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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监理方案范文1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安全管理
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规章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规的陆续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监管、工程监理制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意识已是深入人心,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恶性安全事故频发。客观上,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势必增加各种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从而导致成本的增加,而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是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因此施工单位从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往往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性不高。但主要的原因,还是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未能提高到应有的高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只注重了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这一方面与长期形成的管理意识有关,另一方面,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也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1 简述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较晚,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工程监理的水平比较,仍然还处于培育、探索、发展的初期阶段,目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监理收费会影响安全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目前监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监理单位相互压价,残酷竞争,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最低的监理取费标准作为选择的唯一标准,从而监理企业承揽工程项目的监理费远远低于国家取费标准,致使这些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未建立和完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安全监理人员配备不齐全,投入人员少,专业不配套。不能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2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监理作用发挥不够
一部分监理单位对安全监理工作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只注重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没有按规定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只是将安全监理放在质量控制工作内容的一个分项,认为安全管理是施工单位自己的事,不愿投入精力抓安全。部分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差,不按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工作马马虎虎,敷衍了事走过场,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听之任之,安全监理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
1.3安全监理工作受外部因素干扰大,职责难以发挥
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第三方责任主体,本应独立公正地处理和协调各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单位常常身不由己,经常受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政府行政部门等方面因素的干扰干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有时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施工工序混乱,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监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 简述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策略
2.1加强安全监理观念,提高责任意识
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实施,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除“三控二管一协调”外,还加上了安全管理,监理单位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在任何情况下,坚持把安全监理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工作。作为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监必须在自觉提高自身安全监理业务素质的同时,充分发挥每名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牢记职责强化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理解安全与“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真正把安全工作始终贯穿于工程监理的全过程。
2.2健全监管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主体的安全监理管理体系,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安全监理人员,建立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各级人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具体安全监理职责,将安全监理工作分解到各个岗位。安全责任要明确到位,落实执行到位,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对总监理工程师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业绩考核,建立安全监理奖罚机制,使安全监理工作走向正规化和制度化。
2.3加强教育培训,确保监理人员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监理企业要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内容,增强安全监理的能力,提高监理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解决安全问题的水平,做好危险源的分析与辨识,把握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与难点,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未经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
2.4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各项制度,实现规化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监理单位要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监理人员安全学习培训制度、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安全专题会议制度、安全监理台帐管理制度及安全资料归档制度等。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确保各项安全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安全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市政监理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关于不断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为根本目的,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机关的责任体系和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着力强化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贯彻执行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推进政府机关和公务员队伍的执行能力建设,努力构建“勤政廉政善政、求实务实落实”的政府执行文化,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府执行能力和行政效能保证。
工作目标:重点解决职责不清、落实不力、问责不到位的问题,力求达到行政能力有提升、本职工作上水平、服务群众见成效的总体目标。具体表现为“三个明显、三个有效解决”:一是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有效解决执行不力、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二是履责能力明显提高,有效解决工作墨守成规、能力平庸现象;三是问责机制明显落实,有效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出了问题不负责现象。
二、活动内容
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其目的是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自身建设,重点是提升行政机关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个人的能力素质,立足于提高履职履责的执行能力,建立和完善政府执行力建设的长效机制,核心是推进依法行政。活动自始至终要充分体现主体性、实践性和群众性,充分发挥部门和个人在能力建设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总体上按照“确责明标、提升能力、学习培训、评估总结”的基本工作进程,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效推进,重点围绕提升“八种能力”进行。
(一)增强“刻苦钻研、学以致用”的学习力,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牢固树立学习就是工作、学习就是责任、学习就是进步的意识,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要通过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着力转变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性、系统性、原则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增强“政治坚定、反应高效”的敏锐力,提高应急和谋远能力。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上项目、扩内需、保增长”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质量和水平,为实现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增强“超越自我、攻坚破难”的创新意识,提高创造性工作的能力。要勇于超常规、敢于超常态,真正把“三个有利于”作为一把鲜明的尺子,大胆解放思想,率先解放自己,着力破解思想解放之难、体制机制创新之难。要善于把中央、省市的精神同我市实际结合起来,把实施决策的原则性与解决问题的灵活性统一起来,把上级精神和决策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创造性地推动工作。要不断适应新形势、认识新事物,注重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好经验、好方法,及时总结自身创造的新经验、新方法,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增强“顾全大局、弹好钢琴”的大局意识,提高统筹协调的能力。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学会“弹钢琴”,统筹协调好部门之间、机关科室之间的关系,努力为服务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内外环境。
(五)增强“民主和谐、凝心聚神”的团结意识,提高团结和谐的能力。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各级班子成员要自觉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努力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真正把团结作为一种素质来培养,作为一种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能力来强化。要真正做到谋事不谋人、谋公不谋私,着力构建团结和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六)增强“克己慎行、清正廉洁”的自律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能力。要牢固树立“克己慎行、清正廉洁”的廉洁自律观,做到令行禁止、真正把好政治上的高压线、法纪上的警戒线、道德上的保底线,做到慎言、慎独、慎微、慎行,始终保持良好的政府形象、公务员形象,不断提高廉洁从政的能力。
(七)增强“雷厉风行、优质高效”的效率意识,提高化常为专的能力。必须把“负责任”作为政府机关公务员的核心价值观,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年度工作要点,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明确工作时限和完成质量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履责体系。大力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办事理念,积极倡导不讲条件、不找借口、不打折扣的执行作风,着力改变被动执行、选择执行、机械执行、盲目执行等执行不力的现象,坚决反对拒不执行、有禁不止、虚假执行的行为;必须以专业精神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建设,积极有效地开展业务竞赛和工作交流,努力做到化常为专、以专促常。
(八)增强“恪守宗旨、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基层和社会的能力。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本着服务至上、发展优先、优质高效的原则,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作为从政之本。一切工作都要以服务对象的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努力实现管理和服务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努力建设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机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7月下旬)
各地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单位特点,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能力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单位全体公务员会议,对全市大会精神进行传达贯彻,并结合单位实际全面动员,确保全员参与。及时上报“能力建设年”活动方案和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加强能力建设的好作法,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利用简报、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及时宣传报道能力建设相关情况,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参与、支持和监督政府系统“能力建设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8月至2012年3月)
1.明确岗位职责,制定能力席位标准。一是拟定岗位职责说明书。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明确单位和内设机构的职能,重点明确公务员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二是制定每个岗位能力席位的标准。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匹配为原则,以思想水平、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为基本内容,开展能力席位标准讨论,按照本职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要求,分层分类明确每个岗位的能力席位标准。三是通过文件、专栏等形式将岗位职责和能力席位标准向服务对象及群众进行公开。
2.开展自查自纠,进行能力反思。对照岗位职责和能力席位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案例讲评和讨论,通过自查、互查、上下征求意见等方式,找准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及满足能力席位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八比八看”活动,即:比学习风气,看是否存在“轻视理论、忽视学习、浅尝辄止、忙于应酬”现象;比精神状态,看是否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比工作水平,看是否存在“政策不清、业务不精、本领恐慌、能力恐慌”现象;比工作效能,看是否存在“办事拖沓、不负责任、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现象;比工作实绩,看是否存在“失职失误、弄虚作假、形式主义、急功近利”现象;比服务质量,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比团结和谐,看是否存在“互相推诿、扯皮拉筋、各自为政、团团伙伙”现象;比勤政廉政,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现象。对照“八种能力”和能力席位标准,开展必要的岗位能力测试,促进个人能力反思,深刻查找能力不足,个人要形成能力提升工作计划,单位要制定能力建设措施。
3.立足岗位锻炼,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工作责任到人。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对照年度考核目标,结合本地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责任人,明确工作时限和要求,层层签定目标任务责任书,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履责体系。二是开展业务竞赛和工作交流。要立足本职工作,坚持干中学,干中练,把完成本职工作作为提高履职履责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三是积极推行以完成中心工作、紧急任务为目的的团队建设,着力提高部门、科室和专班等团队的执行能力。
4.强化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质。要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突出学习制度建设。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完成组织、人事部门培训计划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指定专业学习书目,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内部培训。重点围绕办事、办文、办会,在“学、写、讲、干”等方面,开展专业能力培训,力争达到“一般干部应知应会、中层干部行家里手、领导干部专家权威”的目标要求。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4月至6月)
1.建章立制。一是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按月、按季、按年度或按项目进行考核的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健全本地本部门行政问责制度。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务值守、重点工作督办等制度,完善部门应急和快速反应机制。三是要大力推行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决策责任追究制、接待和政务公开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用管理制度规范和巩固能力建设。
2.民主评议。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开展服务对象和群众等第三方评议,将评议过程和结果向市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进行整改。
3.总结评估。从2012年5月开始,各地各部门要对照个人的目标任务责任书认真考核每一个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职履责情况,对“能力建设年”活动进行认真评估,召开总结大会,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并逐级报送公务员年度考核材料和“能力建设年”活动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切实加强全市“能力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枣阳市“能力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把“能力建设年”活动作为今年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落实,严禁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检查督办,营造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办工作,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和正反典型。采取明查暗访、个别走访、座谈交流、群众评议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加强活动督导。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公务员测试活动,通报测试结果。设立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行为投诉电话,开展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的接诉、转办和督办工作。注重发掘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不按规定开展活动、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对其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培训。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加强执行能力建设与政府机构改革、责任目标管理、政风行风评议、公务员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创新执行能力建设的体制机制,用制度建设巩固能力建设的成果。制定行政问责办法,实施行政问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对能力确实不胜任者要实行离岗培训。加大《公务员法》贯彻落实力度,建立体现能力素质要求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
市政监理方案范文3
为何保障房要做成绿色建筑?增加的成本怎么办?达到几星标准为宜?谁来推动绿色保障房?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副院长曾捷2011年5月24日在接受《中国建设报》专访时表示,绿色保障房应追求更低的维持成本,使用适宜的技术手法,而无须追求过高的星级标准。
现在有不少专家建议保障房做成绿色建筑,这是在今年3月召开的第七届绿色建筑大会上尤为明显。为什么出现这种声音?保障房建成绿色建筑有哪些益处?曾捷认为,保障房理应体现良好的社会效应与环境效应,因此,确实有许多专家提出保障房甚至政府投资项目都要做成绿色建筑。首先,绿色建筑体现的是对资源和环境的关注,量大面广的保障房如能率先做成绿色建筑,对市场的引领作用不言而喻;其次,保障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建成后都面临运营维持的成本问题,而绿色建筑本身便要求在全寿命周期内体现经济性原则,有效降低后期运营成本,二者不谋而合;再次,绿色建筑不仅要求节约更要求品质,对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让中低收入家庭住进舒适、节能、省钱的绿色建筑,充分体现了保障房的民生关怀;最后,绿色建筑需要进行专门的评审与评价,这相当于为保障房建设增加了一层监管、多把了一道关。
保障房的投入有限,而很多人认为绿色建筑增量成本较高,如何看待这种矛盾?曾捷表示,认为绿色建筑造成巨大的增量成本,这其实是个误会。造成误会的原因来自几个方面:一是不少开发商为了获得市场溢价,盲目堆砌高技术及产品,进而在市场中大肆宣传,形成了人们对绿色建筑昂贵甚至高端奢侈的印象;二是绿色建筑多伴随着新技术与新产品,在早期没有市场化的情况下,费用可能较高。绿色建筑一定要从全寿命周期的角度来看待,从这个角度而言,一定是省钱的,例如节能设备可能耗资较多,但每年能耗大幅降低,采暖空调的费用大幅减少,总体还是省钱的,只不过,初投资可能产生较高费用,也就是形成我们说的增量成本。不过,这并非一个不解的难题。一方面,随着各种技术产品的成熟与推广,价格自然大幅降低;另一方面,通过系统的集成优化与精心设计,会使成本不增反减。好的绿建并不是做“加法”,而是要多做“减法”,更多地使用适宜的技术、被动的技术、不花钱的技术,如自然通风、自然采光等。事实上,自2008年迄今,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目前一星级的增量成本已经降至10~50元。甚至已有案例通过获取补贴等,实现了成本“负增长”。
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房做绿色建筑有何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曾捷认为,很多人担忧,保障房由政府投资建设,但建成后的维护支出恐成难题,因此,保障房应该追求更低的维持成本,为中低收入家庭减轻使用环节的负担,如采用少维护的绿化、自然采光的活动场所等。此外,建议保障房不要追求过高的等级,不一定非要达到三星标准,一星就足够了。保障房的投资与利润空间都有限,不宜进行过高的投入按照目前的评价标准,只要多花心思,实现一星并不困难。
绿色保障房的推动力何在?曾捷认为,与商品房的自愿原则不同,目前保障房还是政府“说了算”,因此,要推动绿色保障房关键还在政府。从深圳、北京等地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还是比较高的,不过,一些地方政府也存在犹疑:或是对绿色建筑存有种种误会,在忙于筹措保障房建设资金、紧抓进度的窘境中,无暇考虑绿色建筑;或是缺乏绿色建筑方面的技术储备、产业基础,想做而不会做,存有顾虑。事实上,绿色建筑并非只有精英团队才能做,只要树立正确的认识,在政府的推动下,产业链上下游切实行动起来,绿色保障房一定会大力推广。
市政监理方案范文4
本工程按监理规范、本工程监理规划和建设部建市〔20*〕189号文要求,应实施旁站旁站监理工作。为了规范旁站工作,所有被监理建筑工程的关键工序及关键部位,必须由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根据上述要求,今特制定本旁站监理方案。
一、旁站监理人员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旁站监理员为:*、*、*。
二、旁站监理范围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建设部文件规定,本工程实施旁站监督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有:
(一)、质量方面:
1、土方回填
2、混凝土灌注桩浇筑
3、基础部分其他结构混凝土浇筑
4、防水混凝土浇筑
5、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
6、梁、柱节点箍筋隐蔽过程
7、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
(二)、安全方面:
1、模板(含支模架)拆除
2、脚手架拆除
3、垂直运输机械的拆除
4、国家和地方明文规定的其他高危险工序
三、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或安全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四、旁站监理程序
1、施工方根据本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督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到达之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方,通知内容包括旁站监督内容,该部位(或工序)的计划施工时间,施工员、专职质检员(或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的名单及上岗证编号;
2、
;监理方在收到施工方书面通知后,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时到达旁站地点,根据监理规范要求实施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方,进行处理;
3、施工方及监理方如实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4、将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入监理日记。
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五、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或安全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见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市政监理方案范文5
关键词:排水管道施工施工质量 常见问题
随着新疆各城市不断发展,要求城市基础设施与之相配套。在这种情况下,各县、市排水管网系统随着城市发展逐步完善。但是由于大多项目是在市区施工,环境复杂,既有地下管线及电缆情况不明,在确保既有工程安全的前提下,还要考虑地上交通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施工难度增加,施工质量和工期往往无法保证。
在排水管道施工中常见的问题有:管道施工中抢占道路空间,胡乱开挖;在沟槽开挖工程汇总经常会出现边坡塌方、槽底泡水、槽底超挖、沟槽断面不符合要求;管道安装时,管道局部位移超标,直顺度差,线路曲折,到这流水不畅;管道施工有倒坡现象、管道接口渗漏。 在圆形检查井中,管头露出井壁过长或缩进井壁; 污水检查井做闭水试验有漏水现象。道路回填压实度达不到,导致道路使用出现局部塌陷现象。在这里主要谈一下市政排水管道设计及施工中常见的问题及处理方案。
一、管道施工中抢占道路空间,胡乱开挖,导致挖断现状管线及浪费道路空间,其它管线无法继续敷设。
因施工前没有进行调查,无法明确原有管线具置,经常出现挖断自来水管道,挖坏电力、电缆管道的情况,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除此之外施工前未请规划部门根据规划定出排水管位于道路的具置,见缝插针,看到空间就放结果无法充分利用道路有限的空间,其它管线也无法敷设,造成道路空间的严重浪费。
针对这种情况管道施工前,建设部门应先对现状管线进行现状调查,可到规划部门调出现状管线资料,也可联系个专业部门现场指出现状管线位置,避免挖坏现状管线问题发生。
然后到规划部门将计划新建管线按照合理的布置方式将各管线具置确定,就不会导致各专业管线抢占道路空间现象。
二、在沟槽开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边坡塌方、槽底泡水、槽底超挖、沟槽断面不符合要求等一些质量问题。 针对此问题,在施工中应做到如下几点:
1.防止边坡塌方:根据土壤类别、土的力学性质确定适当的槽帮坡度。实施支撑的直槽槽帮坡度一般采用1∶0.O5。对于较深的沟槽,宜分层开挖。挖槽土方应妥善安排堆放位置,一般情况堆在沟槽两侧。堆土下坡脚与槽边的距离根据槽深、土质、槽边坡来确定,其最小距离应为1.0m。
2.沟槽断面的控制:确定合理的开槽断面和槽底宽度。开槽断面由槽底宽、挖深、槽底、各层边坡坡度以及层间留台宽度等因素确定。槽底宽度,应为管道结构宽度加两侧工作宽度。因此,确定开挖断面时,要考虑生产安全和工程质量,做到开槽断面合理。
3.防止槽底泡水:雨季施工时,应在沟槽四周叠筑闭合的土埂,必要时要在埂外开挖排水沟,防止雨水流入槽内。在地下水位以下或有浅层滞水地段挖槽,应要求施工单位设排水沟、集水井,用水泵进行抽水。沟槽见底后应随即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槽底应留20cm土层不挖作为保护层。
4.防止槽底超挖:在挖槽时应跟踪并对槽底高程进行测量检验。使用机械挖槽时,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预留20cm土层,待人工清挖。如遇超挖,应采取以下措施:用碎石(或卵石)填到设计高程,或填土夯实,其密实度不低于原天然地基密实度。
三、管道安装时,管道局部位移超标,直顺度差,线路曲折,到这流水不畅;管道施工有倒坡现象、管道接口渗漏。 在圆形检查井中,管头露出井壁过长或缩进井壁; 污水检查井做闭水试验有漏水现象。
针对以上情况,对于管道安装提出以下建议:
根据测放的中心线,用细绳控制好管道的一侧边线。采用8t轮胎式吊车下管,吊车沿沟槽开行至距沟边缘1 m处,以避免沟壁坍塌,影响沟槽边坡的稳定。下管时用专用吊钩或柔性吊索,严禁用钢丝绳穿入管内起吊。同时有专人指挥,绑(套)管子应找好重心,平吊轻放,避免扰动基底管道相互碰撞。在施工现场狭窄不便机械下管的地段,采用人工压绳下管。
管道的安装一定要符合质量要求:管道必须垫稳,管底坡度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
检查井的砌筑需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正确计算管道铺设长度:根据规范确定两检查井间管道铺设长度、管子伸进检查井内长度及两管端头之间预留间距。在安管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防止管头露出井壁过长或缩进井壁。
2、井身砌筑前必须对井底彻底清洗,确保无泥水和颗粒砂石。砂浆用砂要过筛,配合比要符合设计要求,拌和要达到有效时间,确保砌筑砂浆达到和易程度。
3、井身砌筑铺浆一定要饱满,接头要嵌实,井身2.5m之内每皮砖用少许水括浆。
4、井身与管道结合处要一律用砂浆填满并捣实,砖角离管不少于1cm。井外管壁处当时用砂浆抹成坡角不小于10cm的坡面。
5、井身墙内、外壁粉刷厚度一定要满足设计要求,确保粉刷厚度不小于设计值。
6、铺管管口应突出井身墙1.0cm,此处采取内粉刷时一定要二遍成活。第二遍一定要隔日粉刷并一次性完成。全部井内壁粉刷认真压紧、收光,确保肉眼看不到砂孔、砂眼。外井壁2.5米以下二遍成活,工艺要求和内井壁相同。2.5米以上一遍成活但内外表一定要符合几何尺寸并压紧,收光。
7、井身加层粉刷在随井二遍粉刷同期完成,应先粉井底后粉井身墙壁,严禁落浆做底浆。
四、道路回填压实度达不到,导致道路使用出现局部塌陷现象。
排水管道安装完毕后需要回填时,经常会出现因为施工方法不当导致道路回填达不到使用要求,对道路的使用寿命造成影响。
管道回填时,根据不同管材按照规范要求将回填土分为管道基础、管道两侧、管顶以上50cm内、管顶50cm至道路结构层以下及道路结构层范围内几个部分,在这里主要阐述一下管道回填的几点要求。
1、严格控制回填土土质。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碎砖、石块、混凝土碎块及大于l0cm的硬土块;填土含水量以接近最佳含水量为宜。还土前,应对所还土壤进行轻型标准击实试验,测出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冻土及有机物。
2、严格控制每层回填土厚度。管沟回填应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30cm,并对每层填土的密实度按规范进行检测,合格才能继续回填;要求管道两侧同时进行填土,两侧高差不大于30cm。
3、严格控制回填土密实度。管沟胸腔部位密实度不小于90%;管顶50cm范围内密实度应在85%~88%之间,以防压坏管材和盖板∶管项50cm以上密实度要求同路基密实度一样。
市政监理方案范文6
[关键词]公安;痕迹;指纹;证据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推进和发展,公安机关不仅要及时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还要在法庭诉讼中提供可信的证据,指纹[1]则是公安机关经常使用的极具价值的物证之一。指纹曾有“证据之王”的称谓,然而在实际办案中,常常出现各种原因的问题使得现场指纹证明力降低以至于最后法庭难以采信。证明力又称为证明价值,是指证据材料对于案件事实是否具有证明作用和作用程度[2]。因此要提高现场指纹证明力,就要提高痕迹技术人员工作中的证据意识,并始终贯穿于现场勘查到法庭审判的整个过程。
1.现场勘查环节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也对刑事案件勘验检查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通过及时勘查现场,有利于物证不被人为或自然地破坏,及时抓住时机,使案件得以侦破。当然,是否及时地在现场提取到物证,其可信度也不相同,同一个现场,如果被害人报案后,勘查人员经过2天以后去现场,将这个现场搁置太久,侦查人员提取到的指纹可信度就远不如及时到达现场并提取到的指纹;其次,要在法定程序下进行勘查,在证据的采信上针对证明能力采用的是严格的证据排除规则,如果勘查程序上的不合法有可能导致物证的不采信。再次现场勘查时见证人问题,法律规定勘查现场时需要1~2名见证人,有的基层人员由于懒惰思想,使用辅警作为见证人,由于辅警的言行是作为执法主体的侦查员来反映在现场笔录上,现场提取物证的程序规范的证明力自然降低了。
2.现场材料制作阶段
在现场材料制作阶段中现场提取的指纹是否能在现场材料中很好地反映出来,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现场照片三者是否能相互应证,这都直接决定了现场指纹的证明力。如果现场指纹在照片上不易发现,痕迹技术人员要在拍摄之前在显现出的指纹旁边粘上比例尺,这样能使阅卷者直观地注意到这枚指纹的出处。此外现场材料制作上不能相互矛盾,提取指纹的物品名称、指纹数量、提取的部位这些关键性文字都需要使用统一名称和细节一一对应。
3.鉴定文书制作阶段
现场指纹作为诉讼证据,最终是以鉴定者出具鉴定书的形式体现出来的。一份合格的鉴定书,涉及到很多方面,首先送检材料的来源在程序上是否合法。如果鉴定的检材本身就有问题,那么不管方法和设备如何先进,鉴定人技术如何娴熟,一切都将会因为检材的来源存在问题而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信。这就要求首先现场勘查应由2名以上的刑事技术人员进行勘查并提取指纹,使指纹的提取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均不受质疑;其次要做到侦查检验分离,即鉴定人员不应参与现场勘查或调查询问、讯问工作,如果有则根据刑事诉讼法上的要求自行回避;同时在制作的鉴定文书中,尽量附带鉴定人资格证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以求鉴定文书的严谨性、规范性,增强指纹鉴定书的证据力度。
4.痕迹检验鉴定人员出庭作证阶段
鉴定人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在法庭上的质证,回答法官对这枚指纹鉴定整个过程中的各个疑问来提升其证明力。参加现场勘查的痕迹人员,在现场勘查过程中获得实际第一手信息,当法庭诉讼各角色对提取的现场指纹的物品或位置产生怀疑,现场勘查人员可以通过出庭指证,来提升物证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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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康韶荣(1984-),男,新疆人,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专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