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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管理机制范文1
一、阐述公共危机管理
公共危机就是,因某一个事件的爆发对社会秩序形成巨大冲击,对大众正常的生活、工作、以及生命财产构成威胁,要求政府和社会采取紧急措施加以应对的危险状态。公共危机管理就是公共管理机构通过建立危机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障人们正常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目的是为了提高危机发生的预见能力、危机发生后的救治能力以及事后的恢复能力。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种特殊状态和特殊形式。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是政府。
二、中国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
我国关于公共危机管理的早期研究主要是国际政治的方面。“非典”危机让公共危机管理收到了更多重视,陆续有学者出版有关的研究著作,这些著作将公共管理研究的领域扩展到了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以及公共服务等。一些新的研究课题、研究机构也不断涌现,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碍于研究时间,研究成果也并未涉及更深层面,这就需要与西方进行学术交流并不断培养本土人才。
三、案例分析――以临沂市治污危机为例
2015年上半年,山东开展全省环保大检查,共检查企业25551家。其中,查处违建项目和违法排污企业1430个、878家。对1299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处罚金额达6089余万元。全省环保公安联合执法645次,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污染刑事案件99起。2015年1月,新环保法正式实施,2月25日环保部公开约谈临沂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新环保法实施之后第一批被约谈的城市,代市长张术平表示绝不会有第二次约谈。重压之下临沂猛药治污,截至2015年7月,163家企业停产,近400家企业限期整改。2015年上半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指标改善幅度均居全省前列,其中,细颗粒物(PM2.5)同比改善24.8%,列全省第一;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改善11.6%,列全省第二;二氧化硫(SO2)同比改善35.4%,列全省第一;二氧化氮(NO2)同比改善16.9%,列全省第三;“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增加了19天,列全省第六;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了19天,列全省第一;获得省级财政发放的生态补偿资金979万元,列全省第一。面对此次临沂铁腕治污,有人给出16字评价:“空气好了,经济差了,民众点赞,企业抱怨”,这就形成了一种非常复杂的各方利益焦灼在一起的局面。
四、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建立的必要性
1.发展需要
十以来,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我国的发展劲头十足,目前已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但是,社会转型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加上近年来自然环境的变化、国际社会复杂的形式,各种类型的公共危机频发,已经影响到了我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经济全球化、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的时代背景下,公共危机已由非常态化转变为常态化,成为社会管理中不可回避的重大挑战。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成为衡量政府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因而建立一套较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形成有效的政府制度安排,及时有效地处理危机,已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
2.强化政府职能
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政府正在进行积极地职能转变,政府在危急时刻提供关键性援助至关重要,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可以进一步强化政府的职能作用,使得政府与社会彼此独立又相互依赖。
3.研究起步晚,基础薄弱
我国进行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相较于西方起步晚,研究程度薄弱,正处在吸收借鉴西方研究成果的阶段,还没有针对我国国情形成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理论,所以,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的过程中将会不断促进对公共危机管理理论的研究,对于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具有学术上的意义。
五、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建立的主要内容
1.制定长期反公共危机战略规划。
制定战略规划是为了有一个明确的公共危机管理目标,并确切落实有关公共危机管理部门中每个人员的责任和任务,防止各个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责任不清。而且,正确的战略可以保证组织资源和环境的良好匹配,提高可执行性。
2.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机制。
健全的法律法规使政府在面对突如其来的公共危机事件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有利于增强政府处理危机的能力,它是政府进行管理行为的保障。因地制宜,是各地政府根据各地的历史渊源、风土人情来制定的既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又有利于其可持续发展的法规。
3.建立科学的公共危机管理结构体系。
建立科学的危机预警监测系统;强化政府工作能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公共危机管理机制范文2
就公共管理部门而言,公共危机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公众对有关政策、法规的不完全理解。有的公众甚至认为一些政策有失公平,这使得公共管理部门在政策执行时遇到较大阻力。比如在个人所得税改革过程中,由于公众对改革的不理解,出现了多种声音,进而引发成牢骚,甚至有个别人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二是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运用引发危机。自由裁量权是法律、法规赋予公共管理部门的一种“机动”权力,但它是一把“双刃剑”,合理、适度运用将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保护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反之则会出现“异化”现象,给权力寻租创造条件,对公民的合法权益构成威胁,给国家、社会带来损害。三是由于行政人员自身素质低导致的风险。有些行政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凭习惯、凭经验随意执法,凭意气盲目执法,论关系、讲人情胡乱执法,从而引起行政相对人不满,引发不必要的纷争,造成公共危机事件。四是公民抵抗执法引发的风险。据报道,目前我国暴力抵抗行政执法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抵抗行政执法引发的公共危机,不但给正常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影响,而且直接危及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给行政执法人员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应该引起高度的关注和重视。
一、构建有效公共危机管理应对机制的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在现代化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并行,传统因素、现代因素与后现代因素并存,导致现阶段是社会不和谐因素的活跃期和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因而也是各种类型公共危机的易发期。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公众受教育程度的逐步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网络的出现及普及使信息的传播更加迅速和透明,这些都对公共管理部门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果不能对这些挑战做出积极回应,势必会影响自身的声誉和形象,失去公众的信任。
面对危机,如果行政人员在管理理念上对危机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漠视人民的利益以及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欺上瞒下,口是心非、弄虚作假,或公共管理行为和效率上识别能力表现较差,应急机制不健全,对危机反应失当,致使危机扩散,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管理客体对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治理意愿和能力产生怀疑而盲动,导致秩序失范;二是由于在非常时期丧失公众的信任,社会矛盾突出,使行政行为关系紧张乃至冲突;三是当公共危机事件发生而未被有效控制时,媒体可能借机进行负面报道和恶意指责,损害公共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因此,公共管理部门需要通过建立必要的危机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以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前我国公共管理部门公共危机管理应对机制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宝贵经验。特别是2003年发生“非典”疫情之后,全国上下迅速行动起来,把加快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提升到工作日程,在应急预案体系和机制建设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08年,面对突如其来的“5·12”特大地震灾害,我国的应急管理系统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在应对巨大灾难的过程中,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当前的应急管理还存在—定的问题。
(一)危机防范意识有待提高
这一方面体现在对全球化下所滋生的各种风险和危机认识不足,对现代社会存在的各种危机分析判断机制还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导致危机不能及时预测和有效防治。另一方面,传统的“内紧外松”宣传策略和公共沟通方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当危机(尤其是突发事件)来临时,一些基层部门还存在媒体公关缺位、宣传引导准备不足、舆论管理观念和方式老化等问题,亟待改进。
(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不够通畅
目前的公共管理体制还存在条块分割、效率不高、协调不畅等弊端,难以形成快速有效的危机反应机制。从纵向看,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就某一个公共管理系统来看,其内部信息网络已经畅通,但横向上,公共管理职能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起完备的横向信息网络,信息的水平交流有时受到阻碍,使得信息资源不能及时得到有效利用,形成信息交流、传输的瓶颈。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还需改进
总体来看,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基本上是遵照国家、省、市总体预案和专项、部门预案的内容,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的,一些预案没有结合本地特殊情况来研究和设定,同时,在已经形成的应急预案之间、专项预案之间、部门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之间,还缺乏有效的衔接、协调和演练,实战可操作性有待检验提高。
三、公共管理部门应对公共危机的对策研究
在下一步工作中,公共管理部门应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和非常态结合,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兼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管理危机的最有效方式是避免危机的产生。一系列公共危机告诫我们,公共管理部门只有把自己的主要职责放到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方面,才能使不折不扣依法行使公共管理权力与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有机结合,才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公共管理部门在公共危机治理中最大的责任是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以人为本要求充分重视公民的应得权益。如果能做到让公民或相关人员理解、支持、配合行政工作,那么就会减少或降低执法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为此,公共管理部门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完善公民与公共管理部门发生争议的行政救济制度。正确处理“执法”与“维权”,“执法”与“为民”的关系,在公共管理中充分尊重公民权利,给公民充分的机会表达对公共管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防止公民行使权利走向极端。要切实提高对公民的服务水平,实现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营造相互理解的和谐征纳氛围,化解因征纳矛盾引发的风险。
(二)建立健全灵便的预警机制和高效的反应机制
预防危机是危机管理的重点,预防与控制是管理中成本最低、最简便的方法。危机预警制度体现和实现的是政府管理“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花大量钱治疗”的目的。公共管理部门应当重视和加强危机预警机制建设,尽早发现危机征兆,抓住解决危机机遇,控制危机蔓延,并且高效的作出反应,制定应对措施。一是树立公共危机意识。鼓励公众反映公共危机征兆或潜在威胁,在条伴许可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地让公民参与到公共危机管理中来,与公共管理部门同呼吸共命运,是公共管理部门公信力在公共危机事件中的重塑与创新的表现。
二是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其首要任务是要依法组建一个具有足够权力且能有效动员、指挥、协调、调度资源应对危机的中枢指挥系统,这是危机管理机制的灵魂。三是建立高效的危机反应机制。要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作出反应,把权威的“声音”通过媒体第一时间传播给受众,让公众了解税务部门的作为,稳定民心。在第一时间关于媒体危机中公众关注的有效信息是毁断谣言产生源头的有效措施。由于危机事件具有易变性和危害性,反应迟缓必然加重危机状态。
(三)加强部门协作沟通
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得到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如:加强与当地有美单位和部门的协作,构筑严密的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与上级部门及同行加强信息联系,形成网络,共同维护公共管理秩序,进一步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避免公共危机的产生。
公共危机管理机制范文3
关键词:公共危机;公共危机管理;政府;垂直管理;对策
1 公共危机管理的基本概念
1.1公共危机的内涵
所谓公共危机是指由自然或社会原因所引起的突发性事件,对公共秩序与安全、公众利益已经造成或立即造成严重威胁,直接导致社会不安全因素与公众恐慌因素骤升等震荡,需要由以政府为领导的公共部门进行动态科学决策并高效应对的紧急突发事件。[1]
1.2 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
“公共危机管理”与私人领域的危机管理(Crisis Management)相对,这一概念的采用,更多地是受了公共管理理论的影响,公共危机管理意在强调其管理的主体并不仅仅是政府,还有非营利组织等其它组织,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
2 公共危机中的垂直管理及其问题
2.1 垂直管理的内涵
我认为:垂直管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或者说公共危机中的垂直管理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方面,从原则上说,各种危机事件大都起源于地方,地方理应成为事件的第一反应者。但是,我国在危机管理中基层往往过于依赖上级政府,导致上级政府管理部门疲于奔命。另一个方面,是信息的通知模式也是垂直模式。信息垂直的流向并不是由事发地区向上级传达,而是由上级政府首先知道,再层层下达到事发地区,导致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距离灾难最近的政府却最晚知道信息。
2.2 垂直管理的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应急管理的重心过于上移。
无疑,垂直管理的确是一种应对公共危机的管理方法。然而,从垂直管理的两种表现形式来看:第一种情况会导致层级间政府在面对的危机的过程中,下级政府因为不愿意承担风险和责任,所以选择被动等待上级的指令,使上级政府承担了本应由下级承担的义务,使得管理的重心过于上移,使得权力过于集中在上级,而下级政府则成了摆设,在危机到来的时候,在人民用期盼的目光望着他们的时候,选择等待上级的指令,被动地看着损失越来越大,消极地等着情况好转,这样下去,长此以往,政府在人民中的公信力将会越来越低,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而第二种情况则会导致下级政府完全搞不清楚状况,不能及时知道灾情,更不要说去疏散人群,抢救人命甚至是抵抗灾情了。没有了政府的引导,在来势汹汹的危机面前,群众是那么软弱无力,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和家人。这样的政府怎么能让群众信服呢?
第二,时效性差、效率低下
虽然上级政府在资源调动和人员素质方面有一定优势,但是不可否认,这种垂直管理模式使我们的政府在等待上级命令的时间里错过了抢救的最佳时间,造成了无可弥补的损失。上级政府虽然有着较好的学历经历,但是面对危机,最重要的应该是尽快了解危机的实际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决策。如果下级政府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在损失已然造成的情况下再怎么做恐怕也只是亡羊补牢了,这样的管理本身就具有时效性差的特点,我们怎么能够对这样的模式报以高效的希望呢?
第三, 严重挫伤下级政府积极性
我们能够看到,许多下级政府在危机到来的时候,怕承担风险和责任,选择被动的等待上级政府做出决策,消极地执行上级政府的指令。然而,我们也能够看到,一些政府官员希望能够救百姓于水生火热之中,希望能够为百姓做点实事。但是,上级政府似乎已经习惯了在危机管理中“大展拳脚”,因此一旦下级政府在未经上级政府命令的情况下,自行采取行动,那么就有可能被冠上“越权”的帽子。如果抢救的结果好的话还好,但是一旦抢救不尽如人意,那么这位官员就会成为众矢之的,他必须为危机的抢救不力甚至是为危机的发生负上责任。那么,这样下去有哪位官员,有哪个下级政府敢在危机来临的时候挺身而出?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垂直管理严重地挫伤了下级政府解决问题,管理公共危机的积极性。
2.3 垂直管理的原因分析
第一,地方过于依赖中央政府。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而且由中央给地方以财政拨款,另外地方的人事权掌握在中央。可以说,我国的行政组织体制是一种压力体制。这就导致了,地方政府在危机管理和其它事务管理中唯中央马首是瞻,因此在危机管理中,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听从中央政府的命令行事。另一方面,中央较之地方更有权威性,能够调动更充足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因此,在面对危机的时候,出于畏惧和依赖心理,地方政府会选择等待中央政府的指令。
第二,权责不明确。
面对危机,出于“经济人”假设,政府会出于对自己利益的保护,本着“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想法,选择逃避承担风险和责任,而把责任推给上级政府。而我国并不明确的责任体制为这种互相推委提供了可能性。由于体制上或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面对什么等级的危机哪个政府应该做什么,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内部各个部门应该履行哪些职能,因此在不同的层级政府间,在同级政府的内部各个部门,人们把责任推来推去却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以对他们予以制裁。
第三,行业垂直管理模式的影响
以我国目前的政治和法律的制度安排,群众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都应该能够在当地得到解决。基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法院、劳动仲裁等机构,都应该成为群众利益受到侵害时的投诉渠道。但是,我国现行的应急管理体系较多地延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分灾种的行业垂直管理模式,应急管理的重心过于上移,权力过于集中于上级部门,虽然权力集中便于调动资源,但它最大的问题是效率低下,成本很高,容易造成资源浪费。[2]
3 基本对策
第一,针对地方过于依赖中央政府,各个部门之间权责不明确的问题,事实上都是我国整体的公共危机管理体制不健全的表现。我国应该建立一个权责明确的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其中,分属不同级别的危机管理机构具有应有的相应的职能,按明确的职能与权限来确定责任,对危机管理机构设定详细的奖惩标准。在处理危机事件中,凡本职本岗位应做的事,要尽职尽责,份内的工作如出现差错或失误,予以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必须落实到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二,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分灾种的行业垂直管理模式的影响,我国的垂直管理可谓是根深蒂固。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向西方学习。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危机管理一般都坚持“分级响应、重心下移”的原则。它们拥有从国家到地方的多级管理机构,分布在不同层次的指挥机构和救援力量。根据灾害的种类、规模 发生的可能性、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分级管理,规定相应级别的机构启动指挥系统实施救灾。
总之,如果我国要真正地加强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就要改变权力过于集中于上层的状况,就要改变这种垂直管理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就要把一部分决策权下放到地方政府手中,让它们在危机发生时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处理。同时还要充实参谋咨询机构和信息工作机构,以形成合理科学有效的决策机构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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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在现代社会人类与自然和社会的矛盾日益多元化,对于各种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处理,非政府组织依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发挥着无可取代的重要作用。本文对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以及目前所存在的发展困境进行了分析,并对今后非政府组织的良性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 非政府组织 公共危机
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在极尽所能地征服和改造生存环境的同时,也不断地受到来自自然或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威胁和伤害。一个国家战胜危机的能力以及危机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着这个国家的生死存亡。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国也必须及时地提高自己调控处理危机的能力,而据一般规律,当一国的人均GDP达到了500至3000美元时,社会将进入人口、资源、环境、效率与公平等矛盾较为激化的关键时期,容易产生社会失序、经济失调、心理失衡等一系列严重影响社会发展的问题[1]。经过了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改革开放触及到了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性问题,由之而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日益严峻;另一方面,经济建设对资源的过渡开发所带来的环境恶化问题,已不断引发了各种极端自然灾害并严重威胁到了民众的生存和发展。公共危机不可避免,而怎样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危机事件是一个十分紧迫的现实问题。
一、公共危机与非政府组织
危机通常是指在相关信息并不充分的情况下,决策者的核心价值观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或挑战,事态的发展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并且需要迅速做出决策等不利情境的汇聚[1]。而公共危机是指由于内外部的高度不确定性因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的一种紧张状况[2]。公共危机管理就是指在此情境中,作为组织的决策者在有限时间的约束下以及不确定性带来的压力中,做出关键性决策以及应对危机的处理措施,从而使全体社会成员及组织在危机中得以生存,并把危机所造成的灾难损失降到最低,主持危机后全社会的正常运转活动。
应对公共危机的主要决策者是政府,其对于社会资源财物的调配能力,以及严密的管理机制和强制力是得天独厚的。但政府绝不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唯一主体,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比如特殊情况下的公共危机对专业技术的要求,以及政府科层体系对公共危机信息的公开的阻滞作用等,必须实现危机管理的多元主体参与,以弥补政府功能的缺失以及降低管理成本,而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非政府组织。
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界定,目前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是由美国的莱斯特•萨拉蒙教授所提出的,认为非政府组织是一种自发的社会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独立于政府的运作体系之外,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自愿性和组织性等特征。
二、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公共危机中的优势作用
第一、公共危机中专业技术支持的提供者。非政府组织的成员大多来自不同领域的社会基层,基于共同的兴趣和责任而参与组织,他们具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同正式组织中的专家智囊相比,非政府组织的专业队伍在组织机构上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可以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并能从各个角度细致地观察社会,从而提供更全面和专业地信息与支持。
第二、公共资源使用以及公共服务绩效的监督者。在每一次的公共危机的管理过程中,都关涉到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和服务的调用与配置,这些资源的调配大多是紧急的、非常规的,如何高效合法地使各种资源及时发挥效用,在公共危机管理中至关重要。而非政府组织具有自治性和相对独立性,它既不隶属于政府又不受其直接支配,相对简单的组织结构使其在应对公共危机方面游刃有余。非政府组织可以有效地克服政府机构庞大,以及部门繁多所带来的工作效率低下、官僚腐败现象严重等弊端,其丰富的经验和监督的角色可以使公共资源及时地高效地发挥作用。
第三、民众基层利益和社会公正的关注者。非政府组织具有天然的民众基础,代表的是社会各层面民众的利益诉求。政府是公共危机管理的主导者,但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政府往往只是从宏观的视角出发去考虑问题、制定决策以及采取行动,这样难免会忽视到一些细节问题,甚至导致政策制定的有失偏颇。非政府组织来源于民间,对于那些在公共危机中最容易被政府忽视掉的边缘性社会群体,非政府组织往往能够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扶持,这对于维护社会公正以及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弥补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疏漏和欠缺是不无裨益的。
三、公共危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困境
首先,我国现行法律政策环境的不健全与监督管理机制的匮乏。在我国,目前针对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法律条例仅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条例》和《基金会管理办法》等,而这对于我国数量大种类多、遍布各行各业的非政府组织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对于不同类型的非政府组织,既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其组织权益不受侵犯,为非政府组织参与危机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同时更需要有严格的法律手段规制其行为防止权利的滥用,明确非政府组织在处理公共危机的事宜过程中的权责问题。
其次,社会文化环境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认识的局限。非政府组织源自西方社会,其产生和发展与深厚的西方文化背景密不可分,成熟的公民社会以及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的公民意识、公益精神和自治观念等,都催生了非政府组织的成长与壮大。而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以及家族宗法制的观念根深蒂固,社会公众对集权政府过于依赖和迷信必然影响对非政府组织的关注和信任。与此同时,这种文化下产生的非政府组织本身也会对政府产生过度依赖,其特有的独立性、灵活性和专业性根本无从发挥。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新的社会价值体系尚未建设完备,旧的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已受到巨大的冲击,于是非政府组织生长所必须的志愿精神、公益精神以及社会公信严重不足,而这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壮大是十分不利的。
最后,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自身资源不足。一方面,资金和经费的短缺。在我国现阶段的非政府组织,正处于从政府领域向公众领域过渡的时期,组织的运作方式已经习惯了向政府争取经费划拨,而不是通过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依靠社会的信任而获得公众的捐赠。长此以往,造就了组织资金链的恶性循环,愈发依赖政府就愈发缺乏独立生存自负盈亏的能力。另一方面,人力资源的不足。在绝大多数政府支持的自上而下的非政府组织中,其主要工作人员几乎都来自政府机构内部,从一线上退下来的离退休人员。而在许多自下而上的非政府组织中,则几乎没有固定的人才上升渠道,活动的开展主要依靠的是志愿者的力量。非政府组织的专职人员的户口档案、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得不到落实和解决,严重制约着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也使其参与处理公共危机管理活动的能力大受影响。
四、促进非政府组织良性发展的政策建议
现代社会公共危机的特点决定了对于危机的管理必定是一个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要提升一国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就要在强化政府危机管理能力的同时,大力推进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优势作用,从而促进全社会和谐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要积极推进非政府组织的法制建设,制定出其相关的规章制度,对非政府组织的权利义务、行为方式和活动规范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对其监督和法律责任的界定进行详细说明,逐步取消或修订现行法律中限制和影响非政府组织正常发展的不合理条款[3],为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要加强对公民社会的建设,提高公众的志愿精神、公益精神和自治观念,完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形成,努力提升民众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关注和信任度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高良好的文化环境。要重视非政府组织的内部资源管理,积极创新吸引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高素质人才渠道,同时要增强其筹集和管理资金融通的能力,提高非政府组织的独立性和自治能力,为非政府组织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薛澜.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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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凡具备申请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按以下程序办理核对和入住手续:
(一)本人填写《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1),经本部门核对后由人事教育司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住条件进行核对。
(二)人事教育司核对后,职工本人将《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交行政处。
(三)行政处负责统一安排宿舍。职工本人与行政处签订《单身宿舍租赁协议书》(附件1)。
(四)行政处负责通知申请人入住时间及房间号,并发放单身宿舍钥匙。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身宿舍的管理,做好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__科工委机关所有单身宿舍的管理。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三条申请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__科工委机关正式职工;
(二)父母家在外地;
(三)在京确无住房。
第四章退房、续租程序
第五条租住单身宿舍的职工需要退房时,请按以下程序办理退房手续:
(一)申请退房职工提出书面“退房申请”交行政处。
(二)行政处将职工“退房申请”转后勤保障处,后勤保障处负责收回房间钥匙,并进行房租、水、电及天然气等费用的结算。
(三)行政保障处通知职工到机关服务局综合处交齐各项费用后,到行政保障处办理退房手续。
第六条租住协议到期后,继续租住的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续签协议。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七条行政处根据单身职工的变化和单身宿舍的使用情况,随时对单身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八条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遵守满庭芳园物业管理规定。
(二)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单身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爱护公共财产(电器、家具、炊具、卫生洁具、房门钥匙、电费卡以及宿舍内其他设施、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四)宿舍内各房间的家具、电器等均按规定配备,不得私自挪用、转让。
(五)不得将来访的客人留宿。
(六)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七)注意室内用火、用电、用水安全。
(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
第九条单身宿舍水电费、热水费、天燃气费的计算与缴纳
(一)单身宿舍的电费缴纳
宿舍为磁卡式电表的,由各宿舍职工自己按规定购电;
宿舍为普通电表的,由后勤保障处按规定收取,收取时间以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准。
(二)单身宿舍的水费、热水费、天燃气费等费用
(三)每套单身宿舍的上述费用由本套宿舍的所有租住人平均分摊。
(四)单身职工入住或退出单身宿舍的当月居住时间不超过15天,按半月计算上述费用;超过15天时,按全月计算上述费用。
第十条房租费计算与缴纳
(一)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05(元/m2)。其中:
1.租住面积按《租住面积核算办法》的计算原则计算。
2.卧室内有阳台和卫生间的应计入本人使用面积。
(二)单身职工入住或退出单身宿舍的当月居住时间不超过15天,按半月计算房租;超过15天时,按全月计算房租。
(三)租金如遇国家规定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房租费每月25日缴纳,由后勤保障处统一收取。
第十一条为保证单身宿舍的正常使用,单身职工结婚后(即:领取结婚证后),应及时向行政处书面报告,并在×××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房手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搬出时,按下面公式计算房租费:
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20(元/m2)。
第十二条租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因工作关系,调离本单位后,应在×××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房手续,并搬出单身宿舍。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搬出时,行政处报局领导同意后,可暂时居住。在调离职工暂住单身宿舍期间,行政处有权根据单身宿舍的使用需求随时要求调离职工搬出。暂住期间按下面公式计算房租费:
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30(元/m2)。
第十三条单身职工因故不能按时缴纳房租费、水费、电费、天燃气费等费用时,后勤保障处将情况报送局
领导批示后由行政处通知财务处从职工本人当月的工资中代付。
第十四条单身职工入住单身宿舍后应遵守本规定。
第六章附则
公共危机管理机制范文6
关键词 :施工单位;成本控制;成本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ing pace of urbanization in China, a large number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have emerged, which requires us to strengthen the project management of the project. Project cost and the cost of management and control, can ensure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under the high efficiency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benefit. In the highly competitive construction market,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fierce bidding competition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most of the low bid project,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do not project effective cost control and management, these projects will be loss no doubt. The project as a cost center, is the source of enterprise efficiency.
Key Words: construction unit; cost control; cos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料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是以施工项目成本控制为中心,项目成本控制是企业成本控制的基础和核心,是企业全面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在组织和控制措施上给予高度重视,以期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中国现阶段施工企业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技术方法,更多的是以事后管理为特征,以控制工程结算为目的的方法,实行的是投标报价―中标价―进度款结算―竣工结算的管理模式。这种方法主要体现在对工程项目成本静态的、孤立的被动管理,很难从根本上达到控制项目成本。工程施工管理涉及面广,成本控制的因素错综复杂,而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是工程竞标的主要因素。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降低项目成本,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
项目经理部首先以中标“标书”为依据确定项目的目标成本。根据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对项目的特点和实施方法等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并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制定出科学先进、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成本管理与控制的关键是降低施工成本,而控制成本的主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工程投标的标书编制是十分重要的,在编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时一定要熟读招标文件,制订合理的施工方案,结合项目规模,性质、现场条件及复杂程度配备施工管理人员,因为施工方案制订合理与否是降低成本的必然所在。其次根据目标成本,以分部分项目工程实物工程量为基础,编制具体的分步实施的项目成本计划,为今后的成本控制作好准备。最后编制现场经费预算,进行分解后以责任成本的形式落实下去,为今后的成本控制和绩效考评提供依据。
2.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与成本控制
施工阶段是建设资金投入最多而构成工程实体的阶段,是许多结算依据形成的过程。因此,在施工阶段既要重视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施工成本,又要重视结算证据的保全,特别是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资料。
2.1加强施工管理,降低施工成本
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源泉。施工企业应合理组织施工,节约成本,向管理要效益,以经营管理为核心,以节约成本为目的。控制人工费,采用计件工资,提高生产工人的技术水平和班组的组织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材料采购和收发制度,材料采购应通过市场调查,要货比三家,实行限额采购;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材料,减少材料的二次搬运和损耗;实行限额领料,避免返工,减少浪费。加强现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降低经常性修理等各项费用的开支,避免机械设备的闲置。
2.2变更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应重视对变更程序、变更价款的确定,以及变更工程量的验收和计量。正确计量因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工程变更的资料要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办理变更资料,将会损害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带来合同纠纷。对施工图以外的设计变更,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2.3签证管理
现场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文件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从而达成的补充性合同文件,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
对于现场签证,要明确签字责任人和签证权限,分级把关,限额签证,并严格现场签证单的管理。现场签证必须做到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由于工程项目本身的特殊性,施工时有一些隐蔽工程及工序存在着交叉作业,工序结束后其客观的数据资料就难以甚至无法核实,因此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签证、纪录。明确签证范围,要注意合同外的项目,还要注意哪些工作内容没有包含在综合单价内。因业主的原因引起停工,施工企业应及时办理现场签证,证明受停工影响的人员、设备、周转材料的数量以及停工时间,为以后的施工索赔做准备。杜绝事后签证和竣工验收时集中办理签证签字手续的现象。
2.4施工索赔
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对因设计变更、超合同范围的工作量、不可抗力以及业主违约等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要通过索赔的形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对发包人的索赔包括以下情况;
(1)工程延误索赔。因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工程款;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施工;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延误或不符合合同标准;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
(2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
(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终止。
(4)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引起的损失等等。因此承包人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应及时做好索赔记录,整理好基础资料,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3.工程竣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与成本控制
工程竣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应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3.1 加强签证管理,积极组织索赔
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和相关造价管理部门在施工过程就重视施工签证,这样做是为了在工程结算时有理有据地对总索赔提出要求。施工单位要善于收集各种有利于自己的施工证据,如设计变更、赶工、不可抗力等签证工作。及时、有效和合理地提出索赔方案,以力求在结算时总体索赔成功,这样做可以为工程方减少施工损失、争取最大利益。
3.2 科学管理,减少或杜绝工程款的拖欠
当前我国的市场是买方市场,许多施工单位的施工项目少,这就被一些建设单位利用,这些建设单位通常把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转移到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的签订时出现资金到位情况困难,这样就要求施工单位在签订并严格执行合同的时候,约定投入,遵守效率。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出现施工企业大量垫资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现象的产生。
4、结语: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要做好成本控制,就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成本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成本控制体系;制定和完善成本管理责任制,制定出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成本控制的责任落实到施工管理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个人;掌握科学、合理和实用的方法,对建筑工程施工成本进行全方位动态控制。“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是每一个企业的共同特点,这就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和完善成本控制的方式和方法,以保证项目成本目标的实现,并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陈建华.浅谈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J].福建建材,2008,(5):112-114.
2.何培芬.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山西建筑,2008,(4):26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