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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成立了“××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详见维政办发20__133号。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州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本文来源:文秘站 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工伤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包括企业生育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等中介组织代征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二)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三)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四)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五)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财政部门负责检查治理:
(一)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二)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三)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四)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五)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六)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一)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二)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三)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四)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监察局、县人民政府纠风办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基金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机制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9月开始,20__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__年9—10月)。
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10月—20__年4月)。
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州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范文2
为加强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不断强化安全防范机制,加强社区内治安管理,增强社区居民安全意识,掌握安全自救常识,避免事故发生,维护社区生活秩序,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治安防范能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做好社区治安安全为目标,强化法律教育,保持稳定大局,结合我社区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及组织网络,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师生安全意识: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每周一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理论学习,树立教书育人的思想,改变教育观念,不体罚、不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不挖苦学生,定期或不定期与学生谈心,定期进行家访,定期开家长会,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培养教育学生。
2、在学生管理方面,加强组织纪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理想教育、常规教育,根据不同年级分别进行不同的教育。
四、工作重点:
(一)为提高全体教师对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本学期开始我们将在各班级建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班主任为组长,并且为本班社会治安负责人,校长与班主任及教师之间实行层层责任制,力争形成积极主动地治安管理网络。综合治理工作与班级及教师年度考核挂钩,严重的年度考核做不称职处理,建立各种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加强学校日常管理。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学生大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法律意识。
2、班主任利用班会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法律知识教育,学习安全自救常识,让学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的同时,懂得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以板报为载体,以晨会、班会为主阵地,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每两月出刊一期《平安校园》为内容的板报。
3、每学期请法制副校长和公安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法律知识教育,让法律走进校园。
4、与各班班主任签订安全卫生目标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及学生签订安全卫生目标责任书。
5、学校要求任课教师保证上课期间的安全问题。校内课间不乱跑,不拥挤,上下楼梯快步轻声,靠右边。放学按时离校,不经老师允许不能随意在校园内逗留。入校后不得随便出校门。上体育课、晨练及课外活动是要注意与他人合作,防止机械伤人,保证安全。
6、学校与保安、门卫、住校生管理教签订安全卫生目标责任书。具体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7、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工作,杜绝发生不安定因素,严格进出校门手续制度,不放一个闲人进校,排除校边四周不安隐
患,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妥善处理。8、每学期举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知识竞赛或征文,做到天天讲安全,人人保平安、个个守纪律。
9、每月检查一次线路、电器、床铺、门窗及公共设施,做到及时检查。特别是电器设备的隐患。保证用电安全检查,不乱动电源插座,信息课上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机器。
10、严格遵守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做好卫生教育工作,保证在校就餐学生吃饱。不到小摊小贩购买食物,不吃不洁食物,注意身体健康。每周至少检查二次学生伙房卫生、饭菜质量,原材料的进货渠道等,同时每周召开一次伙房管理人员会议,对他们进行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服务意识、自身素质、服务水平。
11、每天有一领导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全天值班,包括教学楼、楼道值班,负责学生全面工作。
12、配备一名保安,两名值班人员24小时巡逻,重点对宿舍、伙房、办公楼、科技楼进行巡逻。
13、每学期检查二次实验室人员对易燃易爆及有毒药品的存放管理工作。
14、提高警惕防止坏人破坏或投毒。1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抵制腐朽文化和的侵害,为广大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规范行动,确保落实:
1、教学管理。按教学大纲进行授课,讲求课堂效果,注意精讲精练,讲练结合,避免题海战术。转变教学理念,加强教育教学研究,进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狠抓双基,使学生人人成才。
2、学校各种收费,严格按照区、州、县有关部门规定,并有物价等部门批准收费,除此之外不得任何处室、班级及教师个人自行收费,如发现严肃处理。
3、各年级除课本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征订资料。
4、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及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拖延或掩盖。
5、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行走。
6、确保运动安全。学生在参加田径、球类等活动中,要重视对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加强对室外活动的管理。在组织竞赛活动时,个别不适应的学生,可不让其参加,认真检查体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确保活动安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各种外出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指派人员勘察活动场所,并有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凡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场所,不得组织学生前往。
8、确保劳动安全。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技能训练、社会公益劳动、义务劳动等各种形式的劳动时,必须经上级领导部门批准,方可外出,并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保证外出人员的安全。
9、确保教学实验安全。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课前必须检查好设施,并加强学生实验操作规程及安全教育。要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做到安全使用。
10、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总务处加强食堂的安全管理,按卫生部门的要求,搞好饮食卫生工作,做到定点采购,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11、确保建筑设施安全。学校的教学、生活、活动等设施的建设,要布局合理、坚固耐用,符合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
12、确保消防安全。各处室、各楼管人员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加强对用电、用火、用油等的安全使用教育,防患于未然。
13、确保学校治安安全。教导处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班主任平时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门卫加强出入校门的管理工作,严防坏人入校扰乱,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14、重视管理失当安全。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科学施教。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自伤、误伤、自杀及其他意外伤害,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指导和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措施,帮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个性心理品质,进行挫折教育,增强心理调适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加强自我教育,培养自身良好的心理品质,与同学、老师保持和谐的关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自觉遵守《青少年文明网络公约》,不看不健康的书、报等;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15、建立安全与治安事故发生报告制度。学校对发生师生重大事故必须于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交通、火灾、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各处室领导、管理人员及任课教师要认真履行其职责,因未按规定办事,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其主要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教师及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行为不良”学生帮教机制,教好“行为不良”学生的转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家访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学困生”思想行为档案,做好学生学籍管理,本学期将由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教导处认真抓好“思困生”的辅导、教育工作,建立“思困生”工作的责任制,指定干部、教师对其进行具体帮助,力争不造成一名学生掉队;将“思困生”姓名、性别、年龄、后进生的过去表现、现在的表现、成为思困生的原因、帮教的措施、进步幅度、帮教人等建立档案,进行登记。做到关爱,关心学生,特别要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学期末并且将在奖励优秀生的基础上设立思困生进步奖。要杜绝“流失生”,防止在校学生犯罪,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巩固率。
2、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普及师生法律知识。做好与交警大队
、派出所、居委会、及有关村社的联系,及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与法制宣传活动。3、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实际,分年级、分层次在教师和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学生法制教育专题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在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内容时扩展学生法律知识。4、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弘扬人间正气,提高教师社会形象、形成高尚的教师群体。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2、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宗教活动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年度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单位;
4、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的重点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设施设备、事故防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目标
(一)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实现三个“零增长”为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民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源头管理与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二)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条件的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要基本实现网上自主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没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按时向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或企业所在地街道书面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三)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隐患排查面不低于96%,一般隐患整改率达96%以上。
(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监、公安(消防)、建设、城管、交警、文广、质监等)打击“三非”深入开展,影响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五)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有效推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50号)的规定,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年度整改率不低于95%;确实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100%落实相应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把排查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到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密切配合,牵头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街道办事处
1、负责制定本区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任务,落实责任;
2、全面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工作,明确隐患排查范围、要求和责任。及时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网上或书面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建档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1、负责制定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
3、负责定期报送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4、执法部门要制定打击“三非”工作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及打击“三非”工作。
(三)重点行业(领域)分工: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2、重点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牵头组织实施。
3、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5、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其中城市房屋拆迁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区房管处牵头组织实施,农村房屋拆迁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区旧村办牵头组织实施。
6、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发包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别由区城管局和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7、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贸易局牵头组织实施。
8、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经发局牵头组织实施。
9、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10、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11、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质监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12、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民宗局牵头组织实施。
13、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文广局牵头组织实施。
14、供电企业、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供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31日前)
1、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健全组织,制订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并将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2、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于3月31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09年4月1日至10月底)
1、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区排查治理办公室做好区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3、区安委会对各街道方案制订、宣传发动、工作组织、责任落实、资金保障、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年不少于两次;各街道对辖区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区域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施监督检查。
4、区级各有关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年不少于两次。各执法监督部门依法开展打击“三非”活动,对不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执法推进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底)
区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年度“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隐患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继续作为区“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务必根据实际,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制定全面、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集中攻坚克难,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尤其要和近期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三合一”场所整治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和人民对事故隐患的识别能力,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促进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范文4
一、领导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调整了社会治安重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为认真贯彻县综治委下达的重点整治工作,排除各种治安隐患,结合实际情况,确保旅游系统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旅游局制发了《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方案》,下发到旅游定点单位和各景区点。为使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旅游局下派局机关工作人员到各旅游定点单位和各景区点进行分牌挂点,在督促检查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各分片挂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在年初旅游局与各旅游定点单位和各景区点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终目标的重点考核项目,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
二、认真做好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旅游局在各景区点加大了旅游安全宣传工作,在景区内树立了森林防火的警示牌和防偷、防盗的警示牌。并在森林防火期间加强了森林巡逻工作,以防发生森林火灾。同时落实和游客投诉接待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理好单位内部各种矛盾以及游客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说服、劝导、教育工作,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各个宾馆也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防止旅客在宾馆内、、吸毒、赌博、打架、斗殴滋事。
三、加强了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训工作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保障辖区内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为目标,完善药品监管体制,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医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目标
本着管好管住药械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目的,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药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建立“责任主体明确、资源配置合理、监督机制配套、覆盖全镇农村”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及时排查各类药械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制售假劣药械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药械经营、使用秩序显著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整治内容
(一)落实药械安全责任
切实按照“负总责”的要求,加强药械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由政府镇长任组长、主管副镇长和工商所长、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的药品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落实,建立药械安全的长效机制。镇政府要掌握药械安全监管情况,定期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包片包村干部要深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指导药械安全工作,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县政府药品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镇配合工商和卫生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整治。配合工商、卫生部门重点整治中药饮片的采购渠道混乱、不合规范、记录不完备,包装、标签以及分装不符合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超范围、超方式经营中药饮片等行为。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行为。
2、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配合工商、卫生部门严肃查处经非法渠道购进和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查处个体门诊、农村卫生所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整行为。
3、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在巩固对药品经营企业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联合工商、卫生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分类作出处理,严厉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4、开展GSP执行情况专项整治。配合工商、卫生部门严查药品经营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行为;严查认证回潮、连而不锁、“一挂两超”和药品采购票据混乱等行为;严格落实全县的药品与非药品分区隔离销售管理和药品分类陈列管理规定;加强对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剂或经批准不按《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进行配制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已到期未换发及GSP认证到期未重新认证仍从事药品经营的行为。
5、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整治。一是对是否超范围经营特殊药品及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蛋白质同化制剂和肽类制剂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特殊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使用)环节是否严格按照GSP或相关要求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开展对无证经营、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的专项整治。一是严查已被取缔的个体门诊继续经营、使用药械行为;二是加大对利用义诊、咨询及专家名义推荐销售药械行为的查处;三是加大对街头、集贸市场兜售药品(医疗器械)的查处;四是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和出卖许可证行为;六是严厉打击药械经营企业超范围、超方式经营以及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仓库地址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顺利进行,切实取得治理成效,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3日)
按照省电话会议要求,根据县药品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药品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4日——2010年9月28日)
针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做好排查记录,并存档备案;针对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深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0年9月29日——2010年9月30日)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经验和机制、办法,并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整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药品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镇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镇长、工商所长、卫生院院长担任,各室办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镇长兼任,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安排、协调和信息汇总等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落实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加强考核。
(二)强化监管,突出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落脚于整治效果,监督检查要覆盖全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做到全覆盖,并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狠抓薄弱环节治理。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范文6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担任副组长,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房产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文体局、区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排查办”,设在区房产局,由彭志纯同志任主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此次房屋安全大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街道、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区排查办负责督促、指导、检查排查工作,并且每年对辖区内的房屋进行摸底,对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向市房屋安全管理部门申报。被鉴定为危房的,督促有关单位按鉴定结论予以整改,尤其是公共场所房屋需及时进行加固或拆除。
(三)区建设、公安、工商、文化、城管、房产以及银行、供电、供水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房屋,要暂停办理其相关行政审批,对已取得相关手续的,要依法吊销各种证照;对房屋隐患整改需办理的各项手续和需筹措的资金,各相关部门及银行应给予政策优惠和支持;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需拆除重建的,经市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可享受棚改优惠政策。
二、排查范围
(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教育、医疗、体育、文化、餐饮、娱乐、商业、交通等公共场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一半的房屋,重点排查大板房和无筋拱板房;
(二)出现危及使用安全迹象(含发生白蚁虫害)的房屋;
(三)使用过程中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
(四)改变使用性质、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
(五)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仍需继续投入正常使用的房屋;
(六)建设项目施工区周边可能施工被损坏的房屋;
(七)被部分拆除后需继续使用的房屋以及拆迁范围内的危旧房屋;
(八)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安全鉴定的房屋。
三、方法步骤
本次排查治理工作集中在60天内完成,分为组织宣传、排查治理和汇总报告三个阶段;
(一)组织宣传阶段(9月26日—10月10日)
1、区排查办负责排查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区排查办将排查治理工作申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申报。并安排专人做好电话记录,填写《城市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2、房产部门牵头组建由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和权威检测机构专家组成的核查组,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广泛宣传开展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做到房屋安全人人关心、人人监督、人人维护。
(二)排查治理阶段(10月11日—11月11日)
1、以街道、乡镇为排查单元,组织属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自查,并填写《城市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2、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报送《城市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的登记表》。
3、区排查办对街道、乡镇排查出的房屋使用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经核查认为确有安全隐患的,由房屋所有权人申请区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进行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将发出《城市危险房屋通知书》,并由相关技术部门提出治理意见,各街道、乡镇负责督促有关当事人按照治理意见进行整改。
(三)汇总报告阶段(11月12日—11月26日)
区排查办填写本行政区域的《城市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并写出书面总结,向市排查办专题报告。
四、工作职责
(一)区排查办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街道、乡镇政府具体抓落实。
(二)房产部门负责组织对房屋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归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作出鉴定、协调技术部门提出治理整改意见。
(三)建设部门负责对非拆除房屋及其部门拆除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整改。
(四)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对违章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治理整改意见。
(五)教育、卫生、文化、商业、市政、水电气及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所有、使用、管理的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按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整改意见进行督促落实。
(六)私有房屋的安全隐患问题,由房屋所有权人按有关部门提出的治理整改意见进行治理整改。凡实行了物业管理的小区,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
(七)房屋安全鉴定及治理整改所需费用,原则上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城市低保户,由房屋保障补助解决。
(八)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权制止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为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五、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乡、镇)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政府的部署上来,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把排查治理工作做深做细。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要切实加强对车站、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商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房屋产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房屋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