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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范文1
关键词:《微观经济学》;均衡分析;消费者;企业
一、问题的提出
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体系,其主体内容来源于经济学理论发展史的两次革命(第二次和第三次)。其中“边际革命”(第)产生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凯恩斯革命”(第三次革命)产生了凯恩斯主义理论体系。二战后,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学派对这两大理论体系进行了综合,将主要研究微观经济主体行为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归纳为《微观经济学》;将主要研究总体经济运行的凯恩斯主义理论归纳为《宏观经济学》,由此得到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框架。这一理论体系引入国内后,为了与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相区分,我国理论界称之为《西方经济学》。在我国大学本科高等教育阶段,《西方经济学》尤其是《微观经济学》的学习,可以让学生理解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掌握经济分析的基本逻辑、思维范式。当前,《微观经济学》已成为经管类专业本科生的经济基础课,甚至成为很多其他专业本科生的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但由于《微观经济学》是一个内容繁多、结构复杂的系统性理论体系,对逻辑推演和数理分析能力有一定的要求。该课程教学中,普遍感觉教师教得辛苦、学生学得吃力。对这样一门体系严密、逻辑关联性强的基础理论性课程,教师通过框架式教学,引导学生从整体上把握整个理论体系,掌握各部分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和经济学分析的基本思路,为学生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上打下更加扎实的基础。
二、《微观经济学》理论体系与结构
《微观经济学》研究稀缺性条件下的资源配置问题,涉及的概念、理论繁多。国内本科教学中该课程课时安排一般在48~72课时之间,教师在教学内容安排上普遍感觉课时不够,为了有效利用有限的课时,不降低课程教学质量,教师需要提纲挈领的把握课程的核心内容,教学的重点应该在主要理论框架的搭建,而不是一味地追究某些具体理论问题的细节。从课程的理论体系和结构的整体来看,《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两个市场上的两个主体”,内容包含“七大主要理论”。
1.两个市场上的两个主体。《微观经济学》研究市场经济制度下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以微观主体行为分析为出发点。经济运用涉及两类市场:产品(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市场交易双方是相同的两个微观主体:消费者和企业。在产品(商品)市场上,企业生产并销售产品(商品)是产品(商品)市场的供给方;消费者购买并消费产品(商品)是产品(商品)市场的需求方。在要素市场上,消费者拥有并销售原始生产要素(劳动、资本、土地和企业家才能四类),是要素市场的供给方;企业购买并使用要素进行生产是要素市场的需求方。
2.七大主要理论。《微观经济学》内容丰富,包含众多的经济学理论,但如果围绕“微观主体理及其结果”这一逻辑主线,本课程主要包含以下七大主要理论:供求均衡理论、消费者均衡理论、生产者均衡理论、市场均衡理论、要素市场供给理论、要素市场需求理论、一般均衡理论。其中,消费者均衡理论主要分析消费者在产品市场上的消费行为;生产者均衡理论和市场均衡理论主要分析企业在产品市场的供给行为;要素市场供给理论主要分析消费者在要素市场的供给行为;要求市场需求理论主要分析企业在要素市场的需求行为;一般均衡理论探讨所有市场同时均衡的可能性和条件;市场均衡理论阐述了消费者和企业理性选择下供给规律和需求规律的相互均衡。这七大理论基于“经济人假设”,分析微观主体(消费者和企业)理性选择及其后果,从而得出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
三、《微观经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内容
通观《微观经济学》的主要理论,其核心问题是分析如何实现稀缺资源的最优配置。对应“两个市场上的两个主体”这一研究对象,资源配置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消费者通过将既定收入在产品市场上进行最优配置以实现效用最大化;二是生产者基于成本收益决定要素的最优使用量(即决定产量)以实现效用最大化;三是消费者将拥有的既定原始生产要素在要素供给和保留自用两种用途上进行最优配置以实现效用最大化;四是生产者通过将既定成本在要素市场上进行最优配置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这四方面的资源配置问题,新古典经济学(即《微观经济学》理论)的基本研究方法是均衡分析法,主要内容包括均衡的决定和均衡的变动。以消费者均衡理论为例,消费者均衡理论的主要内容是消费者均衡的决定分析及消费者均衡的变动分析。消费者均衡理论通过构建一个简化模型来分析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假定收入既定,消费者将全部收入分配于两种商品的消费上,以获得效用最大化。这部分分析存在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两种理论。
1.消费者均衡的决定。消费者均衡的决定是指如何得到给消费者带来最大效用水平的最优商品消费组合。(1)基数效用论假定效用水平可以具体衡量,可以构建相关效用函数,通过求解预算约束条件下的效用函数最大值,并可得到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条件。结论为消费者均衡条件是两种商品的边际效用与价格之比相等,即消费者花费在每种商品上的最后一单位货币带来的效用水平必须相等。(2)序数效用论认为效用水平不能具体衡量,只能相互比较高低,因此不能构建相关效用函数。运用无差异曲线和预算线两个分析工具,得到消费者均衡条件为两种商品的边际替代率与其价格之比相等,即两种商品按照效用水平的交换比例与按照价格水平的交换比例必须相等。无论是基数效用还是序数效用论,消费者均衡的决定关注的是达到均衡的条件,以及均衡条件下的均衡状态。对于均衡取得的过程,以及非均衡状态的特征并不关注。两种理论下消费者均衡决定都是采取了静态均衡分析方法。
微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范文2
西方经济学是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的基础理论课,同时,它也是应用性很强的一门学科。传统的教学模式,主要还是介绍性的孤立化教学模式为主,将西方经济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公式和图形分析结合起来教给学生,这种教学模式虽然可以让学生较好的掌握西方经济学的基础知识,但是这与培养学生独立的分析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单纯的知识性的灌输,而忽略了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认知上产生模糊性,无法把握西方经济学的原理真谛,不能利用所学知识去分析现实复杂的经济问题,甚至会死板硬套所学内容,以至于产生错误的结论。
多年的西方经济学教学工作告诉我,西方经济学的教学工作,不单是知识的传授,更是一种能力的培养。教师要通过对西方经济学基本知识的传授,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对复杂的现实经济问题做出合理分析与判断。从而,我认为西方经济学的教学工作,必须以知识和方法的讲授为基础,培养和完善学生的辨证、发散、求异和创新的思维能力,能够更好地将理论和实践教学结合起来,达到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的目的,同时也为学习其他学科奠定基础。
一、西方经济学的教学现状及问题
(一)教师选择适合学生的教材存在困难
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比较多且抽象,理论背景与中国国情具有较大差异,理论的学习难以直接在现实中得到验证。同时,对大一新生来说,高中与大学的学习存在差异,新的逻辑思维短期难以构建,新生对该课程理解存在困难。而且,西方经济学所讲述的各种理论均有其假设前提,且理论体系在不断发展,有些理论结论彼此之间存在冲突,影响了学生对西方经济学抽象理论内涵和实质的理解与把握。学生刚刚进入大学尚未系统的学习高等数学的相关知识,然而,西方经济学的微观部分从开始便涉及高等数学的知识,诸如边际的概念等。在学生没有很好掌握微积分相关知识的时候,他们不能理解采取边际分析问题的内涵和重要性。再者,大多数国内教材是采取演绎法编写,这种方法是首先确定概念,然后对其内涵加以解析,最后举例说明。这类编写的方法优点是逻辑分明,课堂上老师会对概念加以细致的阐述,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和应付考试,但却枯燥无趣和单调乏味,限制了学生发散思维的培养,使之丧失了主动学习知识和对现实问题加以思考的兴趣。然而,缺失了对实际经济现象的应用分析,则西方经济学只能成为教科书。从而,在教材的选取方面,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特点,去选取难度适度并注重案例研究的教材则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案例教学法的认知存在缺陷
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有些教师容易混淆了案例教学和举例教学。案例教学并不是简单的举例教学,案例教学的本质应是一种互动式的教学方法,这与举例教学有着本质区别,举例教学是通过教师的讲解来单独实施,与学生的互动较少。案例教学的综合性则比较强,在对其进行分析时,需要综合应用多章节的知识。在分析过程中,需要熟练掌握案例的背景知识。案例教学的评判标准并不唯一,针对现实的经济问题,当分析的视角不同时,解决的方案并不唯一。案例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学生分析经济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兴趣的培养,而举例教学的目的则是采取案例对理论加以阐释以帮助对理论的理解。
(三)教学形式与教学手段存在单一性
在西方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大多数学校采取的是课堂教学。课堂教学基本还是以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为主,这种“满堂灌”的教学模式致使师生之间的互动不足,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性。同时,现在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较多,其认知能力与知识储备超过了以前的学生,传统的教学模式中的“照本宣科”,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倦学习心理,打击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背离了教学初衷。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与西方经济学较强的应用性不相适应,影响了学生对经济分析工具的掌握。在教学手段的选取上,多数高校采取的是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的优点明显,但由于学生的基础存在差异,那些基础较差的学生,他们难以把握多媒体教学课件中庞大信息量中的重点,对难点的理解也存在问题。从而,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我们应按照学生的水平差异,选择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教学形式和手段,加强学生发散思维的培养。
二、学生学习西方经济学的现状及问题
(一)学生学习之初存在误解
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我从学生那里了解到,在部分同学的最初认知中,他们学习西方经济学的功利心比较强,认为学好该学科,就可以快速发家致富,或者毕业之后能够去政府部门工作,并参与制定调节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然而,随着学习的深入,他们意识到西方经济学远非一门让人快速致富的科学,也无法保障他们毕业之后一定进入政府部门工作,导致他们的学习热情开始下降。学生学习之初不能明白西方经济学要培养的是一种分析经济的方法、看待事物的视角和思考问题的能力,从而存在认知的偏差。同时,由于西方经济学的经济理论比较多,经济学的流派比较庞杂,不同学派之间的争论也是比较多,这与他们原先认知的科学产生偏差。如果他们无法消除这种认知偏差,则会在学习的过程中出现混乱,不能很好地掌握这门科学的真谛。
(二)学生的学习兴趣逐渐消失
理论和现实之间存在的差距,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基础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市场经济上,教材中的案例很多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现象。而中国的经济现象与教材所描述的现象并不完全一致,导致学生觉得西方经济学理论与现实不吻合,学习的目标逐渐从学习知识为主转向通过考试为主,学习兴趣逐渐变淡。同时,由于部分同学一开始的学习认知存在偏差,当他们意识到西方经济学并不能达到他们一开始所预想的那种结果时,再加上在学习中,他们面对诸多的学派争论,就会视西方经济学的学习为畏途。同时,西方经济学在理论论证方面,涉及较多的高等数学应用和图表的分析,运用大量的数学工具,需要严密的数理逻辑思维。而财经类专业学生大多数是文科生,他们的数学基础普遍不好,对于数学基础比较差的同学,数理论证对他们的打击比较大。从而枯燥的理论分析,数学工具的频繁使用,案例分析和经济学实验的缺失,不仅不利于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更使得学生逐渐丧失了学习兴趣。
(三)师生互动平台的缺失,影响了学生学习积极性
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会问各种问题,但是由于中国课堂的特点,在上课过程中,学生不可能随便打断教师的讲课提问自己的问题,如果仅靠课间的10分钟请教教师,时间仓促,问题也可能得不到很好的解决。而随着课程不断推进,学生没有解决的问题逐渐累积,则会导致学生无法理解与掌握后面的知识,严重影响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四)课程考核模式导致学生以应试为主
财经类专业中西方经济学的考核模式基本采取考试模式,考试成绩在学生的总评成绩中占70%,学生要想不挂科甚至取得好的成绩,就必须注重对知识的记忆,考试模式中缺乏经济分析方法用于分析现实经济现象的考核。闭卷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对综合运用经济学知识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考核不足。同时,学生对考试分数的追逐,会导致他们对一些创新性的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经济心理实验法和经济模拟教学法缺乏兴趣。创新性考核方式的缺位,也会挫伤那些参与创新性教学方法的同学的积极性。从而要想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就必须将创新性的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紧密结合起来。
三、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创新探讨
(一)培养学生的经济学思维
西方经济学的学习思维是学生在接触此课程之前所未曾具备的,从而教师在讲授西方经济学课程时,除了对知识本身的讲解之外,更应着重知识由来的阐释,要让学生学会像经济学家一样去分析经济现象,以培养他们独立分析、思考和解决经济问题的能力。在课程讲解过程中,同时要注意引导学生培养他们对社会经济热点认知的敏感度。教师的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教材中所提到的经济现象分析,更要将正在发生的经济热点引入进课堂,如物价和国际金价的波动对经济的影响,人民币升值和通货膨胀的变化,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国家政策对房地产价格波动的影响,国际局势的变化对国内经济的影响,现在经济改革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等等。通过对学生经济思维的培养,使学生能够自动联想所学经济理论对其加以分析,让他们能够感到所学知识是有用的,从而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
(二)注重首堂课要讲清经济学的理论体系
在首堂课的讲授中,一般较少地对整个理论体系的讲解,多数是从基本概念开始讲解,但是对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缺乏整体讲解,这种讲解模式容易让学生陷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思维模式。因此,教师在首堂课,要向学生讲清楚西方经济学分为微观和宏观两大部分,主流经济学体系的主体是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是和新古典经济理论体系相吻合的。在国内流行教材中,宏观经济学是与新古典经济理论有差异,教师应从整体上讲清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联系与区别,以有利于学生更好的掌握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具体来说,对于微观经济学理论框架的讲解,针对其概念相对抽象和知识点零散的特点,教师除了讲解基本概念及重点内容外,更应讲清各章节的基本关系,搭建微观经济学理论的基本框架,让学生能够把握每章基本理论在整个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对于宏观经济学理论框架的讲解,要围绕宏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国民收入展开,讲解不同的宏观经济理论观点,注重各种理论的假设前提,分析不同的宏观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目标的影响。通过完整的和逻辑的分析,让学生对西方经济学的有一个整体的理解和把握。
(三)选择生动形象教学方法
西方经济学的分析研究方法比较多,理论体系中包含了大量的经济模型,需要借助数学工具和图形演化对模型进行研究。传统的教学方法是以教师讲授为主,而这种模式难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难以培养其创新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更好的提高教学效率,克服传统教学方法的缺陷,应采取大量图片、数据资料以及现实经济事件,将繁杂的数学推导和模型分析,转化为动态的课件演示,让学生更好的了解图表和曲线的变化过程。同时,结合中国经济运行实践中的经济热点,利用案例教学法,选择贴切的经济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若是借鉴国外案例,教师应向学生讲清案例所涉及的背景知识,避开价值观陷阱。案例的选择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分析过程中,教师要避免自说自话,而是加强与学生的互动。教师自身定位应是一名指导者,而学生则是案例分析的参与者和执行者,教师既要激发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又要让课堂处于可控状态。
(四)采取实验教学法
西方经济学的课程设定是一门理论课,实践环节比较少,为了更好的加深学生对原理的理解,教师应根据西方经济学不同的知识部分,设定合适的经济实验,加深学生对知识理解和掌握。在采取经济实验教学之前,教师设置实验规则,制定实验步骤,引导学生完成实验,并加以深入思考,实验之后应写出实验心得,强化实验的效果。同时,教师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要给学生布置可行的实践任务,让学生能够走出课堂,参加实地调研,了解微观的市场和宏观的国家政策,以更好的掌握实际经济的运作状况。实验教学的方法可以更好的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而不是仅仅局限于理论的灌输,以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五)注重基础讲解的同时加强应用分析
西方经济学的讲解,除了要注重基础理论的阐释之外,更应该突出经济理论对现实经济问题的指导。通过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实际的应用,培养学生理解国家经济政策和应用所学理论分析经济热点的能力。一门能够运用到实践中的科学可以更好的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西方经济学的地位决不能仅仅是理论课,更应该是一门可以应用的科学。因此,在实际的授课中,教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两个方面的教学,一方面,要从逻辑上清晰透彻的阐释理论;另一方面,则是要将所学知识应用于经济实践中,用来分析现实经济热点。前者是基础,后者是关键。如果只是注重对西方经济学中基本概念和方法的讲解,这将与我们培养目标相背离。学生通过学习,能够理解国家的经济政策,用所学经济理论去解释和预测经济现象。同时,由于西方经济学的经济理论假设较强,局限性比较明显,从而在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充分考虑中国国情与理论假设的差异,要基于中国的经济体制、发展阶段和作模式,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分析,对理论加以灵活的借鉴而不是生搬硬套。
四、结论
西方经济学的教学在侧重基础知识的同时,更要注重经济学思维的训练以及分析实际经济现象的能力的培养,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做到学以致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创新理念,探索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合格的应用型人才。
微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范文3
铁路体制中的“三低”与“三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对经济、社会的贡献非凡。尤其是六次提速,无论在经营理念还是运行机制上,都有重大突破。提速为经济发展带来正的外部性――扩大了运输能力,造福了地方经济,带动了产业发展。
然而,不能不看到,与国民经济的要求相比,铁路发展仍然滞后。从货运来说,全国每天有28万辆左右的请求车,而铁路装车满足率不足一半,大量货物不能及时承运,对国民经济产生了瓶颈约束,造成不利影响;从客运来说,春运期间一票难求,服务行业脸色难看,雪灾面前运力难堪,引起社会的诸多不满。
深入分析,中国铁路体制存在“三低”、“三高”问题。“三低”是指市场化程度低、对外开放程度低、经济效率低;“三高”是指服务价格高、产业进入壁垒高、不良贷款率高。
三低之一是市场化程度低。时至今日,铁道部仍然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支配企业行为,铁路的运输资源基本上由铁道部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配置。在这种情况下,铁路运输市场必然是供应高度短缺。近几年煤炭、钢铁、电力等涨价,都与铁路运力紧张有密切关系。
三低之二是开放程度低。我国的铁路建设,一方面,政府投入不足,铁路运输由国家预算内投资,近年每年只有500亿元-600亿元左右,捉襟见肘;另一方面,对社会资本开放不够。在铁路总投资中,国有资本占97.5%,集体、私人等民间资本不到2.5%。
三低之三是经济效率低。据铁道部的统计,全国地方铁路80%亏损,即便处在经济总量全国第一的广东,广铁控股的四家地方铁路公司的经营情况也是差强人意,僵化的体制阻碍了铁路企业效率的提高,反而利用垄断牟取部门利益。国家审计署称,某铁路局“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逃避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管理”,并“违规挪用更新改造资金建设楼堂馆所”。只要铁路运输仍有“瓶颈”,只要还可能出现“煤荒”、“电荒”,铁路的垄断就会花样翻新,而垄断的存在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的“避风港”。
三高之一是服务价格高。早在计划经济时代,铁路就有“铁老大”之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铁路部门官商作风依然严重。价格上采取计划经济的方式,不论距离多长,所有客运价格均由铁道部制定;而且,客运票价几乎没有考虑不同地区的铁路建设成本差异和经济发展水平,均实行统一价格,违背价格一般原理。
三高之二是进入壁垒高。尽管这几年迫于资金压力,铁路投融资体制看似有所松动,但因利益集团的阻力和信息不对称,市场准入中的“玻璃门”现象仍然严重。
三高之三是不良贷款率高。据国家开发银行资料,截至2005年3月末,国开行合资铁路不良贷款项目有5个,贷款余额64.5亿元,共欠息3.3亿元,占全行不良贷款率的40%。铁路行业不良贷款率在各行业中排名第一。
铁道经济的四大特征
改革铁路,必须厘清铁道经济的特点。那么,铁路有哪些经济特征呢?细分析,有四大特征:
首先是外部性。铁路作为公共基础领域,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铁路的外部性凸显四个效应:一是带动性。铁路通过提供日臻完善的基础平台,形成对客运、旅游和城市发展等的持续需求;二是通过铁路提速,城市藉此可以形成一小时经济圈。各城市之间,利用铁路的提速,进行优势互补,形成合理分工、合作竞争的发展格局,避免城市间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三是形成市场一体化。良好的运输经济能实现资源共享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推动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打破市场分割格局,形成一个开放有度、竞争有序、结构合理、统一高效的大市场;四是能产生正的外部性,铁路经济属于网路经济,通过协调、互补,形成国民经济的共赢、多赢。
其次是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不仅是微观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而且是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简单地说,规模经济是指由于规模的扩大而导致长期平均成本降低所带来的经济节约性。铁路的规模经济是指随着铁路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发生的单位运营成本下降而单位收益上升的现象。由于铁路的经营规模大,因此规模经济显著。范围经济是指如果增加产品的种类或拓宽经营范围而节约成本,则范围经济存在。如组建铁路集团就是发挥范围经济效应。范围经济要求将密切相关的业务有效地聚合起来进行一体化经营,才能有效节约市场交易费用。
第三是准公共性。铁路是准公共品,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公共性与私人性并存的产品。这种特征决定了铁路不能仅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还必须把社会效益作为重要的目标,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响应公众要求,扩大公民参与机会,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避免不正当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
第四是固定成本高。铁路投资期长,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很大,固定成本高。据统计,我国铁路固定资产约占全国固定资产总额的10%。一方面,其高额的固定成本阻碍竞争对手的进入;另一方面,铁路的回报周期长,也使得企业进入谨慎。
首要的是解决结构性问题
铁路改革,首要的是解决结构性问题。中国铁路发展滞后的核心问题是没有建立起现代市场结构。经济学家肯尼斯・W・克拉克森在《产业组织:理论、证据和公共政策》一书中指出:“市场结构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结构决定了行业厂商的行为,这种行为又决定了产业绩效的好坏。”从微观经济学来说,市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中国铁路明显属于完全垄断市场结构。虽然就整个运输市场来说,铁路又与公路、民航有一定的替代性,但是根据微观经济学的原理,完全垄断是指特殊产品的唯一生产者。也就是说,一种产品的购买量完全由一个卖者控制,价格完全由垄断者说了算,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选择最有利的价格。因此,中国铁路属于完全垄断市场结构。完全垄断,排斥了竞争,造成了资源不流动,无法形成现代市场结构。
那么,如何打破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呢?就是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产业结构。问题在于,在目前的结构中,民营企业无法进入。因为,存在深度“进入壁垒”。正如经济学家肯尼斯・W・克拉克森指出的:“进入壁垒与垄断力量相联系,要使垄断力量在长期内持续存在,就必定需要找到某些排斥别人进入市场的办法。”一般说来,构成深度“进入壁垒”的主要因素有:规模经济、范围经济、资本量、资源的控制权、专利和技术等。如前所述,铁路的高额固定成本阻碍竞争对手的进入;另一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有关铁路的信息被内部化,在运输供求关系和管理机制尚未市场化的情况下,内部的结算关系代替了市场交易关系,真实成本被掩盖。
破“垄”而出的八条政策建议
那么,铁路改革如何破“垄”而出呢?在此,笔者提出八条政策建议:
――铁道并入大交通。适时将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负责所有交通的公共管理职能,即包括公路交通、铁路交通和空中交通的管理。铁路方面,则负责铁路公共管理,负责公平竞争性政策的制定。
――加速铁路资产重组。对负责铁路运营的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将企业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兼并、联合,实现跨区域、跨行业的发展,发挥范围经济效应。同时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企业高管的选拔及其人财物的管理与上级机关脱钩,由企业自主决定。
――发展混合所有制。民营资本进入铁路的壁垒较高,因此混合所有制是可行的方案。混合所有制,是指在同一经济组织中,不同的产权主体多元投资、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融合而形成的新的产权配置形式。它是推动铁路改革的有效财产组织形式,有利于打破“一家独大”的僵化格局,真正建立产权主体多元化、治理结构法人化的现代企业制度。
――加强铁路建设监督管理。从国家审计署的统计数字看,我国用于基础设施的直接投资,有1/3是效益比较好的,有1/3效益一般,1/3是基本失败的。建议设立铁路建设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资委、审计署、铁路系统及多种经济性质的企业组成,对整个铁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向社会资本开放客运。铁道部的文件规定:只允许民营资本控股货运公司,相对利润率较高、重要性较大的客运公司仍必须由国家控股,允许民营资本通过包租的方式经营客运列车。这条规定使民营资本进入客运行业成为“鸡肋”,要向民营企业开放客运公司!
――大力发展中介组织。中介组织是指那些本身不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在市场活动中接受委托,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提供经纪、咨询、等服务,承担相应责任并能沟通企业、政府、社会各阶层之间联系的组织。在铁路改革中,可将非行政执法职能,如票务监督,划归相应中介组织。
――定期举办价格听证会。与公众相比,铁路拥有技术、业务成本等信息优势。但同时,应看到铁路属于公共服务行业,因此,价格的构成上应充分透明。举办听证会有助于形成公民参与决策的渠道和机制。通过听证会,铁路的价格形成应越来越多地考虑社会各界的意见,特别是消费者的利益诉求,从而保证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化。
――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铁路系统运用特许经营权制度、公开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来参与铁道运输,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只有通过市场机制的运作才可以从根本上优化铁路的公平与效率。
微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范文4
关键词:营销渠道;;渠道研究;研究范式;中国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4)07011206
渠道是一个多元研究介入的领域。在渠道研究中,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地理学和沟通学等多个学科从不同的视角介入,使渠道研究成为一个异彩纷呈、成果丰硕的领域。但是,这些学科领域涉及渠道的相关研究及其知识几乎都是独立发展,缺乏有力的整合。由于不同学科体系对渠道研究的介入,导致了不同研究方法的广泛应用,从质性研究的田野作业,一直到规范的数量模型或者模拟,呈现了一种多元化的局面。
现有渠道研究主要有两个基本范式:第一是微观经济学的范式,这个范式通过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提取营销渠道的功能和制度要素,加以分析和重构,形成分析框架。由于经济学与营销研究传统的关系,这个方面的努力历来不绝如缕[1]。第二是行为范式,通过对渠道成员的行为分析,形成相关的框架和理论,以应用到渠道建设中去[2]。有学者补充认为,除了上述范式之外,在营销渠道的研究中,还存在一个管理学的范式[3]。不过,至少到20世纪80年代之前,对于营销渠道的研究,一直是在多种范式之下展开的,包括传统的经济学范式,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对渠道进行研究,也包括了管理学范式,从计划和组织角度对渠道组建和运行加以研究,还有一些跨学科的研究,如从社会学和心理学提出的渠道问题[4]。
一、中国企业营销渠道研究的缺陷与不足
尽管学者们对中国企业的营销渠道进行了不断地研究,但由于商业环境、社会文化的差异,中国的渠道研究面临着特有的问题。而且,由于出发点不同,学术界与企业界对于渠道研究的关注点存在一定差异或错位,因此,渠道研究从整体上来看存在明显的问题。
第一,渠道研究所覆盖的范围过小。
渠道研究是营销研究的一部分,本来有多种不同范式,主要是经济学、管理学和行为学的三种范式,但是,目前顶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第三种范式上,而放弃了管理学和经济学这些本来更为传统和更为成熟的范式,这导致了一些有中国特色的问题被放弃了。例如,中国作为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渠道建设从一开始就与运输、库存等实体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很多都是依靠管理的。同时,面对广阔的国土面积,任何全国性企业的渠道构建都需要中间商的配合,是对中间商的管理和控制问题。这些本来是渠道研究的核心问题,但是,在现在的渠道研究中,管理范式被边缘化了,渠道构建和控制问题被忽视了,而供应链问题则成了一个渠道之外的问题。
第二,忽略了其它学科的研究成果。
单纯从渠道研究的理论看,解释力很高的新制度经济学范式在目前的研究中只占有一个边缘的位置。该研究范式的解释力强大,已经成为国际上渠道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析框架,但是在中国目前研究中却仅占有很小的空间,这反映出在渠道研究中,行为范式的流行把对渠道相关的经济学研究课题交给了经济学界。例如对于纵向限制的研究和对于超级终端兴起的研究,没有纳入到渠道研究中来,而是在其他领域得到关注。渠道研究不仅不愿与实业界交流,也很少与其它相关的研究领域交流。
第三,误植问题。
现有对渠道的学术研究把西方研究中的理论范式和研究对象同时引入,尤其是后者,是把西方研究者面对的问题直接移植到中国来。这种问题移植,实际上是用西方的问题取代了中国的问题,在移植过程中有意或者无意地遮蔽了中国企业面对的实际渠道问题,学术研究变得与中国实际的企业进程无关。例如,二元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市场开拓,一直是企业关注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长期在学术界的视野之外,我们不知道大量的中小企业是如何生存的,何以能够在大品牌的挤压下长期发展。
第四,缺乏理论的原创性。
渠道的学术研究不仅误植了问题,而且在理论研究上缺乏全面性,更没有原创性。大量的现实观察、深入的记录和完整的访谈,这些耗费时日的方法,现在正在被冷落。中国企业在渠道建设上积累了大量的独特经验,这些经验在渠道学术研究中没有得到反映,甚至被放在研究者的视野之外。
我国目前的渠道研究存在上述缺陷和不足,解决问题的方法自然是对症下药,从研究方法、研究范式和研究对象等角度将中国企业的渠道问题引入渠道研究之中,这样的研究才能真正对企业发展产生帮助,也才能真正地将实践问题提升到理论高度。
二、营销渠道的多元研究范式
渠道研究是在多种范式、多个学科之内展开的,因此,呈现为一种百花齐放的局面[5-6-7]。
关于营销和渠道研究的范式与学派,学术史上有过多种不同区分。最早开始营销理论史研究的Bartels提出了六个维度区分不同的营销知识,包括结构、知识、时间、空间、跨学科和个人等不同维度,营销知识就是按照这些维度组织和展开的。Shaw等区分了十个学派,Thorelli提出的“网络范式”(network paradigm)认为渠道之间是网络竞争。国内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中,强调结构和行为的两个学派。这个意见最早是庄贵军2000年提出的。而随后有几篇论文对研究范式的划分进行了讨论,最新的是邵昶等的文章,把渠道研究分为结构和行为范式,其中引用了澳大利亚学者Wilkinson的文章,认为这种区分方法来自他。实际上,Wilkinson区分的是经济学和行为科学两个范式。李春成和李崇光在其论文中提出了结构范式、行为范式和关系范式的分类,并且认为前两个分类就是经济学范式和行为范式。对这个区分,作者没有给出来源。这些引用文献大部分没有广泛参考西方的营销学术史研究文章,在少数被参考的文献中,也没有发现作者指出的经济学范式。但是由于学科之间存在着学术藩篱,大量的学术研究成果相互隔绝,没有形成统一的结果,局面显得支离破碎。
经济学是渠道研究和市场营销研究的一个母体,但是,从微观经济学范式转向政治经济学范式,最终转向交易成本的新制度经济学范式,虽然一直在经济学内徘徊,但对渠道研究的内容已经面目全非了。相比之下,行为学范式形成较晚,所研究的专题主要是社会学的权力、冲突、合作;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的信任;沟通学的沟通等等。这些研究为理解渠道的行为提供了新的变量,但是,行为学范式无法全面覆盖不同的渠道研究。相比经济学范式,行为学范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一些专题探索上。虽然占据目前渠道研究的中心位置,但是,并没有主动谋求建立统一的分析框架,因此,作为知识体系显得有些凌乱和破碎。管理学同样是渠道研究的母体之一,现在的渠道研究和市场营销研究早期就是脱胎于管理学的研究。在20世纪50―60年代,管理学范式形成了对营销学科的全面介入之后,作为一个范式的发展反倒停止了,并没有更深入地进入渠道研究,仅仅在一些渠道管理的基本命题上徘徊,没有更多的成果。
三、我国营销渠道研究的新综合范式
在对上述不同范式以及相关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一个新综合范式的分析框架。建立这个分析框架的主要目的是对现有的渠道研究主题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和归类,理清各个不同学科形成的渠道主题的相关关系和相对位置,建立渠道研究的整体图景。进一步在渠道研究的大框架下,审视渠道研究的全貌,从而发现中国现在企业和市场发展的背景下,哪些主题是最值得研究,并且为如何展开相关研究提供清晰的建议。
1渠道研究的新综合范式框架
新综合范式的核心是制度(institution)概念的建立和扩展。这个概念来源于康芒斯和凡勃伦的制度经济学,经过新制度经济学的采用和对概念的推广,目前这个概念已经广泛地被社会科学不同学科所采用。至少在经济学中,新制度经济学区分了委托―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等不同分支。这些分支共享制度这个概念,而对于这个概念的运用,不同学者作了共同努力。关于制度的研究成果早已渗透到了渠道研究中,但是,人们习惯采用新制度学派的交易成本理论来概括渠道研究的范式[8]-[12]。随着对渠道研究中不同知识的归纳和注视,我们发现现有的交易成本理论无法概括全部领域,需要对研究范式加以扩展和调整。新制度概念的引入,可以有效地提高现有研究范式有效性[13]-[15]。
为此,本文将渠道研究的新综合范式构建为包括一个横轴和两个纵轴的坐标系,用以描述不同研究主题的分布和相互关系(见图1所示)。本文接受新制度学派的交易成本概念,把这个概念作为一个衡量维度作为横坐标标示在坐标图中(这个横轴为交易成本大小,实际上是从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角度展开)。
按照科斯的看法,交易活动是有成本的。威廉姆森进一步认为企业和市场之间存在着一种替代关系,这都可以看做是一种制度或者治理机制的选择,治理机制的关键是节约交易成本。按照德姆塞茨的看法,交易成本与企业的管理成本之间存在一个替代关系,当企业的管理成本过高,就会选择外包的方式,把相应的业务活动交与市场,相反则企业会从市场手下接受业务,全赖交易成本与管理成本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本模型中,横轴就是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这个轴的中点是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TC)等于管理成本(managerial cost,MC),也即:TC=MC。在这一点的左侧(即TCMC的区间),则是作为等级制组织的企业的活动空间。在本文中,这个坐标的左右两侧同时代表了经济学和管理学两种不同范式。
在横坐标的两侧各有一个纵轴,分别表示不同范式的研究方法。左侧是经济学研究规范方法向实证方法的过渡,而右侧则表示管理学研究从质性研究方法向数量研究方法的过渡。渠道研究的主题主要分布在两个纵轴之间。依照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的分类,不同的研究主题分布在这个狭窄的空间中,其位置就是主题形成的区域,而每一个研究主题上的箭头,方向上下的,是指研究主题在方法上的演化,例如权力、信任等主题都是在社会学的质性研究中形成个概念,但是随着研究深入,越来越借助实证研究的数量方法了。左右的箭头则是指主题在不同范式之间的转化关系。例如,电子商务是在市场与企业之间形成的,但是,其研究向左右两个方向转变,意味着对电子商务的研究从企业和市场交易两个角度展开。供应链的研究本来是作为企业的物流体系构成和作用展开的,但是随着技术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现在越来越向市场交易的方向转化。
图1中,在两个纵坐标之间的中间部分,是行为范式的研究主题,包括但是不限于权力、冲突、信任和沟通,上下排列反映了研究的成熟程度,越靠上的主题研究越成熟。从方法的角度看,意味着早期题目的提出采取质性方法,构建规范的理论,而随着研究的展开,更多研究采取数量的实证方法。靠近右边纵坐标的研究主题是管理学范式下展开的,主要包括渠道的构建策略,销售人员、经销商和分支机构的管理等等,其中对营销要素中渠道与产品、价格和促销等要素的关系研究,也是渠道管理的重要课题,因为这些要素不仅是营销的要素,同时也是渠道治理的手段。而纵向限制、渠道成员的管理和环境研究,则是在经济学的范式下展开的。相比之下,供应链的研究本来是在管理学范式下形成的题目,但是现在逐渐向经济学方向转移,而电子商务则向两个方向扩展其研究空间。
2治理―新综合范式的核心概念
新综合范式虽然与交易成本理论是同一个来源,共享相同的资源,但是,它把核心从交易成本转向了制度。这个微调导致了对渠道研究不同范式核心概念的综合,可以成为一个融合不同范式的扩展范式。其核心是提取的一个关键概念:治理。以治理来统摄交易和管理概念,成为了新范式的核心。
作为经济学的关键词应该是供求导致的交易,而企业作为等级制组织运作的关键词毫无疑问是管理。但是在管理和交易之间,还存在广阔的中间地带。这里起作用的往往既不是单纯的交易,也不是单纯的管理,而是新制度经济学贡献的“治理”概念。从新制度的新范式角度看,在左边纵坐标之外,是完全被交易控制的空间;在右边纵坐标之外,是完全被管理控制的空间;而在两个纵坐标之间,则既存在交易也存在管理,不过大量占据中间位置的是治理。
交易是通过平等的交换实现双方的目标,管理是等级制组织内通过权力和规则实现目标,而治理是通过更为复杂的组织或者非组织手段促成双方的目标达成。这样,行为学范式的大量概念,如信任、沟通和权力等概念,就在治理的概念下取得了在新综合范式下的存在空间。而交易成本理论贡献的机会主义防治问题以及专用资产投资等问题,都具有了治理的含义。在这些内在含义被确定之后,就可以有效地区分交易和管理的作用区间,为渠道内不同成员之间关系处理的研究和阐释提供了基本的分类方式,从而提供了进一步研究方法指南和运用指导。
新综合范式的重要作用就是要恢复被交易成本理论范式所忽略的管理问题。交易成本理论作为一个经济学的范式,虽然有很强的解释力,但是在渠道研究中,对在管理范式下形成的知识体系的处置显得力不从心,最终只得推给管理概念。但是,渠道本质上是厂商与经销商的关系,而这个关系只有在纵向一体化情况才能真正转化为管理关系,在日常的交往中,这个关系还是一种契约规定的长期关系。这里采用治理的概念则非常贴切,治理的概念可以包括对一次易的安排,也可以转化为短期交易的制度安排,更可以概括长期渠道交易和制度安排。在传统的管理概念下,计划、组织手段都勉为其难地起到概括作用,但是,这不是厂商双方的实际关系,而是一种对管理概念的扩展使用。而治理概念在这里可以贴切地描述企业在渠道中面对的任何情况。
概言之,治理的核心概念是通过不同的正式契约或者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来调节渠道中不同成员的利益关系,这个概念的核心是目前行为学和交易成本理论贡献的机会主义、合作、沟通等等手段,以及相关的冲突、合作等概念。传统管理范式下使用的计划、组织和协调等概念,经过简单的拓展,可以包含在治理这个概念中,成为治理这个概念的一个扩展概念使用,并且也为管理留下了存在的空间(右边纵坐标右侧)。这样,就可以把原来渠道研究的经济学范式、行为学范式和管理学范式在“治理”概念之下统一了起来。
从营销渠道的构成看,渠道的本质是渠道成员的关系,而这种关系的特征不是一次易,因此,在渠道研究的新综合范式上,交易区间不是渠道研究所覆盖的。从渠道结构角度看,成员之间的关系或者是长期契约的关系,或者是一体化的关系。一体化关系是管理行为覆盖的区间,而各种契约关系构成的渠道是治理区间。换言之,这个区间的关系本质上是契约关系,大部分管理手段是失效的,只有各种治理手段才能发挥作用。
3对渠道研究新综合范式的学术史检验
新综合范式的有效性可以从学术史的角度,看范式的发展和与现有范式的契合程度。
早期的营销研究中,分销占据着中心地位。研究首先脱胎于经济学,主要是对交易和分销作用的分析。这种分析把分销看成是一种交易,更多的研究是为分销作用寻找社会存在的理由。此类研究脱胎于经济学,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坚持着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假设和前提。例如,厂商和中间商,包括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交易关系,并没有长远的考虑,虽然在现实中,这些关系已经发展起来了。显然,这时候的研究主要是在交易的概念下占据着模型的左边。随着厂商和经销商之间关系的不断密切,在现实的商业世界上,发展了很多企业与中间商的长期合作关系模式。尤其是随着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发展,在厂商主导的情况下,渠道的建设更多地渗透了管理思想,渠道的设计、成员选择和激励等问题都是传统管理范式的贯彻。显然渠道研究已经移向了模型的右边,进入了管理范式。随着厂商和经销商关系的不断演变,研究者更关心厂商与经销商关系的微观机制解剖。这样,更为精细的研究逐步展开,行为学变量开始进入渠道研究,把相关的研究转向了管理和交易之间的微观行为分析。一些学者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相关管理和营销刊物上,不断地利用经济学分析对渠道问题展开研究,这些研究包括渠道的一体化研究[16],交易媒介之间的结构平衡问题[17],以及渠道成员之间的揣测与利润关系等[18]。虽然在这些专题上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但是恢复经济学理论作用的努力并没有取得扭转局面的作用。显然,传统的经济学分析无法承担统一渠道研究局面的大任,这样就需要发展新的分析范式。
交易成本理论生逢其时地提供了这样的范式。相关的渠道研究通过交易成本理论重新纳入到了经济学的框架之下。从图3可以看到不同主题的历史变化。
在图3中,从左向右的箭头表示第一次范式转移,而中间的箭头表示第二次范式转移。这一次范式转移的情况是行为学论题的出现,但是最终是统一在交易成本的概念之下了。
不过,这个统一是不完满的,在交易成本的概念之下,传统的渠道管理知识失去了存在的余地和空间,大量的纯粹交易活动也被从研究范式中放逐。虽然管理和交易在渠道研究中无法占据中心的位置,但是,这些研究所积累的知识需要在一个统一的范式下得到安置,并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这就需要“制度”这个概念以及与其紧密相连的“治理”概念出场了。
四、结论
渠道研究的新综合范式框架综合了经济学、管理学和行为学研究范式,将渠道研究统一到治理区间加以规范。在这个研究框架下,我们可以有效地排列渠道研究至今形成的各项知识和命题,确定不同命题的相对位置,了解不同学科形成的关于渠道知识的相互关系,为进一步在渠道研究中形成各种知识的融会贯通提供初步的概括。同时,新综合研究范式针对中国目前渠道研究中存在的盲点和缺陷具有明确的指引作用。
目前国内关于渠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治理的核心区域内,包括对权力、冲突、信任和沟通的研究。实际上,交易成本理论带来的机会主义等变量也可以纳入到这个研究范围。从研究主题分布上看,目前关于渠道研究的管理区间缺乏高层次研究,分支机构管理和营销要素研究等方面根本就没有高层次研究的支持。但是,恰恰这些部分是业界关注焦点。渠道成员、供应链和电子商务方面是实业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只是学术界的关注度不高,或者不是渠道研究关注的主要问题。而零售终端研究、市场分布研究和纵向控制研究则是与渠道相关的问题,但是这些研究分布在其它学科领域中,渠道研究的学术界和实业界均未给予注意。从上述分析可见,虽然实业界对管理问题给予了极大地关注,但是学术界的努力方向却并不一致。因此,根据新综合范式的研究框架就可以看出国内营销渠道学术研究需要拓展的领域,这既是学术研究的需要,也是实业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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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范文5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这种发展趋势下,人们对于出行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在这个时候,交通的出现使得人们的出行速度大为加快。如何使得交通出行与建设更具有合理性与经济性就成为人们研究与关注的热点话题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开始了对交通经济的研究。其实,人们对于交通经济的研究已经经历了很长的一段发展时期,特别是在外国,对于交通经济的研究历史较早,研究的成果也相对较多一些,我国对于交通经济的研究发展时间较晚。本文通过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探索,旨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之上,对交通经济进行分析与研究,以期对我国的交通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帮助与借鉴意义。
1交通经济发展的历史与意义
交通的出现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如何使交通更具有合理性与经济性成为社会研究的热点问题。对于交通经济的发展与研究国外的历史相对较早,国外的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在这一时期,国外的许多交通道路已经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与雏形,地下铁路的发展以及高速公路的出现都使得交通快捷性与便利性得以发挥,但是由于世界大战的出现,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几乎处于一种停滞的状态,这一停滞的时期相对较长,一直到20世纪的60年代才开始逐渐的恢复,20世纪60年代随着交通的便捷性以及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市场上的销售供应业开始了快速前行,但是这一时期一些问题也随之显现,交通出行的压力增大,交通利益问题都成为制约交通问题的障碍,国外的一些研究机构与学者开始了对交通经济的研究,希望通过研究来切实有效的解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交通经济的发展。在研究中,国外的许多学者开始通过研究交通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来阐述与解决当前交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障碍。因此,在这一发展阶段,对于交通经济的研究是比较深入的,但是随之而来却出现了交通经济与城市规划之间的矛盾,因为发展交通经济与城市规划之间存在的一定的矛盾,甚至将两者之间的关系变得相互混淆,致使研究又陷入了新的问题。
对于交通经济真正深入的研究,学者一般都认为是始于20世纪70年代,对于交通经济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与解释,交通经济属于经济学里微观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该领域与其它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与意义。在研究的过程中,交通经济的主要内容就是运送货物的人与物资、与车辆以及交通设施的生产量的关系并不是存在着很大的关系,重点主要是交通运输所包含的问题的重要实质性内容。与国外成熟的研究相比,我国在交通经济上的研究还比较落后,研究的实质性内容还不够,重视的程度较低,对于交通经济的研究尚处于还没有完全定性的阶段,在城市交通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分析上,还没有较为全面、系统的理念研究与阐述。随着国家中的矛盾越来越显得的突出,如果不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将会影响到交通经济的需求与供给,对于其长远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发展的状况越来越紧张,人们对于交通空间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各类矛盾出现的频率也在不断的增加。因此,为了解决交通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家不断的加大投资力度,如人力、物力等,但是收效不大,主要体现在城市交通规划与建设缺乏一定的指导性,可操作性的难度较大,城市交通建设存在着盲目扩张与建设的问题,导致了交通规划投资的效益不断降低,这主要还在于研究的深度不够,研究的成果真正转化为实际的不多,没有明确的揭示交通经济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在交通运输的建设与经营活动中缺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研究,使其在工作中没有得到必要的重视,造成其发展速度缓慢。研究交通经济,可以使我国的交通发展沿着一个正确的方向前行,有利用解决交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提高人们的出行速度,丰富人们的精神娱乐需求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2交通经济的内涵
关于交通经济的概念,有着许多的说法与解释,但是不管如何解释,其中心点都是一样的,都是从交通与经济两个方面来考虑,研究的主要内容都是侧重于城市交通规划问题,这其中包括规划方案的成本、利益以及预测与评价等,还有就是针对研究问题来实施交通政策,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来调节交通的对策与措施,使用经济杠杆来调节交通的需求和供给,力争两者之间达到平衡与稳定。交通经济的核心问题主要是人和物资的经济问题,协调好人和物资之间的问题可以有效的解决交通经济之间存在的一些问题。将关注点放在交通系统的环境以及交通状况的分布上,使之更加合理,布局更加合适,更好的符合人们生活的要求与愿望。在交通经济的深层次内涵上,要求在进行交通经济的研究时,要明确和明晰各个资源的费用以及成本,通过费用成本效率分析比来确定产出投入,来合理确定交通经济的发展比,使之趋向于一个平稳的发展态势,在研究上要将各个指标不断的细化,尽量将其定量化,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使数据更加准确合理。当前,我国在交通经济问题的研究上将重点放在了分析解决和提高交通经济问题的对策以及方案建设上,试图通过不同的交通政策和解决方案来有效处理实际中发生的各类交通经济问题,根据实际的不同情况来预测经济问题,使之可以更好的符合社会发展的国情,提高为社会经济服务的能力。
3交通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构建合理有效的交通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有效的解决当前交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交通经济处理问题、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更好的为社会发展贡献必要的力量。在新的形势下,交通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一是针对当前城市交通项目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不断增多,针对各类交通经济问题的研究,其核心问题是对各类规划项目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根据提出来的几种方案来进行比较分析,选择出最合理的方案来进行交通经济的分析对比,其中包括交通项目的费用和效益比,从而更好的确定投入产出比,从而在交通规划上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在进行交通经济的分析研究时,对影响交通经济发展的各个因素要进行比较清晰的认识,明确各项经济因素,以此来有目的的发展交通经济。当前,城市项目规划和建设还是比较明确的,特别是在交通费用方面,比如说交通经济的基建费用以及搬迁费等,其中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但是这些费用在交通项目的效益比较上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费用起的作用不大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交通项目的计费方法不合理,这就导致其应有的效用难以表现出来。由此可见,交通项目的综合效益分析的计算方法还不是很成熟,计算的合理性还不够,对实际影响的操作性不太够,这也成为困扰交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城市交通项目不像工业建设那么明显,但是其影响力度也还是比较大的。在实际的分析工作中,我国针对当前已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实际中采用费用——效益分析方法,通过实施科学的政策来不断完善现在的管理体制,从而得出更加适合交通建设项目的评价方法体系。
二是交通经济项目的费用——效益分析。在经济学的分析当中,费用——收益分析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阐述,即正效益与负效益,正效益就是赢利的,即收益大于费用,负效益就是收益小于费用,即在经济上分析是非赢利的。根据对正效益与负效益进行对比与分析,来综合评价各类影响。这其中又将分析方法划分为三个类别,三个类别分别为以费用、效益的来源进行划分,以量化的能力大小进行划分,以项目影响的大小来进行划分。这样可以进行有效的分析,通过完整有效的分析来提高交通经济的发展能力与水平。
三是交通建设项目中的费用分类问题。费用对于任何项目而言,都有着比较重要的意义与影响,一旦处理不好,将会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发展与收益。建设项目的分类主要是考虑对建设和系统运营以及两者都涉及到的费用问题。费用问题在交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细化为道路建设费、路面及附属设施的养护费用以及路面修补更换等费用。同时,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也多少还会涉及到一些额外的费用,比如项目监督费、管理人员工资费、现场办公费用以及设计调试管理费等。对于在交通经济中出现的各类费用都要进行认真综合的比较与评价。在分析中,各类交通经济的项目评价要切实根据市场、劳动生产的效益来进行重点分析与比较,切实采取各类措施与建议来不断量化各种效益,对交通经济进行一个全面的评价与分析。
4结束语
根据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使得人们的生活节奏与精神质量不断提高,人们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升。同时,在人们出行中交通设施的状况以及要求的各类服务都在提高,这一要求在未来的发展时期也会表现的更为突出,但是随着城市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两者之间的供需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与问题,要想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从交通经济的视角来进行重点分析与调整,根据交通经济的整体评价指标体系来完善与补充,使之趋向于更加合理,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提高交通经济规划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更好的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微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范文6
关键词:宪法经济,公共选择,私人选择,权力制约
一、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革命:找回失落了的市场
市场与宪法的相关性早在18世纪即已显现出来,1776年不仅以北美《独立宣言》的著称于世,而且以亚当?斯密《国富论》的发表载入史册。前者通过对基本人权和人民原则的郑重宣告奠定了近代宪法的基础,后者通过对“看不见的手”的发现创立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斯密指出,在市场的自发秩序之下,当每个人为追求自己的目标而努力的时候,他就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引着去实现公共利益。政府不应过多地干预经济,应当放任经济自由发展,依靠市场自发协调[1]。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护市场主体的自由,二是限制政府的权力,而宪法恰恰就是保障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的根本法。可见,早在三百多年前,亚当?斯密已经深深懂得经济发展和自由不可分割的道理。
自19世纪以来,经济过程的政治化和经济学的数量化相伴而行,一方面是政府的权力逐渐介入市场,另一方面是传统自由主义经济学撇开政府和法制,用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模型把市场描绘得完美无缺,对于身边正发生的政府干预酝酿的危险丧失了警觉。本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世界性经济大萧条的暴发,使传统自由主义经济学遭到破产,为凯恩斯主义入主西方经济学创造了条件。凯恩斯主义的逻辑是:一切的“善”都源于国家,而所有的“恶”只能来自市场,市场而不是政府应当对大萧条负责,市场缺陷被无限夸大,政府成为克服市场缺陷的唯一救“市”主,其经济权力不断扩张,传统宪法的“限权政府”信念受到冲击。随着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强化,财政赤字与日俱增,福利计划相继失败,特别是失业与通货膨胀并存的顽症,使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处境尴尬,威信扫地,不从法律制度上找出路,就没有出路可走。
从本世纪50年代开始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革命的主题,就是重新发现市场机制,注重权利的优先配置,并由此孕育出以维护个人经济自由、制约政府经济权力为目标的宪法经济学。以芝加哥大学为大本营的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弗里德曼的货币理论,通过研究通货膨胀与失业的关系,认定高通胀率与高失业率并存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以优先就业为政策目标,不注重维护货币稳定。造成不稳定的因素不是市场,而是政府。二是贝克尔和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通过对人类行为广泛的经济分析,打破了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和法学等社会人文学科之间的藩篱,使微观经济学成为研究“在社会相互用途的制度中,有关人的选择和人的行为的一种普遍理论”[2]。这说明市场机制在非商业性关系中同样起作用。三是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以交易费用学说为理论基础,以财产权为逻辑起点,全面研究制度安排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证明了市场机制在法律制度领域的适用性,从而把对资源配置效率的研究与对权利配置效率的研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认定,如果政府没有使自己包揽过分的经济权力,使自己获得随意改变竞争结果的自由,那么市场本来完全可以形成自身的秩序。应当对混乱、萧条和停滞承担责任的是政府干预,而非市场机制。这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运用宪法制约政府经济权力,保障个人经济自由的问题。
由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重新发现的市场,既不是近代意义的自由市场经济,也不是上个世纪末以来处于政府权力干预下的混合市场经济,而是以权利配置为前提的宪法经济。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经济,而且是权利经济,它首先还应当是“宪法经济”。在没有法律制度的无政府状态下,市场既不能为是,也不能为非。说市场没有政府和法律不能为是,是因为没有财产权和契约自由保障,人们就无法使自己创造的财富免受他人掠夺,也不能保证人人都履行他们自愿订立的合同,生产和交换均难以正常进行;说市场没有政府不能为非,是因为即使要做像垄断这样简单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坏事,也要有政府保证垄断价格协议的执行。政府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做好事的权力同样可以拿去做坏事,政府权力既可以为是,也可以为非;政府所做的对一些人来说是好事,对另一些人来说可能就是坏事,而且在没有宪法约束的情况下,政府权力被用于做有害的事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因此,只要政府干预市场的巨大经济权力不受制约,市场自发秩序就难以形成,即使已经形成的市场秩序,也会面临瓦解的危险,权力本位与市场经济是无法共存的。宪法经济的诞生,要求我们尽快完善调整这种经济形态的经济宪法。
二、公共选择与私人选择:勘定公与私的界限
古罗马的法学家率先把社会划分为公域和私域,把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分别用公法调整公域,用私法调整私域。这一传统直到凯恩斯主义盛行的时候,才开始受到怀疑。由詹姆斯?布坎南首倡的公共选择学派对于宪法经济的研究再一次证明,公与私的区分是制度文明进步的关键所在,是法治的核心问题。公共选择学派把人类的一切行为都视为在一定规则约束下的选择,并将这些选择归入公共选择和私人选择两大领域。传统经济学研究的是私人选择,即人们在既定规则的约束下对资源配置做出的选择。公共选择运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公共选择行为,即人们对约束资源配置的基本规则的选择,这就是权利配置的问题。与新制度经济学相比,公共选择在对制度的研究中处于最高的层次,它的研究对象是约束规则选择的基本规则的选择而非一般规则的选择,是作为根本法的宪法而非普通法律。布坎南指出,“我们时代面临的不是经济方面的挑战,而是制度和政治方面的挑战”[3],改进政府决策的关键在于变革决策过程据以进行的基本规则,也就是修改宪法。1962年在奠定公共选择理论基础的合著《赞同的计算》中,布坎南和图洛克就表达过这样的信念:“公共选择观点直接导致人们注意和重视规则、宪法、宪法选择和对规则的选择”,因而是一种“政治宪法的经济理论”,即宪法经济学[4]。
传统经济学在分析市场决策时把人视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而一接触公共选择领域,却采取了“哈维路”式的假定,把政府官员都视为大公无私的圣人,对政府缺陷视而不见。公共选择理论把“理性经济人”假定运用于非市场决策,认为公共选择与私人选择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人就是人,并不因为占有一个经理职位,或者拥有一个部长头衔就会使人性有丝毫的改变。政治决策者与市场决策者一样也是理性的、自利的人,他们在作出决策时同样要核算个人的成本和收益。选民总是把选票投给能为他们带来最大预期利益的人;政府官员同样在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尽管他们有反映公众利益的愿望,但这不过是他们的众多愿望之一罢了。不能把他们都看成大公无私的救世主,给予他们无限的权力。要设计出能够制约掌权者权力和行使权力行为的宪法和法律条款,就一定要把掌权者也视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
追求者。同时,私人选择与公共选择又具有不同特点:
首先,成本与收益的关联状况不同。在私人选择中,消费者必须自己支付全部价款以补偿生产者的生产成本,才能获得他所需要的商品与服务。由于人们不能指望获得外部收益,也不必支付外部成本,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有动力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在公共选择中,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是由公民缴纳的总税款支付的,政府及其官员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支付成本,决定公共物品和服务生产规模与结构的每个选民不过是众多纳税人中的一员,无论他作出何种选择,对他应纳税款的影响都可以忽略不计。外部性的存在使官员和选民都没有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的动力,相反,选民需求过剩和政府生产过剩成为公共选择的普遍现象。因此,私人选择的效率通常高于公共选择效率。
其次,选择的基本规则和后果不同。私人选择是自愿的,消费者愿意购买的是他所需要的物品,不必购买自己不需要的东西,无论别人如何选择对他都没有影响。平等、自由的个人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后,退出市场时仍然是平等、自由的。公共选择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具有强制性,个人的选择对集体决定的形成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但集体决定作出后他必须服从。平等、自由的选民经过公共选择过程,退出投票站时受到集体决定的制约,一部分人想要的没得到,得到的是不想要的,从而变得不平等、不自由了。
其三,竞争与垄断的程度不同。私人选择的逻辑是“假公济私”,自利的生产者相互竞争,以恶制恶,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满足,社会公共利益得以实现。公共选择中的党派、侯选人之间也存在类似于市场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以恶制恶,满足选民的要求。但公共选择的交易成本高,具有时间上的间断性和空间上的自然垄断性(即在一个辖区内一种职能的政府机构只能有一个),因而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的垄断程度都高于市场。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对合法暴力的垄断,在制度约束不健全的情况下,可能被用来满足官员的私利,形成“假公济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法治国家,首先要公私分明,国家与市场有明确的界限。这个界限就是宏观与微观的界限,政府只能站在市场以外进行宏观调控,不能进入市场干预微观经济。宏观调控权力本身也必须受到宪法的制约,不能由政府任意操纵。1993年我们把宪法的计划经济条款修改为市场经济条款,并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应当肯定,用市场机制取代计划指令,把政府的经济权力限于宏观调控,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但是,“加强经济立法”的提法首先就混淆了公与私之间应有的界线。市场是私人选择的领域,规范市场的基本法律是私法,主要就是民商法,国家属于公共选择领域,规范国家活动的根本大法是宪法,这是公法。所谓“经济法”充其量不过是经济行政法,加强这样的立法既不能保护市场竞争,也制约不了政府权力,更不会对建立法治国家有多大贡献。如此望文生义,以为经济法就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实属舍本而逐末。其次,我们只能在经济立法不完备的时候才能加强它,如果到2010年经济立法完备了,立法机关再“加强经济立法”就成为多此一举了,但不加强又有违反宪法之虞。这种规定显然是不合适的。“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提法是凯恩斯主义的观点,它表明市场是邪恶的、不可信赖的,政府则是完美、可靠的,对社会经济秩序的扰乱和破坏只能来自市场上的组织或个人,绝对不会来自政府及其官员。这种假定显然是不现实的。实践证明,市场的自发秩序受到的破坏既有来自市场的,也有来自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机关及其官员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国家,首先要完善保证市场交易的民商法和制约政府权力的宪法,否则现代化就是空话。
凯恩斯主义告诉我们,市场是有缺陷的,应当用政府干预来克服市场缺陷,当代经济学的研究发现,政府与市场一样,也是有缺陷的。因此,市场的缺陷不是把问题交给政府去处理的充分理由。于是又有人提出,把市场和政府结合起来以取长补短,问题不就解决了吗?但是,事情并不这么简单,没有人能保证市场和政府的结合一定能实现优势互补,而不会形成缺陷叠加。相反,由于无论市场上还是政府中的个人都是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市场与政府的结合就必然造成公私混淆,产生效率低下、腐败蔓延的后果。如果市场与政府结合了,政府权力就会被人拿到市场上拍卖,拥有物质财富的人就能够在市场上买到政府权力了。因此,我们所做的既不是选择不完善的市场,也不是选择不完善的政府,而能在这两个不完善的东西的各种不尽完善的组合之间作出选择[5]。只有运用宪法和法治的力量才能有效克服市场与政府的双重缺陷,把社会正义与经济效率统一起来。
三、宪法经济学:制约政府经济权力
在如何配置权利的问题上,宪法经济学倾向于把更多的权利分配给市场,在承认国家干预经济的必要性的同时,主张运用宪法制约公共经济权力。1982年11月由美国遗产基金会发起在华盛顿召开了以“宪法经济学”为主题的讨论会,会议论文被汇编成名为《经济宪法学:制约政府经济权力》的论文集。理查德?麦肯齐教授在为论文集所作序言中说,宪法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在组织了政府并赋予它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必要权力后,如何防止它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运用其经济和政治权力损害公众”[6]。为此,公共选择学派提出了反对政府再分配,进行财政立宪和货币立宪等可操作性的建议。
人们常说,市场能够把蛋糕做大,但不一定能把它分配得公平。由政府把蛋糕集中起来进行再分配,同样不能保证公平,反而会使蛋糕变小。因为中性的政策是非常少见的,绝大多数政策都会引起财富从一部分人手中向另一部分人手中转移,即总是有人受益,有人受损。一项好的政策就是使受益者的所得大于受损者的所失,增加社会总福利;一项坏的政策则使受益者的所得小于受损者的所失,减少社会总福利。但是,集体行动的逻辑是,集团成员对集体行动的收益都有兴趣,而集团行动的成本没有共同兴趣,每个人都希望他人支付全部成本,而自己坐享收益。集体行动的成本与集团规模成正比,个人从集体行动中获得的收益则与集团规模成反比。这样,大规模集团采取行动的能力远远不如小集团,因而特殊利益集团经常能够采取有效的行动,把多数人的财富通过公共选择转移到自己手中。所以,好的政策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公共选择理论主张用宪法规定的特定税制作为再分配的基本形式,限制政府再分配的权力。历史有时也会重复,政府再分配倾向实际上是自然经济的“慈父情节”,家长替子女管理收支,最初的动机是防止他们因奢侈浪费而陷于贫困。但慈父在掌握了子女的经济命脉以后,往往会变得严厉起来。父亲的经济权力经过国家法律的确认,就变成严刑峻法了,我国古代就有“父母在别籍异财者,弃市”的规定。有人说,真善美可以杀人,其实,爱也是可以杀人的,父母之爱终于把子女送上了刑场。现代国家进行再分配的经济权力,同样会逐渐变成无限专制的政治统治权力。
货币供应应按人们在制定宪法时明确同意并公开宣布的规则进行,不能由政府任意发行。布坎南指出,宪法确定的货币供应规则应当保证单位货币价值的可预期性,从而使绝对价格水平具有可预期性以方便市场安排交易于未来。达到这一目标的工具有两种:一是管理性货币体制,就是利用价格指数来指导货币政策的变动。二是自发性货币体制,通过设计一种私人决策系统,使货币价值的可预期性自动地从日常经济运行中产生。布坎南认为后一种体制更具优越性。在这一点上,布坎南与弗里德曼等多数经济学家稳定货币的主张有很大不同。我国90年代中期以前实际奉行了优先就业的政策,使改革处于两难境地。近年来宏观调控倾向于稳定货币,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至于进行货币立宪,还需要经济界和法律界的共同努力。
公共选择学派主张,不应当像凯恩斯主义者那样,把家庭肆意挥霍的愚蠢行为当作国家理财的明智之举,国家和家庭一样需要节俭和量入为出,应当复兴亚当?斯密倡导收支平衡的政治经济学传统,把“限权政府”的要求重点放在限制政府的财政权方面。布坎南认为,财政收入即税收是财政运行的关键,应当先于支出在立宪阶段确定税收的规模和结构。这是因为在立宪阶段,人们还知道自己将来在制度结构中的地位,“无知之幕”使人们不了解自己究竟会成为穷人还是富人,于是大家都愿意选择公平的而不是偏私的税制。于是,通行税、累进税和间接税等比较公平合理的税制就会被接受作为再分配的方式。由于实行以收定支,财政开支的结构和规模可以在财政运行过程中确定,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最后,还需要在宪法中确定平衡财政预算的规则,当开支超过平衡的界限时,应当通过自动削减支出的办法而不是增加税收的办法弥补赤字,恢复预算平衡。
我国税法强调赋税的强制性,不提赋税的公平性,加上税外收费,造成税制混乱,在经济上助长了偷税漏税现象,降低了税收政策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在政治上使公共物品的总生产费用与总税收严重脱节,削弱了公民监督政治活动的能力。税收立宪和立法首先要保证代表机关对财政收支的决定权,公民提供了税款,理应由他们亲自或经由他们的代表来决定公共物品供应的结构和规模。不能政府在前面开支,代表机关在后面追认,甚至代表机关花多少钱反而由政府的财政部门决定。其次,应当建立纳税人监督制度,保证纳税人参与所在城镇、村社和其他基层单位公共事务的权利。如果公民只能出钱,对于如何花钱没有发言权,这种制度就谈不上公平或效率。没有代表机关对财政收支的决定权和纳税人对基层公共事务的发言权,就没有经济民主,政治民主也难以真正实现。
注释:
[1]参见[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7页。
[2][法]亨利·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4年版,第20页。
[3][法]亨利·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4年版,第153页。
[4][美]詹姆斯·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