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专题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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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专题报告

纪检工作专题报告范文1

(一)各股站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及重要讲话和批示情况;

(二)各股站深入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的情况;

(三)各股站对照检查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的情况;

(四)各股站全面清理修订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的情况;

(五)各股站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七)各股站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行为从严从快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况;

(八)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实施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集中考评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上旬—3月上旬)

各股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专项工作总结会等形式,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自查中要组织力量全面清理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配套措施,着力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党委和纪检监察室处理。局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对本局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的督促指导。各股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要及时报送局党政办公室(3月30日前完成)。

(二)监督检查阶段(3月底—12月)

局纪检监察室将加强对各股站重要时段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改进作风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将组织不定期对各股站、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监督检查主要采取重点检查、巡视监督、不定期抽查、受理等方式进行。主要程序为:

1、向被检查的股站下发通知(不定期抽查除外),告知检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程序;

2、查阅领导批示、会议记录、文件资料、工作方案、处理等工作资料;

3、开展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检查在岗情况及工作状态;

4、随机走访干部群众,听取意见建议;

5、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并反馈;

6、形成监督检查专题报告

(三)集中考评阶段(12月)

年底,局纪检监察室将把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考核。同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内容,采取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效果进行社会评价。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倒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督促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严肃处理。对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

(一)专题报告。局纪检监察室要定期向局党委(党组)和县纪律监察局专题报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二)通报情况。局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各股站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局监督检查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各股站要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局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会同党政办、计财股等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纪检工作专题报告范文2

第二条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审定内容包括:重要审计(调查)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事项以及其他审计业务事项。

第三条审计业务会议由法制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向总审计师提出,由总审计师提请局长确定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也可以委托副局长主持。

第四条审计业务会议出席人员主要包括:有关局领导,法制科负责人及审理人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审计人员。涉及经济责任、绩效、预算执行及政府投资等内容的审计项目,必要时有关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可参加会议。

第五条审计业务会议由总审计师通知法制科安排会议有关事宜。会议时间确定后,法制科通知与会人员,相关业务科室应将会议研究的有关材料提前1天送达与会人员。

第六条审计业务会议审定重要审计实施方案,应当执行以下程序:

(一)审计组或所在科室汇报调查了解情况,全面介绍审计实施方案情况;

(二)与会人员讨论审计实施方案;

(三)根据讨论意见形成审计业务会议决定;

(四)审计组或所在业务科室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修改审计实施方案,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第七条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调查)报告、处理处罚事项等,应当执行以下程序:

(一)审计组所在科室汇报审计实施情况、查出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意见、审计评价,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

(二)法制科汇报对审计项目的审理情况和审理意见;

(三)与会人员就审计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处理处罚是否适当等问题进行讨论,重点研究审理过程中遇有争议或涉及的重大事项;

(四)会议对审计决定、审计移送事项、专题报告事项以及审计建议等进行讨论确认;

(五)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作出审计业务会议决定。

第八条审计业务会议研究事项一般遵循下列要求:

(一)相关科室汇报工作情况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观点明确、简明扼要;

(二)讨论发言顺序一般是审计组所在科室(科室所属与会人员发言由科长指定)、法制科,局领导;

(三)会议主持人作出审计业务会议决定时,应征询与会人员意见。

第九条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会议记录,并代拟审计业务会议决定,对与会人员的保留意见应当在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中载明。同时,法制科应做好会议备查记录,会议决定经法制科核稿后由总审计师审核,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第十条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处理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决定与审计组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不一致并且加重处理处罚的,审计组应当及时告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第十一条审计组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决定,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建议书等审计结果类文书进行修改,送法制科核稿,由总审计师审核,对报送上级审计机关、区委区政府和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的审计文书及专题报告,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报局长签发;对其他审计文书报分管局领导签发。

第十二条其他审计业务事项的审定,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审定事项临时决定。

纪检工作专题报告范文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运用,仅指县审计局审计后与有关单位采用、落实、执行等方面的审计结果运用。

第三条审计结果运用依据的审计结果文书有:

(一)审计(结果、调查)报告;

(二)审计综合报告;

(三)审计决定;

(四)移送处理书;

(五)协助执行审计决定通知书;

(六)其他审计文书。

第四条审计结果运用应当坚持的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严格执纪、违法必究;

3、审用结合、按职负责;

4、结果公开、保守秘密;

5、成果共享、协调运作;

6、整改结合、齐抓共管。

第五条审计结果运用的主要形式包括:

1、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提交专题报告或综合报告;

2、依法通报或公告审计结果;

3、受理和反馈审计机关移送或建议的事项;

4、存入被审计领导本人的廉政档案和人事档案;

5、书面反馈审计结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6、作为干部评先、表彰奖励、实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依据;

7、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8、作为部门、单位评先评优的依据;

9、依法采取的其他运用形式。

第六条审计项目实行政府指令性计划管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1、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专项审计或调查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由审计局提出年度计划,与上级审计机关及相关部门衔接后,报县政府下达执行;

2、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由县委组织部提出,经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讨论,报县政府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内;并由县委组织部向审计局发送审计委托书。

第七条对审计查出需要进行整改的事项由审计局制发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将结果书面报审计局,审计局要对具体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落实。

第八条对审计查出需要进行落实或处理处罚的事项,由审计局制发审计决定。审计决定具有法定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被审计单位应当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工作,在审计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完毕,并将执行情况书面报审计局。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督察组,进行督察,促其落实、执行;对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又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九条审计决定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审计局应制发《协助执行审计决定通知书》。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执行并将协助执行结果书面回复审计局。

第十条审计局在审计过程中或依据审计结果,发现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有违纪、政纪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出具移送处理文书,将有关事实和证据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同时报县人民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及时查处,并将结果书面及时反馈审计局。

第十一条根据审计结果,发现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涉嫌犯罪线索,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审计局应当出具移送处理文书,将有关事实证据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检察机关。同时报县人民政府。公安、检察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研究,决定是否立案,并及时将处理、结案结果书面反馈审计局。

第十二条审计局在审计过程中,遇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处理、处罚依据又不明确的事项,导致不能及时依法处理时,应当向县人民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请示处理。

第十三条对有关领导批示的审计事项,需要有关部门落实的,有关部门要认真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审计局。

第十四条复议审计处理处罚决定,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裁决。

第十五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报县委组织部,由其掌握运用,其他审计报告报送与否,由审计机关决定。

第十六条建立审计结果运用报告制度。审计局应不定期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走访了解,并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七条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要适度向社会公开,公开的程序、内容、形式和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纪检工作专题报告范文4

为了做好农村财务监管等各项工作,农经站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放在第一位。认真学习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针对今年村委会换届后,部分村的报账员有变动以及老报账员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业务水平较低的现状。我站在今年3月份结合《__乡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对村报账员就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了财务人员的素质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能力。

2、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在执行“__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由村级两委班子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村级取款、报账管理方式即:村级报账员一人或村书记、报账员二人或村主任、报账员二人或村书记、主任、报账员三人到农经站取款、报账,并认可票据上的签章系书记、主任本人所签。截止目前各村已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了取款报账方式,并签书面声明农经站存档。

3、为了防止村级新生债务强化债权债务的管理,村级组织建立债权债务登记簿,由报帐员负责管理。每季度对债权债务进行一次清查核实,及时调整变更数目,切实做到帐实相符。加大债务清收力度,全力化解已形成的各种债务,村级实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结算及时”的管理原则,严禁擅自举债,如确需举债,必须写出专题报告,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农经站审核,否则谁决策、谁偿还。

上半年各村累计发生存取款业务126笔,各村共取代管资金:6655万元,收取各村代管资金:6800万元,剔除不合理票据40余张,确保了村级资金的合理利用。

上半年接待信/!/访人员6人,结案6起,接收土地延包档案查询5次。

1、严格执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及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使各村票据年检工作;积极化解村级不良债务,锁定村级债权债务总额并逐步建立村级债务动态监测体系;

2、加强对重点村财务监管

加强对以前年度举债兴办公益事业村(大白塚、马台子、前枣园、大白头,大韩庄),项目支出额度高的村(望海寺、大白头、黄官屯、南屯、后枣园、达子店),重点项目村(大白塚)的财务收支监控力度,定期组织人大、纪检、财政、司法等职能部门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察。

3、加强对农村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指导力度,提高其业务素质。针对村级财会人员文化素质低,持证人员少,业务知识少的现状,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细致讲解,提高村级会计实际操作能力。

纪检工作专题报告范文5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根据党委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制定了监察室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工作:

一、抓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半年分两次购买廉政教育书籍、光盘送到基层,提高公司全体职工的思想认识。与所属13个党支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公司中层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将廉政建设工作层层分解,实行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级级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的氛围。

二、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上半年共上路稽查90余次,行程8000多公里。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资料、各类原始记录,查处违纪行为6起,经济处罚4人次,其中3人受到了待岗学习行政处分。

三、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职工和过往司乘人员的监督。对意见箱悬挂的位置进行了调整;设立24小时监督电话(原电话为办公室固定电话,在下基层和下班时间无人接听);公布了监察室电子邮箱。让举报人员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我们反应问题。上半年共接到举报电话9次,为查获违规违纪、打击逃漏费提供极大帮助。

(二)“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工作

按照省公司党委关于“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党委的具体安排,,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改提高三个活动阶段的实施,对所属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和检查,确保“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三)发挥监察监督职能,参与公司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事、设备采购等过程的监督工作。

参与办公物品采购监督,参与了中层干部考核任用、文明奖发放以及节假日机关人员加班等监督工作,参与洛阳段养护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运维设备维护、机关办公楼所属单位的装修及设施改造等监督工作,并协助省公司审计部完成服务区经理离任的审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了监察职能。

(四)“对照职责、巩固成果、关心员工,努力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调研工作

为巩固和扩大“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遵照文件精神,于月日,按照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了动员大会,将六个讨论题目转发到各基层支部,并负责组织讨论。10日,启动“分片包干解决基层员工实际问题”工程,日分公司机关全体人员在党委中心组带领下,放弃休息时间,到所包基层各单位进行为期两天的调研活动。监察室对收到的72条职工意见进行了分析整理,向公司党委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其中有57条意见,分公司主管领导及分管部门已进行解决,有15条职工意见和建议,上报到了省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五)组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织分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党员学习豫高司纪[]8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分公司55名中层以上领导填写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并将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总上报。

(六)季度目标考核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司季度目标考核精神,扎实做好的季度目标考核工作。上半年,共上路稽查20余次,进行联合考核6次,通过二级考核工作的开展,使分公司在第一季度目标考核工作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七)堵漏增收。对于,我们除了联合进行打击外,还增加了与地方公安和军警部门的合作力度,年上半年,各基层单位与当地公安部门共签署联合治理协议9份,尤其是在开展以来,共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单位开展廉政教育不深入,流于形式。

个别基层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停留于开会,读文件、看报纸的表面形式,没有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情况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公司监察室要求什么就组织学什么,没有创新方法,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2)稽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上半年,监察室共有4人,由于人员少,工作中存在布置多、督促少的现象,降低了监察力度。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依据省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精神,针对上半年工作中的不足,下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一个中心:警钟长鸣。

预防为主,教育在先,强化监督,警钟长鸣。一是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使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二是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坚持每周政治学习制度,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开展廉政专题教育,邀请检察院检察官做专题报告,组织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干部居安思危,做到警钟常鸣。四是到监狱进行现场教育,通过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给党员干部上警示课。

(二)月月有学习,季度有汇报。

一是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倡导持之以恒、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提高的风气。二是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等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由监察室作廉政情况分析报告,同时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对个人廉政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三)定期有活动,抬头有提醒。

通过在各基层单位开展定期更新廉政专栏、举行廉政专题讲座、制作廉政标语横幅、举行专题征文活动、组织观看专题电视片、组织学习反腐倡廉书籍等活动,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气氛,拓展廉政教育形式和方法,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使全体职工在丰富多彩、轻松愉快的活动中接受深刻的廉政教育。

纪检工作专题报告范文6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科学发展、富民强县”这一主题,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积极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为建设和谐、魅力做出更大的贡献。各单位要以省、市、县党代会和县委十届二次全会及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广播电视大会精神为指导,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化发展环境是“命门之穴”的认识,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危机意识,破除思想、体制机制障碍,真正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这个根本问题,深刻认识教育在发展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真正把抓发展环境就是抓生产力、抓项目、抓发展的思想落到实处,着力使全县教育系统干部思想观念有新转变,工作效能有新提升,政务服务有新改善,实现教育率先发展,科学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学习教育。认真学习省八次党代会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特别是孙瑞彬同志在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广播电视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发展环境是“命门之穴”的思想,切实增强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懂规矩、守纪律”教育,组织“我是谁,为了谁”专题讨论,着力解决教育系统干部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振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干事业、谋发展的精神状态。

2、制定工作措施。主题教育活动要与创先争优相结合,紧密联系教育工作实际,按照优化发展环境关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认真清理制约环境建设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制度、推行效能“十项制度”为重点,量化“提质、提速、提效”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落实到每个环节和岗位,在优化发展环境中创先争优,以创先争优推动发展环境建设。

3、解决实际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谋划今年优化发展环境要抓好的几件大事要事,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要把优化发展环境与万名干部“下基层、访百姓、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活动结合起来,与我县教育系统开展的“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结合起来,有效解决一批基层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4、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把活动的成果经验通过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不断创新和完善制度与机制,着力增强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长效性。

三、活动步骤和要求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3月20日前,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专题党委(党支部)会、民主生活会、干部群众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学习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特别是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广播电视大会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懂规矩、守纪律”教育,组织“我是谁,为了谁”专题讨论,对照发展环境建设“四个方面”问题,认真查找我县教育系统思想观念、工作标准、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本单位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于3月20日前报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学习教育阶段结束后,要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活动成效进行阶段总结,形成《学习教育总结报告》,于3月25日前报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制定措施。3月20日到4月10日,各单位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每个环节和岗位的工作要求,制定并量化本地本部门“提质、提速、提效”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4月开始实行并报县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便民、利民、惠民的要求,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推出今年优化发展环境所要抓好的几件大事要事,4月5日前报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联系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要求,紧密结合“下基层、访百姓、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和“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内容,有效解决一批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年底前将解决问题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4月10日到4月底,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措施和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主题教育活动《总结报告》,于4月底前报局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把各项制度转化为我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要将制度成果及长效机制汇编成册,4月底前报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