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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垃圾分类制度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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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处理不彻底,经济性差
目前国内外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按照处理媒介可以分为非生物处理和生物处理技术两大类。非生物处理技术主要是指传统垃圾处理方式,如焚烧、填埋,此外还有新兴的脱水饲料化、真空油炸饲料化、机械破碎等;而生物处理技术主要包括厌氧消化及好氧堆肥等。少数大中城市在餐厨垃圾资源化上先行一步,扶助生物技术企业,利用新兴的生物科技来处理餐厨垃圾。此处所指的新兴生物技术主要是指厌氧消化、好氧堆肥、厌氧发酵、蛋白饲料等方法。目前大部分餐厨垃圾处理技术经济价值并不高,如杭州从餐厨垃圾中提炼工业用油和制成饲料蛋白粉,处理成本在165元/吨,而每吨餐厨垃圾大约能从生产工业用油和蛋白粉上回收50~60元。中国生物能源网.[EB/OL].(2007-12-13)[2016-04-14].http:/ //web/application /200712 /application_20071213094546_156325.shtml.而且,大部分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对餐厨垃圾处理并不彻底,通常将餐厨垃圾液体部分留给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而其中的高盐分不利于微生物生长、易于腐蚀设备,加重了污水处理系统的负担。
2 我国餐厨垃圾治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餐厨垃圾分类回收是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的前提,餐厨垃圾可以分为废弃油脂和厨余垃圾,二者在源头、成分、处置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别,所以对餐厨垃圾分类回收十分必要。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一个完整的餐厨垃圾管理体系,餐厨垃圾分类回收面临很多障碍,我国在《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和《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及防治环境污染管理办法》中都提到要求垃圾分类的问题,但都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差。对于餐厨垃圾分类回收的实施细则还比较少。另外,餐厨垃圾分类的奖惩规定上还存在不足。国外对积极将餐厨垃圾分类的个人及单位实行奖励制度,而对没有将餐厨垃圾分类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严厉的惩罚制度,在有些国家如果餐饮单位将餐厨垃圾私自卖给不具有回收餐厨垃圾资格的企业,一旦发现,就会面临停业的惩罚。而在我国尚未形成这种鲜明的奖惩力度,这也是餐厨垃圾难以实现分类回收的原因之一。例如《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将餐厨垃圾与其他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要将厨余垃圾与废弃食用油脂分别单独收集。但对于做到分类收集好的单位或者是未做到分类回收的单位没有做出具体奖励或者惩罚的规定。发达国家的餐饮企业由于惧怕停业的惩罚手段,会自觉地将餐厨垃圾交给政府批准的餐厨垃圾回收公司,而在中国对私自卖出餐厨垃圾的行为惩罚较轻,而且餐饮企业可以获得可观利益,受利益的驱使,使得餐厨垃圾落入不法商贩手中,导致一些餐厨垃圾处理厂因无法收集到餐厨垃圾而面临停业状态。
2.2 回收收费制度与市场运作相背离
餐厨垃圾收费制度是指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餐厨垃圾的利用价值归属问题。此时如果逻辑上承认餐厨垃圾的利用价值,那么收运单位或者处置单位应当向产生单位付费。但是,若将餐厨垃圾直接归为生活垃圾范畴,那么产生单位不但得不到补偿,而且还应当缴纳餐厨垃圾处置费。目前,我国现有的各地立法均采取餐厨垃圾无价值即产生单位应当缴纳餐厨垃圾处置费的管理模式。即使有具体管理条例,例如,《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向环卫部门指定的机构缴纳餐厨垃圾处置费,具体的缴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同市容环卫部门制定。但规定过于粗糙,可操作性低。由此该模式完全背离餐厨垃圾的特征,使得餐厨垃圾管理陷入一个百害而无一利的恶性循环。这种行为会造成两种严重后果:一是投巨资建成的处置单位会因为收集规模过小而无法产生盈利,甚至亏损,这无疑会造成设备的虚置和财产的浪费。
2.3 污染风险防范制度缺失
近些年经常发生的垃圾围城报道表明我国因城市垃圾造成的环境风险及其事故趋于频繁,其中餐厨垃圾污染的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由于环境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复杂性和综合性,对其的评估、预测和防范需要较高的技术含量,特别是餐厨垃圾处理方面的技术性要求更高。所以我国现行的环境风险制度相关的法律中,仅仅提到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事故应急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等法律制度体现出了环境风险防范,但是这些制度中缺少面对餐厨垃圾污染时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而且在执法实践中有效性不足,缺乏相关责任认定方面的具体规定。牛雪超.我国城市垃圾治理制度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2016.因此在餐厨垃圾危险出现后的责任承担不明确。目前我国还没有对环境风险的管理进行具体规定的法律规章,更不用说有P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全过程中涉及的法律规章,没有达到法律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的程度。
3 我国餐厨垃圾治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3.1 健全餐厨垃圾分类回收制度
餐厨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是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的准备工作,垃圾分类回收能够更好地实现餐厨垃圾的再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目前,随着餐厨垃圾日益增多、公民环保意识淡薄以及政府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餐厨垃圾给城市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由于厨余垃圾与废弃食用油脂在性质、再利用的用途上有明显区别。厨余垃圾多用作有机肥料;废弃食用油脂则多用作生物燃料。为实现二者资源化的利用,应对二者的分类做出具体界定,并且应该详细规定用于二者的垃圾袋、垃圾桶及回收工具。还应制定具体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可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来加强对分类投放行为的监督。
3.2 健全餐厨垃圾回收收费制度
完善餐厨垃圾回收收费制度可以对餐厨垃圾造成的城市环境污染进行有效防治,可以对餐厨垃圾的产生量进行有力的削减。基于我国地方政府对餐厨垃圾管理中收费制度的规定过于抽象,为有效回收餐厨垃圾首先应合理调整收费标准。北京、上海、宁波、兰州等城市对餐厨垃圾收费的做出了明确具体规定,例如宁波市规定餐厨垃圾收费标准是每桶每次5元,北京市规定餐厨垃圾处理费用是每吨90元。但目前仍有许多城市未实行餐厨垃圾收费制度,这无疑会助长餐厨垃圾的产生量。建议首先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支情况,举行关于餐厨垃圾收费的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应该邀请市民代表、政府官员、新闻媒体等参加,保证听证会的公开、公正、透明,通过积极采纳各方意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餐厨垃圾收费标准。对于已经明确颁布实行餐厨垃圾收费的城市,在制度上还需进一步完善。其次扩大缴费主体的范围,除对餐饮企业和各单位收费外,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也纳入缴费范围。最后在制度的保障下还应建立奖惩机制,对于按时交费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一定的减免,对于不按时缴费的单位,可给予登报、停业等惩罚方式,从而保障餐厨垃圾分类回收的效果。
公司垃圾分类制度范文2
关键词:垃圾分类 制度比较 日本 台湾地区 制度启示
一、引言
将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分类法进行分类,称为垃圾分类(Refuse sorting)。垃圾分类主要包括四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而城市中大量生活垃圾对污染显得尤为突出。
相比之下,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却更显成熟。鉴于此,本文着重对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法律制度、具体操作进行介绍,吸收其有益的经验。“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对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构建有所裨益。
二、日本:体系化且实效性强
日本是目前世界上垃圾管理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该国将循环经济理论作为立法指导思想,其法律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基本法、综合性法律和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专项法律法规。主要有《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废弃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家用电器回收法》、《容器包装再利用法》和《食品再利用法》。
本部分主要着重对日本城市生活垃圾相关经验进行介绍,以期能有效借鉴,对我国的垃圾分类立法、管理和实施有所助益。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述:日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收集制度和收集管理制度的经验。
(一)日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经验
日本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有着比较成熟的系统。其为了减少垃圾,增强回收利用,将生活垃圾按等级分成12类。各市政府还特别发送给居民相关手册,指导居民正确分类。
(二)日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的经验
1.特种家电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日本不对居民征收一般垃圾的处理费,但投弃粗大垃圾时,居民要付费购买处理券,废弃家电则要付再循环费和收集搬运费等,如投弃一个旧电视要支付500日元,收费标准定期发给每个家庭。
2.处罚制度
在日本,假设每周一是规定扔纸类垃圾的,某居民却错把食品垃圾扔到了回收处,那么就会给整个垃圾处理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回收公司在发现之后,会经调查找到扔错垃圾的居民,按照规定可以对该居民进行罚款。在垃圾处理方面,不但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扔垃圾,部分垃圾还要按规定处置或包装好才可以扔,否则会对居民进行罚款。
3.环境意识教育制度
日本的环保教育是“从娃娃抓起、全民总动员”,将垃圾分类收集的理念纳入各级学校教育,做到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长,以家庭影响社会。再者,各市政府下设一个环境课,向居民下发“垃圾分类收集日历”,专门负责各社区的居民垃圾分类收集。市政府还将环境教育与环境法律相结合,规定每年的10月为“再循环推进月”,期间举办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对推进垃圾分类收集有功劳的人士加以表彰。否则,就可能会受到政府人员的说服和周遭舆论的压力。
三、台湾地区:制度详实而操作性强
(一)台湾垃圾分类的现状观察
台湾清运垃圾的时间是在每天下午。收集车一前一后,前一辆是大容量的环卫车,专收“一般垃圾”,后一辆是卡车,专收“资源物质”。环卫车播放音乐,居民们听到音乐响起就赶快提着分好的垃圾下楼,要是错过了只好等到明天了。
在台湾街头有个“旧衣捐赠箱”,居民们将不穿的旧衣服洗干净,放在捐赠箱中,送给需要帮助的人群或地区。
(二)制度分析
⒈法制健全
台湾《废弃物清理法》分为六章,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废弃物清理的管理、奖罚规则,使台湾垃圾分类有法可依,相关制度很健全。
2. 相关制度的实施
(1) “垃圾不落地”,就是居民将产生的垃圾直接投放进收集运输车里,运输车将收集起来的垃圾直接送去处理,改变了过去那种将垃圾放置在街道两侧,收运者再把这些“落地”的垃圾装进车里的工序。
(2) 垃圾费随袋征收。对于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中的“一般垃圾”采取购买专用垃圾袋方式收费,对于“回收垃圾”和“厨余垃圾”则不收费。相关部门将费用加入垃圾收集专用袋中,当居民购买这种专用袋时,就支付了垃圾费。如果不用专门垃圾袋则会被处以罚款。
(3)建立完善资源回收站。资源回收站,已遍布台湾。台湾通过多种宣教形式,倡导民众树立“资源回收”、“废物再利用”的理念,重视建立志愿者队伍。目前已有2万多名环保志愿者长期活跃在居住小区,十几年间,垃圾回收量由3%提升到40%以上。
四、总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以上我们分析了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垃圾分类的制度和取得的实效,日本和台湾的经验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日本和台湾人口少、经济发达,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行有着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大陆经济近些年来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如果我们仍然以过度消耗、牺牲环境为代价拉动经济发展,将会得不偿失,后患无穷。现在,垃圾分类工作已经迫在眉睫,至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要马上落实,逐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事业特别是工业垃圾分类。
公司垃圾分类制度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以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为主要内容,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施“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的处理模式,改善城乡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到2012年底,全市初步建立覆盖城区的垃圾收集、运输网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面开征,征收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形成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全覆盖体系,城乡生活垃圾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城市餐厨垃圾实现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机制。各县、区要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逐步建立“全面覆盖、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保障有力”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到2015年,全市(市区除外)共需配备县(区)、镇(办)、村三级清运、保洁人员约11000人。全市34个镇(办)或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至少建设一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备垃圾密闭运输车辆,以满足区域垃圾转运的需要。全市村庄(组)要按照各自的实际,建设两个以上的标准垃圾收集点(池)。
(二)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升工作。宇能热电公司要立足目前的处理能力,加大技术升级改造力度,适时进行产能的调整,以满足全市城镇(宿永路以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需要;同时,要积极协调解决卫生防护等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二是因地制宜,做好边远地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濉溪县南部的双堆、南坪、孙疃、五沟、韩村、临涣和烈山区临海童办事处、任楼办事处等镇(办),可依托临涣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杜集区段园镇、朔里镇和石台镇等镇(办),适时调整生活垃圾转运线路,选择适宜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无害化处理建设步伐,力争201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学习借鉴省内外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经验,结合实际,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排放登记管理制度,2015年底建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实现城区餐厨垃圾的单独收集和循环利用体系。同时设立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筹建工作,协调管理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工作,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行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规范管理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各县、区要根据《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可行的征收方式,在城区范围内积极拓展征收面,提高征收率,切实做到“应征尽征”。要建立垃圾处理费“收支两条线”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垃圾处理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等环节,严禁挪作他用。
(四)创新环卫作业管理体制。城区范围内的环卫管理体制,要按照事企分开、管干分离的环卫管理体制,在坚持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质量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的前提下,放开环卫作业市场,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转运工作。市、县(区)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加大日常督查考核力度,确保环卫作业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力。农村的环卫作业体制要采用镇(办)、村与农村保洁人员以承包方式建立劳动关系,签订承包协议。农村保洁人员可以采用以工代赈的形式,优先从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军烈属、伤残军人、特困户、低保户中选择。
(五)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各县、区要加强和规范合同用工管理,对聘用的环卫工人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增幅。要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环卫作业条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发改委、财政、国土、卫生、审计、商务、环保、物价、规划、市容、招标、地税、供水公司和县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定期研究和解决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相关的问题,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纳入目标考核,兑现奖惩措施。按照省政府目标考核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规定,制定和出台《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并将考核工作纳入市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工作从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乡垃圾管理运行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市财政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超额完成垃圾转运量的县、区给予补贴,超额部分每吨补贴25—30元。对财政、地税、市容、卫生、招标、商务、供水等7家市直征收主体和各县区政府的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额和征收率进行明确,合理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兑现。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处理达标。宇能热电公司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处理工艺流程,确保进场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要制定各种应急预案,防止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加大对处理企业日常运行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综合评价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处理企业进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适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补贴数额进行认真核准,及时拨付处理补贴费用,保障垃圾处理企业运转正常。
公司垃圾分类制度范文4
2019年以来,杜集区节能办积极响应省市区垃圾分类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进度要求,积极协调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努力向2019年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的目标奋进。
与此同时,杜集区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保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亭、中转站、垃圾分类桶的科学布点,在垃圾分类试点高岳任庄村、矿山集南山村,各制作了2处垃圾分类收集宣传亭,并按照垃圾分类要求配备了“可回收、其他、有毒有害和厨余”四分类组合收集桶。按照农村干湿垃圾分类标准给予农户配置小型户收集两分类垃圾桶400余组,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作墙体宣传彩画百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抽纸300余盒,垃圾分类宣传袋2000余个。同时给予任庄、南山及各镇垃圾分类试点村拨付了积分兑换物品购买资金。
根据省市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文件精神和杜集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进度要求,区城管局已部署朔里、石台、段园三镇分别设立了2—3个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全面提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相结合,完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现全区范围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已实行市场化承包管理模式营运。
城区主要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垃圾分类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全民参与为核心,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的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垃圾分类,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有步骤分阶段的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为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而努力奋斗。现将杜集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举措及实际成效作出总结:
一、 成立相关机构,高位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区委、区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建设美丽幸福村居、实施杜集城乡一体化战略的重大举措。我区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的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杜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杜政办〔2020〕2号)等相关文件:各镇办、村居层层建立垃圾分类管理队伍,明确责任,落实了监督机制,确保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工作目标有序开展。
二、 坚持以点带面,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2020年,我区按照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以“共同缔造”活动为切入点,以高岳社区、博庄社区为基础,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共同缔造”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年初实现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重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保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垃圾分类桶的科学布点,在试点镇和试点社区,各行政村(社区)收集点不少于2个,自然村不少于1个,宣传收集点垃圾分类桶分为“可回收、其他、有毒有害和厨余”四桶组合,在村(社区)巷道或十户一组不少于“可回收、其他”两桶组合。已有垃圾分类公司进驻的社区有市场化运行公司负责,其他未进驻市场化公司的社区有物业公司或居委会负责,责任人对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垃圾投放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杜集区垃圾分拣中心已选址,位于杜集区经济开发区山河大道西侧,现正在进行设计、环评、用地审批等工作;工程正在走招投标程序。
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台账制度。监督收集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实施分类收集作业,作业过程中严禁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生活垃圾,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区垃圾分类办日常督查中发现不符合垃圾分类要求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至管理责任人,要求及时整改、纠正。为更好的开展好垃圾分类工作,最大限度的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
协同多个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杜集区节能办协同团区委、城管局,在区党政机关、城区主要干道及各试点单位分别制作垃圾分类宣传收集点100余处;共发动垃圾分类宣传志愿者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16000余份;盒装抽纸、纸杯宣传品11000余份;环保垃圾袋3万余个;全区在各镇办设置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点5处;发放垃圾分类调查表15000余份。
三、坚持四个分类,坚决做到垃圾无害化处理。
为更好的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杜集区采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措施。可回收垃圾鼓励居民自行卖给回收机构,有专业化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运往再生资源利用加工企业制造再生产品;厨余、餐厨垃圾由国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采取密闭专业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进行定点、定时回收餐厨、厨余垃圾,运往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加工处理;有毒有害垃圾收集至指定暂存点暂存,暂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达到一定数量后,移送至环保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对接收、移送的有害垃圾进行检验并填写有害垃圾转移交接备案表。其他垃圾的收运,为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二次污染的情况发生,其他垃圾的运输全部采用密闭压缩式转运车辆运往旺能热电厂焚烧发电或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公司垃圾分类制度范文5
最初的激励
在上海试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中,小区保洁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保洁员的二次分拣,一些小区垃圾的分类率达到90%左右。相关激励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来自于自发的市场激励,保洁员可以从分类回收的废弃物的出售获得持续分类的动力;二是,部分区县环卫局对于试点小区保洁员的二次分拣,给予补贴。
区县为垃圾分类收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主要用于户内垃圾桶、湿垃圾袋的发放,小区分类垃圾桶的更新与添置,小区宣传员、督导员、志愿者的劳务补贴,宣传品、分类奖励等物质的发放。此外,对分类垃圾收运给予了车辆购置费和运行费的补贴。
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宣传、动员、培训与监管,主要是由居委会负责具体实施的,居委会通过指导员、宣传员、分拣员和督导员完成相应的工作。为此,给予“四大员”不同程度的补贴,如指导员等一般能获得区600元/月的补助。
除原有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外,此次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中,还涉及旧衣服与碎玻璃两大专项垃圾的收集与运输工作。目前,旧织物与玻璃回收企业非常支持配合市里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经过连续3年的努力,上海垃圾分类减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2013年10月底,上海市垃圾分类覆盖居民近196万户。然而,上海垃圾分类减量仍面临如下问题:
一是居民参与度低、正确分拣率低。据杨浦区2012年度调查,居民正确分类率仅为38.19%。二是多数小区60%的垃圾分类是靠专职人员的二次分拣完成,甚至是垃圾清运公司的三次分拣。三是末端分类垃圾,尤其是湿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仍面临处置能力提升的难题。该难题在中心城区更为明显,因为前期规划未曾顾及造成处置场所选址难。四是随着分类减量实践的推广普及,各级政府均面临财力支持的可持续难题。
上述问题折射出垃圾分类的激励对象与方式存在问题。为此,上海市在原有激励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和配套的政策。2014年5月1日实施《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通过利益相关方权责利的明确,制度保证居民垃圾分类减量行为的养成。
同时,优化“绿色账户”,探索“上海模式”的建立。今年4月,上海市首次提出垃圾分类的“上海模式”,其中包括借助“绿色账户”等形式,以正向激励为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升级版“绿色账户”
“上海模式”中涉及的升级版“绿色账户”,是于2013年下半年在静安、松江、黄浦等区域部分社区进行试点的新激励。它是以“绿色账户”平台为载体,用积分奖励的形式,鼓励和引导居民将日常垃圾干湿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进一步培养居民日常分类习惯,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试点小区居民自愿开设“绿色账户”后,将湿垃圾放入贴有条形码的垃圾袋并投入湿垃圾桶中,由志愿者或保洁员现场或事后统一确认其分类正确后扫描条码产生积分,并记录到对应的绿色账户卡中。绿色积分卡以户为单位,一户一卡,每天不超过20个积分。最后,居民可在“绿色星期六”活动中,用积分兑换或抽奖获得礼品或服务,也可通过网络实现兑换。
今年,上海将在静安、松江、黄浦和徐汇4个区约20万户居住区做进一步试点,深化“绿色账户”机制,研究制定合理的积分规则、有效的兑换规则。力争到2014年底,基本形成“绿色账户”运行的一整套规则、流程、推进机制、管理模式等,形成以正向激励为主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上海模式”。申请“绿色账户”可享受稀缺医疗资源服务、商业消费打折、银行金融服务等级提升等福利。
试点期间,升级版“绿色账户”激励效果显著。上海某试点区县(5个试点小区,1443户居民)在试点前,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分别为7%和5%左右,干垃圾日均产生33桶(240升/桶),日均产生湿垃圾5桶(120升/桶)。但随着“绿色账户”激励的开展,参与试点的居民逐渐增多,截至2013年11月底,居民参与率和准确率分别达71%和88.4%。湿垃圾上升到每日11桶,干垃圾下降到每日25桶。
升级版的“绿色账户”尽管实现了激励与分类正确度的挂钩,但仍未能解决激励的有限性问题。据试点小区实施情况来看,在“绿色账户”的激励下,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率和正确分拣率均有所上升,但不能覆盖全部居民,申领“绿色账户”的居民仅占试点小区的70%-80%。
其次,升级版的“绿色账户”尽管有助于资源化,但由于激励没有做到与量的有效结合,促进垃圾减量的效果虽然有,但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此外,升级版的“绿色账户”已经优化了原有的经济激励手段,但经济激励未能与《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有效结合,奖罚的不同步、实践中人情化操作等,导致激励的效果还有提升的潜力。如试点实施情况反映,不在激励机制时段内的垃圾分类减量的正确率,较之前有所下降。
经济激励与法律强制
事实上,经济激励有个适度的问题。适度不仅指量上的适当,而且还体现在手段与方式的合理上。因此,制度设计者不仅需要正确认识经济激励的作用,认识到经济激励不是推动垃圾分类减量的唯一动力;而且在经济激励的适度上还应体现在奖励与惩罚的兼顾。
合理而有目标的激励必需具备这样的特征:通过奖惩与绩效挂钩方式控制居民、社区、企业等社会主体的行为幅度,在满足责任主体利益需求的同时实现垃圾分类与减量的目标。此外,适度的经济激励还体现在激励大小与激励客体的行为挂钩。也就是说,激励客体做得越好,获得的好处越多;激励客体做得越差,其受到的处罚越大。
因此,能否成功地实现垃圾分类与减量,关键在于经济激励机制与法律的强制能否有效渗透与融合。在法律中确定垃圾产生者的责任并有效落实这些责任,是经济激励发挥作用的关键。同时,在法律保证下,经济激励制度才能更好地强化主体行为,更有助于巩固和推进垃圾产生者履行自己的分类与减量责任。
如成功实施垃圾分类与减量的国家和城市,都是在强调法律强制约束的前提下再建立代金券、抵押返还制、补助金,有利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财税补贴、环境合同等制度,借助市场机制激励各经济激励客体参与到垃圾的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再利用,通过经济激励手段巩固和推动垃圾产生者,按激励主体的意愿来处置垃圾。
因此,“绿色账户”是垃圾分类减量进程中的阶段性产物,仅依赖升级版的“绿色账户”未免过于理想化和绝对化。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减量还任重道远,还需要不断完善的管理体制与机制的跟进,需要经济激励与法律强制的有效融合、政府市场社会的多方协同。
未来“上海模式”需要依法在社区层面,变革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基于参与分类数量与质量建立差别化服务费收取制度,将激励与强制有效结合,进一步提升“绿色账户”的效果。政府可以与银行、相关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建立协同机制,在实现多赢的基础上整合现有的积分兑换体系,通过多种机制的融合实现“绿色账户”的低成本运作。
公司垃圾分类制度范文6
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也在快速增长。据社科院2010年城市蓝皮书显示,截至2009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46.6%,城镇人口6.2亿,是美国人口总数的两倍,比欧盟27国人口总数还多1/4,城镇化人口已居全球第一。同时,垃圾处理量也逐年增加。城市垃圾处理现已成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工程”成为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心工程”。
城市生活垃圾的构成受城市规模、性质、地理条件、居民生活习惯、生活水平和居民燃料结构的影响,对城市垃圾的最终处理方式有着直接的影响。统计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组成复杂,各地差异明显,具体情况见表1。
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我国城市垃圾80%以上是采用填埋处理,焚烧占15%,还有一些其他处理方式。2009年我国生活垃圾年处理量超过1.4亿t,历年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总量已超过60亿t,占用耕地面积5亿km2,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80亿元,全国600多座大中城市中有200多座处于城市生活垃圾包围之中。显然,我国当前的垃圾处置层次较低,且存在造成二次污染的危险。
新形势下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思路是以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达到与农业结合、与生态协调,做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从根本上避免有害物产生,寻找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根据这一思路,应尽快改变现有的垃圾处理方式,尽可能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处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针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组成复杂,有机质含量高的特点,无论是垃圾废物利用还是能源转化,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成为必须迈出的第一步。通过分类,将所有具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回收,把没有回收价值和不会因焚烧产生严重污染的垃圾用于焚烧发电、供暖,实在无法处理的再进行填埋。
对于垃圾的分类回收,我国目前的情况为:一是居民缺乏分类意识,二是管理部门缺乏科学有效的分类体系。虽然很多城市也在提倡垃圾的分类投放,但大多数情况仍是随意乱投,“干湿”垃圾混放,使得后期很难进行资源化处理。在此方面国外发达国家有许多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见表2)。
1实行立法,用法律约束垃圾分类
国外对城市垃圾的管理是通过立法来约束。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起,不少国家基于城市环保的角度,逐步增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立法和监管。如日本]就实施了确保社会物质资源循环利用、控制消费天然资源、减轻环境负荷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还有抑制废弃物生成、怡当处理废弃物的《废弃物处理及清扫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在这些法律的约束下,日本国民自觉进行Reduce、Reuse、Recycle的“3R”实践,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垃圾生成量。日本东京等大城市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人口没有减少的情况下,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却逐年减少。居民若放错垃圾,虽然不一定会受到经济处罚,但垃圾回收公司不会取走垃圾,需居民自行处理。
德国是欧盟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首都柏林也是欧盟地区城市垃圾处理效率最高的城市之一。从1972年德国实施《废弃物处理法》起,德国的垃圾管理思路逐渐由“末端处理--循环利用--避免产生”转变到“避免产生--循环利用--末端处理”的方式,1991年《包装条例》和1994年《促进废弃物闭合循环管理及确保环境相容的处置废物法》的实施,就是对这种处理原则的确认和肯定。德国对垃圾的分类回收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制度,对于违反垃圾分类的最轻处罚是警告,警告无效则罚款,如仍未凑效,清洁公司会换上一种容纳种类扩大的垃圾箱(桶),同时提升对垃圾的收费。
瑞士自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各州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颁布了许多垃圾分类处理法规。2001年瑞士政府颁布了《填埋禁入法》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禁止直接进入填埋场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开始由末端处理转向源头治理,即垃圾经由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充分利用后,最终的惰性物质才能填埋处置。该法实施以来,虽然瑞士每年垃圾产量总体上增长,但送入焚烧厂的垃圾量在减少,可回收利用的垃圾量在增加。在瑞士,放错垃圾将被处以大约200瑞士法郎(约人民币1250元)的罚款。
2分类精细,从源头抓起
日本规定了城市垃圾分为可燃类、不可燃类、资源类、粗大类、有害类等五大类,每大类还要再细分为若干子类,子类又可分为孙类,以此类推。资源类包括报纸、书籍、各类饮料瓶等;不可燃类包括废旧小家电、衣物、玩具、陶、铁质容器等粗大类包括大的家具、电视机、空调、自行车等;而可燃类则包括一切可以燃烧的,包括一般剩菜剩饭,但不包括塑料、橡胶制片等。几年前横滨市把垃圾类别由原来的5类更细分为10类,发给每个市民的手册长达27页,条款有518项之多。
德国垃圾分类制度已实施10年以上,成为家家户户的一种日常生活习惯。德国的垃圾分类由各州规定,大体分为有机垃圾、轻型包装、旧玻璃、有害物质垃圾、大型垃圾、不属于前几类的垃圾等几大类,分别由不同颜色的垃圾箱进行回收。每年各地方政府都会将新一年的《垃圾清运时间表》及《垃圾分类说明》投到各家信箱。
英国: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四大类①杂草树枝树叶②报纸期刊③瓶瓶罐罐④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英国市政部门在城市居民住宅旁都放置了不同颜色的分类垃圾桶,里面衬上相应颜色的塑料袋。在英国,垃圾放错地方会受到处罚,严重的还可能遭到起诉。这种垃圾分类规定在英国已经实行多年,居民们大都会自觉照办。
韩国:生活垃圾分为4类①可回收垃圾②食物垃圾③大型废弃物品④除上述3类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不同种类的垃圾使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回收,一经发现垃圾没有正确分类会被处以罚款,罚款额最高可达100万韩元(约5000元人民币).
美国垃圾分类采取大类粗分与部分居民分类相结合的方式。美国旧金山率先规定人们必须把垃圾分类后分别投入不同颜色的垃圾桶中,绿桶垃圾由垃圾公司免费回收并加工成优质的有机肥料销售;蓝桶垃圾分类后送往加工企业循环利用黑桶垃圾则被送到垃圾场填埋。旧金山市的垃圾费是区别收取、按丢弃量计算的。另外,美国政府对办公和校园、园林、餐厨、建筑等垃圾都分别回收利用。美国对垃圾处理非常认真,严格恪守有关规定,一旦发现有违规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高额罚款。
瑞士:瑞士堪称垃圾分类最细的国家,各州的垃圾分类规定在不断更新,越来越详尽,如苏黎世州政府颁发的垃圾分类手册就厚达108页。一般瑞士家庭垃圾分为玻璃、塑料、电池、灯管、金属、绿色垃圾、报纸杂志、其他废纸、不可回收垃圾、特种垃圾等10类以上,每一类都还要严格的再分类,如不同用途的瓶子要分开,不同颜色的玻璃瓶也要分开,各种垃圾都要装入专用的塑料袋内装并贴上交费标签。
3技术先进,专业机械效率高
国外对已分类回收的固体垃圾在最终处置前还要进一步分选,以便后续处理和再利用。这一过程会使用很多专业分选设备,其目的是对垃圾成分中的杂质进行分离纯化,或从混合垃圾中分离出有用含量的垃圾组分。国外垃圾分选设备技术已相当成熟,根据不同用途设计制造了多种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选的先进机械设备,包括筛选、重力分选、磁力分选,磁流体分选、光学分选等设备。
3.1筛选
筛选机是利用机械的振动或转动,将固体废料依据粒径大小通过筛孔进行粗细分离的设备。筛选设备比较常见,应用也比较广泛,如德国DOPPSTAD公司的SM318E型滾筒筛式垃圾分选机,德国EuRec公司的EuRecR-D.S.K型盘筛式垃圾分选机等。
3.2重力分选
重力分选机是利用固体废料中不同物质颗粒密度的差异进行分选的设备,可分为重介质分选、跳弹分选、风力分选和摇床分选等。重力分选的条件①固体废物中颗粒间存在密度的差异②分选过程都是在运动介质中进行的③在重力、介质动力及机械力的综合作用下颗粒群松散并按密度分层④分好层的物料在运动介质流的推动下互相迁移,彼此分离,并获得不同密度的最终固体分离物。
3.3风力分选
风选是重力分选的一种,这一分选设备以空气为分选介质,使固体废物颗粒在气流作用下按密度和粒度分离,有竖向和水平气流分选两种方式。此类设备有德国DOPPSTADT公司的WS720ETAIFUN型固定风筛垃圾分选机等,常用来清理堆肥产品或堆肥原料垃圾以及建筑垃圾中的轻质杂质。
3.4浮选
浮选机是借助于浮选剂,在气泡浮力的作用下,依据物料表面性质的差异从固体垃圾的悬浮液中分选物料的设备。浮选设备首先要考虑加入合适的浮选剂,增加物质的可浮性能。浮选分离法取决于物质的表面性质,与物料的密度无关。
3.5磁流体磁力分选
磁流体是一种能够在磁场或者磁、电场联合作用下磁化并呈现似加重现象,从而对颗粒产生磁浮力作用的稳定分散液,如强电解质溶液、顺磁性溶液和磁性胶体悬浮液等。磁流体分选是重力和磁力两种方式的联合分选,能分选任意比重组合的物料。磁流体分选法可从城市垃圾中分选铝、铜、锌、铅等金属,如日本SHINKOELECTRIC公司生产的列式非铁金属垃圾分选机等。
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采用光选和电选技术的垃圾分选设备在国外也逐步普及使用,如可对塑料按类型分类、玻璃按颜色分类等超细化分类设备等,这已成为未来生活垃圾处理分选设备研制方向之一。
正是因为采取了上述各项措施,许多发达国家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成效显著,城市垃圾在逐年减少,垃圾填埋处理的压力在降低,经济效益不断增加。据日本环境省统计,2006年度日本全年共产生垃圾5.83亿t,其中2.28亿t得以再利用和再生利用,2.41亿t经焚烧、脱水等处理得以缩减,只有0.29亿t需要填埋。东京23个区的垃圾量从历史最高的1989年近500万t减少到2008年的306万t,减幅达38%,每年必须填埋处理的垃圾量也由1989年历史高峰的近250万t减少到2008年的不足50万t。据美国环保署报告,美国垃圾填埋场的数量从1993年的3300多座下降到2000年的2300座,2010年将降到1200座,而垃圾焚烧率则由1990年的18%提高到2000年的40%,并且增建了90座垃圾电厂,总处理能力达3000万t。美国旧金山市目前有72%的垃圾是被再利用的,只有28%的垃圾需要填埋,该市计划10年后做到垃圾零浪费和100%可回收。韩国在1995年普及了生活垃圾“按量付费”的管理方法后,可再生资源回收量增加了40%,垃圾处理量减少了33%?37%,韩国人日均垃圾量由1995年的2.3kg降为2006年的0.95kg。通过科学有效的垃圾分类和处理,西班牙马德里市每年能够回收12万t的纸或纸板,5.3万多t各类塑料金属和3.8万t玻璃,同时还可生产30.6万kWh的能源,这一数量相当于马德里近10万个家庭的电耗能。2005年瑞士70%的废纸、95%的废玻璃、71%的塑料瓶和近90%的铝罐以及75%的锡罐都得到了回收,废旧电池的回收率达到2/3,甚至连居民的热水供应都是利用垃圾处理厂燃烧的不可回收垃圾来加热。德国自2005年起关闭了境内所有的垃圾填埋场,仅德国城市清洁公司拥有的一处垃圾燃烧供热厂,每年可焚烧垃圾52万t,发电188kMWh。该公司每年利用有机垃圾制造的可燃气体还产生77kMWh发电量,此两项足以满足10万德国家庭1年的用电量。
4结论
要改变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被动局面,有效保护我国城市和农村的环境,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除了应像国外一样加强立法、强化分类和采用先进技术之外,还应根据具体国情考虑两点:一是要加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需要教育培养和政府指导。国外的垃圾分类意识都是从很小就开始由父母灌输,垃圾分类也是从小就开始学习,一直到老,当地政府每年也都有详细的手册发给当地居民。二是要意识到城市垃圾处理是可以盈利的,应制定适当政策,改变城市垃圾处理完全由政府包办的局面,引入商业化运作,将城市垃圾处理作为一个产业做大作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