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服务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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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服务管理制度

公园服务管理制度范文1

为树立“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倡导“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健全和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二、志愿者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发挥党团员模范先锋表率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四、开展志愿服务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准时上岗、不迟到、早退、讲信用。

五、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结合炼化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实际开展各种便民利民志愿服务。

六、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公园服务管理制度范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把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养老保险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要规范和完善省级统筹,确保基金能够按时足额上解和划拨,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从1998年7月1日起,一是将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经济组织的全部职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全部纳入省级统筹范围。二是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企业缴费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并以地市为单位统一企业缴费比例。个别地、市负担过重,企业缴费比例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要报省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批准。职工个人缴费以本人全部工资收入为基数,月缴费工资超过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低于60%的按60%计算。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缴费,以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三是提高管理层次,省对地、市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差额调剂;地、市对县、区实行统收统支,县级社保机构留出两个月周转金后,其余可由地、市调剂使用;社保机构对企业实行全额征缴、全额拨付,并尽快实现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四是全省社保机构实行系统管理,具体办法由省劳动厅会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要规范和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去年7月1日,全省已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统一为职工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相应降低,最终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记帐利率,每年由省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确定公布(参考银行同期城镇居民存款利率和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实行统一帐户前的帐户储存额予以保留,并与统一帐户后的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余额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统筹基金。

三、要规范和完善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新老办法平衡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的原则,从1998年7月1日起,统一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

新计发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本人。

新计发办法实施前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国家和省原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新计发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四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为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过渡性养老金,为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本文实施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再乘以1.4%;调节金,今年暂定每人每月80元,以后视情况调整。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低的,差额部分可以补齐;新办法高的,增长部分暂不超过老办法的10%。按老办法计发养老金的档案工资,封定在1997年底。此前计发养老金的档案工资,仍按各地现行办法确认。

公园服务管理制度范文3

(一)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做好全市项目库的建设。遵循“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的基本路径,围绕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以建设三个新区五座新城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拓展、提升主城区为重点,加强市政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分批次开展预可行研究工作,形成“储备一批、推出一批”的梯次机制。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和协调服务,促进各市政重点建设项目按目标积极推进建设。重点推进盐沙路、富源南路、东站路、桐荫路“四路”骨干路网的建设,确保2013年全面完成“三条环路十六条射线”的骨干路网系统。项目的建成通车,将极大地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畅通,有益于优化城市经济空间布局,加速形成产业集群;有益于缓解市民行路难、行车难的重大民生工程。做好轨道交通等市政重点项目的督促、指导、服务工作。

(二)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在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距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加一推”的总体安排部署,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已竣工的房屋,认真组织做好分配入住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1、加强对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研究。对在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周边配套建设部分商业、办公、酒店等设施,并在手续齐备的前提下允许销售,出售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2、探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新模式。由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政企并力”的方式,对政府主导及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装修标准、租赁管理、分配管理、物业服务、入住对象的准入、退出等后续服务管理加强研究,形成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3、加大土地储备力度,突出规划控制。政府通过统一调控土地资源,从土地储备项目启动、拆迁、招商、拍卖等重点环节,谋求土地资源配置最优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价值有效提升。严格实行土地与政府性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统一管理“五统一”制度,切实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能力及政府性项目建设对土地增值的引导作用。严格实行规划控制,坚持先规划、后储备,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引导作用,切实做到土地储备规划服从于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确保规划的完整性。在规划编制中,要进一步加强与土地储备规划、计划的对应和衔接,将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放在最突出的位置,充分考虑年度土地储备与供应目标,以及年度利用储备土地实施的投融资计划、征地拆迁计划、项目建设计划等,提高土地储备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4、继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促协调力度。在抓好已建成项目分配入住的同时,继续加大对在建设项目的督促和协调力度,定期开展项目进度督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力争实现早竣工、早入住。

(三)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调整以及中心城区“畅通工程”的实施,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及旧城成片改造的准备工作,为项目建设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促进新增启动一批改造项目,积极协调配合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强力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加强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

遵循城镇化发展基本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结合城市经济圈发展,加快以县(市)及基础条件好的小城镇为载体的城镇化,进一步加强铁路、高等级公路沿线、工矿区、旅游区以及集贸区周围的一般特色城镇建设;逐步形成梯次结构合理、区域分工明确、基础设施配套、社会文明进步、城乡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城镇体系。重点加大10个重点镇的基础设施及高等级公路沿线乡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同时,配合全省“双500工程”实施村寨整治。

(五)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

一是加大对大型房地产项目的扶持和服务力度,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鼓励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投资和住房消费的增长;督促已经完善手续的房地产项目尽快启动,促进投资增长。构建“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市住房供应体系。

二是加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拟成立市房屋征收局,履行《征收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补偿监督管理职能,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全市的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房屋征收工作,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服务。

三是加强租赁市场、房屋中介市场和物业服务市场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促进其健康发展。结合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划分工作,我局拟逐步将旧有小区纳入物业服务管理,力争在5—10年间,旧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覆盖率达50%。

四是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监管为契机,构建统一建筑市场。进一步下放项目监管权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管。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和大型项目,一般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放到所属区(市、县)住建局监管。

五是督促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强化资源意识,落实保护措施,规范风景名胜区开发经营活动,加强风景名胜区执法力度,重点组织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执法检查,促进旅游环境的改善。积极推进风景名胜区内景区经营性项目实施特许经营,督促完成开阳风景名胜区香火岩景区特许经营方案及报批工作。开展红枫湖、百花湖及相关区域的合理建设和有效保护,力争在明年4月下旬,成功申报红枫湖百花湖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六是加强燃气市场监管,确保安全稳定供气。积极做好川气、缅气入黔入筑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提升燃气供应保障能力。督促燃气公司进一步对加大旧管道的改造和巡检力度。进一步改进液化气行业服务和经营方式,加强液化气经营企业配送管理;拟定行业从业标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抗风险的应对能力。

公园服务管理制度范文4

(一)加强救助管理水平。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入户调查、定期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提高信息化水平,切实规范城乡低保和各项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救助过程阳光规范,救助结果公平公正,让每一个人特别是最底层群众在获得物质利益的同时,更直接、更充分地感受到公平和公正。

(二)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500元和2700元;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医疗救助资金结余率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5%以上,进一步规范“一站式”结算工作。

(三)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从救助的对象、程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进一步强化“救急”功能,提高救助的时效性,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救急、救难、救困”的职能作用。

(四)推进救灾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设市救灾仓库和应急避难场所,规范救灾物资采购、储备、调运机制,创新救灾物资储备方式,切实增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响应水平和救助能力。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性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二、社会养老服务事业

(一)开展城乡老年人情况普查工作。对全市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的综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同时,依托金民工程,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化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以便准确掌握我市老年人口的最新情况,为领导决策和相关政策的出台提供科学依据。

(二)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及改造、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扶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三)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务劳动、家庭保健等服务。重点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居家服务呼叫中心的作用,承担全市社区居家养老呼叫平台职能,在各市区建立居家服务呼叫工作站,全面推广“12349”民政公益服务热线,实现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面覆盖全市城市社区。

(四)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充分盘活社区资源,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保健康复、休息娱乐等日托服务。年底前要新建改造120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试点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建成城乡镇街综合养老服务设施41个,为老年人走出“小家庭”,融入社区“大家庭”创造有利条件。

(五)大力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启动市级以收养失智、失能老年人为主的养护院规划建设,督导、工业新区及早规划建设县级福利中心,整合社会福利中心资源,明确社会福利中心产权关系,理顺环翠区老年公寓的经营体制。全年力争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改造床位2000张,努力满足全社会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水平。

(六)引领敬老爱老新风尚。开展“市十大孝星”评选活动,树立尊老爱老典范,通过发现典型与宣传典型的有机结合,引起社会各界的共鸣和全市群众的关注,强化全社会的“孝”意识,使“孝道”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为,让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得到传承弘扬。

三、城乡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管理、社区社会组织建设、规范社区工作准入、推进社区救助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文件,为各市区开展工作提供指导。进一步建全完善城市社区的组织体系和管理体制,重点推进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上半年进行先期试点,下半年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力争年内30%以上的社区实现“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督导检查和工作简报制度,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强化责任考核,年内实现65%的城市社区居委会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社区工作人员报酬达到规定标准。

(二)推动“村改居”社区向城市社区转轨。按照社区构成要素,对已完成村集体资产改制工作的“村改居”社区规模进行合理调整,促进“村改居”社区与周边城市社区融为一体。对已按照城市社区工作要求,把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场所等纳入各市区政府负责的“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协调有关部门,将其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纳入市级财政补助范围。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12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文件,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务公开的程序和形式,与组织部门联合,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公开、透明,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加强双拥法规政策和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军地联席会议等制度,推动双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强化融合发展意识,组织地方领导走进军营过“军事日”,体验军营生活,增强关心、支持部队建设的责任感;组织驻威部队领导观摩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让部队更好地了解地方,感受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军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搭建新平台,推动军地双方融合式协调发展。

(二)优抚工作。落实好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实行城乡一体化,按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放优待金,“八一”建军节前全部发放到位;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实现精神病康复防治网络全覆盖,让每一名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治疗;完成市市级烈士陵园园区绿化和墓穴建设。

(三)安置工作。重点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辖区退役士兵资料,确保退役士兵知晓率、参训率、合格率和就业率分别达到100%、85%、95%和80%以上,实现退役士兵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做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发放工作,确保足额、按时到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宣传我市现代军休服务管理新模式。

五、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

(一)儿童福利事业。提高孤残儿童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分散供养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以市儿童福利院为依托,继续开展社区脑瘫儿童康复代养工作,探索多动症和自闭症儿童康复业务;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开展为困难家庭先心病患儿免费手术活动。要充分发挥儿童福利院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充分利用院内设施,确保孤残儿童“愿进全进”,打造民政“为民服务”的窗口形象。

(二)福彩事业。加强规范管理,巩固电脑彩票销售基础,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做好各类彩票营销宣传,3月份开通“中福在线”青岛中路销售厅,确保福彩全年销量突破6亿元,增长幅度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力争实现福彩销量三年翻一番的目标。同时,积极做好、、三处“中福在线”大厅的筹建工作。

(三)慈善事业。建立健全募捐管理、资金审计、信息公开等制度,不断提升慈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开展“慈心一日捐”、认捐企业基金利息收缴、定项捐赠等活动,力争全年募集善款突破1000万元;创新慈善救助模式,加强同国家和省级慈善组织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开展专项救助活动,进一步扩大慈善事业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六、社会组织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公园服务管理制度范文5

一、 民间投资发展现状

1-5月,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额为344.37亿元,其中国有、非国有投资分别为72.12亿元和272.25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分别为20.9%和79.1%;其中,民间投资为207.13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0.1%。从所占比重看,民间投资已经超过了国有及国有控股、其他经济类型企业投资,成为拉动投资增长的主导力量。从民间投资主体看,私营个体企业占民间投资总额的70.3%,构成民间投资的主体。同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集体企业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民间投资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民间投资主体正逐步朝多元化格局迈进。

今年以来,我市重点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注重城乡面貌建设,因此,推进了一大批惠及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如城市公园、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其中,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属于省重点项目,全长30.9公里,分为昌南拓展区段(4.1公里)和景东片区及高铁商务区段(26.8公里),全部计划总投资高达32.75亿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今年,我市民间投资增速呈现低迷,从1-2月的-12.4%、1-3月的-13.7%、1-4月的-14.1%到1-5月的-9.3%,一直处于下降趋势。当前,我市民间投资呈现一下几点趋势:一是在投资方向上,由于市内民间投资规模小而分散,存入银行和投资股票的多,投资生产性项目的少,不能形成投资的主流;二是投资结构上,民间投资行业、项目单一,主要集中于第二、三产业,第一产业的投资规模和所占比例均很小;三是企业规模上,我市民营企业总体实力较弱,小企业多,有实力的大企业少;四是论证比较成熟的项目较少,没有更多的好项目为依托,加之制约因素多的实际,不能吸收更多的民间资本。

在总结外因的同时,作为民营企业的本身也存在很多不足: 一是民营企业起点较低,核心竞争力不强。民营经济选择的多为技术门槛和管理门槛相对较低的领域,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企业缺乏缺管理人才、缺技术人才、缺营销人才,导致民营经济核心竞争能力较低;二是经营管理模式落后,开拓创新精神不足。家族式管理是大多数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可能导致决策的随意性,开拓创新意识不强,难以适应企业规模的扩大、经营领域的拓宽,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三是融资渠道依然不畅,企业发展缺乏资金。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在资本融通上表现为规模偏小且无稳定的资金市场配合。因此,承受市场风险和经济发展周期波动的能力较差,稳定性不强,加上地方政府财力不足,金融部门要求严格,使其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四是社保机制不够健全,职工队伍难以稳定。民营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机制不健全,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已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的一个重要问题,成为民营企业实行更高层次扩张的主要障碍之一。

三、相关建议

(一)拓宽投资领域

要按国家确定的“非禁即准”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基础设施、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领域,通过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制订PPP项目标准化合同范文和分行业合同,提供更加细化可操作的实施指引,积极探索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及公益性项目的盈利或回报方式,处理好PPP项目投资的利益风险分配关系,使民间投资有“可预期”的投资回报,对于一些回报率较低的项目,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措施给予帮助扶持,提高民间资本的投资回报水平,增强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

(二)优化融资环境

一是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尤其是高科技民营企业的发展,培育产业投资和风险投资的资本市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引导闲散的民间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地进入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同时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向民营企业投资。二是采取切实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要尽快落实好国务院近期针对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问题制定的具体措施,即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要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有针对性的制定一些贷款和管理方法,增加服务品种,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授信力度,打破商业银行放贷行业限制,开展原材料抵押、商标抵押等多种贷款形式,对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以财政担保的形式解决企业融资,并通过完善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等融资平台,让民营企业更多得到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三)加强服务管理

一、简化社会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建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会办制度,尽可能的减少报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分类指导,实行投资项目属地化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服务和管理。

二、破解土地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引导企业向特色园区、小城镇集聚。土地管理部门按照项目的优劣安排用地,涉及土地的各项费用与其他所有制平等对待。借鉴成功做法,划出一部分土地作为个私单位的特色园区或由管委会建设多层或标准产房,租赁给企业经营。对土地采取招标、技改、拍卖等方式,允许不同所有制单位在竞争中取得用地权。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建立中小企业经营预警制度的同时,完善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采取政府财政补贴和企业主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民营企业的业主从业风险基金,解除民间投资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增强业主发展经营,扩大投资规模的积极性。

公园服务管理制度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围绕加快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为基本目标,以“快人一步,先人半拍,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的管理理念,全新的城市管理的工作思路,高起点谋划,高质量管理,高品质建设,打造秀美靓丽赣江源头新城,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为服务我县振兴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功能为主要内容,重管理、抓重点、上水平、升品位,创建更加宜居城市环境。2013年努力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工作目标要实现“六个进一步”:即市容市貌进一步改观,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园林景观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在工作标准上实现“三个干净、四个一新、四个规范”

即:三个“干净”。背街小巷扫干净,乱堆乱放清干净,乱贴乱画除干净。

四个“一新”。市容市貌保洁一新,基础设施维护一新,亮化景观焕然一新,园林绿化改造一新。

五个“规范”。广告招牌规范,车辆停放规范,摆摊设点规范,建筑工地规范,办事程序规范。

三、主要工作计划及分解安排

(一)日常管理工作

1.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每周常态化军事训练,实行军事训练每季度评比考评,树立城管良好的精神风貌。(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综秘股责任单位:各单位、股室)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集中政治理论学习每年不得少于6次,城管业务知识培训每年不得少于3次,每半年举行1次业务知识考试。(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监察与法规股责任单位:综秘股)

开展情趣向上文体活动。倡导每名干部职工每半年读一本好书活动,每半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陶冶情操,培养职工团体协作精神。(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综秘股)

2.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加强宣传报道。按期办好《城管》、《城管之声》专栏。(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综秘股)

加强城管法规宣传。通过车载广播、印发宣传单、制作宣传栏的形式,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集中宣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3次,每次宣传时间不得少于一星期。(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综秘股责任单位:城管监察大队)

3.严格考评考核机制。制定详实的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标准,依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工作督办,从严考核工作实绩;实行考评情况与干部职工个人年终津补贴挂钩,奖优罚劣。(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监察与法规股责任单位:综秘股)

4.落实领导带班巡查。局领导加强对各部门人员到岗到位、日常履职、工作落实等情况巡查督办,带班巡查每天不得少于2次,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到位、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局领导:各领导干部责任单位:监察与法规股)

5.严明工作作风纪律。按照上级相关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日常考勤制度,制定出台违规违纪惩处规定,进一步促进干部队伍制度化管理。(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综秘股责任单位:监察与法规股)

6.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坚持把城市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着力打造“服务型”城管,充分发挥局投诉运行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道路秩序、环境卫生、市政维护、公共休闲环境等日常生活热点和难点问题。(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监察与法规股责任单位:各单位、股室)

(二)城管监察工作

1.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文明执法队伍,严肃队容风纪、着装规定,严格执法文明用语、带证上岗;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一次执法技能培训和城管法规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建立健全执法文本,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责任单位:监察与法规股、城管监察各中队)

2.扎实开展市容整治。采取市容集中整治与常规性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以整治六乱为重点,即:乱搭建、乱堆放、乱摆卖、乱占道、乱挂设、乱停放。全局性市容综合性整治今年不得少于3次,市容专项整治不得少于6次。(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责任单位:城管监察各中队、各单位)

3.严格占道管理审批。今年起,实行占道审批“三严禁”,即严禁主干道占道经营审批(含大型促销活动、临时摊点、修理点、报刊水果点)、严禁跨街彩虹门设置审批、严禁宣传车游街占道促销审批。(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责任单位:城管监察各中队)

4.强化街道分类管理。实行网络式管理,落实定人、定位、定点、定责的“四定”工作责任机制,依据主街严禁、次街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抓好城区街道分类管理,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责任单位:城管监察各中队)

5.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抓好城区户外广告的整体规划,引优淘劣,提升户外广告建设的品质;以点带面,逐步规范门店牌匾设置。对新建楼盘的门店牌匾,应依据提前介入的原则,形成整体规划设计,统一门店牌匾的设置规格。

6.实行城区有偿停车。加强城区繁华路段占道小汽车、货车的停放管理,2013年实现有偿停车收费管理。(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责任单位:城管监察各中队)

7.取缔城区马路市场。年内东西城区各建1个临时农贸市场,逐步取缔琴江东路、莲城路、西华南路等占道为市的摊点。(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市政建设管理股)

8.综合监察成效明显。加大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监察执法,各类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查处、整改案例数同比明显增长。(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各中队)

9.创建市容示范路。依据《城市容貌标准》,东西城区各创建一条市容管理示范路,示范路达到管理规范、整洁美观、秩序井然的标准。(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责任单位:垃圾作业中队环净美公司)

10.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城市管理全区域、全时段覆盖,管理效果应达到平时与节假日一个样,白天与早夜间一个样,始终保持监察管理的全天候。(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

(三)环卫保洁工作(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环卫作业中队责任单位:环净美公司)

1.稳步提高作业水平。努力充实清扫保洁力量、增加作业人员、延长保洁时间,依据实际需求扩大保洁范围,实现城区垃圾清运无缝隙全覆盖;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处罚和督促力度;提高洒水降尘效果,县城建成区主街道一天6次洒水,次道一天3次洒水,尘大街道随时洒水,人行道、桥梁、公共设施等每年集中清洗不得少于2次。

2.强化薄弱区域保洁。加强河道、公园广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消除卫生死角。

3.提高机械化清扫率。不断完善环卫设施,加大环卫作业车的投入,努力提升城区环卫作业质量和效率。

4.加强垃圾清运监管。加强清扫保洁的日常检查,严格落实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作业监管人员每天巡查不得少于三次,努力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5.规范公共厕所管理。加强对6座公厕和13座垃圾收集站(集装箱)的管理,实行全天候开放,卫生达标,设施完好。

6.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按季开展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洒水洗扫、垃圾收集站运转等环卫作业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市政建设工作

(一)项目建设

努力提高城市档次、优化城市环境、强化城市功能,2013年市政建设实现“三个一批”的目标,即建成一批、开工一批、谋划一批。

建成一批:(责任局领导:牵头股室:市政建设管理股)

1.迎宾大道绿化提升工程。2月前完成项目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3月前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5月前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园林绿化所)

2.县城防洪堤梅福段绿化景观补植。2月前完成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工作,3月前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园林绿化所)

3.城乡垃圾中转站建设。城乡新建增加垃圾中转站8座,提高日垃圾处理量,今年将完成城北桥头垃圾中转站房建设。(责任单位:环卫作业中队环净美公司)

开工一批:

1.东城农贸市场建设。完成项目立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工作,力争2013年6月前开工建设。(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市政股)

2.管线地埋及道路“白改黑”工程。完成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工作,力争2013年10月前开工建设。(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市政股责任单位:市政所)

3.城区绿化景观提升工作。按照城区“一江两岸、五横五纵一外环”整体规划,提升西华路、、沿江路等主干道景观绿化档次,今年完成部分路段绿化提升试点改造工作。(责任局领导:牵头股室:市政股责任单位:园林所)

4.琴江老桥拆除新建。8月前完成项目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10月前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2014年5月前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市政股责任单位:市政所)

谋划一批:(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市政建设管理股)

1.乡镇垃圾处理工程。拟分别在上水片与下水片居中位置,分二期或三期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使全县圩镇居民生活垃圾实行集中填埋处理。今年完成项目建设及可研、方案制定等前期准备工作。

2.数字城管建设。今年完成项目建议及可研、方案制定、资金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

3.城区亮化提升工程。着重以温馨宁和为主色调,整体提升一河两岸、西华路、清华大道夜景亮化。今年完成项目建议及可研、方案制定、资金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责任单位:路灯中队)

4.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采用高效LED节能灯替代城区范围内高压钠灯。今年完成项目建议及可研、方案制定、资金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责任单位:路灯中队)

5.公共广场改造工程。谋划金圣广场、青年广场改造项目,今年完成两广场改造方案制定、资金预算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政所)

(二)省级园林县城申报。按程序、要求、时限落实园林县城申报工作,日常管理制度、创建内业资料健全。(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园林所责任单位:市政股)

(三)省生态宜居县城申报。按要求、时限落实省生态宜居县城申报工作,申报资料完善,内容详实。(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市政股责任单位:综秘股)

(四)市政管护

1.实行公园市场专业化养护管理。将琴江公园、城南入口景观、市民公园等绿化养护实行市场专业化管理。(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园林所)

2.加强市政综合验收。完善城区涉及市政建设内容的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市政建设标准、管理规定、验收审批流程等;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规定,严格市政验收标准。(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市政股责任单位:园林所、市政所、路灯中队、环卫作业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