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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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卫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范文1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14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13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1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14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13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1〕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12]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卫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范文2

组织领导

(一)成立庐阳区三十岗乡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为组长,乡分管副乡长及三十岗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书记,卫生院公卫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工作流程,检查、督促、指导项目落实,汇总资料,信息反馈,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二)各村成立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工作站。村书记任站长,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乡卫生院全科团队及村卫生室等人员为成员。工作站设置于村委会或村卫生室内,日常工作由村委会领导牵头,计生、卫生等相关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三)实行乡卫生院与各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由“卫生院”按照《庐阳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奖惩。

(四)基本卫生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纳入乡政府对相关部门和村委会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庐阳区卫生局给予各村委会每年2000元的公共卫生管理经费专项补助,由乡政府考核发放。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社区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11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要达到以下阶段性目标:

(一)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2013年达到20%;2011年末达到30%。

(二)向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2013年达到60%以上;2011年达到70%以上。

(三)实施扩大免疫计划,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四)传染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准确率达100%;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80%得到规范的随访和治疗管理。

(五)为3岁以下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服务。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

(六)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5%,减少出生缺陷。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

(七)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做健康检查,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达到50%。

(八)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以上两类人群登记管理率分别达到50%。

(九)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达到80%。

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自2012年起,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辖区居民提供,由区卫生局组织,三十岗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委会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实施。

1、完成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乡政府相关部门和各村委会负责提供各村相关基础资料,协助乡卫生院和村卫室开展各类人群的建档工作,配合乡卫生院和村卫室开展健康教育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完成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孕产妇开展每年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服务。

3、完成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定期进行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具体实施意见和考核标准按照《庐阳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执行。

(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与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完成为全乡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任务。2013年,为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规定接种对象实施乙肝接种疫苗;2011年,为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规定接种对象实施乙肝接种疫苗接种。

2、实施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全乡范围内所有8月龄至14周岁的儿童,无论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3、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乡妇女的“宫颈癌、乳腺癌”服务模式。

4、对全乡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免费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

(三)民生工程项目

配合区保健站免费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全乡婚检率达到70%以上并逐年上升。

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和村委会要提高认识,合理安排,认真组织,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

(二)落实责任。按照市下达的9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一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确定目标和年度指标,并分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免费为全乡居民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配合。各村委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切实让三十岗乡辖区居民受益。

(三)规范管理。各村委会要依据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各村委会主动配合乡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管理。

卫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范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动社区健康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市创卫办、市创卫办公共卫生处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于10月23日至24日对我市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这次督导检查分成两组分别由市创卫办主任助理和市卫生局副调研员带队,先后对印台区、区、耀州区六个办事处、八个社区、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健康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同时,针对新区社区刚刚组建,社区健康教育刚刚起步的实际情况,检查组利用半天时间,组织人员对新区办事处、社区主任和主管健康教育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了健康教育网络建设、组织机构、资料完善和健康教育具体操作等方面的专题培训。通过督导检查来看,我市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已全面起步,网络体系已基本形成,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区、办事处、社区领导对社区健康教育工作重视,建立了机构,有行动、有安排,做了大量工作;二是办事处所在辖区单位基本落实了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三是大部分社区建立了健康教育资料档案;四是多数社区设立了专门的健康教育专栏并且能够按时更换教育内容;五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设立了健康教育室,适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健康咨询活动。全市社区健康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广大市民的健康知识进一步增强,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有了较大提高。

二、主要成绩这次检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实地查看和现场指导方式,重点检查了各区办事处、社区的健康教育网络机构建设,健康教育规划计划制定,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宣传栏设立,宣传资料归档以及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等情况,从检查来看,各区、办事处、社区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好的方面主要有:

(一)印台区区、办事处及社区领导普遍重视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北街社区、南苑社区、芳草堤社区向居民发放了健康教育知识问卷调查表,举办了公务员和居民(村民)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受教育人员面广、健康知识普及率高。城关办事处还在河东村举办了灭鼠知识讲座,芳草堤社区领导包抓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普及,群众参与率、资料入户率较高。

(二)区高度重视健康资料入户工作,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健康手册进社区工作,通过层层落实,健康教育资料入户率比较高。红旗社区开展健康知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的宣传承诺,为社区健康教育知识普及探索出新的方法。

(三)耀州区注重抓好健康教育长廊建设,利用工地、单位临街围墙在公共场所建立了20多个健康教育知识长廊,对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新区咸丰路办事处创新宣传载体,通过印制健康教育知识手提袋、折页等入户发放,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设立在市职防所的金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耀州区邻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开展了高血压、糖尿病社区防治,举办了多期社区居民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充分发挥了卫生行业优势,展示了社区卫生服务的新形象。

三、存在问题自我市创卫工作开展以来,各区在社区健康教育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与省级卫生城市标准相比,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是:

(一)健康教育网络不完善。按照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应建立区、街道、社区、单位四级网络。这次检查虽然绝大部分办事处、社区建立了网络,但不规范、不详细、需要罗列的数据没有罗列,网络图该上墙的没有上墙。

(二)健康教育资料收集不完整、种类不齐全、分类不规范,没有建立专门的健康教育档案;宣传资料入户率达不到要求;资料发放登记不完善或没有登记。

(三)宣传栏面积不够,宣传内容无档可查。各办事处、社区虽然都办起了健康教育宣传栏,但面积多数达不到3平方米要求。宣传栏内容基本能做到两月更换一次,但大都没有标明日期,没有留底稿,考核无档可查。

(四)多数社区未开展居民健康教育知识问卷调查,一些已开展调查的社区既没有问卷记录,也没有调查分析报告。

(五)社区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力度不够,居民健康行为干预措施少,效果不明显,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不到要求。

四、工作措施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省级卫生城市社区健康教育验收标准要求,下一步各区在社区健康教育工作中应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完善教育网络,明确工作职责,保证四到位。各区要建立完善社区健康教育四级网络,明确各级工作职责,保证机构、经费、设备、人员四到位,建立健康教育考核评价体系,扎实有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骨干培训,规范开展工作,做到六个有。各区要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培训,建立骨干队伍,确保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有序开展,切实做到有机构,有专干、有阵地、有资料、有活动、有评价。

(三)健全健康教育资料,及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各区要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健康教育资料,健全资料种类,形成完整的面向不同人群的教育材料。并按照市上要求,及时做好创卫健康教育资料收集工作,分类归档,建立专卷,便于考核检查。

(四)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区要注意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培养典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带动面上工作。

卫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范文4

一、对成员部门目标任务进行调整。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职能有所调整,为此,重新修订了《区国家卫生城市(城区)创建实施方案》,对相关部门承担的任务目标进行了重新划分,使之职责任务更明确。

二、筹备春季爱国卫生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春季统一灭鼠活动通知》和《关于开展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购买了灭蚊蝇药品及灭鼠药品,目前各单位正在领取。随后将对行政机关、学校、医院、宾馆、车站、自来水厂、垃圾中转站等全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投放。

三、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区广播电台引进了健康教育栏目《养生之道》,已播出8期;电视台健康频道《健康视点》已播出4期;4月3日,结合第70个世界卫生日(4月7日)和第31个爱国卫生月(每年4月),在洺洲广场开展了卫生城市创建、健康教育、春季疾病防控等多合一宣传活动。

四、督导有关部门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区国家卫生城市(城区)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网格化管理”、清理垃圾杂物、整治城乡结合部、开展值班巡查、加强环卫基础设施维护、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强化扬尘污染管控等工作。

五、强力督促省暗访问题整改。我区老大难问题——中原市场3号肉食类大棚经营环境差问题被省卫生暗访组提出整改后,我们多次组织市场监督局、临洺关镇等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整改,现已通过市卫生督导组验收。

卫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范文5

一、目标任务

完成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任务1000座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任务。

二、实施的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根据各镇的申报,并经县爱卫办研究,决定在下庙镇、赤水镇、高塘镇、柳枝镇实施农村改厕项目。

(二)内容

1.召开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启动会。

2.按照全国爱卫办推荐的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双瓮式、三格式),完成建设任务。

3.在改厕项目镇举办改厕技术培训班,搞好改厕项目村改厕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建造质量。

4.发放农户改厕宣传册页和改厕健康教育宣传画,普及改厕卫生知识,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爱卫办统一安排,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从开始,至12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镇上报项目执行村名单及任务数量,县爱卫办审核确定项目村名单及项目任务数量。

第二阶段召开项目启动会议,签订改厕项目责任书;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完成改厕配件招标采购;在改厕项目镇实施农户改厕技术培训,在改厕项目村开展改厕宣传和健康教育。

第三阶段各项目镇、村实施户厕建造工程,完成改厕项目任务,以镇为单位申报,县项目办组织考核验收,编写项目总结和申请验收报告,上报市爱卫办;各项目镇、村月完成30%、月完成40%、月完成20%、月上旬完成10%。

第四阶段迎接省、市爱卫办考核验收。

四、资金管理及使用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中央每座补助500元,省级每座补助100元,市级每座补助100元,县级每座补助100元,合计每座8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市、县改厕办每座按50元留作办公、培训、督导检查、差旅等费用。

(二)资金管理与使用

1.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中省市投入资金,由县财政局拨入县卫生局(县改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卫生局(县改厕办)按照省市爱卫办有关要求,实施管理和使用;县级配套资金由县卫生局提供各项目镇、村完成数量,由县财政局按每户100元补助标准拨付县卫生局,再由卫生局拨付各项目镇、村。

2.改厕项目经费用于购置改厕厕具配件,改厕技术培训、健康教育以及项目管理(包括监督检查、基线调查、效果评估、技术指导、以奖代补、差旅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三)招标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县爱卫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招标采购工作。按照“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产品质量关。

五、工作职责

(一)县爱卫办

1.依据省市《实施方案》,制定县级《实施方案》,成立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县级配套资金。

2.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做好改厕卫生洁具采购工作。应标单位必须是经省上认定、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

3.确定项目实施镇、村。按照“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整村推进”的要求,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严禁分散布点,撒“胡椒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建设形式、数量、标准和地点。

4.落实专职人员包镇、包村,做好技术指导,确保建造质量。已建成的户厕必须达到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四无”卫生要求,确保建造一座,合格一座;加快改厕进度,切实做好改厕项目登记表和进度报表等改厕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5.负责做好村以上项目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凡经培训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镇、村要同施工技术人员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违约处罚等责任和义务。

6.开展基线调查和改厕健康教育活动。

7.对改厕物资发放要详细记录,有领取人签名,保证到村入户。严把双瓮卫生洁具配件质量,验收人必须签字负责,确保配件质量。

8.执行改厕户实名制(身份证)登记制度。严格按照“改厕项目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改厕户的登记和上报,并以镇、村为单位建立“改厕项目登记表”电子档案,上报市爱卫办。

9.组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改厕项目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检测与评价。

(二)项目镇政府职责

1.依据《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村组,制定本镇农村改厕实施计划,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主管人员,加强项目管理,做好改厕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与上报。

2.督促改厕项目村组建改厕专业施工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改厕项目质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3.落实镇干部包村,强化日常监督与检查,及时掌握和上报项目进度报表。

(三)项目村职责

1.落实主管领导,做好改厕配件的接收、管理与发放,建立配件发放登记。

2.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改厕项目宣传与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户厕改造。

3.组建改厕专业队,落实改厕施工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县级改厕技术培训,提高农户厕所改造技术水平,严格按照双瓮式卫生厕所建造技术规范进行户厕改建,确保改厕项目工程质量。加快改厕项目进度,按期完成改厕项目任务。

4.落实人员负责,做好改厕户登记。按照“改厕项目登记表”的内容要求,认真做好改厕户的登记工作,做到改厕户主姓名、身份证号、改厕户门牌编号三统一。及时做好“农户改厕卡”地填写与上报。

六、项目管理与验收

(一)项目管理与监督

1.县爱卫办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2.县改厕项目办与各项目镇,各镇与项目村要层层签订《改厕项目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并将改厕项目纳入各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3.县项目办每月对各项目镇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镇村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得力,进度快,质量好的镇村予以通报表扬。

4.建立项目公示制度。所有项目村必须对改厕项目任务、物资分发、补助经费的发放等情况在村务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项目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二)项目验收

1.县级考核验收:各镇村务必于之前完成改厕项目任务,并将各项目村《改厕项目登记表》和《农户改厕登记卡》上报县爱卫办。县爱卫办于前完成对各项目镇村的考核验收,于前完成县级项目总结报告上报市爱卫办。

2.考核验收的方法:查阅文档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声像资料等原始资料),现场抽查和群众访谈等。

3.考核验收的内容:项目组织管理、补助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户厕建造数量与质量、使用与卫生管理、改厕健康教育、村环境卫生面藐以及将农村改厕纳入镇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情况。

卫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范文6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根据《××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2009年)》及《××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管理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长期目标

到2015年,全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到202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7%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全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规定的目标内。

(二)2009年度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低于2008年的79.74/10万;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3.婴幼儿死亡率低于2008年的5.58‰;

(三)年度支持性目标

1.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在97.00%的基础上有所上升;

2.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百分之95%以上;

3.孕产妇糸统管理率达百分之90%以上;

4.县乡医疗机构产科工作人员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80%。

二、项目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降消项目在我镇顺利实施,经镇人民政府研究,成立××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领导小组。由施燕丽副镇长任组长,鲁朝丽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由鲁朝丽任办公室主任。

项目技术指导由××卫生院鲁朝丽、妇幼专干普学芳负责。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审定降消项目实施计划,领导协调和督促项目工作实施;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把项目工作指标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

2.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拟定项目实施计划;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组织督促项目业务工作实施,定期向县项目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项目技术指导组的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协调、联糸有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工作;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扶贫救助;收集分析项目执行情况的资料和信息,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经验,召开项目工作会议。

3.技术指导工作职责:结合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制定项目技术指导计划并报送项目办审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要求,做好项目业务技术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负责项目宣传和指导各村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协调各级妇联组织、广播电视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帮助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项目培训工作;负责项目业务管理、监督指导、推广住院分娩、完善高危孕产妇的转诊和抢救机制。

4.卫生院工作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监督指导、扶贫救助;配合、协调妇联、计生、民政、广播站等做好相关工作。

5.镇妇联的工作职责:做好乡村群众性健康教育工作,围绕母亲安全、儿童优先、安全分娩等内容,宣传、组织、发动群众参与项目活动。村妇女干部要协助乡村妇幼医生做好孕产期保健工作,村妇代小组长要随时了解本组妇女的健康状况,孕产妇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乡村医生或妇女主任、乡村妇联组织每月向妇幼保健部门通报一次孕产妇调查情况。

6.镇计生服务站工作职责:做好群众性的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减少计划外怀孕和非婚生育。乡、村、组计生工作人员要发挥宣传工作的优势,积极动员育龄妇女参与保健,配合乡村妇幼医生共同做好孕产期保健工作。每月向妇幼保健机构通报一次孕产妇调查情况。

三、项目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县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尽快启动,全面实施,加强项目领导,严格经费管理;强化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加强人员进修和培训;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和“绿色通道”;组织专家驻乡蹲点帮扶;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工作;做好降消项目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项目监督指导与评估。

(一)加强项目领导,严格经费管理

1.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并将项目实施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2.定期检查或审计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合理使用情况,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3.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提供助产服务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告。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对于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处理,坚决禁止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强化镇卫生院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

1.加强我镇妇幼保健人员孕产妇保健技术指导的职能和作用,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医疗、保健为支撑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提供保健。

2.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规范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服务。

3.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服务资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助产机构、技术和人员的准入,严肃查处不具备接生资格的机构和人员,坚决取缔非法接生。

4.强化产科质量管理。

(1)根据省卫生厅制定的县、乡产科建设标准,加强产科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完善产科服务。

(2)助产机构要认真使用省级下发的《云南省产科病历基本格式》,规范产科文书管理。

(3)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规范,定期开展质量评估活动,不断改进产科服务质量。

(4)定期开展产科危急重症及死亡孕产妇的分析和评审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5)保证产科急救设备和设施处于功能完好状态,努力保障产科质量,维护孕产妇生命安全。

(三)加强人员进修和培训。

1.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培训:中心卫生院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要求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原则上要轮训一遍,方法可通过理论学习、见习和到县级临床进修等方式进行。

2.乡村医生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筛查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的业务能力,能处理一般妇女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

(四)建立完善高危孕产妇应急抢救机制

卫生院要健全和完善应急抢救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到急救人员、设备、药品、交通工具配齐到位,保证抢救组织运转正常。各医疗单位要公布急救电话,保证急救系统功能状态良好,联系方式畅通无阻,接到急救信号能及时出诊,不得相互推委扯皮。危急孕产妇的抢救实行院长负责制和首诊医生负责制、出诊抢救制、会诊制及转院转诊制,确保危急孕产妇得到及时救治。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承担一级转诊,对当地发生的高危孕产妇及时护送到县级医疗保健单位救治。

(五)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工作

要把健康教育同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宣传和孕产妇保健的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为孕产妇住院分娩菅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积极协调妇联组织和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菅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儿童健康的良好环境。

1.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针对贫困地区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低、旧的风俗习惯影响等问题,举办“孕妇学校”、“家长学校”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播。

3.在每个村委会醒目位置刷写1—2条“住院分娩,母婴安全”、“住院分娩,国家补助”等标语,以及县、乡危急孕产妇呼救电话。

4.乡村医生要督促每位孕产妇将危急孕产妇呼救电话写在家中醒目位置。

(六)加强流动人群管理,落实保健措施

卫生、公安、计生、民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对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员,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配合管理。户口所在地的妇幼卫生机构要及时向育龄人群流入地的妇幼卫生机构通报信息,流入地的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要对人群中孕产妇进行建册管理。全镇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孕产妇首诊责任制,不论哪一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发现孕妇就诊,只要是孕妇都要追问孕产妇围产期保健手册情况,对无围产期保健手册的孕妇一律给予建册,并登记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协调各院跟踪管理,确保本镇范围内无一例高危孕产妇因漏查漏管而死亡。

(七)强化乡、村两级保健管理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