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检查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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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检查方案

生物安全检查方案范文1

今年的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是迎奥运保安全的前期准备阶段,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检查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炮竹批发及经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渡口安全及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

1、这次大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检查各村、乡直各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二是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各村、各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三是检查文娱演出、传统庙会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四是检查各行业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及监控、整治情况;五是检查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和整治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2、专项检查

道路交通方面:检查危险路段,运输方面是否无证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超车、酒后驾驶及摩托车无证无照,驾驶员不戴安全帽,违章载人等行为。检查病车上路,违章载人等,检查贸易市场、店外店铺和流动售货摊点是否会影响交通等。

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方面:检查供电线路、控制开关、电器插座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货物摆放是否遮挡消防器材,施工中用电、气焊和其他明火作业是否落实手续和防火措施等。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辖区内经营柴油、汽油、摊点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仍在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是否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有危险源管理制度,并悬挂明显标志。

烟花炮竹方面:切实加强烟花炮竹运输、储存、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经营,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炮竹的行为。

建筑施工、学校、特种设备、燃气、供电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要重点检查本单位用点线路是否老化,各种电器等是否按要求使用,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从4月26日开展至5月3日结束

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认真抓好落实。

生物安全检查方案范文2

2017年“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将至,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7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交安〔2017〕x号)文件和《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北安委办[2017]x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7年“五一”劳动节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各单位认真研究制定保证“五一”劳动节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的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确保“五一”劳动节、端午节期间辖区交通生产安全。

二、工作机构

(一)为确保“五一”劳动节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成立我局2017年“五一”劳动节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姚xx 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李xx 副局长

谭 贤 副局长

黄xx 副局长

成 员:林xx 局办公室负责人

谭xx 综合股(港航管理所)股长

陶xx 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xx 公路管理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港航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谭耀初同志兼任,成员由徐丽、颜云、黄国思组成,联系电话:xx,传真xx。

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指导各检查组开展工作,做好“五一”劳动节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上报工作。

(二)下设四个检查组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组

组 长:谭xx

副组长:陈xx

成 员:公路所工程股、养护股人员

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组织施工、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无证施工和聘用没有资质人员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组织施工。加强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严防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

2、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

组 长:李xx

副组长:陶xx

成 员:路政执法大队、养护股人员

深入辖区公路进行隐患排查摸底,加强沿线公路涵洞,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影响安全通行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危险路段、危桥加强监控,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应对防范措施。依法治理辖区内违法建筑和拆除非公路标志。

3、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组

组 长:黄xx

副组长:谭xx

成 员:综合股(港航所)人员

重点检查乡镇客圩渡船的安全运行及持证经营情况,业主有无违法违规经营,乘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船;是否落实节假日、集会、集市等渡运高峰期间渡口乘客上下秩序的维护和渡船现场监督管理情况;运输船舶超载、非法载客和非法从事渡口渡船运输经营情况;运输船舶的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以及营运船舶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情况;严厉打击私设渡口、非渡船渡运、无证驾驶等非法渡运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渡运事故隐患,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渡口(渡船),要提请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取缔。

4、局大院安全检查组

组 长:李xx

副组长:林xx

成 员:局办公室人员

重点排查局大院内办公场所、职工住宅楼的用水、用电安全情况,以及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定,加强监管检查,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领导要深入工作第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检查监管到位。

生物安全检查方案范文3

第一条为了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民用航空活动以及与民用航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适用本条例;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民用航空公安机关(以下简称民航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与民用航空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民用航空安全。

第五条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条民用机场经营人和民用航空器经营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报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实行有关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的措施;

(三)定期进行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训练,及时消除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隐患。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的外国民用航空企业,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报送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第七条公民有权向民航公安机关举报预谋劫持、破坏民用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对维护民用航空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民用机场的安全保卫

第九条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中的民用部分,下同)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应当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关于民用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的规定。

第十条民用机场开放使用,应当具备下列安全保卫条件:

(一)设有机场控制区并配备专职警卫人员;

(二)设有符合标准的防护围栏和巡逻通道;

(三)设有安全保卫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装备;

(四)设有安全检查机构并配备与机场运输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检查设备;

(五)设有专职消防组织并按照机场消防等级配备人员和设备;

(六)订有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援救设备。

第十一条机场控制区应当根据安全保卫的需要,划定为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检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并分别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机场控制区应当有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实行封闭式分区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人员与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必须佩带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并接受警卫人员的检查。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由民航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发和管理。

第十四条在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内的人员、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进,车辆、设备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一切人员、车辆必须避让航空器。

第十五条停放在机场的民用航空器必须有专人警卫;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航空器警卫交接制度。

第十六条机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机场控制区内狩猎、放牧、晾晒谷物、教练驾驶车辆;

(三)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四)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五)强行登、占航空器;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

(七)扰乱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民用航空营运的安全保卫

第十七条承运人及其人出售客票,必须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售予客票。

第十八条承运人办理承运手续时,必须核对乘机人和行李。

第十九条旅客登机时,承运人必须核对旅客人数。

对已经办理登机手续而未登机的旅客的行李,不得装入或者留在航空器内。

旅客在航空器飞行中途中止旅行时,必须将其行李卸下。

第二十条承运人对承运的行李、货物,在地面存储和运输期间,必须有专人监管。

第二十一条配制、装载供应品的单位对装入航空器的供应品,必须保证其安全性。

第二十二条航空器在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机长统一负责。

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承担安全保卫的具体工作。

机长、航空安全员和机组其他成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机长在执行职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在航空器起飞前,发现有关方面对航空器未来取本条例规定的安全措施的,拒绝起飞;

(二)在航空器飞行中,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干扰机组人员正常工作而不听劝阻的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三)在航空器飞行中,对劫持、破坏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及安全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

(四)在航空器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对航空器的处置作最后决定。

第二十四条禁止下列扰乱民用航空营运秩序和行为:

(一)倒卖购票证件、客票和航空运输企业的有效订座凭证;

(二)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登机;

(三)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四)将未经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物品装入航空器。

第二十五条航空器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禁烟区吸烟;

(二)抢占座位、行李舱(架);

(三)打架、酗酒、寻衅滋事;

(四)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

(五)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和其他人员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但是,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

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准登机,损失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查验旅客客票、身份证件和登机牌,使用仪器或者手工对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可以从严检查。

已经安全检查的旅客应当在候机隔离区等待登机。

第二十八条进入候机隔离区的工作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接送旅客的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侯机隔离区。

第二十九条外交邮袋免予安全检查。外交信使及其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应当接受安全检查;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空运的货物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或者对其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货物托运人不得伪报品名托运或者在货物中央带危物品。

第三十一条航空邮件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发现可疑邮件时,安全格套部门应当会同邮政部门开包套验处理。

第三十二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介,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下列物品:

(一)抢支、弹药、军械、警械;

(二)管制刀具;

(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第三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物品,旅客不得随身携带,但是可以作为行李交运或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由机组人员带到目的地后交还。

对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实行限量携带。限量携带的物品及其数量,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务的规定或者有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二十五条所列行为的,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民航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所列行为的,可以以警告或者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所列行为的,可以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或者5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二务的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或者扣留非法携带的物品、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单位处以警告、停业整顿或者5万元以下的罚款;民航公安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造成航空器失控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出售客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八务的规定,承运人办理承运手续时,不核对乘机人和行李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一条、第三十一务的规定,对收运、装入航空器的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依照本章的规予以处罚介,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

“候机隔离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侯机楼(室)内划定的供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等待登机的区域及登机通道、摆渡车。

生物安全检查方案范文4

1 问题的提出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已成为管理者的共识,实验室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已成为实验室发展的大趋势。集中管理可使实验室保持高的开放性,容纳更高的人流量,有助于改善教学环境也可使现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但另一方面也给实验室安全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人流量、机器数量的增多给计算机实验室带来了设备故障、火灾、触电等的安全隐患,如何确保师生以及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如何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正成为高校研究的课题。

2 国内外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研究现状

国外高校实验室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1][2],且针对各部分均有明确规定。以美国和英国为例,美国的实验室规定了多级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了实验室管理的内容,详细说明了管理流程是如何具体实施的,并指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培训所包含的接受培训人员、考核制度等。英国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风险评估、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检查监督、实验室安全培训。美、英高校在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过程中,重视其可操作性,即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检查项目均有详细的规定可供参照。

国内的研究[3][4][5]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种是针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一种是研究发达国家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对国内的启示,另外一种是针对国内实验室安全研究现状,构建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国内的研究多致力于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有些研究吸收了国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经验,体系比较完整,但总体上在管理体系具体包含的内容还不够清晰。

3 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特点

高校的计算机实验室承担来自全校的计算机基础课以及专业课的教学及科研任务,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承担的教学任务多,计算机基础课为全校大多数专业必修的科目,且承担计算机专业课等的教学,教学任务重;2)开放时间长,因涉及高校众多专业的教学,实验室承担的学时数众多,实验室多全天开放;3)使用的软件种类多,计算机实验室不仅承担计算机专业的教学,还承担着外语专业、数学专业、工程类专业等的教学,需安装多种教学软件。

计算机实验室承担的实践教学任务重,在管理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6]:1)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计算机实验室管理人员多认为实验室安全是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实验应该注意的问题,对安全问题注意不够;2)设备老化问题,计算机实验室的计算机多是分批购买,购买较早的计算机老化比较严重,而且计算机的高频率使用也使计算机的老化加速;3)设备故障问题,计算机实验室静电现象比较常见,因使用频率高,造成计算机出现硬件、软件及网络故障等问题;4)系统安全问题,由于学生计算机操作能力参差不齐,个别学生有意无意下载文件、删除系统文件、更改配置、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5)环境安全问题,计算机实验室计算机较多,产生的温度较高,存在火灾的隐患,且有些实验室因装修问题,天花出现裂纹及脱落的现象,对教师及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

4 高校计算机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

4.1 实验室安全要素分析

综合国内外相关文献结合平时的实验室管理工作可以得出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实验室安全文件、实验室安全委员会、仪器设备的检查、工作环境安全检查、意外事故防范、安全整改、实验室安全检查监督、安全培训。

4.2 计算机实验室安全管理内容的细化

从计算机实验室的角度来说,在实验室安全文件、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安全整改、实验室安全检查监督、安全培训这些方面与物理、化学等实验室是相通的。不同于物理、化学等实验室的地方在于计算机实验室不存在剧毒化学品、不存在试剂废液排放问题,且在设备检查、工作环境检查、意外事件防范有其自身的特点。

设备检查方面,计算机实验室主要检查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是否能正常运行。在软件方面主要检查操作系统/管理系统是否正常、是否感染病毒、教学软件能否正常使用;硬件方面主要检查计算机与耗材的数量、以及是否存在硬件故障;网络方面主要是看交换机能否正常运行,网络是否通畅。

实验室环境检查方面,这里可以分为两个方面,计算机实验室和服务器机房的检查。计算机实验室主要检查电箱是否有安全标识及操作指南,实验室内墙壁上是否有禁止室内饮食的标识,灭火器、面罩及保存方式是否正常;服务器机房主要检查空调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火灾预警装置是否正常。此外还要注意每个实验室的安全信息牌是否完整、安全通道标志是否正常。

意外事故防范方面,计算机实验室主要的隐患在于温度较高、电器较多,存在火灾和触电的安全隐患。除其他自然灾害外,需重点针对此两种情况做详细的预案。

4.3 计算机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

1)实验室安全文件

是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已经通报且张贴在各实验室,是否对现有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论证、更新,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校领导、院/中心领导、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员是否签订了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2)实验室安全委员会

学校是否成立了负责实验室管理的实验室安全委员会这样的部门,是否建立了由校领导――院/中心领导――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员组成的四级人员结构,是否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安全会议,每次的会议是否有详细的记录,会议的决议是否经过专家的讨论。

3)仪器设备的检查

有关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的操作方法是否已经张贴,计算机系统/管理系统、教学应用软件、交换机、多媒体、服务器等的故障及维修是否有详细的记录。

4)工作环境安全检查

安防设备如灭火器、面罩、服务器机房的火灾预警装置数量是否充足、是否过期、放置/保存方式是否正确,服务器机房的空调能否正常使用,用电箱上是否贴有安全标识,实验室墙上是否张贴有禁止在实验室饮食的标识,实验室天花是否正常,实验室是否存在大功率电器使用的情况、乱接电线的情况、漏电情况、私拆计算机的情况等,是否存在纸张、饮料瓶、鼠标、键盘、计算机配件乱放的情况,走廊的安全标识是否能正常使用,安全信息牌是否完整,是否有实验室环境安全异常情况及整改进程登记表。

5)意外事故的防范

是否对实验室可能发生的具体危险(如火灾、触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包括组织机制、应急措施、事故处理步骤等。此外,是否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一旦事故发生,可有效地降低损失。

6)实验室安全检查监督

是否有明确的定期检查制度,如学校每月一次安全检查、学院/中心每月两次检查、实验室每周一次检查。是否有安全巡查机制,是否有规范的安全检查记录,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隐患通报整改记录。

7)安全培训

是否有详细的培训计划,是否印制了培训手册,培训的人员是否涵盖了所有学生、带实验课的教师以及实验室管理人员,是否有培训考核机制,是否有详细的培训记录。

生物安全检查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我县水域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依法查处各类渔业违法案件,维护良好的捕捞秩序,促进我县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杜绝非法捕捞、私禁湖场等现象,增强全社会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促进渔业资源环境修复和渔民增收,确保渔业生产安全和湖区社会稳定。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我县所辖江江段、资江江段及南洞庭湖水域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打击电鱼、毒鱼、炸鱼及“迷魂阵”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和非法捕螺行为;

2、重点查处非法承包、建筑矮围和强占、私自蓄禁水域行为;

3、重点开展渔船安全检查,依法取缔“三无”船舶。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年3月1日开始至年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结合春季禁渔工作,召开“禁渔”和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在县电视台、阴周刊和政府公众信息网相关通告,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0日至10月20日)。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整治水域实行全方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捕捞秩序,完成整治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由县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听取相关单位和渔民代表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将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岳阳市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县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相关乡镇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专项整治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栏、横幅等宣传手段,采取张贴通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宣讲此次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及时公布典型案件,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非法捕捞案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以案说法,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非法捕捞案件要做到举报一起、查实一起,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整体联动,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县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强化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打击整治合力。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重点、交界水域,要进行大规模、拉网式的清江、清湖检查,集中整治,维护好捕捞秩序。渔政部门要全力以赴,派人派船驻守重点水域,加大巡逻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各相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所属水域分布,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协助搞好此次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

生物安全检查方案范文6

《公报》指出,我国运行核电厂周围环境电离辐射、其它反应堆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核燃料循环设施和废物处置设施周围环境电离辐射,以及铀矿冶周围环境电离辐射均显示正常。

据悉,秦山核电基地各核电厂、大亚湾/岭澳核电厂和田湾核电厂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时连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未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年均值分别为101.1nGy/h、124.8nGy/h和100.1nGy/h,均在当地的天然本底水平涨落范围内。秦山核电基地周围关键居民点空气、降水、地表水及部分生物样品中氚活度浓度,以及大亚湾/岭澳核电厂和田湾核电厂排放口附近海域海水氚活度浓度与核电厂运行前本底值相比有所升高,但对公众造成的辐射剂量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剂量限值。核电厂各种环境介质中除氚外其他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相比均未见明显变化。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等研究设施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气溶胶、沉降物、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相比均未见明显变化;饮用地下水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限值。

此外,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包头核燃料元件厂、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中核四四有限公司等核燃料循环设施及西北低中放废物处置场、北龙低中放废物处置场环境γ辐射剂量率为正常环境水平,环境介质中也未监测到由企业生产、加工、贮存、处理、运输等活动引起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升高。而铀矿冶设施周围空气中氡活度浓度,气溶胶、沉降物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地下水和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铀和镭-226活度浓度未见异常。

《公报》还提及了针对辐射环境及核与辐射安全检查的具体措施与行动。

据悉,针对辐射环境监测,编制了《“十二五”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统筹“十二五”期间辐射环境监测各项工作,谋划辐射环境监测中长期发展战略,确定发展目标及发展重点。而且了《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规范(试行)》。根据建设规范,对新建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全国辐射环境自动监测能力建设,2012年11月,全国新建的100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通过整体验收,投入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