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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范文1
2017医养结合调研报告一 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老龄人口总量急剧扩大,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目前医疗和养老服务相对独立的体系不能满足老年人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加快医养结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2017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医养结合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了解医养结合发展状况,今年6月,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在全省11个市对78家医养结合机构和入住老人进行访谈调查,了解当前浙江省医养结合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医养结合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必然选择
(一)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口规模扩大。
1.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已接近老龄社会。老龄化是我国社会变化的重点特征之一,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老龄化速度远快于其他国家。按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17年末,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84万人,占总人口的20.2%。“十二五”期间,净增老年人口195万人,年均增长率4.6%。全省11个设区市中,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嘉兴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达24.3%,舟山市和湖州市的老年人口比重也达到了24.0%和23.2%,差不多四人中就有一位老人。浙江省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老年人口比例比全国的16.1%高4.1个百分点。到2017年末,浙江省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619.3万人,占总人口的11.2%,依据联合国标准,这一比例达到7% 即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超过14%成为老龄社会,我省正处于快速老龄化阶段,已接近老龄社会。
2.医疗护理需求大的高龄人口总量迅速增加。随着年龄增长,人的健康状况逐渐衰退,生活自理能力减弱、疾病增多,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75岁前属于年轻老人,以居家养老为主,健康需求侧重于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75岁以后,需要一定程度的护理,日常生活起居需要有人给予帮助;80岁以后,对医疗、康复、护理的依赖程度逐渐提高,生活起居需要专人照顾。当前,人口高龄化加速,“十二五”时期,全省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净增34.74万人,年均增长率5.19%,到2017年末达到155.83万人,人口高龄化明显快于老龄化速度。随着人口高龄化,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进一步增加。子女供养的传统养老模式淡化,空巢老年家庭比率保持高位,2017年末,全省纯老年家庭人口数为234.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3.8%。
(二)老年人对医疗护理照顾一体化的需求增加。
1.老年人口收入水平提高,需要方便、优质、全面的医疗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老年人口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条件持续改善。国家连续10年以接近10%的幅度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住户调查资料,2017年,浙江离退休人员的人均离退休金(养老金)达到40707元。全省还建立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2017年全省有136万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对困难老年人的救助经费金额超15亿元。住户调查数据还显示,全省60岁及以上老人中,97.6%都参加了医疗保险。当老年人收入有了保障,医疗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开始追求健康的高品质老年生活,医疗需求提升。据2017年浙江调查总队对723位65岁居家老人的医疗需求调查,有88.8%的老人要求定期体验,40.2%要求组织健康讲座,32.6%希望提供上门看病服务。老年人行动能力减弱,当生病时能得到便捷、快速、优质的医疗服务,是老年人的最大期盼。
2.家庭照护功能弱化,缺乏完善的护理条件。传统的三代同堂家庭结构逐渐瓦解,老俩口独自生活越来越普遍,空巢老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3.8%。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也无精力、无时间承担起照顾多代多家老人的责任。老年病多发、易发和突发,患病老人的就医治疗、住院照顾子女难以承担,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生活护理,既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还要求有专业护理知识、完善的护理条件,靠家庭自身也无法解决。老龄化带来这些问题,已从家庭困难转化为社会性问题,需要通过社会化、专业化来解决。
3.医疗和养老机构自成系统,不能有效满足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持续增长、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完善、生育率自然下降的情况下产生的,伴随老龄化产生的问题有一个逐渐适应和解决的过程。而我国老龄化发展迅速,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管理和应对机制不健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机构、设施缺乏。多年来,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的需要,在政府大力支持下,养老机构迅速增加,多元化、多层次的机构养老体系基本建立,较好满足了老年人生活照顾护理的需要,但针对老年医疗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相互独立,养老院不提供全面医疗服务,而医院只负责疾病治疗,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往返于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属负担。医疗和养老的分离,也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打破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间的分隔,围绕老人对养老、医疗、护理、康复需求出发,通过医养结合,建立医养一体化的机构,为老人提供全面综合性一体化服务,成为老人们和子女们的期盼。
4.医养结合发展方式的提出。医养结合是针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而目前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又相对独立这一客观现实问题而提出的,通过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特别是对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以医养结合机构为依托,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不仅提供生活、心理及文化方面的服务,还增加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配备专业的医疗护理团队,提供医疗诊治、护理保健、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消除了患病老人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使得患病老人在养老机构也能得到及时治疗。实现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养老与医疗相结合。对居家养老为主的老人,通过医养结合,提供健康医疗服务。
二、政府推动下医养结合得到较快发展
2017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个专门针对医养结合发展出台的政策文件,医养结合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加以推进。浙江省医养结合发展比较早, 20XX年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支持医养融合发展。2017年省民政厅开展医养结合示范点建设,确定26家养老机构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点,各市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医养结合得到快速发展。
(一)医养结合的主要模式。
针对老人医养服务需求,各地积极探索养老、医疗、生活照料服务结合的有效途径,据今年6月对全省85家医养结构机构的调查,浙江医养结合发展主要有四种类型:
1.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老人集中、年龄较大、疾病多发易发,医疗服务需求很强。在医养融合发展的政策鼓励下,养老机构通过自办或与专业医院合作成立医疗机构,为入住老人同时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54家属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形式,占69.2%。内设医疗机构形式有多种,以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为主,共有25家,占46.3%;有15家养老机构设立了医疗科室完整、设备齐全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老年病医院,占27.8%;有10家设立了康复和护理医院;设立卫生院或门诊部的有4家。
2.提供医疗和养护一体的医疗机构。养老最大困难是老弱失能和疾病照料护理,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同时提供医疗与护理服务,针对不同医护需求,形成各具特色、服务于特定群体老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医养融合。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属于这种模式的有13家,占16.7%,其中以康复医院为多,有9家,护理医院有4家。如果包括养老机构内设立的康复护理机构,共有23家,占全部医养结合机构的29.5%,这类医养融合机构能更好地满足需要特别治疗和护理的老人,医养结合更为紧密。
3.医疗机构内设老年养护机构。一些综合性医院和专业医院,为了满足既需要长期治疗、又不能长期住院的老年人需求,成立专门的保健护理部、康复中心,以医疗服务为主、兼顾生活护理,也有一些民营医院,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增设养老床位或设立养护部,提供养护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11家是由医疗机构设立的,占14.1%,有6家设立以康复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的;有3家设立老年病区;有2 家同时具有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多种功能。医疗机构发挥老年疾病的治疗和康复护理的优势,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供养老服务,成为医院拓宽服务领域的新路径。
4. 医疗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服务支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通过全科医生与社区居家老人签约的形式,提供家庭病床、初诊、转诊、举办健康讲座等多种医疗服务,在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和起付额度上给予优惠。杭州市大力推动社区全科医生与居民医疗服务签约,2017年至,已有1100多名全科医生与71万居民签约。
(二)医养结合基本满足入住老人的医疗需求。
由于医疗资源相对紧张,医养结合的难点在提供医疗服务,通过医养结合,提供医疗服务,实现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在医养结合机构中,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医疗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53家设立了内科,有49家设有中医科,设全科的有39家。平均每家医养结合机构有医生33人,多数医养结合机构配置了心电图、B超、X光机等医学影像仪器设备,部分医院还配备了CT机、磁共振等大型医学检查设备。
2017医养结合调研报告二 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 “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指导康复治疗。二是与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三是接收老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根据康复情况及时转回养老机构。四是老人享受慢病选择性药物免费治疗等卫生惠民政策。2012年以来,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免费发药人次分别达8.9万人次、4.3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发药比例占98%以上。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而解决健康和养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医养结合。从全国范围看,医养结合是一个新兴课题,都处于积极探索中。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据统计,2017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6.1%,而且每年处于上升趋势;预计2024年超过20%,2041年超过30%,并于2050年达到近34%的水平。我区2017年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7%,老龄化趋势与全国同步。而我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不足800人,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计生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其分而治之的格局势必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协调统一和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
(四)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即便是最新出台的医养结合病床医保支付办法,对老年人的患病病种有明确规定,且病种数较少。可以说,当前医保支付政策不同程度地遏制了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人口发展现状、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将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在积极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多元化、多途径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命过程中各个时期所需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各级政府要从上而下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以上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
二是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为计生“失独”、“独残”家庭及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投资规模合理核定医疗技术岗位、护工岗位和一般服务性岗位,并根据多部门考核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基本保障。
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范文2
关键词:老龄化;医养结合;日本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1.056
根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人占人口总数量13.26%,预计到2020年,人口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增长,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我国主要的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立十分迫切,我国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若干意见》(2013)、《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2015)等文件,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日本作为世界上老龄化进程最快、高龄化率最高的国家,在养老服务方面起步较早,尤其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上可以为我国的医养结合模式提供借鉴意义。
1日本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日本是世界上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国家,数据显示,1985年65岁以上人口占比10.3%,而2013年数据显示该比例已经高达25%以上,日本的老龄化问题愈加严重,在对待养老问题方面,日本早在1963年就设立了长期照护机构,在2000年开始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因此日本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起步较早,值得借鉴,其主要模式包括:第一,日间照顾中心。日间照顾中心的开设主要为一些需要日常生活照顾以及需要进行康复训练的老人提供,照顾中心责接送老人,由专业人士进行专业的照护。第二,特别养护之家。主要由护士、介护士等人员组成,负责照顾老年痴呆老人以及一些失能老人。第三,老年福利中心。主要对属于本辖区的内的老年人提供体检、保健服务以及健康教育等服务。同时老人可以根据自理程度和患病严重情况选择不同的护理方式,满足老年人全方位的需求。
此外,日本的养老机构还将内置的医疗机构外包给医院进行经营管理,可以集中两者的优势,为老年人提供“有病治病,无病疗养”的老年环境。日本早在2000年就实施了介护保险,介护保险的推出既可以为65岁以上的老人提供介护服务,同时还可以为处于40到64岁之间的疾病患者提供介护服务,日本介护士上岗之前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并且在通过国家的资格考试后才能够正式从事介护这一行业,提高了日本介护服务的质量。
2我国医养结合的主要形式
2.1在养老机构中增加医疗机构
通过政府出资建设,在民间组织的帮助之下,将医疗机构引入到养老机构中或是将医院的资源与养老机构进行整合,可以为老年病人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例如,天津泰康老年公寓、长沙第一福利院等。
2.2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
通过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医疗机构中的医生和护理人员会定期到养老机构为老人进行治疗和护理,并且在老人突发疾病时可以直接与医院直接联系,减少了老年人路途上的奔波。例如河南郑州的第九医院与31家养老机构进行合作。
2.3医疗机构向医养结合机构转型
通过对现有的医疗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对资源进行整合,对医院进行转型和调整,从以前的单纯提供医疗服务转为提供医疗和养老双重服务。通过对医院现有医护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双重需求。例如,北京市化工医院通过转型变为老年护理医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加养老服务。
3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3.1政府多头管理,政策落实困难
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需要涉及到民政部、卫生部、社保部等多个部门,虽然在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中对各个部门都有分工,但是由于各个部门的性质差异,难免会存在部门“多头管理”或是“多头不管”的现象,导致了人力、物力的浪费。例如,民政部在进行审核时,需要涉及到对医护人员的审核,但这是卫生部的工作。同时政府为推进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而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容易出现不配合现象,政策落实困难。同时政府对于不同模式的医养结合没有采取公平对待的态度,往往更加偏向于养老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而对医院的转型却缺乏扶持力度。
3.2服务收费水平偏高,服务内容单一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因此在收费上比普通的养老机构费用要高,这与患病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等需要照护的老年人的收入状况不符,因此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逐步为转为富人设计的疗养机构。根据调查显示,各个地区的医养结合收费大约是当地人均收入的2到3倍。此外,由于我国医养结合处于起步阶段,对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了解不全面,我国医养结合模式提供的服务内容较为单一,无法契合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一些大型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忽视了对老年人进行健康教育和日常体检等工作,而一些小型的医养结合机构只能治疗一些简单的疾病。
3.3资金投入不足,服务主体积极性不足
传统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固有的筹资机制。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由于刚刚起步,并没有形成稳定的筹资来源,社会力量的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同时医养结合机构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较高,但是由于缺乏资金,工作人员的工资并不高,导致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不高。而且医养结合中通过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协议共同提供服务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在老年人突发疾病时,不能保证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4完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对策
4.1健全政府管理机制,落实各项优惠措施
政府应该意识到多元主体的整合对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重要性,充分意识到医养结合的重要性,将之纳入到我国发展规划中。民政部、卫生部、社保部等多个部门应该加强联合,明确自己在医养结合中的地位,打破各机构之间的条块分割,共同参与到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中。此外,政府应该采取各项优惠措施,提高各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可以从社保基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支付医养结合费用。政府部门还应积极进行审核,将优秀的医养结合机构设为医保定点。
4.2多种模式并举,满足老年人多元需求
日本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的医养结合体系,老人可以根据自理程度和患病严重情况选择不同的护理方式,满足老年人全方位的需求。我国医养结合的三种主要形式分别适合于不同的老年人群,养老机构中增设医疗机构适合于身体较好或是患慢性病老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适合于健康程度较好老人;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适合于身体状况不好、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因此我国在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时应该多种模式并举,加强医疗和养老的联合,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
4.3提高供给主体的积极性,完善服务方式
对于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可以鼓励养老机构参照医院的标准,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同时将医疗机构外包给医院进行经营管理,提高经营的规范性和效率。对于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可以加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进行合作,解决老年人的治病问题。同时应该鼓励一些医院和符合条件的社区向长期护理、康复等方面转型,不断提高医养结合供给主体的积极性,完善服务方式,满足老年人对于养老和医疗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张璐.“医养结合”之借鉴篇[J].四川劳动保障,2015,(8):2325.
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范文3
从根本上说,医患关系的恶化不会让任何人受益,而受害最大的就是患者。其实,还应加上一个最大受害方:国民信心。医生和患者不是天生的敌人,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医生成了受辱的群体?
中国医患关系的紧绷与高危,用医疗界人士的话说:世界少见。
患方说,医疗鉴定不可靠,医生不负责任,医院太黑暗,打官司变数太多,不如采取极端行为,直接上医院闹一闹。
医方说,我根本没过错,患者素质低,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法学家说,法律多轨并行,司法途径艰险。
学者说,医患纠纷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法律问题,根源在于双方的深度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又是社会通病。
为了防治医患关系恶化,解决医患纠纷,各地纷纷出奇招。10月29日,浙江省卫生厅表示,将建立医疗场所警铃、监控、安检和安保措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医院要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的标准配备。
有人说,医患矛盾其实在“医患”之外。在网络中就不难发现,病人们在痛陈自己看病难、看病贵的“血泪史”,一号难求、一床难求,在医学技术的壁垒面前,他们觉得自己是实实在在的弱者,常常遇到了问题,都不知道该向谁投诉,一进医院,十分茫然。
而医生们抱怨工作时间长、强度大、收入低,让他们最无法接受的是“玩命”地工作,换来的却是不被理解、不受尊重、甚至有性命之虞,似乎自己在病人面前,倒成了真正的弱势群体。
虽然谁说谁有理,但面对如此脆弱的医患矛盾,谁才应该反思?同样是“你收钱,我服务”的行业,为什么中国移动、银行、公路收费站、航空服务、列车服务等都能做到“微笑服务”?面对暴力,医院、医生是否也应反思?
相对的,对于患者而言,与医生发生矛盾,是否非要“以暴制暴”才能解决?
有资深人士认为,世界上的事情总有受益的一方,但医患关系恶化并没有谁受益。既然没有谁能受益,为什么医患矛盾会频发?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根治医患矛盾的“药方”又在哪里?加强安保,启用医院警力是否就是让医院命案绝迹的最好方法?
我们来听听法律界人士郭彩丽的观点。
2013年10月25日,浙江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3名医生被前患者袭击,造成1死2伤的残忍一幕依然刻在我们每个人心中,这又一次将医患关系置于社会焦点中。医患关系是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必须去面对的一种社会关系,是一种关系切身生命健康利益的普遍社会关系,这本应是一种和谐的关系,同促共进,但现实中我们经历的更多是医疗纠纷,甚至“白色暴力”。这到底是谁触动了医患间的信任之弦,弹出如此不和谐的旋律,从而引发各种“白色暴力”事件?为此我们应如何面对、如何处理,使医患关系回归原有的健康状态?
首先应挖出医患关系恶化的根源
恶性医患事件的根源是医患间信任关系的缺失,据调查结果只有10%的患者信任医生。而这种不信任关系的产生又有多方面的原因,如误诊误操作、诊疗费用高、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等。归结起来分为以下几方面,一直接原因:医患间沟通不够。在当前医疗技术日益更新的时代,因为治疗技术引发的恶性事件在降低,据调查70%以上的医疗纠纷与医患沟通不到位有关,仅有20%左右的案例与医疗技术有关。二深层原因:医疗资源供求失衡。据数据显示,全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医院,大医院繁重的诊疗任务难免使医生身心疲惫,对患者的提问和疑虑难免敷衍,进而影响医疗质量。三根本原因:看病关系着医患二者的切身利益。医疗关系中首先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健康权,这是公民的一项至上权益,不容任何人随意触碰,因为它是每个人的生存之基。同时医疗也关乎着医护人员的执业权,这是公民权利义务结合的部分,医护人员将其视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医护人员的生存之道。二者均切实关系着各自的至上权益,需要兼得。如果二者能够融洽相处将会谱出和谐知音,利人利己。而但二者发生冲突时,则两败俱伤。
其次应针对“病根”摸索到出路
为和谐医患关系,各医院都在想办法练内功,有的加强安保人员,有的练起了防身术,但俗话说解铃人还需系铃人,要根除恶性医患关系产生的“病根”必须对症下药。这就需要:一是畅通沟通渠道。一方面医院可以通过医学知识宣传,增进医患沟通,畅通投诉渠道,妥善解决患者有关诉求。另一方面患者应了解更多医疗知识,持理性态度面对医患关系,杜绝“暴力解决一切问题”的思想和行动。二是加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力度。特别是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改变“看病难”、“以药养医”、“因病返贫”的畸形体制,兼顾好患者、医生的合理利益,并加大对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整治,进而重建医患信任关系。三是完善医患权益救济渠道。司法机关应着力研究更快更好解决医疗纠纷的诉讼渠道,当患者或病人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及时开通救济渠道,使其权益依法得到公平、公正的保障。
当前恶性医患矛盾仍然突出,各类医院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我们应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合力,进一步健全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共同努力,构建和谐信任的医患关系,创造安全良好的医疗环境。
【背景资料】
上海医生习武防暴力侵害
11月5日,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医患矛盾,上海华山医院邀请宝山公安分局专职教官倪军向医院职工培训面对暴力侵害时的正确自卫,以及安全的现场处置方法。同日,中山医院也邀请世界跆拳道联盟黑带四段高手前来传授防身绝招,吸引了大批医护员工。
女患者父亲持刀威胁医生
11月2日上午,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神经外科病房住院患者唐海英的父亲唐某因为不满医生给女儿停用某些药物,情绪激动之下朝医生挥动手里的菜刀,威胁医护人员。幸好每层住院楼都有保安,及时阻止了老汉的危险行为,免于发生伤人事件。
该院一名神经外科医生在自己的微博回忆了事发时的情景:“几年前有个孕妇从来不产检,最后不行了急诊来我们医院,全院组织力量抢救,命是救回来了,但因为妊高症脑出血,成了植物人,3年多不交钱住在脑外科。家属从不探视,亦不交费,病人吃喝拉撒均是我院医务人员无偿提供。今天早上病人爸爸拿刀过来闹事,还往医生身上泼开水!”
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医护人员随即报警,莲花派出所民警将患者父亲唐某带回派出所做笔录。令神经外科的医护人员感到不满的是,唐某在派出所写下保证书后又回到了医院。
科室医生通过微博呼吁:“请医院确保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行凶者不能再出现在北大医院。行凶者出现那一刻就是我们全体脑外科医护人员撤离阵地之时。不能等到血案已成,悔之不及。请医院于一周内将患者转离神经外科。这是我们的底线!全体神经外科兄弟姐妹共进退!保证自身安全,维护我们可怜的尊严!”
之后,唐某矢口否认自己挥舞了菜刀,他表示自己只是不满医生给女儿停用了几种药物, “当时我在病房里,医生在楼道里,离我很远”。他说,4年前女儿在医院生孩子后出现昏迷,成了植物人,孩子也没保住。事后女婿不再管,丢给他和老伴照顾。在花光了18万元之后,因为无力支付费用,他们再没有给医院交过治疗费。
为了照顾女儿,在征得医院同意的情况下,唐某和老伴住进病房照顾女儿。医院的义工会给他们免费送些菜、米等食物维持生活。
卫计委出招防“医闹”遭质疑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其中的一条规定引发了热议,意见要求:保安员数量应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的标准配备。“医闹”事件频现,保安能否保安全?
据卫计委统计,2012年全国共发生恶性伤医案件11起,造成死亡7人,受伤28人,这些事件涉及北京、黑龙江等8省市。那么卫计委和公安部印发的《指导意见》,能否让业内人士从中找到安全感呢?
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郑雪倩认为,鉴于医护人员被伤事件频发,确实应该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保护,应该建立保安队伍。除了病房以外,每天上万的门诊数量,没有保安在的话,发生问题的时候比较容易慌乱。至于这个比例合不合适,还有待各个医院去自己实践。
广东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廖新波认为,作为服务于患者的医护人员也应该反思,医院的服务工作是否做到位了呢?了这样一个建议书是非常及时、有暂时的意义和短暂的意义的,话又说回来,医院有没有问题呢?其实医院的管理还是要加强的,尤其是服务和交往、沟通方面需要更加人性化,更加耐心地解释。
手术录像为解决医患纠纷
为解决医患纠纷,青岛市卫生局等部门下发文件,将由多部门组建医疗纠纷调解组织成为“第三方”,以后遇到医疗纠纷可找“第三方”专门解决。
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范文4
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家政服务试点城市代表汇报发言
各位领导,上午好:
经积极争取,2012年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将我市列为家政服务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将***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列为全市“百项民生工程”之一全力推进。市商务、财政部门按照上级要求,确定了打造平台、培育龙头、增设网点、规范经营的工作举措,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招标确定了承建企业后,积极扶持***新闻传媒集团旗下黑龙江省乾方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全力打造的便民、利民生活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形成安全、高效、快捷的家政服务对接渠道。***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运用新媒体手段,最大限度整合网络、各类型社会家政服务资源,于2013年5月正式投入运行(呼叫号码96700)。目前,中心有员工24人,服务项目主要有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咨询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6大类84项,采取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微信预约等形式,24小时为市民提供免费服务,日均电话量440个,累计成功派单服务26442次,回复各类咨询77634次,处理投诉62次。平台现有加盟企业37492家,签约企业1786家,资料库信息178332条,高密度覆盖10万户用户家庭。
一是运用新媒体手段打造特色服务平台。互联网时代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更丰富的选择。在社会推广上,***新闻传媒集团是***唯一官方媒体,利用其公信力可迅速将***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服务进行社会推广,集团各媒体在中心开通之初就累计进行新闻及公益广告宣传4000多频次,同时我们还通过进社区发放96700便民服务手册6万余本。目前中心已与***市72个社区、多个物业联合,将服务扩展至社区、物业,形成了多方互动和社区服务集群一体化。在养老服务创新上,中心与深圳厂家联合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老人专用手机-“***平安通”,这是一款专门为老年人量身定制的专用手机,除手机正常通话功能以外,还具有一键呼叫、实时定位、SOS急救、语音报时、电量提醒、手机筒、轨迹查询等功能,运行半年时间我们已通过“***平安通”急救老人13次、帮助查找走失老人6次。在技术创新上,家政服务平台办公系统由***新闻传媒集团自主开发,该软件是根据***实际家政服务模式定制开发的一款操作简单、使用便捷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软件,系统采用分角色、分用户、分权限进行设计,使管理部门、家政中心、家政企业实现全程网上一站式办公。
二是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业和社会服务。提供优质家政服务其本身也是当下创新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在行业规范上,市商务局将***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与网络中心合为一体,2013年共召开理事会议四次,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后三次制定和修定***市家庭服务业指导价格,以便市民更了解所需服务收费标准。每月评出一名优秀服务企业和优秀企业服务之星,并在媒体进行公布,让市民更加了解家政企业,也让企业通过媒体进行展示。协会现有副会长单位5家,理事单位13家,在社区活动中协会为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授牌。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六项,其中包括:家政企业等级标准、家政从业人员资格等级标准、家庭物品搬运服务规范、家庭母婴护理服务规范、代办代购服务规范、家庭保洁服务规范。同时协会还为各会员单位办理协会会员证,帮助各家政企业办理员工意外险、健康证,统一制定发放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监制的行业服务合同范本(只收工本费)。多次开展行业评比、免费专业知识培训等公益活动,为规范行业市场除了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引导以外,还发挥协会监督职能,新闻媒体与商务局、工商局联合打击黑家政,消除社会隐患,规范行业市场。***电视台绝对现场进行现场直播查处过程,在查处油田总医院附近一黑家政中还发现了制售假胶囊窝点。此类查处工作将持续开展,保障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还市民一个合谐规范的家政市场。在流程监督上,做到有求必应、全程监督、一站式服务,每日大量来电若接线员不能第一时间答复,必须立即转交由执行部去查询解决,做到件件有回复有结果;对市民需求,接电后必须立即与服务企业进行沟通、派单服务,同时向客户发送短信告知服务时间及服务单位,平台系统中随时可查看此工单状态,如已派单、已服务、服务中、已完成,当工单为已完成状态时,接线员按照回访规范第一时间回访企业,询问服务情况以及收费情况,然后再回访客户,询问服务情况、收费情况、满意程度等,根据用户评价体系标准对企业此次服务进行等级评定。我们每天还由质检员检查通话录音,根据质检情况评定出企业及接线员服务等级,按月汇总,企业服务等级越高中心派单越多,反之减少,对3次以上不合格服务企业将列为黑名单停止一月派单,五次以上服务不合格企业解除加盟合同。在制度建设上,中心自成立共制定制度37项,规范14项,包括企业加盟规范、企业服务等级评定标准、接线员管理制度、回访制度、接线员服务话术、工单填写制度、服务之星评选制度、客户信息保密制度、月嫂服务规范、保洁服务规范、家政行业指导价格等。
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范文5
Abstract: As the result of the new medical reform, medical rehabilitation group has conducted a series of reform measures in two years. The paper introduces the specific reform measures of medical rehabilitation group and its effects.
关键词: 康复医疗集团;改革;成效
Key words: medical rehabilitation group;reform;result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3-0278-02
0 引言
为了解镇江康复医疗集团改革的成效,本人于2011年7月底对康复医疗集团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听介绍、实地访谈等形式对其改革的进程和成效有了一定的认识,现就镇江康复医疗集团的有关改革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陈管见,抛砖引玉。
2009年11月,镇江市康复医疗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挂牌成立。集团的成立是在我国新医改大背景下的产物,2010年2月今年2月,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镇江被列为16个全国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之一。但是镇江与其它15个试点相比有其特殊性。1995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两江试点”进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为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经验。在1995年到2011年这16年里,镇江作为两次医改的首批试点城市,在中国医疗体制改革领域积累了大量经验。成立康复医疗集团的总目标是做到“三提高一降低”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社会满意度,降低医疗成本。
1 集团的主要改革措施
1.1 建立新的组织架构 康复医疗集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由镇江市政府委托卫生局作为出资人履行办医职能,成立以第一人民医院为核心,以资产为纽带的紧密型组织。下属有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儿童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镇江新区医院等5个基层医疗机构和10家社区卫生中心。(见图1)集团由镇江市政府出资委托市卫生局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集团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理事会,经营管理层,监事会,理事会成员由卫生局领导,院领导及相关利益者代表组成,监事会负责人由卫生局党委书记担任。集团实行两级法人制度,即集团是一级法人,医院作为二级法人。承担政府的办医职能,从而使卫生局从公立医院的日常管理中解脱出来,进而加强对整个医疗服务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推进“管办分开”与“政事分开”。
1.2 强化对医院及科室的考核 集团下的各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明确了院长的权利和义务,实行院科二级任命,强化对医院各科室绩效考核。
明确界定医院院长的权利和义务 院长作为医院法人代表,由集团任命,对医院医疗服务,资产经营负责。在人事任命上实行院科二级任命,院长任命科室主任,科室的成员由科室领导负责招聘,加强了科室层面的领导自,同时有20项考核指标对科室的效益(包括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考核,对效益差的科室实行整合淘汰,这种二级任命制度明显的优势是通过权力下放把院长从繁杂的人事任命问题上解脱出来,专心于医院经营层面的工作,同时调动医院各层的积极性,在医院各个方面实行绩效考核,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1.3 优化医疗机构布局结构,加快资源整合步伐,成立六大中心投入7.19亿元,新建康复集团内部综合楼,整体迁建市二院,易地建设市精神卫生中心(原来的四院包括精神病中心和妇幼保健院),整合是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康复医疗集团组建了临检,影像,采购配应,消毒供应信息和社区卫生管理六大中心,促进一体化管理和集约化发展,让集团成员共享医疗资源,同时加强人才引进,学科建设,学术研究。
1.4 积极探索以“人头”指标为核心的预付制付费方式改革 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一直是世界各国医疗卫生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是激励约束医院医生行为的重要手段,同时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镇江市作为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在多年来医保制度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按人头付费的医保费用付费方式。镇江市按照“一切以病人为中心,资金跟着病人走”的理念,在社会医疗保险带动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进程中,创造性地凭借“服务人头”激励社区卫生服务机制的变革,建立了以“人头”指标为核心的付费制度这一系列配套政策与结算杠杆的运用,促进了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了慢性病治疗由医院向社区转移,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由医疗向健康服务转移,促进了整个医改工作的联动。其主要做法是:
1.4.1 以“医保政策”为导向,引导参保患者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移。
1.4.2 以“总额预算”为核心,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基金预付。镇江市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以“就诊人头”为核心的“总额预算管理”和“按服务单元付费”的结算方式。其中,门急诊医疗费用实行以“就诊人头”为核心的“总额预算管理”:住院医疗费用实行“按服务单元付费”的结算方式,即按照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年实际参保出院人次、出院人次平均住院床日和平均每床日定额结算。在“总额预算管理”的前提下,我市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按月预付”,最大限度地发挥“预付制”可提供稳定经费的积极的“事前干预”作用,从制度上解决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筹资机制问题。
1.4.3 以“人头指标”为手段,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提供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医疗费用和基本医疗服务补贴(包括诊疗费、药品零差率补贴等)都是实行按就诊人头补助,既避免乱开药、大处方现象,又克服“以药养医”的弊端,形成社区卫生机构从“卖药”向“卖服务”转变的新机制。
1.5 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组建“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大力推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 镇江共有社区服务中心14个,康复医疗集团下属10个社区卫生中心,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并亟待解决。一是社区首诊难以做到。主要受制于居民对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信任度不高;二是人力资源严重不足。现有社区核定编制人员满负荷工作,仍然难以满足增幅迅猛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三是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尚需增加。尽管去年人均公卫经费已达20元,但远远不能弥补基本公卫成本支出。四是上下联动缺乏动力。针对以上问题,镇江市积极破题,创新做法,推出“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在团队建设上,“3”作为恒量,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预防保健人员为基本构成,以居民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职责。“X”作为变量,由大医院专家、护士、党团员和志愿者等人员为补充,根据自身工作和资源优势,协助团队开展居民签约,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帮助居民选择适宜的就医路径和向上级医院预约服务等。做到从群众到家庭医生再到院医生之间无缝对接。在服务功能上,通过“3+X”这种灵活方式,有效发挥大医院和社会各方的人力资源优势,共同参与团队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提升服务内涵,增加居民对社区的信任度,满足居民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弥补社区人力资源的不足,更好地形成医院和社区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从而给力“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实现。
目前,镇江市区已组建了224支“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通过居委会、单位组织、健康体检、医疗服务机构门诊和住院服务、上门服务、计划免疫等多种灵活方式开展签约工作,累计与82.47万民具名签约建档签约率达68.71%其中65岁以上老人、慢病患者和7岁以下儿童和救助对象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90%以上。开展上门服务49.08万人次。并通过区域卫生平台建立规范化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展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慢性病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居民健康服务。原来病人是久病成医,未病成医现在我们“治未病”。落实“小病在社会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进家庭。”做到群众,家庭医生,院医生三级无缝对接。
2 集团改革取得的成果
2.1 公共卫生事业得到发展
2.1.1 基本卫生服务改革更加惠民利民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2010年辖区达23元,辖市20元,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达6700多万元。今年提高到辖区35元,辖市30元。免费为城市居民提供省定的基本改革卫生服务。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31万多份,建档案75.3%列全省第二位。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达98.4%和97.2%,列全省第三位。财政足额预算安排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提前实现全覆盖。三项重大妇幼项目和急性传染病,结核病,艾滋病管理年度考核均列全省第1。
2.1.2 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受到重视 选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分工协作机制建设。 2010年,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门诊工作量264.8万人次,住院服务5961人次,社区门急诊量增幅到35%,门急诊量占全市门诊总量的53.8%社区预防保健服务比例达87.7%,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低于三级医院的75%和50%。社区卫生机构满意度提高4.37%。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问题。
2.1.3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江苏省的平均医疗保险覆盖率是56%,而镇江市覆盖率92.3%,其中市区达95%。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结报达87%,新农合报销待遇实际补偿比达62.8%,列全省第二。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并轨进行,实现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同待遇。居民医保(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130元以上,2011年人均210元以上。同时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医疗救助体系,让每位救助对象都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对60岁以上参加医保的救助对象实行"基本医疗服务包"社区门诊基本医疗免费。2010年起实现医保市区统筹,建立自费医疗补充保险。以"就诊人头"为核心的符合式医保结算制度继续完善,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问题,减轻了农民因病导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2.2 医院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 集团进行改革后,医院是变化最大的主体,由于医院的自得到扩大,有集团专门负责办医院,并对医院的绩效进行考核,卫生局又加大了行业的监管力度,使得公立的运行效率,效益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如资料显示,公立医院平均医疗成本费用率比去年下降2.26个百分点,百元医疗收入耗材同比下贱2.14元,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于此同时全省所有二级机上医院26个专业实施临床路径试点,试点病种120雨中,完成试点病例8000余例,开展“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三级综合医院示范病区达70%,二级医院达30%。自聘护工和陪护家属适量减少20%,医院护理病人满意度有95%提高到98.6%,全面开展规范化培训,财政按年人均2万元实施不住,219名住院医师和全科医生进入为期3年的规范化培训。同时强调对医院服务,医风医德等方面的考核,这些都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更促进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体现。
2.3 缓解以药养医现象 基本药物制度率先实现全覆盖,至2010年2月底,所有辖区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为全省第一个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直辖市,20101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价格平均降低42.1%,门急诊均次费用平均下降21.6%,采购基本药物2.74亿元,基本药物销售金额2.44亿元,直接减轻群众医药负担1.78亿元。基本药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提高10-15个百分点.。在管理手段上,建立了连接卫生行政部门,医保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卫生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目录网上维护,网上申报和订购,保证了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2.4 管办分离,政事分开,职能明确 通过建立集团,初步做到官办分离,推动了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进一步分离,激发了医院的活力,明晰和强化了卫生局的监管职能,做到监管更加严格公开。同时集团通过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使各医疗机构作为公益性与积极性相统一,细化和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内部运行机制,推动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落实。全面开展“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改善居民体验。
公立医院的改革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综观国外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情况,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费尔德斯坦所言:现今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完美的和可以作为榜样仿效的,就国内目前对公立医院的改革情况看,也没有一个可供各个地方仿效和复制的改革模式。因此,公立医院的改革必然呈现出富有特色的多样改革模式,必然是一个与实际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不断深入的过程,镇江康复医疗集团也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使改革不断深入,富有自身特色,“三提高一降低”的目标也将日益彰显。
参考文献:
[1]李超,魏金枝.医疗集团的组建与管理[J].中国医药导报,2009,(18).
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范文6
Abstract: Based on the needs of meticulous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based on the field interview and questionnaire survey, this paper compares and analyzes the matching construction of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and the distribution and construction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types of communities in different regions of Shenyang, understands the basic needs of residents in the use of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puts forward planning strategies for the community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in Shenyang from the service management.
关键词: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均等化
Key words: residential community;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equalization of public services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4-0044-03
0 引言
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是促进民生、保障社会公平与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广义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报告中首次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明确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更是进一步提出要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体育、医疗、养老、社区建设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各项设施的具体规模和建设要求,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明确了方向与标准。
沈阳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管理中主要是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及政府已出台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教育、养老等配建的要求,由多部门联合对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审批管理。但是面向实施操作中,由于标准设置精细化不够,实施配建中存在着建设不到位、管理移交难等问题。同时老城区土地资源有限成本高、要解决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不足的问题、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就要从居民的切实需求出发,科学合理安排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本文结合社区发放问卷和居民实地访谈,从规划管理实施还面临的困境出发,探讨沈阳市社区公共服务设配建的精细化管控方法。
1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使用与需求调研分析
调研选取沈阳市铁西区凌空街道、大东区大北2个街道、19个社区作为研究对象,涵盖了新建住宅区和老旧小区在服务设施配建的典型特征。按照国家有关配建要求内容,重点对社区户数、人口数、年龄结构、外来人口、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以及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商业金融服务、养老服务、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发放和回收《沈阳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调查问卷》,调查居民对街道、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类型、分级情况、配置规模及居民对各项设施的使用情况与满意程度。重点就沈阳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设情况进行整理,与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比对,找出存在的差距与问题,为下一步居住公共设施配建提供依据。
1.1 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的投入分析
目前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除幼儿园市场化办园外,多是以政府投入建设为主,普遍规模偏小。教育设施、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基本能够满足配置需求。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菜市场等配套设施与国家标准差距较大,特别是公益性的公共服务设施。开发商在开发建设侧重于住宅楼的开发和销售,公共设施配套滞后,且随意更改公共服务使用功能问题突出,安排在逼仄空间,造成建成后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居民的使用要求。
老城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低、分布不均、供给不足,新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效率不高。由于历史配建标准低,使得我市老城区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普遍缺乏,特别是政府投入建设的养老、医疗、文体设施更是严重不足,调查的19个社区仅有7个配置卫生服务站,达到最低150平方米的建筑规模的仅有3个;养老设施仅在街道层面设置了2个托老所,社区层面没有配建养老设施;文化活动室仅有7处,达到沈阳市文化活动室配建建筑规模300平方米标准的仅有1处(如图1所示)。新城区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规定,结合社区管理的需要进行相应的配套建设,受新城区住宅小区入住率偏低的影响,使得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效率不高,提供的公共用房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及时接管,面向市场化的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由于服务人群的数量不足,市场化参与配建意愿较低,使得配建的如幼儿园、托老所等设施存在闲置的问题。
1.2 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与居民需求比较
医疗卫生设施:新改造住区医疗卫生设施明显大于老旧小区,中老年人和残疾人对社区医疗点的设立需求较为强烈,对现有设施服务质量满意度不高,建设标准低于国家规定。
文化体育设施:新改造居住区文体设施主要结合会所、园区集中绿地设置,老旧小区配套室内体育场馆严重不足,室外活动场地数量少面积小,现有文体设施建设规模低于国家规范规定。居民认为合理的户外体育场地应均匀分散到住区中不同地点。
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站和派出所等行政办公机构设施用房基本健全,独立建设较多,但办公空间面积偏小,低于国家规范规定。社区公共用房规模严重不足。
老年服务设施: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情况良莠不齐,老旧小区老年活动中心配置数量优于新改造住区,但普遍存在使用面积不足或管理不善、质量和服务水平较低的问题。养老机构设施、老年医疗、老年综合服务等设施严重匮乏。
商业服务设施:社区内由市场化配建运营的商业服务设施整体建设较好,但是菜市场配置总量还不足,大多数市场为街路市场,设施水平、卫生条件、经营管理较差,与居民生活需求不相适应,如图2所示。
2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面临的困境
2.1 规范与规划管理切合不足
2.1.1 规范指导规划管理
沈阳市目前执行的以现有的各类居住区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均以人口对应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标准来设置,但实际规划管理中规划审批地块多为分批操作,模式化的配套指标与审批管理实际切合度不足。居住区配建要求与具体使用要求有一定距离,规划管理主要是根据相关规范对3000人左右的独立住宅地块进行无差异的模式化计算,得出对居住区配建的要求。对地块所在区位、人口构成、周边土地开发强度等整体性情况考虑不多,造成配建要求在规定上不够严格或严谨,配建指标与实际需求有时会出现偏差。同时,规范标准中关注规模指标,面向管理对具体的配建设施如幼儿园、文体活动设施各种配建的位置、朝向、楼层等内容没有明确的要求。需要面向规划审批管理的切实需要,将国家、省、市中相关居住社区层面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与规划审批建设规模等信息关联,研究居住社区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建设指标与住区规模对应关系,为规划审批提供明确的指标配置标准研究。
2.1.2 规范不适应新的发展形势
随着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居民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居住人口数量、结构、居住区位、不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体制的变化,以及居民对原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提出的新需求,已有的部分指标和基本服务功能建设无法适应新的形势。如新时期《国务院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下一步社区医疗与养老应实施联合设置,按照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标准,分别建筑规模要达到150平方米和750平方米,联合设置将需要对部分功能进行重组和整合,对新形式下社区医养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进行研究。又如社区文化活动站与社区体育设施、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在多功能健身活动、娱乐、阅览、管理等功能设置的重叠,联合设置需要明确混合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标准。目前沈阳市也适时的提出了“一厅一校两站四室”模式下的社区用房建设标准,但总体上对比国家相应功能要求指标偏低,需要对社区混合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功能配建标准和共建模式进行研究。
2.2 规划要求与行业管理不协调统一
近年来,国家、辽宁省、沈阳市分别出台了关于养老、体育、社区综合管理、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各类标准存在不一致和相互交叉等现象。如社区层面的养老服务设施界定和规模标准不一致,名称就有托老所、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站、居家养老设施、社会养老设施等多种,对于基本涵盖功能和主要服务的老人类型标准、人均配建指标等缺乏统一,可执行操作性不具体。亟待政府统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职能,将同一类设施按照国家标准名称归类,统一称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标准,明确配建强制性内容和具体控制。
同时又由于居住区配建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管理过程中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应的行业规范进行管理,规划管理难以做到完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调一致,管不全和管的宽的情况同时存在,如社区卫生服务、垃圾转运站、警务室等配建设施都需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实际需求确定。
2.3 精细化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由于目前沈阳市缺少统一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的实施细则,规划项目建筑审批成为配建相关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手段。但在配建标准不明确,各部门权益不明晰的前提下,很难落实国家、省、市的相关配建要求。同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住宅小区配套的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基本上都能按照管理范畴移交政府管理,而对于社区文化、体育、医疗等需要政府接管的服务设施在建设和接管上相对滞后。幼儿园、养老等有半经营性质的公共服务设施,过度依赖市场的投入,稳定性存在一定的风险。
新时期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体制的变化,市场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类型也逐渐增多,改变了原有的由政府投入为主的单一形式,如在幼儿园、养老、社区体育等服务设施社会资本参与和注入,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但是却缺少对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和市场合理投入比例策略的研究,特别是大量由开发商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在投资主体、建设监管、设施移交、产权归属等方面的实施细则要求不明确,造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后续接管使用一些诸多问题。
3 面向精细化管理的社区公共服务社区配建对策
3.1 出台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管理规定
建议沈阳应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实施的制度建设,由政府牵头出台新建扩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管理规定,明确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实施部门职责,以及规划、建设、移交、登记和使用管理等实施管理等要求,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空间得以不折不扣地实现。协调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使行业主管部门从被动的接收使用,转化为在建设前提前介入,结合规划规范要求与行业规范要求,对居住区配建管理的范围和深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统一、明确的居住区公共配建标准、管理主体。
3.2 完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的规定,结合沈阳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明确配置要求和建设标准。针对规划管理需要重点补充完善内容:一是要补充完善居住人口在3000人左右的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的内容;二是要结合新形势对混合设置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给予明确规定;三是要考虑新老城区建设标准的差异化,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应深入研究新建改建居住项目周边配套设施的实际情况,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核算配套设施,在指标允许的幅度内灵活运用、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新城区居住项目应严格按照标准,适度超前做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建议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配建标准,明确管理、使用主体。
3.3 统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
加强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建议应按照社区合理服务范围,研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内容和建设模式,考虑新老城区建设标准的差异化,保障性居住社区可适当减低建设标准要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应深入研究新建改建居住项目周边配套设施的实际情况,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核算配套设施,在指标允许的幅度内灵活运用、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老旧小区重点锅炉房、厂房、办公楼等设施改造,灵活采用回收、租用、购买等方式补充公共用房。积极鼓励政府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购买社会化服务,通过市场发挥机制作用来进行补充公共服务需求。将并将研究内容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到街区控制图则,实现对城市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的统筹安排。
3.4 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协同推进
建议以政府为主导,及时统计和掌握居住项目建设、人口动态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整体情况,制定实施计划。要认真研究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规律,分类确定市场化可参与投入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明确投资主体,提高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效率。建议新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除了按照条件约定实施,产权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的外,对于不需移交产权的公共设施按照“谁投资建设谁所有”进行操作,如社区养老设施、体育设施等。鼓励多种方式资金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4 结论
本文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为目标,对沈阳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现状情况和需求进行调研分析,得出规范与管理衔接不够,精细化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多方面造成社区公共管理设施配置的滞后和不足。要逐步实现沈阳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就要完善和细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和实施细则,从空间上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和控制管理,积极探索多渠道的投资建设方式,全社会协同推进公共服务建设和管理的均等化。
参考文献:
[1]张磊,陈蛟.供给需求分析视角下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研究[J].规划师,2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