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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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预案范文1

[关键词]火电厂;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版权所有

火电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依据《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dl/t6921999)的要求执行,强调其针对性、专业性,其制定程序主要包括编制的准备、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预案编制、预案的演习和修订、审核实施。另外,火电厂应急救援预案应并入地方政府编制的区域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中,以有助于增进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相互了解,也确保了火电厂应急救援预案作为区域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紧急情况下实施。

1编制的准备

1.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火电厂应组织安全、环保、生产、设备、医护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编制小组。小组成员最好包括来自地方政府社区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以保证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区域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致性,当事故扩大或波及到厂外时,与区域性应急救援预案实现有效衔接。

1.2相关资料收集

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企业的危险源普查,企业事故档案,国内外同类企业的事故资料,相关企业的应急预案

1.3企业应急资源

在紧急情况下,企业所具有的包括人力、设备和供应等方面的应急资源,如全职和兼职的应急人员消防供水系统、个体防护设备、毒物检测设备、医疗救生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等。

1.4环境及社会应急资源

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周边人口分布情况以及当地可动用的社会应急资源。

2危险及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1]

危险及有害辨识和风险评价是火电厂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关键和主要依据。

2.1危害辨识的主要内容

火电厂在危害辨识过程中,应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对以下方面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

(1)厂址及环境条件

从厂址的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周围环境、气象条件、交通运输、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2)厂区平面布置总图

应辨识与分析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布置;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工艺流程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运输线路及码头:应考虑厂区道路、厂区铁路、危险品装卸区、厂区码头等。

(3)建(构)筑物应辨识和分析

建(构)筑物的结构、防火、防爆、朝向、采光、运输(操作、安全、检修)通道、开门,以及生产辅助设施。

(4)生产工艺过程应辨识和分析

物料(毒性、腐蚀性、燃爆性)的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和控制条件以及事故及失控状态。

(5)生产设备及装置主要包括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厂化学设备及装置、特殊单体设备及装置(如锅炉、制氢站、油库等)、有毒有害作业部位及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等。

2.2重大危险及有害因素的辨识

火电厂运行管理实践表明在其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发生火灾、爆炸、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电梯及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淹溺、中毒窒息、烫伤冻伤、电离、电磁辐射、听力损伤、振动伤害等多种事故危险。在各种危险因素中,可燃介质的泄漏及散发是最重要的危险因素,由其引发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事故是工程生产及检修过程中应注意防范的重点。[2]火电厂重点危险事故及重点危险区域及部位主要包括:主厂房区(汽机房、锅炉房、主控楼、空压站等);点火油罐区(贮油罐、油泵房及卸油栈台等);屋外配电装置区(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启动备用变压器等);制氢系统(制氢站、贮氢罐、输氢管道等);煤场区(翻车机室、干煤棚、输煤栈桥、转运站、碎煤机室等);厂区电缆沟道等。[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大中型火电厂使用的锅炉一般均属重大危险源。此外,根据《轻柴油》(gb2522000)标准,轻柴油火灾危险型类别分类上升为乙类,大部分火电厂用于点火助燃的轻柴油罐应属重大危险源。电厂作为业主单位应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时应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3预案编制火电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1厂区的基本情况

包括本电厂建设规模;主要的危险因素及危险区域;涉及到的化学危险物品的品名及正常储量;厂内职工三班的分布人数;厂区占地面积、周边纵向、横向距离;距厂围墙外500m、1000m范围内的居民(包括工矿企事业单位及人数);气象状况。

3.2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

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有关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设备、保卫、卫生、环保等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全部门管理。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电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有关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可设在生产调度室。在编制“预案”时应明确若总经理、有关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不在电厂时,由安全部门或其他部门负责人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指挥机构职责: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安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保卫负责人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生产及设备负责人(或总值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后勤及医护负责人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环保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有关信息。

3.3危险目标确定及潜在危险性评估

危险目标的确定:根据本电厂重大危险事故可能引起的后果,确定应急救援危险目标,可按危险性的大小依次排为1号目标、2号目标……等。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对每个已确定的危险目标要做出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即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可能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危害及范围。预测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如误操作、设备失修、腐蚀、工艺失控、物料不纯、泄漏等。

3.4救援队伍

根据实际需要,应建立各种不脱产的专业救援队伍,包括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义务消防队、通讯保障队、治安队等。专业救援队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担负电厂各类重大事故的处置任务。电厂的职工医院应承担伤员的现场和院内抢救治疗任务。

3.5装备和信号规定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事先必须配备装备器材,并对信号做出规定。电厂必须针对危险目标并根据需要,将抢险抢修、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对各种通讯工具、警报及事故信号,平时必须做出明确规定;报警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要置于明显位置,使每位值班人员熟练掌握。

3.6制订预防事故措施

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同时还应制订在一旦发生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尽力降低危害程度的措施。

3.7事故处置处置方案

根据危险目标模拟事故状态,制定出各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如火灾、爆炸、中毒、停水、停电等,包括通讯联络、抢险抢救、医疗救护、伤员转送、人员疏散、生产系统指挥、上报联系、救援行动方案等。处理程序:指挥部应制订事故处理程序图,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时,第一步先做什么,第二步应做什么,第三步再做什么,都有明确规定。做到临危不惧,正确指挥。重大事故发生时,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处于紧急状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处置方案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控制事故,既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麻痹大意,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8应急行动报警

发现灾情后,应立即向生产总调度值班室、电话总机或消防队报警,要求提供准确、简明的事故现场信息,并提供报警人的联系方式。接警和通达:总调度或消防队值班室接到报警后,应首先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型如火灾、爆炸、泄漏(暂态、连续)。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事故处理程序,通知各专业队火速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然后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告,根据事故的级别判断是否需要启动区域级应急救援预案。

3.9紧急安全疏散版权所有

在发生重大事故,可能对厂区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指挥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3.10工程抢险抢修

有效的工程抢险是控制事故、消灭事故的关键。抢险人员应根据事先拟定的方案,在做好个体防护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时堵漏排险,消灭事故。

3.11现场医疗救护

及时有效的现场医疗救护是减少伤亡的重要一环。车间应建立抢救小组,每个职工都应学会心肺复苏术。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要做好自救互救;发生化学灼伤,要立即在现场用清水进行足够时间的冲洗。在医院和厂内卫生所抢救室应有抢救程序图,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每一步抢救措施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3.12社会支援

电厂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本单位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指挥部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4预案演习和修订

预案的编制必须经过一个持续改进,并不断完善的过程。由于经验、技术和理论等方面的限制,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有意外情况发生,因此,应定期进行预案内容的培训,并有针对性地组织模拟演习,检验和完善预案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对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预案范文2

一、工作原则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分工负责,相互配合。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或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义务。

二、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1、成立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部门职责:

镇政府:负责接警、启动预案及紧急状态终止。

公安部门:负责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火灾扑救、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对受害人的医疗救护工作,评定化学物质对人员危害程度,组织救护队、救护医院、医生、药品、医疗设备、设施保障。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负责水上交通事发区域治安警戒,组织沙眼营救、打捞遇难人员尸体和重要财产物证。

信息产业部门:负责组织救援通信畅通。

必要时,电力、商贸流通部门提供相应救援支持。

3、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综合组:组成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指令;负责与各组的联系,掌握各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组救援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性问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汇总和上报,

现场勘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初始化危险评估;负责现场勘察,勘察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种类、特性、数量和事故波及范围;根据事故影响程度,负责划分出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像、拍照并绘制事故现场草图;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物证、资料以及证人证言;负责提出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抢救抢险组:

主要职责: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组织群众撤离,指导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

治安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发区域治安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它治安突发事件;负责维护现场救援治安秩序。

事故善后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负责伤亡人员的亲属的安抚、接待。

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电、给排水设备、药品等急救物资;负责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包需经费;负责事故指挥部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家组:

主要职责:根据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提出控制、救援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信息咨询组:组成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获取所涉事故救援与防护信息;必要时,负责与县危险吕安全评价中心、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联系。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事故接警由派出所负责接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危害程度;事故发生的类型(火灾、爆炸、中毒、泄漏污染、道路及水上交通事故);危险危害物质的名称及数量;事故发生的简要描述及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认定;请求应急救援的内容及建议。

2、启动预案: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县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镇有关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相应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信息咨询组随时提供有关信息;成立应急救援各组,并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各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展开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发展姿态,随时高速救援方案,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3、救援终止

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预案范文3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电梯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一)电梯困人故障;

(二)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特种设备管理员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二)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安装、维修班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分管安全的特种设备管理员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 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总指挥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总指挥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四)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1)抢救现场伤员;

(2)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 培训

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困人解救

(2)井道内作业;

(3)轿顶作业

(4)底坑作业

(5)厅层作业

(6)机房作业

(7)更换和割短钢丝绳

(8)扶梯桁架作业

(9)施工用电常识

(10)坠落保护

(11)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12)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13)事故报警;

(14)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15)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 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本单位的xx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六、 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八、其它事项

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预案范文4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督察条列》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基坑防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二、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1、本工程为湖南省同发白沙湾嘉园置业开发的白沙湾嘉园住宅小区工程, 位于长沙市白沙湾路,体育新城南侧,由北京中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湖南长沙麟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长沙升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为A1、A2栋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40000m2,其中地下一层,地上A1栋为28+1层,建筑高度为87m, A2栋为30+1层,建筑高度为93m。

2、工程特点:施工现场场地狭小,且位于城市中心地带,不能影响周围居民正

常生活,文明施工要求高,本工程场地土类型属中硬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为二类。 三、本工程火灾危险源的特征及对周边的影响

根据工程现场情况,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危险源主要有:外脚手架作业、攀登作业、交叉作业、临边作业、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物料平台、室内操作架、以及塔吊吊物、外用电梯和门式吊。

四、工地周边医院、消防分布图 五、项目部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划分

为科学安排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明确各岗位职责,使之在管理工作中互相协调,各司其责,促进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本项目应急工作组织。

1、组织机构

本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员为常务副组长、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设备管理员、劳务相关负责人等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应急救援组织即为应急小组。并指派安全员邓政元、周伟负责日常管理,是项目环境紧急事故发生时现场救援的主要责任人。

本工程项目经理部组成:项目经理卢昆、项目副经理毛辉望、、项目技术负责人李文红、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罗鹏、施工员鲁电波、蔡小林、张波,办公室刘定良,材料员袁志长、设备管理员何彦明、电工钟华。

2、安全领导小组分工及职责:

项目经理:第一负责人,负责协调项目部内部各部门的关系及项目部与建设方、监理方、其它承包方的关系,负责安全资源的提供,从宏观上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负责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安全员:第一负责人,负责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组织应急小组按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工作;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项目副经理:直接责任人,负责安排、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技术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安全设施及安全制度的策划工作,负责组织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改进。

施工员: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

材料员: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防护材料的采购质量。

设备管理员:直接责任人,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保养和检修,保障正常运转,预防机械事故和机械伤人。

电工:直接责任人,负责临时用电设施按要求施工,保障用电设施的正常使用。

保卫:直接责任人,预案启动时负责人员疏散、撤离和救援车流组织

劳务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负责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交底工作,确保劳务人员的安全行为。

六、救援设备与器材

1、安全通道。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保障从事故发生点到工地大门的通道通畅。

2、分别准备软担架和硬担架各一副以上,四副以上绑带。

3、通讯设备:对讲机、手机、固定电话、口哨等。

七、应急准备

1、物资准备:足够的健康安全防护用品和救援设施、防暑降温物资和御寒防冻物资、其他防护物资;合适的摄影或摄像设备,在事故发生时,应摄取现场事态发展的资料;配备保证现场急救基本需要的急救箱,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其它辅助物资,如手电筒、蓄电应急灯等。

2、对项目员工进行现场急救常识教育、培训,如摔伤、骨折、自救知识等。

3、医疗救护点的具置及行驶路线,应制成书面资料,并使所有应急小组成员掌握了解。

4、公布对外常用联络电话,并应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能应用和畅通,可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拨打电话报警求救。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事故急救110

5、财务部门应预留一定量现金以应急需。

6、应急救援预案应保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人手一册,确保人人熟悉掌握。

7、对工地周边人员进行应急响应宣传,主要以联系单位或居委会、张贴布告、发放传单等方式进行。

八、事故发生前的监测和预警措施

对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控制以消除隐患、预防为主。

监测和预警措施:安全常识教育会,以教育所有参建人员安全常识、教育作业人员遵章作业为目的;项目部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检查制度、措施、整改是否落实为目的;安全小组人员的日常巡查,以制止违规作业、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苗头为目的。

1、外脚手架:架体内每三层用架手板封闭,并每隔三层挂好兜底网,起挑层的兜底板用模板封闭,架体内散落的砼、模板、木枋及时清理干净,架体超出操作面两步架

2、模板工程:拆临边支模架时,需有专人看守,防止落物。

3、塔吊、外用电梯:定期检查防坠落装置。

4、楼层卫生清理:楼层卫生及时清理干净。特别是临边不能堆物。

5、临边洞口防护:及时做好临边洞口防护,特别是搭好安全过道和安全防护鹏,电梯井除做好防护门外,并每隔三层做好兜底网。

九、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1、事故一旦发生,实行现场负责制,即现场第一个知晓事故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迅速拨打119、120、110请求支援。然后通知项目经理、安全经理或现场安全值班负责人,由项目经理、安全经理或现场安全值班负责人组织应急救援小组进行救援。同时将事故情况通知各相关单位。

2、救援小组应将管理人员分成救治小组、疏散警戒小组、警戒小组迅速就位救援。

3、疏散小组主要疏散事故以上施工人员,疏通安全通道,以保障受伤人员能尽快运至救护车上,要分层分派任务,责任人应保证负责的那一层所有施工人员知晓事故,并根据情况分别从楼梯间、人货电梯抬运,当由于扑救需要人货电梯停电,顶层人员可用挂梯从外架下到楼梯间施工完毕的那一层再行疏散。夜间失事时,疏散小组应人手一支手电,确保人员安全照明。

4、救治小组主要是在120急救车到达之前进行临时救治和到达之后协助抬运伤员。对于伤员,应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处理伤员的同时要安排担架,或制作临时担架,可采用模板钉木方制作,同时派员到工地门口处接应120急救车。急救车到达后,救治小组必须将各伤员临时处理措施书面或口头向医生汇报,同时派人将伤员平抬到担架上运送到救护车内。最后救治小组应找财务人员借支伤员救治款,随车护送到医院并派人护理伤员。

5、警戒小组主要负责保护事故发生现场,直到事故调查结束。

6、善后处理:对事故伤亡者做好妥善的医疗、保养、抚恤、赔偿等善后事宜;根据上级处理意见组织处理,并尽快恢复施工现场,继续组织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对事故进行总结,并立即组织整改。

十、应急救援记录

应急预案终止后,由项目安全副经理主持,对应急救援的全程进行记录,记录资料包括文字、相片、录像等,形成应急救援记录。救援记录作为本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作为事件调查和今后改进的依据。

十、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改进

由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主体施工阶段和装饰阶段,组织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根据具体情况编制演练方案,以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及现场文明为前提,在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周边单位、居民、人员同意后进行。

演练后,项目部根据演练情况做出总结,找出不足和原因,并加以改进。

十一、预案的响应

工地发生高空坠落或物体打击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立即通知项目部应急小组成员,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事故处理措施。

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预案范文5

l.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3.1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部署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省、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2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建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其中,各级医疗急救中心(站)、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员转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l.1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Ⅰ级响应:

a.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b.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Ⅰ级响应行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组织和协调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等措施,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地方,及时向国务院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事件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1.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Ⅱ级响应:

a.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人民政府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有关部门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和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根据需要和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请求,组织国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并及时向有关省份通报情况。

4.1.3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

a.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地)级人民政府启动市(地)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Ⅲ级响应行动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市(地)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报告后,要对事件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适时向本省(区、市)有关地区发出通报。

4.1.4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

a.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级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Ⅳ级响应行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进行技术指导。

4.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2.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4信息报告和

医疗急救中心(站)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工作。

4.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1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5.2急救机构

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可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建立一个相应规模的医疗急救中心(站),并完善急救网络。每个市(地)、县(市)可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急救机构。

5.3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机构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专业防治机构或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和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5.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5.5物资储备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5.6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各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中心(站)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各级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5.7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8其他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技部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及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海关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急需进口特殊药品、试剂、器材的优先通关验放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特殊药品的研发和生产,并组织对特殊药品进口的审批。

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总后卫生部负责组织军队有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力量,支持和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报国务院审批。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预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按照《文体局关于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要求,全面加强对我馆重大危险源监管和控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1.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单位、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民

副组长:张丽娟

组员:孙香民 杨海东 陈艳辉 刘丽红

(二)主要职责

1.督促检查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并请求有关方面支持。

3.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应急处理经验教训。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落实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三)应急救援措施

1.人员的疏散。疏散组长为民。发生紧急情况下,三楼借阅处的流动人员应从南门进行疏散,其疏散组织人员为陈艳辉。二楼阅览室由大门进行疏散,其疏散组织人员为杨海东。

2.人员的自救。自救组长为张丽娟,成员为孙香民等。事故发生时,应组织做好馆内工作人员和公共财产的救助、保护工作。

3.在救援单位未到达现场之前,各组室人员应当积极组织力量扑救,减少损失,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报告程序

1.单位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在5分钟之内用电话急速报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或直接向公安局110、119指挥中心、急救中心120报警后,在5分钟之内用电话急速报告局指挥中心。

2.事故报告电话

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白天:6163623

夜间:6163613

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发生重特大火灾报警电话:119;医院急救中心电话:120。

(二)应急、善后处理程序

1.应立即救护受伤人员,解救火灾、爆炸、现场被困人员,救助受伤人员离开事故现场。

2.要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即由第一次事故引起的又一次事故),防止残留危险品的燃烧、爆炸,防止可燃气体、液体继续泄漏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防止中毒、复燃、悬吊物垮塌等。

3、对事故现场根据可燃物、易燃物化学物理性质,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分别采用不同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协助其稀释易燃、易爆、易中毒气体。