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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保规章制度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以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工作为重点,以建立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机制为保障,进一步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杜绝医疗废物违法排放,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医疗机构实现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组织、指导、要求各医疗机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要定期对从事分类、收集、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安全防护以及紧急事态处理等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规范化收集、安全处置。
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要稳定拥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档案、台账、保留原始数据;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按时报送季(年)报。
(三)提高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通过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医疗废物的综合管理工作要向小规模诊所和乡镇一级卫生院深入,做到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实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达到100%目标。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建立市级相关部门联席管理制度和机制,进一步理顺环保、卫生、发改、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全生命周期的职能和协调关系,提升城市医疗废物全过程的监管和协调能力。
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委配合。
(二)建立医疗废物流向监督管理体系,有效协调医疗废物产生、收运和集中处置各环节的衔接,建立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市环保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城管局配合。
确保医疗废物产生和分类环节,充分考虑城市处置设施的技术特点和要求,采取源头合理分类管理和减量化措施,有效避免医疗废物收集不全面、因分类不规范不合理引发的处置过程的安全隐患和二次污染等问题
市卫生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城管局配合。
(三)充分考虑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技术特点,制定废物源头分类管理与减量化方案,采取措施,有效解决受处置设施技术局限而不能完全消纳的医疗废物处置问题。
市城管局牵头,市卫生局配合。
(四)充分考虑辖区内小规模诊所和乡镇一级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问题,提出经济合理和技术可行的解决方案。
市卫生局牵头,市城管局配合。
(五)充分考虑如何应对大型疫病的爆发、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提出相应的医疗废物管理应急方案。
市卫生局牵头,市城管局、市环保局配合。
(六)充分考虑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提出可行的公众参与计划
市环保局负责。
(七)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相关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明确医疗废物产生、包装、收运、和集中处置各环节的环境管理要求,特别关注目前比较薄弱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能力建设、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二次污染(含二次残渣)的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处置运行效果评估要求等。
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委配合。
(八)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医疗废物流失、非法回收利用及违规处置等行为,确保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安全管理和处置
市卫生局、市环保局负责。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建立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项目引进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指导、监督和协调医疗废物示范项目工作的开展,根据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大纲制订详细的工作目标,并将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解,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督察责任制。
(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涉及单位要根据各自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医疗废物从分类、收集、贮存、运送、安全处置全生命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得以安全处置。
(三)加大力度,强化管理。
负有对医疗废物监管职能的各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规范医疗废物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台账,按照国家规定长期保存;对医疗废物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乡镇环保规章制度范文2
抓自身建设,全员素质得到提高
崔永泽局长认为,搞好新形势下的环保执法工作,必须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环保执法队伍。新一届党组高度注重自身建设,把培养打造新一支合格的环保工作队伍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建立健全了党建、廉政建设、机关自身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建坚强班子、带过硬队伍、创一流业绩、树良好形象”的目标,实施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程,发展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五讲一树”活动。从抓执法队伍建设入手,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做到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制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方案,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充分发扬中国环保精神。与此同时,强化业务培训,坚持每周半天集中学习制度,由业务骨干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深入浅出的讲解法律法规,效果十分明显。全局干部职工思想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形成了“整体工作上水平,单项工作创一流”的良好工作风气,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好评。
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切实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蠡县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保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要求和市环保调度会议精神,态度坚决,措施果断,把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全县的头等大事。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环境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吕坤力、县长张海亲自挂帅分别任组长、常务副组长,有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党政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每5天召开一次环保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由县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党政正职及包村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听取工作汇报,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新要求,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全县涉污企业现状,实行县级领导分包乡镇、县直单位分包企业捆绑责任制,县级领导、县直单位同乡镇协同作战,责任共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各环节的工作,有效调动了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
严格治理措施,强化政策支撑
按照保定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蠡县环保工作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下发了《皮毛革业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毛巾水洗业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造纸业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蠡县环保验收标准》、《关于严厉打击污染反弹的紧急通知》、《关于严格制革取缔企业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强新上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开展环保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综合整治,强化监管,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据悉,蠡县的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历史欠账多、污染治理任务重、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比较突出,环境保护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乡镇环保规章制度范文3
关键词: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维护;
引言: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相对贫乏、时空分布又极不均匀的国家。在探讨我国乡镇污水处理时,恢复我国水环境是解决我国水资源不足的根本所在。
1.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分析
目前,某县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3座, 次年将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3座,即两年将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6座,形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共计5600吨/日(其中,当年建成规模为2800吨/日;次年在建规模为2800吨/日)。
由于某县尚未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造成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已处于停运状态,少部分已出现不同程度的失保失修现象,没有发挥这些设施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在不久的将来这些设施损毁程度和范围愈加严重。
2.专业进行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2.1建立乡镇与农村污水治理的运营队伍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在污水治理设施所在地的村民中选出兼职的管理人员,由该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二是委托专业的污水运营公司进行管理维护。
由于环保设施的运行和调试等技术含量较高,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又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故采用第一种方式存在以下问题:
1)村民的技术水平、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一旦遇到问题难以快速、有效地解决;2)村民没有配备专业的仪器设备,无法保证出水水质能达到排放标准;3)由于村民只是兼职管理污水治理设施,有关部门不便与其签订责任管理的合同,因此,会造成对其监管的力度不够,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导致村民的兼职管理流于形式。
2.2专业管理维护优势
一是解决问题能力强。有一支专业的环保队伍,可及时解决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有保障。运营公司有专业的仪器设备,能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保障出水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三是明确责任主体,易于监管。与环保运营公司签订合同后,责任明确,可按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监管。
3.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站的运行管理
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运行,不同于一般建筑给排水工程或市政给排水工程的运行,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行包括复杂的生物和化学反应过程,要培养(驯化)出微生物污泥,并在达到处理效果的基础上,找出最佳运行工艺参数。乡镇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同其他行业的管理一样,是企业生产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工作的总称,是企业各种经营活动中最重要的部分。乡镇污水厂的运行管理,指从接纳原污水至净化处理排出“达标”污水的全过程的管理。乡镇污水的运行管理具有以下特点:1)水质水量较为稳定。研究报告显示,乡镇污水处理站的水质和水量变化不大,较为稳定。2)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乡镇的污水运行管理更注重水质指标的监测,确保处理系统的稳定性。3)市政排水管网不健全。由于目前市政排水管网建设较为滞后、管网未能真正做到雨污分流等原因,往往导致进水水量或水质达不到设计要求,对污水的运行管理造成较大的影响。
4.对专业运行人员的管理要求
污水处理站操作管理人员的任务是,充分发挥各种处理方法的优点,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科学的管理,在水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充分利用各种工艺的弹性进行适当的调整,及时发现并解决异常问题,使处理系统高效低耗地完成净化处理作用,以达到理想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熟练掌握本职业务
污水与污泥的处理是依靠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的原理来完成的,要利用大型的构筑物、机械、设备与自控装置,还涉及各种测试手段,这就要求所有运行管理人员除了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外,在物理、化学及微生物学方面的知识应具有更高的要求,也包括机械及电方面的知识。
(2)遵守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污水处理站稳定的运行,除了操作管理人员应具备业务知识和能力外,还应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共同遵守。除了岗位责任制以外,还包括:设施巡视制、设备保养制、交接班制、安全操作制等。
5污水厂设备管理应注意:
5.1使用好设备;各种设备都要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步骤。设备操作规程主要根据设备制造厂的说明书和现场情况相结合而制定。工人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作工况记录。
5.2保养好设备;各种设备都应制订保养条例,保养条例根据设备制造厂的说明书和现场情况结合而制定,也可把保养条例放在操作规程一起。保养条例中包括进行清洁、调整、紧固、和防腐等内容。保养工作同样应作记录。保养工作可分为: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停放保养、换季保养。
5.3检修好设备;对主要设备应制订设备检修标准,通过检修,恢复技术性能。有些设备,要明确大、中、小修界限,分工落实。对主要设备必须明确检修周期,实行定期检修。对常规修理,应制订检修工料定额,以降低检修成本。每次检修都应作详细记录。
5.4管好设备;管好设备是指从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保养、检修直到报废以及更新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其中包括设备的资金管理对每一环节都应有制度规定。
6.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设备在运行中会出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小毛病,或许当时并不影响运行,但如不及时处理,则会引发大的故障而造成停机,严重时会酿成事故。例如,螺栓松动脱落是在运行和震动较大的部位常见的现象,应随时发现紧固。如不及时发现和处理,轻者会造成设备较大损失,重者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工艺设备很多是在水面上运行,在维修设备及操作机器时,零件都可能落入水中。有些零件一旦丢失级难购买。因此,在拆修设备时一定要采取措施严防落水。由于特殊的环境,污水处理行业的钢丝绳的锈蚀现象是非常严重的,特别是经常浸没在污水、污泥中的钢丝绳及链条更是如此。对它一方面要加强日常的防腐保养,如及时清除表面污泥和定期涂油,另一方面应定期用专用工具撬开钢丝绳,检查内部的腐蚀情况,必要时请专业人员用磁力探伤等方法测定内部情况。发生较严重锈蚀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
设备各部件的防腐,在污水处理行业中是设备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污水里的有害物质会造成钢铁的严重锈蚀,因此污水处理设备的钢铁结构件表面都有防锈涂料。经过一段时间使用,这些涂料会逐渐磨损、老化、脱落,污水侵入,加速腐蚀。为此,污水处理厂应经常检查这些涂层的情况,并随时修补。每次大修时应将失效的涂料及生锈的钢铁表面全部清理干净,涂以新的涂料。浸水部分常用的涂料有环氧沥青,其余部分有各种防锈漆。
乡镇环保规章制度范文4
一、医疗废物范围
医疗废物范围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执行。
二、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的基本要求
(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总务后勤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分工协作。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器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处置方式按照本过渡性处置方案执行。
(三)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和能力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个体诊所,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自行处置,并保证处置无害化,不得污染环境和危害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四)医疗卫生机构内直接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三、医疗废物收集与运送
(一)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环境保洁监控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操作与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在实处。
(二)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能与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三)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医疗废物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隔离,按传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要建立封闭式的垃圾处理场所,保证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且须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五)生活垃圾处理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杂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点的清洁与消毒。运载途中不得随意扔撒、倾倒、堆放,应当遵守环保和城市环卫部门的规定放置,防止污染环境。
四、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法
(一)传染性或感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处置:可用0.5%过氧乙酸或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作用30分钟以上。再用双层黑色垃圾袋装载,集中放置到暂时贮存场所,然后按规定进行处置。
(二)感染性(非锐器)医疗废物处置:废物产生地应当用规定专用垃圾袋盛装,垃圾袋外备有“焚烧”标志,集中焚化处置。
(三)一次性使用医疗废物处置:此类废弃物须经初步消毒、毁形处理,再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扎送焚化处置,也可妥善贮存于防渗透的容器内,待集中回收处置。
(四)锐器废物:要求在废物产生地配置适合的毁形装置并立即毁形处理,然后焚化。
(五)药理性和化学性废物等:此类废物可交还原生产单位销毁,也可焚烧或深埋。
五、医疗卫生机构的污水处理和排放监测
(一)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增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医疗污水不成为环境污染源。凡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20张病床以上门诊部、保健站),现已具备医疗废水处理能力的要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污染物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对没有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或废水处理效果与处理规模达不到要求的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体诊所,要积极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尽可能实现达标排放,在目前条件下,医疗污水必须采取加氯、加过氧乙酸等临时消毒杀菌措施。
(二)医疗废水的监督性监测必测项目为:PH、余氯、COD、BOD、悬浮物、挥发酚、油类、总磷、汞、砷、粪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监督性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医疗机构自我监测的项目为PH、余氯、COD。可按废水处理的周期确定监测频次,一般每班次至少1次。
(三)为加强对医院废水排放的监测工作,医院废水排放应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医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暂行)规定,安装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
六、医疗废物处置的院内监管
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领导,制定和建立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等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和污染防治制度,要对每批医疗废物处置的环境保护和卫生学效果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要存入医疗废物临时处置档案,每半年向县环保局和县卫生局报告一次。
七、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县卫生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卫生监督所在卫生局的领导下,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县疾病控制中心要根据检测计划,每半年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县环保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要定期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严禁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物进行排放。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认真落实过渡处置方案,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和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领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和环保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按规定及时安全处置废物,严禁未经处理、处置和肆意排放医疗废物的行为,严防因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或医院感染。
乡镇环保规章制度范文5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治理
农业生产中大量的废弃物致使农村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加之城市垃圾大面积的相农村转移,也会让农村的环境污染程度日益增加。故此,当前对农村的环境进行治理显得十分必要,先要重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结合农村环境污染的具体问题进行简要的概述,提出对应解决措施,强化污染治理效果。
1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困境
1.1农民环保意识薄弱,重视度缺失
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关键要素是农村的环境保护力度不够,农民的环保意识不足。近年来国家以及地方政均在提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特别是各级政府在政策落实的初期,就不能全面的重视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特别在部分与城市接轨的乡镇村等地方,这种环境污染问题更是严重。农村生产与生活中,受到当地生产技术的制约,人们普遍科学文化素养偏低,所以对环境保护意识有较大的缺失,很难认识到环境保护意识与自己有哪些切实的联系,导致农村居民任意的堆放垃圾、滥用化肥等。总之,全体居民的整体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是严重制约农村污染治理的关键要素之一。
1.2农村资金治理不合理,设施缺乏
乡镇企业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有极大的不足之处,导致环卫经费出现匮乏严重的状况,农民的整体收入严重不足,建立对应的收费机制显得异常困难,在缺乏政府扶植的情况下,垃圾中转站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致使垃圾清理不到位。另外,部分农场环保设施重建中轻视管理,导致垃圾池残缺、垃圾桶丢失等状况频频发生。还有部分小的垃圾池由于不实用而闲置,垃圾设施的效用不能真实的发挥出来,这会影响到农村环境治理的整体效果。
1.3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不够
我国在相关环境保护中虽然存有诸多的法律内容,但是受到环境因素影响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较多,这就使得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还有诸多不健全的地方。另外,部分地域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但是在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下,会为执法环保部门带来很多困境。总之,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与城市的环境污染有很多不同的之处,如排放的主体极为分散和隐蔽,排污有很多的随机性等,这些问题都是我国环境管理系统需要重点注意的内容。在进行农村环境治理的时候由于重视度缺失,使得农村环境问题的执行力度十分薄弱,且适用性也不是很强。基于此,有关如何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是相关部门需要迫切考虑的问题。
2强化农村环境治理的思考
2.1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强化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视力度。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政府部门要将农村环境治理看成是日常工作的重要议题。工作中本着集中精力办大事的原则,对农村的环境进行专门的管理与保护。分级别的成立专门的环境污染治理小组,并由政府部门分头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本着领导负责制,将农业、环保部门看成是工作的主要部门,并配合建设、经贸和工商等相关部门,这样在多方配合的前提下才能真正的将缓解污染治理落实到实处。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的另外一种方法是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可以借用大众传媒的形式,为农民朋友推广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让他们有着环境保护的意识,这有利于强农民的科普教育和培训,通过提升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能让农民自己树立其良好的环境意识,最终才能促使农民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在抵制污染的同时,能起到监督和督促政府工作的要求。
2.2加大财政收入,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建设
各级地方政府应将环境保护列入到预算的刚性支出中,重视农场的环境保护经费支出。由于农村的很多垃圾均是堆放到露天的环境中,没有相应的处理措施,致使当地的环境状况每况愈下,同时要注意农村的很多垃圾是可以二次利用,变废为宝的,所以政府部门需要加大相关技术的研发,力争让所有的垃圾都能物尽其用。这样能解决垃圾堆放的问题,也能避免畜禽养殖中产生的污染。另外,可以在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多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到环境污染治理中,这样能让政府、企业和社会投资融资机构更好的配合在一起,从根本上能让环保基础有效的运行下去。
2.3完善农村法律保护体系
农村环境污染面临的问题是点多面广,且情况极为复杂,若单使用专项环境保护治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借用法律这一武器让农村的环境体系建立起来,也让农村的污染治理能真正的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中。使农村的环境治理能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关的环境标准体系,严格的执行法律法规,重视监督执法,这样才能让各项法规制度的作用发挥出来。
3结语
对农村进行管理治理主要的问题是周期较长,投资较大,见效较慢。因而治理期间有很多问题需要得到切实解决,为更好的强化农村的环境治理问题,使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切实的提升,就要缩小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差距,力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前农村治理中存有很多较为严重的治理问题,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解决,使其实行的效果更优是我们有待考虑的重点问题。根据研究,能够获悉农村环境治理中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严格各项规章的前提下,让农产品的质量达到最优状态十分必要,这也是提升农村质量安全的关键性要素,能让农业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俊哲,梁晓庆.多中心理论视阈下农村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J].理论探讨,2015(06):14~15.
乡镇环保规章制度范文6
从检查情况看,今年来,全市绝大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都比较重视,能够按照《方案》的要求和全市办事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把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群众办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周密安排部署。所有被检查的单位都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建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订了实施方案。二是利用各种载体,丰富公开形式。所有被检查单位都建立了公开栏或公开墙,并且利用会议、公告等形式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10个乡镇办事处和绝大部分市直单位在《今日》开通了网站,充分利用现代化公开手段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劳动局、公安局、供电局、国土局、地税局、国税局等单位还在办事大厅配备了电子显示屏,实时宣传政策,告知在办事项的进程;财政局、药监局、供电局等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维护网页,及时更新网上内容。三是强化督办协调,延伸公开主体。各乡镇办事处和大部分市直单位在抓好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同时,把向基层村组、乡镇(办)直单位和二级单位延伸,并相互衔接,形成网络,贴近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信息。如,劳动就业局印制了“春风卡”,向社会公示全市合法的职介组织、负责人联系电话及维权投诉电话;社保局向社保对象推出了“一二三”的办事承诺;公安局所有派出所、二级单位基本都建有办事大厅。四是规章制度健全,任务分解合理。洪山咀办、李楼办、薛集镇、仙人渡镇、竹林桥镇、质监局、公用局、公安局、供电局、药监局、国土局等单位在沿袭过去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能够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公开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五是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公开效果。卫生局专门建立了严格的内审制度,由监察科对各直属医院的财务账目进行审核,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公用局为方便群众办事,新建了办事大厅,集中全局及各二级单位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定点服务;质监局为规范执法,提高行政效率,将内部科室合并,减少办事程序,并在各科室门口设立人员去向公示牌,同时把执法和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汇编成册,便于学习和宣传;国税局、规划局、国土局着力加大内部效能监察力度,对在办事项进行公开公示,跟踪督办,提高了工作效率;安监局实行全局岗位立牌、胸前挂牌制度,便于群众监督,同时还专门公示了举报电话和法定救济途径。
检查组在检查中也发现,少数单位在政务公开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在公开的意识上,被动应付的多,主动自觉的少。一些部门和少数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不愿、不想或不敢公开的问题,往往是催一催,动一动,有的单位公开栏上内容长期未更换。如,张集镇、赞阳办、环保局、经济局、水利局、卫生局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信息陈旧、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二是在公开的要件上,公开权利的多,公开义务的少。部分执纪执法部门,公开执纪执法或收费罚款政策依据的比较多,而公开部门应尽的义务和办事人享有权力的比较少。
三是在公开的方式上,因循守旧的多,积极创新的少。目前,绝大部分单位都具备了网上公开的条件,但是,仍然有部分单位,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开通网站(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公开。如,国土局、公安局、地税局、法院、质监局、安监局、卫生局、环保局、经济局、人防办、水利局。还有少数部门认为本单位的工作,不能上网(政府网站)公开,造成应该公开的内容和事项也不公开。如,检察院只上了内部检察系统网,外人无法看到该单位的公开事项。
四是在公开的内容上,笼统模糊的多,具体详细的少。少数单位完全按照部门和领导意志公开,对自己部门有利就公开,不利的则不公开。对有些项目,特别是经费支出上重点不突出,公开不详细,或用“其它”一笔代过,没有详细公开每笔费用支出事由,使广大干部群众无法监督。
五是在资料收集上,做过撂过的多,规范入档的少。这次被检查的24个单位普遍都存在这个问题,很多单位只注重曾经公开了,对档案资料不搜集、不整理,以致于在检查的时候拿不出具体档案资料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