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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信建设情况汇报范文1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我局结合省级文明县和省级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诚信市场文明集市的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使广大管理干部都要认识到创建“诚信市场”是加强信用建设,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倡导绿色消费、文明消费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改进监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新的工作亮点;制定了《县工商局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文明集市实施方案》、《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并下发各所、分局,明确规定各基层所、分局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日常工作计划,切实抓紧抓好,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都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诚信市场文明集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调动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二、狠抓工作重点,加强诚信建设
一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引导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提高遵纪守法意识,自觉做到规范经营;指导各类市场把诚信理念作为市场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倡导“重诺守信”的价值取向,着力引导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增强诚信意识,提高道德素养;积极借助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普及诚信相关知识,宣传商品交易市场诚信建设成果,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忧、无信者耻”的浓厚氛围;教育经营者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广泛开展形式多种、内容丰富的文明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树立市场各类典型,不断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
二是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市场信用建设是诚信市场创建的基础。我局积极帮助市场开办者确立信用管理思想,完善信用管理制度,通过对各类市场开展信用评定,实施分类监管,激励市场强化信用建设,引导市场加强信用资产积累,提升市场信誉度。使其建立健全信用征集、信用评定、信用公示、信用披露与反馈、信用奖惩、信用复核与调整等信用管理基本制度,通过场内经营者信用水平的提高,推动市场信用建设,实现市场整体信用水平的提升。
三是强化市场日常管理。我局严格按照创建标准,通过基层所推荐上报、县局考察评定,确定了县华藏寺商贸市场为创建典型进行培养,督促华藏寺分局做好对该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培育工作,并多次进入市场检查市场开办者和管理者的工作情况,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和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要求市场内各经营者要切实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商品质量、经营行为、卫生秩序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承诺等制度,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保障商品的质量安全;明确入场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并定期开展检查,制止违法违规和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不断提高商品质量,改进服务水平,美化消费环境,为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是丰富诚信创建形式。我局把诚信市场创建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积极探索出符合城乡结合的市场和集市特点的诚信创建形式和内容,提高市场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水平,不断改进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市场开办者不断拓展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容,突出行业特色,全面推动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引导和激励经营者诚信经营、重诺守信;督促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诚信经营户”“争创诚信商铺”等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把诚信建设落实到诚信经营者、诚信摊位等创建载体上,调动经营者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增强诚信市场创建效果。
三、加强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高效、快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成立了集市环境卫生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发放“集市管理从我做起”倡议书,通过标语、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集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集市上乱搭乱建进行了清理,拆除乱搭乱建货棚、货架,对乱摆摊点进行规范管理彻底对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加强摊点管理,定点定位、规范经营。要求市场开办者完善市场功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定点定位或督促退路入市,实现相对集中经营,要求市场内消防通道不允许乱摆摊设点,不允许占道经营。对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加强巡查,文明管理,规范经营。
关于诚信建设情况汇报范文2
按照上级文件指示精神,我局为切实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责任主体下发了《关于加强暑期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做好暑期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将暑期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和人员。
一是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分管负责同志切实履行职责,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要不断完善与气象、交通、水利、公安等部门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二是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暑期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县、本单位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别是要突出对施工现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排查:一要加强对基坑、管沟开挖和支护,特别是深基坑工程的开挖和支护的监督检查。二要加强对塔机基础、龙门架基础、脚手架基础和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的检查。三要加强对斜坡、高切坡附近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严禁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并做好现场排水。四要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五要加强对施工现场食堂卫生,宿舍、办公室、仓库以及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检查,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宿舍、围墙倒塌事故。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资金、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加强有效监控,确保安全度汛。
三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努力做好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和落实夏季作业场所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为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要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提高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遇大风、强降雨、高温等极端天气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根据情况安排人员撤离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恢复施工前,必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四是强化应急管理,搞好应急处置。各建设、施工、监理要进一步强化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结合本县、本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暑期汛期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同时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带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遇有灾情或险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及时、准确上报。
(二) 充分做好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县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以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以加快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创建标准化工地为抓手,我县建筑市场各项管理工作均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目前,我县在建单体工程9个,面积312148.53万平方米。全县共有建筑企业6家,其中,二级企业1家,三级企业5家,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1.2万人,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骨干纳税行业。为了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构建健康和谐建筑市场的总体要求,我县适时提出建筑市场管理“三为主、一加强”的总体思路,即“以培育建筑市场为主,以规范建筑市场为主,以净化建筑市场为主,加强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具体做法是:
一、以廉洁高效的服务培育建筑市场。近年来,随着我县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壮大,我们始终以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提高市场监管工作力度,排查每个续建工程的施工现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施工许可制度的行为,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坚决依法责令停工,把许可监管作为查处出借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重要切入点,把合同履约和工程项目部的监管作为查处出借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关键环节,有效的维护了建筑市场的秩序,保护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机制,长效管理。进一步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树立规范意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严把质量关,促进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关于诚信建设情况汇报范文3
一、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我厅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专门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实行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发挥领导班子示范示范带头作用。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是完善学法规划,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按照厅机关“五五普法规划”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规划”,选派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参加省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推动厅机关广大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确保依法履行职责。
三是组织开展农业系统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和农业部举办的培训班。组织专题执法培训,加强农业执法人员知识更新,注重典型案例和现场实践培训,强化执法技能,提升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各市、县130多名执法骨干参加由我厅举办的全省农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对68名新申请种子检验机构检验员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资格考核,最近对229名基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开展新《动物防疫法》培训。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和管理相对人的法制意识。广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提高农资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年,各级农业部门共发放购买农资提醒卡等资料300多万份。对535名种子企业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资格考核。组织摄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片,将8000张光盘免费发放到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程序,健全考核机制,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一是重视制度建设。完善《*省农林厅工作规则》,新建和修订了《*省农林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规定》等31项制度,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工作效能的提高。健全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发展规划、部门预算、重大投资项目规划等重大决策事项,都要通过厅党组会议讨论,集体决定。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厅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制度,明确厅领导每年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有计划、有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措施。各处室(单位)结合新形势,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制度,土肥站制定了新型肥料田间试验验证制度、毒性检测制度,种子站制定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
三是积极参与农业立法。注重立法项目储备,注重开门立法,注重立法创新,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利于农业地方性法规出台后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势,向省人大提出了制定《*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省蚕种管理条例》、《*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修改《*省动物防疫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等建议。对省人大、省政府等转来法律法规草案22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6月2日省人大丁解民副主任一行来我厅调研,对我厅农业立法工作予以肯定。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省农林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了《*省农林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框架,以建设“网上农林厅”为抓手,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公众参与功能。
(一)强化电子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农业网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将机构简介、发展规划、行政公文、统计资料、行业动态、行政许可、项目申报等政务信息(保密的除外),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网上在线服务。在*农业网上推出行政许可在线管理系统,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对我厅归口管理的财政支农项目全面实行网络申报,推进农业项目管理信息化。同时,把“在线访谈”、“网上直播”、“厅长信箱”等栏目作为了解民声民意民情的重要窗口,为基层和农民解难事、办实事,对“厅长信箱”每一封来信都认真对待,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
(三)不断完善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服务宗旨,按照集中受理、限时办理、跟踪服务、统一送达的“一站式”服务要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许可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服务零距离、流程零障碍、办件零差错、法定之外零收费、服务对象零投诉。开发行政许可在线受理系统,进一步改进许可管理方式,促进更快捷、经济的履行许可职能,增加许可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许可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改革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市场监管
坚持以依法履责、便民高效为原则,在执法方式上进行了改革和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力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职能为限集中行政处罚权,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截止*年底,全省13个市、84个县(市、区)均已实行综合执法,建立起专职、统一、精简、高效的执法队伍,形成了省有总队、市有支队、县有大队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已经成为农业部门的一支基本队伍,成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农民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行动。积极探索创新,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全省春季种子执法、春夏播种子质量检查、非法制售甲胺磷暗访清查和肥料市场整治、深化“禁甲”行动、夏季百日行动和秋季行动等专项整治,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持续好转。据统计,*年全省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9157人次,检查企业57039个次,整顿市场6631个次,受理举报案件975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059起,其中案值五万元以上大要案4起;捣毁制假窝点4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查获假冒伪劣农资587万公斤,货值2487.24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353.15万元。
(三)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行动县建设。围绕农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称心,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组织现场咨询活动700多场次,接待咨询群众150多万人次。在近年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的基础上,推荐高淳县为农业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确定海门市、宜兴市、睢宁县等10个县(市)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行动县,各示范行动县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强化市场整顿、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强化诚信建设和建设放心农资店等,着力构建“放心农资流通网、市场全程监管网、农资使用服务网”,投诉举报数、案件查处数、假劣农资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数明显下降。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执法监督。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签订动物监管责任状,全面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加大对产地农产品的检测力度,严把产地准出关口,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下移责任主体,明确属地管理,在全省建立一支2800多人专、兼职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五、深入开展规范建设,严格执法责任
在建立厅机关自身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对全省农业系统指导监督,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全省农业系统的依法行政建设。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按照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要求,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对出台的《*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暂行实施办法》、《*省蚕品种审定办法》、《*省蚕种质量事故技术鉴定实施办法》、《*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和《关于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5部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备案。
(二)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以提高执法能力为关键,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推动农业执法事业持续发展,实现*年40%的执法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全省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和农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上升。
(三)落实监管责任。为了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促进各地加大执法力度,我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全省农资打假护农和农技推广系统守法经营责任状》和《深化“禁甲行动”责任状》,落实监管责任,并纳入考核范围。同时,为保证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我厅制定下发了《*省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要求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部“六条禁令”和《行为规范》,真正做到心系农业,执法为民。
(四)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把案卷评查工作作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提升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作为执法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制度。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卷宗规范等方面明确评分方法和标准,通过互查、集中评比等方式促进相互交流和提高。各地农业执法机构的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执法过程更加完善、规范,案卷质量总体较好,20个案卷被评为全省优秀案卷。
六、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农民权益
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关注农民诉求,维护农民权益。
(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开展农业行政调解。切实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我厅共下发查案、督办通知189个。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农资违法案件的过程中,不仅履行对违法者予以惩处的法定职责,而且大量承担违法者与农民群众之间损害赔偿的调解工作。据统计,全省每年办理农业行政调解案件100多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左右。
(二)探索完善土地仲裁制度,妥善解决农地纠纷。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我厅自2003年积极探索土地仲裁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已有省、市两级仲裁试点单位达48家,其中15家被列入农业部试点范围。截止到今年年底,全省仲裁委员会已累计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240起,4095人次,其中调解992宗,已履行调解990宗,仲裁248宗,已执行仲裁247宗。
(三)认真做好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按照《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做好*年处理突出问题及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农业部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确保“两会”顺利召开、奥运会成功举办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成功举办的稳定工作,着力排查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涉农工作。对全省的农民负担、土地流转、农技推广体系等涉农,不是简单地批转,而是认真地调查核实,区分处理。积极预防新的矛盾纠纷,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涉农保持稳定,总量有不同程度减少。据统计,1—11月份,我厅受理群众来信357件次,接受网上(电话)304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61批362人次,厅总量1023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9%。
*年,我厅在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把握率先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要求,按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厅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检查提出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扎实地推进全省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保障全省农业和农村持续健康发展。
(一)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立足于部门职责,通过宣传培训、专题研讨、举办大型活动等形式大力倡导和培育全省农业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理念。通过集中培训、典型案例评析等形式,加强对农业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理解、证据收集及法律综合运用等实践层面的知识培训。
(二)完善依法行政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健全“领导有力、监督有效、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在全面分析近几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制定《*省农林厅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单位)。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监督体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