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应急管理站工作总结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应急管理站工作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检打联动、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和市场主体监管,加大种子执法力度,下沉监管重心,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维护良种供应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种子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清理不合格种子企业--对生产经营许可证已到期、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屡次违法违规或多次被举报投诉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依法限期整改、报发证机关注销或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
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将未经审定品种与不适宜本县种植的品种清理出市场,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究,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清理种子生产源头——规范种子生产行为,督促种子企业提高种子生产质量,查处无证生产、未按规定生产、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
提高种子管理服务能力——提高种子管理部门执法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供种调度和储备调剂,加强种子纠纷的稳妥调处。
三、监管重点
突出抓好“五重一大”监管重点,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针对性,提高执法效率。
(一)重点内容:种子质量和种子生产经营情况。
(二)重点作物:水稻、油菜、蔬菜和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作物。
(三)重点区域: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种子总经销商及乡、村种子销售门点。
(四)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即将到期、监督抽查种子质量不合格、多次抽不到样品、近两年市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四类企业。
(五)重大案件:社会举报投诉、跨区域和久拖不决的重大种子案件。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1.活动时间
春、夏、秋3季种子销售旺季。
2.活动内容
一是组织开展种子质量抽检。二是检查种子标签、经营许可及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等。三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市场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健全种子案件的举报制度,增强种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妥善处理种子质量纠纷。
3.活动要求
全面开展、春、夏、秋3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争取全年检查覆盖辖区内所有种子总经销商及各乡、村种子销售门点,重点检查水稻、油菜及大宗蔬菜种子,抽样具体数量和送样准确时间按市种子管理局分配的任务完成。
(二)开展种子生产基地检查
1.活动时间
2013年3—9月份,在种子生产苗期和制种关键时期。
2.活动内容
一是核查种子生产地点、品种名称、生产面积等信息,检查种子生产条件;二是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杂交水稻制种田间花期纯度检验。
3.活动要求
在种子生产苗期,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和种子管理站要对企业种子生产情况进行登记备案,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做好种子生产地点、品种名称、生产面积等信息统计、核查和上报工作;杂交水稻制种信息要按春制、夏制、秋制,分别于4月30日、6月30日、7月30日之前报送至市种子管理局。
在制种扬花期和收获期,县种子管理站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种子生产基地和生产大田,开展种子生产基地检查和田间花期纯度检验,重点检查生产隔离条件、亲本纯度达标情况。
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和种子管理站要加大种子生产企业的清查力度,以拉网式方式对本辖区的制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生产种子的流向、价格以及市场供求情况进行有效统计分析;要深入种子生产基地打击抢购、套购种子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种子企业监督抽查
1.活动时间
2013年11—12月,种子收获、入库、加工旺季。
2.活动内容
一是企业督查,重点督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档案是否规范;二是质量抽检,检测入库种子质量;三是种业调研,重点调研种子企业生产加工、经营状况和种子市场供需情况。
3.活动要求
种子企业监督抽查要覆盖辖区内所有种子企业;质量抽检以种子企业当年生产入库的杂交水稻种子为主,对种子的水分、净度、发芽率、品种纯度等四项指标进行跟踪检测(品种纯度送海南种植鉴定),同时对种子包装标签标注进行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相关单位要完善检打联动、协作沟通、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种子质量管理单位和和执法监管单位要规范程序,协作配合,做到质量抽查和依法查处的衔接和配合,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跨区域案件,与相关区域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通报信息,进行联合办案查处。
(二)制定方案,精心部署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培训,规范执法行为。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和种子管理站要加强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等规定及本方案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执法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结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在扦样、生产商样品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和异议处理等各环节,要严格执法规定程序,保证合法规范,妥善留存相关凭证证据,确保为检打联动提供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
(四)公开信息,加强宣传报道。
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和县种子管理站要及时公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撤(注、吊)销、品种审定和退出情况。要制定宣传报道方案,认真研究分析热点问题,主动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广泛深入宣传报道市场监管工作经验和成效。要加大假劣种子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对已结案的重大典型案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营造严打种子违法行为的高压氛围。
应急管理站工作总结范文2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防范责任
春节临近,假期较长,人流车流物流加大,安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增多,是事故的易发期。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认真贯彻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督促检查和指挥协调,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针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季节水利安全生产的特点及面临“两节”“两会”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加强水利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局办公室:负责水利局办公场所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值班、值宿安排及“四防”安全工作的全面监管。
建设与管理科:负责在建水利工程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春季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督察,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开展防洪工程安全检查,做好全防春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市河道管理站: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警示、巡查工作。加大巡查、宣传、管理力度,重点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定期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冰上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建立完整的风险隐患排查台账。
市水资源管理中心:督促和组织地方运行小水电站的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冬春两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对乡镇水管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对农村饮水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市关门砬子水库管理所、市双杨树水库灌区管理所:进一步加强水库“三个责任人”及各项方案的落实,重点标段设置警示标语,定期对水库机电设备保养维修,保证水库安全运行,针对春季水库水位进行全面检测,确保防春汛工作稳定开展。
市大堤管理所:依法对大堤工程进行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针对当前季节,对重点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并加大对重点段的巡查力度,消除群众存在的侥幸心里和麻痹大意思想,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建立完整的风险隐患排查台账。
市排涝管理所:定期对排涝机组进行维修养护,确保机组能及时投入使用,使设备完好率达100%。在排涝管理范围内设置警示标识、加大巡查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凌汛、防寒、防冻、防火防爆等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和组织职工文体活动的安全管控。
三、进一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域内外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确保绝对安全。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针对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政治活动及冬季气候特点,制订各类水利设施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装备等,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和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保证信息畅通。要切实加强节日和重要政治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同时按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信息报告工作。要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全行业安全防范能力。节日和重要政治活动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稳定职工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管理站工作总结范文3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软硬天师”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上半年全市涉海涉渔安全工作总结及下阶段工作思路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我市涉海涉渔安全形势严峻,我们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渔业安全“百日攻坚”为主抓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治理、强化精密智控、着力补齐短板、确保本质安全。制定涉海涉渔“遏事故”、渔业安全“百日攻坚”、渔业安全系统治理等方案,出台“港长制”、新“十条铁律”、异地挂靠整治、租赁渔船清理等系列制度,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动态大干预、海陆大执法、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落实等“百日攻坚”六大行动。截至目前,全市4497艘规内渔船“应休尽休”;950艘异地挂靠渔船已完成信息确认,完成转籍过户70艘。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888人(次),排查渔船2506艘次,清缴“三无”船舶2575艘。集中教育培训职务船员、普通船员3570人,均已发放培训证明;警示教育超5000人(次)。
下阶段,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伏休的有利时机,全力打好“强整治、抓伏休、大培训、严准入、优智控”等组合拳,全面开展“六创六强”,强化涉海涉渔安全系统治理,坚决守牢海上安全底线。
一、强化隐患整治。一是抓好风险普查。对每艘渔船开展“翻箱倒柜”式排查,实现重大风险辨识率100%、10人以上渔船安全隐患整改率100%。6月底前全面查清船员适任、船舶适航、安全管理等方面隐患。严把“开捕节点关”,坚决“检查一艘、合格一艘、放行一艘”。二是抓好异地挂靠整治。6月30日前,完成合规渔船的整治过户;9月15日前,实现异地挂靠全面“清零”。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治。省里提出的“渔业安全生产十大攻关专题”,涉及我市的有2个:分别是船员全员持证上岗和临海的“浙渔好老大”。我们将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攻坚、尽快破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6个乡镇和7家渔业公司实施为期半年的“挂牌整治”。市涉海涉渔专委办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挂牌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销号;对未限时销号的,倒查工作责任。四是抓好涉氨冷藏船整治。全面落实渔业乡镇、主管局领导与冷藏船“2对1”联系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系统整治方案,开展涉氨冷藏船大检查、大整改,杜绝安全隐患。五是抓好老旧渔船整治。8月底前,对达到限制船龄的渔船一律强制退出。以“停航一批、淘汰一批、转产一批、更新一批、提升一批”的方式,实现年内减少20%、两年内减少80%。
二、强化伏休监管。一是突出抓好船位监管。坚持“船位首报、移泊必报”,加大应休渔船船位核查,严防伏休偷捕。加强在港渔船防火、防倒排、防台及异地休渔渔船等安全管控,严防以“休闲”“钓业”合法生产之名偷捕作业。二是突出严打“三无”渔船。深入开展“三无”船舶清剿行动,对涉渔“三无”船(筏)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艘、取缔一艘、拆解一艘。对于生产生活确需的“三无”船舶,督促乡镇建立管理档案,并报县级主管局备案。对于老旧船、事故船等,一律拆解;严控规模,确保“只减不增”。三是突出查控违规作业。加强渔业、海事、港航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从严打击提前开捕、违规偷捕、线内拖捕“三种行为”。
三、强化教育培训。一是全面培训。围绕实操技能、警示教育、应急处置等重点内容,持续推进船东船长、渔业船员、渔船“监护人”、渔业乡镇、渔业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等的培训教育;对于未培训、未持证的人员一律不准出海作业。8月1日前,完成首批开捕渔船的安全教育培训,9月16日前实现“应配尽配”,安全教育培训和培训证明发放全覆盖。二是拓展培训点。抓紧路桥、温岭等地的普通船员培训点建设,实现沿海县(市、区)全覆盖,力争“随到随培”。三是创新途径。重点渔业县(市、区)试点建立渔业劳动力市场,探索在长江沿岸招收渔业船员,力争在7月底前取得成效。四是降低门槛。对于实际在渔船工作2年以上但未取得普通船员证书的,通过补训补考获普通船员证书后,直接考取助理级职务船员证书,提高职务船员持证率。五是加强打击。加大对持证出租、借用的,实际不出海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船东船长、出租人的处罚力度,实行扣证、注销等有效遏制措施。
四、强化关口准入。一是抓好“检验关”。严格开展船舶检验,发现不适航情况一律不予签发检验证书。经执法部门处理完毕并按要求整改到位后,再予以签发检验证书。二是抓好“许可关”。暂停单(双)拖作业改桁杆拖虾作业,禁止改双桁杆拖虾等行政审批。三是抓好“提升关”。严把水运市场准入,杜绝千吨级以下台州籍商船增量、减少存量,加强低小散船企行业整治,提升台州籍船舶整体安全状况和船籍港管理水平。
应急管理站工作总结范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10〕96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深入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规范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拆卸和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切实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副书记、副局长****
成员:**建筑管理处处长************
为搞好本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设置三个专项整治特别行动小组。
第一组:组长:**(市建设局建筑管理处处长)
组员:部分市安监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组:组长:**(市安监站站长)
组员:部分市安监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责土方坍塌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组:组长:**(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
组员:部分市安监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责高达模板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王志来同志兼任。
各县(市)、区建设局也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与产权单位(或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与设备的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安装资格,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业务),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用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在合同应明确使用过程中机械设备操作、指挥、司索等相关人员的配备与管理。
3、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要按规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5、起重机修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每台起重机械的单位档案。
6、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和拆卸前,必须编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7、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在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9、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要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逐台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每台设备有案可查,安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
(二)基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派专人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监测。
(三)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1、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模板支撑系统立杆基础须设垫木或底座。纵、横向间距按照专项方案要求搭设,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4、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5、模板拆除时要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4-8月份,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全面自查,全面整治。
第三阶段:整顿提高阶段。9-11月份,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要结合市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分别在7月初及12月份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实行“三级”监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建立组织机构,实行领导牵头挂牌上墙公示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整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要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监理,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培训教育,积极引导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使之认识到“安全管理是第一管理”的理念,明确“生命安全是首要目标”的要求,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降低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有记录,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及考试试卷要存档。提倡农民工上岗前举行岗位安全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