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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审价报告范文1
关键词: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方法;全面审计法
中图分类号:F23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2-0099-02
引言
现在社会上许多审计部门片面地追求审计数量,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审计质量及审计质量引起的后果和风险;影响审计质量的原因很多,其中审计方法不当是影响审计质量的重要原因之一;不当的审计方法也有许多种,如增减审计法、抽项审计法、重点审计法等,且社会上还有一些杂志介绍并推广这些不当的审计方法,给审计人员一种误导。本文针对这些不当的审计方法进行一一分析,指出其弊病,提出并倡导正确的审计方法。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概念
从许多审计杂志发表的文章来看,我觉得有必要谈一下工程竣工结算的概念,因为发表的文章中题目大多数是关于预决算审计的,但文章却不谈预、决算审计,而只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我想他们是不是对于工程预算、结算、决算的概念不理解。工程(施工图)预算是指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当工程设计完成后,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地方规定的现行有关定额、取费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建设地区的自然和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预先计算和确定工程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对照原设计施工图,将有增减变化的内容,按照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规定,对原施工图预算进行相应的调整,进而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并作为最终结算工程价款的经济文件。竣工结算一般由施工单位编制的,经业主初审后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终审,作为业主与承包商最终结算工程款的依据。工程(竣工)决算是一个建设项目实际支出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竣工结算一、设备购置费、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项目监理费等费用,一般由业主财务部门组成的专业人员编制。因此,只有弄清楚工程竣工结算的概念及竣工结算与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决算的区别,才能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才能进一步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方法。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方法
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方法有很多种,从审计人员实际操作的和一些报刊杂志介绍来看,大约有全面审计法、增减审计法、重点审计法、抽项审计法、指标对比审计法几种,审计人员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采用哪种审计方法。正如一些文章介绍的那样,要根据工程的规模、造价的大小、难易程度、时间松紧等因素来确定,对此做法和看法本人不敢同想。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最终审计部门要根据工程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业主和承包双方要以审计报告作为他们最终价款结账的依据,就是说审计报告直接涉及到业主和承包方经济利益;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最新调查显示,这两年来,由审计报告不严谨引起的经济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这表明业主和承包商中至少有一方对审计结果不满意也呈上升趋势,这种趋势给审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审计部门要对审计结果负责,对社会负责。为了使业主与承包方双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也为了审计部门在社会上占有立足不败之地,这要求审计报告要公正、准确、严谨、科学,不能偏向任何一方,否则,不但会引起业主和承包方的经济纠纷,还会给审计部门带来许多问题和矛盾,影响社会对审计部门的信任;因此,审计结果尤为重要。影响审计结果的因素很多,有工程量计算,定额子目的套用和换算,材料数量及价格的确定,规费的计取等,这要求每个环节都不能出差错,否则就会影响工程造价,影响审计结果;要做好这一点,我认为审计工程竣工结算的最好方法就是全面审计法,其他审计方法都不容易做到这一点。
1 全面审计法
全面审计法就是将工程竣工结算书及造价有关方的招投标、合同等文件对照图纸、变更、签证、实物、国家和地方定额、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对有变化的工程量进行一一计算。对有变化的定额子目进行一一套用或换算,对有变化的材料数量及价格进行一一确定,对所有规费进行一一计取,然后直接得出审定价;由于这种审定价是直接得出的,其中每个数字、每个定额子目全都经过审查得出的,因此这种审计结果不易出差错,是比较准确的;但这种审计方法的缺点是时间比较长,如拿时间和审计结果的准确性相比,时间的长短,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就目前的社会状况来看,我认为,全面审计法应当是现阶段的主要审计方法和最好方法,社会应广泛采用。
2 抽项审计法
抽项审计法顾名思义,就是从工程结算书等有关资料中抽出一部分项目,如抽出一部分工程量或一部分定额子目进行审查,正确的便同意送审价,错误的将其更正,然后连同未抽部分一起合并计算,得出一个审定价;由于未抽审的部分不能保证其正确,因此,审计出来的结果也就不可能确保其正确性,尽管是节省了时间;显然,这种审计方法是不可取的。
3 增减审计法
增减审计法就是先以送审结算为基础,即以送审总价、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材料数量、材料价格、间接费计取等先默认其正确,然后对其结算书进行全面审查,将审查有出入的工程量差、材料价格差等取出来进行计算和套用,得出一个造价,称为补充价,将补充价与原送审价相加,得出一个审定价,审定价=原送审价+补充价。此方法看起来很严谨,计算速度又快,节省时间,且结果又相对准确。因此社会有一大部分人在使用此方法。但仔细分析,也不难发现其弊端所在。首先,审定价不是直接得出来的,而是间接得出来的,补充价是审计人员亲手算出来的,可以相信其准确性,但送审价就不能保证其准确性了,如果原送审价在材料数量上作弊的话,用这种方法根本审查不出来,在材料分析上,如用手工分析,可故意用一二处笔误或故意将小数点移位,这样进行材料汇总时,材料数量就不是原来的材料数量了,其目的就是让材料差价增加,这样总价也就增加了;即使是计算机分析材料,也一样可以作弊,即打印一份与原结算不配套的材料汇总表即可。其次,即使原送审结算书中材料分析是正确的,如果其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大多数都有偏差,计算起来也不一定快,反而会更浪费时间,因此,选用增减审计法进行审计时,因具备两个要件,一是保证送审结算中材料分析的材料数量是正确的;二是送审结算是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误差数量较少。尤其是第一条件必须具备。
其他审计法如重点审计法、指标对比审计法等都有其不同的缺点,本文就不一一分析了。总之,要想得到相对比较准确的、科学的审计结果,要选审计方法的话,应该选择直接得出审定价的方法,而不应该选择间接得出审定价的方法。我认为,目前最好的审计方法就是全面审计法。
三、例证
某教学楼工程,审计人员采用的是全面审计法,他们根据竣工图纸、签证及招标文件等,对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材料数量及价格、间接费计取等进行全面审计,都未发现问题,后来审计人员到现场发现,楼梯防滑条未做,但套楼梯定额子目已包含,铝合金窗,图纸上要求铝材壁厚达1.2MM,而实做壁厚才达1.0MM;屋面保温层图纸上要求的是沥青珍珠岩,审计人员打开屋面一看,是水泥珍珠岩。仅此三项在原来基础上核减23万元,最后相关部门和个人也得到了相应的处罚和批评。我想这次审计人员用的是全面审计法。如果是重点审计法或者其他方法,不知还能发现这些问题吗?
四、建议
工程竣工审价报告范文2
在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世博段工程建设中,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费用也是投资控制重点,主要是搬迁工程费。轨道交通工程搬迁工程情况复杂、品种多、时间要求高、费用确定难度高。特别是世博园站位于上钢三厂内,上钢三厂计划维持生产至2007年底,厂区内的上钢中路和部分地下管线须保持运行,部分厂房和主变电站拆迁与施工工期交叉,该车站的水电接入也须进一步协调。为此,我们多次走访了上钢三厂征地与拆迁办公室,在保证项目总控制节点(即2007年3月1日开工,2010年2月28日竣工)的前提下,通过多次的现场调查、了解场地提供条件等工作,对工程节点进行优化调整,使工程实施更具有可操作性,节约工程造价。在管线的搬迁工作中,存在着管线的搬迁人(施工者)又是管线的产权人和管理人等因素,且管线的搬迁施工不参与招标竞争,这种现状给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带来了一定的特殊性和困难。为此要积极做好现场踏勘,收集第一手相关管线的原始资料,参与搬迁方案的讨论与确定,注重相关的合同条款,特别关注合同价的计算依据和方法,并及时做好不同搬迁方案的费用分析与测算,选用最优化的搬迁方案,从而节约国家投资。
2施工阶段
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世博段工程主要在地下施工,工程地质、水文条件都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设计变更的审核、工程索赔费用的处理、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是该环节的重点[2]。在具体实施中必须根据总体安排,按项目概算对照各类合同予以切块分解分析,建立投资控制目标值,参与各类合同的审核与谈判,编制相关的审核意见书,定期编制月报、年报,反映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编制概算执行动态分析报告。并需制定设计变更审核流程和索赔处理控制流程,及时做好施工中设计变更和索赔费审核,对设计变更、对造价影响加强分析与测算,发现超概情况及时编制专题分析报告[3]。加强合同管理,以合同为核心,确定以合同为依据的意识,在合同相关约定基础上开展工作。参与合同的修改、补充工作,重点考虑其对投资造价的影响。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用款计划,及时做好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审核,建立相关的合同台帐,做好月度支付登记。建立档案制度,建立合同台帐,保存好招投标文件与合同文件,并收集与工程有关的文件,需要特别注意有变更情况的图纸和会议纪要,将签证单、变更单统一编码后保存。
本工程作为世博园区专用交通联络线,机电设备所占比例大,规格、型号品种多,涉及的专业面广,所占投资额度大,技术含量高,关键部件、配件进口比例高,且各专业间接口繁多,专业间配合工作量大。因此,需收集整理具备有关设备供货能力的供货商,结合工程特点,按生产商的能力、规模、产品性能、业绩、国产化率等,并进行分类、汇总,力求最广泛地了解潜在投标人的名录及产品状况。为了满足施工计划为条件,综合考虑制造周期、运输、保险、仓储能力等因素,编制的工程进度网络计划,以有利于吸引较多投标人参与竞争以达到降低货物价格、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的目的。并提出恰当分标和分包建议,以免设备部件过早或过迟到货而支出过多保管费用及占用建设资金。
3竣工阶段
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世博段工程管理范围涵盖了设计、监理、前期工程、土建实施、装饰装修、铺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永久电力系统排设、联动调试、试验运行等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整个实施阶段共签订合同超过200份,专业分类多,因此在竣工结算时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a)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结算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结算审价工作;(b)在完成竣工结算审价后,认真清算合同支付数据、清算甲方供料的抵扣、质保金的抵扣等,为财务决算做好准备;(c)工程竣工结算全部完成后,编制项目竣工审价汇总表,并对照概算,编制概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对主要节超原因作综合分析说明;(d)整理全部合同和相关资料,并制作相应的清单,办理资料移交归档。
4投资控制难点及针对性措施
本工程包括3个车站、4个区间的主体土建、安装、装饰等工程,是与深基坑施工、盾构施工、联络通道施工等多项施工工艺相关的综合性重大工程。涉及专业广,有建筑装饰、市政、轨道、通信信号、设备安装等,而且工程地处城区中心,在施工期间将对周围环境、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的影响要求很高,也是保证本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同样,要做好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控制也提出新的要求,在实践工作中,我们针对项目的特点、难点,制定了控制措施。
4.1设计阶段
在工程设计阶段采取如下措施:(a)对各类设计方案进行造价上的比选,测算各种经济指标数据为招标人优选设计方案提供参考;(b)建立设计限额目标,实行限额设计;(c)遵循“概算不超估算,施工图预算不超概算”的设计原则;(d)实行多方案设计、优化设计;(e)设计合同要有奖罚条款的约定,特别是对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要追究责任。
4.2招投标阶段
招投标阶段是投资控制工作的重点,轨道交通招投标工作量大、标段划分多、专业分类多,其中招标文件的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及限价的编制是工作的难点。针对上述情况,采取以下措施:(a)在组织上得到保证,配备专业人员做好招标工作;(b)针对现场情况,根据项目的特性,提出针对性的意见来丰富招标文件,对有些可能会发生变化的子目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好,例如:地下连续墙可能加深时,围护、支撑、降水等可分别作为一项包干使用;(c)采用施工图招标,尽量减少招标图招标;(d)在限价编制时,需注意概算控制值,近期类似工程的轨道交通相关经济指标和有关单价,同时考虑工、料、机的市场价格变化因素。
4.3前期动拆迁与管线搬迁阶段
前期工作由征地补偿、动拆迁、管线搬迁等工作组成,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且占工程造价比例较大,加之轨道交通路线长、动迁单位众多,且盾构区间大都不采用征地的形式,而实际盾构穿越可能影响该土地的使用价值(主要指有开发价值,而暂未开发的地块),其无形损失的索赔难有标准可参照,该环节的工作也是投资控制的要点和难点之一。
4.3.1土地征用补偿及动拆迁的具体措施(a)土地征用补偿及动拆迁的投资控制需要掌握详细的项目清单,包括土地征用范围和面积、动拆迁房屋面积等。再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以及与地方政府签署的有关合同、协议等进行审核,并以设计概算中的相应项目作为目标成本进行控制。通过多种渠道摸清土地征用范围和面积、动拆迁房屋面积和结构类型等数据;(b)根据项目的地面建设施工实施范围和工程计划,参加各类工作协调会,介入前期的调查工作,积极做好现场踏勘、现场记录工作,落实本项目的范围与界面;(c)参与周边环境等的核查工作,深入现场,掌握基本数据和情况,认真收集各种资料,及时提出意见和报告,为决策层提供参考性意见和建议;(d)针对不同的投资渠道,采用不同的费用控制办法,编制沿线前期动拆迁费用计划,根据动拆迁范围提出拆迁成本、费用和资料,经审核确认后将作为付款依据;(e)对沿线开发需要进行的待征地,督促代办单位单独办好待征地手续,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一并将该待征地包括(资料)移交归档。
4.3.2管线搬迁的具体措施(a)在与物探公司签订合同时,事先约定物探成果的准确度,对漏探现象进行预防及分析,并制定奖罚措施,以督促物探的准确性。(b)在物探、现场调查、研究管线图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计算以及结合以往的成本数据进行谈判,对于必须搬迁管线的费用控制实行“跟踪监理”,即首先由管线单位上报搬迁费用预算,经审核后作为该管线搬迁的计划费用。然后,在管线搬迁完成后,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原预算书为依据,对管线搬迁单位上报的结算进行审核,确定管线搬迁最终费用。目前管线搬迁工作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存在垄断的因素,特别是水、电、通信、煤等涉及的“四大公司”管线搬迁,一般要求先支付合同价的50%~90%才肯开工,因此合同价的审定就成为关键。(c)根据实践经验,对临时管线的铺设必须重点分析,“四大公司”系统内的设计院往往采用临时管线进行过渡,因此必须仔细分析旧管能否利用,以及临时管线管径是否太大等合理性问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浪费。(d)对管线回搬时,需注意回搬工程量的确认。
4.4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包括各标段合同的会签备案、用款计划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及支付、设计变更产生工程费用的增减、工程索赔费用的处理以及投资的动态控制等。
4.4.1在工程进度款审核与支付控制流程中(a)根据施工形象进度报告及承包人的合同,核对承包人工程实物完成量,结合投标报价计算施工单位完成的产值,核定形象进度款,并扣除预付款、质保金、尾款等费用后核定当月实际应付款;(b)将已批复的工程变更及索赔款项一并纳入月度产值中;(c)计算已发生的暂定数量、暂列金额部分的工程量及工程款;(d)审核与工程有关的杂费。
4.4.2在设计变更审核控制流程中(a)建立工程变更核查机制,暂定数量(如签证)、暂列金额的核查机制;(b)计算变更工程量及金额,根据合同条款对承包人申报的工程变更增减内容进行审核,包括暂定数量(如签证)和暂列金额的审核,提出审核意见;(c)在工程实际开展后,将所有的工程变更批复同意后的工程变更登记入册,并列入月度成本报告中。
4.4.3在工程索赔处理控制流程中(a)建立索赔管理系统(包括工期及费用的索赔),为建设单位提供可能存在的索赔警告(主要依据是招投标文件,合同等文件);(b)建立反索赔管理系统(包括工期及费用的反索赔),以书面形式提供可能存在的反索赔意见;(c)审核承包人的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依据的时效性、有效性和费用的合理性;(d)参与工程例会、索赔谈判会议并提供合理意见;(e)为可能发生的仲裁事项提供专业性意见;(f)索赔的投资控制,应以“实事求是、合理合法”为原则,必须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要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补充合同及各类相关文件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确定索赔费用;(g)轨道交通的地下工程部分情况复杂,经常有不明障碍物等出现,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处理方案且备案,遇紧急情况必须马上处理的事后要补报。对上报预算进行审核,及时了解索赔情况。
4.5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
机电设备工程包括: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通信工程及综合监控系统、OA系统、信号系统、屏蔽门系统、气体灭火系统、FAS、BAS、AFC、环控系统、车辆、垂直电梯及自动扶梯等,涉及的专业面广。针对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分阶段的投资控制主要方法及措施如下文所述。
4.5.1接口工作划分轨交工程是涉及三十多个专业,关系复杂,技术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尤其是机电安装工程,各专业承包商间存在相互提供功能接口和大量的工程配合。(a)与土建及装饰工程间存在接口预留配合工作;(b)分阶段实施的轨道交通线存在与上游线及下游线间界面划分,接口配合工作;(c)换乘站存在与其它轨道交通线接口部分界面划分、接口配合工作。
4.5.2强化接口工作管理(a)加强施工图设计中关于各专业间接口部分界面划分审核、设备选型及制式匹配审核、互提接口是否匹配审核、土建装修预留机电专业孔洞位置、预埋管线、预埋钢结构等符合性审核;(b)敦促设计细化接口设计;(c)在施工阶段,建立动态投资控制台帐,将接口管理事项纳入其中,对各专业机电承包商接口管理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相应建议或纠偏措施。
4.6二类费用
其他费用中所涉及内容、单位较多,其中有些合同价的计算有计费标准,有些合同价的计算无计费标准,给投资控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具体措施为:参与合同的谈判与会签;在合同签订之前,参与合同价的审核。(a)对有计费标准的合同,以计费标准为依据进行审核;(b)对无计费标准的合同,可以通过议标、比选的方式确定合同价;(c)尽可能提供示范文本,供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采用该格式。
4.7竣工结算阶段
4.7.1竣工结算审价内容(a)全部和分阶段工程完工或终止后,对承包人报审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b)对合同的暂定数量部分及金额重新计算;(c)处理遗留的工程变更及索赔事项的评估、计算、谈判工作;(d)评估承包人执行合约的情况,扣减承包人未完成和不符合要求的部分。
4.7.2竣工结算审价成果根据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市场价格情况,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价报告,并得到承包人、建设单位签字、盖章认可。
4.7.3具体措施(a)分别委派专业造价工程师对项目进行事中(跟踪审价)、事后(竣工结算审价)相结合的审价方法,提高竣工结算审价效率;(b)首先分别对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进行审价,建立审价分报告,然后以标段为基础建立各标段审价总报告。
5结语
工程竣工审价报告范文3
【关键词】工程结算,现场签证,风险应对
中图分类号:F83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工程结算现场签证对结算是一个很重要的依据,在整个工程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工程结算现场签证是存在风险的,我们应该积极的规避这种风险。
二、现场签证对工程施工的影响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现场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以证实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即达成的补充协议。一方面,是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以外及施工图预算中没有包含的而现场又实际发生的施工内容,如地下障碍物的拆除或恢复,人力不可抗拒灾害造成的损害,措施性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施工现场受各种因素的限制而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等等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工期、损失等变化;另一方面,就是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合同价等于中标价加签证变更费用及合同规定允许调整的有关费用,它具有鲜明的契约特点,是施工索赔的主要证据,也是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影响单位工程造价主要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技术核定单、材料代换等5个部分。其中,现场签证作为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之一,其漏洞最多,管理比较困难,人为因素多,相比较而言引起的争议也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从自身角度出发,在谋求各自最大利益化的驱使下,导致现场签证错综复杂,给工程结算造成很多的困难。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减少结算时的纠纷 ,是直接关系到工程成本、工程进度和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关键。
三、建筑工程签证存在问题
1.工程签证泛滥成灾,一个大的工程项目,少则几十份,多则几千份。
2.工程签证缺少原始资料,不能提供完备的证明文件,如现场照片、录像等。
3.工程签证要素不全,不及时办理
签证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有这种情况,执行完发包人的指令后,未及时办理签证,在发包人口头答应的情况下,事后靠追记补办,甚至在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以致在结算审计时双方代表还争吵扯皮,影响了现场签证的严肃性,也影响了审计判断,影响了工作效率。工程签证应有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共同签证,有的还要项目管理、跟踪审计单位签字认可。以至于在审计时,发现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只找某一方签字,有的仅有数量没有单价,更有甚者仅签据实结算。
4.建设单位与现场监理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造成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
5.签证人员对定额费用组成缺乏了解,对定额中的各项费用项目的概念混淆不清。如工完料尽,建筑场内的垃圾清理费用已包含在间接费中,但仍有垃圾外运工程量的签证。
6.不规范的现场签证
许多签证建设单位签上“同意”、“属实”等字,没有附图与详细资料,工程量无从核实,定额子目无从确定。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四、工程结算现场签证风险的应对
1.施工前期现场签证的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在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合同,将合同双方所涉及的重要经济利益在合同中加以约定,使之成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就显得尤为重要。律师,特别是作为建筑企业的法律顾问的律师,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制定合同文本时,对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等重要条款,尽可能制定完备,用语明确具体,文字严密准确,尤其是竣工结算审结的期限和后果。
2.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的管理
(一)、凡涉及到现场结算的签证,施工人员必须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为依据,研究合同的细枝末节,熟悉定额及有关文件的详细内容,善打“球”,将在施工现场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而在合同条款以及定额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工作内容,及时以签证的形式和建设单位,监理人员交换意见。
(二)、在办理签证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要对现场情况了如指掌,对施工做法、工作内容以及材料使用情况要实测实量,心中有数,防止出现不了解情况的假报和冒报。此做法用意可能是好的,但产生的后果是事与愿违的,一来办不成签证,二来使建设或监理单位觉得此人不可信,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差,给今后的签证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利于管理工作的进行。
(三)、签证本身要有效。这就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此外签证的签字及盖章等于续要齐全,符合要求,这就为顺利结算奠定了基础。
(四)、由于签证涉及到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现场结算的经济利益关系。那么在签证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如何正确处理好与他们的关系,不仅是签证工作本身的一个问题,而且还影响着施工过程中其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在施工现场对现场结算的签证,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证进行对比,这是对现场结算签证的一个原则,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善始善终的坚持这个原则,严把现场签证关,防止乱签证、重复签证。
3.施工完后经济签证的管理
(一)、加强签证的收集和整理,对现场结算的签证和与建设单位的签证都要有记录,并按顺序进行编号、对比和核对,做到与建设单位没有漏签,对现场结算没有多签或重复签证,没有糊涂帐。
(二)、经过整理后的签证资料,要及时反馈给预算部门,做为结算的一部分及时进行决算。
(三)、对现场签证结算价款的确定,应做到合同中已有合适单价,需按合同,合同中只有类似单价,可以此为基础确定签证价格,合同中没有单价的情况,要与建设单位签证对比后,确定单价。及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当承包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后,应在约定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与竣工验收报告,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4.及时做好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的送审和签收工作
(一)、承包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文件。
(二)、送审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文件须完整、齐全,并应严格按照有关约定提交;
(三)、送审结算报告时制作载明日期和总造价金额的《工程结算报告签收单》,由接收结算报告的发包人的签收,而且是发包人中有签收资格的人签收,如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师、驻工地代表、项目负责人,加盖发包人的单位公章。在发包人拒绝签收的情况下,应采用公证邮寄送达或律师见证的方式送达。
(四)、当发包人审核结算文件逾期未答复的,承包人应及时发函要求以送审价作为结算造价。一旦发包人超过约定审价期限,又提出要求承包人提交补充资料或进行工作量核对要求时,承包人可不同意,要求按照送审价为准进行结算。以上以承包人送审结算价为准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在每个步骤都不能失误。只有承包人完全依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才能在最后的工程结算阶段牵制发包人,避免其以拖延审价来达到拖欠工程款的目的。
五、结束语
现场签证是工程结算中不可避免的,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各个阶段的管理和经营,才能减少现场签证的风险,控制工程造价,以实现施工项目的利润最大化,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1]李惠强.建设工程监理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2]杜红琳.浅谈如何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工作[J].中国工程咨询,2003,(12):3132
工程竣工审价报告范文4
【关键词】 学校 基本建设 审计
【中图分类号】 G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962(2012)05(b)-0147-01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也逐年增多,学校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近几年来,政府对学校危房改造力度的加大,学校撤并和新建带来的固定资产大规模投入,学校基本建设步入了增长快速期。但目前,由于学校普遍存在着重教育而轻后勤,在财政资金投入和非营利性教育模式的趋使下,学校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存在预算管理不科学、资产管理不规范、重投入而轻管理现象等诸多问题。
1 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审计的必要性
由于学校长期属于公益性质且校长基本都是教师出身,学者型法人重教育轻后勤,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学校领导认为,学校发展主要靠投入,而投入主要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拨款,进而导致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普遍薄弱、水平偏低,无法与当前的教育发展趋势相适应。其次,学校在资产管理中,重买轻管的现象比较普遍,对基本建设重投入而轻规划,在基本建设预算中往往扩大预算数据或超标准、超规模建设,进而导致预算资金不足,有时不得不占用学校的正常教育经费,使得日常教育开展受制于经费“瓶径”而效率不足,亦损害了教师和学生权益。
2 如何做好学校基本建设审计工作
2.1 事前预审
事前预审是指学校内部审计部门或委托的中介审计机构对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招投标过程的审查。主要研究学校的新建、改建或扩建某个建设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安全,在经济上是否合理。
2.1.1 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查
因为工程项目的基本原则是否正确,技术经济方案是否最佳,是决定建设工期长短,投产后能否取得更大的使用效率的关键阶段,因此,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具有重要意义。
2.1.2 对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式审查
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总投资是建设项目的重要内容,不同的投资方案会直接影响到教育规划,工程进展和学校学生的容量,也影响到学校的教育工作开展的效能。
2.1.3 对工程招投标的审查
为了使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更好地采用先进的技术,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提高学校基本建设效果,保证学校校舍的安全,对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原则上都应该采用工程招标。审计部门应结合国家《招标法》的相关要求,制定出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监督制约机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杜绝某些不法行为的发生。
2.2 事中监督
2.2.1 对建筑材料、设备选购与管理的审查
在当前建筑市场产品良莠不齐,低劣的建筑材料充斥市场的情况下,把好建筑材料关、设备购买关十分必要。在具体审计中应注意做到:审查学校基本建设采购是否编制预算和计划采购;审查材料采购是否按供应单位开具的发票如实入账,其价格与合同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规模的现象;学校基本建设采购是否坚持了“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是否由建设单位验证同意;审查建筑材料和设备是否有《合格证》、《检验报告》和本地区的《建材准用证》;审查材料采购入库是否有严格的验收制度,是否有材料领用手续等。
2.2.2 对建筑工程合同条款审查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合同条款审计,包括合法性、严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查,这是防止合同纠纷、提高合同履约率的重要措施。审计主要内容包括:审查学校基本建设合同标的物是否明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审查学校基本建设合同中凡涉及到数量、价款、期限等条款时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且双方在意思表达上准确无误,不能存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措辞。
2.2.3 对施工管理审查
施工管理审计包括建设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加强施工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审查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审查学校基本建设超过一定规模是否实行了监理制度,选择监理单位是否采取了招标的办法;审查监督在学校基本建设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监督情况,是否制止了施工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现场施工人员是否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是否按图纸、规范施工,检查施工单位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等。
2.3 事后审价
事后审价是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价,应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3.1 对工程竣工决算编制依据的审查
学校基本建设竣工决算编制的依据的审查包括:审查学校基本建设决算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执行情况。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初步设计进行,学校基本建设有无预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依据结算的相关规定,审查各项取费是否正确,与修正后的预算是否相符,是否符合合同的有关条款等。
2.3.2 对工程竣工决算变更签证及工程量的审查
审查学校基本建设设计变更签证是否按规定流程办理,并依据竣工图纸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真实、正确;审查所列各分项工程名称及计算单位、工程数量、套用的预算定额单价、合价是否相符,有无错套定额、高估冒算现象;审查各项取费是否正确,与修正后的预算是否相符,是否符合合同的有关条款。
总之,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审计,不仅可以有效节约教育资金,并且可以有效地杜绝豆腐渣工程,预防腐败,为“安全校园”建设提供保障。当然,随着审计力量和条件的逐步具备,学校基本建设审计将一定会更加全面,审计质量一定会越来越高,进而为学校财务管理和日常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1] 建锋.高校基建审计的风险与措施[J1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06(3)
工程竣工审价报告范文5
关键词:工程管理 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5(b)-0160-011 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1.1?确定合理的项目规模
从规模效益的规律来看,项目的经济效益能够随和生产规模的扩大而增加,
然而,生产规模并不是可以无限扩大的,它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比如说市场因素、环境因素和技术因素等。市场因素是制约项目规模扩大的最主要的因素,而政策因素以及各种环境因素也会对项目的建设、生产和经营造成影响。
1.2?制定合理的建设标准水平
建设标准的内容包括建筑标准、工艺装备、配套工程以及劳动定员等的指标。建设标准的编制、评估和审批是判断项目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工程造价是否合理的客观尺度。建设标准能否工程造价起到控制作用,对项目建设起到指导作用,关键在于建设标准是否制定的合理。
1.3?合理选择建设地区和建设地点
选择建设地区和建设地点时应该尽量的靠近燃料提供地和产品消费地,如法如果同时满足了这两个要求,就可以项目完工后减少原料、燃料以及产品长期运输的费用,缩短流通时间,降低生产成本,可以有更多的流动资金来周转,避免重复建设,节省投资成本。
1.4?确定先进经济适用的生产工艺
(1)选择先进的工艺方案。工艺最基本的标准就是先进适用。(2)经济合理。从几个不同的工艺方案中,分析各个方案的能源消耗量、劳动需要量以及投资数量等的区别,分析成本和质量方面的差异,进行反复比较,挑选最经济合理的工艺。
1.5?合理选用设备
选择合适的设备可以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1)最好是选用国产设备。(2)要注意进口设备能否和原材料、部品部件以及维修能力配套。(3)要注意进口设备能否和和厂户、国产设备之间配套。
2 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2.1?完善工程设计阶段的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手段,得到了有关部分的广泛运用。工程设计分为三个阶段: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为了避免因对工程设计的三个阶段的重视程度不同而影响到工程造价的控制,在设计招标阶段要把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都引入到竞争机制,通过招标完成。
2.2?增强标准设计意识
工程建设的标准设计必须要遵循科学依据,根据工程的实践经验以及科研成果唉设计。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积极的采用颁发的设计办法,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擅自更改设计。严格按照标准设计来实施项目可以有效的节约建筑材料降低工程造价。
2.3?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将设计、采购和施工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公司来承包,由承包商来全权负责工程造价、工期和质量。这样承包商更好的从工程的整体设计和施工的全国程考虑和处理问题;助于更好的分配材料、设备的采购以及现场的施工安装;能充分调动承包商工作的积极性,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
2.4?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
设计单位要认真的对图纸进行审查,将图纸中的错误减小到最低。如果图纸不完善或是设计深度不够,就会造成施工阶段出现设计变更,增加投资。
3 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
项目实施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量的计量以及索赔管理等。项目的实施阶段是工程投资发生的主要阶段,业主和承包商都应严格按照合同来办事,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的清单加强施工管理,尤其是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控制好工程的索赔工作,保证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工作内容的增减以及监控程序都符合合同规定。尽量将设计变更降低到最少。导致设计变更的原因有很多:客观因素和自然条件的变化造成实际项目与招投标时发射发生偏差,工程设计不够完善导致工程实际和提供的图纸不一样,建设项目的一部分功能发生改变等。现场签证也是很重要的工作,现场签证工作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今后的结算工作,也影响到业主的经济利益。因此要严格管理现场签证,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 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整个工程造价控制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如何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其实也反映了发包方和承包方管理工程造价的能力。要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就必须要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以及各种签证材料等竣工结算资料。在收集资料时要注意资料的有效性。比如由原设计单位下达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人员签名以及相关印签才能执行变更。现场监理的签证要由甲方工地负责人盖章并得到设计人员的认可等。我国有很多的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出现施工承包方在结算书中多算,发包方想尽方法砍价,为此引发各种矛盾,导致工程得不到及时的结算,一拖再拖,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使用和建设工程造价的确认造成严重的影响。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条款以及计价的规定,结合施工过程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引起的建设费用增减的情况来编制经济文件,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一定的依据,经建设和监理单位签认以后来表示工程的实际造价,按照合同规定办理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阶段是考核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标志着工程开始转向生产或使用。在这个阶段根据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协助建设单位对竣工工程实行分阶段的结算,并提交完整的审价报告,目前在很多的工程项目建设中,竣工结算阶段和施工阶段都是交错进行的,以方便及时的了解投资控制情况,及时的消除隐患,有利于下一次的投资。
5 工程后评价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还应该做好工程总结,认真分析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全部过程,总结在整个工程造价控制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分析在各个阶段造价控制中的失误,找出失误的原因,对管理措施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建设方的管理工作能更加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并在实践中不断的完善,以进一步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完善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
6 结语
总之,工程造价控制是建筑管理的关键部分,它始终于贯穿于工程建设从设计到完工的全过程,所以必须把它作为建设工程中的核心工作来抓,利用有效的措施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范玮,刘艳梅.论工程管理中的造价控制[J].价值工程,2011(12).
工程竣工审价报告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石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合理控制工程投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石庄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是指使用镇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道路、桥梁、市政管网、公用广场、公共设施、交通水利设施、污水处理、路灯绿化、居住建筑、河道整治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其他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项目的立项
第五条按照石庄镇人民政府及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石庄镇工程建设年度建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二)项目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三)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设想;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五)项目的进度安排;
(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分析。
第六条工程项目年度建议书一般于上年度十二月份编制完成,由财政所牵头会审后,上报政府批准,并列入年度预算。
第七条对零星工程、特殊急办的新增项目,由条线主管领导牵头评审后报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概算总价在三万元以下的急办零星工程,在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必须于7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八条已经立项工程应包括实施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内容,其附属工程及临时工程不再另行立项。需要报市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九条特大工程建设项目须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由建设服务中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
第三章规划设计与评审
第十条根据已经立项项目的建设内容,由建设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确定项目的设计要点、技术参数、时间节点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
第十一条勘测设计单位的选择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特殊情况或时间紧迫下,经招投标管理工作组对设计单位的资质、信誉审核,采取跟标等方式比选商谈,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确定设计单位。
第十二条项目的设计应采用最优方案,对特大工程项目或技术含量高、影响外观形象的项目应采用多方案比选的方式确定。
第十三条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工程项目,分别组织设计方案的评审。
1.对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规划设计工作组组织,邀请主要领导参加,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对石庄镇的整体形象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项目还要邀请市领导、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评审,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意见。
2.对总造价在50万元以下,且无特殊技术要求的建设项目,由规划设计工作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邀请条线主管领导参加评审,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初步设计会审意见及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一般工程设计应在2个星期内完成,重大项目或技术要求复杂项目可适当延长。
第四章工程预算及招标
第十五条设计方案确定后,由镇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或中介机构按照相关定额和规定,编制工程预算,在镇纪委指导监督下,编制标底,然后由镇招标工作组按程序进行招标落实施工单位。
第十六条一般工程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50万元以下工程,由镇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按照市场询价或指导信息编制预算,工程最高限价(标底)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
第十七条镇招标工作组应根据工程造价,采用不同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1.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单座桥梁改造估算投资额在20万以上、装修工程估算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入市级公开招标。
2.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单项工程,可由镇招标工作组组织公开招标。
3.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或工期要求特别紧的镇政府急办工程,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可采取议标、直接发包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第十八条施工招标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最高限价、评标方式、工程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正式对外。
第十九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由镇招标管理工作组起草,经镇主要领导、纪检领导同时审阅修改定稿,在市级公开招标的必须报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后,公开招标。
第二十条竞争性谈判(即议标)由招标管理工作组邀请相关领导和部门人员共同参加,到会人员均在工程招投标确认表上签字备案,并作为工程档案归档。
第二十一条直接发包的项目,必须履行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并报镇纪检部门备查。
第二十二条通过招商方式落实的投资(实施)主体,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招商办法的主要精神,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可不进入招标程序,但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章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三条通过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订立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审查备案。
第二十四条工程建设应严格实行合同管理,由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负责合同的起草、收集、并统一编号,分类管理。
第二十五条合同实行会签制,由纪检、财政、招投标及相关责任人共同审阅会签。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原则上根据工程类别经纪检、财政、招投标共同会签后,由主要领导代表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议标确定的或直接发包的工程报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分管领导签署合同。
第二十六条各类合同文本必须报党政办公室、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备案。
第二十七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的订立,原则上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一般应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除给乙方壹份外,其余送建设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备案。甲方的合同正本保存在工程财务档案中。
第二十八条凡不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办理报送备案手续的工程,原则上不得开工建设,不得申报和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九条建设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等相关部门应对合同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提出批评警告,责令改正,并记入诚信档案。新开项目支付第一笔工程款时,必须有分管领导、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现场代表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合同履约记录情况及执行意见。
第六章项目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及协调的责任主体部门。
第三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项目的监理单位必须进入招投标程序确定。不足公开招标标准的应采取竞争性谈判(即议标)的方式,或根据同时期、同类型项目择优选择信誉好、价格低的监理单位进行协商,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定标。
第三十二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应派员常驻工地,并经常监督、检查监理机构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的情况。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三十三条施工前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由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等实施主体参加。
第三十四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应当定期考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见证取样的有关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指定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在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工程验收阶段,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建设服务中心、五大责任主体单位应联合参加。
第三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在招标范围内原则上不允许发生现场签证。对确需要认质认价的,由建设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参加共同确定。
第三十七条如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工程变更的,须按本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此类变更可由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出。
第三十八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收到上述要求进行设计变更的材料后,对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报建设服务中心审查同意后,由建设服务中心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建设服务中心的书面通知办理相应的设计变更手续。
第三十九条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凡涉及建设内容调整或设计变更,必须事先履行变更手续,同类变更数额在叁万元以下的,应由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牵头,建设服务中心和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审查确认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调整金额在叁万元以上或超过合同总价的10%范围时,必须在三家会审一致的基础上报镇主要领导批准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签订及备案程序同原合同。
第四十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代表业主审查工程变更的落实情况,所有变更都必须手续齐全,未按上述规定程序批准的变更,或未获得批准便先行施工的,竣工时不予验收,结算时不予承认,同时对擅自变更的单位记不良记录一次。
第七章项目竣工验收
第四十一条工程竣工后,由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组成部门及人员包括:镇分管领导、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纪检部门及市级相关质量监督部门专业人员参加。
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竣工报告;
(三)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五)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六)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需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八)其他文件。
第四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周向建设服务中心递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服务中心收到工程竣工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原则上十五天内组织验收;
(三)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
1.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检查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的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方可签署竣工验收单。
第八章项目预审、终审和结算
第四十四条工程项目实施完毕,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编制竣工结算,报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进行结算预审;未竣工或未通过验收的工程不得进入结算审价程序。
第四十五条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应按原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进行编制。对预审核减率超过10%的结算书,将发回原单位重新编制,并酌情扣减施工单位工程款。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应在施工单位结算书送达的1个月内完成初审,特大项目可适当延长。在通过初审后,施工结算书将送至相关资质部门进行最终审核,终审应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审核完毕。
第四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建设工程款的拨付应以终审结算价格为支付依据,由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编制工程付款支付计划。
第九章工程的档案、移交及管理
第四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镇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凡是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接管单位必须及时接收。涉及到需要增加运行、养护、管理等费用的,由接管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费用预算申请报告,但不影响接收工作的进行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十八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竣工文件整理存档,对工程设计图、设计变更、竣工图部分报建设服务中心备案存档。
第四十九条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对拒不履行义务或不及时履行义务造成影响的,由镇物业管理办公室代为履行,所需经费及一定的罚款由物业管理办公室开出扣款凭证从尾欠工程款中扣除。质量保修期满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服务中心及接管部门提出保修期满确认申请,建设服务中心组织验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