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监督检查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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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监督检查方案

采购监督检查方案范文1

一、检查的内容及分工

(一)实施组织领导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工作,做到领导机构及人员到位、实物工作量到位、工作机制和责任制落实到位等;是否依法、高效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是否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受援地的协作配合。此项监督检查由纪检监察机关为主负责。

(二)捐赠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管理和使用是否做到依法有序,即是否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是否如实统计、汇总和及时上报、公布接收的救灾捐赠款物情况及安排使用情况;是否对非法募捐、骗取民众钱财的诈骗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保证捐赠款物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等。此项监督检查由民政部门为主负责。

(三)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情况以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是否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科学调度,及时调拨资金;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进行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等。此项监督检查由财政部门为主负责。

(四)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是否按规定分配、拨付和使用救灾款物,是否存在滞拨、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克扣等问题;救灾物资的采购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损失浪费和弄虚作假等问题。此项监督检查由审计机关为主负责。

(五)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公开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即是否做到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的公开,发放时间、地点、方式的公开,发放项目、对象、金额的公开等,接受上级、社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此项监督检查由纪检监察机关为主负责。

二、检查的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8月,各县(市)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情况,应于9月5日前报市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小组(材料寄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工作室)。

(二)9月开始,市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小组组织联合检查组,采取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等方式,深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账目、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方式方法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机制

(一)成立市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协调小组,由市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委、农业局、水利局、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局等单位组成,组长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一位副局长担任,其他成员单位一位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部署,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安排,及时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确保对专项资金和物资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工作室,具体负责监督检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工作室主任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市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和审计局相关业务处室的负责人担任,其他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一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

(二)组织联合检查组,组长由协调小组副组长担任,成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联络员担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务求政策落实好、款物使用好、服务提供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民政、审计、财政等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采购监督检查方案范文2

1、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认真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针对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质量和安全、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移民工作,加强对移民安置、移民政策兑现、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等专项监察。严格执行移民安置及政策兑现的相关规定,坚决查处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3、切实加强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执法监察。坚决查处假借改革之机变相侵占集体林产、侵害林农利益,违规违法低价转让林地、乱砍滥伐林木、领导干部参股入股等违纪违法案件。

二、进一步加强对“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1、继续加大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力度。一是抓好我县出台的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二是制定招投标行政监察规定。三是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招标机构和监理机构的清理和监督管理,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积极推行招标文本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规模标准以下政府投资项目比选程序。四是进一步理顺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继续推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制度,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及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问题的查处力度。

2、继续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系列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的操作规范及监督管理措施,积极推行划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会同国土部门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执法监察。二是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征用和出让程序,积极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三是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重点查处非法批地、以租代征、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问题,坚决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

3、继续监督和改进政府采购工作。一是督促有关部门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制定我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编制和执行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扩大定点、协议采购的品种和范围。二是督促有关部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采购方式审批程序和使用专家库进行评标,提高公开招标采购的比例,制定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分散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非招标方式采购评标行为,严格执行采管分离。三是逐步推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规范采购人行为。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建设步伐,探索引入政府采购网上招标、评标,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

三、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号)要求,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重点解决各单位各部门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等问题。加强对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同安监等相关部门对全县落实安全生产开展执法监察,对20*年以来全县范围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行业和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职责,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协调配合,坚持推行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和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和程序,着重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行政监察对象存在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职的问题,对失、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严厉打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和瞒报、逃匿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惩事故责任人,坚决查处事故背后涉及的腐败问题,积极发现、及时移送案件线索。

五、继续推进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春季造竹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苗木的采购、验收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

2、加强对特殊党费项目设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特殊党费项目设施中项目立项、使用等情况的监管。

3、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习、心理、经济负担,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

采购监督检查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部局开展“三整治一提高”活动的要求为指导,紧密结合本标段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招标、质量安全、资金监管以及在提高监察工作有效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把“三整治一提高”活动抓实抓好。通过活动,建立健全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坚持依法建设,狠抓标准化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实现本标段工程“科学组织、精细管理、塑造精品、誓创一流”的建设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有效开展,取得实效,指挥部成立“三整治一提高”专项领导小组。

三、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标专项整治

物资招标整治活动从3月份开始,至2011年年底结束。整治内容包括甲控物资和自购料招标工作。

1、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1)完善规章制度

组织各级物资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津滨公司《标准化管理手册》中涉及物资招投标规章制度和监管制度等,对制度依据津滨公司、中铁六局集团公司的制度规定梳理对照,对指挥部制定的制度执行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进行完善。

(2)系统基础资料检查。对物资采购的甲控物资(自购物资)基础资料进行查阅。检查招标、议标工作中程序资料以及廉政书、打分表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3)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检查。按照津滨公司文件要求,甲控物资在甲方监督下,按照铁道部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自购物资由津滨公司授权我单位组织招标;要求单一品种物资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同类多品种物资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邀)标、议标采购。

检查甲控物资(自购物资)是否存在化整为零或以其他形式规避招标情况;检查在招议标工作中,资格审查是否符合要求,监管制度是否执行到位,评标工作是否按程序。

(4)对集体商务谈判项目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各项程序执行情况,对于应急采购的物资,是够按急件进行办理,未按集体商务谈判制度议标的,事后是否补办了议标手续。

(5)对在招标过程存在人为违规进行排查。检查是否存在人为干预、有失公平、公正的问题;是否存在投标人投诉举报案件;是否存在工作人员不廉洁事件。

2、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为推行物资采购“阳光工程”,堵塞漏洞,降低采购成本,杜绝违纪,提高经济效益;健全物资采购规章制度,规范物资采购招议标程序;指挥部将开展以下三个阶段工作,进而提高物资管理水平。查看更多下面与本文相关的文章。(2)2011年4月份为自查阶段;指挥部及项目部分别进行自查。查找问题做到翻箱倒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2011年5月-7月25日为整治阶段;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对问题逐一整改到位,按期销号。

(3)2011年8月1日-12月20日为总结阶段。及时完成检查报告和整改报告,并提出建议意见。

(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2月开始至2010年年底结束。

1、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1)规范质量安全行为。严肃查处管理制度和体系不健全、不完善,责任不落实,投标承诺不兑现,上场队伍资质、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转包、违法分包,“架子队”管理模式不规范,技术管理薄弱,现场失控,偷工减料,降低质量和验收标准,内业资料弄虚作假等问题,落实建设单位责任,规范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2)确保实体工程质量。重点抓好原材料、隐蔽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减少或克服质量通病,杜绝质量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

(3)抓好施工安全。突出抓好既有线、隧道、高空作业、大型机械设备施工安全和火工品、爆破器材管理,减少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杜绝安全生产重大及以上等级事故。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充实和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力量,加大市场主体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对内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监督工作有效性;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做到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加大对质量安全问题和事故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罚力度;加大合同管理处罚力度,提高合同的规范化水平和履约执行力。

2、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从2月中旬起至4月底,为全面排查阶段。各项目部要根据指挥部整体实施计划安排,全面发动部署,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重点整治的问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项目部各部门开展自查、集中检查和全面排查。4月底前上报排查问题分析及整治计划安排。

内业资料重点检查内容

(1)有效文件的传达落实情况;

(2)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及推进计划制定和落实;

(3)营业线手续的审批和落实情况;

(4)道口管理情况;

(5)公司高风险作业管理办法及三级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

(7)大型机械审核备案制度的落实情况;

(8)特种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

(9)深基坑开挖前期准备工作及监测资料;

(10)工程测量、设计审图、现场地质核对。技术交底、工艺试验、质量检测、技术档案管理;

(11)施工作业指导书、作业提示卡。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12)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记录是否与现场施工实际相符;

(13)施工单位是否全面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14)营业线和临近管业线施工手续的审批、施工方案审查以及施工盯控情况;查看更多下面与本文相关的文章。

(15)季节性、阶段性专项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16)防火安全管理;

(17)高空作业人身安全管理;

(18)铁路上跨下穿施工管理;

(19)资金管理。

外业检点内容

施工前是否按要求进行技术交底,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大型机械等施工是否按批复方案施工;各单位盯控人员是否按要求到岗、到位;各项防护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防护备品是否齐全有效;设备开通使用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有效;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使用电器设备是否有违规行为;自轮运转设备是否符合上线运行要求,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等。现场“五牌一图”和材料、机具堆放是否有序;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停工期间防护措施及现场管理情况。

第二阶段从4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各项目部对于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对问题严重和隐患突出的现场工点立即停工整改。

第三阶段从9月1日至9月30日,为跟踪整改阶段。

指挥部对前期平推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整改时限进行复查,确保按期销号。对于重点突出及惯性问题制定相应措施,杜绝今后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四阶段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强化阶段。

指挥部及各参建项目部要认真总结建设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此次活动的先进经验与好的做法,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优良、安全稳定可控。

(三)资金管理专项整治

1、甲控材料资金结算管理

(1)甲控材料款由指挥部集中予以结算,物资部门应提供采购计划和材料采购合同,并及时取得相关发票(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填写甲控材料结算单交给财务部,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予以支付。

(2)指挥部付款后,将发票、甲控材料结算单作为附件转给各项目部。

2、劳务合同资金结算管理

(1)参建项目部签订劳务合同后,需向指挥部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按合同金额的50%由指挥部予以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由项目部予以支付。

(2)参建项目部根据工程完工程度,需提供工程结算单、各子(分)公司的付款委托书、收据各一份给指挥部,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予以支付。

(3)指挥部付款后,将工程结算单作为附件转给各项目部。

3、工程款结算管理

指挥部支付参建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经营核算部门提供的验工计价分劈单,扣除各种代付、垫付款项(甲控材料款、劳务合同款、税金、安全抵押金、奖罚金等)及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比例10%工程保证金后,原则上按90%掌握,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予以拨款。

(四)提高监察工作有效性

1、明确监督重点。指挥部党工委按照有关要求,重点对廉政风险点的责任人员进行监督。重点是招标、资金管理、安全质量管理以及信誉评价和信息公开等四个环节。着力查处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

采购监督检查方案范文4

一、基本原则

(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公共资源领域配置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资源配置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先导,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证公开资源配置流程透明。

(三)明确主体,落实现任。要进一步明确我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在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按照掌握信息的情况分别公开。

二、主要任务

(一)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局办公室作为全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督办、组织协调及考核工作。各科室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

采购监督检查方案范文5

一、组织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新学期伊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各类传染病等安全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学院特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设置:

二、工作内容

2、重点检查内容:

(1)、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情况;

(2)、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和健康检查证办理上岗情况,个人卫生状况;

(3)、各商店超市、小吃店是否出售烟、酒、管制刀具,以及学院规定的其他禁用品和禁卖品等;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卫生管理制度以及落实岗位卫生责任情况,特别是各项预防食物中毒措施的落实情况;

(5)、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情况;

(6)、有否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情况;

(7)、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运转是否正常;

(8)、食品储存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9)、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食品加工是否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及避免交叉污染;

(10)、消防安全工作。严禁电线私拉乱扯现象,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三合一”现象等。

三、工作目标

1、监督机构

(1)对检查小吃店、餐厅、商户超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2)对餐饮单位存在卫生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

(3)对餐饮单位非法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查处率达100%,并根据查处情况进行处理。

2、餐饮单位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率100%;

(2)从业人员100%办理健康证上岗;

(3)建立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和进货验收登记台账达100%;

(4)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环节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查人员要本着对师生饮食卫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春季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确保新学期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重视监督监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采购监督检查方案范文6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寺庙僧尼食堂和重大型庙会期间的食品药品监管,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无证经营使用药品等行为发生,着力保障僧尼和信教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营造良好的寺庙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二、乡政府、寺庙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一)各乡政府职责。1、是负责掌握辖区内寺庙佛事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主要食物品种等信息。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2、建立寺庙重大佛事活动集中就餐备案制。3、是积极参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4、是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对僧尼的相关宣传培训。5、是对寺庙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1、对寺庙开办的食品药品经营摊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掌握其取得证照情况、是否经营使用过期、变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药品,及时向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督促活动主体做好食品、药品进货查验、购买记录等。2、对寺庙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是在收到佛事活动举办相应信息后,应当按照活动规模制定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是应当按照佛事活动的特点,确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和方法,并要求主办寺庙提供必要的条件。4、应当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明确报告和通报的主体、事项、时限及相关责任。5、应当在活动期间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及食物原料进行事前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6、应当对佛事活动期间由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物的,提前进行食谱审定和材料质量检查以及操作场所检查。

(三)寺庙职责。1、应于佛事活动举办前20个工作日向当地乡政府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佛事活动相关信息,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信教群众及僧尼食宿安排;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重要宴会、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2、佛事活动期间寺庙应确定一名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做好有关食品采购计划、购买记录、食品留样、各种检验检疫报告的收集管理。3、协助职能部门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三、保障内容

1、重点对承办佛事活动的主要活动场所及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强化监督检查,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管理。重点检查食品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制度、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

2、在佛事活动期间,开展餐饮食品药品安全每日巡回检查,向现场派驻监督员,实施全过程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消除人为投毒等不安全隐患;对质量可疑食品和重点食品品种进行全面监测,及时防控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食安办组建成立寺庙佛事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保障工作方案,并抽调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的监督人员投入到保障工作之中。全力开展活动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到人的保障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保障措施。围绕佛事活动期间僧尼及信教群众食用的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工作力度,全力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对佛事活动期间由其他餐饮单位提供的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严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