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范文1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这次检查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等作为检查和整治的重点。要突出抓好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抓好事故的防范治理工作。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杜绝为赶工程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行为,遏制建筑安全事故,坚决取缔非法建筑工地的施工。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全以及应急疏散预案的落实情况。要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宾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场所,必须限期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烟花爆竹安全检查,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力量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单位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炮竹私产、私存、私运和私销违法行为。
(四)危险化学品的检查,要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以安全生产许可、经营许可、企业设立审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为重点。对未申领企业坚决采取停产整顿和关闭;对已申请受理安全许可证生产企业经审查不具备发证条件的,实施停产整顿和安全隐患整改。
(五)特种设备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以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情况,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动态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对个体餐饮、学校、宾馆、浴池等小型分散锅炉进行重点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或坚决拆除,坚决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发生。
(六)中小学校的安全检查,对中小学危房安全通道、食堂等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对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检查,要认真检查,一经发现,立即制止。
二、检查时间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4月28日开始至5月16日结束。从4月28日起至5月6日止,是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从5月7日起至5月12日为办事处组织检查组检查验收阶段。5月13日至5月16日为各单位总结阶段,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办事处安监所。
三、检查办法
本次大检查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查和督查相结合,先以自查自纠为主,然后办事处成立6个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第一组组长刘大刚,带领城建办全体人员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二组组长宋保卫,带领三个派出所和政法办全体人员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易燃易爆化学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三组组长韩辉,带领安监所人员配合技术监督局对辖区内的锅、容、管、特、压力容器、烟花爆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四组组长朱家亮,带领八中、青云学校负责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五组组长:韩辉带领招商办人员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六组组长李井堂,带领两违办和城管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四、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组织,边查边改。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范文2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通过与9个居村签订“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项安全监管任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有效的开展工作。要求辖区居村与各自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坚持月例会制度
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讨论问题和难点的解决方案。以会代训,提高居村安全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安全监管能力。上半年共开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0次。
(三)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申报和监管,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要求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认真填报《烟花爆竹经营户申请表》,通过现场核查辖区登记在册烟花爆竹专营店13家(3家停止经营),零售店10家。要求经营户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各项规章制度,在硬件指标和软件要求都严格达标。镇安监办联合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城管办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共没收非法渠道烟花爆竹60余件
(四)抓好在建工地工作
召开在建工地安全监管专题会,对葛大店、贾大郢2处在建工地,针对个别工地存在着工人未佩戴安全帽、安全防护不规范、安全用电未达标等情况,安监办将查出隐患及时反馈给问题工地,限期进行整改,并对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辖区建筑工地安全施工环境。
(五)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认真部署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我镇烟花爆竹、在建工地、专业市场、预拆迁期间房屋安全、网吧、农贸市场、混凝土企业、幼儿园安全和“五小”场所安全进行安全检查。在本次开展的隐患排查月工作中,我镇共出动检查人员200多人次,检查企业单位300多家,发现安全隐患58处,现已整改55处,未整改3处分别是肯特家具厂、葛大店木材交易货栈、杨士田废品收购点。
(六)“三车”整治工作。
“三车”整治工作是镇安监办重点工作之一,辖区27家混凝土企业(2家停产),分布6个居村,范围大,车辆多,安全监管任务重。为有效遏制混凝土搅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镇安监办积极配合区住建局做好“三车”的整治工作,对25家混凝土企业的车辆、驾驶员信息进行登记造册。每月对混凝土企业的GPS监控记录、车辆转弯提示器、放大字样损毁情况,驾驶员安全例会以及安全教育情况都进行了督查。
(七)抓好“安全生产月”工作
在安全月活动里,辖区居村、相关企业单位制作、张贴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和公共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横(条)幅40余幅,宣传标语60张,宣传画80幅,宣传读本100本,宣传卡片300张,在政府、混凝土企业、网吧、宾馆、学校、工地、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悬挂、张贴、发放,营造浓厚的户外安全生产宣传氛围。举办消防知识讲座3次,消防应急演练2次,在宣传月当日,在五金机电商贸城、新东方商城设置宣传点进行安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八)企业标准化工作
2014年度我镇企业标准化下达任务11家,已和安全生产评估企业签订协议6家,下剩5家正在积极协商中,按照市、区安监局要求,争取完成和安全评估企业协议签订,确保年底我镇企业标准化任务全部完成。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范文3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类工程的建筑工地。
第三条建筑工地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第四条市公安局消防监督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防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负责。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同时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内容,落实责任制。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工地,必须组建由承包单位牵头,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的施工现场保卫组织,落实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保卫工作,施工现场保卫组织应同现场指挥部同时建立。建筑工地应根据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察人员,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重点部位须设消防监督岗。对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义务消防员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单位选派,人员比例为施工队总人数的5%。
第七条建筑工地应落实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危险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以及人员出入、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防火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施工场所的各种材料要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堆放,易燃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九条建筑工地应设环形消防车道,设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保证消防车畅通。高层建筑工地主楼的一长边或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长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设空中管线。
第十条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工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其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若工棚内堆放的均为不燃材料的,其间距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4米。
2.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储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与施工主体建筑和永久性设施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3.一万伏及一万伏以上输电线下面不得设置临时工棚,架空线与简易工棚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6米。
4.临时工棚每个防火分区工棚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生活工棚不得超过600平方米;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堆放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700平方米。
5.集体住宿工棚每个防火分区不得超过100人,每25人须设一道分隔墙。每个分区应有两个疏散出口。高层建筑、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内,施工期间严禁住人。
6.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采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墙。
7.搭建临时工棚必须经消防、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工程竣工的同时必须即行拆除,不准转让或移作它用。
第十一条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仓库,不得设在重点工程的主体建筑内。确需设在建筑物内时,也应设在裙房内,并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存放数量。
第十二条建筑工地用火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临时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先将用火现场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净。无法清理的,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隔,并配好灭火器具,经现场保卫组检查后方能点火。现场必须有专人看管,用火后要熄灭火种,经检查确定安全后,看管人才能离开。在竖向井道或高空用火时,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飞溅。设置厨房、沥青熔解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经审核同意,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制订防火管理制度。
2.建筑工地的易燃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严禁吸烟。
3.建筑工地和易燃工棚内严禁烧火取暖,不得随意设置用火设备。若施工中必须设置用火设备时,应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经施工现场保卫组同意,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专人负责使用。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用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用电线路、设备必须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建筑工地电线必须采用绝缘架空线或敷设电缆,并不得穿过堆放易燃材料堆。土建和安装用电的线路宜分开设置,如需合用时,应明确由一方电工负责。
3.建筑工地不准任意安装电炉。若因施工确需使用电炉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保卫组按有关用电规定审批,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严禁使用电炉或其它电热设备取暖。
4.施工中,必须分层分段设置开关箱,每个开关控制照明灯具的功率不得超过1000瓦,数量不得超过5只,大功率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控制箱。
5.大功率照明灯具应用支架支撑,使用碘钨灯时必须距可燃构件和可燃物50厘米以上,电源引入线应有隔热防护措施。
6.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准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7.无天然采光的走道、楼梯间及地上工程的照明应敷设专线。
8.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下班时,必须由电工负责巡回检查并切断总电源。
第十四条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超过三天用量,并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
2.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量领料,用后多余部分应及时交库保管,不准到处堆放。
3.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吸烟。
4.易燃易爆物品贮存和大量使用的场所,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小于10米,并与用火现场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使用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电石渣等应指定地点排放,以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建筑工地的消防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其用水量应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总用水量要求。火灾延续时间一类建筑按3小时计算,其他建筑按2小时计算。
2.高层建筑工地应设置永久或临时的消防竖管。临时消防竖管可同施工用水竖管合用,竖管每层应设置消火栓口,并配上水带和水枪。
3.高层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泵或与施工合用的水泵,其电线应专线敷设。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严格管理、保养,不准移作它用。
第十七条对建筑工地防火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应予以表扬。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暂行办法》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范文4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建筑市场得到了长足地发展,建筑工程安全状况呈现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率有较明显的下降,但一些重大事件还时有发生。这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各方参与者要依法行使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义务,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监督协调作用,促使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施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两大问题。一是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重效率轻安全,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二是部分施工企业允许私人挂靠或层层转包,肢解分包,不能建立全程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体系。
应解决思想上的问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如果没有足够的认识和充分的重视,就谈不上搞好安全工作。首先,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本身,要想真正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必须从思想上加以重视,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和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按工程项目专款专用等进行监督。再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制,施工项目要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配备足够的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监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确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主要包括安全伤亡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安全达标及创建国家及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目标,使现场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方向,同时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并对目标定期考核,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奖惩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奖惩分明;做好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项目要根据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定时、定人、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最后,解决建筑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当前,以包代管、层层转包等现象严重影响建筑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也导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主体缺失,要改变这种现状,应切实使施工安全管理主体和岗位人员工作到岗,充分行使岗位职责,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发生根本好转。
二、监理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部分监理单位对安全责任认识不清,贯彻落实各种法律、法规、条例不力,不熟悉安全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时,没有及时做出应有的处理。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监理企业安全培训薄弱。
为解决以上问题,监理单位要对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安全负责,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严格实施监理,并根据该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经过审查签字就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书面报告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要进行安全检查,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对拒绝整改或不停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报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单位要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经培训方可上岗。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现阶段建设单位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业力过大,其从业人员素质过低,法律观念淡薄,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另一方面是业主拖欠工程款,要求施工方垫资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监理工作,尤其是安全工作不理解、不支持。
如何解决建设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首先,政府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限制业主的相对权力,加强对建设单位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查,将业主的安全责任提到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上来,充分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人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其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按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工期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使监理的权力与义务对等。
四、劳务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劳务公司建筑工人大部分是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且大部分是农民工,他们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工地生产的一些基本安全知识缺乏了解,这些现状无疑给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埋下重大安全隐患。为此,劳务企业应建立民工岗前培训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建设系统生产人员培训机制,并建立民工准入制度,主管部门要将施工企业、劳务公司对民工的安全培训机制列入公司考核、资质年审和升级的重要指标。
五、主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中有时存在监理不到位,执法不严等问题。因此,必须强化安监站的专业化管理,充实安监站人员,行使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执法。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时,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责令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停工或进行行政处罚。加强施工方与监理方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六、结语
为确保广大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筑工程的参建各方,要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在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必将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范文5
一、建筑安全生产主要基本情况
1、落实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年来,在全小区建设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各项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本着立足实际、区别对待、明确责任、任务负担的原则。认真执行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及时掌控全小区的建筑安全生产进度形势。及时通报全区每个月安全检查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依法管理,注重实效。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的大检查及不定期的检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效力,确保今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一年来,各建筑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到位,严格履行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做到责任人人明确、要求个个清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落实,机构、人员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各个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到位。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末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
二、建筑安全生产措施
1、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生产安全管理。
2、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情况,采取日常检查及节假日安全检查。检查中同时对各施工队执行国家基建程序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等内容进行检查。
3、深入开展针对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工程、井字架、塔吊、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及临建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排除各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并派专人跟踪落实整改。
三、大型施工机具登记
1、一队:双拼别墅塔吊2台,D1-1~D1-3栋塔吊1台,D4、D5栋塔吊1台。
2、二队:联排别墅塔吊2台。
3、三队:C1栋塔吊1台,人货梯1台;M1栋塔吊1台。
4、四队:D1~D3栋塔吊1台,井字架2台。
四、整体施工进度概况
1、双拼、联排别墅区已经竣工。
2、C1栋完成屋面西瓦、内抹灰;外墙装修装饰完成到九楼。
3、M1栋完成地面三通一平。
4、D1~D3栋完成屋面防水层;内墙抹灰至三楼,外墙装修装饰至七楼。
5、D1-1~D1-3栋完成13层框架结构。
6、D4、D5栋完成2层框架结构。
7、别墅区已完成地下供、给、排等各类管道、路面浇筑及绿化。
8、完成环山大道路面浇筑。
9、半山公园、防洪池等绿化景观完成70%的工程量。
五、2011年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1、首先做好春节放假期间建筑工地上的安全防护工作。让建筑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过上欢乐、详和、幸福的节日。
2、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
3、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全面提高施工队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
4、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动态监管。严格监督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范文6
一、加强领导,提高能力
今年,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是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的思想,不断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年初与下属5个企业、7个科室、6个下属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同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求部门及下属企业要成立由专人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组,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火灾应急预案,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和公示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健全了“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切实提高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系统协调性。
二、强化措施,真抓实班干
(一)及时传达了上级安全生产精神,并根据我局各部门工作特点在“安全生产年”、“重点行业三项行动”期间及时下发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等安全工作文件,并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有针对性的开展燃气、建筑工地各项专项治理活动,有效提高了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会议、简报、宣传栏、标语、上门询问解释和观看警示片、做答卷等途径,提高了全体职工的创安自觉性和积极性。各部门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宣传策略,投入了11000元用于安全生产工作氛围的宣传并起到了较好效果。
(三)建立了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保证每月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把安全生产及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列入重要内容,并通过会议及时传达各项工作部署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我局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能及时把握。
(四)抓好了重点单位和节日的安全整治工作。我们注重突出建筑、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和时效性,抓好平时的安全生产整治,从细处做起,保证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及时到位。
(五)多次召集了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对各建筑、燃气企业安全工作进行了拉网式彻底检查、摸底,现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正、督导。同时,我局要求建筑、燃气企业抓好用电及生产环节的安全。
三、加强监管,保障安全
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我们对本建设系统采取各单位自查和突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保障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为目的,尽量减少各种安全生产的隐患。我局安全检查组,对各部门予以分类指导。对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了对突发事件的控制,堵塞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局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接受县安委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单位内部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