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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范文1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并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其全过程进行监督。
自20__年1月30日“条例”颁布实施至今,已有7年了,在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方面无论是监督机构还是参建各责任主体,在思想意识和实际工作中都能较好地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但在实际工作中的确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主要表现在:
1、由于建设单位对法规不了解的原因,在工程验收的组织方面,角色没有转变过来,过份依赖监督机构。如只有验收组成员组成,无验收方案等。
2、参与验收的单位和人员形组成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分包单位不到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到位,监理单位总监不到位等。
3、验收单位和人员形成的验收意见不规范,对政策、标准尺度的把握上不太准确,如设计单位的检查报告过于简单,监理单位的评估报告与事实有差距,验收意见为“把____问题处理完后,同意验收……”比较含糊等等。
4、监督机构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情况,主要表现为①未认真查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②验收过程中也存在一个“角色”转换问题,过多、过细的介入到应该由验收组成员进行的工作;③特别是在“监督意见”的形成和表述上更是“五花八门”不尽规范;④在是否具备验收条件尺度的把握上,不够严谨、准确,存在“因人而异”、“因楼而异”的现象等等。
鉴于以上情况,作为监督验收的监督人员,应强化对法律、法规及验收标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除了不断规范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外,同时应使自身的监督行为及工程验收监督工作更加严谨、科学、规范。
下面主要谈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基本程序
(一)建设单位介绍参加验收的单位、验收组组成人员和验收方案;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完成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查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质量控制资料;
(四)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五)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验收组成员)对工程质量做出全面评价,提出验收意见,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监督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难验收全过程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明确监督意见。
二、验收监督内容
(一)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
1、地基处理、基础的施工质量及验槽记录、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桩基检测报告;
2、混凝土强度统计评定报告、砂浆强度统计评定报告;
3、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进场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4、重要部位及有特殊要求部位的施工质量及隐蔽验收记录;
5、施工图审查中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6、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验收组成员组成、人员到位及验收方案的实施等情况;
7、监督组现场填写《主体结构、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
1、查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的核查(以给排水、采暖、电气为主);
3、工程实体外观质量;
4、有关安全、功能和环境的检测报告:结构检测报告、外窗“三性”检测报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等;
5、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验收组成员组成、人员到位及验收方案实施等情况;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督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 意见等,并附需整改问题的结果);
7、发现有违返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组长应报告监督科长同意后,当场发出《建设工程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通知书》,责令改正;
8、监督组现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表》和《竣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监督抽查记录》。
三、竣工验收监督综合意见(阶段验收可参照)
×××工程,建设单位为:×××,勘察单位为:×××,设计单位为:×××,施工单位为:×××,监理单位为:×××,于×年×月×日,在建设单位×××组织下,由参建各方组成的验收组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组验收意见为工程质量合格。经我站现场监督,其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组人员组成、到位及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未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次验收合法、有效。并请建设单位于十五日内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意见应客观、公正、明确,用语中避免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如“__*问题处理以后通过”,“__*问题处理以后复查”等等。
四、竣工验收条件的核查
为了切实落实国家和地方 有关监督验收的政策和要求,提高工程竣工验收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工程竣工时的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监督验收前核查竣工验收条件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应在工程验收前对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审查和查验。对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应及时进行监督验收,对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后进行监督验收。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硬件”,指建筑本身,二是“软件”指的是反映建 筑物自身及形成的施工技术资料。
企业档案是企业生产,经营,科技,管理等活动的真实记录,也是企业上述各方面知识,经 验,成果的积累和储备,因此,它是企业的重要资源。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必须加盖承包单位项目部公章,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日志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资料员或施工员填写。 施工日志是对施工过程中有关技术管理和施工管理活动及其效果逐日作出的连续完整的原 始记录。 图纸会审时为了对设计意图进行交底、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 图纸会审是在正式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监督等部门参加对施工图 设计进行的会审。 工程定位测量要求建设单位应提供测量定位的依据点,位置,数据,并应现场交底。
建筑材料报审表由承包单位填报,加盖公章,项目经理签字,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要 求后签字有效。 “砌筑砂浆强度评定”表是单位工程中砂浆试块试验报告的整理汇总表,以便于核查砂浆强度 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是提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批复的文件资料。 图纸会审一般先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然后各单位相关技术人员按工种分组进行图纸会 审。是为了对设计意图进行交底,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 技术核定单是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设计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而办理的变更设计文件。由施 工(设计或建设)单位提出的技术修改或工程变更,采用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单)。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称为建设工程资料。 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是资料员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 属于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的是施工组织设计。 对档案资料进行加工利用的方式是汇编。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属于施工记录的是结构吊装记录。 主体分部工程属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是墙体拉结筋记录。 建设项目施工任务的最终完成者是施工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是建设单位根据承接工程特点编制的指导施工的纲领性技术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应与工程开工报审表配套使用。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房屋工程一般应有全部屋面的浇水试验。 单位工程质量观感检查记录是对即将竣工的建筑工程进行的感观评价的记录资料。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中的结论由总监理工程师给出。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结论有建设单位填写。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天内向备案机关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签署 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评定合格后,应及时向监 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备案参与工作之一就是接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日常质量监督检查。 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单位工程竣工 验收。 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备案部门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 日内,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范文3
Abstract: Residence has the close relation with people's livelihood; implementation of "Door to Door Acceptance" effectively boosts the improvement of residence project quality. Combing the actual situation,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operation points and precautions for "Door to Door Acceptance".
关键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Key words: residence;construction quality;door acceptance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1-0075-02
0引言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本文在分析各地分户验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施情况,提出了分户验收的操作要点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
1制度的出台背景
以往当一幢楼竣工后,只对这幢楼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使用功能等进行验收,验收以“幢”为单位,不进入“户”。而消费者最看重的就是户室内的功能和质量,例如:裂缝、渗水、面积缩水等问题。因此,大多住宅质量投诉往往在户室内。
实施分户验收,就等于从源头上实现了严格监管,可以为住户解除很多忧虑。2008年11月1日,河北省已经将分户验收规程作为地方标准付诸实施。从实施情况来看,分户验收适应了形势,体现了“百姓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2验收的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分户验收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①《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③《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④《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⑤《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⑦《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等相关规范标准。
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分户验收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对每套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如下:①房屋室内空间尺寸;②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③门窗、护栏安装质量;④室内防水工程质量;⑤给排水及采暖系统安装质量;⑥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⑦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3验收程序及组织
分户验收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按照验收所涉及的内容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套住宅验收项目、内容、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参加人员专业化、检测资料格式化、检查结果公开化,力求达到制度科学、程序合理、客观真实、操作简明、作用明显的效果。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验收。观感检查项目应通过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平整、垂直、标高等,应使用靠尺板、水平仪和激光测距仪等专业检查工具实测实量。
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一式三份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并加盖单位质量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4分户验收应注意的问题
分户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前的重要环节,不能取代工程的竣工验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不仅要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验证性的检查,还应对分户验收中没有涵盖的内容如外墙、屋面、室外工程等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通过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随机抽查20%的分户验收资料,并量测总户数的5%,每栋楼的工程实体复测不低于3户,发现分户验收记录不完整的、分户验收成员不符合要求或实体抽测与分户验收记录表不符,极差较大的,则认为该分户验收无效,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监督有关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对质量分户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明确提出有关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专项监督意见。
5将分户验收同处理质量投诉、治理质量通病相结合
①房间尺寸偏差问题,往往在后期维修和赔偿问题上纠缠不清。要求分户验收时测量人员要认真施测,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而且要用极差的概念对房间尺寸进行评定。即同一房间、同一测项的极差不许超过允许偏差的绝对值。例如砖混结构净高允许偏差为±30mm,H1实测为+16mm,H2实测为-19mm,虽然两个点各自不超标,但极差为35mm,也是不符合要求的。对开间的测量,规定测点为距墙角300mm,高度距地面500mm(即50线),方便了毛坯房的测量选点。②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渗漏问题,我们采用砼上翻边吊模施工,与地面一次性浇注,形成一个整体的盆状结构,防止积水向外部扩散。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前,所有卫生间蓄水24小时,深度>20mm,检查抽查户的楼上楼下是否有渗漏。③对外墙、外窗和屋顶的渗漏,强调窗台抹灰的内高外低,防止窗口下部积水,向室内及窗下墙体的渗漏;外窗着重检查窗框四周是否塞实海绵棒,打胶密实程度,中空玻璃是否漏气、开裂,密封胶条的完整性;对屋顶,则观察雨后渗漏情况,地面无渗漏,排水顺畅。④对于现浇楼板开裂问题,必须在主体施工阶段事前控制,在预拌砼的生产、浇注、养护过程中严格按现浇板抗裂施工方案操作,严禁对砼擅自加水,做好砼的坍落度测量,砼浇注后初凝前用木抹子搓一遍,终凝前再用铁抹子压光,或者浇注后及时加盖塑料薄膜,控制砼水分的蒸发;在钢筋工程中,重点检查负弯矩筋被踩下,间距、位置不正确等易造成砼开裂的问题,有效减轻了后期分户验收及维修的工作量。⑤给排水工程质量:给排水管道、阀门、接口、水嘴等无渗漏;管道坡向正确、无倒坡;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毫米或设置存水弯;伸缩节设置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⑥电器工程安装质量: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活可靠,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接地连接可靠;开关、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相位正确。
民之安居,任重道远。分户验收促使我们在施工、管理各环节中,自始至终加强过程控制,切实提高逐户验收的一次成功率,使业主得到了一份书面质量承诺,使所购房子的质量变得相对透明,业主有了知情权,减少了投诉;矛盾、隐患得到有效化解,质量问题得到及时处理,让百姓舒舒心心住好房,开开心心做业主。
参考文献: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范文4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建设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的质量监督非常重视。比如,在美国,一个可行性研究工作一般要花1-2年的时间,花费总投资的3%-5%,对于大型公共工程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还须通过议会的审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某市有关主管部门对住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应该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通过相关发展计划、计划文件对项目进行鼓励、特许、限制和禁止;
(2)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关于建设的法令、法规的要求;
(3)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要求请示的批复。其中,主要针对建设规模的控制以及投资效益是否显著和规划布局是否合理的审批。
2.设计阶段的监督管理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出现阶段人们的对住房功能的需求,符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经济政策。设计水平首先决定工程水平,设计院的一点一线之差都会导致工程的灭顶之灾。住宅的使用功能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感受最深的一个方面,如果建筑的开间布局,管道、管线布置等不合理,必然影响使用,渗、漏、堵、空、裂等工程质量通病,也必然引发使用者的抱怨。
在现阶段,某市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素质不过关,专业资格认证亟待更有成效地展开;设计单位内部分工协作不够合理,很容易造成错、漏、碰、缺,影响工程设计的优质完成;某市至今还没有一个专门的质量监督机构来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这样无异于忽略了质量控制的源头,所以,政府对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本身的自我监督就变得十分重要而迫切了。
工程设计的目标是使项目建成后达到技术性能好、工艺水平高、经济效益优、设备功能配套、结构安全可靠。国内外的建设实践证明,没有高的质量设计,就不会有高的质量工程。以往的经验表明,由于设计单位质保体系不健全或设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疏忽等原因,极有可能在工程设计中,给工程建设留下产生质量问题的隐患。有时由于设计的构造不合理,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精心选用建筑构配件(生搬硬套标准定型图集),也是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因此,设计任务书的编制至关重大,应广泛地征求使用者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产生设计任务书。在交设计单位设计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也是一个共同探讨、协商的过程,设计的质量包括建筑物的功能是否满足用户的要求,形状是否美观、大方,色彩是否与周围的建筑物相协调。
3.建设准备阶段的监督管理
这是一个极其重要但又被常常忽视的阶段。建设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程;组织设备、材料订货;组织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委托工程质量监督等。其中,对于工程质量影响最大的要数建设单位严格组织好施工、监理的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
某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更加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及资质复查制度,根据建筑企业、监理企业年内所完成工程的业绩优劣,决定其是否能够保持原有等级或进行等级升降,实施资质等级动态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工程项目法人不依法委托质量监督和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弄虚作假骗取施工许可证的行为,严格实行商品住宅质量强制监督和施工许可证制度。
4.施工阶段的监督管理
建设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阶段。在这个阶段,应该奉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质量标准、严格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加强实施阶段实体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纲要,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地基及基础工程抽查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检测报告和地基验槽记录;抽查基础砌体、硅和防水等施工质量。主体结构工程抽查主要内容有: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安全重点部位的砌体、混凝土、钢筋施工质量抽查情况和检测;硅构件、钢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2)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资料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通过这些活动的监督,促进其质量体系健全,实现高层次的体系监督管理,以体系有效运作保证各个环节的必要投入、良好转化,合乎标准的产出。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对现场抽查的主要内容有:现场各种原材料、产品供应单位的资格和产品质量;搅拌站及计量设备的设置及计量措施能否保证工程质量;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工艺操作规程施工及有无违章和偷工减料行为;检查参与建筑活动的各方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的抽查检查。抽样检查是一种概率性统计经验,这种经验判断产品不合格比较有力,可信度较高,这正适合监督检验着重暴露问题的需要。
(5)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质量监督人员应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应适时、适度的签发整改通知,暂停施工或局部暂停施工。同时,应尤其对隐蔽工程的质量监督,需要行政处罚的由工程质监机构报委托的政府部门查处。
5.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应按照国家和某市的规定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1)住宅工程符合以下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A.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土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
B.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C.有消防、室内环境检测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A.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依照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B.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内容执行情况、工程管理及竣工质量验收情况,质量总体评价等;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意见;配套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抽测资料;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
C.备案管理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审查备案文件是否齐全并对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予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同意备案意见。对违反有关规定程序、文件不全、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要求建设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申请备案。
D.备案管理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6.使用阶段的监督管理
任何商品都有售后服务,住宅也不应例外,应该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制度。保修范围应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该按照保证建筑物在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加以确定。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开发商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责任单位承担维修费用。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范文5
第一条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的范围。县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都必须严格履行各项建设程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二条严格手续审批。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立项、土地、规划、房地产经营许可(仅限于房地产项目)、图纸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招投标、安全措施备案、质量监督等相关建设手续,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条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程建设程序管理责任制。除手续审批部门加强监管外,工程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生态城管委会、街道办)、工程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及招商引资单位,负责告知、督促工程负责人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建设的,要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资质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房地产开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劳务、检测、商混、墙材等各类建筑业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证书或经营证书。凡外地乙级(含乙级)以下监理企业、叁级建筑施工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曾出现重大质量安全、拖欠上访问题和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人员,严禁进入建筑市场。
第五条备案管理。凡在本县境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房地产开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劳务、检测、商混、墙材等各类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前,必须到县住建部门登记备案。未备案的建筑业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活动。
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类工程;以及其他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第七条工程招标管理。所有建筑工程招投标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招标方式招标,并接受监察、住建等部门的监督。政府投资的工程,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要参与并加强监督。
第八条建设规费项目。一是省以上强制性规费项目:墙改基金、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二是县政府统筹的规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费。三是企业服务性收费,如招标费、监理费、建筑材料检测费等,不属于行政性规费。
第九条规费征收标准。墙改基金为10元/平方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为工程造价的2.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216元/平方米,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费为5元/平方米。服务性收费由相关服务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情况计收。
第十条严格征收管理。行政性规费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征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符合相关减免政策要求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规费缴纳不全的,不得为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支付担保金制度。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各交纳合同价款10%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之前两年内有拖欠行为的交纳20%。外地施工企业在办理进齐备案时,另外交纳1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金。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后,经确认可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支付后,相关单位1个月内补足规定数额。工程竣工,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证》后,返还交款单位。
第十二条规范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拨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预付工程款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数额、时限等,按合同约定支付,并监督施工企业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收到工程款,要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直接发放或监督劳务分包企业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定期向人社、住建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未按合同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不得支付其他款项。
第十三条推行工程款、工资款结算报告制度。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由发、承包双方共同签署的工程款、工资款结算完结报告。凡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工资款的一律不予备案。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管理。
(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履行职责。对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工程相关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抽测。基槽开挖完成、基础完成、主体完成、工程竣工,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筑节能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二)严格施工。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严格履行职责。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施工机械、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安全防护设施等到位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施工。工程开工前、基础回填及主体完成后,经验收达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方能进入下一阶段的施工。
(二)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文明生产标准组织施工。不得使用淘汰禁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械作业、安装拆卸、登高架设作业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
(一)坚持工程项目监理制度。各类建设工程,按相关规定,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实行监理。
(二)监理单位严格履行职责。按标准配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驻施工现场,依照法律、法规、合同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建设资金使用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实施监督、审查。发现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要求,情况严重的,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规范监理行为。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签字,不得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必须签订合法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直接用工的,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使用劳务企业的,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并监督劳务企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承包合同、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和工人的使用情况,必须到县人社、住建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验收。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二)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整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由项目开发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项目土地使用、规划执行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住建部门房地产开发管理机构出具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第十九条工程档案移交管理。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要到住建部门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前,办理工程档案预验收手续,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住建部门提交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经查验无误后核发《建筑工程档案合格证》。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要求移交档案后,建设单位到住建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凡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产登记证明。
第二十一条管理部门、单位、人员的责任追究。对在项目建设中、、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地管理的辖区内出现违法违规建设工程的,追究地方有关领导责任。
第二十二条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追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停工整顿;清出建筑市场;建议上级管理部门降低、停审、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理;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给予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投标评标中扣减分数、暂停招投标资格等处理。
(一)未招标或未按有关规定程序招标的;
(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未委托监理,组织工程建设、承揽工程建设的;
(三)违反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标准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出借、借用资质承揽工程或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五)未经备案审查批准或与备案情况不一致,从事建筑活动的;
(六)未及时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担保金的;
(七)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擅自交付使用的;
(八)未向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及时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
(九)拖欠工程款和劳务工资及引起上访,不积极处理的;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范文6
【关键词】项目管理企业,工作
【 abstract 】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it is to point to established according to law, have the corresponding qualifications,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project b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project on behalf of the organization to implement total course or several-stage management and service to the enterprises. This paper, shunde district, foshan city, guangdong nansha Bridges with too Australia connections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integration" project implementation, to the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s main work instructions.
【 key words 】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work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工程项目管理概况
该工程投融资模式为BT模式,管理模式采用建设单位与项目管理单位共同管理的模式。我单位负责实施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二、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
1、项目总体管理
组织项目管理目标策划,确定项目管理目标;组织项目的组织形式策划,确定项目管理组织形式;组织项目总体工作流程策划,确定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文件流转审批、归档制度等;按照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并通过重点节点控制确保进度实施;控制影响项目实施的相关因素,按项目总体目标要求进行项目各项工作的调整、协调。
2、勘察设计管理
㈠ 初步设计阶段
协助建设中心及设计单位协调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审查设计的技术、经济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文件及设计招标文件等要求;审查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监督地质勘查实施过程,并对合格的地质勘查资料进行确认。
㈡ 施工图设计阶段
核查设计是否已贯彻和满足初步设计审查中提出的有关要求; 核查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并据此进行验收和移交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的会审,纠正图纸中的错、漏;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专家评审和审批会议。
㈢ 施工阶段
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跟踪会审中提出问题的修改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设计解决;审查设计变更,报建设中心审批;协调设计院处理施工中出现较大问题,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协调设计进行必要的验算并提出处理方案。
3、合同管理
策划工程合同的体系及合同的衔接;建立工程合同订立程序和合同管理制度;审核承包商、供货商、服务商等提交的合同;协助建设中心签定工程合同;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向建设中心提交合同履行情况意见;审查工程变更;建立合同及合同履行相关文件的资料档案。
4、工程投资管理
协助业主组织审查工程概算、预算、决算;提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资金支付计划;造价管理制度、策略、支付审查制;进度支付的审核;设计变更的造价审核;审查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造价变更进行审核,提交审核意见交建设中心审定;对工程款支付统计汇总,并对造价变化进行分析;协助建设中心与承包单位达成结算;
5、工程招标管理
协助建设中心进行招标方案的策划;协助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核查招标清单、招标图纸工程量,复核图纸细部工程量;协助组织办理招标审批申请;组织招标工作;跟踪招标单位的招标组织工作;组织招标过程管理;审查投标书及起草评标报告书。
6、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
配合建设中心考察生产厂家,组织进行建材、设备采购招标,对供货投标方的标书进行评估;协助建设中心做好建材、设备采购合同的洽谈、签定;协调工程需要与供货计划;跟踪管理进场材料、设备的验收工作;建立设备采购档案。
7、工程质量管理
按照规范以及本项目建设标准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等手续;对单位工程进行划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工程进行检查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必须组织整改,书面向建设中心提供上月的工程质量报告;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定的要求,负责组织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按规定组织各有关方面进行竣工验收。
8、工程安全、环保管理
按照区政府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等有关手续;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9、工程进度管理
审查和调整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总体计划及主要节点计划,分项分部计划和年度月度计划,报建设中心审定;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程进度,形成会议纪要;向建设中心、有关部门提供上月单位工程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工程计划报表和形象进度报表及建设动态;监督施工监理办的工作,协调安排各施工单位、配套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施工衔接,组织有序的交叉施工。
10、工程费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协助建设中心择优选定设计、施工和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协助建设中心做好开展材料设备招标工作,保证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符合设计和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
根据工程的节点要求,编制工程总用款计划和实施过程中的年、季、月用款计划,报建设中心确认后,作为建设中心筹集资金的计划依据;根据建设中心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复核施工监理办上报的施工单位当月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月报和下月用款报表(应细分各单项工程,并尽可能以工程合同为依据),作为每月应拨付工程款项的依据和下月的用款计划并备案;在相关方提供有关资料后,负责编制年、季、月的投资完成报表、财务用款计划报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基准表等工作; 审核施工图预算,为控制工程总投资提供充分和准确的依据;其他工程投资管理工作;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督促各单位报送工程结算书(要求把各部分工程项目分列清楚),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报建设中心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审核后,由建设中心在已批准的总结算书上签字盖章,作为本工程总结算的依据,办理结算手续,建设中心按合同规定付清工程结算款余额。
11、信息管理
协助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等的起草、谈判。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各单位编制合格的竣工资料,并组织人员汇集成册。及时提供档案更新目录供备案,并按有关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管理。负责本项目所有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并负责通过档案资料的竣工验收。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总决算后,应将本工程经验收备案合格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给区档案馆,并送交一份给建设中心备案。负责建立建设信息流转体系,每月编制建设信息动态。其他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