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减灾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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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减灾应急预案

防雷减灾应急预案范文1

1.1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不断加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设了六要素自动气象站,乡镇加密自动气象站,酸雨观测站、土壤观测站和卫星接收站;建设了雷电监测仪和紫外线观测仪。宜春风廓线雷达和宜春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已投入业务使用。这些监测项目的建成对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1.2加大防灾、减灾、避灾知识宣传

通过多种手段加大防灾减灾避灾知识宣传,让防灾避灾方法家喻户晓。积极利用下乡、上街、培训、广播、电视、报刊、电子显示屏、黑板报、手机短信、“2121”电话和互联网送防灾抗灾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同时通过这些有效手段及时将各种灾害发生的信息及时传送到广大群众手中,使各级党政领导指挥能力和群众自身防灾能力普遍提高。建立中小学校、乡镇场、村、企业、小II型以上水库气象信息员队伍,他们既是气象信息的传递员又是各种灾害的收集员和报告员。

1.3制定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了人员和职责,一旦出现灾害可以随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指挥有序,抗灾及时得力,有备少患。

1.4加强研究做到科学减灾

减灾手段和方法需要不断创新。我市高度重视减灾研究工作。一是成立了综合减灾专家组,定期会商预测灾害出现的时间、地点和强度,提出防范建议和措施。二是每年给出一定的经费用于减灾研究,近几年多项研究成果获得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奖励。

2持之以恒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科学研究,千方百计提高预准确率,提高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水平,为各级党政领导指挥防灾抗灾提供优质的决策服务。同时将气象灾害信息及其防范措施通过各种有效手段迅速传播到广大群众手中。将气象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取限度。加快各涉灾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的建立。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效率。不遗余力地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避开雷电、地质灾害易发区。

3不断提高个人避灾能力

3.1学习掌握雷电知识

雷电分为直击雷、球形雷、感应雷和雷电波侵入。直击雷是直接击打到建筑物或人体身上的雷;球形雷是指出现不规则的球状雷,也是目前的防雷难点;感应雷是巨大雷电流沿着附近突出物或导体向周围传播;雷电波侵入是由于雷击架空线路上或空中金属管道上产生的冲击电压沿线或管道迅速传播的雷电波。全球每年因雷击造成数十万以上人员伤亡,几十亿美元的经济损失。随着全球变暧气候异常,雷电强度愈来愈强,加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雷电灾害愈来愈多,损失愈来愈大。

3.2注意个人防雷,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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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 防雷现状 防御对策

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公布的最严重的十大自然灾害之一,被中国电工委员会称为“电子时代的一大公害”!雷电灾害的发生不仅影响范围广,而且造成人员的伤亡和经济损失非常的严重,尤其是广大的农村更为显现。如:2004年6月26日,浙江省临海市杜桥镇3 0名农民在大树下娱乐遭雷击,17人死亡;2007年5月23日,重庆市开县义和镇兴业村小学突然遭雷击,造成该小学学生7人死亡,19人重伤,20人轻伤;2009年8月4日,石家庄市长安区南石家庄村一村民自建二层临街房屋遭雷击,房屋坍塌,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血淋淋的教训警示我们,关注农村,关注农民,加强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增强农民防雷减灾安全意识,减少或避免雷电灾害损失已成为广大农村防雷减灾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农村防雷安全现状及原因分析

1.近十年全国雷击人员伤亡情况

根据全国雷击造成人员伤亡数据统计表明,全国平均每年因雷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数为850人左右,死亡为450人左右,农村雷电造成人员伤亡数占全国总量的92.3%。

2.农村雷击事故频发原因分析

农村发生的雷击伤亡事故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农民建房时,习惯于坐北朝南,雷雨季节,我国大部地区受西南季风气候影响,雷雨时,坐北朝南的民房正处迎风面,也是西南季风和雷雨云运动的主方向,当西南气流向前运动时,则会遭遇村庄民房的阻挡,雷雨云的气流运动就会被迫抬升,在此作用下,拐弯最大、曲率最大处正是最易遭雷击最严重的位置;二是过去农村村镇建设无规划,房屋乱搭乱建现象严重,电线、电话线等各种线路普遍存在“架空”现象,对架空线而言,它是雷电侵袭时最好的导体通道,特别是在雷暴高发区,易将雷电所产生的感应电压和高电流通过各导线传到千家万户,当强度达到一定值时就会造成雷电事故;三是农民缺乏防雷电安全知识,常在自建房上安装未做良好接地处理的各金属构建和家用电器,如:太阳能热水器、不锈钢水箱、装饰性金属针塔、卫星天线等,加大了雷击概率而产生安全隐患;四是雷雨季节,正值是农村的农忙季节,农民常在野外劳作,由于缺乏防雷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雷雨时,仍在野外劳作,甚至还有肩扛手举易导电的金属物体而遭雷击;五是农民缺乏防雷安全知识,雷雨时,常在大树或在没有任何防雷措施的岗亭内避雨而遭雷击等等

二、农村雷电灾害防御措施

1.农村民房建设应选择在“非易雷击区”

在现代防雷学中,雷电防护一个重要措施就是一个“躲”或“避”字上。国家强制性防雷技术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明确说明,严格按此规范设计的防雷装置的防雷安全度不能达到100%时,人们应远离该地生活。也就是说,农村在规划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建房的选址问题,应尽量选择在“非易雷击区”,尽量避免雷电的袭击。对应于“非易雷击区”的是“易雷击区”,即容易发生雷击的地区。其主要特点是:(1)地形位置较高,突出于周围地貌;(2)临近潮湿和水草地区;(3)处于上升气流的迎风面方向;(4)地下有金属矿藏的地区;(5)空旷和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山岗上;(6)从以往经验了解常常遭雷击的地区等。“易击雷区”最容易引起火灾和人员伤亡,所以应该将房屋的位置选在“非易雷击区”。

2.做好电源和信号线,家用电器的防雷措施

电视、电脑、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在农村已倒到广泛的使用,由于农村地域广阔,居住分散,各种线路一般都是露天架空引入;电视线路常能在屋面或大树高空处简易架设;为使生活用水方便则在屋面上安装金属水箱或晒衣架等。这些如果没有采取完善的防雷安全保护接地措施,极易造成雷击事故。因此,(1)380/220V电源线路的架设,应采用标准的绝缘子。在进入室内前的最后一基杆子上,要将绝缘子的铁脚接地,目的在于对过高的雷电电压起到泄放保护作用。(2)与电源线路相似,电话线路入户时也应将它的绝缘子(例如通信蝶式绝缘子)的铁脚接地;架设电视天线时,一定要在它的旁边架设金属避雷针,用避雷针来保护天线。(3)安装在屋面上的太阳能热水器、金属水箱、金属装饰物等都应就近良好接地。其他家用电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平时不用时拔掉电源插头;有雷暴时,尽量不用这些家电。(4)活动频繁的露天场所及其附近不宜不设独立避雷针、避雷塔、架空避雷线、架空避雷网,以免雷击时发生危险。(5)在候车(船)棚(亭)、机埠、变电房(变压器)铁塔、旗杆等建(构)筑物设施旁,应设置“雷雨天气,切勿靠近”安全警示牌。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已有建筑,建设具有一定防雷能力的农村应急避雷场所。(6)雷雨天气时,尽量不要在野外开展各类活动不要在河里洗澡、大树下躲雨、空旷地高举各类金属器件、在高压线下行走等。

三、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对策

1.加强防雷减灾的科普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送科技下乡”、“科技周”、“中国科普日”等活动,面向农村,走进农民,深入田间地头,“零距离”进行防雷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通过各种传媒和发放防雷科普手册和光盘,制作防雷宣传展板,播放雷电知识专题片、幻灯片,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画、手机短信或现身说法等形式,介绍雷电危害、雷电防护等科普知识和防雷减灾法律法规,讲解雷击发生原理和防护要领,消除农民迷信恐惧心理,提高农民防雷减灾意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能力。依托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宣传普及雷电预警知识和灾情处置及自救互救常识,使防雷科普宣传教育真正发挥作用。

2.加强防雷减灾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布局合理、信息共享、有效利用”是规划和建设雷电监测网的基本原则,虽然各地已经布设了一些闪电定位仪,但是布点太少,覆盖面有限,不能大范围的有效监测,所以预警信息难以及时传播到农村。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雷电灾害预报预警和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建设的投入,做好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加强农村雷电监测预警网建设,建立综合雷电信息处理和预警平台,提高雷电灾害预报预警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介及时将雷电灾害预警信息传到农村告知农民,让农民提前采取有效避险措施,避免和减少雷灾损失。

3.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和事故善后处置机制

加强雷电灾害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机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可行、职责分工明确、保障措施落实,以此提高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当有重大雷电灾害发生时,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凡遭受重大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第一时间应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报告灾情,并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评估、上报等工作。严禁隐瞒不报的违法行为,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发生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给予严肃查处,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高效稳妥处置灾情和事故的善后工作。

防雷减灾应急预案范文3

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科学构建防雷减灾综合管理体系

我省属雷电灾害多发区,每年因灾造成的损失十分严重,雷电灾害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雷减灾工作责任

制,深入开展防雷减灾综合治理,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雷减灾综合管理体系。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监

管部门要加强对有关行业和企业落实防雷安全工作责任的督促检查;建设、规划、消防、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工商、质监、气象、林业等部门要加强

对各种防雷产品生产、流通和质量的监管,确保防雷减灾工作落到实处。要健全雷电灾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因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落实防雷安全制度

严格执行防雷安全制度,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拟建的

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易燃易爆环境建设工程应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第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学校、宾馆、医院、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场所,以及广播、电视、计算机系统设施,必须严格

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防雷装置;输电线、微波站、卫星地面站等电力和通信设施要全面落实防雷安全措施。要定期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对失效或性能不足以及质量不合格、安装不规范的,应

及时更换或完善。在雷电灾害高发期间,要认真组织防雷安全检查,做到消除隐患,不留死角。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雷电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雷行政执法工作

,依法查处逃避防雷安全监管等违法行为,维护防雷减灾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切实提高雷电预警预报和防御能力

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科技防雷,依法减灾”的要求,积极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加强雷电发生和成灾机理的基础科学研究,加快广州国家雷电野外试验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雷电防御、防雷装置检验

和防雷标准的技术研究;构建雷电监测预警体系,组建全省闪电定位网,推进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的预警预报工作;抓好林区雷击火灾预警预报防范技术研究,为林区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技术

支撑;及时雷电灾害预警信息,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支持。

四、努力营造防雷减灾工作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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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事故发生,我镇根据《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内容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防雷安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物不断增多和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全省雷电灾害事故明显增加,因雷击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近五年全省累计发生雷电灾害事故70余起,因雷电灾害事故造成伤亡4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全。目前,我省已进入雷电灾害高发期,要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防范雷电灾害事故的严峻形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防雷安全工作作为安全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以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防雷安全责任制,层层压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发生。

(二)精心组织,加大对雷电灾害隐患排查力度

要严格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确保防雷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遏制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和完善本行业、领城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并开展雷电灾害患排查,特别是对辖区内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电设施、通讯设施以及旅游景点、学校、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工作责任人,登记册排查结果。对于存在防雷安全隐患、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防雷装置检测的,或者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的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整改无死角,坚决杜绝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造成雷电安全事故发生。

(三)密切配合,做好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及时接收,雷电灾害预警信息。相关部门组织属地企业,单位建立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密切关注雷电预警信息,针对雷电发生时可能伴有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事件,适时安排雷电灾害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当地气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部门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雷电灾害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确保妥善处置灾情。

(四)加强宣传,提高防雷减灾意识

各部门要针对当前雷电灾害危害情况,广泛开展防雷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充分发动村、社区走访群众,积极向公众宣传防雷安全政策法规、防雷安全知识、防雷安全技能等,使防雷科普知识深入农村、学校、企业、社区,提高全社会雷电灾害防御意识和公民自主避险、自教、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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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县气象局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和气象雷达、卫星信息利用工程建设,逐步完善暴雨(雪)、大风、冰雹、干旱、洪涝、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的综合观测系统建设,加大自动气象观测网站密度,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积极建立水务、国土、环保、交通等行业气象资料共享机制,形成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综合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县气象局要组织跨部门联合监测,特别要做好乡村、河流、山区、景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雨(雪)、大风、干旱等灾害中短期预报,着力做好突发性局地暴雨(雪)、雷暴、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和专业信息网站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体系建设,拓展气象灾害信息渠道,增加气象灾害信息内容和播报频次,及时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完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和预警设施建设,在全县分两批布设气象预警设施,首批在十个乡镇和部分山区村、中小学校及景区安装气象灾害电子显示屏等预警接收设施。加强对公路、铁路、厂矿等行业和领域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快乡镇(街道)自动气象站和气象信息进村入校工程建设,进一步畅通乡村、山区、学校等预警信息渠道。

(四)加快移动气象站建设。新建移动气象站,提高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和指挥抢险救灾提供科学手段。

三、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抓紧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根据我县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普查结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切合实际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职责分工,统筹规划气象灾害防范体系建设。

(二)大力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国家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结合本辖区自然灾害特点,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情况,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和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宾馆及其他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三)加强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防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雷电、暴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防洪设施、水库、城市排水设施、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完善建筑物、设施和场所防雷装置。重点抓好建筑、信息产业、石油化工、交通、金融、广播电视、文物、医疗卫生、教育、旅游等重点行业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以及定期检测工作,要将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纳入当地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

(四)认真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县气象局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各类开发区规划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作出风险评估。各有关单位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四、大力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气象灾害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制定相应的灾害应急预案。

(二)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气象局要在干旱缺水季节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努力缓解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紧张状况。进一步完善人工增雨作业布局,加快人影作业装备升级,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三)加快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快暴雨(雪)、雷电、防汛抗旱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组织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乡镇气象协理员队伍,开展教育培训及实际演练工作,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县气象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将灾害应急队伍建设作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的指导培训。

(四)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在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后,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预警灾害的影响,按规定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科学、有效的防御措施,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南部山区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五、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保障体系

(一)提高气象灾害科技保障能力。县气象局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提升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开展气候变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我县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增强我县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二)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制体系建设。加快气象灾害防御和预警监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气象灾害以及防御技术方面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规范,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加大对气象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加快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项目建设,不断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防雷减灾应急预案范文6

“5•12”特大地震造成我县各类建(构)筑物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各类防雷装置(设施)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雷雨季节即将来临,为了尽量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预防和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府办函〔2009〕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

防雷减灾工作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住灾后恢复重建机遇,完善防雷减灾装置(设施),及时整治雷电安全隐患,确保雷雨季节防雷安全。

二、切实加强防雷减灾管理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对震后的各类防雷装置(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检测和隐患排查,及时排除各类防雷装置(设施)的安全隐患,共同做好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要做好本辖区防雷减灾工作。县气象部门要加强雷电天气的预警预报,依法履行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加大指导力度,严格各类灾后重建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施工、监督、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牵头建立健全雷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主动与县规划和建设、安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建立协作机制,联合组织开展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雷电安全隐患。县规划和建设部门要按规定将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纳入建设项目的审核程序,从源头上消除防雷安全隐患,做到防雷设施与房屋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防雷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主动接受气象部门的监督,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县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许可范围,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及时整改,特别是对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和场所,以及应当定期申报检测的防雷装置,要督促其安装和定期检测到位。

三、认真落实防雷减灾措施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把加强防雷装置(设施)建设作为预防雷电灾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各项防雷减灾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存储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播电视、移动通讯基站、计算机信息系统、电力设施、微波站、卫星地面接收站等设施设备及学校、医院、宾馆、景区等人口聚集场所的建筑物必须按照相关专业规范设计和安装防雷装置,严格执行防雷设施日常维护和年度检测主动申报制度,对发现的雷电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防雷装置(设施)和防雷产品质量不合格、安装不规范的要及时整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维修加固房屋的防雷装置(设施)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主动接受县防雷中心的监督,未经防雷减灾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防雷装置(设施)竣工后必须经防雷机构的检测验收,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