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老龄工作情况汇报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老龄工作情况汇报范文1
一是建立健全老龄工作组织网络,铸造老龄工作网络化工程。近年来,按照《关于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意见》的要求,从抓组织建设入手,不断完善和优化市、镇(区)、村(居)三级老龄工作网络。市成立了老龄协会,镇(区)设镇(区)老龄委和老龄协会,各村(居)建立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立老年协会,由原老支书、老干部、老校长担任老年协会会长,老年协会下设老年维权组、助老服务组、文体活动组、老年教育组、老有所为组、财务管理组等6个小组。目前全镇已有老年协会23个。形成了市、镇、村三位一体整体联动的老龄工作组织网络,为我镇老龄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多样化的协会骨干队伍。为保证建设高素质的协会骨干队伍,着力把好“三关”:即把好会员入会关,按照协会章程规定,把握条件标准、积极动员、自愿申请的原则,充分体现入会的严肃性,增强了会员的荣誉感,保证了会员的基本素质;把好协会班子组建关。基层老年协会会长、协会小组长、骨干会员活跃在基层第一线,他们与老年人在一起,朝夕相处,最了解老年人的需要,最关心老年人的利益。选好了协会班子,协会工作就成功了一半。各镇(区)、村(居)组建老年协会理事会和选举正副会长时按照组织推荐与会员大会选举相结合的原则,由镇(区)老龄委、村(居)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要求物色人选,推荐给会员大会和理事会选举。目前我镇基层老年协会会长基本上由居住在当地的德高望重的原老支书、老干部、老校长担任,负责老年协会日常工作,为协会工作的开展创造了组织保证。我镇把好协会会长、骨干培训学习关。由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在老年大学对我镇所有老年协会的会长、骨干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基层老年协会会长的政治业务素质,使基层老年协会能真正承担起村(居)老龄工作组织者、老年活动组织者和老年人权益维护者的任务。
三是加强老年活动阵地建设,促进协会规范化建设。加强老年活动阵地设施建设,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做好老龄工作的关键。为营造温馨的老年之家,近年来,市老龄委、老龄协会积极协调各镇(区)千方百计筹集资金,采取政府投入、社会赞助和整合社会资源等方法,加强各级老年活动阵地建设,在创建老年活动阵地中坚持做到明确方向、搞好规划、区别类型、分别对待、分期实施;明确标准,以奖代补,对各级老年活动室提出创建要求,对通过验收、符合达标的镇(区)、村(居)给予适当奖励;抓好典型,组织参观现场促进。
四是完善协会制度,确保协会工作运行规范。始终把建立规范化的协会制度体系作为基层老年协会工作的重点,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制定了基层老年协会会议制度、工作汇报制度、民主参与与民主监管制度、宣传学习培训制度、活动制度、救助帮扶制度、涉老纠纷调解等工作制度,统一印制了基层老龄工作台帐资料,并要求各村(居)老年协会做到《老年法》、老龄工作组织网络图、老年协会章程、老年协会任务、老年协会会长职责、老年活室管理制度、敬老宣传标语上墙。镇(区)做到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分工上墙、老龄委工作职责上墙、老龄委各种制度上墙。并通过会议督促、建立考核制度和表彰机制,推动各项制度的落实。
老龄工作情况汇报范文2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基金 筹集渠道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工业化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据统计,目前全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大约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且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持续到2040年,因此,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迫在眉睫。
2009年9月,国家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探索建立以自愿参保为原则,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这无疑是保障农民老年生活的政策方面的一大进步。目前我国各地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有很大部分的农民不愿参保,原因之一是保障水平仍然较低,不能很好地满足生活需要。有些地方也反映筹集的农村养老保险费总额较低,不能更好地将其投入到基金运转工作上,基金保值增值困难,使得今后将会面临待遇支付方面的问题。且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庞大,单靠增加政府补贴势必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最终又会增加农民的负担。因此,如何才能筹集足够的基金进行运营,以更好地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进而提高农民的养老待遇水平,是我们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近几年来,我国学界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金筹集问题和筹集模式研究得比较多,但对农村养老资金的专门而具体的筹集途径和渠道论述得比较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基金筹集和筹集渠道问题。因此本文在专家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潮州湘桥区的新农保试点状况的调查,着力从国企“一带多”、消费养老、调动村民参保积极性等方面对新农保基金扩展渠道问题进行了多视角的论证和探讨,以期进一步推动新农保的有效试行和施行。
二、潮州湘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状况
(一)潮州湘桥区新农保参保总体情况
根据湘桥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供的《潮州市湘桥区新农保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汇报》文件,截至2010年5月份,全区参加新农保44994人,占应参保人数57897人的77.7%。为了顺利实现上年年底新农保工作会议提出的“2010年底前农民参保率达到90%”的任务目标,区政府制定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在年终对相关街道(镇)按新增参保人数给予每人1元的奖励,对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的街道(镇)则予以通报批评。1元的奖励虽然数额很少,但不失为吸引农民参保的一个途径,也可以感受到政府与相关部门对新农保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湘桥区各村参保情况
在调查中,小组选取了三个经济发展程度不相同的村,分别是富裕村锡美村、中等水平的西都村以及经济落后的古庵村。其中,锡美村总人口数为989人,截至2010年8月21日,该村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数为600,已参保499人,享受到养老待遇的95人,正申请上报而还未审批下来的有21人,而在实施新农保之前,只有几十人选择参保。西都村总人口为2000多,截至2010年10月份,该村已参保的人数为1556人,较新农保政策实施前的200多人,约增加了七十倍。另外,已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的有286人。参保人数的大幅增加,从中体现出村民们看到了新农保政策的优惠,对其有较高的支持度。
潮州湘桥区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调查中,约64.4%(表1)的村民对该发放标准表示满意(包括非常满意)。它体现出了政府的责任以及国家对农民的关怀。但也有不少村民反映如今的物价上涨较快,收入增长速度和幅度赶不上物价指数,每月55元的养老金对于一名老人的生活改善所能起到的作用相当有限。
总体而言,无论从参保数量上还是从满意度上,湘桥区新农保的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获得了可喜的成绩,实施效果可观。
三、潮州市湘桥区新农保基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参保人短视:变相缴费年数
《意见》指出,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参保的不少中年人意图达到55岁后才开始参保,原因是无论缴费年限多少,达到60周岁后,养老金照样可以领取,且领取的基础养老金都为55元,认为早缴等于浪费钱财。村民们根据新农保的自愿性原则,将该条政策的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规定的情况进行投机取巧,将缴费年限变相,试图希望从国家中多获得好处。假如全国的村民都参考借用此策略,最终必会给国家财政带来压力。国家政策规定,“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如果村民个人少缴年数,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累计年数会相应地减少,这样,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金也就随之减少许多。从中可以看出,部分村民只重视能从统筹账户中获取的基础养老金,而忽视了个人账户的累积增值,短视行为较为严重。
选择的档次低,缴纳的年数少,导致新农保所能筹集到的基金总额相当有限,基金增值困难,而基金账户的管理费用、物价指数的变动等都可能会使其面临缩水的风险。
(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新农保基金筹集的障碍
调查中显示(表2),67.8%的当地村民认为收入水平是影响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最大障碍。根据表4中数据并经过计算,三个村当中,锡美村村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其年总收入为20000-24000元,占三个村中的85.7%,超过24000元的则为66.7%,而西都村和古庵村家庭年收入主要在4000-16000元之间。造成如此巨大的差距,根本原因在于各村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据了解,锡美村每年能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来源,该村拥有一座水电站,加上卖地,每年大概有一百多万元的净收入。而西都村和古庵村的村委会透露,村中发展落后,集体补贴少甚至为零,更没有企业投资,村中收入单纯依靠上级政府财政拨款,缺乏足够的资金用于补贴村民的保险金,村民们大都自食其力,主要依靠农业生产和手工业中的刺绣来维持自己的生活,收入途径单一。
从表4中各家庭收支区间所对应的数据可以看出,家庭总支出与总收入大致相抵的农户占了较大的比例,例如家庭总收入为4000~8000元的被调查农户,收支相抵的比例占据了一半,总收支为8000~12000元的农户为60%、12000~16000元的为58.3%。换言之,村民收大于支略有结余,呈现自给自足的状态,除了维持基本的生存生活,基本没有多余的钱去消费以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更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其他项目中,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们的参保积极性。这说明参保费的负担是村民是否参与新农保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揭示出了村民的参保意愿、缴费档次与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
四、“新农保”基金扩充渠道的思考与对策
(一)实施消费养老,以消费积累养老金
消费筹集模式,即参加新农保的农户在指定商店进行日常消费形成消费积分,消费积分在达到养老年龄后形成相应的养老金。此种筹集方式,可以把消费资本化,使消费不仅仅是一项支出,也成为一种投资手段。
消费筹集模式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一是消费筹集基金渠道具有理论支撑。根据现代生命周期理论,“一生效用最大化”是个人消费决策的最大目标。为此,个人会储蓄部分工作收入,从而保证退休后的消费水平不会降低太多。在农民消费的筹集模式下,农民通过日常消费便可积累养老金,从而提高新农保对老年生活的保障水平,缓解农民对未来的后顾之忧,同时可刺激农民消费,达到资金的良性循环。
二是消费筹集基金渠道具有客观依据。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三以上。从数量上,农民是我国最大消费群体,农村具有潜在而又庞大的消费市场。而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消费结构已从过去单一的温饱型消费向以耐用消费品为主的消费转换,农村的消费需求不可低估。 例如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冰箱销售量增长高速,主要增长来自内销。其中2010年1月至4月国内销售1810万台,同比增加52.3%。内销如此旺盛,主要由于当前冰箱消费契合了农村家电需求,家电下乡等政策使得农村三四级市场需求得到了极大的释放。
(二)设立缴费补贴档次,调动村民参保积极性,提高基金筹集水平
参考浦东新区、广州花都区等地方的做法,政府应根据个人的缴费档次分别设定相应的缴费补贴档次,并每年年底将相应的补贴数额及时打入到参保村民的个人账户,直到该村民达到60周岁。这样,村民投保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累积获得的补贴就越多,而缴费年限越短,累积的补贴数额越少,从而既能让村民真正感受到养老保险的“少缴少得、多缴多得”,又能有效避免村民变相缴费年限的行为。
综上,“新农保”的基金压力不断加大。宏观上,我国年龄结构的变化,现收现付制的基金筹集模式已经逐渐失去它的效用;微观上,农民个人收入水平不高,农村集体经济尚未发达。这些归根到底都是经济上的问题。因此我国应该通过支持农业发展带动农村自身发展、国企分红、消费拉动等多种方式扩充其基金来源的渠道,加强“新农保”的可持续发展和其切实的保障性。
注释:
【1】袁浩然,郝雪梅.冰箱行业:契合农村消费热点 内销增长迅猛.
,2010-06-04.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news.省略,2009-09-04
[2]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law.省略.2009-11-02.
[3]潮州市湘桥区新农保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汇报[R].湘桥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0-05-26.
[4] 邓大松,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中的难点分析_兼析个人_集体和政府的筹资能力[J].经济体制改革,2010,(1):86-92.
[5] 张朝华,丁士军._新农保_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_基于广东粤西农户的调查[J]. 经济纵横,2010,(5):9-12.
老龄工作情况汇报范文3
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近日,肥西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县医、养、健结合工作试点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听取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到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自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文件下发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整合养老及医疗资源,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初步摸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的五保老人医、养结合模式,较好地解决了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如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自2017年5月设立老人医疗专护区以来,累计得到及时救治的五保老人2600多人次,五保老人生病救治不及时和无人护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全县十五个五保供养中心均设立医疗专护区。
二、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呼唤医、养、健结合。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试点,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在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调研时了解到:医疗专护区运转经费不足、医务人员缺乏等,影响和制约了医、养、健结合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倾注更多的支持、关怀。
三、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政策保障。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医养结合文件精神,立足我县实际和试点工作经验,特别是要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办法,落实鼓励措施,引导医养结合机构有序、加快发展。要根据全县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要加大财政投入,研究出台推动民间投资的政策,激发民间投入的积极性。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划分好“医”、“养”界限,尤其是要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政策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搞好政策衔接,支持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步入良性循环。
(二)强化资源整合。要认真研究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常合作、业务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养老医疗资源,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吃不饱”的乡、村医疗机构就近和“住不满”的养老机构等“结对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良性互动。乡镇卫生院要逐步把村(居)卫生室的医疗资源和老人健康诊疗融为一体,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医疗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特别是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医、养结合事业留出空间。
(三)推进融合发展。要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养老和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督促全县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确保到2017年底,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过多的县、乡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开展养老服务;鼓励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与居家养老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
(四)突出人才支撑。要不断强化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提高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服务水平。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人才,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临床骨干医师培训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在技术和人才方面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开展服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对养老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定职称方面,给予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五)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医、养、健结合工作进一步摆上位置,抢抓政策机遇,强化组织领导,增加财政投入,有序推开卓有成效的试点,合力推进我县医养结合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健康幸福的新肥西作出新的贡献。
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二: 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 “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指导康复治疗。二是与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三是接收老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根据康复情况及时转回养老机构。四是老人享受慢病选择性药物免费治疗等卫生惠民政策。2012年以来,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免费发药人次分别达8.9万人次、4.3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发药比例占98%以上。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而解决健康和养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医养结合。从全国范围看,医养结合是一个新兴课题,都处于积极探索中。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据统计,2017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6.1%,而且每年处于上升趋势;预计2024年超过20%,2041年超过30%,并于2050年达到近34%的水平。我区2017年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7%,老龄化趋势与全国同步。而我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不足800人,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计生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其分而治之的格局势必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协调统一和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
(四)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即便是最新出台的医养结合病床医保支付办法,对老年人的患病病种有明确规定,且病种数较少。可以说,当前医保支付政策不同程度地遏制了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人口发展现状、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将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在积极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多元化、多途径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命过程中各个时期所需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各级政府要从上而下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以上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
二是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为计生“失独”、“独残”家庭及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投资规模合理核定医疗技术岗位、护工岗位和一般服务性岗位,并根据多部门考核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基本保障。
老龄工作情况汇报范文4
一、领导重视,明确执法主体
民政部门担负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婚姻法》、《殡葬管理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60多个相关法律、法规和40多个部门规章的行政执法与管理工作。近年来,XX县民政局能够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一主线,加强执法工作。自2013年起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部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日常执法工作。整个民政执法工作能够做到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近三年来,局里制定下发了《年度执法工作计划》、《XX县民政局“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X县民政局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计划》、《XX县民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通过设立执法机构和健全相关制度,确保了民政部门执法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学习教育,明确执法对象
我局以普法促执法,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和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参加依法行政培训,对原有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年审,并为1名工作人员新办了行政执法证。积极参加各类民政业务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二是组织《行政强制法》、《法治XX建设纲要》等文件精神的学习培训,各股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确保依法行政。三是广泛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在政府网站、民政网站、阳岭风、电视台、电台等大力宣传有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工作动态等,2014年内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近20条与民政执法为主的工作信息。四是围绕民政中心工作进行宣传,特别是对社会救助工作、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执法工作以及社团登记管理、救灾救济救助、社会事务管理、退伍安置等惠民政策,都及时进行了宣传,有的还举办了专题培训,促进了依法行政,规范了服务管理。
三、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年报、考核、信息统计等8个制度;2015年上半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XX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平台”,在该网站上,我们设立和公布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内设机构、领导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行为等内容,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做到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有关文件政策、工作动态等,建立依申请公开机制,并做到及时受理、办理;在机关大厅建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项目、价格以及依据等,并及时更新内容;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审批的窗口服务工作,实行“一站式”受理、办结,我局在县政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有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和收养登记两项,今年县本级已办理的社会组织成立登19个和收养登记6个,没有一例违规审批。二是积极推行网上电子政务服务工作,专门设立了XX县“12349”社会救助热线并已与“96333”热线合二为一,由96333话务员接听,对于反映的“救急难”问题,纳入96333统一受理、转办、回复、回访流程。由话务员进行分类标记,转办到县民政局“救急难”工作机构处理。对于一般的“救急难”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临时救助问题,可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三是根据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2013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我局没有办理行政许可案件,没有行政处罚案件,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处罚案件。
四、规范权力运行,依法依规行政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XX县民政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等九项制度的通知》和《XX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用办法》规范行政和执法行为。按照县法制办和政务中心的的统一安排部署,对原有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成立的审批由法定的90个工作日提速为1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由30个工作日提速为5个工作日;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审批由60个工作日提速为30个工作日;福利企业证书核发由20个工作日提速为10个工作日;涉外收养登记由30个工作日提速为20个工作日;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由60个工作日提速为30个工作日;养老设施建设项目(养老公寓、敬老院(所)、日间照料中心等)审批由20个工作日提速为14个工作日。2014年全年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无违反法规的行政行为发生。二是《XX县民政局“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及要求、决策保障、决策监督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实现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同时修订完善了各项制度,促进各项民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真抓实干,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1、提高困难群众民生保障标准。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430元提高到4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70元提高到29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月220元提高到24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45元提高到16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月275元提高到305元。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水平每月提高20元。
2、深入开展“救急难”工作。全面落实民政部在XX召开的“救急难”试点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依据《XX市“救急难”工作标准化作业指导意见》,落实我县“救急难”实施方案,提高“救急难”工作的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推进“社会救助受理窗口”标准化建设,在乡镇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进一步加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建设,畅通救助热线,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有人受理,转介迅速,救助及时,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加强“救急难”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3、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制度。2015年,县民政局将争取上级支持,进一步扩大我县农村低保覆盖面。开展居住地申请低保试点,实行低保资金城乡统筹管理使用,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筹发展。按照“一个协调机制、一套工作制度、一个核对机构、一个核对平台”的要求,成立独立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真正落实有人员、有机构、有场所、有经费等硬性条件,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4、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完善三级调查、三榜公示、评议(听证)审批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抓好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网上即时结算服务。
5、提升五保供养服务能力。实行“人性化管理”,开展心理咨询和情感交流,热情真诚地为在院老人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敬老院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试点和社会养老服务,落实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贯彻省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年”活动,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盗安全、饮食安全,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6、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县局组织专门力量对乡(镇)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社会救助政策、机制、制度、资金落实、能力建设等,检查结果列入社会救助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7、继续加强殡葬行业整治,努力实现“阳光殡葬、惠民殡葬”。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3月份,经县政府批准,投资220万元,由我局牵头对现行合江口私营殡仪馆实施政府回收,现已实现全面改造升级;公墓区二、三期工程也已全面启动。优质低偿新型的殡葬体系建设已逐步形成。到目前杜绝了老百姓“葬不起”的现象,殡葬下降为零。
8、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新建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完善了各类救助设施,建立健全了救助工作机制,2014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6人次,救助资金达到10余万元。本县籍精神病患者送XX精神病医院医治的人达到15人,每人每月救1200元,截止2014年12月救助资金达到8万余元;外县籍送大余县精神病医院长期治疗的15人,平均每人每月救助2600元,全年救助资金达到60余万元。
9、老龄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了80岁—99岁的高龄老人每月60元的津贴发放和百岁老人1000元的提标工作;落实了省、市两级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完成了35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继续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发证工作,并落实各项优待政策。完成了全市“敬老文明号”的评选活动,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反响较好。
六、加强执法监察,督促民政工作依法依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