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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法工作总结范文1
我单位承担着《动物防疫法》及配套法规的授权执法和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兽药管理、畜禽屠宰管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等委托执法。今年以来,我们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职能和委托单位委托事项,坚持以“优供给、强安全、保生态”为目标,坚持预防性监督和违法行为查处相结合,全面履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动物防疫监管进一步强化。一是按照《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和《临潼区规模养殖场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坚持对区内种用乳用动物养殖场每年一次和非种用乳用动物养殖场半年一次动物卫生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实行分级监管。二是加强春季动物集中免疫督查。下发“春防监督通知”,并与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签订了《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127份。三是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做好旧证监督巡查,新证严格审查,对发证场户半年进行一次巡查,确保发证场户防疫条件达到规定要求,截止7月底,新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0个,年审107个。
(二)非洲猪瘟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及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猪调运规定,加强生猪调运管控,打击违法调运行为。二是严格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制度,严查未备案车辆违法运输生猪。目前全区备案车辆10辆,7个月共立案查处违法调运7起。三是严格管控养殖行为,坚决禁止泔水养殖。扑杀泔水养殖60余户, 1.2万头,其中无偿扑杀违法养殖户5户,1000余头;四是严格执行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规定,严把屠宰监管关。今年以来,共检测1085批次,检测样品1085份。五是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防控“八条禁令”,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目前未发生一例违反禁令的违法行为。目前,全区连续5个月未有新的疫情发生。
(三)检疫监管进一步严格。
产地检疫按照产地检疫规程严格执行“五查五看”“五个不开”,到场到户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做到出证必检疫,检疫必到场,到场必见畜,见畜必检查,严格检查畜群健康状况,严格查验免疫档案和特定病种检测报告,坚决杜绝违规出证以及不按程序检疫的违规行为,规范填写检疫档案,严格遵守“六条禁令”。半年开展了二次产地检疫督查,未发现“隔山开证”、“程序缩水”及违反禁令等违法违规行为。截止7月底共产地检疫各类畜禽66.14万头(只),其中:生猪4.06万头,牛4481头,羊520只,禽类60.95万羽,其他动物6835只。
屠宰检疫以检疫操作零违规,检疫结果零误差为目标,严把“六关”,即:12小时静养关、宰前6小时申报关、入场查证验物关、“瘦肉精”检测关、非洲猪瘟检测关和水分测定关,实行屠宰“六不准”,严格执行“五不得”。截止7月底,共屠宰检疫生猪6.26万头,检出病害猪13头,无害化处理有害腺体7265公斤,全部做了无害化处理。非洲猪瘟检测1085批次,检测样品1085份,全部为阴性。
出境检疫审批严格按照出境检疫审批规定,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和特定病种检测报告,严把区内调出省境动物检疫关,7个月检疫审批出省境动物11.70万头(只),其中:禽类11.02万羽,其他动物6835只。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组织街办分所对区内河流、沟渠、湿地、村庄和道路死角乱仍的无主动物尸体开展半年一次全面排查,消除人畜安全隐患。共排查深埋处理无主动物尸体68头(只),其中猪48头,其他动物20头只。二是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按照登记、统计、影像“三个一致”的要求,接报一起监督处理起头,认真做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截止7月底,共处理病死猪958头。三是做好检测阳性畜扑杀处置工作,净化疫源。为了做好家禽H7N9防控工作,我们按照有关规定扑杀布病奶牛12头,羊1只。
(五)兽药、动物诊疗、屠宰管理、生鲜乳监管、饲料行业监管取得了新成绩。
兽药和动物诊疗管理 以“三无兽药”“过期兽药”“假劣兽药”为重点,开展了2次兽药市场专项整治,2次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检查。先后对区内1个兽药生产企业,8个兽药经营门店,5个动物诊疗机构,50余个动物养殖场兽药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收缴过期兽药189盒(包),收缴42支非法储存的动物疫苗,查处1例生产假兽药案,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受理群众举报销售假兽药案件6起。
屠宰管理持续开展“扫雷行动”,坚决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规范生猪屠宰企业屠宰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开展屠宰专项检查4次,对区肉联厂下达整改通知2次,区内畜禽屠宰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生鲜乳收购站监管 一是对全区12个生鲜乳收购站,3个乳品加工企业,14辆鲜奶运输车辆进行了2次预防性检查,对4家存在问题的收购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二是组织基层分所深入全区212户散奶养殖户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并发放生鲜乳散奶经营户告知书4800份,要求各散奶经营户凡是现场拉羊卖奶和零售鲜牛奶的必须进行布病、结核病“两病”检测。三是配合农业农村部对我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进行了全覆盖抽检。
饲料及添加剂管理以饲料质量安全为核心,对全区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上半年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个,饲料经营户9个,立案查处生产不合格饲料产品案件1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单位是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媒体关注度高,社会轰动效应强,我区是全省畜牧养殖大县,从事畜牧业生产、加工、运输的从业人员以及从事畜牧业投入品经营的营销人员数量多,分布广,监管的工作量大面广,现有的执法力量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监管盲区多,发生社会轰动事件风险很高。
(二)全面取消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后,开展工作所需经费一直没有保障,监督工作职能受到限制,特别是街办产地检疫到场到户不能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官方兽医违规风险增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增高。
(三)街办分所是动物卫生监督的一线力量和排头兵,是监管的前沿和哨兵,是产地检疫的主要实施者,需要独立的执法机构、专门的执法人员来实施,目前法技合一的体制难以很好地开展工作。
(四)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由于历史的原因,当前动物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很不适应,特别是街办分所尤为严重,亟待调整与提高。
(五)办公场所不足,装备较差。目前单位共有300多平米的办公场所,一辆已经使用10年的车辆,培训、检测无法开展,执法扣押的物品无处存放,遇有投诉无法及时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打好秋冬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进一步加强调运监管,严打违法调运行为,保持对违法调运高压态势不松紧;坚决禁止泔水养殖,严查变相使用泔水违法行为;加强屠宰环节监管,强化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监管;加强饲料经营使用监管,坚决禁止使用猪血粉原料饲料,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着力提高肉品和生鲜乳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进一步规范检疫程序,提高检疫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饲料兽药风险管控,严查各类非法添加行为,控制兽药药残。围绕肉牛肉羊和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全环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奶牛养殖、生鲜乳收购运输等重点环节监管,配合国家及省上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严查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继续做好无主动物尸体排查,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规范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程序,提高无害化处理能力。
监督执法工作总结范文2
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区深入开展了以“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草原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了广大农牧民依法保护、管理、利用草原和在经营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意识,明白了保护草原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形成了人人理解草原监理,支持草原监理,社会各界关心草原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为确保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及时转发了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好宣传计划,制定好宣传活动方案。同时要求各盟市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把草原普法宣传与树立草原监理形象,与打击草原违法行为结合起来,抓实效、抓落实,真正使草原法律法规送到农村牧区,深入到广大群众心里。
二、横向扩展、纵向深入、内容丰富
(一)、横向扩展,保证草原普法宣传的广泛性
为增强草原普法宣传的渲染效果,各级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媒体的作用,针对不同时机、不同场所、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把草原法律法规巧妙地融入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之中,让人们感到它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使人们在耳濡目染中得到启迪,受到教育。
1、走上街头,与相关部门联手搞宣传
4月2日,锡林郭勒盟防火指挥部组织武警锡盟森林支队、锡林浩特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武警锡林浩特市森林中队、盟林业防火办和森林公安局参加,在锡林浩特市联合举办了声势浩大的防火宣传活动,200多人参加了宣传活动。出动16辆宣传车,组成宣传车队沿锡林浩特市主要街道宣传草原森林防火知识及新修订的《草原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播放防火宣传音像资料,并散发防火宣传资料份。
4月11日,乌兰察布市草原监督管理所在化德县举办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此次活动得到了化德县委人大政府以及农牧业局的高度重视,化德县人大分管主任、政府分管县长、县畜牧局全部领导班子出席了启动仪式。工作人员制作了生动的展板,使得群众纷纷驻足观摩;直观的宣传单和耐心的讲解,让群众对草原法律法规有了深刻的了解;便利的现场草原法律法规相关咨询服务,为群众答疑解难。此次活动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拉尔区草原监督管理局、鄂温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等多家单位出动100余人,在鄂温克旗巴彦塔拉乡进行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大型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领导和海拉尔区、鄂温克旗农牧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摆放展板7块,悬挂横幅3条,市旗两级工作人员向过往牧民群众发放了用蒙汉文
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0000余份,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还出动了16辆宣传车,大大提升了宣传效果和宣传范围。呼伦贝尔市和鄂温克旗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呼伦贝尔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2、利用新闻载体,让草原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
为了提高宣传活动的效果,各地草原监理部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体对草原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专门宣传。
宣传月期间,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和锡林郭勒盟草原监督管理局参与了内蒙古广播电台和锡盟广播电台组织的行风热线5次、专访4次,热情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广泛好评。通辽市科左中旗在全旗新闻联播后的黄金阶段全程播放了全旗草原监督管理暨草原法宣传会议,在社会上和农牧民群众中引起了广泛的反响。鄂尔多斯市也利用互联网宣传草原法律法规15次;呼伦贝尔市发送手机短信4万余条。
3、组织专场文艺演出,寓教于乐
4月8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在旗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以《保护草原生态 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专场文艺演出。旗领导及各苏木镇领导前来观看表演,共1200余人观看了本次宣传演出。在发放节目单的同时,发放以《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为内容的宣传册1000余份,让观众在欣赏精彩文艺演出的同时了解草原法律法规。晚会上还表演了专为本次活动创作的小品《争当标兵》,节目以草原法律、法规问答形式让观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到保护草原的重要性。此次宣传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 ,提高了全旗广大牧民和干部群众依法保护草原的法律意识,活动获得了各方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纵向深入,保持草原普法宣传的连续性
1、送法进学校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教育科技局联合在全旗中小学校举办了以“珍爱生命、从防火做起,杜绝火患、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在校师生细心讲解了防火基本知识,并发放“清明节”期间提倡文明扫墓的倡议书和草原防火宣传材料4000余份。
2、送法进牧户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朱立博局长带队深入巴乡塔拉牧民合作社,开展了送法入户活动,将法律、法规亲自送到牧民手中。
3、送法进企业
活动期间,草原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在草原上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和单位,特别印制了征占用草原相关法律法规手册,发放到企业法人手中,进行逐项解释,并告知办理《草原临时许可证》的具体流程。使企业不仅了解了草原法律法规,也提
高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三、联系实际、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在宣传的同时,我们并没有把宣传作为独立的工作,而是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同步运筹,结合进行,深入苏木(乡镇)、嘎查(村屯),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草原违法案件,并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宣传带动执法,以执法促进宣传。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草原监督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39个嘎查村、65个独贵龙村民组的封育禁牧和草原防火情况进行了检查。处理偷牧、滥牧现象9起,受理乱挖、滥采案件2起,并对案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了禁牧动员工作广泛,宣传保护工作不留死角。
通辽市扎鲁特旗在活动期间调查处理了5起草原开垦案件,并通过以案说法,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对《草原法》的认识。
监督执法工作总结范文3
一、提高认识、成立领导小组
为做好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成立了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开展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
我局高度重视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为加大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和影响力,我局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各项宣传活动。利用科技活动月等活动,向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和疑难解答,并发放宣传资料240多份,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了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监督力度
为了防止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死灰复燃,我局每月坚持深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行监督检查。2014年上半年,我县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没有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其中,纸业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关闭,撤销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已不存在;村机砖厂已被水库移民办征用为移民安置点;新进农场四队砖厂已从生产实心粘土砖转产为生产页岩砖。
四、把好项目准入关口
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建立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准入限制和前置性“批项目、核能耗”、“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实施区域限批政策,严把能评关,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2014年上半年,我局共对8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
监督执法工作总结范文4
一、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为将县委、政府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按照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县司法局采取以下措施,依法向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全社会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印发“关于发挥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权力及相关政策和措施,于每日下午4点前执法情况汇报至县司法局。二是县司法局对全旗各行政执法领域,尤其是涉及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商品价格等领域开展了专项督查,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社会广泛知晓地方式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对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摸底排查,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深入学习《市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2月25日至3月25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对“办法”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进行了理论测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组织学习过程中,查找本部门在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8条,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设性建议5条。
三、上报、公布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关于相关要求,县委书记、县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县司法局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2020年第一季度将《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办公室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上报至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同时将《全县2019年度法治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全社会监督。
监督执法工作总结范文5
2015年上半年根据大队畜禽屠宰执法监管职能,在局党委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大队紧紧围绕市政府“放心肉工程为主线,强化执法监管和服务,突出中心和重点,创新工作思路。根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大队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分工分片,明确各自职责,确保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上半年全市未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城区城郊进点屠宰率达到100%,农村乡镇达到96%以上;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工作井然有序,并继续保持良好运行态势。为我市的“放心肉”工程建设、不合格屠宰场审核清理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市现有肉品经营户1250户左右(其中城区212户),生猪屠宰从业人员约3000人,屠宰企业3家。大队在去年调研的基础上,对35个乡镇的所有肉品经营户及屠宰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调研各乡镇的生猪屠宰管理状况、肉品经营户基本情况、经营肉品来源、经营方式、重点乡镇有“注水”嫌疑肉品经营户的动向及屠宰企业管理运营情况。在此基础上,摸排出有“注水”嫌疑肉品经营户14户,分别由大队主要负责人实施监管防控,有“私屠滥宰”嫌疑肉品经营户123户,由乡镇监督分所人员和大队分片负责人共同实施一对一监管,并建立执法监管档案。建立以大队进行突击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执法督查、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所属区域日常监管的执法监管体系。明确执法监管工作重点:一是严格掌握有“注水”嫌疑肉品经营户动向,并进行严密防控;二是进行对有“私屠滥宰”嫌疑肉品经营户进行重点常态化监管;三是强化对监管松懈、以前有“以包代管”现象、定点屠宰场关闭的重点乡镇进行执法巡查。
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是我们的主要职责。上半年,我们切实履行职能,在坚持“检查、巡查、抽查”三查制度的同时,严防工作中出现漏洞,进一步从环节上把好监管链条。全市面上在明确监管体制的基础上,我们加大了协调指导和执法知识培训工作,联合乡镇实施专项整治。上半年多次组织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活动,会同公安部门、电视台开展联合行动1次,与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联合检查、突击检查60次(天),实施执法检查全区域覆盖。上半年共立案查处9起,罚没款52647.00元,没收白肉627.32公斤,结案率100%。出动执法车辆6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乡镇日常监管平均每月1200人次。对没收的白肉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的遏制了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稳定运行和肉品供应安全。
为了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有更多的群众能够了解,让老百姓能够积极参与并支持我们的工作,一是在电视新闻等媒体上对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采取登门走访、发放《守法经营告知书》等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让老百姓参与和支持我们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上半年共处理了14件举报电话事件。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齐抓共管,确保“放心肉”工程惠利与民,为全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稳定运行提供组织保障和有力支撑。
半年来,大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为民、务实、清廉”,以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我们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肉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切实解决工作上存在的无章可循和有章不循的问题。针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运行中的问题和难点,建立大队十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了案件会商制度、上下班制度和考勤等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并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着力抓好对工作影响较大的重点制度检查落实,杜绝责任不清,相互扯皮,纪律松懈的不良作风。对全市各乡镇监督分所的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执法办案业务培训,提高了乡镇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为打造一支拉得出、打得响的队伍奠定了基础,为全市的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工作规范运行提供了保障。
大队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二个“严禁”,一是严禁执法人员与被管理对象存在任何形式的苟且;二是严禁向被管理对象通风报信。案件查处过程中坚决执行案件会商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处理每个案件,不徇私枉法,不办理人情案。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留痕”,所有执法活动均建立电子档案,案件查处一案一卷,专人负责保管。建立了大队执法监管、执法案件查处、没收白肉登记台帐和乡镇日常监管、肉品经营户状况、重点监管对象、有“注水”嫌疑经营户状况、举报投诉记录、工作日记档案。
总体上看,上半年畜禽屠宰执法监管工作有成效,有经验,但也有不足,主要是工作上开拓不够,守摊子、保稳定的思想占上风,对少数乡镇长期
累积的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对照行业管理的职能,工作没有完全做到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全市畜禽屠宰执法监管面广量大,大队执法人员少,力量不足,并且缺乏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执法培训,原来的生猪办有工作人员21人,主要负责城郊区的生猪屠宰管理,现在仅有6人,负责全市的畜禽屠宰执法监管工作,势必给畜禽屠宰执法监管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普遍存在执法监管人员少、经费不足、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导致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
(三)城郊区和农村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工作差距较大,乡镇与乡镇之间监管力度不一样等问题导致乡镇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难度大,偶有私屠滥宰、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给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一)、全面执法检查。对全市35个乡镇生猪屠宰执法监管、肉品经营户肉品来源、重点有“私屠滥宰”、“注水”嫌疑经营户动向等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执法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象档案,在此基础上一是通过走街串巷、跟踪调查、暗访检查等形式,全面进行“地毯式”执法检查,重点关注销售未经检疫、无证无花、证物及证花不符猪肉以及低价销售猪肉等摊贩,锁定一批非法经营户,顺藤摸瓜,顺线追查产品来源,深挖私屠滥宰窝点;二是严密防控14户有“注水”嫌疑经营户的动向,坚决杜绝“注水”肉事件的发生;三是对有私屠滥宰嫌疑的123户经营户,落实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实施“一对一”日常监管,大队分片责任人对所属片区实施检查、督查,确保私屠滥宰生猪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收集、主动排查,及时发现涉嫌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线索。
(二)、严格依法查处。紧紧围绕“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年行动”精神,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现行为。加强同公安、市场监管、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曝光)仍然存在的少数私屠滥宰、销售未经检疫猪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生猪屠宰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人民群众食肉消费安全;
监督执法工作总结范文6
一、督查内容
(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质和证件,各项计划生育(包括母婴保健)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是否规范。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包括:各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群众权益保障和便民服务情况。
包括: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中各地出台的制度和规范;便民服务措施制订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非法谋利等侵犯群众权益问题;
(四)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督查情况。
包括:反映突出的计划生育(包括母婴保健)行政执法问题的处理情况;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情况。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和清理阶段。
各地要紧密结合本次活动所确定的主要任务,结合地方实际,认真查找和梳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查和清理工作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要认真听取群众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督导检查阶段。
自查清理阶段结束后,我委将结合各地工作基础以及收集到的相关案件线索,组织联合督查组,选择部分区(县)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
我委根据自查和督导检查情况,对专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信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