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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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合同

物业公司合同范文1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姓名)为×××(工种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

法规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种名称)。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个月,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

制度

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

培训

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

一、享受×××待遇(写明待遇的内容)。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 工资待遇(要明确具体)。

第六条 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多少小时)。

第七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要写明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物业公司合同范文2

应该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社刻制。

每个公司都有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现在章都是铜章带芯片的,需要去工商局备案,所以一定要找正规的刻章社刻制。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社刻制。

(来源:文章屋网 )

物业公司合同范文3

一、统一成本核算对象

煤炭上市公司需要改变成本核算对象同时针对原煤和商品煤的通行做法,统一以商品煤进行成本归集。这种核算方法的创新,彻底改变了各煤矿与洗煤厂由于利益分配不平衡而产生的矛盾,形成了更加科学的煤炭企业的成本预算、核算、分析、考核管理体系,为企业推行全面质量控制建立了基本保障。

二、专项资金统一核算与管理

首先,对专项资金实行分散提取、统一上交、集中使用的办法。各煤矿根据国家政策和规定的标准在成本项目里提取折旧、井巷维简基金、大修理费用、安全技术费、绿化费,并按月向财务部划转上交。公司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各项支出。

其次,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是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除大修理费用外,专项资金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二是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坚持先提后用、量人为出、重点突出、统筹安排、讲求效益的原则。三是专项资金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除设备购置外,根据项目类型、性质、投资额度,将专项资金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四是专项资金的使用贯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资金实际需要,上报本单位专项资金需求计划,由计划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综合平衡,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研究后,以公司正式文件下达。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专项资金计划组织安排专项工程的施工购建,最终根据项目单位、计划部、造价事务所审定的竣工决算到财务部报账。

最后,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作出规定。从立项审批、方案确定、设计审查、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核定、项目招标、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条款审核、开工报告与采购计划审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到造价结算等,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科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密切监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 统一基建项日核算

首先,为实现基本建设管理的“关口前移”,所有建设项目均组建了相应的建设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对项目建设进行专业化全过程管理。通过组建建设项目经理部,将基本建设管理由煤矿分离出来,矿工可以集中精力进行生产管理。

其次,煤炭上市分公司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实行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核算。各单位不再设置基建财务人员,而是由煤炭上市公司财务部统一设置基建财务岗位负责基建项目的核算与管理,从基建概预算审查、工程招投标到验工计价、竣工结算,财务人员全过程参与,基建项目部负责报账即可。此举不仅减少了核算人员,核算效率大大提高,而且通过统一融通基建资金,基建工程的工期、造价与质量等方面也获得足够的保障。

最后,为规范基本建设管理,煤炭上市公司所有重点工程全部通过招投标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化队伍施工,财务人员参与招投标管理的全过程。

四、 统一物资采购核算

有计划、分步骤进行的。物资集中采购与核算真正实现了公司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仓储、统一核算。煤炭上市公司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采购制度,采购物资按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分级审批的原则进行,每月至少一次招投标。对于应付采购物资款,每月由物资供应中心专门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上报分公司动力部和基建部审批后,由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下达付款计划,公司总经理授权物资供应中心主任审批。如确因业务需要,出现计划外支付应付采购物资款,必须报请公司分管经营领导或总会计师批准,待财务部下达补充资金计划后,由供应中心主任审批支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采购材料,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且技术性很强的材料资金支出,由分管领导审批执行。统一物资采购核算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采购资金,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互制衡的理念。

五、 统一会计核算制度

统一会计基础工作。煤炭上市公司对全公司的会计基础资料包括会计凭证格式、凭证装订封面及装订方式、账簿格式、会计报表(包括报送报表种类、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格式)、会计档案(包括凭证、报表、预算、盘点表、对账单、票据登记簿)、内部收据、报销单格式(包括支款申报单、差旅费报销单、借领款单、出差审批单等)等逐步进行了统一。

其次统一会计科目、账簿报表体系。煤炭上市公司为了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和证券市场监管的要求,在原有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对原有的会计科目及账簿进行修订,形成了煤炭上市公司范围内统一的会计科目和账簿体系。

最后统一业务核算流程。主要包括生产业务部分、基建业务部分和国际准则部分,其中生产业务部分包含了公司所有生产单位、生产辅助单位、经费单位及各类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办法;基建业务主要是基本建设业务处理流程及业务标准;结合公司上市的要求,增加了国际准则下会计报告的编制流程。统一业务核算流程后所有同类型的单位执行统一的核算流程和账务处理标准,提高了会计核算效率。更为重要的是,业务核算流程的统一也是内部控制的重要一环,保证了企业营运的效率与效果、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以及相关法令和规章的贯彻实行,从制度和程序上杜绝了会计数字和经营情况被人为粉饰的行为,也为生产经营决策及时提供了依据。

参考文献:

[1]曾昭林.浅谈煤炭上市公司矿业权的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J]. 魅力中国, 2009, (14)

物业公司合同范文4

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速度正在逐渐加快,在对外贸易的连接上,我国正努力扮演一个重要的崛起者,逐年增强与国际间的联系,与此同时,中国与国家间的商业运作也更加频繁化和多样化。在公司的商业合同中,有关于贸易、投资、运输等项目的用语被统称为商务性英语。随着公司之间的国际性联络愈加紧密,商业合同中出现英语的机会也越来越多,这就使得正确地翻译公司商业合同中的英语显得尤其重要。但是,在这个对外贸易签订商业合同的必经之路上,仍然有很多公司没有能够很好地对其商业合同中的英语进行正确的翻译,从而造成了不可估量的风险和损失。

二、公司商业合同中英语翻译的重要性以及存在价值

在如今这个世界经济全面发展的大背景下,处处都蕴藏着商业契机,同时也对人才有了更新的定义,对知识的融会贯通也被提到了一个更高的台阶上,单纯的科目性知识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社会的发展需要,与时俱进的时代下只有加快适应生存环境的速度才是唯一的办法。

在国际贸易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人,随着时代的需要正变得越来越紧俏,或者说是越来越吃香,因为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被这群人牢牢盯紧着,他们不放过一丝一毫赚钱的机会,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向往这项职业,对赚取外汇时刻充满动力和热情。可是,就算是一切准备事项就绪,双方在签订商业合同的时候还是会发现信息上的不对称而导致的交流障碍,这种阻碍合同签约的客观因素。

一个恰到好处的英语合同翻译工作者可以为公司作出很大的贡献,这种贡献不是那种能够立即表露在外的经济层面上的价值意义,而是自身公司与合作公司之间的信用默契程度。因为对于外国公司而言,尤其是那些发展完善的国际性大公司,他们的发展对象中除了要考察对方公司的硬性指标,还要关注对方公司在历届合作中的成功率,以至于自身亲自尝试合作后,会得出直观全面的公司评价,这种评价的背后就是由公司的软件做后盾,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合同签订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而这绝对少不了一个合格的英语翻译工作者孜孜不倦的努力。这样无形中的贡献能够造就公司与另一合作公司之间的默契,更加能够提升一个公司的内在软件实力。在如今这些拥有英语专业背景的人士看来,公司商业合同中英语翻译对于词汇的精准性和语气基调的延展性都要求甚高,虽然他们自身的英语功底不浅,但是一些常见的翻译错误依旧是时常困扰他们的“心病”。拥有灵活的英语翻译技巧和扎实的翻译能力是每个对外贸易公司热切追求的不二选择。

三、商业合同产生的英语错误原因探索

1.翻译者的专业知识结构不同

有很多商业合同的英语翻译工作者,对合同的英语翻译出现过或大或小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几乎都由于缺乏先天的知识基础,继而导致了在对商业合同进行英语翻译的时候显得捉襟见肘。因为商业合同中的英语翻译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它需要翻译工作者拥有厚实的英语基础做铺垫,能够对词汇意思和句段排列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和理解,甚至是对英语词汇的多种搭配方案都弄得清清楚楚。如果从事公司商业合同英语翻译的工作者没有相关的知识背景做后盾,在处理英语翻译过程中的细枝末节时就难免出错误。要顺利进行商业合同英语翻译工作,一方面是翻译工作者要有英语的专业背景,而另一方面是需要翻译工作者接受过一定的专业基础培训,强化英语翻译工作者在经济以及法律理论的知识,这一点往往被很多翻译工作者无意识地忽略了,自认为商业合同的英语翻译也就不过是英语翻译的一种形式而已,事实上,商业合同中的法律条文和基础经济知识在一般性的英语专业知识中很少涉及,就算有所涉猎,也不过是片面而粗浅的点到为止,举一个常见的英语翻译错误,翻译“出口退税政策”时,有些人会。要兼顾英语背景和经济法律知识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顾此失彼的后果则是在无形中增加公司的对外贸易运作风险。

2.翻译者的自身经历影响

每个翻译者作为人的独立个体,都有着与众不同的自身成长经历,有自幼长大的学习经历,也有出身社会的就业经历,但无论是什么样子的经历都会对其今后的人生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从这个方面看起来好像是对商业合同中的英语翻译工作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客观来说,这种经历带来的辐射效应会延续到人的很多个方面,如果一个翻译工作者从小生活在一个相对闭塞的内陆地区,受到的传统观念就会比较浓厚深远,以至于在英语翻译过程中,会情不自禁地对一些词汇的理解和运用相对保守。在西方社会和美国社会中,人们的生活相对开放和热烈,社会对人民也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对自由的渴望导致了国家和人民都不拘一格,倡导人性的彻底释放,所以,对于翻译的理解和词汇的运用就很灵活和多样。

3.因词义多样化而混淆意义

公司的商业合同,一般而言,都具有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的显著特点。合同中的任何条款细节和文字修饰都是按照公司的需求严格部署的,没有任何累赘。很多的翻译都没有基于原文,这就造成了一个最致命的问题,那就是曲解文义,这可以直接导致公司的商业合同破绽重重,对公司的经济利益造成了不小的威胁。曲解原文不是因为翻译者没有正确运用词汇导致的,而是翻译者对于词汇的意义层次感拿捏不到位,造成了翻译出来的结果不能完整准确,有误导阅读的嫌疑,尤其是对于公司的商业合同而言,词义的模棱两可可能会成为制约两家公司合作的绊脚石。在英语的词汇意义中,很多词汇都不单单是纯粹的既定意义,比如green这个单词,就不是单单的绿色那么简单,在完整的词语解释中,它还有幼稚的意思在里面,这不是一个常用的概念,稍不注意,就有可能混淆,或者让人产生歧义,对于公司商业合同的制定来说,无疑是一种显而易见的漏洞。

四、公司商业合同中英文翻译错误的应对策略

1.尽量还原合同原文的真实性

在一个商业合同英语翻译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莫过于直观全面地将合同中的内容用英语呈现在另一张纸上,“不夸大、不捏造、不篡改原文”可以说是英语翻译的核心思想了。对于翻译这个过程而言,要做到忠于原文就必须对现有文字进行充分地阅读和彻头彻尾地理解吸收,只有对已有的内容有了一个全方位地掌握,才有可能在接下来的翻译过程中,对原文的思想感情以及语气基调,乃至于细节条款的陈述方式做到有理可依。

2.适当增加白话文的使用范围

在商业合同的英语翻译中,有一些条款或许很难只用单纯的英语词汇去拼凑和组合来表达,尤其是在涉及到一些中国特有的文化词句时,而合同中的英语翻译在面临这种问题是,往往会习惯性地将学校模板或者好词好句型的作文模板拿来拼凑,以显得才华洋溢,可事实上,这和商业合同所需要的已经有所出入了,商业合同要求的是实用的文字叙述和清楚明了的逻辑顺序,而不是用花哨的英语句段和生僻歧义的英语词汇。词义固定的单词和词组可以诠释意义相对稳定的句子,而平铺直叙的翻译风格虽然老套,但是可以和原文如出一辙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将商业合同中英语翻译成白话文不仅仅能够扩宽读者的理解范围,而且可以增加双方的意见沟通流畅程度。而据有关调查的信息反馈,最理想的状态是,白话文的翻译所占比例大概接近翻译全文的一半,这样的翻译比例结构被认为是最方便阅读和理解的。

3.加强对法律专业术语的使用规范性

在一些常见的商业合同中,都有一个共性,就是任何条款都有相应的国家法律做支撑,没有凭空臆想或是值得修改的余地,一旦在合同翻译过程中对原有的法律意义有所撬动,就有可能会造成公司间因信息互通障碍所导致的法律纠纷。要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就要求在对商业合同翻译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针对其中的法律条款进行专业词汇的对换,即将法律条款的翻译做到一词不漏,用英语中常用的、适用性强的、既定意义的专业词汇,可以减少在翻译过程中不必要的错误发生。

4.注意文化差异所导致的商业翻译歧义

在公司的对外贸易活动中,有很多外国公司都是与中国的文化风俗迥然不同的,从他们的说话语气和生活方式等方方面面都有些让身为中国人的我们一时之间无法适应,但面对这样的有着文化差异的商业合作伙伴公司,在充分尊重双方的生活习惯和风俗的基础上开展互利双赢才是最佳的方案。而在这样的商业合作背景中,翻译者应该尤其注意文化差异所带来的词汇歧义影响,比如在中国人惯有的传统观念里,数字4谐音“死”字,寓意不吉利和霉运,连选楼层都尽量避开4楼的标示,而在西方人的眼中,4这个数字只不过是千百个寻常数字代号中的一个而已,真正令他们感到恐惧和不详的是数字13,这是因为大部分的西方人都有自己的基督宗教信仰,讨厌数字13是因为基督教中耶稣和其十二个门下弟子吃最后的晚餐的时候一共有13个人。像数字4和数字13这样的文化差异所导致的感受差异,使得中外人在信息的交流和互通上产生了一定的先天障碍,这种障碍让翻译者在进行商业合同翻译时必须将双方的文化背景都有一个充分透彻的了解和对比,注意翻译结果中可能出现的理解歧义。另外,不得不说的是,风土人情和传统文化也是制衡双方理解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比如,“龙”这个概念,在中国的传统风俗中,龙的出现似乎永远都是伴随着不可一世的慑人气势,象征着无上的荣耀和吉祥如意。在西方人所接受的文化观念里,龙是一种十恶不赦的邪恶怪兽,称得上是十足的罪恶之物,相对于龙而言,西方人认为老虎是象征威猛和霸气的动物,更是健康与活力的代名词,在对一些带有褒奖色彩的事物进行比拟的时候,通常会使用tiger,比如在对“亚洲四小龙”这个当年经济发展迅速而猛烈的群体进行比喻的时候,就会是“Four Asian Tigers”,但是依据中国人习惯性的依样画葫芦式的翻译就会变成“Four Asian Dragons”。类似于这样的文化差异如果只是出现在一般性的交谈和玩笑中其实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出现在公司之间的商业合同中的英语翻译的话,就有可能导致意义错乱、张冠李戴。

五、结语

物业公司合同范文5

问:谁能决定选聘物业?

答:不同阶段有所不同,在入住前和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选聘由开发商组织实施,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开发商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组织承接验收活动前10个工作日,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社区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

问:选聘新物业公司后,旧物业合同还有效吗?

答: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大会换物业都要依法选聘。也就是说应先解除与原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方可组织新物业公司接管。物业合同一般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合同有1年也有两年、3年的,新物业公司上岗执勤必须要等旧合同结束方可;不定期物业合同一般规定“合同到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并在新物业合同生效之后为止”等类似内容。

问:新老物业公司承接验收如何操作?

答:开发商、业主大会和原物业公司要做好承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并及时书面通知新物业公司进行承接验收。新物业公司应当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并与开发商或业主大会约定承接验收时间。在约定时间内,开发商、业主大会或原物业公司应先做资料交接:将物业的产权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经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移交给新物业公司。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资料交接完毕后是现场交接:新物业公司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逐项验收,注明设备现状及接管时间。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应对查验接管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交接证明应由交接双方、相关单位盖章及现场参加人员签字。开发商、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及原物业公司应当配合新物业公司依法接管保安、消防、停车等安全防范岗位,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秩序。

问:查验过程中发现有设备、资料等不合格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物业项目经查验不合格的,开发商应进行返修并商定时间复验。经查验合格的,新物业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查验合格凭证,并及时签发承接文件。新老物业公司交替时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待定。交接双方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物业查验记录一般包括房屋质量查验记录、设施设备查验记录和环境工程查验记录,双方可以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设计查验记录表。查验记录表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人签字、查验结论、存在问题、返修意见、跟踪结果等。业主有权要求调阅查验记录。

物业公司合同范文6

但该小区业主顾女士却以物管服务不到位(如车库没有灯等)为由,一直拒绝缴纳物管费。之后,该物业公司曾多次向顾女士催缴,可顾女士仍无动于衷。无奈之下,物业公司便将顾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顾女士支付拖欠的物管费194.5元和滞纳金45.9元,并承担诉讼费50元。

在庭审过程中,顾女士辩称,根据物管条例,业主委员会无权单方面与物管公司签订合同,物管公司进驻小区前,需经业主大会全体通过。可自己并没有同意,也没有与物业公司签约,所以这份物管协议应该无效。

但临安法院认为,业主支付物管费是基本的义务,也是物管公司为业主提供必要服务的基本保障。如果动辄以物管服务欠佳为由拒付物管费,对其他已缴纳费用的业主有失公平。至于顾女士认为物管协议无效,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在小区履行了物业管理义务。事实上,包括顾女士在内的所有小区业主,也都接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所以,法院没有支持顾女士的意见。

法院最后判定,业主顾女士需要支付拖欠的物管费及诉讼费。至于滞纳金,因物管公司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曾向顾女士催讨过物管费,法院不予支持。

点评:张东伟(律师)

这是物业管理中较常见的一类纠纷。笔者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公平合理的,也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首先,本案中物业管理的协议应该有效。虽然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由业主大会通过投票方式选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无权选聘。可该立法原意是为防止业主委员会,损害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但本案中,物业公司实际上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且获得了绝大部分业主的认可,顾女士实际上也接受了物业公司的服务。如果只是按这一规定机械地认定协议无效,势必会影响到其他接受物业服务并没有异议的绝大部分业主的合法利益,涉及到整个小区的稳定局面,这显然与合同法的立法原则相违背。

同时,从合同法规定来看,该协议也应该有效。合同法第52条第5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于无效合同。也就是说,只有合同中出现了法律条文中明确“禁止”或“不得”的内容,该合同才属于无效合同。但《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禁止业主委员会在没有通过业主大会全体通过的情况下选聘物业公司。所以说,该物业管理协议应该有效。

其次,顾女士以物业服务不到位拒付物业管理费,缺乏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67条规定了“债务先后履行抗辩”之条件“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换句话说,如果顾女士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先服务后付款”,那顾女士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可以拒付物业管理费。但按照交易习惯,物业管理一般是按照先付款后服务的方式,所以顾女士的物业管理费支付必须在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之前。而在接受物业公司的服务后,再以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付物业管理费缺乏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