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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单位内部治安防控建设,进一步整合社会治安防控资源和力量,建立健全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扎实推进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预防、减少和杜绝各类违法犯罪事故发生,确保卫计系统平安稳定,为我县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高度重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省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布控预警防控体系,开展值班和巡防制度,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措施到位,防止发生、进京非访、越级上访和重大治安事件。
(二)完善单位内部治安防控机制。大力加强机关和各卫计单位的安保措施建设,通过配备专职保安,设置门禁,规范保安值班制度等措施加大人防力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技防建设,通过技防入户工程为抓手,设置监控室,对重点区域、重点道口、重点部门实现视频监控系统一体化,达到监控交叉无死角,实现监控报警全覆盖;通过大力加强技防、人防、物防、消防和设施防等“五防”建设,提升卫计系统治安防控科技化水平,提高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管控能力。
(三)扎实做好医疗安全工作。各医疗单位切实做好特种设备、特殊药品、麻醉精神类药品、医用放射源及实验室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药房、财务室等其他重要部门的保险柜坚持双人双锁制度,定期检查防盗门窗、监控等实施,确保设备完好使用。进一步规范诊疗程序,提高医疗质量,妥善处理医疗事故,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和情况研判机制,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方案与对策。
(四)开展专项整治维护治安安全秩序。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易感染艾滋病人群管理,建立健全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的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机制,做好精神病人档案管理,完善社区和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和精神病人随访制度,配合公安机关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对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的特殊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动态管控机制,严防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卫计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持零容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力度,着力提高医院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以及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全年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6年2月-3月)。召开工作会议,签订社会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对本单位治安防控建设、安全维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卫计单位要按照卫计委的总体部署,制定治安防控建设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维稳工作的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落实工作任务。
(二)实施排查阶段(2016年4月-6月)。按照县政府、综治办相关要求,集中时间,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基础排查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排查项目和内容,做到排查内容全面、不留死角。
医院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2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车站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车站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车站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车站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受车站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二)义务消防队,应编制名册,明确负责人,并随组成人员的变化而及时补充、调整。
(三)车站的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消防法规、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有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五)义务消防队员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六)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保护现场等工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车站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二)车站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员工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员工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车站应当每年对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车站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员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车站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四、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车站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二)车站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存入车站消防档案。
(三)义务消防队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前后也应当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定期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车站消防档案。
(四)日常防火巡查应以候车室、售票室、宿舍、食堂、锅炉房、配电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定期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车站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车站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毕,负责整改人员应上报至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车站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五)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车站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车站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六)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七)车站要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六、消防值班制度
(一)车站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五)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六)值班人员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车站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七、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九、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由车站义务消防队负责。
(二)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四)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1至2处检修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六)车站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2、未经允许,不得在候车室、宿舍、售票室、配电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3、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4、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车站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车站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车站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车站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7、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对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全年无火灾事故,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出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的;
(二)对违反车站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医院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3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存在的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实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村(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二)道路、桥梁、渡口等公共交通设施。重点检查村(场)易发事故道路,对危险地段要设立提示牌或警示标语,同时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和河堤的整险加固,看路基、河堤有无塌陷、裂缝等危险情况。同时要加强村(场)桥梁设施和渡口渔船的安全隐患的排查,看有无异常情况。
(三)农业机械及泵站。重点检查渔船、农用车辆、农村泵站、涵闸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落实等情况。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使用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特种设备。对部分村(场)、企业涉及锅炉、大压力容器、变压器等特种设备的,要加强对设备的操作及相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检测、超期服役等违法行为。
(五)建筑施工工地。对全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配置必要的防护设施。重点要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
(六)公共活动场所。对超市、医院、学校、小区等人员往来密集的场所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电器设备、线路、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和正常运转,有无必要的消防设施且完好有效。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
(七)学校及校车。对学生接送车辆、教室、宿舍、楼道、运动设施及学校周边安全环境等开展隐患排查。
(八)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本地居民、职工的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区管委会将组织专班在4月27至28日对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进行逐一检查,检查方式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把这次大检查活动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重要举措来抓,要把大检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医院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4
当前正值冬季,天干物燥,且随着气温的不断降低,用火、用电大量增加,引发火灾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近期,国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了惨重的人员财产损失。11月23日,山西省寿阳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47人伤;11月24日,孟加拉国首都达卡发生大火,造成121人死200余人伤。我县火灾形势也不容乐观,进入冬季以来全县已发生火灾24起,虽无人员伤亡,但也造成了一定财产损失。为切实做好今冬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火灾形势总体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和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县消防形势总体安定。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县火灾形势还不够稳定,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同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还不相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同现代社会管理要求还不相适应。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冬季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判本镇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制定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全面进行动员部署,迅速掀起冬季防火工作的,确保岁末年初不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二、突出重点,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回头看”。对今年以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紧盯不放,防止隐患反弹。要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为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近期,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养老院、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坚决清理车间、仓库、住宿为一体的工业“三合一”建筑和营业、住宿为一体的营业性“三合一”场所;要认真检查各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配备到位,消防安全责任、防火巡查检查、员工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是否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运用各种手段,采取果断措施,责令整改到位,并督促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县安监、消防部门要抓好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做好检查情况的汇总,推动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冬防工作不走过场。
三、强化宣传,大力营造冬季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要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公安部、民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结合冬季火灾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坚持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大型广告牌、楼宇电视、橱窗、展板、公告栏、街头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手机短信、微博等各种形式,开展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县公安消防大队要联合文广新局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冬季火灾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各车站、歌舞厅、影剧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做好《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的张贴、悬挂工作,及时更换损毁的旧标识。各地要组织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学生、居民群众集中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对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大帮扶力度,确保消防安全;要督促群众自觉清理房前屋后和楼道堆放的可燃杂物,指导有条件的居民家庭配备家用小型灭火器。同时,要指导社会单位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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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监管,努力实现火灾隐患全面消除、火灾事故全面压降、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面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公安、文化、卫生、安监、住建等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部署、检查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指导和情况收集工作。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三、整治重点
(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包括在建施工工地)
重点检查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办公楼、高层住宅小区、高层综合性大楼、高层商业性大楼、高层教学楼、高层病房楼以及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地下营业性场所,特别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多产权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重点工程、大型工程施工现场。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多产权建筑中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消防职责是否明确;
2.安全疏散条件及消防车道是否满足要求;
3.消防栓、喷淋、防排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火灾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经年度检测合格;
4.各项消防标志是否到位、准确;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临时消防给水和消防器材,临时用电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是否规范,员工集体宿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到位;
6.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大型公共娱乐场所(KTV、桑拿、舞厅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等。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疏散道、安全出口是否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是否完好有效;
3.消防栓、喷淋、防排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火灾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经年度检测合格;
4.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存在顾客超员、人员违规留宿等情况。
(三)危化品生产企业、重要生产设施
重点检查供油供气单位、重要信枢纽、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是否安全可靠;
2.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消防栓、喷淋、防排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火灾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经年度检测合格;
4.易燃易爆单位电气线路、生产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单位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是否规范。
四、职责分工
各镇乡、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本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工作,对整治专项行动的结果负总责。各行业主管负责人为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工作,对整治专项行动的结果负总责。具体分工如下:
1.各镇乡(园区)政府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统筹组织工作,督促、监管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2.安监部门负责供油供气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排查整治。
3.住建部门负责高层住宅小区、重点工程、大型工程施工现场的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4.消防部门负责全市重要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场所、大型施工工地的排查整治,并对各镇乡(园区)政府、各部门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文化部门负责对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排查整治,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6.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排查整治,督促学校认真贯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7.卫生部门负责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排查整治,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8.民政部门负责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排查整治。
9.旅游部门负责对宾馆饭店的排查整治。
10.人防办负责地下人防工程的排查整治。
11.交部门负责车站、码头、大型停车(库)的排查整治。
12.公安部门负责督促基层派出(边防)所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涉及高层、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物,必须逐一过堂。
五、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乡(园区)政府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步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全面发动,全员参加,全力排查,不留死角。
(二)检查整治阶段。要结合辖区、行业部门实际情况,紧紧抓住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逐家检查、逐家登记,统一使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附件一),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检查人,检查单位领导,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三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各镇乡、园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督促,抓落实,督促隐患整改。
(三)总结报告阶段。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向社会、整治办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或达不到整治工作标准的地区或部门,市政府将责令其重新整治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其深刻的政治意义和现实需求,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竣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力量,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形成排查整治的合力,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深化排查整治,全面整改隐患。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辖职权,迅速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要用好用足处罚、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对已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此次排查整治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安全问题应及时向政府报告,实施挂牌督办。
医院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6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监督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机构
为加强工作领导和指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和行政监管责任,特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检查内容及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对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特种设备、汛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食品安全等行业领域。
(一)消防领域。检点:集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建筑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电力设施和消防器材放置情况;商场、市场、饭店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器材等设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制定集镇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情况;农村沼气使用和管理。对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排查上报。
(二)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领域。检点: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对客运车辆超员、三轮车违法载客等情形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汇总上报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船舶监管,重点检查自用船舶非法载人、私自加装电力捕捞设施等情况;严厉打击“非客船载客、客渡船冒雾冒险航行”等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领域。检点: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作业现场。检查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检点: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等安全事故发生。
(五)烟花爆竹领域。检点:整顿烟花爆竹市场,规范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燃放行为。进一步强化经营门市“三合一”治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超量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六)企业及特种设备领域。检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等“五落实五到位”是否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职业病防治”等专项治理方面是否认真开展,整治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取缔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七)公共安全生产领域。检点:各村(社区)、医院、学校、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管控;对较大危险因素进行排查,重点督查各村(社区)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台账情况。
(八)汛期和地质安全领域。检点:做好各类水利设施,特别是水库、河堤的动态监测;完善安全度汛方案,密切监控雨情汛情,及时落实抗洪抢险措施;对有重大险情的水库,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迎汛,严防溃坝事故发生;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居民区、学校、医院、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要逐一落实防治措施,科学划定危险区,落实专职监测人员;强化落实主动避让措施,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迅速有序组织人员撤离。
(九)食品安全领域。检点:从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存储、销售、食用等环节进行安全排查;从群体性聚餐的报告、食材质量、现场环境安全等环节进行排查。
四、集中整治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风险因素要严格开展识别评估,按照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制定相关防范措施;对每一事故隐患,要按照闭环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产整顿、吊销证照、关闭取缔;对每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和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20日——7月31日)。组织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排查上报阶段(8月1日——8月20日)。全镇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上报安全隐患。镇安办根据上报安全隐患,分类梳理汇总,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上报相关执法部门,下发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三)检查治理阶段(8月20日——9月15日)。镇安办牵头,8月1日起组织对全镇各村(社区)、生产经营企业和集镇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企业员工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等,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督促责任单位开展隐患治理。
(四)督查提高阶段(9月16日——9月20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对重点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强力推进全镇安全社区创建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水平,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未雨绸缪,紧密联系本地、本行业实际,突出重点,迅速动员、部署和落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带队进行督促检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追究、严厉问责。
(二)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对存在严重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同时不断建立常态化机制,要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