乡镇村委及农户沟通了解、并实地勘察,有的编制单位为了方便,只向乡镇政府索要相关资料,有的资料是几年前的资料,并没有实地勘察,导致所编制的实施方案与实际脱离实际,例如人口变动误差,使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偏大或偏小,造成投资浪费或不足。
2.2选址不当
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场等环境整治工程都需要占地,选址不当则可能带来负面影响,事与愿违,得不到当地村民的支持,将严重影响工程进展,甚至导致无法实施。例如污水处理站占用耕地、林地,需要尽早和当地村民进行沟通,确认是否可行。选址不当也将导致投资估算存在偏差,影响项目顺利进展。
2.3技术选用不当
农村环境治理不同于城市,农村经济实力及技术力量很难满足常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填埋场技术要求,且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专业运行维护人才,导致很多污水处理工程成了“晒太阳”工程,并不能发挥其作用。
2.4乡镇政府重视力度不够,欠于沟通协调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通过招标后,一般以总承包形式承包于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由总承包企业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相关部门便不再或疏于与当地村民的沟通协调,村民对项目存在误解,致使项目不能顺利进行。
3、建议
3.1科学编制实施方案
编制实施方案的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资质,在详细了解、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完成,要重点摸清示范区内社会经济状况、产业现状、基础建设状况、饮用水源、污水排放、畜禽养殖情况等。环保设施应尽量选择在荒地、废弃坑塘等地建设,力求达到施工量少、投入少、效果好、群众满意。
因地制宜,立足于源头消减,资源利用和全过程控制,紧密结合农业生产,结合当地生态环境,合理选用处理技术。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与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力求处理效果稳定可靠、运行维护方便、经济合理。
3.2 加快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农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应着重建设排污管网系统和垃圾清运、处理系统,而资金短缺是制约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转变观念,通过各种途径多渠道利用资金积极利用社会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通过合理的价格体系,征收生活污水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多渠道地加大环保投入。积极探索新办法,着力构建农村环保长效机制,确保设施建有所成、成有所用。
3.3 继续加大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施中不难发现发现,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依然不足,要彻底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还需加大环保投入。环保投入的实质是对环境的一种补偿,是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保证。发达国家环境治理的经验表明:要控制环境恶化的趋势,环保投入须达到GDP的1.5%;要使环境改善须达到GDP的2.5%。而我国环保投入一直以来都低于GDP的1.5%,这从另一个侧面表明我国的环境“透支”已相当严重。因此,要使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就必须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以实现环境保护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双赢。
3.4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沟通协调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编制阶段要与当地政府村民进行沟通,了解所需,解其所急,工程实施阶段更要加强各镇区、村民及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指导村居科学选址、化解矛盾,努力为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3.5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农村居民环保知识
要改变现状,就一定要从根本做起,也就是说,一定要从农村居民的思想抓起,要让他们主动认识到他们是生活在怎样的环境中,让他们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对于维护他们生存是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所以,相关部门应该要做到定期地为村民们提供相应的环保讲座、知识普及大会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合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结束语
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方式有效的改善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要彻底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还要走很长一段路程,本文结合农村环境污染特点,分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农村环境治理一些建议。总之,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的战斗,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工程技术人员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开创农村环境治理新面貌。
参考文献
[1]李书舒,陈锐.农村环境治理关键问题分析.生态经济.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