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范文1

排污收费制度是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并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完善。*年国家颁布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实现了由超标收费向排污收费的转变,由单因子收费向多因子收费的转变,由单一浓度收费向浓度与总量相结合的收费转变,由静态收费向动态收费转变,是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为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369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第31号令),自治区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排污费用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3年来,在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初步实现了排污收费的“四个转变”,排污费征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水平。新的排污费征收办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准确理解和掌握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排污计费方法,保证排污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国家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大了对环境监测系统的能力建设,先后按《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规范》的要求分批次、分步骤为自治区省站及各地州市环境监测站配备了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保证监测机构基本能够完成国家环保总局和自治区环保局的各项指令性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排污收费的政策界限,清理、规范了不合理收费项目,促进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排污者,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我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重新确定排污费的征收范围,取消了部分企业和个体户的排污费,排污费的征收户数**、**年连续两年减少,由**年30464户减少到**年21835户。三是加强排污费征收和监管,确保排污费征收逐年增加。**年全区征收排污费1.54亿元,**年2.02亿元,**年2.19亿元。与**年相比,分别增长38.7%、81.9%、97.3%。四是随着排污收费额的逐年增长,我区不断加大对工业污染源治理的投入。**年用于工业污染源治理的投资2.96亿元,**年4.04亿元,**年4.52亿元。一批重点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的问题

(一)排污费不能足额征收,没有完全起到治理污染的作用

1、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水平较低,排污量核定困难较大。目前,我区只有部分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还处在不稳定阶段,监测数据不能完全作为收费依据。由于监测技术水平及环境监察装备水平较低,我区绝大部分县市级包括部分地、州、市环境监测机构无法实现对工业废水、废气污染监测,其排污量必须采用物料衡算法和系数法来核定。但绝大多数物料衡算法和系数法计算方法尚未法律化,给排放量核定带来极大的困难。

2、排污收费计算方法专业性较强,一般排污者难以理解,给排污费征收带来困难。现行排污收费标准,多以污染当量计征,涉及诸多理化生物指标和专业检测手段,一般排污者缺少专业知识,对排污收费计算方法不理解,对环保工作人员也缺乏信任,在核算排污收费额时与环保部门产生激烈矛盾。环保部门为化解矛盾,顺利开展工作,只能与其“协商收费”,致使排污费无法足额征收。

3、政策宣传不到位,排污者环保意识淡薄。受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及“招商引资”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地区环保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执行不到位,排污费征收未能按污染物排放核定量进行。部分单位和人员对国家、自治区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缺乏足够认识,坚持新疆环境容量大,目前可以不治理等错误思想,甚至以企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由,要求免交或少交排污费。国家投资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多为地区城建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处理污水不达标时,以单位经济困难为由拒绝交纳超标排污费。

(二)管理体制影响企业公平竞争

同一地区内地方环保部门与兵团环保部门在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环保相关政策规定时把握的尺度不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地方企业在缴纳排污费的同时承担污染治理的责任。兵团环保部门在缴纳排污费上给予兵团企业优惠待遇,同时未积极敦促其履行污染治理的责任。造成同一区域内的同类企业处于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状态中。地方企业为此意见很大,影响了其交纳排污费的积极性。

(三)排污费征收标准过低,造成“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

国家四部委第31号令规定的排污费收费标准,仅为污染治理成本50%左右,有些项目甚至不到污染治理成本10%。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收费标准低,而治理污染成本较高,使得排污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投资建设和使用污染处理设施。少数积极治理污染的企业,均因排放的污染物具有经济价值,回收利用能给企业带来更大效益;对没有利用价值的污染物,则不愿投入资金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有些企业即便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也不充分使用以达到减少治理费用的目的。

三、几点建议

(一)科学制订排污收费办法。坚持污染者负担的原则,在制订排污收费办法时,一是要保证收费标准高于污染治理成本,促使企事业单位提高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计费方法要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和社会监督。应减少使用专业性很强的指标和单位,避免内行说不清,外行看不懂,只好“协商收费”的局面。三是要鼓励节能减排,遏制耗能污染。对节能减排型企业在收费政策上予以扶持,对超标排放污染物、并且不积极治理的企事业单位在政策上加大处罚力度。

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群众健康为根本,以解决影响群众饮用水安全突出问题为重点,从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对我区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切实提升饮用水水质,确保全区供水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落实备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工业、生活、养殖和船舶等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强化供水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落实设施、设备、人员和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出厂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三、整治范围

整治全区18个集中式供水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名单附后),重点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一般情况下,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1000米和下游500米河道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河段沿岸纵深40米区域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外上游1000米、下游1500米河道为二级保护区范围。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保护设施。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栏、界桩、警示牌等设施的设置;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置“养生池”等生物观察点。

(二)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供水企业各项制度,配齐配强技术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处理,加强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增添维护供水企业设施,确保规范运行。所有水厂必须在今年内建成水质检验室,并做到定时检测、逐项记载。

(三)强化水质监测。将饮用水源地作为重点控制的监测点位,切实做好生活饮用水质(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每年4次抽样监测,必要时增加监测频次,水质监测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开。

(四)整治工业污染。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新设排污口;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工业排污口的清理取缔工作;对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限期搬迁;对饮用水源水质构成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对保护区上游的排污口,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五)整治养殖污染。加强养殖污染的控制,全面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网箱、网栏养鱼。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经营性畜禽养殖。二级保护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实现治理达标。

(六)整治生活污染。利用各镇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市政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清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沿岸垃圾堆放点、填埋场。

(七)整治船舶污染。全面清理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餐饮娱乐船舶,二级保护区水上餐饮娱乐船舶必须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严禁在内河运输剧毒化学品。

五、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2年7月至12月完成,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7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让更大人民群众知晓保护饮用水源的必要性、重要性,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整治饮用水源污染和严肃查处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舆论氛围,使“保护水源,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观念深入人心。区级相关部门、各镇(开发区)、各供水企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完善整治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8月)。组织区建设交通、环保、水利、卫生等部门及各镇(开发区),采取分组分片等方式,在今年5月份完成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饮用水源分布、构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及水源状况,以及污染物分布及污染达标排放情况。区建设交通、环保、水利、卫生部门及各镇(开发区)将调查摸底情况,于9月底前书面上报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9月)。各镇(开发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定挂牌督办的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制定本地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措施;组织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完善设立标志牌;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对不合理的养殖业进行调整。各镇(开发区)将自查自纠情况于9月底书面上报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10月—11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清查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全面开展整治,对影响并污染饮用水源水质的企业提出关停搬迁并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对决定治理、关停、搬迁的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场以及合理调整后的养殖业规划,进一步清理和整治保护区内的工业、交通、城镇生活、文化娱乐、养殖等各类污染源。组成专门整改及督查班子,加强整治督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措施落实到位。区建设交通、环保、水利、卫生部门及各镇(开发区)将集中整治情况,于11月底书面上报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12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通报检查结果。总结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和不足,研究和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区建设交通、环保、水利、卫生部门及各镇(开发区)将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底书面上报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根据区、镇(开发区)有关部门及个人在整治行动中的组织领导、整治力度、水质达标率、群众满意率等有关情况进行评比,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责任分工

(一)区府办。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区委宣传部。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严重破坏和污染饮用水源、触犯治安管理行为,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好饮水安全。

(四)区监察局。负责监督、督查、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循私舞弊和整治不力等行为。

(五)区发改经贸局。控制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可能污染水体项目的立项,杜绝建设污染饮用水源的项目。

(六)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区建设交通局、区环保分局、区水利局、区卫生计生局制定经费保障方案,划拨专款,保障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七)区环保分局。负责与区水利局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组织领导有关取缔行动。牵头抓好工业污染源的整治工作,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船舶污染和生活污染的整治工作,定期检查通报饮用水源污染整治的落实情况。

(八)区建设交通局。督促各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督促各供水企业负责自来水的日常监测和供水管网的安装维护;督促各供水企业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的设置工作。负责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按职权范围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制定指导各镇(开发区)实施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纳管工作。指导各镇(开发区)限期清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堆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九)区水利局。负责与区环保分局划定水源保护区,协调推进有关饮用水源工程项目建设,配合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十)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做好对各镇(开发区)生活饮用水质(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抽样监测工作,控制各类疫情发生。

(十一)区农林局。牵头负责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种养殖业和禁止施用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化肥、农药,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农村面源污染。

(十二)工商分局。负责责令停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经营性餐饮、娱乐设施及其它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经营行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经营单位依法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十三)港航站。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监管,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污染饮用水源水质;强化河流饮用水源上游船舶管理,严禁垃圾、废水、废油下河;制定船舶污染饮用水源应急预案。

(十四)各镇(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作为本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主体,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完成污水处理厂及市政排污管网的建设,组织实施本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

七、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开发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区级有关部门及各镇(开发区)要切实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政府部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实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件大事来抓,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各项要求,彻底消除影响饮用水水质安全的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卫生水。

(二)广泛宣传,公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区级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人人爱护珍惜水资源、关心重视饮用水安全的社会氛围。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 水环境;污染原因;治理对策;天津市

中图分类号 X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3-0242-02

天津市位于海河流域下游,河流水系众多,流经该市的行洪河道19条,总长约1 100 km;排水河道109条,总长1 890 km。多年来,天津市不断加大河道治理力度,尤其通过3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清水工程的实施,全市河道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随着天津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河道防洪、供水、排涝和保障生态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天津市部分河道水质仍然较差,主要原因是污染治理滞后以及入境水量减少,主要河道中其劣V类水体长度所占比例达76%。此外,河道、堤岸环境仍存在不同程度的脏乱现象,倾倒垃圾、围垦放养、违法占用等问题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管理缺失、沿河村镇密集等,严重影响了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亟需强化管理。现对天津市水污染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

1 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1.1 环境保护意识差,投入不足

许多生产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忽视环境效益,未意识到保护河道水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注重可持续发展。此外,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较少,污染治理资金不足,影响污水处理进程,尤其是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经费难以到位。在法律、法规方面,虽然有一定执法依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执法力度一定程度上仍然不够。

1.2 工业污染与生活污染严重

污染排放总量增长速度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水环境自净能力。沿河周边工厂每年排入河道废水量加上一些企业废水偷排、漏排、排污量更大。不少企业无力治理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随着城镇化发展,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而城镇污水排放量增加,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要求,沿河乡镇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河中。河床成为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场所,白色污染严重,造成堵塞。

1.3 生态破坏和农业污染加剧

公路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由于历史原因,至今恢复缓慢,河床增高,河道堵塞,流域水量减少。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剧了河道水环境的污染。河流自净能力降低,环境容量不足。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过量使用农药、化肥等,造成水环境污染[1-3];流域周边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日渐发展,废水产生量大且浓度高,仅进行初级处理就直接排入河流中,引起污染。

2 治理对策

2.1 组织协调机制

一是成立市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监督实施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计划,审定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标准、制度、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协调解决河道水生态环境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各区县也要成立水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完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确定水生态环境管理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编制《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方案》,制定《水生态环境管理规划》,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各区县组建指挥部和相应工作机构,专题研究确定水生态环境管理具体措施,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证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动上游水源保护工作,加大上游水源保护推动力度。

2.2 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

一是完善“河长制”管理办法,治理一条、纳管一条,确保治理成效。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和问责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取得实际效果。三是配备专业设备,培育社会化养护队伍,“河长制”考核实现精细化、常态化和长效化,要建立台账、完善措施,制定河道水环境巡视检查和管理养护制度,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实现河道全方位“网格化”管理。四是创新思维,创新形式,加强培训,提升监督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就加强监督、规范流程、履行职责等内容展开培训,及时总结水环境治理和河长制社会监督工作情况。五是强化入河排污口门的治理。加强截污、治污和水资源保护,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确保无污水直排;加强排水口门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做好入河排污口门治理工程的核验工作,确保质量和治理成效。

2.3 加大宣传力度,严格依法行政

加强水资源宣传,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水资源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听证、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营造全民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遵循环保法,结合地方实际,分门别类制定环保具体措施。在河道与道路交口处设置各类警示牌,制定具体措施,规范人们的行为。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建立水政、公安、工程管理人员“三位一体”联合执法机制,并在沿线组建专业保洁队伍,加快推进精细化管理,使水域违章违法现象明显减少。

2.4 积极治理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

要进行综合治理,对河道产生污染源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改、治、迁等相应措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达标排放的污水要接入污水厂,实施深度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偷排“黑水”的企业,对实现废水“零排放”的企业,减征污水处理费。采取封堵、切改和强化监管等措施,强化入河排污口门治理,建设污水处理厂网,做到厂网同步投运,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进出厂水质达标。对工业企业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进中小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建设,实现达标排放。加强对企业环保设施的监督管理,提高设施运行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对于新建的建设项目,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做到节水、降耗、节能、减污。

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治理生活污染。一是积极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二是对于城区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达标排放。三是在城镇新建小区实行雨污分流,为污水集中处理做好前期准备,结合城镇道路、工业区改造,建设排污管网。四是促进各医疗单位完成医源性废水治理。五是各部门密切协作,做好禁磷和禁止“白色污染”工作。六是结合新农村建设,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抓好城镇屠宰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村镇污水处理、坑塘整治、面源污染控制。

2.5 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农业污染管理

积极改善生态环境,一是加强河道绿化和景观建设,中心城区和区县建成区河道两岸,逐步建设沿河生态景观带,其他河道堤防建设林木绿化带;加大河道护岸林、堤岸林管护力度,对已有林木实施专业化管护。二是严格对新建水利工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经水保部门审批。三是提升建设项目的科技含量,做到既增加经济效益又不破坏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四是建立河道生态补水长效机制,鼓励使用再生水、雨洪水向河湖、湿地补水。五是制定长远的治理措施,推进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抓好规模化养殖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水达标排放,畜禽粪便资源化和无害化。同时划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饲养区、禁养区,发展生态农业,改变养殖业与种植业脱节现状,以有机肥代替化肥,提高畜禽粪便利用率,减少畜禽粪便污染物对水体的污染。六是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积极推广生态农业技术,打造绿色品牌,降低农业污染[4-6]。

2.6 加强水质预警监测,完善水环境在线监测系统,提高在线监测预警能力

一是建立水质自动监测超级站,定期监测水库和来水水质。科学布局监测网点,采用先进的自动水质监测技术和仪器采用信息遥控和网络传递方法,改善整体环境监测系统,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作用,掌握水情变化,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二是建立水库视频监控及巡检数字化系统建设,在水库关键口门、坝区及河道入口处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水库重点地区24 h监控,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

2.7 充分发挥区县指挥部的作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快速反应机制

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区县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完善装备、设施和人员配备,提高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抓好经验总结、问题分析、情况通报、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水环境治理工程顺利实施。加强河道日常巡视检查,创新形式,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反应机制和管理机制,增强快速反应和监督处置能力,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对涉水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反馈、妥善处置[7-8]。

3 参考文献

[1] 刘善江,李国学.高碑店污泥农用肥效及重金属污染防治[J].华北农学报,1999,14(1):118-122.

[2] 孙志洁.棉田残膜污染调查及其危害[J].河南农业科学,2006(4):61-62.

[3] 吴文卫,杨逢乐.赵祥华污染水体生态修复的理论研究[J].江西农业学报,2008(9):138-140.

[4] 王景和.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及原因[J].现代农业科技,2010(11):279.

[5] 曾祥斌.农用残膜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09(16):227,229.

[6] 周静,崔键,梁家妮.冶炼厂综合堆渣场周边水质和稻米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价研究[J].华北农学报,2008(S2):349-352.

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 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 环境监测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是环境监测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服务的一项工作。其工作的内容是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主要包括对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的检查、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度和排放总量等)达标排放测试。

近年来,特别是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的实施,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大批骨干企业相继建成投产,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建设生态海西的呼声日高。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如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必将导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使流经城市的河段遭受污染,造成城市空气严重污染,持久性的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将开始呈现,生态环境破坏,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后果将不可避免。

环境保护审批工作,是依据环评导则和项目性质在审批中所提出的具体要求,是针对项目的建设规定出设计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为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所采取的应对措施。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审批中的环评要求以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所做出的客观评价。建设单位是否执行了环评审批的要求,项目建成后环保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对建设单位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者缺一不可。

当前体制下,企业为了追求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不顾自然环境的破坏,忽视了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长远大计。企业为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旦成功后,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保护设备和验收检测等费用,千方百计以各种理由进行逃避,违反国家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推脱环境保护责任和应承担的义务,导致周边环境受到破坏,其结果是将污染问题推向了社会。

建设项目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进行环境监测,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加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力度,加强竣工验收监测技术的研究,提高验收监测的技术水平,提升环境监测对项目竣工验收的支持作用,切实预防和严控新上项目的环境污染,事关建设项目的生存与发展大计。国务院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保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保总局第335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等,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使环保业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监测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保监测必须由具有环境质量监测计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负责。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议,提出验收组意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监测单位应参与全程验收工作。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目的,一是检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效果,二是检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和污染防治的可行性,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服务。如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有关规定,可以满足一般的工作要求。由于有些管理规定的内容比较原则,以及建设项目行业(或工艺)的差异性、复杂性和技术人员的经验所限等原因,在实际竣工验收监测中,具体到某些监测细节时常遇到一些难以把握的问题,现就其中一些主要问题加以探讨。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范围

在不断深化环境管理的新形势下,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更改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意味着拓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内涵,以适应环境管理的需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从工业污染型建设项目向非工业污染型建设项目拓展;从单个建设项目向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拓展;从有组织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向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拓展;从常规污染物监测向特定污染物监测拓展。

应该加强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和试生产等各个阶段的环境管理,把验收监测涵盖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全过程,而不应局限于建设项目环境治理设施末端的测试。要对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环境保护设施的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测试、检查和评价,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排放总量、环境质量及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3 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监测

3.1 监测点位布设

监测点位应能反映真实排污情况和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效果,使工作量最少化,监测点位布设应符合标准与规定。

污染源、废气监测,应在废气排入大气环节前的排气管道的适当位置开设采样孔,并设置适当数量的采样点进行监测;废水监测应在废水进入厂区外环境之前排水管道的适当位置布设采样点;噪声监测,应在声源最强的厂界外布设监测点,并根据噪声起伏程度布设适当数量的监测点;固体废弃物监测,应根据堆场面积均匀布设3~5个监测点,在其表层下100~200毫米处取样。

污染治理设施净化效果:废气和废水应在污染物进入和排出治理设施的管道的适当位置布设采样点。

3.2 监测项目

根据生产工艺过程中污染源排放特征,对其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量进行监测,并监测计算出总量控制指标。

对污染总量设施的净化效率或净化效果进行测定。

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确定需要监测的因子,并结合建设项目试运行后实际产生的污染因子,严格按照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监测方案所提出的项目进行监测。

4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内容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核对所有应建的环保设施是否按设计要求建成竣工并检查这些设施的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设计规定建设;技术改造或“以新带老”工程中应取消的厂内、厂际和区域内的污染源是否已经拆除或停工,应治理的老污染是否与新污染一并治理;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改动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专人管理;环保设施的投入是否充足;环境管理机构是否健全;环保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恢复;相应配置的流量计量装置、污水排口标志、监测设施、监测孔和监测平台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各种堆放场的建设情况及其相应的各种标志设置等。

5 报告书的编写内容及注意的几个问题

5.1 报告书编写力求准确、科学、简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法律文书,应该做到引用法律法规准确,监测方法数据科学可靠,监测结论简洁明了。另外,监测报告不能仅仅局限于陈述监测数据和资料,还应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围绕建设项目中的疑点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阐述。特别是为建设单位污染物排放净化设施的进一步改进提供科学实用的数据。监测报告结论不应只关注达标率,应反映工程全面系统性评价内容。一般监测报告结论中往往只注重污染物排放的达标率和设施处理效率,而忽视了现场运行记录、成本核算、排污总量等监测背景材料。有的建设单位为了使治理设施能达标,私自在验收监测过程中改变工况,如加大药剂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延长停留时间等,产生了验收时的效果优于正常管理时的效果,而运行费用也大于正常运行状况的现象。这样在验收监测时,就需记录生产和处理设施的运行工况,在报告中说明验收监测时的工况与处理费用等监测条件,而不能简单地概括为“负荷正常,工况稳定”。

5.2 废水处理设施的停留时间是一个重要参数。在制定监测方案时须充分考虑停留时间,不能简单地进、出水同时取样;对进水不稳定的企业,可以增加监测频次。对环评批复中实行总量控制,增产不增污的项目,应在报告中反映排污总量,有些企业废水没有完全进入设施,在对处理设施进行监测的同时,还应监测直排水,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所列附录计算排污总量。

5.3 处理效率的监测是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的批复中都明确了某些处理设施需达到的效率要求。

但在实际验收监测中,处理效率的不真实现象十分突出。因此,应充分重视处理效率监测结果的可比性。也就是说,监测时的处理效率虽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时的处理效率相同,甚至更好,但实际效率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为比较的前提条件发生了变化。因此,在竣工验收监测时只有这些条件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中的条件相同,由此得出的处理效率才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中的效率具有可比性。

5.4 编写监测报告应注意的问题。一是建设项目实际建成与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是否一致,有什么差异都应在验收监测报告中说明;二是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及其应用要合理;三是验收监测的结果评价准确;四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核算;五是环境管理检查结果详细、公正;六是发现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环境效益分析

环保设施的建设一般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不能使之有效地运行起来,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则是一种极大的浪费。环境监测部门在进行竣工验收环境监测工作时,有必要也有责任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环保设施运行的效益分析。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角度,分析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的可靠性和可行性,使环境治理设施真正有效、长期地发挥作用。效益分析主要内容应包括治理技术、工艺或清洁生产技术、环保设施选型;建设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环保设施投资及占总投资的比例;环保设施运行费用;污染物治理过程中回收的有用物料或产生的有用副产品的价值等。通过以上分析,得出环境效益较高、适中或较低的结论。

参考文献:

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范文5

本文作者:刘俐李继罡叶智高韦韦工作单位:德阳市环境监测站

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德阳市环境监测整体能力仍然滞后于新时期环境管理发展的需求,环境监测的基础性和支撑性地位还不牢固,环境监测本身仍存在网络体系不完善、技术与方法不完备以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滞后等一系列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监测网络不够完善德阳市现有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能够反映整体环境质量状况,但整体覆盖面不足、重点流域和水体布局不够科学。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德阳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由建站之初的4个点位扩展到目前的17个监测点位,但分布极不平衡。德阳市建成区面积从建市之初的不足10km2扩展到2011年的53.51km2,但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仍然只有4个,特别是新建的亭江新区和旌东新区尚无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监测点位,无法全面反映市区整体环境质量。除市区外,各(县、市、区)环境空气点位也存在点位覆盖面不足,空气自动站运行不稳定等问题。另外,德阳市区机动车保有量约为19万辆,未来10年,德阳中心城区将进入“机动化膨胀普及期”,交通干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目前德阳市区未布设交通干线空气监测点位。地表水监测网络德阳市22个国、省、市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基本覆盖了德阳市五条主要河流,但分布呈现下游多、上游少,出境断面多,内部控制少的特点,特别是青白江、鸭子河、凯江的入境断面未布设监测点位,无法评价入境水质状况,而入境水质不佳是导致中河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以发源于彭州境内的蒙阳河、蒋家河为代表的小河流水质极差,直接影响了四川省市(州)跨界断面水质目标扣缴生态补偿金制度的执行。集中式饮用水监测网络德阳市饮用水源除地下水外,均来自于人民渠。人民渠干流由成都流经彭州、什邡、绵竹等地,干渠沿岸部分养殖业、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污染源对人民渠水质影响较大,而目前只在人民渠西郊水厂取水口布设了一个监测点位,无法对人民渠水质进行科学评价和预警。在建的华强沟水库承担着德阳市城市供水应急水源功能,设计库容为4700万m3,目前尚未布设监测点位。农村监测网络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剧,而农村环保观念、设施以及相应环保技术支撑体系都很欠缺。德阳目前仅有两个农村环境空气自动站。2.2监测因子亟待扩展德阳市目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仅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3项。作为全国113个重点环保城市之一,德阳市将于2013年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M2.5、O3、CO、重金属、VOC、CO2、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等监测项目亟待扩展。目前德阳市站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苯并(a)芘、PM2.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9项中钼、钴、铍、环氧氯丙烷、氯苯等71个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39个项目中钼、钡、六六六等8个项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69个项目中苯并(a)芘、烷基汞、总银、总铍、硝基苯、有机磷农药等26个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3个项目中锡及其化合物、苯并(a)芘、石棉尘等10个项目尚不具备分析能力,其他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指标也不能做到全覆盖。污染源监测网络不健全德阳市工业污染源存在排污总量大、结构性污染突出等特点,目前的污染源监测存在自动监测设备覆盖面不足、现场端运行不稳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不充分等问题。自动监测设备覆盖面不足截至2012年一季度,德阳市27家国控重点污染源有19家的自动监测设备通过验收,省控、市控污染源大多数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自动监测设备安装率较低。现场端运行不稳定受技术力量和利润水平的限制,在线监测设备供应商系统集成经验不足,无法支撑售后维护和后期运营,导致现场端运行不稳定,掉线率高,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情况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和后续处理。自动监测数据尚未完全发挥作用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主要用于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执法监管,而在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应急管理方面尚未发挥作用。

建立和完善德阳市全域监测网络,是实现“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3]的基本保障。监控环境质量变化,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环境质量监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是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基础。在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降水、噪声、土壤、生态等领域建设完善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能够清楚掌握我市环境现状、特点、成因和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和综合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优化完善现有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从点位布局、网络功能上,对现有环境监测网络进行优化和完善,加强辖区内县(市、区)环境监测网的统筹和管理,做好监测点位、监测任务承担单位的信息汇总和审核,充分发挥网络作用。(1)环境空气增设旌东新区和亭江新区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广汉市、绵竹市、什邡市在现有两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的基础上再增设1个点位,中江县、罗江县完成在建空气点位建设,并增设1个监测点位;增设泰山南路、青衣江路交通干线监测点位;增设旌阳区、绵竹市、什邡市、中江县农村监测点位。按照常规因子和特征因子相结合的思路,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标准项目的全覆盖。市区4个环境空气点位增测PM2.5、O3、CO;耐火厂点位增测重金属、VOC、CO2、甲烷和非甲烷总烃;西小区、检察院点位增加铅、氟化物、苯并(a)芘、总悬浮颗粒物调查性监测,新建交通干线点位监测特征污染物如铅、NO2、PM10、PM2.5、非甲烷总烃等。取消环境空气污染指数(API),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2)降水广汉市、绵竹市、什邡市、中江县、罗江县各增设2个点位。(3)地表水增设市控监测断面九里梗(鸭子河什邡入境)、小石河(湔江什邡入境)、向阳大桥(青白江广汉入境)、广福桥(蒙阳河入青白江),掌控入境水质状况,科学分析流域水质流程变化。(4)集中式饮用水近期增设人民渠慈母山枢纽、华强沟水库点位,实现对饮用水源的全程监控和预警。3.1.2建设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全面建设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有效地保护环境安全,实时监测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变化趋势,及时发现污染事件,做到监测、预警、信息的科学化、自动化。(1)环境空气全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全部实现自动监测,及时掌握各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运行状态、数据采集情况,实现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实时监控。(2)地表水和集中式饮用水在升级现有沙堆村、川江村、人民渠西郊水厂取水口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增设青白江向阳大桥、人民渠慈母山枢纽、石亭江金轮水质自动监测站。(3)工业园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增设天元开发区、新市排污沟、双盛化工区、小汉工业园区、什邡灵杰工业区、绵竹经济开发区、广汉经济开发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对工业园区废水排放的实时监控。(4)噪声自动监测站现有市区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由手动监测升级为自动监测,增设泰山南路、青衣江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站。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相结合的污染源监测网络,能够及时跟踪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根本保证。加快制度建设,提高监管水平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德阳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管理办法》,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验收、比对、运行维护等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建立和健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管理的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明确系统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规范企业和运营商的行为,为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管理提供更有力的依据和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自动监测设备的覆盖面加大投入,使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覆盖到辖区内全部重点污染企业,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为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现场端管理,规范运营商行为把对自动监测设备的监管作为日常环保执法的重要内容,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指导企业按规定要求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建立数据台帐和异常情况汇报制度。同时,加强对运营商的资质和运营质量管理,督促运营商不断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强污染源信息管理建立完整的污染源基础信息档案和监测数据库,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建立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为主要污染物减排、排污申报提供技术支撑。快速响应突发污染事件,建设应急监测网络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规范工作程序,建立渠道畅通,反应灵敏,运作协调,决策及时的应急机制,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后果的紧急状态。完善应急监测网络以德阳市站为应急监测网络中心,上承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联成都、绵阳环境监测站,下统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优势互补、联合处置为原则,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快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现场监测能力由无机扩展到有机和生物,实现环境污染应急事件现场快速定性及半定量分析,全面提升应急监测分析水平和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快速反应能力。配备以应急监测车为载体的的流动实验室,实现监测能力由实验室向现场快速监测转变,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建立风险源动态数据库对全市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进行细致的调查登记,并提出可能的应急措施和事故隐患措施,编写各类风险源的应急监测预案,建立动态数据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监测网络结合德阳市农村环境保护实际,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原则,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把城市、农村监测网络联结在一起组成有机整体网络,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农村环境空气监测是更深入、多角度完善环境空气监测体系的重要措施,是了解和掌握农村空气质量现状的载体和平台。在农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采用环境空气流动监测车,优化布点开展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饮用水水源监测围绕饮用水安全,对划定了保护区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实施“以奖促治”政策的村庄实施饮用水水源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对被列入四川省32条重点小流域的绵远河、石亭江、鸭子河、青白江、凯江的入河口断面和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村庄所辖流域地表水功能断面实施监测。噪声环境监测每个区、县对所辖乡镇环境噪声监测范围进行优化布点,选择辖区内不低于5%且有代表性的乡镇进行监测。提升监测信息化水平,建设监测信息网络建设监测信息平台依托GIS平台和数据库系统,开发集空气、水质、噪声、重点污染源为一体的自动监控平台和监测信息统一平台,实现了全市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噪声自动监测站、重点污染源数据的采集、监控、管理和,实现环境监管“数图”一体化,强化断面(点位)管理的实时性和直观性。建立环境监测信息综合分析体系强化对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测、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及时分析和判断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合理预测,及时预警。建立预期性、前瞻性的环境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体系,通过对大气污染、地表水污染等重要环境敏感问题的分析、监测,了解环境污染的现状,探讨污染形成的机理,寻求污染治理的途径和对策,为环境管理工作新领域的拓展提供技术支撑。建设市、县两级级监测站信息网开展县(市、区)监测站信息化建设,建设监测传输、环境管理和政务交换平台,形成高效畅通的传输网络,提高区县监测站数据上报的时效性,有力推进全市环境监测信息资源集成共享和全市基础数据库及分析系统的建设,为提高环境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积极拓展监测领域,全面提升监测能力(1)德阳市环境监测站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提高重金属和有机物分析水平,使德阳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能覆盖适用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全部监测因子,实现从手工到自动、常量到痕量的转变,跨入全省市级站先进行列。积极拓展监测分析领域,对德阳科技的苯硫醚等有机污染物及其中间产物、垃圾处理厂的焚烧废气、金路树脂有限公司的合成尾气、部分化工厂的有机废水的产生、特性进行监测、分析和研究。(2)县(市、区)环境监测站根据各县(市、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污染现状,按照功能互补、能力互补、各有特长的思路,推进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的能力建设。广汉市环境监测站重点加强AOX等造纸企业特征因子及水质监测自动化水平,绵竹市监测站重点加强钒、钛等重金属监测和磷及其化合物分析,什邡市环境监测站重点加强钼、锌、铜、铅、镉等重金属监测及有机分析,旌阳区监测站重点加强机械、电缆、化工、食品等行业的监测能力;中江县监测站重点加强农村环境监测;罗江县监测站重点加强汞及其化合物与聚氯乙烯生产特征因子的监测能力。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保证监测网络高效运行制定和完善《德阳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德阳市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统一全市环境监测的程序、标准、方法及格式,有效提高全市环境监测工作的规范性和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及准确性;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采取全程序、多元化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模式,其措施涵盖实验室巡查、监测报告抽查、盲样考核、监测方法优选、标准样品比对、质量抽样考核、现场密码平行、密码加标等各方面,强调环节控制;加大对环境质量和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质控抽测力度,从监测技术规范掌握情况、原始记录填写及监测报告编制等各方面进行考核。建设德阳市全域监测网络,积极调整确定新的环境监测工作思路,抓住机遇,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整体能力,不断拓展监测领域,提高环境监测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服务于环保中心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准确、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形成主动、事前、预防、积极的环境监测工作新格局。

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范文6

(一)全力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全力加大支持经济发展的工作力度。

一是加快建设项目审批速度。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努力实行"随到随审"制度,及时审批;对权限范围外的建设项目,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落实好重点项目预先介入制度和重点项目专人负责制度。项目审批时间在去年提速20%的基础上又提速了20%。此外,从五月中旬起,我局正式启用网上申报系统。各镇区的饮食娱乐服务类和区域开发及其他类项目均可通过网络申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将不再直接受理以上两类项目。 

上半年,共审批项目1532件(其中有市重大项目172项),包括报告书48件、报告表738件、登记表746件,预审项目915件。行政服务窗口共受理项目3697件,办结固废转移审批829件,排污许可证184件。

二是加大服务经济的力度。一方面,积极推进环保联络员制度。对企业的环保诉求,坚决做到"能办则办、特事特办、急事快办", 截止目前,已走访企业82家,帮助企业解决50多个实际问题。另一方面,落实预先介入制度。积极主动与各区镇招商人员联系,对各区镇在谈项目,提前介入,给予指导。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议各地立即终止谈判,以免浪费人、财、物力;凡是符合产业导向的,积极给予帮助,实行审批提速。此外,在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还对具体项目创新灵活的审批方法,确保企业"早核准、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此外,还与我市金融部门联合推出环境信用修复机制,对环境行为评级较低但积极整改、成效明显的企业,及时提升环境行为等级,确保企业及时获得信贷支持。半年来,已为十几家企业进行了环境信用修复。

三是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执法从严、行政处罚从轻、纠违重在整改的原则,严格落实"首查教育、二查整改和整改到位不处罚"的执法要求,把行政执法的重心放在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守法经营上,重点抓好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帮助、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上半年,共行政处罚违法企业8家,处罚金额19.9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56%和84%(去年同期处罚违法企业18家,处罚金额125万元)。另对8家已立案但后期整改到位的企业,作出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此外,还切实降低环境监测收费,对部分服务性监测项目实行"减半收费",对监督性监测实行不收费。上半年减免环境监测收费15余万元。

四是全力推进重点(实事)工程。坚持做到"领导、认识、责任、落实" 四个到位,在年初就成立了工作班子,并制订了《环保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机关科室分工负责,重点项目落实专人,要求责任部门及具体督办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切实抓好进度。到目前为止,我局负责的重点工作(实事工程)都能够按照序时要求顺利推进。有关污水管网建设、扩建三家(陆家、张浦、锦溪)污水处理厂、继续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改造以及在30个自然村落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都已纳入市镇长目标责任书中,从年中督查情况的来看,各项工作进展都比较顺利。

(二)着力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

严格执行《**市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全市减排工作。在源头控制上,产业布局优先考虑环境容量,禁止建设与产业政策不符和含磷氮排放的项目。在结构优化上,排出低产出、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名单,有计划、有组织、有节奏地实施转移或关停。在工程进度上,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做到月检查、月通报,确保减排工程早实施、早完工、早见效。在项目管理上,切实加强工作台帐建设和减排项目现场管理,抓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此外,还认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出台了《**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利用经济杠杆引导企业约束排污行为。

经过努力,上半年全市共削减cod1660吨、so2660吨,完满完成了半年度减排工作任务。

(三)认真抓好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坚持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落实阳澄湖蓝藻防控措施,完善蓝藻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饮用水有机污染物深度分析能力,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截至目前共编制完成蓝藻日报47期。对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及重点河流实行全方位巡查监测,上半年共完成污染源监督监测1646次。此外,还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对于部分超标断面,要求各区镇认真分析超标原因,提出相关治理措施,持续改善水质。

二是高度重视空气污染整治。加快建设禁燃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对空气污染排放企业实施全面整改,大力削减工业废气排放强度。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力度,启动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严格按规定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加大不达标车辆治理和淘汰力度。加大建筑扬尘污染控制,全面落实清洁施工、文明施工要求。此外,还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加大秸秆禁烧的巡查和执法力度,重点对公路交通干线周边地区及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地区,进行不间断巡查。今年夏收季节,我市没有发生秸秆大面积焚烧的情形。

共2页,当前第1页1

三是切实做好固废监管工作。对我市23家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完成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的申报登记基础工作。商卫生局修订了《**市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管理办法》,并联合开展了医疗废物专项检查活动。配合经贸委、安监局对双鹤药业遗留的废水处理库存的有机废水及报废的各类化学品中间体、化学试剂等进行了妥善处理。此外,还对绿利来的水处理污泥的处置进行跟踪调查和管理。对原化工厂"黑脚子事件"展开调查、取证及分析鉴定工作。半年来,共现场检查213厂次,开出整改通知30份。

四是认真做好核与辐射监管工作。对我市24家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等级划分(其中高风险单位4家、中风险单位4家、低风险单位16家),并定期对涉源单位开展严格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同位素防火、防水、防盗、防抢等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放射源转移备案和转让审批制度,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放射源丢失、被盗、被抢等辐射事故。督促企业将闲置、废弃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及时送贮,减少安全隐患。此外,还切实加强企业申请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切实维护群众环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