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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实施方案范文1
一、审计目标
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损失浪费为目标,重点对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其中对关系民生项目还应对资源环境方面开展审计(调查)。通过审计,揭示和反映投资项目建设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督促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规范建设行为、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工程规范、有序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将对海滨大道新城段等9个项目开展审计。具体如下:
(一)竣工决算审计
2016年对海滨大道新城段、海州高级中学2个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范围为自项目立项时起至项目竣工决算止的所有事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6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他方面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二)预算执行审计
对蔷薇湖输水泵站工程、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环云台山大道建设局承建段、徐圩新区实验学校4个建设项目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范围为自项目立项时起至2016年3月止的所有事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6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他方面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三)跟踪审计
对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及建设工程、云宿路征地拆迁工程3个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其中前两个项目审计范围为自上一年度跟踪审计截止时起至2016年9月止,具体审计事项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省审计厅部署要求进行确定。其中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作为关系民生的重点项目,应对资源环境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云宿路征地拆迁工程审计范围为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全过程。
各项目的具体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及审计事项,应根据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方式、审前调查了解情况,结合本方案予以确定。
审计对象为上述9个工程项目所对应的建设主体,包括市建设局、交通局、区政府、金海集团、城建控股集团、交通控股集团、方洋集团、蔷薇湖建设处、援疆指挥部等单位。同时,对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施工、设计、材料供应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如有必要,将对建设资金流向的相关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围绕“审计质量巩固年”年度工作主题,将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遵守审计纪律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重点对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及概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1.基本程序履行情况。审查是否按国家规定建设程序执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按规定程序履行,内容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善;项目施工许可(开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前期手续是否按规定报批;有无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情况。
2.概算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有无概算外项目;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等情况;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有无超概算未按规定申请调整等。
(二)招标投标方面。重点关注招标、评标、定标程序及合同签订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投标情况。审查应当招标的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有无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情况;招标投标程序是否规范;设备、材料等物资是否按规定进行采购;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是否符合规定。
2.合同签订情况。审查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符,有无违规签订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有无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工程实施管理方面。重点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工程结算情况进行审计。
1.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审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是否肢解发包;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资质是否与项目相符,有无转包或违法分包;是否按国家规定及合同内容严格执行;其他相关咨询单位是否按规定履行。
2.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审查是否在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等方面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程序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招标时作为暂定价的材料、设备价格申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
3.工程结算情况。审查工程价款结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无高估冒算多计工程款、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工程价款结算手续是否完善,有无超付工程款等问题。
(四)征地拆迁方面。重点对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到位及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土地征用手续是否完备,有无违规批准土地,有无非法占用土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截留、侵占、挪用补偿资金和侵害群众利益以及虚报冒领补偿资金等问题。
(五)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方面。重点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合规性、管理规范性进行审计。
1.建设资金来源情况。审查项目建设资金是否落实,来源是否合规,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到位,能否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要。
2.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滞留、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是否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尾工工程预留是否符合规定。
(六)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方面。重点对建设资金核算的准确性、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1.建设资金核算情况。审查建设资金是否按规定专户储存、单独建账核算;是否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工程价款结算和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
2.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查是否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完整,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准确;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项目建设绩效情况。重点对项目建成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审查项目投入使用后是否充分发挥使用功能,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目标是否实现等。
(八)资源环境审计。对关系民生的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除完成正常的跟踪审计外,增加资源环境审计内容。重点对项目相关实施单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计。审查内容包括:
1.土地征用情况。审查土地资源征用手续是否完善,有无非法占用农耕地。
2.可行性研究情况。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包含了节能、环保方案,是否通过专家审查。
3.环评情况。审查是否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报表,报告(表)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报环保部门批准。
4.设计情况。审查初步设计是否包含节能篇、环保篇,其中环保内容是否与环评报告(表)一致,概算费用是否包含建设用地、节能、环保的费用,是否通过批准;施工图设计是否包含环境保护措施相关内容,与环评报告是否一致。
5.施工情况。审查相关单位是否按批准的节能措施执行、是否按批准的环评报告(表)组织建设,有无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建成后有无经批准部门对节能、环保进行专项验收,验收是否合格;项目建成后临时用地是否恢复原状。
6.建成后效益情况。审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蔷薇湖水库水质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目标,建成后的社会效益是否有效发挥。
其他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对节能、环保内容的编制、审批程序进行审计,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中予以反映,不单独作为审计内容。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四、审计工作组织安排
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由固投处、投审中心组织实施。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避免多次进点,组织召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统一进点会,向列入项目计划的各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计划、审计时间进度安排、审计重点内容、需要配合的事项等,并宣读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固投处、投审中心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组成相应审计组,各审计组根据本方案及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各自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审计组应于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现场审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及关系民生的项目,根据需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专报。
五、审计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敢于争先。各审计组应根据项目特点及调查了解情况,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项目审计实施方案,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要努力打造“精品”项目,争创优秀审计项目。
(二)提升质量,规范程序。各审计组应以“审计质量巩固年”年度工作主题要求,严格遵照《国家审计准则》、《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组织现场审计。审计中做到审前调查充分,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可行性,审计证据准确完整,审计事项与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一致,审计程序规范有序,审计评价客观准确,审计问题严格以省厅《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向导》为指引,规范问题定性和处理处罚。确保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数据可靠。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实施方案范文2
一、整治目标与任务
(一)整治目标。
通过流域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设,使流域内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保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充分发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作用,为库区面源污染治理积累经验。
(二)整治内容、规模及任务。
1、消落带治理工程。消落带治理试点示范工程40亩,位于归州镇村马槽岭;消落带种苗繁育基地300亩(实施期三年),其中归州镇60亩,屈原镇60亩,水田坝乡180亩,另外配套蓄水池100m3,砂石路5000米,管网6000米;消落带种草3040亩,植树1010亩。
2、农田截污工程。生物篱笆600亩,其中归州镇万古寺村400亩,屈原镇屈原村200亩。
3、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建8m3沼气池1150口,其中归州镇550口,水田坝乡300口,屈原镇300口。成规模养殖户建30m3沼气池57座,特大规模养殖户堆肥+沼气+人工湿地5套。
4、散户污水治理工程。建化粪池1350口,污水收集管网据实确定,人工湿地2处,分别位于屈原镇乐平里及归州镇大岭坡。
5、谷坊工程。在屈原镇、归州镇按照初设指定的6条冲沟进行谷坊工程建设,建设规模按施工图设计据实确定。
6、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规模据实确定。
7、霉烂柑橘消解池工程。建柑橘消解池565座、5650m3,其中归州镇3600m3,屈原镇650m3,水田坝乡1400m3。
8、沿岸垃圾清运工程。清运沿岸垃圾34000吨,其中归州镇15000吨,屈原镇11000吨,水田坝乡8000吨。
二、技术措施
(一)消落带治理工程。消落带治理试点示范工程采用工程措施与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的处理工艺,145米-155米水位线库岸采用浆砌石护坡进行治理,155米-170米水位线库岸进行植草,170米-175米库岸栽树。其他消落带治理工程待试点工程试验成功后再实施。
(二)农田截污工程。生物篱笆以种植百喜草、野荞麦、黄花等草本植物为主,选择适宜地带,集中连片种植。
(三)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主要采用沼气处理工艺,普通养殖户建8m3沼气池,成规模养殖户建30m3沼气池,特大规模养殖户采用堆肥、沼气与人工湿地相结合的措施进行治理。
(四)散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化粪池、沼气池、人工湿地处理,并对户用厕所、洗澡间一并进行改造。污水直排的建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或利用,属养殖户的建排污管接入沼气池处理,集中居民点建人工湿地,将污水收集后经生物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谷坊工程。以消能拦河坝为主,必要的地方可适当布设河堤,拦河坝及河堤均采用浆砌石结构。
(六)生态防护林工程。分布于宜秭公路两侧,宜林地以刺槐、水杉、柏树、紫穗槐、冬青、女贞等为主,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采用大苗沿等高线呈三角形定植。居民住房门前以桂花、樟树等为主,树径6-8㎝,带土球移栽,树穴按照长、宽、高各1米规格控制。高砌坡治理部位以爬山虎、迎春花、牛麻藤等藤本植物为主。
(七)柑橘霉烂消解池工程。柑橘霉烂消解池采用砖砌或现浇钢筋砼结构,进行防渗处理,以避免霉烂柑橘病虫害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
(八)沿岸垃圾清运。现存垃圾清运至各乡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配套建设垃圾房(池、桶)、垃圾车等收运系统,新产生的垃圾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处理”的办法,农户将垃圾分类,可还田利用的还田,需填埋处理的投放至就近的垃圾房(池、桶),由镇、村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场填埋处理。
三、项目实施主体与职责
(一)县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1、负责研究制定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建设标准、计划安排等相关政策、办法和制度;
2、负责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实施项目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
3、负责市以上相关项目管理部门联系、协调和汇报、争取。
(二)县水污染防治项目监管中心。
1、作为项目法人单位,履行业主职责;
2、负责项目计划管理和投资控制;
3、负责招标项目的施工设计、项目招标及合同洽谈;
4、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5、负责项目资金管理;
6、负责项目的综合验收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三)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本乡镇项目计划的分解落实,将项目计划具体落实到户头、到田块;
2、接受项目业主单位委托,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计划和施工设计,组织工程实施;
3、负责项目建设现场监管,控制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负现场监管责任;
4、负责施工现场准备,协调项目征地、施工用水、用电、弃渣、临时占地(道)、社会治安等问题;
5、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决算、资金管理,对分散到户项目补助资金兑付负责审核把关;
6、负责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7、负责组织协调村、户与施工单位关系;
8、负责根据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结合本乡镇实际,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选择1-2处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充分发挥流域综合整治的环境效益。
(四)县政府有关部门。
环保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行业管理;发改局负责对口联系协调,侧重加强计划管理;财政局负责资金调度,加强资金运行监管;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负责涉农、涉林、涉水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审批、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住建局负责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和开工许可手续审批;审计局负责预算、决算审计;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项目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四、项目设计与施工管理
(一)项目施工设计。
消落带治理工程中的试点示范工程、谷坊工程、生态防护林工程分别由专业设计单位负责施工设计。
消落带治理工程中的种苗基地、农田截污工程中的生物篱笆、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散户污水治理工程、霉烂柑橘消解池工程及沿岸垃圾清运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设计方案)由项目所在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参照有关标准图集,结合本项目实际组织编制,项目所在地村委会负责协助。
(二)项目施工。
消落带治理试点示范工程、谷坊工程、部分生态防护林工程、散户污水治理工程中的集中建设的人工湿地等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由中标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生态防护林项目树苗、生物篱笆草种、垃圾收运设备等实行集中采购。
农田截污工程中的生物篱笆、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中的沼气池、散户污水治理工程中的化粪池、霉烂柑橘消解池工程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及部分生态防护林项目施工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村级劳动服务队)、村民自行实施。
垃圾清运由所在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或有关村委会负责实施。
消落带治理工程中的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直接委托有关村委会组织实施。
(三)工程监理。
落实工程监理制。投资5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的工程监理单位由业主单位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标采购选择确定,并签订合同,监理单位职责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执行;投资50万元以下单项工程或分散到户工程,由所在乡镇城环中心负责监理监督。
(四)建设监管。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114号)要求,严格项目建设监管。
(五)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参照《县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执行。
1、竣工验收条件。
(1)已完成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以及核准(备案)批复文件中的各项建设内容,能够满足使用功能;
(2)主要建安工程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已安装配套并经联动、负荷试运转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国外引进设备按有关规定和合同完成了验收;
(3)环境保护、消防及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4)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完成各单项工程验收;
(5)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经政府投资审计机关审计或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确认后,出具审计、审核报告;
(6)所有工程档案文件材料分类立卷,工程和设备技术档案、财务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完整、准确。
2、验收程序。
(1)业主自验并完成项目竣工报告。由项目业主组织实施项目预验收、编制竣工决算书、竣工资料准备和竣工验收申请文件。
(2)验收组验收。竣工验收组原则分成建安工程、仪器设备、档案、财务验收小组和综合组,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和专项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3)竣工验收批复。对经验收合格的项目下达竣工验收批复并发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3、验收组织。
竣工验收工作由县发改部门牵头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工程质量评定,环保部门负责环境保护验收,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验收,档案部门负责项目档案验收,政府投资审计机关或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负责竣工决算审计、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项目验收组,验收组成员由项目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及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组长由验收组成员推荐产生并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与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派人配合验收工作。
五、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县财政局《关于加强中央新增投资资金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一)到户项目补助标准。
1、农田截污工程中的生物篱笆:百喜草,草种集中采购,统一配发,播种草籽100元/亩,培育60元/亩•年,期限3年。野荞麦,种苗由实施单位自行采集,种植100元/亩,培育60元/亩•年,期限3年。
2、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中的沼气池:8m3沼气池2500元/口。
3、散户污水治理工程:化粪池(建设规模5-10立方米/座)1500元/座。
4、霉烂柑橘消解池工程:柑橘园中消解池300元/m3,柑橘销售点附近消解池230元/m3,每口不低于10m3,按10m3补助。
5、生态防护林工程行道树树穴开挖50元/个。
(二)资金拨付程序。
1、工程款拨付程序。
(1)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资料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款计算表。
(2)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现场代表、乡镇政府现场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3)施工单位填写《县专项资金拨付审批表》,并附以上第(1)、(2)项资料。
(4)项目法人现场代表、项目法人主要领导、项目主管部门分管领导、项目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依次审核签署意见。
(5)县财政部门审批,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2、农户补助资金支付程序。
(1)农户项目建成后,填写项目竣工验收表。
(2)乡镇城环中心监理人员、乡镇政府驻现场负责人现场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3)村委会审核汇总,填写项目补助资金花名册。
(4)项目法人单位、乡镇政府共同抽查验收,并签署意见。
(5)填写《县专项资金拨付审批表》,并附以上第(3)、(4)项资料。
(6)县财政部门审批,资金直接支付到农户“一折通”账户。
(三)设计方案编制费。
乡镇城环中心负责组织编制施工设计方案,按1.5万元/村计取施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费(含村委会配合费)。
(四)配套资金筹措。
1、分散到户项目投资,中央补助资金只限定在上述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以内,不足部分全部由受益农户通过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解决。
2、沿岸垃圾清运至乡镇垃圾填埋场后,垃圾处理费用由乡镇政府筹集解决。
3、其他项目配套资金通过优化设计、招标竞价节约资金以及项目基本预备费解决。
六、实施时间安排
年度完成中央投资1000万元,重点实施消落带治理工程中的种苗基地30万元、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200万元、散户污水处理200万元、生态防护林70万元、霉烂柑橘消解池60万元、垃圾清运20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30万元、谷坊工程200万元、其他投资10万元。
年度完成中央投资1500万元,重点实施消落带治理工程中的种苗基地70万元、消落带治理试点工程100万元、生物篱笆50万元、养殖户污染治理工程200万元、散户污水处理70万元、生态防护林100万元、霉烂柑橘消解池6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200万元、谷坊工程180万元、其他工程投资470万元。
2012年度完成中央投资470万元,重点实施消落带治理工程中的植树种草工程300万元、其他工程投资170万元。
七、项目运行管理
(一)后期运行管理。项目建成后,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运行管理,确保投资效益。
(二)建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1、建立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垃圾清运费用由所在村通过村规民约向农户收取垃圾清运费解决。为支持垃圾清运收费制度的建立,项目实施起一定期限内由项目业主单位按照“以奖代补”原则,按年度实际清运费用的50%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分年核定拨付,由环保局会同乡镇政府、所在村村委会共同考核,垃圾清运工作合格且垃圾清运收费机制建立的,拨付补助资金。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实施方案范文3
一、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从20*年起,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区现存的4.8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全区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此次危改工程完成后,不再集中实施危房改造,以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校舍修建,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
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与项目筛选原则
(一)危改工程坚持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为保证危改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实施危房改造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地范围学校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并提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方案报区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审定。凡未制订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或经论证布局调整方案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镇街道,暂不安排危改工程补助资金。
(二)纳入危改工程的项目学校必须是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学校。拟撤并的学校不纳入危改工程实施范围,以后也不再安排危房改造等方面资金投入。在制订危改项目建设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布局调整后师生增员、校舍扩容、寄宿生活等实际需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改扩建为主,重点向农村初中、中心小学倾斜,积极鼓励农村小学高年级学生向中心小学、完全小学相对集中。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适当予以照顾。
(三)上级补助资金原则上用于农村中心小学、完小及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D级危房改造。
(四)危改工程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严禁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在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基建费用,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新建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必须在50年以上。
(五)危改工程坚持项目管理与目标管理并举。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精心做好项目规划,据实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预算不留缺口;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对确定实施危房改造的项目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改造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切实做到改造一所、完成一所,确保到20*年底全部消除农村中小学现存D级危房。
三、危改工程管理职责
实行以区级为主,省、市、区、镇(街道)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要不断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区级
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危改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区教育部门牵头对中小学危房进行排查、核实和鉴定,会同区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结合本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制订危改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报区政府批准;牵头组织建设项目勘探、设计、招投标、土建施工、委托监理、质量检查、竣工验收等;督促、检查危改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等。区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区财政部门协同区教育部门筹措本级承担资金;负责资金的调度和管理,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和专款专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区建委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
(二)镇街道
项目实行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镇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地学校布局进行科学规划,提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和危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并报区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审定。督促、检查危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现有D级危房在2年内全部得到改造;做好B、C级危房的维修、维护,降低或消除B、C级危房向D级危房的转化率,确保校舍安全。
(三)学校
项目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据实编报学校基本情况和危房改造计划、改造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在鉴定的基础上,组织拆除D级危房;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章和要求,加强对土建工程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危改工程档案等。
继续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政办[20*]71号)等有关文件,减免建设收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建设环境,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实施成效。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和延期误工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要责任事故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危改工程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的筹措
根据《*省2005年底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规划》,我区改造4.8万平方米D级危房需要资金3056.1万元,其中地方自筹94万元,中央和省20*年、20*年、20*年补助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032万元,其余1930.1万元通过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贷款本金从20*年及以后省以上补助的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中抵扣,贷款利息由区财政贴息。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贷款、还款、付息等按省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
(二)资金的管理
危改工程项目贷款资金,纳入区财政校舍维修改造(危改)资金专户。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6号)以及省有关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不得下拨至镇街道和学校,不得挪用或用于偿还债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勘探、设计、招标、监理等费用,应按规定记入项目土建成本,不得因此增加学校负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组织竣工审计,按审计结论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移交手续。
五、危改工程的管理和监督
(一)严格实行以区为主“五统一”的项目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区教育局、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建委、地税局、审计局是组织实施“五统一”的主体,负责做好“五统一”工作。所有土建工程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危改工程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公开议标等方式,确定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担单位。
1、统一做好规划、立项工作。学校应根据《*省中小学校园规划与建设管理办法》做好学校规划工作,应本着“立足长远,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制定科学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学校在制定规划时,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形成符合学校要求的规划,并报送区教育局审定,学校规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凡新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应办理立项手续,未立项的项目不得开工。
2、统一做好勘探、设计、监理公开招标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政办[20*]71号文件)规定,“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中涉及到的服务性收费,如危房鉴定费、地质勘探费、招标费、标底编制费、工程勘察设计费、质量监理费等收费项目,按照自愿委托原则,予以减半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秘计[20*]399号)文件要求,由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对地质勘探单位、质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被选中的单位方可进入全区中小学校建设领域。
3、统一实施土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凡是属于区级以上安排的校舍新建或维修项目均应按招投标法规定进行招标。
4、统一资金管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区财政局在银行设立专户,全区农村中小学建设(维修)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资金拨付程序及额度,按审定工程项目及工程进度拨款。经现场察看,开工时按工程合同价的30%拨付资金,主体完工时按工程合同价的60%拨付资金,完成工程备案、进行决算审计后拨付剩余工程合同价的10%资金。拨款时应填写《贵池区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维修)拨款单》,并履行相关手续,同时,施工企业应开具税务发票,财政部门按拨款单及税务发票拨款。
5、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建设完工后,学校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项目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验收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建设、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书面报告。项目学校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组成人员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教育、财政部门。统一办理决算手续。学校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审计,决算审计由区财政局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学校校长是项目负责人(完小、初小项目由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各项目实行校舍建设法定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确保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各项目学校要选派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负责人,出任施工现场监理员。
(三)实行项目审议制度和资金投入额度审计制度。一是审计学校所需建设项目、规模。学校应向区教育局申报拟建(维修)项目及附属设施,经教育部门审计确定施工项目及规模后,方可开始实施;二是对学校拟建(维修)项目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进行审议,审议后的资金总额作为项目建设资金总量。如项目原计划安排资金量与实际建设资金量有结余可作为支出勘探、设计、监理、图纸审查、招标、决算审计等费用。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实施方案范文4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跟踪审计
中图分类号:U412.36+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China's highway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supervisory system did not timely follow-up, the construction sector has recognized that the final account the limitations of the post audit approach is a useful exploration of the follow-up auditing. In this paper, the follow-up auditing of current practices on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China were analyzed 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how to solve the problems in tracking audit and improve the audit level.
Key words:highways; building; tracking audit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涉及部门和单位较多,采取工程竣工再进行审计,事过境迁,审计准确性大大降低,审计质量难以保证。为适应社会需要,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应运而生。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指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含配合审计部门协审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运用审计技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建设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监督、分析和评价的过程。
1 我国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践情况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在我国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各省市交通系统在建设项目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例如:浙江省交通厅和审计机关联合开展了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试点;湖北、山东、四川省交通厅提出跟踪审计的方式;广西和福建省交通厅也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探讨。
2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支持审计的相关法规不够完善
跟踪审计作为一种全新的动态管理模式,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各参与方的行为。而这方面的法律法规颁布相对滞后,如在审计过程发现问题,往往会造成没有依据可循、难以做出正确判断的尴尬局面。
2.2 审计时间介入点和审计对象的确定困难
高速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要求审计过程与施工过程同步,对项目施工的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情况及其他事项实施审计。施工过程是动态的,并且往往是若干个单位工程的多个分部分项工程同时施工,要想深入到建设施工项目的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活动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仅没有必要,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审计介入点时间和审计对象的筛选是跟踪审计面临的首要问题。
2.3 社会审计组织能力有限
进行审计时,由交通内部审计机构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审计组织实施。审计组织数量资源较多,面对存在的日益激烈的竞争,某些审计组织为有机会拥有审计业绩,迎合某种需要,审计质量成为纸上谈兵。另外也要求审计人员具有精湛的专业技术和较宽的业务知识面,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协调沟通能力,具备这项能力的审计人才寥寥无几。
2.4 审计取费方式水平不高
目前跟踪审计的取费方式基本上采用基本审核费加审减额比例提成的方式计费。这种取费方式不利于调动审计的积极性。审计机构过多注重自身的经济利益,发现问题却不愿意去真正解决问题,达不到跟踪审计的目的,审计质量也无从谈起。
3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问题解决对策
3.1 健立健全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由国家出面,组织人员技术力量,尽快制定出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审计工作有法可依;在有章可之后,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把支持配合审计落到实处,使得有法必依得到贯彻。
3.2 审计时间介入点的合理确定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分为开工前审计、施工期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通常情况下,跟踪审计时间是在基本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审计力量等相关情况基础上,通过审计计划或审计方案来确定。开工前阶段跟踪审计时间,合理时间是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前实施,审计的重点应放在基本建设资金是否落实,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入建设施工时期,在选择审计时间时可以将工程建设进度和施工特点相结合,比如在隐蔽工程掩埋前和各项主体工程完工时进行审计;建设工程资金拨付具有年度特点,财务审计可以安排在次年年初;竣工结算审计在竣工验收前进行,有试运营期的,可安排在试营期后。
3.3 选择正确合理的审计重点和方案
审计重点,即在跟踪审计中必须要审计的内容。抓住重点,不仅可以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规避审计风险,还可使审计工作意义最大化。在确定审计重点时,施工内容、技术要求、程序方法、投资、质量、进度等因素要综合考虑,对投资、质量、进度影响较大的或事后不宜审计或难度较大就是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审计重点应及早确定,并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确保审计工作能够始终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审计重点和方案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有适当的调整,以适应工作的需要,使审计质量稳中有升。
3.4 挑选审计水平高的审计组织
面对业内众多的审计组织,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是进行筛选的两个重要条件,缺一不可。第一,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运用到审计组织的挑选上来,对比各个审计业绩、审计规划方案及审计人员资历等因素,据此来确定审计组织;第二,在审计期间,接受来自建设项目各方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审计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那些违背职业道德,损害国家、投资方利益的单位,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处罚。
3.5 制定合理的审计取费方式
在目前采用有基本审核费加审减额比例提成两种计费方式的基础上,对于审计出的其它审计成果也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提出好的审计方法、促进了规章制度的健全,发现了违规违法的事实线索等,这有利于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审计质量。
4 结语
综上所述,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是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根本,制定具有可操作的具体审计准则是当务之急,做好审计组织的选择和监督是重要手段。只有这样,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才能全面顺利地开展起来,真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工程建设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参考文献: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实施方案范文5
1.按审计程序下达项目审计通知书,明确投资项目审计对象。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年度项目审计计划安排投资审计工作,成立投资项目审计组,确定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人员分工;在做好前期调研和工作安排基础上,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明确投资审计对象是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2.按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规范投资审计文书。结算审核报告征求结算报送单位意见,投资项目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审计结果以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等方式体现。
二、履行法定审计职责,防范投资审计风险
1.确保无任何经济利益挂钩,维护审计机关客观公正形象。部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若委托外聘中介机构实施则采取服务外包形式,通过局综合处在中介单位库中招标确定中标中介,审计费由财政局或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外聘中介机构。审计机关在投资审计中与财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外聘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无任何收费现象发生,保证审计机关客观公正。2.规范投资项目送审行为,防范竣工结算高估冒算。通过明确审计对象是项目责任单位,督促业主单位履行职责,要求项目责任单位对送审资料进行初审把关,并以报告形式报送审计局,报告中确定送审内容、金额,并予以承诺;原则上不接受送审结算金额超过批复概算金额10%以上的项目,否则要求项目责任单位在送审报告中说明概算外增加内容、原因及金额;对施工单位报送竣工结算高估冒算行为承担一定经济责任,要求监理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对施工单位送审资料要规范管理,项目责任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承诺协议,由施工单位做出承诺,当审定项目结算核减率超过10%时须由施工单位承担超出10%部分的审计费。3.建立防火墙隔离网,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与外聘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和承诺书,规定双方权责利关系,明确外聘中介机构在各阶段各环节需承担的工作职责、完成的工作内容,避免因职责不明而导致工作推诿和审计效率低下。在整个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外聘中介机构的工程技术特长,由其完成具体的结算审核工作,获取结算审计证据,审计局审计人员主要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不直接与利益相关方直接发生关系,不直接参与具体的实务工作;对施工单位报送审计的资料、需要施工单位提供、反馈的事项均由被审计单位转送。外聘中介机构遇到问题和困难时,应尽量争取自行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需及时向我局汇报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我局按照《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操作规程》、《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会商管理暂行规定》等内部制度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过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通过主动建立“防火墙、隔离网”,明确自身的定位,做自己能做可做的事,专业的工作交给专业机构去完成,从各方利益博弈中超脱出来,最大程度的实现自我保护和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充分发挥固投审计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投资审计工作新思路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实施方案范文6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及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委派市审计局、财政局、教育局、地税局和监察局等五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五县五区、开发区管委会年度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联合审计检查。现将审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我市不断加大教育费附加征收力度,积极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各县、区教育费收入保持了一定的增长势头,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地方教育费已于4月开征,地税部门承诺补征1—3月份的地方教育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制定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教育、财政、建设等各有关单位协调配合,工程项目管理基本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和使用情况
教育费附加征收不足。教育费附加征收不到位,未能做到应收尽收。地税部门对欠缴教育费附加的国税代开发票户和小规模纳税人未足额追缴。根据市、县区财政决算报表,并经财政、税务部门核实,全市年共欠缴教育费附加790万元。其中县欠缴104万元,县欠缴80万元,县欠缴75万元,县欠缴53万元,县欠缴40万元。此外,市区也有部分欠缴。
教育费附加管理不规范。部分区对教育费附加没有实行专户管理,大部分县区未将年度教育费附加纳入一般预算进行管理,普遍存在临时安排教育费附加现象,存在教育费附加拨付不及时、不足额现象。例如:顺河回族区年教育费附加收入125万元,截止年4月底教育费附加余额为99万元,拨付使用速度缓慢;鼓楼区对教育费附加没有独立核算,年教育费附加收入158.6万元,当年拨付五一路二小用于教学楼建设150万元,余额8.6万元沉淀在该区财政资金结余中。
教育费附加使用不合理。大部分县区存在将教育费附加用于抵顶教育经费的现象。例如:县年支出315.2万元用于年和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县级配套及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4%资金。县本级教育费附加支出78.5万元,其中59万元用于教师节、高招办公费及县第二高中奖励费用。同时,该县将乡镇级征收上缴的教育费附加直接返还乡镇使用。经抽查城关乡使用情况发现,该乡年教育费附加收入47.92万元,使用情况为:拨付乡中心校35.88万元(使用情况不明),支出0.78万元用于“红歌”比赛,支出1.55万元用于操场租赁,支出3.5万元用于教师节表彰,支出6.21万元用于退休教师经费。
(二)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情况
校安工程进度慢,完工率较低。“三年攻坚、五年规划”的时间紧、任务重,上级资金到位晚,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困难,未能按要求进行开工建设。各部门工作协调不力,部分成员单位没有积极跟进。在年项目中,除县、区外,其他各县区工程进度普遍较慢。截至检查时,全市共有36个未开工项目:县5个、县21个、县8个、2个。
大部分县区未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各县区年所建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完工,至少应付工程款的70%,除个别县区外,均未达到此标准。例如:县年项目有2个已竣工,截止检查日未给付任何工程款。金明区年项目晨阳中学教学楼主体工程已快完工,至今前期工程款还没有拨付到位。
校安工程竣工验收比例低,大部分县区仅验收了少部分项目,部分竣工验收报告要素不全。从抽查情况看,部分项目竣工后未经决算、验收便投入使用,且未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三、整改要求
(一)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
1.进一步高度重视教育费附加征收和地方教育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教育、财政、地税、审计等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职责分工,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单位不得擅自截留、挪用和违规安排使用教育费附加。
2.各级地税部门要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地税部门要按规定的计征比例,随主税一并征收,做到不漏、不拖、不欠,并及时缴入国库。要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的征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完善奖惩机制。对应征未征的单位和责任人,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限期补征并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比例及时拨付地税部门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手续费。
3.财政部门要严格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的管理。要将教育费附加纳入一般预算进行管理,并在年初下达本级教育部门预算。不得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纳入预算管理而抵顶原有正常的教育事业费拨款。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纳入同级教育部门收支计划,并监督同级教育部门安排、使用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
4.教育部门要合理安排、使用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的使用实行项目申报制度,教育部门要根据年度征收计划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年度使用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并经同级政府同意后列入预算。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管。
5.当年超收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应追加支出预算或结转下年使用,专项管理,严格程序,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福利及奖金的发放,严禁挤占挪用或平衡财政预算,应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并将超收部分向薄弱中小学倾斜。
6.建立健全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征收使用情况报告和专项检查、审计制度。一是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应在每年7月和次年1月上旬,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收支情况联合上报市财政局、教育局。二是市财政、教育部门应在每年7月和次年1月下旬,将各县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征收使用情况进行通报。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市政府适时组织市教育、财政、审计、地税、国税部门对县区教育费附加征管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县区审计部门要结合每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对教育费附加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确保征足管好用好资金。
(二)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改造任务如期完成
1.进一步落实县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校安工程实施进度。年是全省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攻坚任务的最后一年。市、县区校安办要继续按照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校舍安全工程目标责任书”中做出的承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我市五年规划中“三年攻坚”的总任务。各县区政府要明确自身责任,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强化责任落实,实行项目责任落实到人,倒排项目工期,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2.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工程所需资金。各县区要在用好中央和省级资金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好当地政府校舍安全建设的投入责任,按照工程规划确定的资金需求,积极整合各种筹资渠道,足额落实工程资金。工程资金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投入,专款专用,确保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和使用资金,及时拨付工程资金,资金拨付要与工程进度同步。决不能因为资金拨付不到位,影响工程实施进度。决不能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给学校带来新的债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要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报告。要加大校舍安全工程收费减免政策的执行力度,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安全投入使用。市、县区校安办要加强组织领导,配备充足的人员,设立若干个日常监督检查组,对校安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巡查。至少每半月巡查1次,并将巡查结果以简报形式报市校安办。项目学校至少要指派1名懂技术、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对本校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县、区校安办监督检查小组。项目建设要实行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和工地周边的不安全因素,防范施工伤亡事故发生。要按照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制定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验收程序,确保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使用一所。竣工验收后,要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按审计结果办理工程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