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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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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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乡认真按照《汉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源县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汉食安办〔2021〕12号)文件要求,对照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认真自查。现将我乡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监管责任。

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刘兴友、党委副书记、乡长杨雅健为组长,副乡长范宏博为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各村党委(总支)书记、食品安全信息员等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各食品零售店、企业、各村食品安全,督促零售店分类保管食品进货单,严把食品流通、消费各道关口,定期开展销售食品清理排查。同时,与各村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村干部监督本村食品安全责任。并在每个村设食品安全信息员1名,确保第一时间知晓食品安全有关情况。

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2

一、健全体系,有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充实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制。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注重发挥镇(街道)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合考核体系。同时,抓好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使综合考核更好地达到推动和改进工作的目的。

二、各司其职,切实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治理。加强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投入品使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适宜性评价工作,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进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模式。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严格实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通过巡查、回访、年审、备案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建立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体系,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网络建设。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三)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严格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全区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继续推进食品经营企业“一二三四五”自律机制,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逐步整合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及12315执法体系软件中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内容,推进信息化网络体制建设。加强粮食、食盐、酒类流通市场管理。

(四)严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关。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小餐馆、学校食堂等的食品卫生监管,进一步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以强化食品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巩固和扩大2013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严防“回潮”现象发生。针对当前我区食品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盐、奥运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对食品市场主体实行经济户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深化餐饮治理,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堂、旅游点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内部小商店、小饮食店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饮食环境,对学校周边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充分发挥两网的作用。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会、活动等方式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对“两员”考核细则,加大考核力度,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动态调整。二是现代流通网实现全覆盖目标。紧紧依靠镇(街道),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兼顾,加大现代流通网建设力度,确保年底前全区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个标准化农家店。着力增强流通网运行的规范性,努力提高农村食品集中配送率,今年年底前力争达到70%。三是积极探索开展网络并轨工作。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对各部门功能相近的网络进行整合,实现“多网合一、一网多用”,切实提高基层监督效率,发挥基层信息作用。

五、示范推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

通过组织创建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创建行为;通过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确保创建进度;通过细化创建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通过以点带面,典型示范,进一步改善全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杭集、公道、沙头、汊河等四镇(街道)要根据《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标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积极做好迎接市政府年内对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按照省、市政府“十一五”食品安全保障规划要求,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食品安全信息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及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面掌握、科学分析全区食品安全现状,认真组织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工作。

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网络和应急指挥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源头在我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解决迟报、漏报问题;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等。

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3

一、健全三级监管网络,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关键举措来抓。结合省、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改革,立足本区实际,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根据省、市政府确立的“地方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通过对现有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构建起了职能有机统一,关系协调理顺、管理责任明确的区、镇(街道)、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2012年初调整充实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区长任主任,各分管区长任副主任,区直相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成立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区政府办公室正科级行政内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5名,负责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各监管部门都确定了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各镇、街道对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辖,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在全区各村居配备了885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此外,还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一线职工、网民、离退休人员中聘请了15名食品安全社会义务监督员,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多层次监督。构建起了纵到底、横到边,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体制保障。

二、明确部门监管职责,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范围广,监管部门职责明确,监管机制运行顺畅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和关键。一是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和监管部门相关职责的通知》、《临淄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倒查及追究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责任,明确各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职责和企业(业户)的主体责任。杜绝职责边界不清、关系不顺、权责不一致和监管交叉或空白问题的出现,确保做到食品安全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责任和监管职责明确无缝隙,特别强调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今年7月,区政府出台专项文件,在全区开展了餐饮消费环节委托镇政府、街道办执法工作,做到了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凝聚了工作合力。近期,区编办联合区监察局、区食安办,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镇、街道开展了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专项检查。通过听取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核查有关文件资料、走访调查对象、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各监管部门落实“三定”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强化基层责任情况,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情况,解决影响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情况等。通过检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水平提高。二是实施部门联动机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区食安办定期或专题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区食品安全问题。制定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形成了区食安办综合指挥协调、各监管部门配套联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查处贩卖病死猪、查处无证加工肉制品和餐饮单位餐具消毒专项检查等8次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狠抓工作落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体制和机制是工作开展的保障和基础,工作成效的取得关键在于日常工作是否扎实,重点工作是否有突破。为此,临淄区根据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从“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宣传培训”三方面,狠抓工作落实,使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作用得以切实发挥,全面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突出重点,扎实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状况。组织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逐家逐户拉网式排查,根据不同种类、不同情况登记造册,分别编印了《临淄区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名录》和《临淄区镇、街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名录》,为各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的监管范围制定出“分布图”,将所有食品企业(业户)的基本情况制定出“明细表”,从而摸清了家底,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做到了统揽全盘,有的放矢,全面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二是落实环节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采取集中整治和分类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落实环节监管责任,推动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添加剂、地沟油、保健食品、酒类、鲜肉、“瘦肉精”、酱油生产企业、桶装饮用水、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200余人次、执法车辆1300余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业户)270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60份,立案查处45家。每一次专项整治活动都做到了有方案、有部署、有行动、有结果,有效保障了全区人民饮食健康安全。三是推行有奖举报,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社会监督。区政府设立了20万元举报奖励专项基金,出台了《临淄区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和《临淄区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细则》,明确了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范围、奖励标准、兑奖办法。印制了2万余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公告》,在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村居进行张贴和发放,并在电台、电视台高密度滚动播出,收到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举报35件,其中查实8件,已兑现奖金3200元。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区政府将《食品安全法》列入“五五”和“六五普法”规划内容,从学习和宣传着手,努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执法监督环境。一是精心组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和街头LED显示屏等媒介优势,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机,通过制作专题片、公益广告、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印制发放了5000本《家庭生活与食品安全》彩色宣传册;投资30万元制作了130个宣传栏免费安装到农村和社区;在电视台开辟“共建诚信家园 同铸食品安全”专题专栏,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系统报道,对部分优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展播;请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走进区广播电台直播间与听众即时交流、开展系列访谈。通过一系列深度与广度相结合的宣传教育,在全区上下营造了“共同关注、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二是注重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区里先后组织相关部门、镇街道负责人赴寿光、高密、即墨等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开阔了大家的理念和视野,更加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同时,积极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落实食品安全法,努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各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由过去的“要我抓质量”正逐步转变为“我要抓质量”。据统计,近一年来,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54期,培训从业3000多人次,有效提升了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监测,积极掌握舆论主动权。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热点。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工作,在区委宣传部成立了网络办负责监测网上舆情,建立了舆情信息员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展开督查,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工作陷入被动。同时,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常年在区电视台、电台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和有奖举报公告;编印《临淄食品安全》简报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状况和部门监管情况。通过宣传培训活动的开展,在全区形成了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

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4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概括起来,具有“四更四新”的特点

一是思想更统一,安全认识有了新提高。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责任重于泰山的系统工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更是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我县食品工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于食品安全工作所具有的这些重要意义,通过去年一系列相关工作的开展,各有关单位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在具体工作中,各职能单位能统一思想、相互沟通、协调配合,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的活动,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出现了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新局面,这不仅是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作用的体现,也是全县上下对食品安全工作思想认识的进一步提高。

二是领导更有力,组织保障有了新加强。

重新调整了xx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新调整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3位副县长任副主任,成员全部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县卫生局局长兼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食药监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食品安全的一些重点环节亲自进行安排布置,县四大家领导先后10多次带队开展食品安全调研检查活动,全县形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多方联动、广泛参与的监管机制,有效保证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监管更严格,专项整治有了新成效。

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垫江府发〔20xx〕32号,进一步明确了各环节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特别是对环节监管部分交叉的职能部门推行首接负责制,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健康垫江”、“平安垫江”目标考评内容,制定出台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县食安办牵头开展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打击“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整治,全年共出动了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9980余人次,执法车辆2900多台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800余户次,立案查处案件

69起,没收问题食品4130公斤。特别是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刑案16件,其中侦破15件、逮捕3人、劳动教养4人、刑拘2人、取保候审3人、其他1人、捣毁犯罪窝点7个。

四是宣传更深入,食安教育有了新进展。

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产品质量月”等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台、报社、县政府门户网、垫江平安网等宣传媒体及在广场社区创办专栏、在公众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及公开信、在街头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了大规模的、常规性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20xx年,全县播报食品安全工作新闻15条、街头宣传7次,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横幅130余条,印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56580余份。

今年2月,市政府督查考核组对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上的差距,部分单位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不了解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对自己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够明确,遇到问题相互推诿,不敢大胆履职。二是点与面上的差距,食品安全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乡镇和部门抓得很好,抓出了成绩,但有的乡镇和部门工作落实不是很到位,做表面文章,应付了事。三是部门协调上的差距,有的成员单位认为食品安全工作是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事,与自己关联不大,特别是在一些食品生产经营的具体环节上,还未完全做到无缝监管、对接落实。四是经营者、消费者个体上的差距,从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愿进行资金投入,食品行业生产力水平不高,经营行为不规范,企业诚信亟需加强,从种养殖、流通到餐饮消费环节,普遍存在多、小、散、脏、差等状况,同时,群众消费能力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容易受廉价食品诱惑而忽视食品质量安全,客观上也给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按照这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找准差距,增添措施,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决的态度和更有力的措施,狠抓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今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意义尤为重要。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围绕“治本长效”,突出抓好三大基础性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现机制,探索将流动人口管理与食品安全监管相结合,力争第一时间发现和报告非法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储藏、销售行为,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是完善信息报送制度,食安办要按照市上的要求,细化信息报送流程,明确信息报送和处置的时限要求,各环节监管部门要规范相关信息的报送制度,不能出现不报、漏报、缓报、迟报的情况。三是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问责制度,各环节监管部门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意识,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要完善问责机制,特别是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不当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

二围绕“监督管理”,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5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牧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通知》(国食药监协〔20**〕291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16号)精神,结合州直实际,现就州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农牧区食品安全工作是党和政府的要求。做好农牧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民心工程。国家、自治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州党委、州人民政府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并把此项工作列为各县市考核指标进行部署落实,充分体现了对此项工作重视和关注。

(二)农牧区食品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生命线,没有农牧区的食品安全,就没有整个州直的食品安全,维护农牧区食品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落实州党委工作会议的具体体现。通过州直这几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城市的食品安全有了较大改善,但农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仍较多,不少伪劣食品从城市转移到了农牧区,诸多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危害着广大农牧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和整顿农牧区食品市场秩序力度,营造和谐的农牧区食品安全环境,确保农牧区食品市场的有序和规范。

(三)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工作是深化农牧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积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农牧区食品市场的秩序,建立更为长效的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从根本上保障广大农牧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来认识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示范工作抓实抓好,在示范工作中总结经验,创新模式,构建一个全方位的农牧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全面促进州直农牧区食品安全工作发展。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农牧区食品“三网”建设,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农牧民食品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努力创建让广大农牧民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按照“县、乡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打击力度,真正形成一个规范、可靠、有序的农牧区食品安全市场。

(三)主要目标。2008--2010年,州直属各县市所属乡镇都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2008年,各县市要有30%以上的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2009年要有70%的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2010年要全部完成。其中,2008年,奎屯市要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新源县、尼勒克县要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其主要目标如下:

1.机构建全,责任落实。

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乡镇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实施责任目标考核,成立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工作站),分管领导负责,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档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在乡镇、村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实现乡镇、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工作责任和工作考核面达到100%。

2.机制完善,运行有效。

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施食品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每年要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各项工作;制定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重点、措施,并具体实施;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预防体系,对食品安全事故反映迅速、组织有力、处置有效。积极推进农牧区食品“三网”建设,农牧区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和流通网建设要逐步完善并发挥作用。

3.监管到位,规范经营。

一是全面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标准化养殖,通过国家或自治区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50%以上;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养殖小区,建立农产品检测站,畜禽疫病防治率达100%;农药、化肥、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得到有效监管,没有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未审定公布的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二是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质量安全承诺书签定率达100%,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解决乡村私屠乱宰现象,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超市、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三是按照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加大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开展义务指导工作,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和备案率达到100%;积极做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乡镇和村级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4.积极宣传,氛围深厚。

制定宣传和教育、培训的计划,组织多部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和相关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乡镇、进村的覆盖率达到100%,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率达100%,当地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加强领导,确保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工作取得实效

(一)大力提高农牧区食品“三网”建设质量。建立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连锁经营、集中配送、放心可靠的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在各行政村建立“放心食品店””;建立群众参与、全程监督、依法维权的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积极受理、调解本地的食品安全消费投诉。

(二)推进农业、畜牧业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三品”认证和无公害产地认定工作,培育农资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优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农牧民积极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态型水产养殖标准化的建设。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引导农牧民科学种植养殖。基本实现农副产品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加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步伐。

(三)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巡查、回访、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加强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协助相关食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集中用餐场所的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企业集体食堂和学校食堂的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开展对“农家乐”、旅游景区餐饮场所经常性的检查,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确保有序发展。落实家庭宴席申报制度,加强对乡村厨师的培训,确保农村聚餐的饮食安全。

(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通过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广大农牧民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科普知识教育,强化农牧民作为一名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作为一名食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的宣传,提高当地优质食品的声誉,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强群众的食品消费信心。

(六)抓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制定《乡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乡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相应的组织网络,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形成乡镇、村二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范文6

一、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示范创建

按照“建设一个、辐射一片”的要求,县食安委总结去年推广示范创建经验,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深化内容,细化项目,明确责任,落实保障等措施,不断扩大示范乡镇、社区、村、学校、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示范点的覆盖面,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一是加大示范乡镇的创建力度。*年全县重点创建星城和黄金两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90%以上的乡镇均达到食品安全合格乡镇标准。二是加大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力度。年内各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有4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食品安全示范标准;食品安全合格乡镇有2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标准。三是加大示范企业的创建力度。职能部门和各乡镇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创建活动,并认真进行了指导,严格按照标准评选食品安全示范企业、示范街、示范门店等,树立典型,推进工作。四是加大示范单位的创建力度。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的保驾护航、执法监督、宣传教育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创建力度,涌现出一批管理规范、执法有力、成效显著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象卫生局、工商局、畜牧局等单位,管理规范,执法严谨,成效显著,成为了当之无愧的示范单位。五是组织考核和评比验收。在示范创建活动的最后一个阶段,我们对示范创建单位组织了严格的考核和验收活动,为此,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考核评先细则,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看现场的形式组织实施。为了更加全面的反映出示范创建活动开展的深入性和有效性,我们还将对每一个受检单位采取了发放100份问卷,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调查咨询,增加示范创建活动的公正透明度和公开度。六是对考核评比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县委县政府将在明年年初专门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对示范创建合格单位授以奖牌并给与一万元的奖励,而对因工作失职、食品安全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上级媒体负面报道且查证属实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并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

二、组织机构健全,筑起食品安全坚实基础

自建设食品安全县以来,我县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负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创建原则,扎扎实实开展了食品安全基础工作,初步建立了“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县食品安全创建设迈上新台阶。县直22个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都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了主管领导和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14个乡镇和150个行政村(社区)都聘请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基本上都做到了五有:即有牌子、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职责。并且做到了“四个到位”,即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宣传培训到位;协管工作到位,食品安全网络触角延伸到村组。特别是黄金镇、星城的主管领导和食品安全信息员,把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来抓,工作十分主动,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基础台帐和工作档案,为创建食品安全乡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宣传培训工作扎实有效,食品安全氛围浓厚

为了促进食品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县食安办特别注重食品安全的宣传和培训。一是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主要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和酒类市场整治为主题,由县食安办联合县工商、质监、商务、农业、畜牧、卫生等部门,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分别在波特利广场、邮电大楼前坪和工农路口设置了专家咨询台10个、宣传栏板30多块、宣传气球和拱门50多个,宣传横幅80余条,现场展示并讲授真假食品药品、酒类、奶制品等品种60多个,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册),受理投诉2起,各乡镇街道也结合实际在辖区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累计悬挂横幅200余条,展出展板40块,发放相关资料13.5万余份。并通过电视台和出动宣传车形式,深入各乡镇进行流动宣传,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借助新闻媒介造势。依托望城电视台、湖南卫视等主流媒体,以“拒绝垃圾食品,关注食品安全”有奖征文为契机,通过食品安全专栏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如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望城电视台播放了集中宣传的全过程。今年以来,望城电视台报道达60余次。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县食安办协调和参与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有计划地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如县畜牧水产局举办了兽药调剂员、防疫员、检疫员等培训班10余期,参培人员达3000多人次,并分别在城区、靖港、乌山镇等地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咨询;县工商局通过长沙市工商局OA网将《食品安全法》向全县各工商所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县质监局对4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宣传贯彻培训;县卫生局采取补发误工费和安排工作餐的机制,先后分期分批地对辖区内乡村厨师组织进行了集中体检和学习培训,对416名厨师及食安专干开展了6期农村厨师集体聚餐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氛围得到进一步浓厚。四是以“拒绝垃圾食品,关注食品安全”为主题,面向全县举办食品安全征文。该项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共收到作品1000多篇,其中获奖作品200多篇。

通过宣传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和广大民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加大监管力度,食品市场秩序不断规范

我县在加强对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日常监管的同时,通过集中整治、严格执法、公开处理,使我县的食品安全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一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各职能部门都制定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计划,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如县农业局对全县农产品基地、市场的915个农产品样品进行了抽检,合格率为98%;县畜牧局对屠宰检疫抽检尿样1062份,产地检疫抽检尿样469份,合格率100%,“瘦肉精”的检出率为零;县质监局认真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监督规定》的基础上加大了巡查和回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今年上半年,新增获证企业数1家,已通过审查的2家,另外,换证的12家,对25家企业进行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年度审查。二是积极开展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实施“一月一行动”计划,先后组织了乳制品及春节食品市场、豆制品“回头看”、红旺市场家禽经营门店、县城内中、小餐馆“地沟油”和一次性筷子、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建筑工地食堂、酒类市场、炒货食品、汛后生活饮用水等9次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整治中,畜牧部门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2165户次,兽药饲料经营企业120多家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起,口头责令整改45次,签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3份,收缴假冒伪劣药、禁用药和人用药共计36种2513支,立案查处2起,对全县生猪屠宰场进行了周密严格的调查摸底,开展了大规模行动,出动执法力量200多人次,对城镇肉品马路市场进行了有效整治和清理,收缴病死猪肉103公斤,对私屠滥宰和违规经营销售违规肉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予以适当的经济处罚,上缴财政罚没收入6064元;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31人次,执法车辆193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666户次,下柜问题食品65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9起,案值24.52万元,罚款20.9万元;商务部门共查处涉嫌违规经营单位9家,查获假酒55瓶,其中“五粮液”6瓶,“国窖1573”7瓶,“泸州老窖”42瓶,走私酒4瓶,仿冒侵权泸州系列酒501瓶,查处酒类违法案件30余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0余份,扣留了假冒百威喜力啤酒240瓶,假冒青岛啤酒614瓶,罚款10300元;卫生部门累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2起,处罚金额11万元,没收销毁过期、变质、三无产品等各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材料500余公斤,开展500人以上农村聚餐现场审查指导9起,参加重大活动保障4起,确保了饮食安全,全年无重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尤其是加强了对“五小”的管理和规范整治,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齐心协力,实现了全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盲点、盲区,真正实现无缝对接。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5家企业和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工业盐的2家炒货小作坊进行了处罚,并捣毁了位于高塘岭镇三零零市场后面吴义勇经营的无证照豆制品作坊。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对食品安全违法分子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五、把握源头,加强企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